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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路养护安全协议书(汇总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15:50:22 页码:9
2023年公路养护安全协议书(汇总8篇)
2023-11-18 15:50:22    小编:ZTFB

时间是公平的,每个人都是一天24小时,如何安排好这段时间取决于个人的自制力和效率。如何避免拖延是一个需要终生学习和改进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策略和方法。以下是一些总结写作的佳作,希望可以对你的写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公路养护安全协议书篇一

现如今,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养护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特殊性,为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强化用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制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高速公路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当按照《_____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现场应当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应当穿反光服;作业车辆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车辆在行驶时应当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不得随意调头、逆行、带人、违章停车等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乙方不得随意请人顶班。若乙方不按规定作业,造成了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甲方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组织乙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安全标志服、养护标志牌等安全生产设施。乙方在按规范作业中所发生的交通伤亡事故,甲方负责协助乙方,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追究肇事者责任。

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总额中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部分,乙方委托甲方依法代缴,甲方将为乙方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因此,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业区生产期间发生伤亡事故,依法向__________保险公司索赔。

四、本合同在用工期间内有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路养护安全协议书篇二

养护安全生产协议书,下面是养护安全生产协议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范文,欢迎借鉴!

甲方: 养护所 乙方:

为使养护维修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养护维修工作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本部门养护维修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

乙方必须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班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长为施工现

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乙方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

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养护维修工作,应按专项安全方案,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

安全检查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

5、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

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三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工程供电安全规范》。

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乙方应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全的安全维护设施。

严格执行先安全维护后养护维修,保证过往人车安全。

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7、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

亡和事故损失,并及时向所长报告。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机械设备与人员配置,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3、甲方应随时督促乙方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整改。

三、 安全生产目标

1、事故管理

本部门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重伤事故率控制0% 轻伤事故率控制1%

2、 安全管理

(1)每月组织3次由部门领导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2)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100%。

(3)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1人。

(4)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

四、 本表一式三份,养护所、班组与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科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承租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结合本单位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将承担各自的全部责任。

一、甲方将静安区______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特种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事人员数量为________人。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出租的厂房、场所或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并确定出租时使用内容具备安全条件。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3、对安监、消防和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时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劝告督促乙方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的有关,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检查和管理。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

2、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负全部责任。

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并达到相应的安全要求。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5、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6、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其正确佩戴。

7、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承租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结合本单位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将承担各自的全部责任。

一、甲方将静安区______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特种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事人员数量为________人。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8、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

9、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对从业人员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10、任何人不得安排或指令无特种作业操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1、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将检查内容、时间、人员、是否有事故隐患等记录在案。

12、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13、存放、使用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的必须要符合国家有关,并由相应资格的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14、至少每半年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报告重大源的措施实施情况。

发生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

15、在进行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场所动火作业、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间作业、重大源作业前应向有关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并按批准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确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同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实施操作。

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区域和放置警示标志。

16、在承租区域内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在明显配置与之相符的有效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更换,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严禁堆物覆盖。

17、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堆物、堵塞。

并在明显设有提示标志。

18、严禁在禁烟火范围内吸烟,明火,并在明显设置警示标志。

19、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或增加用电量或使用禁用电器。

20、严禁在生产、经营的建筑物内设置人员住宿。

21、严禁指令或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从事作业,严禁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进行生产,严禁隐瞒事故隐患或者不及时处理已发现的事故隐患。

22、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23、本协议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执壹份。

出租方(单位章): 承租方(单位章):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养护安全协议书篇三

一、承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最终用户:

三、协议内容:

1、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及消防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政令。

2、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相关岗位管理人员。

3、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各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自行编制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的要求组织施工。

6、承包人要按照国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严格管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

7、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关于“三级安全教育”的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制度和规程。

8、施工前,承包人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进行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承包人应为现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督促从业人员合格佩戴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承包人自备,并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或处于安全状态进行确认。由于上述环节存在导致的伤亡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11、承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查验、确认。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2、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关于特种设备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检测、报验、使用以及日常保养、维护,由于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发生事故或受到处罚,由承包人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管理规定,相关作业人员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电器、机械设备。

14、承包人应定期组织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各项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5、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规定,正确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16、承包人应按国家、项目所在地政府以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落实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并就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17、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最终用户施工员和发包方工地负责人的同意,并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8、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9、冬季施工如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严格遵守最终用户制定的相关规定,取得最终用户防火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20、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制定符合国家临时用电相关规定的工程项目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报发包人审批后实施。未经发包人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负责。

21、承包人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和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22、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发包人不得指派承包人的施工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承包人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及后果均由相关责任方负责。

23、在施工中,承包人应注意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最终用户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承包人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最终用户及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4、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震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25、贯彻安全管理的“谁施工、谁负责”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议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家规定及各自单位的相关要求,在事故上报时限内及时报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各自单位。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按照事故调查的结论,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6、发包人将定期对承包人的安全组织机构、相关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器具等进行检查,发现承包人有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27、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以上规定,每次向发包人缴纳200元违约金,重复违反规定者加倍处罚;承包人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每次向发包人缴纳5000-5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28、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业主、监理向发包人收取违约金或罚金的,发包人将加倍对承包人收取违约金。

29、其他未尽事宜:

30、本协议内容有与法律、法规或政府政令、规章不符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31、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发包人承包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公路养护安全协议书篇四

为在_____________施工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训练,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承包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及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支付因之引发的一切相关费用、罚款、索赔等。为树立成南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良好形象,养护施工人员上路作业时应统一着桔黄色反光安全服装。承包人的警示灯、交通标志、安全锥等安全设施,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并保证清洁。

乙方应全面负责照管与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设施,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在施工时保证原有道路的畅通及原有道路设施不受破坏,严禁在原有道路上堆放材料及用作拌和场、严禁拆除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使车辆违规调头和人员横穿马路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支付因之引发的一切相关费用、罚款、索赔等。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

业主: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公路养护安全协议书篇五

为切实加强我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保障行车安全,杜绝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村将陈家湾至鸽子阡,村委会至堰沟湾的公路养护工程承包给陈祖菊(以下简称乙方),并由村委会与具体承包人签订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落羊河村通组公路养护项目。

(二)项目资金:每年包干价6200元。

二、乙方责任。

(一)公路养护要求。

1、砂石路面养护要求:

(1)及时清除路面杂物,对路面坑槽、沉陷、车辙应及时用适宜材料层层回填夯实,保持路面排水通畅,以防雨水冲刷。

(2)边沟应保持排水通畅,长年不积水。

2、其他要求。

(1)对所管养公路有效路面内有自然堆积物(飞石、塌方等)要及时尽快排除,确保道路通畅。

(2)按技术规范要求备足养护材料(砂、石、土等),随时对路面坑凼进行填补,确保路面平整。

(3)对于方量较大的泥石流、塌方(50方以上)等自然灾害,要在积极组织抢修的同时报甲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修,对瞒报、漏报、报告失实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

(4)应经常对桥涵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对危险桥涵应设立取载、限行等标志;桥面要清洁并保持排水通畅;桥头接线应保证平顺、无跳车、无隐患。

(二)公路保护。

1、加强村民教育,议定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爱路护路意识,要求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两旁砍柴伐木、取石、挖土和挖排水沟,不能损坏路面、涵洞、边沟、路肩。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挤占公路留用地,在规定的范围内不能堆石、堆柴、堆砂、搭棚、修房、摆摊设点,确保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2、保护公路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在危险地段自制增设必要的警示标志牌。

(三)安全养护。

1、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学习,制定切实的安全生产保障方案。

2、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并注意过往车辆。

3、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4、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三、甲方责任。

(一)组织人员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二)甲方在检查乙方工作情况后,如果乙方按要求对公路进行了养护,认真履行了本合同,甲方每年按养护里程和考核标准支付乙方养护管理经费。

(四)甲方年底组织一次公路养护工作检查考核,召开一次公路养护工作会议,对全面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工作认真负责、公路路况良好且公路等级标准稳定提高、养护工程费筹措、使用管理好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全年路况质量差、擅自挪用或挤占养护经费的将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养护经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财政所报账一份。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路养护安全协议书篇六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最终用户:

三、协议内容:

1、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及消防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政令。

2、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相关岗位管理人员。

3、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各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自行编制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的要求组织施工。

6、承包人要按照国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严格管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

7、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关于“三级安全教育”的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制度和规程。

8、施工前,承包人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进行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9、承包人应为现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督促从业人员合格佩戴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承包人自备,并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或处于安全状态进行确认。由于上述环节存在导致的伤亡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11、承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查验、确认。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2、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关于特种设备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检测、报验、使用以及日常保养、维护,由于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发生事故或受到处罚,由承包人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管理规定,相关作业人员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电器、机械设备。

14、承包人应定期组织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各项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5、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规定,正确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16、承包人应按国家、项目所在地政府以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落实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并就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17、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最终用户施工员和发包方工地负责人的同意,并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8、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9、冬季施工如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严格遵守最终用户制定的相关规定,取得最终用户防火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20、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制定符合国家临时用电相关规定的工程项目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报发包人审批后实施。未经发包人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负责。

21、承包人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和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22、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发包人不得指派承包人的施工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承包人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及后果均由相关责任方负责。

23、在施工中,承包人应注意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最终用户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承包人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最终用户及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4、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震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25、贯彻安全管理的“谁施工、谁负责”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议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家规定及各自单位的相关要求,在事故上报时限内及时报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各自单位。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按照事故调查的结论,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6、发包人将定期对承包人的安全组织机构、相关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器具等进行检查,发现承包人有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27、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以上规定,每次向发包人缴纳200元违约金,重复违反规定者加倍处罚;承包人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每次向发包人缴纳5000-5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28、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业主、监理向发包人收取违约金或罚金的,发包人将加倍对承包人收取违约金。

29、其他未尽事宜:

30、本协议内容有与法律、法规或政府政令、规章不符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31、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发包人承包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章)(签章)。

公路养护安全协议书篇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工作。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

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

第三条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结合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建设加强养护管理,不断提高养护质量。

第四条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坚持管理与生产分工、小修与保养分离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国省干线公路的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县乡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市公路局是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负责小修保养费用的筹集,招标文件编写,标底编制,招投标组织以及养护质量监督控制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  县级公路局是市公路局授权的公路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代表,协助市公路局筹集资金和养护招投标工作,主要承担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以及计量支付等工作。

第八条  公路站是公路养护的基层生产单位,在道班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第九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积极组建企业建制的各级公路养护公司,充实人员、调整和配备机具、申办养护资质,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条 市公路局根据公路养护里程,依据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定额及编制办法,结合两个系统(gpms和cbms)运行结果进行资金测算,制定年度小修保养投资建议计划,报送省厅公路局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 市公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要把保养和小修工程区分开,费用分别下达,实行计量支付。

第十二条 县级公路局要在年底前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市公路局核查。

第十三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养护投资计划,保养及小修工程资金按完成工程量实行每月计量支付。

第四章 生产管理

第十四条 公路养护质量(好路率)是考核小修保养工作的主要指标,年初逐级下达。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养护资金和养护质量指标及工程项目,安排落实养护生产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第十五条 公路养护保养与小修工程分开管理,保养工作采取分路段承包的方式。市公路局应根据保养工作内容科学合理地切出保养资金,由县级公路局包干使用。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完善的.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第十六条 县级公路局负责对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按照合同条款对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做好检查验收,确保达到质量要求。防汛期间和雨雪特殊时期,要采取各项预防性措施,发现灾毁要及时进行抢修、维修工作,确保公路畅通。

第十七条 市公路局对养护小修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县级公路局负责小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并实行合同管理。养护小修工程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降低技术标准。

第十八条 养护小修工程管理要做好下列工作:编制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选择施工单位,审批施工组织计划,搞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理竣工资料,进行竣工验收等。

第十九条 小修保养工程施工中要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加强上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着安全标志服,施工中按国标设置安全标志。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小修保养工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奖惩办法,按月、分项考核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

第二十一条 路基养护要以《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原路设计标准为依据进行质量管理。通过对路基各部分的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发现病害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和加固,消除病害根源,使其经常保持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公路线型顺适。

第二十二条 路面养护必须采取经常性、预防性保养和维修措施,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如:沥青路面坑槽、沉陷、拥包等要当日及时修复,非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以保证路面的平整度完好,横坡适度,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抗滑性能。

路面修补要根据破损情况确定处理方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选择适宜的结构类型,所用材料和结构配合比要通过试验确定。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间要做到衔接良好。

第二十三条 应加强现有桥涵及附属构造物的经常性检查和保养,做到桥涵各(构)部件完好,河床应适时疏浚。沿线设施及绿化等,应按照各工程项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小修工程要建立各道工序施工检查验收制度,认真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市公路局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小修工程进行质量抽查;县级公路局要严格控制小修工程质量,每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变更设计及调整施工计划要经市公路局批准,县级公路局负责每月向市公路局报送工程进度统计、质量评定等有关报表。

第六章  检查验收

第二十五条 县级公路局要制定小修保养检查评比办法,根据《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在每月月底前对本月的生产完成情况和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核实合同工作内容、工程数量和工作质量。

第二十六条 市公路局要对小修保养生产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并进行不定期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奖优罚劣。

第二十七条 省厅公路局要对公路养护质量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第七章  水毁工程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汛期公路巡查,备好、备足抢险物资和抢修预备费,发现隐患及时修复。对中型及中型以上水毁采取逐级上报制度,并积极做好抢修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十九条 公路水毁工程按其损毁程度轻重及范围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类,其划分如下:

小型水毁:路基及边坡零星坍塌在50m3/km以下;路面局部破损;人工构造物勾缝、抹面剥落、个别砌块松动等局部损坏5m3/km以下及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一万元以下者均属小型水毁工程。

中型水毁:路基路面损毁一处长度在20米以下,构造物等其它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者属中型水毁工程。

大型水毁:路基路面损毁一处长度在20米以上及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二十万元以上者均为大型水毁工程。

第三十条 公路水毁坚持先抢通、后修复,先干线、后支线,先路基桥涵、后路面工程的抢修和修复原则。

第三十一条 因水毁造成公路交通阻断的,由市公路局制定抢通方案,县级公路局具体负责实施,首先要保证道路通行,其经费原则上由市公路局在水毁抢修费中解决。

第三十二条 公路水毁工程修复方案一般应由市公路局确定,其经费在市公路局水毁抢修费中解决。大型水毁工程,由市公路局上报修复方案,经省厅公路局审定后安排补助经费,市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凡当年安排的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一般应当年竣工。确因工程量大等原因当年不能完成的修复项目,经省厅公路局批准转入下年度工程计划。

第三十三条 对于大桥和技术复杂的水毁预防修复工程,其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应报省厅公路局进行技术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开工。

第三十四条 大、中型公路水毁预防及修复工程一般应经过勘测设计、报批、施工、验收等程序。水毁修复工程应经有关人员现场确定抢修方案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同时做好现场记录,以备查验。

第三十五条 公路水毁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小型水毁工程由县级公路局组织进行验收,大、中型水毁工程由市公路局组织验收,必要时省厅公路局可派员参加,大桥或技术复杂的工程由省厅公路局组织验收或由省厅公路局委托市公路局组织验收。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解释。

公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十分繁重、搞好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减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极为重要,为保障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道班的工作车辆应有由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作业,严禁车辆在危险处停留。

第二条: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应注意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或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若发现道班上路作业人员无穿着安全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作业人员操作特种养护机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5、严禁在作业时乱丢火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 

7、当养护维修作业区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维修作业区前后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志。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应修筑临时交通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

第三条:清扫 绿化养护作业应注意事项。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作业。

2、凡需占道进行绿化作业的,必须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如遇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清扫、绿化养护作业。

第四条:公路巡查应注意的事项 . 

1、各道班的养护人员每天要坚持上路巡查,巡查的次数每天不少于一次。公路巡查必须做到定时、定向、线路进行检查时,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2、各道班养护人员要把当天巡路的情况汇报班长,并认真填写好《道班巡查日志》,记录员和班长应签名,认真做好《道班巡查日志》的归档工作。

3、全面检查公路路面及沿线公路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按职责范围及时处理超出范围的应及时上报县局处理,防止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路养护安全协议书篇八

大桥镇现有13个村,二个居委会,近3万人口,近年,我镇在上级领导及交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建成四级路68公里。从20xx年起,我们重点开始抓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逐步完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管理考核,基本形成了规范化。在养护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资金到位、养护作业到位、监督到位,切实履行了公路管理养护职能,把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在实处。

通过广播标语、黑板报、宣传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了干部和村民养路、护路的意识和自觉性,公路沿线住户村民乱丢垃圾、乱堆乱放等不良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村民对道路的“建、管、养”意识普遍提高。

年初镇政府召开各村负责人和道路养护人员会议,明确全年农村公路工作任务和目标,与各村签订了《村道管理责任书》,同时全镇68公里水泥路均与养护责任人签订了《村级道路养护合同》,把道路养护、管理等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在总结去年管理机制的基础上,一是进一步完善养护机制,建立健全养护责任制和养护责任追究制,二是村民建房杜绝侵占乡村的道路的行为发生,三是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议事制度,鼓励和调动村民养路和护路积极性,四是集思广益、大力度、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改善养护条件,提高养护水平。

江岸村和洋南村村民积极发挥村组作用,召开村民大会,采取“一事一议”,自筹资金10余万元,政府投入资金10余万元,对两村的路肩进行硬化改造。另外水泥路上的很多桥梁因年久失修,桥面已破损,村民自筹资金,政府投资20余万元,对其桥进行了改造。以上路桥的改造修复工程,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村民解决了行路难题,方便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完善公路配套设施,可以更好的延长路的使用寿命,我们着重做到四个到位:

1、高标准路肩做到位。路肩做好可以护路又可以保证行车安全,我们要求各村公路两侧的路肩培土要确保达到1米以上,除了养护人员正常管理外,每年我们以村为单位对路面水毁路段进行一次全面的培土,今年新老公路路肩共培土方3万方。

2、两侧排水沟挖到位。排水不畅将对公路构成很大的破坏和威胁,排水沟畅通能保证公路两侧无积水,开挖高标准排水沟是养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路肩两侧1米外开挖排水沟,以确保排水畅通。

3、绿化工作做到位。在公路两侧因地制宜进行绿化,道路两侧栽种杨树、女贞、紫薇等绿化树种,保障路肩不被雨水冲刷,今年共栽种各种树木达4万株,并定期进行修剪、刷白、防治病虫害,保障树木的正常生长。

4、农村公路的标志标牌到位,路、村、限载牌、责任牌、拐弯牌、警示桩等等今年共设置了105个,所有水泥结合部都安装了里程碑,实现了标准化路段管理。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精神,在工作中与市农路养护科保持高度一致。为把我镇的农村公路建设搞得更好而努力,今年我镇迎接省7月和12月省农村公路检查,通过检查给省里的领导留下了很好的印象,特别是7月份的大检查,我镇的农村公路资料和路况得到了省交通厅董主任的高度赞赏,在检查后不久,徐州市铜山县的领导还亲临我镇进行了观摩和学习,我们的养护工作给省市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年来,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我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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