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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书面协议书如何写 税前扣除书面协议书如何写申请(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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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书面协议书如何写 税前扣除书面协议书如何写申请(5篇)
2023-01-13 12:44:07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税前扣除书面协议书如何写一

20xx年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户数为12713户,其中参加汇算查帐征收户数11688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户数1025户。参加汇算查帐征收企业中盈利企业4347户,盈利面37%,实现营业收入18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8亿元,纳税调整后所得225亿元,应纳所得税额53.16亿元,减免所得税29.79亿元,抵免所得税额0.14亿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3.23亿元,实际负担率10.92%;亏损企业6597户,亏损面为63%,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亏损额为23亿元;零申报户744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1025户,征收企业所得税0.25亿元。

行业性质的分布情况:制造业641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1.78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8%;批发零售业1775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1.76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8%;房地产企业673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8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33%;居民服务业4858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3.64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16%;建筑业1349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2.9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12%;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404户, 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0.69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26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0.82亿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4%。

由此看出企业所得税税源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及建筑业四个行业,是乌鲁木齐市市地税局企业所得税税源的支柱行业。

(一)部分企业财务核算水平较低

不能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建账,无法准确核算盈亏,查账征收不能落实到位。

(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需加强。

有关税法方面的宣传,只注重对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宣传和介绍,而很少涉及纳税人的权利,影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存在纳税人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而未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的现象。应建立健全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税收宣传机制,切实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辅导工作,消除税收政策、税收知识的盲区,扎扎实实的把税收政策宣传到户、辅导到纳税人的工作中去,不断提高纳税人的依法减免意识,尽可能地减少因纳税人不知晓而造成的应审批未审批现象。

(三)缺乏熟练进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业务骨干

由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且变化快、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联系紧密、纳税检查内容多、工作量大等特点,部分税务人员还不能适应管理工作的要求,缺乏能够比较全面掌握所得税政策、熟练进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业务骨干。

(一)强化对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经济的发展,税基的扩大,企业经营方式的多变,都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迫使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针对税务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普遍较低的情况,必须强化其业务技能水平,通过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宣讲、组织集体培训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及税收工作。

(二)抓好对企业办税人员的政策宣传和辅导

针对企业大多数会计核算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所得税政策缺乏了解,严重制约着所得税的规范管理的现状。应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税收法规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各项具体规定,特别是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涉及纳税调整的税收政策,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时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等。

(三)加强所得税日常征管

针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必须从加强日常征管,搞好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税收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建立资料保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对所得税税源籍册资料、重点税源资料和所得税申报征收、汇算清缴和检查资料的整理,形成比较完备的所得税户管档案资料,为所得税管理打好基础;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要开展经常性、切实有效的税收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四)通过强化纳税评估提高所得税申报质量

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开展纳税评估,一是加强对零负申报企业及一些长亏不倒企业的纳税评估,由税收管理员结合日常巡查掌握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其辖区内纳税申报异常企业进行初步评价和疑点分析,通过分析疑点产生的原因,提供纳税评估线索。税收管理人员要利用所掌握信息,实事求是地表述对疑点的见解,协助评估人员搞好评估;二是评估人员对当期评估情况应提出管理建议,税收管理员对上期管理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相互反馈;三是对纳税评估有问题的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以促进企业对汇算清缴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

最新税前扣除书面协议书如何写二

新《企业所得税法》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税法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总体税制改革精神,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做出了重大的改革,对营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推进税制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工作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我市近10个月的执行情况看,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一些纳税及征管等方面的问题亟待我们解决,下面,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我市的执行情况,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谈几点粗浅认识。

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的主体税种之一,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等方面的职能越来越突出,面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我局严格按照上级20xx年提出的新的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思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开展工作,首先是在一线税务人员中加强培训辅导,通过举办政策培训辅导班和每月一次的业务考试,以考促学,使其尽快掌握最新政策新规定;其次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黑板报等多种媒介使广大纳税人对新税法的出台原因及主要变化有了深刻理解和认识,对纳税人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纳税人的自觉遵从度;第三采取集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就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预缴表如何填写及政策依据对纳税人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充分利用电子网络,将预缴表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给纳税人,由纳税人自行填写打印后上报税务机关,方便了纳税人,节约了征纳双方的成本;第四建立起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跟踪问效机制,对新税法的实施及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逐一解决或上报。通过采取以上切实有效的措施,新税法平稳过渡,目前纳税人已按照新法的规定完成第三季度预缴,截止20xx年9月底,我局累计完成企业所得税112388万元,同比增收10.13%,增收10337万元,增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采矿业、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由于价格因素的影响使企业效益大幅增加(其中采矿业完成企业所得税71913万元,同比增长40.39%,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完成企业所得税2903万元,同比增长85.26%)剔除此项因素,企业所得税收入呈现减少状况。

新企业所得税法运行过程中,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基层单位反馈的问题,迅速出台了诸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使一些政策性问题及时的得到了解决,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需要有好的征管措施,好的征管措施又是建立在以往征管办法和措施之上,新老接替必然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接替过程中一些问题不可避免的会显现出来,需要我们去认真处理和研究:

(一)税源管理问题及影响

1、企业所得税地点变更以及总部经济导致的税源管理问题。原内资企业以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实行就地纳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分公司应税所得要汇总到总公司进行纳税,随着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纳税地点的变更,对于各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来说,其纳税户户籍管理和税源管理将随之发生变化,由于新办法对执行就地缴纳的二级分支机构的具体界定标准不明确,加之总分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对税收任务个地区利益的不同考虑,使得分支机构分配预缴制度的执行出现较大弹性,另外异地分支机构设立后只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副本,不需要在总机构税务登记副本上添加分支机构名称,若总机构不及时主动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其新增分支机构的情况。

2、“老企业”和“新企业”的身份认定与过渡期优惠政策的享受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给予了老企业过渡期优惠政策,新企业则不能享受。原则上说,新老企业的认定以工商登记时间在20xx年3月16日之后还是之前为界限。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改制重组的增多,企业新办、合并与分立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复杂,难以有明确的标准。

3、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的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能够更好地发挥小企业在自主创新、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利用税收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小企业的发展,但是,一些已有的非小型微利企业,为了享受低税率,采取拆分、新增法人等方式,人为进行分解、调整企业规模,将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变换为符合规定的企业,给税务机关认定和管理带来了困难。

(二)税基管理问题及影响

1、原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税基确认上原理相同但具体规定差异很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的 税基确认标准将会统一,但实际工作中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对政策理解程度和计算方法的不同,都可能导致出现各不相同的结果。

2、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较大,增加了税基确认的难度。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产生了较大影响,企业财务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需要进一步协调,从而增加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执行政策的难度。如新会计准则将职工福利费统一在职工薪酬中核算,同时规定应付福利费结余,上市公司可以结余冲减当期管理费用,非上市公司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却依旧允许提取职工福利费,与新会计准则的不吻合使企业无所适从。

3、不征税收入界定不明确给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带来不便。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这一规定不区分支出性质,“不征税”的精神未真正体现。如果纳税人将不征税收入用于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而不能按配比原则进行扣除,则必然造成对不征税收入事实上的征税。

4、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规定不明确,使企业恶意增加成本费用扣除项目,减少应税收入,而适当凭证概念的引入,也给日常征管中对税前扣除项目的认定带来较大的弹性,使税、企间存在一定的分歧,无形中放宽了税前扣除的条件。如工资薪金的扣除,新法第八条和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中都用了“合理”一词,但“合理性”作为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在具体执行中由于理解角度和知识背景等差异很容易在征纳双方甚至征管机关内部形成不同的意见,另一方面对“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界定亦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使用劳务派遣企业提供的劳务人员,企业职工应如何界定缺乏统一的征管口径。

5、税收优惠方面的时间认定规定模糊与相关规定不衔接,给实际工作中具体操作造成了困难。如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新法对企业以前年度结转技术开发费未抵扣额如何过渡处理无明确规定;又如新法规定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由5年分别缩短为4年和3年,而是仅适用于20xx年1月1日后购买的设备还是包含以前购买的设备规定不明。

(三)征管能力问题及影响

1、“一税两管”经过六年多的实践运行,导致税收征管成本不断增加、工作交叉、矛盾不断、效率降低,给征纳双方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无法体现税法的刚性,已成为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虽然国家在20xx年出台了有关企业所得税管理权限的文件,但给企业在对企业所得税管理权限的选择上留下了操作空间,企业会随意变动注册资本中货币资金的比例,选择国、地税管理部门,另外由于国、地税两家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程度的不同,势必会造成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倚重倚轻”的问题。

2、所得税优惠由传统的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项目优惠为主的方式,给税务机关征管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专用设备投资优惠、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优惠等享有优惠产业和项目的资格认定问题,由于有关法规和文件对认定部门各方的责任划分不明确,税务机关成为了最主要的责任承担者,而以税务机关的专业领域来看,显然难以承担审核和认定的能力,客观上造成了认定责任和专业能力的失衡,必然带来管理上的隐患和漏洞。“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认定亦存在类似问题。

3、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所得税相关模块升级相对滞缓,导致软件模块功能与所得税政策规定不同步、不衔接,无法真正实现管理与信息化同步发展。新旧税法更替,征纳双方在短期内面临新旧申报表的同时运用,如何及时保证更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是一次考验。

(四)对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的影响

1、税率调整对收入的影响

从我市的情况看,管辖范围内原适用33%税率,现在适用25%税率的企业约占盈利企业的29%,其应纳所得税约占我局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98%;原适用33%的税率,现在适用20%的优惠税率的企业约占盈利企业的71%,其应纳企业所得税占我局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2%,新税法实施后,若以20xx年度数据为基准,不考虑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和市场变化两因素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税率变化将使企业所得税收入下降9%左右。

2、税收优惠政策和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变化对收入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福利企业按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数额进行加计扣除,不再实行全免政策,此政策的实行将增加福利企业所得税收入,以20xx年数据比较,此项变动将使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加约2%左右。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大小,则需要等到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减免税审批时候才能体现出来,目前无法测定,但新法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放宽,基本可以确定将减少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3、扣除项目的变化对收入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计税工资扣除政策,对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费三项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列支,并且要求在支出时冲减20xx年底挂账部分,这将对应纳税所得额有比较大的影响,影响深度将有待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候才能得以测算。

面对以上实际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想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国家税制改革顺利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落到实处,首先应当从机制上给予创新,为税收工作带来新的血脉,其次应不断健全制度,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为契机,强化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工作要求,我们认为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一)从完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体系方面

1、完善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计税及征管体系。首先要细化计税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利用组织结构变化避税的监督,明确、细化对二级分支机构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做出判定的适用标准,统一各地税务机关征管口径,同时,加强对外经营环节的管理,提高总机构对挂靠项目的财务核算的监管;其次理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关系,对非法人分支机构进行一次清理,重新明确所得税征管权限,以保证总机构与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一致。

2、优化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规定。进一步完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征税收入的表述,明确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明确工薪扣除标准,弥合新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明确福利费扣除衔接方法,明确原税制下几个税前扣除项目的过渡衔接问题。

3、加紧制订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及审批制度。加快与新税法优惠配套的相关政策的出台,尽快明确原有优惠政策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明确税收优惠审批制度,对哪些税收优惠属于审批类、哪些属于备案类,权限、程序如何履行,表证单书、提供资料如何确定等具体问题应系统化地重新加以明确。

4、为便于企业所得税的日常征收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效率,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避免由于国、地税征管力度的差异造成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同,应尽快将企业所得税这一单一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放在一个税务部门进行。

(二)从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和征收管理方面

1、加强培训工作,严格规范企业所得税执法。建立县以下基层税务管理人员定期业务培训制度,要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更新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养一批企业所得税管理专业人才,提高整体管理素质,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抵制干预企业所得税执法的行为。逐步建立依据合法、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易于操作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2、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重点是突出服务特色,创新服务措施,真正达到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效果。根据企业所得税政策复杂、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税源国际化等特点,紧密结合所管辖企业的实际,在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各个环节,分别采取加强和改进服务的针对性措施,一是加大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的力度,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各项政策;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简化减免税、财产损失等事项的审批、审核程序,提高效率;三是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电子申报,提高企业财务信息采集效率。

3、优化税源管理机制,强化税源监控。首先要建立税源管理机制,把税源管理纳入税管员的职责范围,从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税源调查等方面明确税管员岗位职责,并制定统一标准的业务流程,规范税管员管好税源。其次要建立税源分析机制,准确掌握税源存量,把握税源增量,确保税源管理到位。第三要建立税源监控机制,开发税源监控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管理税源信息,使监控系统成为税管员得心应手的管理平台,利用科技力量实现数字化征管,把税源管住、管好。

4、进一步做好日常征管工作,加强所得税税基管理。在着重抓好规范收入确认和税前扣除两个环节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日常工作:首先,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其次,做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合理确定核定征收标准,保证核定征收公平合理,并做好国税、地税核定征收率的协调。第三,对一般税源企业,强化纳税评估,结合所得税税源特点,优先选择重点行业、特色行业、行业税负离散度较大的企业、注册资本在一定额度以上的连续亏损的企业、纳税异常企业等作为评估重点。

5、规范汇算清缴,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将所得税汇算清缴延长到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这给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自核自缴提供了更充足时间,也为税务机关的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汇算清缴工作是检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最好标准,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步管理,认真规范汇算清缴工作每一步,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法人企业汇总纳税和微利企业的审核认定工作,正确界定适用税法的纳税人和基本纳税单位。

6、加快推进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要将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全部纳入整个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通盘考虑,优先建立汇总纳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全国范围的传递和共享;要加快电子申报、网上申报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实现企业所得税多元化申报;要完善综合征管软件的企业所得税应用管理功能,增加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涉税事项审批等管理功能;要逐步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数据分析预警系统等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推进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最新税前扣除书面协议书如何写三

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现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5%左右。作为以纳税人为服务对象的税务师事务所无疑在税款如期缴纳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其服务范围涉及到千家万户,触觉伸到社会各个方面。为了加深对国家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师事务所的日常运作,我带着期待的心情来到了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毕业实习活动。

广州市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原名“广州市东山税务师事务所”,于一九九o年成立,并受东山区国家税务局领导,于二oo一年脱钩改制,事务所参照国际惯例改制重组后,引进全新管理体制,注入巨大活力,业务普遍广州地区。近年并成功涉足其他地区税务代理业务,现已发展广东省具有强大综合实力的税务师事务所。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的,专门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涉税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公司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为纳税人服务,开展各项税务代理业务,平均每年正常委托代理客户1000余户。

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为一家综合性的税务师事务所,本着“以人为本,质量

七、设计财务、会计制度,代理记账;

八、培训办税人员、财务人员,开设税收政策专题讲座;

九、制作涉税文书;

十、办理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税手续;

十一、办理税务行政复议;

十二、接受代办资金验证、财务评估、清理账目、资产查证; 十三、税务部门或纳税人委托办理的其他税务事务工作。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一、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二、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三、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我被分配在公司税务代理一部进行实习,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在20xx年1月16日,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参加了越秀区的新东山税务师事务所的实习,这是我

(二)充实的实习

正当我开始想放弃这次实习的时候,师父带我出去外勤了,也就是到企业去做底稿。那是一间很大的公司,它在省内还有很多个营业部。我这次终于领略到做底稿的乐趣了。刚开始什么都不会,到慢慢地学习,可以自己独立完成一个比较简单地底稿,我觉得这个学习的过程真的很有趣,不但可以学到最新的税法知识,还可以巩固学校学到的知识,加深理解。以前总觉得学校书本的知识很难背,但是,现在结合工作来记忆,发现学校的知识很简单,也很容易记住。虽然这一个实习的过程,很辛苦,因为经常要加班、赶报告。但是我觉得,这次的实习很成功,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三)实习的收获

这次实习对我来说,收获很多,有专业知识的加深巩固、学习到做人的道理、处理问题的技巧等等。而汇算清缴的程序主要有:底稿——报告——审核——出报告。其中底稿要进行三级的复核,正文要有两个中国注册税务师进行审核及签名。

1.如何做好底稿。刚开始看见别人做的底稿,我一点也没有感觉,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做好的。但是在不断的学习中,我也领悟到做底稿的重要性和趣味性。底稿主要是将企业的基本资料、内部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的相关科目和内容反映出来。主要是损益表,因为这时反映一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关键,我们要做的是:将损益表上有发生额的科目把它核对到我们的工作底稿中,看看本年度的发生额是否和资产负债表上的相一致。在把相关的数字取出来以后,更加重要的是看看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之间的差异。在税收制度很多科目的发生额会有一个税前扣除的限额,超过了限额税收是不允许扣除的。例如:业务宣传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都是有不同的扣除办法;捐赠的对象不同,计算方法也不一样;折旧也只能按照税法规定来计算;罚没支出不能在税前列支等等。我们在实习的过程中接触了很多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商业企业、加工企业、工业企业,对于底稿中的生产成本,商业企业不需要反映这一项,而工业企业则是要在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中环环相扣中反映;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它们的区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审核表的填写和相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料填写,其中在工作底稿中一般纳税人的工作量是很大的,要具体反映进项税、销项税、进项转出、留抵税额、进项认证等,很多方面都要认证,贯穿在整个底稿的工作中;有责任有限公司也有合伙

企业,其中最大的区别是在提供资料中,合伙企业需要提供全部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在工资的抵扣方法也是不同的,需要先剔除合伙人的工资,在纳税调整减少额中反映出合伙人的工资,如5个合伙人,则调整减少额为5×12×1600,而且合伙企业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而是交个人所得税;有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其中最大的区别是很多的国营企业都是采用功效挂钩来计算工资,也就是劳动局审批后确定一个工资额,这个工资额不受人数和允许扣除限额限制,在这个确定的工资额中可以随意列支,而私营企业中使用定额工资计算。而查看企业记帐凭证是我们发现问题的关键,因为要查看企业科目数额变动的原始凭证,我们可以查看到企业的营业外支出是否为罚款,发生的费用是否都有发票,广告费的扣除标准,还有要查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是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还要找出社保的明细分类和发工资的人数等等。

当然,不同企业的做帐的手法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在实习中就是要掌握方法,要摸清企业做帐会计的思维方式,按照他们的思维方式进行定位思考,从而把这份底稿做好,保证真实、合法。

2.如何出好报告。报告由两部分组成:正文和报表(一个表十四个附表)。其中正文是用中文来阐述报表的内容,而报表则是工作底稿中的税法和会计不同的方面体现出来,企业所得税上缴到国或地税,表格的形式不一样,但是内容是一样的,只是表现的形式有所不同,而正文就没有国地税之分。凡是在底稿中有反映的会计科目都需要在报表反映,而且正表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和底稿中的“与客户交换意见”相一致,如果出现偏差,就肯定有一方面出现错误。今年开始国税使用报盘系统进行申报纳税,也就是要用一个系统输入数据后拷盘然后给客户到国税局报税,而地税依然使用excel表格报税。在把报告出完以后就打印一份出来,交到审核部。

3.底稿和报告的审核。在交到审核部后,审核部的人员就要对该份工作底稿和报告进行审核,一般审核部中的人员都是资深的从事税务工作者,他们分析底稿和报告,如果发现问题就在上面直接改动,改完以后就直接放到打字室中,把报告重新再打出来,返还给出报告的人再进行核对,如果核对后没有问题就直接放到复印室。

4.报告完成。复印室把报告复印成一式三份,然后装订,装订后就把报告送到两个税务师处再审核,审核后没有错误就可以通知客户来取报告,可以到税局申报了。

这个过程看似简单,但是一份报告的完成需要经过很多人的审核、

加工,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合作和速度都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环节环环相扣,如果一个环节滞后了,那么就影响了整个工作流程。

在实习过程中,也凸现出自己存在的问题:在开始实习的时候,有时候会带着情绪工作,所以令其他的同学难适应;我自己是一个极度容易受到其他人影响的人,但是师父工作的成熟和干练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当和客户产生分歧的时候,她可以理性地用专业知识和客户达成共识。我希望自己在工作后,也能够成为这样的人,可以理性地对待和处理问题;有时候自己的心还是不够细,看待问题的立足点还不够高,处理问题的能力还是有待提高的;在和人交流的语言艺术还是有待进一步提升的,我觉得语言就是一门学问,而且在人的一生中不断地学习。

其实,对我而言,这次的实习,虽然时间很长,而且真的很辛苦,但是却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我觉得我学到的东西在我日后的人生中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这是对我的处理事情的能力、忍耐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等各方面的一个锻炼。这次实习的经验只是我的踏入社会的一个起点,在未来的日子还有很多事情等待我去做,有很多新鲜的事物等我去探索,有很多新的问题等待我去解决,但是相信这次的实习会对我日后的工作有帮助,也使我对日后的工作充满了热情和期待。

最新税前扣除书面协议书如何写四

根据学校要求,我于20xx年暑期在江夏区国家税务局进行了为期两周的阶段实习,当带着一份既欣喜又紧张的心情踏上实习征程时,我感受到了实习环境与在校的学习环境完全是两码事。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既是对我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的检验,感受颇深。在实习期间,我严格按照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师父的安排,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虚心学习,注意观察,独立思考,理论结合实际。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xx区地税局的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江夏区国税局位于江夏区纸坊街,为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江夏区的国家税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

1、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2、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

3、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

4、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

5、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办税服务厅职能),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的申请等;

6、负责车辆购置税的计划、征收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征收职能有: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计划执行、会计核算、统计分析、税款退付、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税源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税收票证管理、欠税清理、日常征收中需要采取的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管理职能有: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征收方式和纳税定额、发票管理、注销户结税结票、减免抵缓退税审核和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或审批核准备案、零散税收征管、稽查案源提供、稽核评税、税法宣传、咨询辅导、违章

处理等,为江夏区的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作为一名税务专业的学生,我怀着一份为了实地了解我们的专业知识,为了进一步加深我对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够在实践中得到一个充实,也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国税务系统及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程序有一个总体上了解的心情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实习。在大学期间,经过老师对我们专业知识的细心的讲解和重复的贯穿,再加上我的学习,我基本了解了我们专业的理论知识,由于我的社会经验不足,在实际应用中不知从何入手。通过本次实习达到以下两种效果,一方面,可以将我学到的理论的专业知识应用到社会实践中去,使我们在社会实践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和锻炼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能力,能尝试到一些在学校我们没有学到的知识,为我将来走入自己工作岗位和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从意识上提升我对税务专业的认识,加强了对税务局及其各部门的认识,懂得了在社会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加强我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的合作能力。让我能够学到一些税务方面的相关程序,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能够尽职尽责,做一名合格的财税工作人员。

刚开始上班,心里感到既新鲜又紧张。新鲜的'是能够接触很多在学校看不到、学不到的东西,紧张的则是万一做不好工作会不会被收到批评,向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好一到局里,科长就介绍一位经验丰富的师傅带我。她详细地向我介绍了他们局里的工作内容和他们办公室基本的工作以及平时的上下班时间之后,要求我从基本入手,整体了解税务局的工作程序。于是,我很快就投入了工作之中,有什么事情她都亲自给我指导。刚开始算是熟悉工作,对办公室资料的放置有了基本的了解。看似简单的工作,却需要很大的耐心,对于刚入手的我更是难以入手。整理资料需要按照装订的规范,把每个地方的资料整理好后装订好,不能出现差错。地方税务局的工作比我想象的要繁琐,需要相关工作人员的耐心对待,这样才不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

由于我被分配到人事科档案管理部门,每天,我们的工作除了烧水打扫,主要就是抄写整理档案。前三天不停的写档案,经过严师傅手把手的教授,我渐渐

学会如何核对和改正资料,除了将每一页的编号,内容,时间信息核对,还要保证分类正确,时间顺序正确,一切核对无误后,再将资料装订成册,一份资料才算完工。而且在自己并不太熟悉操作过程,容易犯错的情况下,去寻找前辈可能遗留下的错误并非易事。所以每一份资料厚厚的一摞,从第一页检查到最后一页,弥补缺漏,有时前前后后迂迂回回的翻看资料,连不起眼处的页码号也不能放过。偶尔看到一摞摞的资料,而自己才完成一小部分,就会产生挫败感,大量的重复性劳动也很容易失去新鲜感,但是如果调整自己的心态,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就不会觉得无聊,而且能有所领悟。这是一个不断磨练自己的过程,一个人能够最终走向梦想的彼岸,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必要经历一番痛苦的煎熬,经受风霜雨雾,甚至满身伤口,在各种逆境的打磨下,从脆弱不堪现实的一击逐渐成长,使自己的内在更强大,更豁达,有勇气接受自己曾经望而却步的一切。所以整理资料这些工作也可以当作是磨练自己的耐性和细心的品质,越是繁杂的工作,就更加一丝不苟,静下心来,有头有尾完美地完成它。

1.在专业知识方面,我并没有学到什么,也没有运用到自己的专业知识,但让我学到了在大学课本里没有涉及到的外界知识,并应用到社会之中,潜意识地提升了我的学习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2.在社会经验方面,通过在实习的阶段,我学会了怎样去处理一些简单的事情,怎样去和别人进行沟通,怎样能够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这些都对于我来说是我步入社会的一笔财富,为我以后走入社会工作岗位打了坚实的基础。 3. 培养了我的耐心和细心,在实习中,我时时刻刻都保持着一种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工作。实习让我看清了将来努力的方向,给了我充足的自信,在以后学习的日子里,我会不断地完善自我的专业知识。

4. 实习增强了我的社会责任感,让我对税务岗位有了更加深刻地了解,我要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本次实习对我意义深远,能够全面了解了地方税务系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社会经验尚且,处理的事情能力不够,而且,在实习中我缺乏工作耐心,细心程度也不够,这次实习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成长的历练,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尽管不是正式上班,但是敬业、守时、有礼貌,这些工作最基本的素质应该具备,

每天做好自己的工作,用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管是在此时的实习期间,还是在未来的工作中,对待工作的态度不应该是敷衍了事,而应该兢兢业业尽好自己的职责,用理智战胜自己潜在的惰性,整理好心情平静的投入到工作中。来来回回奔走的日子里,我见识了一些不同的人,也不停地寻找自我,寻找一个安身立命的方法, 原本不太确定的答案在心里更加清晰了,不去想未来如何,只在当下尽心尽力,不求十全十美,只求没有悔恨。

最后感谢江夏区国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正是他们的耐心和热情让我有机会亲自体会国税局的工作,不论以后会怎样,现在的我需要不断的积累专业知识为以后的工作做好铺垫。

最新税前扣除书面协议书如何写五

目前,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税收征管在税收政策上及日常税收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难点,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压力。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界定难。《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此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难于掌握。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企业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在实际操作中当企业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也未支付时是否要扣缴。又如:离岸股权转让往往采取“一次合同,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那么,如何确认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相应的税款缴纳时间?是按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时间、被投资企业股权变更时间还是按每次实际付款时间?况且在实际经济往来中,很多支付形式是非货币形式,如非居民通过实物或者劳务形式取得技术使用权的回报、关联企业之间的债务重组等,对于此种情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

2、预提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界定难。

⑴收入确定难。《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金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如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很多企业是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提支付,那么这个计提比例是否恰当?所提供的专用权等是否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等值得研究。另外如外国企业转让国内企业股权,很多是关联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通常存在转让的价格不真实、零价格转让或低价转让等问题,转让收入难以确定。

⑵成本确定难。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财产转让所得上,其中以股权转让尤为突出。股权转让成本即股权转让所得的扣除数,是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的一项关键因素。由于股权转让成本是一个历史概念,以外币投资形式的原始投资额是用历史汇率还是以现时汇率计算转让成本?另外,股本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入股时企业实际支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如其中的资本公积金有的已完税、有的未完税,是否不加区分一并扣除?还是有选择地扣除,或是根本不予扣除?目前尚无统一标准。

3、预提所得税的申报和征收界定难。《税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上述规定对于特殊情况可能无法发挥作用,如离岸股权转让双方均是外国企业,转让行为一次发生,交易活动一次结算,让受让方履行扣款义务很不现实,由纳税人自行申报或税务机关追缴申报也很难做到。

4、预提所得税的征收对象界定难。部分非居民企业既没有在当地登记注册,也没有经营场所,要找到这些企业并对其实施有效的税收监管非常困难,漏征失管的现象在所难免。

1、合同无中文版本。支付单位多数提供的合同为全英文版本,还有日文、德文、法文等。由于合同中许多关键用语均为专业词汇,审核人无法读懂,即使纳税人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了翻译稿,但由于不是正式文本,不能承担相同于正式合同的责任,因此可信度也不高。

2、提供假合同。有部分企业在开具证明时发现该行为应征税时,立即回到公司,重新打印一份免税行为的合同。由于国外公司不需盖公章,只要在外方位置签一个外文名即可,因此,税务机关无法依据合同来判断该合同内容的真伪。更有甚者,将应税收入以“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监管,不履行纳税义务。

3、“事后申请”。大多数企业是在履行完合同或付款时才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这种“事后申请”给税务机关的取证造成一定的困难,无法准确确定应纳税金额。

4、常设机构偷逃税款。一些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代表机构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但合同以总公司名义签订,收款也由总公司收取,从而将其常设机构的收入转为境外总公司的收入,偷逃税款。审核人员在开具证明时很难了解业务的实质,只能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合同为其开具证明。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应高度重视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征管,通过实施“个案分析、个别巡查走访、个性调研服务、个案评估检查”的“四联动”,深化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长效管理,确保国家税款的安全和税收秩序的规范。具体可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1、扩大监控面,强化对辖区内非居民企业税源信息的收集。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非居民企业税收征管纳入责任区日常管理范畴,扩大监控面,寻找有效税源,实施源泉控制,着力解决户籍不明、税源不清的问题。通过细分税管员的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非居民企业进行“点对点”的全面普查,全面掌握并建立纳税人信息库,重点调查其在境内未设立机构而是否有来源于辖区的应税收入信息情况,重点关注扣缴义务人应税收入的支付情况,挖掘隐性税源,防止税款流失。

2、夯实管理基础,全面实施纳税人事前备案登记制度。要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实施纳税人事前备案登记制度。要求境内机构、扣缴义务人将发生的应税支付项目、支付金额、支付对象、以及支付对象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的举证、签订的相关合同文本(中、英文双语对照)等征管要素如实报税务机关事先备案,并建立企业付汇台账备查。

3、动静结合,实现税源的科学、细致和深度管理。一方面,税务责任区要将预提所得税及时纳入日常税源监管范围,通过落实管理员实地巡查,弄清情况、定期分析细比对、月度(季度)指标严监控、年度汇缴勤把关等综合性联动管理措施,实施税前、税中、税后的全程动态管理,提高应税行为和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办税服务厅征收窗口要强化对预提所得税申报征收的书面审核。对纳税人提交的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进行审查,尤其要对征免界限的划分、适用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相关证明资料等内容进行把关和比对,登记售付汇分类台账并将征收信息传递责任区管理员以加强后续跟踪管理,确保窗口静态管理向责任区动态管理的延伸。

4、交换情报,加大评估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在管理员实地考察核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有疑点或有异常的支付项目逐级实施情报交换,以堵塞漏洞。与此同时,要从扣缴义务人、境内机构两个层面上开展对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个案专项评估和检查。要立足分析巡查相结合,立足案头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立足日常评估与汇缴相结合,立足评估与稽查相结合,立足评估检查与事后整改相结合,着力解决申报信息不实问题,有效化解征管难点、疑点和盲点,充分发挥纳税评估“以评促管”的功效,充分发挥稽查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税收的公正性。

5、部门协调,开展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办税。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组织体系,畅通与地税、外经贸局、招商局、支付银行、外管局等部门的协作和沟通,优势互补,及时获取设立开业、合同签定、资金支付、业务发生等第三方信息,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放大管理效应,不断拓展治税空间。

6、优化服务,营造和谐互动的征纳关系。对外,结合新所得税税法的贯彻实施,依托“税企恳谈”、“税法解读”、“重点企业走访”等服务平台,提前介入,通过现场办税、现场咨询、现场问政、现场解决问题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开展纳税提醒,提高税法的遵从度;对内,加强干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干部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水平。

7、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对税收政策的调研管理。鉴于目前税收政策上尚存在的不明确性,建议上级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专题调研,明确特殊情况下的税收政策的执行,如:离岸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时间;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依据;股权转让的成本;境内被投资企业履行扣缴义务等,从而使税收政策更趋合理、完善,更切合税收工作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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