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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奖惩记录范文模板简短(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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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奖惩记录范文模板简短(精选8篇)
2023-11-18 22:09:57    小编:ZTFB

注重思维的拓展,培养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写总结时要注重客观性,不要陷入情感和个人观点的主观判断。以下是社会学家对于社会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案,值得我们深思。

公司安全奖惩记录范文模板简短篇一

人:

教育地点:

参加人员:

工程负责人(签字):

教育内容:

一、提纲:

1、企业概况,本行业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的意义;

2、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规章制度;

3、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教训;

4、事故急救防护知识。

二、演讲稿:

各位工友、各位同事,大家好!

我叫,是公司专职安全员,很高兴和大家认识,今天我受公司领导的委托,给大家进行一次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

我们公司:(略)。

大家都知道,我们从事的是建筑安装,国家把易燃易爆生产企业、采矿业、建筑安装等列为三大高危险行业。这是由建筑施工特点所决定的。建筑施工生产特点就是:

2.劳动强度大、作业条件差、施工人员素质低、安全防护意识差、操作不规范、违章操作多。

正是由于上述特点,施工现场处处有危险,处处有不安全因素,你不注意安全,你不重视安全,只要有一次不小心,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我这儿有个数据:2004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86起、死亡1264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2起、死亡175人;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事故11起、死亡73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1起、死亡21人。

血的教训提醒我们,出外打工,一踏进施工现场,就。

要格外小心,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否则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国家先后制定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今后,谁不重视安全生产,那他就是违法。公司对安全生产非常重视,先后制定了一整套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今天又委派我来给大家进行一次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国家重视,公司重视,领导重视,作为我们打工者应该怎么办?这就是接下来我要给大家讲的《职工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这些,都是我们每个职工应该做到也是必须做到的内容。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各位工友、各位同事,我们从全国各地不远万里,千辛万苦来到建筑工地打工,出门在外容易吗?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养家糊口,为了使家人和自己能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家里人最希望什么?最盼望什么?还不是最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还不是最盼望你们到年底能把挣的钱带回家。所以,不要认为我们的安全员管理太严,违章处罚太重,这些都是替我们着想,为我们好。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点,要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遵章守纪光荣,违章作业可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们打工的目的。

最后,我代表公司祝在座的各位工友、同事好人一生平安,健健康康每一天。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祝大家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公司安全奖惩记录范文模板简短篇二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岗位责任范围及薪酬》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岗位责任范围及薪酬》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奖惩建议单》,此表单必须知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奖惩建议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两种。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嘉奖、记功、晋级或晋升。

3.5以上两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试用期员工提前一个月转正。

3.6.1熟悉工作内容并能正确表述,工作踏实并有创新意识者;

3.6.2品行优秀,服务勤劳,尽职尽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6.3具体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工作中常协助管理者;

3.6.4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3.6.5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6优质服务,受业主、客户口头表扬者。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通报全公司,并奖励人民币5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试用期员工提前两个月转正。

3.7.1优质服务,受业户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三次以上者

3.7.2遇到突发事件能勇往直前者

3.7.3 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有显著成就者

3.7.4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特殊任务者

3.7.5增收节支,控制成本绩效显著者

3.7.6技术和业务考核在行业中获得优秀成绩者

3.7.7拾重金而不昧者

3.7.8积极宣传企业形象、特色,使企业获得明显社会效益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通报全公司,并奖励人民币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试用期员工提前三个月转正。

3.8.1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8.2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3.8.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5一个月内累计两次通令嘉奖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晋级或晋升,通报全公司。

3.9.1连续两年被公司授予“优秀员工”称号者

3.9.2一个月内累计两次记功者

3.9.3才能卓著、成绩特别突出且能胜任更高职务者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范围、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奖惩建议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奖惩建议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一类过失,进行警告批评,管理人员扣款20元,一般员工扣款10元。

4.4.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者

4.4.2上班不戴工号牌,不着工装,不着工作鞋,工作服不整洁者

4.4.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者

4.4.4在办公场所抽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者

4.4.5上班吃零食、聊天、串岗、看与工作无关书报者

4.4.6接听电话不规范者

4.4.7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者

4.4.8让非保安人员进入保安亭逗留者

4.4.9计划工作完成但质量不合格者

4.4.10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二类过失,进行记过批评,管理人员扣款40元,一般员工扣款20元,试用期员工延长两个月转正。

4.5.1代(托)人打卡、签到者

4.5.2擅离职守1小时以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5.3 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上级命令、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5.4 上级对下级工作指导不利者  

4.5.5  擅自改变上班时间、换班者  

4.5.6  违反请假制度者  

4.5.7  未尽职责而影响目标实现者  

4.5.8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一类过失者  

4.5.9  日常工作检查中一般性违规者  

4.5.10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6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三类过失,进行记大过,管理人员扣款60元,一般人员扣款30元,试用期员工予以辞退。

4.6.1 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

4.6.2  旷工1天者

4.6.3  上班干私活、喝酒者  

4.6.4  发现情况、事故不及时汇报,不记录者  

4.6.5  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各类工作记录表格者  

4.6.6  工作出现差错或服务欠佳被有效投诉者  

4.6.7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二类过失者  

4.6.8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7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四类过失,给予降职,降薪,通报全公司。

4.7.1  对业户不礼貌,与业户争执者

4.7.2  私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7.3  见业主有难不相助,造成不良影响者  

4.7.4  不制止违章,故意回避,明哲保身者  

4.7.5  不配合其他岗位开展工作、消极怠工、遇事推委  

4.7.6  日常检查中严重规违者  

4.7.7  旷工2天者  

4.7.8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三类过失  

4.7.9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8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五类过失,给予辞退或开除,通报全公司。

4.8.1当值时睡岗、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影响者

4.8.2 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查者造成严重后果者  

4.8.3 遇事退避、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  

4.8.4 故意刁难业主造成恶劣影响者  

4.8.5 贪污受贿,向业户索取财物者  

4.8.6 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  

4.8.7 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博者  

4.8.8 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业主之物品者  

4.8.9 故意或过失浪费、损害、侵占公司财物的  

4.8.10 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严重损失者  

4.8.11 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者  

4.8.12 上班干私活,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4.8.13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命令并屡教不改者  

4.8.14 经查实道德败坏,品行不端者  

4.8.15 旷工达三天及以上者  

4.8.16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者  

4.8.17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文件、资料者  

4.8.18 拾员工或业主之物品不上交者  

4.8.19 不服从管理,态度野蛮者  

4.8.20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四类过失者  

4.8.21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5.奖惩的执行程序

奖惩建议人填写《奖惩建议单》,当事人签字认可。部门员工的奖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执行;对部门负责人的奖惩建议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执行。

经审批的《奖惩建议单》一联用于行政部公布、留存,另一联附于月度绩效考核报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统计计入月度工资。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公司安全奖惩记录范文模板简短篇三

一、会议指出:

20**年,在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努力下,我镇安全生产总体保持平稳态势。2008年1-3月,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特别是相关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个别业主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等,会议通报了4月10日晚,宝发综合加工厂发生死亡一人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务必重视,加强督促,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会议强调:

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要经常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要狠抓督促整改,消除隐患;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确实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创建安全稳定和谐大洛。

三、会议要求:

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责任范围的实际情况,认真、扎实地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1、强化宣传培训。

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生产企业开展一次特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意识;各村要配合公安派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活动。

2、强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参照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年初我镇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与各村委会、相关部门、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了明确责任、责任到人、严格管理,真正使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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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奖惩记录范文模板简短篇四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组织开展本岗位的各项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检查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及事故隐患,对于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制止并立即报告安全办,并做好第一手材料的原始记录。

4、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

5、每月组织召开二次安全例会,布置各项安全工作并强调、通报安全问题,按规定记录好详细的记录,每月28日将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会议纪要、兼职安全员工作总结、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违章行为的统计汇总上报安全科。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对各岗位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安全科汇报。8、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公司安全奖惩记录范文模板简短篇五

检查日期:

2.不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安排生产作业;

3.设备及生产线未经安全性验收而擅自下令生产使用;

4.对下级或操作者反应报告的安全隐患不研究、不治理、不采取安全措施而组织生产;

5.不按规定给操作者配发劳动保护用品而强令或默许操作者上岗作业;

6.未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及未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组织生产作业;

7.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失和明显失效情况下盲目组织生产;

8.超员、超量、超时、超负荷组织生产;

2.设备有故障或安全防护装置缺乏、凑合使用;

3.检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和不挂警示牌;

4.发现隐患不排除不报告,冒险操作;

5.超限(如:载荷、速度、压力、温度、期限等)使用设备;

6.违反起重十不吊;

7.随意拆除或破坏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显示仪表;

8.新员工、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操作设备或工具;

9.使用旋转设备带手套操作(上下料时除外);

10.跨越运转设备,设备运转时传送物件或触及运转部位(含润滑、维修)。

11.留有长发而不戴工作帽或不穿戴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区域内作业的;

12.在高处作业或在有高处作业和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电器13.检修高压线路或电路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14.带负荷运行时断开车间(回路)配电刀闸或总开关;

15.电器作业不穿绝缘鞋的;

16.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17.设备电器接地不牢固或无保护接地的;

18.对插座电源线交叉、杂乱使用,使用标识不明或损坏的电源插座的;

19.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20.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或装卸模具测量工作等不停机断电的;

压力容器21.任意调节移动式空压机上的限压阀或限压阀未按期检验、无铅封的;

22.用带油污的擦布擦拭氧气瓶或用带油污的手去直接操作氧气瓶的;

23.压力容器超装超压、超温和超期运行的;

25.在使用和搬运气瓶过程中抛、滚、敲打、撞击、火烤或不按规定存放的;

26.高压气瓶在使用中未固定或使用安全附件不全的气瓶;

27.气瓶压力表、减压阀破损、超压使用的;

消防安全28.消火栓1.5米之内存放杂物、产品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29.私自动用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用于非灭火用途的;

30.易燃易爆品没有按消火规定运输、储存、使用及防护设施不符和规定的;

31.占用消防通道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

32.值班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消防巡查或擅自脱岗的;

33.焊接没有进行专业培训、无证上岗操作的;

车辆35.酒后驾车的;

39.采用叉车运输的危险品和载人的;

40.无驾驶证驾车的;

危险品41.违反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定员定量规定的;

42.在易燃易爆工(库)房内不按规定存放物品和使用黑色金属工具的;

43.不执行危险品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的其它违章行为的;

44.装载液态和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不挂接导链的;

45.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上岗的;

特种作业46.非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要害、动力站(房)区域内逗留;

47.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

48.特种作业非持证者独立进行操作;

49.未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而擅自从事危险作业的;

违反劳动纪律1.饮酒后组织指挥现场生产或进行生产作业;

4.作业期间擅自脱离岗位及失职失察行为;

5.在生产现场未经授权随意进行有碍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无故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行为6.其他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违反企业劳动纪律的行为。

·编制:

审核:

批准:

注:每季度检查记录一次。

公司安全奖惩记录范文模板简短篇六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公司安全奖惩记录范文模板简短篇七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奖惩记录范文模板简短篇八

第一条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级组织求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1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 、对职工奖惩处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 、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1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基金, 专项用于安全生产考核。

2 、企业安全生委员会、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

3 、企业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9 、50 、51 、90 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 、精神奖励: 公告表扬;颁发奖状。

2 、物质奖励:发放一次性奖金;晋升工资或晋级及其它形式的奖励。

3 、认真履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贯彻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4 、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同时经企业评定给予晋升工资或晋级奖励。

5 、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

6 、对车间、班组、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

7 、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企业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

8 、对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者, 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

9 、上述奖励由安全科提出, 经企业安委会审核, 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执行。

1 、一级处罚。书面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由职能部门执行,报人事部门备案。

2 、二级处罚。记过、撤职、降级,由安全部门提出,人事部门审核,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执行。

3 、三级处罚。辞退和开除,由人事部门提出,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执行。

(二)经济处罚:扣除一次性奖金或降薪,由职能部门提出,报人事部门批准,财务部门执行。

(三)对未切实履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责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 酌情给予一级处罚, 经一级处罚未改正的给予二级处罚, 情节严重的给予三级处罚。同时扣除当月、季或年安全考核奖的10-100% 。

(六)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4 、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 车间、班组负责人) 和直接责任者, 酌情给予一级处罚。

(七)对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1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

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酌情给予一级处罚。

2 、对各种安全装置( 如压力表、安全阀)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对有关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酌情给予一级处罚。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1 、车间主任以上干部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2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1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2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1 、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2 、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本年度受到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

3 、经济处罚由安全科通过检查按月提出,报人事部门批准,财务部门执行。

4 、本规定中的罚款由财务部门按安全科发出的“安全生产违规、违纪通知单”从被罚单位或个人安全生产考核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5 、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列入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基金中 ,由安全科掌握专款专用。

6 、本规定由安全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7 、安全科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记录台帐, 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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