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大院租赁合同协议书如何写 房屋租赁合同书的写法(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3 18:26:16 页码:14
大院租赁合同协议书如何写 房屋租赁合同书的写法(三篇)
2023-01-13 18:26:16    小编:ZTFB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大院租赁合同协议书如何写一

大院坐西朝东,院落布局很象一个双“喜”字,象征大吉大利。它的围墙有10米多高,很壮观,它是一座城堡式的建筑。

站在大院的东大门,可以看到顶楼正中悬挂着慈禧太后送的匾额,上面写着“福种琅环”四个大字。大门上写着一付对联:子孙贤,族将大;兄弟睦,家之肥。这是李鸿章题写的。大门对面有一个掩壁,上面题有左宗棠的对联:损人欲以复天理,蓄道德而能文章。

从东大门往西走,有一条80米长的甬道。甬道自东向西走尽头是乔家祠堂。甬道将整个大院分成南北两部分,甬道北边自东向西分别有老院、西北院、书房院和花园,甬道南边自东向西有东南院、西南院和新院。

乔家大院总共占地面积是1087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是3872平方米,共有6个大院,大院内套有20个小院子,共有313个房间。

大院内随处可见精致的木雕。如老院的三门木雕为葡萄白子图,东南院正门有八骏马和福禄寿三星图等,雕刻品个个栩栩如生,有着民族寓意。

砖雕工艺品在乔家大院到处可见,题材也非常广泛。

除此外,乔家大院还有精美的石雕。

乔家大院收藏有许多珍品,其中有三件号称为“乔家三宝”。第一件是犀牛望月镜,第二件是万人球,第三件是二盏九龙灯。

院子里也有各种纪念馆。比如展示乔家主人发迹的纪念馆,也有陈列山西民间风俗习惯的纪念馆。

参观了乔家大院后,我感觉到很有趣,拍了许多照片,而且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精选大院租赁合同协议书如何写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地区出租屋规范化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地区大院出租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服务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经双方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住房的第一个基本情况

这座房子位于▁ ▁ ▁ ▁ ▁ ▁ ▁ ▁ ▁ ▁ ▁ ▁.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 ▁,套内建筑面积为▁ ▁ ▁ ▁平方米。

第二住房所有权状况

该房产的所有权状态为:

(1)如甲方拥有该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 ▁ ▁ ▁ ▁ ▁ ▁ ▁ ▁ ▁ ▁.

(2)甲方有权将房屋转租,房屋所有人允许甲方将房屋转租的书面证明为:▁ ▁ ▁ ▁ ▁ ▁ ▁ ▁ ▁ ▁.

第三条房屋的使用

房产的用途是▁ ▁ ▁ ▁ ▁ ▁ ▁ ▁ ▁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按要求审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乙方的日常工作和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良好的科研和生活环境,并应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符合总体建设规划和区域功能布局的要求。

第四条租赁期限

房子的租期是▁ ▁ ▁ ▁,从▁ ▁ ▁ ▁ ▁ ▁ ▁到▁ ▁.

第五条续租

(1)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2)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双方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乙方未能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续租,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带新客户进入乙方的租赁房间,单独检查和租赁房间。

第六条租金和保证金

(1)乙方出租房屋的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 ▁ ▁ ▁ ▁ ▁.元

(2)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 ▁ ▁ ▁保证金;如果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没有违约,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其保证金。

第七种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度付款

付款日期:每次到期前七天内向甲方支付下次租金。

(2) □分期付款

首付款日期: 年 月 日,人民币元整。

剩余款项应于 年 月 日支付,金额为元整。

年 月 日,只付元,

年 月 日,只付元,

年 月 日,只付元,

年 月 日,只付元,

年 月 日,只付元。

承租人未支付租金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第八条其他费用

在租赁期内,与物业相关的所有费用应通过以下方式承担:

(1)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取暖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 ▁ ▁ ▁ ▁ ▁ ▁ ▁ ▁ ▁)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上述费用的,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延期日期,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催收货款。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证标准的水、电、暖。

(二)对房屋主体结构和框架的安全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和框架的维护负责。

(3)甲方因合理原因(紧急情况除外)提前通知乙方后,有权临时终止使用该建筑物内的任何公共设备和设施,并可进入乙方租用的房间进行相关检查、维护或改造工程(不包括土建工程)。

如果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租赁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再符合租赁条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时,出具能够证明其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原始材料,并向甲方备案一份..

租赁期内,乙方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备案。

(2)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记录主营业务,并在主营业务变更后一个月内及时向甲方变更。

(三)涉及农业资源管理、涉农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或农产品、保健品管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其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名片的地址栏中的邮寄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x信箱”,或在邮政管理部门直接开设的其他不涉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信箱, 并及时将上述材料归档至出租方。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设立客户告示牌(内容:公司的经营活动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无关)。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部门、国家机构等法定名称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正式名称,不得擅自冒用中国农业科学院或其下属单位的名称,侵犯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声誉和知识产权。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名称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所有研究所的名称。具体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1)上述名称出现并用于承租人的公司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和公司地址。

(2)在名片上打印上述姓名。

(3)将上述名称打印在产品包装上。

(4)在业务过程中口头或默示使用上述名称。

(5)其他可能误导消费者认为承租方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或其下属企业的行为。

(5)租赁期内,乙方应在年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年检证明备案。年检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租赁期限从租赁开始日起至年检不合格日止。

(6)乙方如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增加新的东西,应向甲方报告装修、装饰方案和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相关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添加新的东西,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除可移动家具和装饰品外,乙方改造和增加的所有其他固定物品自安装之日起归甲方所有。

(7)经甲方同意,乙方对其在租赁房屋内设置的灯箱和户外广告牌的安全负责,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所和场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等违法活动;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武器、易燃易爆物品等违禁物品;不得从事损害出租人权益和农民、消费者权益的其他活动。

(9)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甲方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并对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十)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给农科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姓名权、名誉权等无形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赁物,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支付的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侵犯中国农业科学院及其所属单位的名称权、名誉权、知识产权。

(2)以合同公司正式名称以外的名称经营租赁房屋。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其他形式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转让、承包或使用给第三方(包括与第三方共同使用)。

(4)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房屋主体结构、擅自施工、占用室外土地等。,或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拖欠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超过30天。

(六)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

(7)违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诺函中的承诺。

(2)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租赁的房间和设备完好无损地归还给甲方(合理的自然损耗除外)。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并结清各自费用,乙方应在▁ ▁ ▁ ▁天内搬出。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如遇地震、飓风、暴雨、市政规划建设等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规定或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本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违反此规定的任何一方将在▁ ▁ ▁ ▁%支付年租金的违约金。

第14条争端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7条附件

乙方入户前应履行以下手续:

甲: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c: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d:签署安全防火协议

出租方(甲方):

电话:

承租人(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精选大院租赁合同协议书如何写三

王家大院地处山西腹部,在灵石县城区12公里处的静升镇,与著名的绵山、资寿寺、“灵石”、韩信领、石膏山、灵空山等景点,呈v型旅游线路。

灵石县历史上“四大家族”之一的静升王家,为太原王氏后裔。留于当今的王家大院先后建于清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年间,总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列入省级文物保护的4.5万平方米。1997年8月18日以“中国民居艺术馆”正式开放的高家崖建筑群,建于嘉庆元年(1796年)至嘉庆十六年(1820xx年)。有院落26座,房屋218间,面积11728平方米。1998年8月18日以“王氏博物馆”正式开放的红门堡建筑群,建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至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有院落28座,呈“王”字型布局,房屋540间,面积达19800平方米。高家崖、红门堡两组建筑群东西对峙,一桥相连,皆为黄土高坡上的城堡式建筑。其特点是:依山就势,错落有致,层楼叠院,鳞次栉比,气势宏伟,功能齐备。高家崖群继承了我国西周时即已形成的前堂后室的庭院风格;红门堡建筑群顺应地理条件,一部分应变为前园后屋的总体设计。再加匠心独具的砖雕、木雕、石雕,装饰典雅,内涵丰富,实用而又美观,兼融南北情调,具有很高的文化品位。

1996年以后,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经灵石县人民政府投巨资修复,王家大院才得以同游人见面。五家大院作为我国优秀的传统建筑文化遗产、民居艺术珍品,已广泛地受到国内外建筑学、历史学、社会学、伦理学和工杨美术、影视、摄影等方面的专家及新闻媒体的关注,并成为一些高等院校的实习基地。目前,海内外游客络绎不绝。

资寿寺 资寿寺位于山西灵石县城东7公里处的苏溪村,与华夏民居第一宅王家大院相距2公里。资寿寺初建于唐,宋元明重修,已有1100多年的历史,总面积15000平方米,共有15座殿堂,并有藏经楼、禅堂院、方丈院、钟鼓楼等建筑。“资寿”之名,原意为“祝帝首以遐昌,资群生于寿域”,期凡人皆寿,故自古香火旺盛,佛事甚多。资寿寺主要以大型元代壁画和以十八罗汉为代表的彩塑艺术而著世,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载入了《中国名胜词典》。1985年至1993年,省文物局和灵石县人民政府先后对资寿寺投巨资进行修复并对外开放,但就在开放不久后的1993年12月25日晚,十八罗汉之首级全部被盗。案发后,经公安部门通力侦破,虽罪犯被捕,十八尊头像却不知所向。二年后,热爱收集古物者、中国台湾陈永泰先生,先后从日本、中国台湾等地购得此彩塑头像,并据有关资料查明为资寿寺所失时,因痛惜中华文化瑰宝,不忍其身异处,身为震旦集团董事长,遂向其投资所在地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人表明原委,并填写《捐献意愿书》,声言“身为炎黄子孙,看到中华文化之宝贵文物被如此破坏并流落海外,实倍感痛心”,“为使宝贵文物完璧归赵”,“本人自愿通过上海市台办,捐赠该十八尊佛头,使之物归原主”。据此,上海市台办又委派专人会同山西省文物局有关人员于1996年11月6日到资寿寺现场核实并录像后,我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即海协会)曾致函中国台湾海基会,请其协调中国台湾有关方面,以助力于陈永泰先生早日了此善愿,同时,陈永泰先生本人亦致函海基会,委请代其处理此事。多方同心协力,终致善举如愿,1999年3月下旬,十八尊彩塑罗汉头像,在遭劫掠5年之后,方才重归故里,重附金身。在广大群众盛赞陈永泰先生尚义疏财、乐善仁慈之际,灵石县人民政府于资寿寺内特地为陈永泰先生修建功德亭,树立功德牌,并为十八罗汉之身首重合、“死后复生”,举行隆重的重新开光仪式。由此,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资寿寺十八罗汉,因牵系到了海峡两岸的关系而更为天下关注,在国内多家媒体和香港、中国台湾报纸以及“美国之音”相继报道之后,资寿寺更加闻名四海。游客接踪而至,争相一睹为快。

周槐 周槐生长在灵石县石膏山脚下的西许村中,树高约18米,围径7米有余。据清乾隆39年(公元1774)碑文记载,此槐为村民公产,相传植自周初,迄今已有3020xx年的历史。古槐躯干中空,树洞可容数人,但依旧生机勃勃,枝繁叶茂,苍劲挺拔,颇具风采。该树比介休“秦柏”的树龄要长得多,而可与晋祠的“周柏”比高下。

石膏山 石膏山位于灵石县城东南五十公里,北距太原一百八十五公里,雄居太岳山北段,处晋中、晋南和晋东南三地交界处,与介休绵山、沁源灵空山鼎足而立,为山西境内一座风光旖丽的名山。石膏山自然环境优美,森林和水力资源丰富。六十平方公里的风景区之内,青山环绕,绿水长流,林木葱笼,鸟语花香。它不仅有雄伟秀丽的山光水色,有姿态万千的石钟乳溶洞,有古朴别致的佛寺梵刹,而且有比较完整典型的森林植被,有丰富多彩的树木花卉鸟兽资源。明末清初著名的爱国学者傅山游览此山后曾题留“山林野趣”四字,道出了石膏山风光的特色。

天石 天石(亦称为“灵石”或“天星”),位于山西省灵石县城宾馆西侧的陈列馆八角亭内,是全国著名的第二大陨石。天石,满身孔洞,状若靠椅,而又不规则,“似铁非铁、似石非石,其色苍苍,其声铮铮”,露出地面的部分高达1.6米,底部直径1.5米,体积2.4立方米;埋于地面以下部分的体积究竟有多大,迄今仍然是个谜。传说,日本侵华时期,一个叫山口大荣的日本军官,企图把灵石运往日本,但号令士兵连挖数日不见根底,于是只好作罢,而后便再无一人刨根问底了。灵石为天外之物,何时降落人间,史无记述,据《灵石县志》载,此石为隋文帝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北巡太原傍汾开道时所获。相传石上有“大道永吉”四字(今已不存)。其时,文帝以为灵瑞,遂赐其名为“灵石”,并榜旨割介休西南地与霍州之北地建设县治,以石命县,取名为“灵石县”,至今已有1400余年的历史。“灵石”因隋文帝赐名而名传千古,因其不同寻常而富有神奇色彩。相传灵石县城的原状是一艘大船,“灵石”则在桅杆处,按其地形,滔滔汾水北来,大船必覆,但因灵石能“镇水灾,捍城垣”,“显灵秀之气”,水即蜿蜒南下。旧时,由于种种说法,灵石被当地百姓尊为“神石”,每逢过年过节,附近乡民便纷纷前来顶膜礼拜,祈求好运。随着科学的发展,“神石”之说已成为传奇。天石,经科学化验结论,实为一块铁陨石。其硬度为5.5-6.0,有磁性,主要成份为铁,含量达96.17%,其余还有镍、钛、锰等,含量均不达1%,外部体积之大,仅次于乌鲁木齐博物馆陈列的铁陨石。“天石”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右边是豪华舒适的灵石宾馆,左边是直通大运公路的汾河大桥。园内存有北宋大书法家米蒂真迹,还有碑刻“晋省地域全图”及三个展览厅,如果您来灵石旅游或途经这里,一定不要忘记到“天石”景点一游。

百尺楼 灵石县城西南九公里处有个夏门村,夏门村依山傍水,汾河从东向南绕村而去。清朝嘉庆、道光年间,夏门出过一个为官清正,敢于为民伸冤的清官名叫梁中靖。养育梁中靖的梁家,是清代灵石四大家族之一。百尺楼是梁家的建筑物之一。该楼削山为靠,面临汾河,创建于清初,。楼为四层,一、二层为三孔窑,三层为四孔窑,四层为穿廊。楼长15米,宽4米,高40米,故称“百尺楼”。楼下部为砖石结构,上部为砖木结构,建筑奇特而雄伟。每逢春日,登临百尺楼顶,远眺东山,艳阳高照,万道光芒;俯视汾河,波涛滚滚,汹涌奔流;汾河两岸,田野阡陌,杨柳婆娑,一派奏景象。这就是灵石八景中的“夏门春晓”。现在,“夏门春晓”石刻仍完好地镶嵌在楼北石壁之中。

介庙 介庙亦称为介子庙,位于马和乡张嵩村东。介子推,春秋时期晋国贵族,曾从晋文公流亡国外。文公回国后赏赐随从臣属,没有赏到他,遂和母亲隐居绵上(今介休绵山)。后来晋文公率人来绵上寻访介子推,焚烧山林,逼其下山,他不愿出山,与母亲相抱烧死。晋文公以棉上作为介子推的封地,后世称绵山为介山。当地百姓为了纪念介子推,每年清明前后三天禁火,故清明又称“寒食节”。为纪念介子推,后世在介子推墓前建了介庙。规模宏敞的介庙被侵华日军毁坏。介墓封土已残,周围残栏尚存,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介庙周围原有大片松柏林,此处柏树木质红润细密,抗日战争中被日寇砍伐掠走。古代灵石八景之一的“介庙松涛”已不复存在。介庙、介墓遗迹尚存。

何氏宗祠 何氏宗祠位于县城东13公里静升镇集广村,系集广村何姓族人的祠堂。何氏宗祠始建于何时,无籍可考,只知清代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重修。何氏宗祠占地面积为607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正厅、过厅、东西厢房和戏台等。多年来,宗祠一直为生产队办公和仓储用地,加上族人极力保护,宗祠至今保存基本完好。据集广村?何氏族谱?记载,何氏家族先祖来自河南大石桥,与灵石四大家族之一的两渡何家同出一源。明朝,先祖何资携弟从河南迁来灵石,何资定居于集广村,其弟定居于两渡村。两渡何家历代耕读传家,仕途腾达,名人显官众多。清代文臣何乃莹、武将何道深均功绩卓著,声钶远扬。集广何家已传24世,人丁兴旺。过去,每逢冬至、春节,举族聚集宗祠,行祭祀之礼,以示不忘祖先。

石牌坊 石牌坊位于静升村中部,又名“孝义坊”,是清代灵石四大家族之一的静升王家的祠堂-孝义祠的一部分。石牌坊由青石雕刻而成,石底石柱石梁,石顶石脊石兽,石斗拱石匾额,还镶嵌以镂空的石图案。坊高7.36米,宽13.49米。底部的10头石狮,姿态优美,栩栩如生。左右长短4根石柱上的前后4副楹联,有楷有篆,古奥深沉。顶上“孝义”二字,为清代著名书法家、内阁学士翁方纲于乾隆乙已(1785年)夏日所书。王家当年共有石牌坊15座,只有此一座幸存下来。孝义坊北面为孝义祠,建筑面积428平方米,分上下两院,下院210平方米,正面窑洞3孔,两帝有廊庑,由此与上院相通。上院218平方米,正屋供奉祖先,南面小戏台与祭祖堂相对,戏台两边有优伶用的耳房,院东西亦为廊庑。孝义坊与孝义祠系王家十五世王梦鹏所建。王梦鹏事父母至孝,孝名卓著,远播朝野,倍受颂扬。

文庙 文庙位于静升村中部,据明朝万历(1573-1620)本灵石县志记载,静升文庙系元代至顺3年(1332年)所建,占在面积为424平方米。主要建筑有正殿、献殿、东西配殿、影壁和魁星楼。影壁,壁面为18.19平方米,镂空石雕“鲤鱼跃龙门”,龙门肃立于云海之间,青龙奋爪翘首,气势轩昂;浪花间游动着一尾大鲤鱼和七尾小鲤鱼,维妙维肖,生动逼真。魁星楼,高20米,建于瓮门高台之上,六角三层砖木结构,重檐飞翼,高耸巍峨,气势雄伟壮观,庙内有古柏6株,石碑数通。1996年,静升文庙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静升文庙进行了精心维修,整旧如旧,焕然一新。

天竺寺 石膏山是太岳山脉中段的一座枸山,山上山下植被严密,乔木灌木满山遍野,山上绿荫蔽日,山下流水潺潺,三委百共盛开,四时松柏长青,被誉为“天然森林公园”。石膏山并非盛产石膏而得名,山名的由来是因为山上有几处溶洞,洞顶岩石因水溶而乳状下滴,形成膏状堆积物,山名由此而来。在石膏山山腰有三个巨大的洞穴,最大的高十几米,宽几十米,深二三十米,这3个洞分别称为上岩、中岩和下岩。三岩中分别建有白衣洞、龙王殿、天竺寺。天竺寺已有600余年历史。由于建在洞穴中,只受风吹,不受雨淋,利于保存,至今基本完好。抗日战争中,石膏山为太岳革命根据地之一。灵东县(当时灵石以汾河为界分为灵东、灵西二县)抗日民主政府就驻扎在天竺寺。不久前,灵石县政府成立了石膏山建设指挥部,准备开发石膏山,发展旅游业。

后土庙 后土庙在县城东12公里的静升镇静升村,占地面积1088平方米。因年深日久,战火兵燹,多数建筑已毁,现仅存献殿和正殿。据正殿县梁记载,元大德八年(公元1320xx年)七月十四日重修,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殿内塑像毁于1985年大跃进时期和199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献殿为正方形,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殿内4根大柱高3.5米,周长2米;4根小柱高3.5米,周长1米,构造精巧,气势雄伟。献殿外有明代和清代石碑5通,分别为明武宗正德五年(公元1520xx年)、清高宗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清仁宗嘉庆八年(公元1820xx年)、嘉庆十三年(公元1820xx年)。近年来,静升镇政府和静升村村委会,对后土庙正殿和献殿进行了保护,并在庙址上修建了办公房舍,现为镇人民政府驻地。

红庙 静升镇位于灵石县城东北12公里处,自古以来人烟凑集,市井繁华,为灵石东北部和介休东南部的货物集散中心。由于商贸发达,静升自古以来富商巨贾众多,因而规模宏大,建筑精细的民宅院落比比皆是,远近闻名。在静升村众多的建筑物中,有一处格外引人注目的房舍,这就是红庙。因此庙红墙、红门,人们俗称“红庙”,原有的庙名反而被人遗忘了。红庙位于静升村中部,建有正殿、东西配殿和戏台等,占地面积734平方米。红庙在当地又称为“东社”,静升村西的后土庙称“西社”。“社”的确切含意如今很少有人能说清楚。只知道过去每逢夏收、秋收和冬至等节日,家家都来红庙烧香上供,祈求神灵保佑。每年阴历六月十九,是红庙的庙会,会期常演戏助兴。如今,红庙的神像已不复存在,静升村幼儿园设在红庙里。

文笔塔 清代灵石四大家族之一的静升王家,无论是院落的布局设计,还是门窗柱壁的雕刻,处处显示出浓郁的文化气息,深藏着伦礼的深厚底蕴。独立于王家大院建筑群之外的文笔塔也把王家诗礼传家,注重文化的家风表现得淋漓尽致。文笔塔位于静升村南,塔高26米,底部周长12.3米,塔基为青石方形,砖砌结构,下粗上细,宛若毛笔竖立,直指蓝天。虽经数百年风剥雨蚀,至今依然完好,足见其建筑艺术之高超。据老年人介绍,文笔塔旁边原来有一面打谷场,打谷场附近有一个四委不枯的大水池,打谷场上有一个辗谷碌碡。打谷场像一片砚台,碌碡像一块墨锭,水池中的清水可供磨墨。形似毛笔的塔,身边墨、砚、水齐全,象征着五家才思泉涌,文人不断,由此可见五氏祖先独具匠心的巧妙构思。

晋祠庙 晋祠庙位于城东17公里的马和乡马和村北,创建于元惠宗至正年间(公元1341年至1368年),明世宗嘉靖(公元1520xx年至1566年)、明穆宗隆庆(公元1567年至1572年)、明神宗万历(公元1573年至1620xx年)曾先后三次补修。晋祠庙正殿称“昭济圣母殿”,建筑面积为132平方,塑像已被毁坏。献殿抱厅建筑面积81平方米,为正方形,8柱,顶部呈八卦形。戏台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始建于清宣宗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戏台正面两侧各有一根石柱,刻有楹联一副,上联是:“褒善荣华衮表千秋忠孝节义”,下联是:“贬恶严斧铖惩百代*邪盗淫”。楹联寓意深刻,书写工整,笔力雄健,镌刻精湛。戏台两侧有钟鼓二楼,东有配殿7间,西有配殿15间。祠内有石碑数通,最早为明万历十七年(公元1620xx年)所镌。韩信墓韩信,汉初诸候王,江苏淮阴人,楚汉相争时,被刘邦拜为大将,统率全军,足智多谋,佐刘邦破项羽,项羽战败,自刎乌江,刘邦遂成帝业。刘邦封他为齐王,后改封楚王。有人告他谋反,降为淮阴候,又被告他勾结陈谋反,为吕后所杀。相传,吕后杀韩信后,将其首级派人呈送征讨陈的刘邦,使者行至灵石高壁村适逢刘邦凯旋,遂葬韩信首级于高壁村。后人为纪念韩信,将高壁村所在的山岭称为韩信岭,交建韩候祠祭祀。韩候祠抗日战争中被毁,韩信墓至今犹存,墓高约10米,周长约30米,现存“汉淮阴候墓”残碑一块。历代过往文人墨客多有题咏。明代监察御史于廉曾题诗云:“蹑足危机肇子房,将军不解避锋芒。功成自合归真主,守土何须乞假王。汉帝规模应豁达,蒯生筹策岂忠良,荒坟埋骨腰山路,驻马令人一叹伤!”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