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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的函件范文简短 报送工作进展的函(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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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的函件范文简短 报送工作进展的函(四篇)
2023-01-13 14:09:27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精选工作推进的函件范文简短一

(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对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1、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原则,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用制度的形式将责任、目标固定下来。

2、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学好用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科级以下党员违纪实施责任追究。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协调、处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管理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5、领导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检查、审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二)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是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任用等重要事项,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2、定期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3、自觉遵纪守法,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认真落实廉政提醒和诫勉谈话制度。

(三)根据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协助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完成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组织分管部室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分管部室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指导、协助市直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在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协助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市直机关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4、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

5、受理市直机关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

杜雅良: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全面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组织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贾长青: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负责市直机关党建督查指导、理论学习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张水杰: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各项工作和工委党总支日常管理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刘海忠: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负责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领导市直机关纪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玉发:市直机关工委四级调研员。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抓好分管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组织处理、问责或给予党纪处分:

1、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给党和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选拔任用干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党纪法规,弄虚作假的。

5、其他严重违反党纪法规行为的。

责任追究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的关键。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切实保证责任追究到位。如发现对责任追究不力的,要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再追究。

精选工作推进的函件范文简短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以下简称《通知》)、《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林业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鲁农经管字〔2018〕1号)、和《青岛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坚持有序推进合理合法,先将农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再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坚持农民群众充分参与,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可。

(三)对象范围。这次清产核资的对象包括:我镇行政区域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由区统一部署、统一报表格式、统一数据平台,以2017年12月31日为登记时点,自2018年4月开始至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4月)

1、组织领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成立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财政所、国土资源房管所、农业服务中心、镇村建设委员会等5部门参与的灵山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具体负责清产核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综合协调等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研究拟定实施方案等文件,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宣传发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要大力宣传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向群众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动员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3、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镇举办业务培训班,对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要组织村(居)成立由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村(居)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负责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0月)

以农业部等九部委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为依据,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和登记。扎实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账目调整、资产核实、结果公示、结果确认、审核报送、完善台账、纳入平台管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1、资产清查。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分别对本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资源性资产等集体资产,以及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以会计账面价值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全面清查核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及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也要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登记。清查相关的情况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以下简称《报表》,见附件2)明细表(指“农清明细01-20”,下同)。具体清查内容和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现金。清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清查发现有现金长款或短款的,要查明原因,据实编制凭证,调整账簿。

银行存款。清查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对由未达账项引起的,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短期投资。清查核对各种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与短期投资原始凭证记载是否相符,查清各种短期投资的投资对象、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投资协议等。

应收款。清查核对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根据应收款账面余额,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外部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务人、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时间和审批人等,并以双方记账凭证金额一致为准。对登记日应收未收的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合同、协议或政策文件确认,并取得债务人书面同意;对有争议的债权,要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关系;对因债务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等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要明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因诉讼等原因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债权,须单独说明。

内部往来。清查核对内部所属单位和农户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根据内部往来明细账余额,采取公示、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所属单位和农户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权单位或个人、债权债务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时间等。

存货。清查核对存货账面余额及明细账与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化肥、燃料、农药等)、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实际数是否相符,查清库存物资的类别、数量、金额、存放地点、保管人员等情况。清查采取实地盘点方法,保管员必须在场并参加盘点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

(2)农业资产清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培育或营造的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

牲畜(禽)资产。清查核实牲畜(禽)资产账面数与实际数是否相符,查清牲畜(禽)资产的品种、数量、金额、生长阶段,以及死亡等情况。清查采取实地盘点方法,饲养员必须在场并参与盘点工作。对有死亡、毁损或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

林木资产。清查核实林木资产账面数与实际数是否相符,查清林木资产的品种、数量、金额、生长阶段,以及死亡、毁损等情况。清查采取实地盘点方法,管理员必须在场并参与盘点工作。对有死亡、毁损或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

(3)长期投资清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的投资。清查核对长期投资账面数与实际数是否相符,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将长期投资明细账与投资合同或协议、记录凭证、审批文件、投资有关权益证书等与投资对象逐一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长期投资的对象(项目)、金额、方式、期限、股利(利息)等。

(4)固定资产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等。要按照固定资产用途,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进行清查核实。清查采取实地盘查方法,与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以及登记簿(卡片)逐一核对,清查各项固定资产的购建时间、坐落位置或存放地点、原值、累计折旧、净值、使用状态等。

对出租的固定资产,由出租方负责清查,并与租入方进行核对。对租入的固定资产,要与出租方核对,并进行账外备查登记。对没有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要将清查结果登记入账。

对清查出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申报处置。

(5)在建工程清查,包括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工程项目。要按照在建工程未来形成资产的用途,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进行清查核实。清查核对在建工程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库存物资、一事一议资金等相关记录是否相符。清查采取实地盘查方法,依据在建工程明细账和在建工程合同等,查清在建工程进度和质量,在建工程名称、承建单位、建设时间、建设地点、预算投资额、已投入建设资金等。对于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6)无形资产清查,包括各项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纳入账内核算的无形资产。依据无形资产明细账和相关记录,查清各种无形资产名称、取得时间、取得方式、使用年限、使用情况、原始价值、摊余价值等。

(7)资源性资产清查,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清查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分类进行,只登记面积、权属和经营情况,一般不确认价值。清查要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草原确权登记颁证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8)流动负债清查,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

短期借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根据短期借款明细账余额,查清债权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及审批人等。所有借款必须取得合同、凭据,无法取得的,由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签订确认书。

应付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根据应付款明细账余额,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债权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权人、金额、用途、产生时间、到期时间及审批人等。

应付工资。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应付给其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报酬,按照确定的工资标准,核对应付工资账面余额和工资表记录是否相符,查清领取工资人员的数量、姓名、金额等。

应付福利费。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方面的福利费,查清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借贷方向及使用项目、受益对象、支付时间等。

(9)长期负债清查,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和专项应付款等。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及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应付款项,根据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明细账,查清债权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及审批人等。所有借款须取得合同、凭据,无法取得的,由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签订确认书。

一事一议资金。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核对一事一议资金账面余额与筹资方案、备查账簿记录是否相符,查清一事一议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已使用金额、结余情况等。

专项应付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征地补偿费、国家财政专项补助等资金,根据专项应付款明细账,查清专项应付款拨款单位、拨入金额、拨入时间、使用金额、具体用途等。

(10)所有者权益清查,包括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

资本。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按照资本明细账余额向前追溯,对于记载清晰的,通过公示、问询和函证等方式,与投资人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资金账面余额;对于记载不清的,可暂时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列为投资人,记入本集体名下。清查出资本明细账记录与实际投资人不符时,要经当事人签字认可,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据实调整资本明细账。对投资单位撤销的,要将投资单位投入资本转为本集体资本,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调整资本明细账;对投资人死亡且有继承人的,将其投入资本转给其继承人;对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的,将其投入资本转为本集体资本,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调整资本明细账。对农业合作化时期社员入社股份资金,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深入查清。

公积公益金。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根据公积公益金明细账,结合资产、负债及资本账目调整,查清公积公益金账面余额。

未分配收益。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根据收益分配明细账,结合资产、负债及资本账目调整,查清未分配收益余额。

2、资产评估。各村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村内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对于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农村集体资产要进行资产估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可以进行价值重估。评估方法如下:

固定资产,一般按购建或调入时原始价值确定。对因账外调入或无偿划归等原因查不到原始价值凭证的固定资产,可比照同类资产现行购建价格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初始投资价值确定。对确有交易需求且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按现值或公允价值确定。

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民主讨论确定估价方法,作为记账凭证入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估价处置资产。确有需求的,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其结果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通过,并报镇街经管中心备案。

3、产权界定。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资产的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从兼顾国家与集体利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进行。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对由政府拨款和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投入等混合所有制方式形成的资产,按各方出资比例或约定的股权比例确认所有权。对村与村之间集体资产所有权有争议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报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处理,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

对于已经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居),要把资产权属由代行职能的村(居)民委员会过户到新组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4、账目调整。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具体要求为:

对存货、农业资产、固定资产的盘盈或盘亏,在建工程的报废或毁损等,必须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街经管中心审核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盘盈计入其他收入,盘亏计入其他支出;数额较大的,可作为增减公积公益金处理,同时调整账簿记录。

对清产核资前没有纳入账内核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农业资产等,包括政府拨款、税费减免等形成的资产,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资产等,有原始凭证的,按记载价值入账;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通过资产估价确认价值入账,作为增加公积公益金处理,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可转增资本(并按股权比例量化给成员或集体),同时调整账簿记录。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对外投资,预期不能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等核销,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街经管中心审核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债权核销计入其他支出,债务核销计入其他收入,投资净损失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调整账簿记录。

不符合或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不得进行账目调整。

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要进行清产核资,并登记入账。对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持有的被投资企业,要将其清产核资后生成的资产负债表,与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进行合并,同时集体经济组织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债权和债务项目要相互抵消;并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和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对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在清产核资后,将所有者权益按投资比例对应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5、结果公示。清产核资结果要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进行核实,重点核实集体资产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核实结果应填列在《报表》明细表的“核实数”,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关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受理群众咨询,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区和镇街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应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确认。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将确认后的《报表》明细表及相关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上报镇街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7、审核报送。镇街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对各村(居)报送的《报表》明细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汇总填写镇街《报表》汇总表(指“农清汇总01-02”,下同),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区对镇街上报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区《报表》汇总表,并上报青岛市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办公室。

8、完善台账。镇街经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根据《报表》格式整理完善各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台账,镇街经管中心和村(居)各保存一套。

9、纳入平台管理。各镇街要依据上级清产核资领导机构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将相关数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统一管理,为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打好基础。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11月底前)

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健全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健全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健全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总结工作结束后,各镇街要将清产核资工作报告(附汇总表)以政府的名义报送区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

(一)加强部门配合。农业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镇财政部门要将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国土资源、教育体育、水利、林业、文化、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加强工作衔接。对已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了清产核资的村(居),要对照本次清产核资的登记时点、工作要求和标准,全面核查数据结果。对于只进行了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的村(居),还要对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于清产核资登记时点早于本次登记时点(2017年12月31日)的村(居),要对清产核资未覆盖的时间段内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对于已经完成土地、林地、草地等不动产登记和确权颁证工作的村(居),资源性资产清查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登记成果、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三)加强问题查处。对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要组织镇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查处。对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回收或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结合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混乱的村(居)进行集体中清理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四)加强工作督导。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将对各镇街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成果验收。指导组办公室将建立工作督导机制,按时调度各镇街清产核资工作进度情况。区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精选工作推进的函件范文简短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为前提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曾经极大地释放了农民的潜能,深刻地改变了我国农村面貌。但是,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老化和减少,农村土地零散化、碎片化,土地产出低效化等问题也逐渐凸显,并逐步滞后于现代农业的要求,已然成为乡村振兴的一道坎。近年来围绕落实农业农村改革部署,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通过土地三权分置、承包权入股、适度规模经营、创新经营体制的方式,我们在街道村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及难题

街道村地处街道北面,距离城区2.5公里,下辖7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519户,农业人口1781人,现有耕地面积1947亩,人均耕地约1.09亩。在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将耕地分级搭配,整田整土划割为若干小块分到农户,导致每家每户承包经营的耕地零散分布。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在家的“留守农户”接手耕种承包地,使地块分布更加零散。如村5组其中一户农民3.5亩旱地被划分成10余块,最小的一块地只密植了3株柑桔。分散的土地,给农业生产带来了诸多不便。

一是难以进行机械作业,耕作效率低;

二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度;

三是产业结构调整相互掣肘;

四是种养结合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难以有效运行;

五是对外土地流转涉及农户多,难以协商一致;

六是地块分割产生了较多不能耕作的边界,浪费了耕地资源。

围绕_这一难题,近年来我们在街道村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通过承包权入股、土地预流转的方式,有效地实现了耕地的“团聚”和适度规模经营,劳动效率和经营效益也相应提升。

二、土地股份制的探索及构想

在村调研发现,虽然群众意识到了承包地散碎化的各种弊端,也有将土地“集零为整”的愿望,但缺乏系统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路径,缺乏组织者。如农户间相互可以进行土地调换,但各怀心思,效果有限;外部业主整体流转集约经营因农户意见不一难以达成。鉴于此,我们在广泛调研、听取民意的基础上,提出了土地三权分置、承包权入股、适度规模经营试点的构想:以生产社为单位,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农户的耕地承包经营权全部入股,土地股份化,对农田进行集中整理,引进专合社、龙头企业进行成片经营。在具体探索过程中,我们分别制定了《村耕地成片经营试点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预流转协议》等,组织街道及村干部成立了工作小组,通过宣传动员并与村民们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情况下,以书面协议形式,每户农民将所有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和村集体资产公司完善入股相关手续,实现土地标准化整理和规模化经营。

三、土地股份制的实践和成效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街道以村为试点村,通过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吸引民间投资,以村集体资产公司为主要载体,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民”的互利共赢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血橙基地,切实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一)落实三权分置。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后,推进土地股份制改革,要坚持推进“三权”分置并行,落实好集体所有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这是开展土地股份制改革的前提。在实践中,稳定农户承包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等用益物权权能;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推行由农民一次性出租让渡土地经营权向入股经营、合作经营等共享土地经营权方式转变,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

(二)规范资源管理。

街道村20__年注册成立市区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现有山坪塘、渠道、提灌站、村道、村级公益性房屋等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通过回收分散的集体资产,对村级“三资”开展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对村集体经济共有人进行确认,为下一步村集体收益分配提供依据。按照“村集体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思路,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到村集体公司,集体公司聘请专合社和农村经纪人负责生产经营,通过把村集体资源资产折股量化组建村集体公司,并整合上级财政扶持资金和吸收民间资金,实现村集体公司、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三方合作和互利共赢。

(三)培育主导产业。

一是以区大规模绿化行动项目(混交林)为支撑,通过新栽苗、嫁接等方式,规范化种植塔罗科血橙1000亩。注入社会化资本,完成“伙儿山牌”血橙商标注册,通过电商平台开展前期市场拓展、销售。

二是林下种植蔬菜、芽菜等,并与公司签订蔬菜订单收购合同,培育近郊城市保障性蔬菜基地。

三是发展特色水产和肉牛生态养殖,利用嘉隆竹木专业合作社竹笋加工废料为牛饲料,牛的粪便作为种植血橙有机肥,实现种养结合、种养循环。四是培育发展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结合血橙、蔬菜种植、有机草莓等产业,融合新村发展和七洞湖休闲体验,打造村田园综合体品牌,建立1——2家星级农家乐、农业公园,形成轻纺园区和南观路农业旅游示范点。

(四)优化利益机制。

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的带动作用,村集体公司争取区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90万元投入血橙种植项目,专合社吸收民间资金和技术,通过采取“村集体资产公司+专合社+农户”的股份合作模式,引导农户、村集体公司和参与“三变”改革的新型经营主体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联结和合作机制,确定村集体与合作社共占4成、入股农户占6成的初次收益分配方案,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拟实施经营收益二次返利,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股东权益。同时,聘请本村种植大户、贫困户进行长期或临时性工作,以工资收入的形式回馈种植大户和农户。

(五)开展新村建设。

加快“四好村”创建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着力实施农村房屋改造、风貌改造、环境整治、洁净亮化工程;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示范区内农房、道路及沿线人居环境改善逐步提升,适度统一,彰显特色;推进乡风文明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完善“一约三会”(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反黑会),开展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院落等评比,开展法律明白人、法律进乡村等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生活;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提振贫困群众精气神。

精选工作推进的函件范文简短四

今天召开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调度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具体措施。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疫情发生后,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彭清华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省传播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研究部署全省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会议要求,我省成立了省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全省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全面启动联防联控机制。连日来,领导小组下发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多次开会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截至1月24日24时,我省累计报告病例53例,其中确诊病例28例、疑似病例25例,分布在15个市(州),仅攀枝花、广元、宜宾、巴中、资阳、阿坝6市(州)暂无报告病例。我省是人口大省,外出务工人员多,当前正值春节,人员流动量大、聚集性强,这些都进一步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和防控工作难度。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进一步扩散甚至局部小规模暴发的风险。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场疫情已不是单纯的医疗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要坚决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全省各族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要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保持高度警惕,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动员起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1月24日,省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召开第3次全体会议,根据《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建议启动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已正式启动ⅰ级响应。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ⅰ级响应必须采取的措施,全面落实各种传染源排查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医疗救治政策,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监测检测,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活动,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和专业人员培训,全面及时发布信息和回应群众关切,全面落实防疫和医疗所需物资保障与储备,全面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梳理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岗位和人员。

省委省政府已组成7个督导组,明天将赴市(州)开展督导工作,检查各地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整改。重点督查地方党委政府是否高度重视,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工作机制是否正常运转,各级医疗机构、实验室是否安全规范运行。最近,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一些地区乡镇还没引起高度重视,无论外地返乡群众还是当地群众门照串、餐照聚,还没有把疫情防控工作当回事。我省农村人口多、卫生医疗条件较差,加之群众防范意识薄弱,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不容小视。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联防联控,实施群防群控,严防疫情蔓延。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对从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来的航班、汽车、火车、船舶等各种交通工具及人员进行检疫,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网格化管理手段,动态掌握入川人员的数量和流向,开展全面排查、重点监测跟踪并实施健康筛查,精准推送疫情防护知识,最大程度地早发现患者,有效隔离和管控传染源。

二是强化早期筛查和识别。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充实力量配置,强化发热病人检测和预检分诊,严格规范可疑病例的监测、筛查工作,确保病例及时登记报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全面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疗机构不具备确诊条件的,要及时协调转诊至相关定点医院进行复检确诊。

三是强化疫情监测研判分析。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实验室监测能力,加快改造和建设更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加强病毒检测检验和科学研究能力。充分发挥参抗非典疫情老专家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卫生健康委高级别专家组的支援和技术指导,加强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及时掌握病毒可能发生的变异,及早研判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要强化规范治疗。要全力救治患者,落实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根据有关诊断标准、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要求,进行规范诊治,确保全程安全治疗。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把重症病例集中到综合力量强、有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加强多学科会诊,科学制定救治方案,最大程度减少病死率和致残率。省市县三级要对现有的医疗资源进行梳理,抓紧列出具备防控和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在落实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建好后备医院。对医疗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要增派专家上门服务,减少病例跨地区流动。发挥中医药在防治传染病特别是病毒性疾病方面的优势,坚持中西医结合,提高救治能力水平。

二要加强医院防护管理。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医院消毒隔离技术规范等要求,提高医务人员自身防护能力,坚决防止医务人员交叉感染。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医疗机构的防护设备配置、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建立独立隔离的病房单元,或相对独立的隔离病房和观察病房,坚决阻断医院内传播途径,严防医院成为疫情传播地。

三要落实好医疗救治政策。对感染人员实行免费医疗救治,将符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对感染人员实施医疗救治所发生的合规必要费用,按照规定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范围内支付,支付后的余额部分由财政部门据实结算。落实防控救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加班值班措施。加强防护用品、采样耗材、消杀药械、救治床位和药械、隔离场所等供应保障。

第一,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交通运输、民航、铁路、海关等部门要坚决把好入口关,在入川交通枢纽设立留验站,开展体温筛查、卫生检疫,对发现的可疑发热病例,严格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同时,加强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开展汽车、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工作,司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各地要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督促,建立并实行外出务工人员疫情管理机制,做好对湖北返乡务工人员的排查、登记和随访工作,以及在湖北务工尚未返乡人员不返乡不外出的劝诫工作。成都市作为西部地区重要交通节点和人群聚散中心,疫情防控任务异常艰巨,防控成效将直接影响全省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集中爆发疫情。

第二,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及时高效回收、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加强涉疫情医院周边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应急监测。公安部门要强化宾馆、旅店的旅客信息登记管理,及时开展密切接触者协查和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的行为。林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对有关场所强化监管抽查,及时开展疫源疫病监测。教育部门要全面了解学校师生假期外出情况,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做好师生返校工作预案。爱国卫生组织要发动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饮食习惯。

第三,加强社会联防联控。从现在起,全面暂停审批各类营业性的演出活动,已审批的活动要全部停止。取消庙会、灯会等大型活动,准备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全面取消或者延期。各地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部暂行闭馆。

严格信息报送工作。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防控工作政务信息日报送制度,确保报告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决不许晚报瞒报漏报。

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加大病毒预防相关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增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倡导尽量少外出、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和抖音、快手等媒体,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回应社会关切、解读相关知识,解读宣传全省实行ⅰ级响应后各级政府机构、法人单位和公民个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及时报道省委省政府采取的措施和提出的要求以及工作成效,防止社会谣言引发群众情绪恐慌,引导公众理性面对疫情。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防止负面舆情,依法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体系,把全面做好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地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已发现病例的地方,要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第二代病例传染,严防出现第三代病例;未发现病例的地方,要做细做实相关防控工作,争取零感染。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要忠于职守,每天召开工作调度会,加强疫情研判。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指挥协调机制,省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机构运行、防控策略、监测处置、医疗救治等方面,发挥牵头和支撑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定期会商,形成全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各地要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力量调配、应急物资调拨、应急措施落实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集结、有效应对。

加强物资资金保障和调配。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和标准,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加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特别是要保障好检测设备、实验试剂、防护物资等采购经费支出。优化防控工作所需物资采购流程,科学统筹调度,确保及时到位。同时,做好社会面生活物资保障和供应工作,严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处置这场硬仗,守护好全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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