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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反思及建议范文 安全管理反思材料(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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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反思及建议范文 安全管理反思材料(二篇)
2023-01-13 12:34:44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安全管理反思及建议范文(推荐)一

我方承诺:项目施工期间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规、规程、条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严格按《建设工程安生产全管理条例》等部门文件规定文明施工,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为施工人员购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等意外及医疗保障。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文明教育,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和人员人身安全并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如违反以上规定,承诺人需补偿因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承包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如由于承诺人原因或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诺人承担。

一、 安全管理

1. 我方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项目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向承包方负责,并全面服从承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我方任命 江 俊 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施工安全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王福涛 为现场安全员,对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负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安全职责主要包括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二、 安全教育

1. 我方将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

2. 我方将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3. 我方将对新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外单位借调员工等)在施工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4. 我方将定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施工作业人员心中有数,形成牢固的安全意识。

5.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三、安全防护

1.我方将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我方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我方全部承担。

2.我方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3. 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机具安全使用措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安全措施。

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有效。

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尊重并且服从现行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定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施工作业人员心中有数,形成牢固的安全意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方能进行独立作业。各类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二、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2.凡需安装使用临时线的,在安装前均需到承包方现场项目经理处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无审批单的,不得擅自安装。擅自私自安装的要承担一切后果。

3.临时用电装置的管理人,对使用期内的安全管理负责,切实做好停、送电、损坏的报修,到期的报拆等工作。

4.临时用电线路的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临时用电线路由使用单位按正规用电线路安装。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动火作业必须填写动火申请表,报承包方现场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火。

3.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监护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5.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给承包方现场项目经理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四、机械安全:

1. 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2. 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3. 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施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保证不擅自拆除、更改。

五、保卫消防

1.我方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消防重点区域内严禁烟火,有防爆要求的部位内使用的电气设施防爆性能要良好,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电器产品的使用、安装和管线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3.凡需在防火重点部位内或周围动用明火的单位、部门,应事先提交动火申请报告,经项目部审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或施工。

4.任何施工人员不得随便移动、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加强对施工人员、外用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防火教育和管理。

6.施工现场及危险场所具体消防要求,按照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技术规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六、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并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应经常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组织防火检查,防患于未然。

根据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标准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要求对库房进行配置,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库房必须满足防火要求,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生活电器,库内严禁住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落实到人,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废料清理、用火用电、防爆消防等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危险作业、现场动火作业、交叉作业应按要求事先经项目部审批。等级较高的,应由项目部向更高级别的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审批的,禁止施工。

七、危险作业

1. 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施工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承包方现场项目经理批准。

2.遇有办理审批手续时,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禁止作业。

3.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下达危险作业指令后才能进行作业。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5.作业前,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6.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7. 危险作业过程中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八、料具管理

1.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2.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按材料或设备类型分别或隔离堆放。

3.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与易燃物至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仓库内禁止使用碘钨灯,以防电火设备起火。

5.对仓库或堆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

6. 对储存的物品,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7. 库房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满足防火要求,库内设置通风装置、张贴防火警示标识等。

8. 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生活电器,库内严禁住宿。

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附件或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对各种安全附件或安全装置应定期校验、确保正常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2. 设备使用应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及交接班制度,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搞好运行管理、维修保养、定期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 操作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禁忌症,工作责任心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培训颁发的上岗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4. 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应严格贯彻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道路交通法”,落实机动车辆参保和年审年检制度,确保安全行车。

十、环境保护

1.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应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2.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流;

2.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经焚烧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2.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2.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2.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3. 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4.应按《建筑施工安全作业规范手册》在洞口、临边、高空作业以及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相关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 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6. 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当会同承包方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十一、环境卫生

1.施工期间,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洒。以上物品在不需要时,应按承包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2.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报批报备手续,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因不符合规定造成的罚款全部由我方承担。

3.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十二、文明施工

1.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承包方现场管理规定。

2.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佩戴工作牌。现场施工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十三、其它

1.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2.执行“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及承包方和国家相关规定。

3.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承包方及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5.我方连续三次(含三次)以上不合格,承包方有权要求承诺人支付工程施工维护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方损失的,应继续赔偿承包方损失。对拒不支付违约金的,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其退场,及追究其各项损失的赔偿责任。

6. 因我方违反本安全管理承诺,造成承包方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7. 本安全管理承诺书作为工程施工维护合同的补充;两者规定有冲突的,以工程施工维护合同规定为准。

承诺人名称: 公章:

关于安全管理反思及建议范文(推荐)二

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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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1.5厂区治安安全

1)门卫人员严格管理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在册;对外出货厢车辆进行清点、检查;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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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转岗培训和文明生产要求;4)生产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4.2.4班组培训1)员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器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训方式1)岗位培训、会议、报栏、员工手册;2)班前、班后会,例会、管理会议。4.2.6建立培训档案1)对培训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评;2)建立员工安全考评档案,作为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的依据。4.3安全生产管理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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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4.3.5修理机械、电器设备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前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3.6新安装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选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4.3.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离时间内)出现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害;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1重伤:达到劳动保险部门认定,并评为伤残级别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5.2员工因工受伤,不够评定伤残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医疗期发内100%的基本工资。医疗期满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岗的员工,按旷工处理,连续超过三天旷工者,予以辞退;

4.5.3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经安全领导小组调研情况属实,医疗期间发100%基本工资,不进行治疗只是康复期发70%基本工资;

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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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伤员工受伤,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转院单,本人申请,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转外地治疗;

4.5.5因打架斗殴、喝酒,违反社会治安而造成的伤害,不发工资,医药费不予报销;

4.5.6医疗费:员工受伤后医疗费由本人垫付,待康复后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共同分析事故的责任,按责任大小比例给予报销,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垫付,康复后按比例报销后的差额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4.5.6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4.5.7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4.5.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4.5.9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4.6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任宪军贺荣坤

组员:陈铁成王媛郑文彬陈涛蒋凤文陈晨田虎魏海英聂敏蔡强

李坤田传珍刘学堂刘学涛李坤(水处理)王广峰蒋安亮袁玉罗褚菲

孟苗苗吴敏刘兵

4.6.1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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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1)拟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采取措施建议;

6)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4.7安全监督检查员

陈涛刘兵

4.7.1安全监督检查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检查和维护本公司的安全设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负责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发生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4.8处罚措施

4.8.1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5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4.8.2对涂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医疗诊断凭证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的,给予警告、行政记过、罚款及辞退处理。

5.0附则

5.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至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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