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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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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精选10篇)
2023-11-18 06:57:47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有益的思维训练,可以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批判思维能力。在写总结时,可以运用具体的事例和数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和结论。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优秀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启示。

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篇一

________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我与_______劳动争议一案,经_____市/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方就劳动争议已达成调解协议(或已达成和解协议)。现本人向贵委员会提出撤诉申请,请贵委员会依法予以准许。

申请人:

日期:

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篇二

您好,我作为一名受害的消费者,现在向消协提出严正申诉:控诉“巨规则”药业有限公司毁我儿子前程!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个望子成龙的父亲,从儿子小时候起就注意培养他文学方面的才能。儿子也很争气,博览群书,笔耕不止,一直受到同学和老师们的赞扬,说他“见解独到,贴近生活”。谁知上了初中,他的作文成绩直线下滑,最后可以说是一落千丈。老师却警告他:“考试作文不许恣意胡为,要按规矩写作!”

这时,我看到了“巨规则”公司出的“速效规则冲剂系列”的“八股冲击”。

简介如下:

品名:速效八股冲剂。

成份:。

首段中心草: 二钱。

二段引深粉: 三钱。

三段举例散:  四两。

末段点题花: 二钱。

适应症:

对中学标准作文规则极感不适,作文无法符合规矩等。

药效:服用者短期内可以丢掉自己的思想,换上“规则”视角立意,并使其视角甚“规”――中华民族语言瑰宝及其生僻词汇转换为口语常用词,使其做到事事举例,出口便是名言警句,药到病除!保证符合考试规则!

看完介绍我心情振奋,火速购回,硬塞入儿子口中。儿子果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先是改称同学的父母为“令尊令堂”,后来他再不坐车了,说什么“车轮一转,不能十步;吾腿十驾,功在不舍。”还有,那天天冷,我叫他加衣服,他却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如此云云,不胜枚举。

谁知这规则说变就变,自《龟兔赛跑新传》之后,规则早就不那么死板了。而儿子还是只按照“旧规则”写作。现在不仅我们家生活大乱,儿子也无法适应新规则了。

面对被害得人不想人,鬼不像鬼的儿子,我真是痛心疾首追悔莫及。

求求您,救救我儿子吧!

一位悔恨万分的父亲。

 x年x月x日。

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篇三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_传染病防治法》、《_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诸教[2009]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生活饮用水应急处理预案。

2、桶装水在运输、存放、搬运过程中受到污染。

3、饮水机内机身、水龙头消毒不及时或长期不消毒而引发的二次污染问题。

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按照迅速控制危害源、控制事件扩大、保障公共卫生设施安全、积极救治病人、减少伤亡、消除危害因素的原则进行处置。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有毒有害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介水传染病,引起师生健康存在潜在危险因素事件的处置。

1、成立应急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在现场抢救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1、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由组长负责统一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各负其职,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1)、由赵洪义负责立即要求水务部门停止供水、严控污染扩大,并负责收集水样本。

(2)、由胡宝星负责立即报告防疫部门和教办,开展检测、分析查找原因。

(3)、如果发生人员中毒,由顾越海负责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抢救,并报告120救援及有关部门的协助。

(4)、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由杨春娟负责指挥班主任通知家长,赵旭升老师协助做好接待安定工作,必要时向110求援,确保学校、家庭、社会的安定。

(5)、楼烈锋老师和各班班主任负责做好饮用水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中毒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监所进行调查。

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篇四

xxx法院:

申请人:xxx,女,19xx年10月6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xxx,男,19xx年10月6日出生,汉族。

撤回_________的起诉。

因小孩原因,不想孩子受到伤害,故撤消离婚诉讼。

申请人诉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_________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与袁旺财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

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篇五

劳动局投诉流程步骤:准备证明材料、协商调解、投诉举报仲裁;材料:个人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

1.需准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是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劳动争议。

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篇六

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市____县_____镇_____村____组____号。

代理人:_______,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诉xx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申诉,现提出撤诉请求。

撤诉理由:因申诉人和被诉人已达成调解协议,故此申请庭前撤诉。恳请贵委批准!

申请人:

日期:

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篇七

日前有关负责人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新劳动仲裁法实施后,黑龙江省劳动争议案件申诉量增长近10倍,但由于部分申诉人对申诉范围和申诉时限如何计算不了解,导致3成以上投诉“不予处理”,为此劳动仲裁部门提醒,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外,六种争议劳动者均须在一年内申诉。

如劳动者发生以上争议,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劳动部门提醒,按规定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按规定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外,其他争议均不能超过一年,劳动者在发生争议后一定要留意仲裁时效,以免因超时限“不予受理”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按规定,如劳动者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将从仲裁时效终止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合计也不能超过一年。

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篇八

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撤回(20xx)第___号的起诉。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受理案号_____,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经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双方已经调解和好,因此申请撤回诉讼请求。

此致

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__年__月__日。

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篇九

我局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xxx的大大支持下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和谐”为主线加强排查调处、科学预警预测、强化调查研究、狠抓职责落实坚持信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这个核心不动摇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任务。我局按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及评分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的目标考核及重点信访工作督查调研工作现将工作自查情景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访工作职责制的落实。

并与各企业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职责书,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确保了各类上级转办件及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由局长与各企业签订信访工作职责书,进一步了完善信访工作职责制,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包案机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归口办理机制,信访工作督查和整体联动机制。规范了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办理流程,局接到信访件后,由办公室提交局领导批示,根据职责范围由各科室协同职责单位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同时做好登记。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到达100%。

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目标职责制和部门岗位目标考核,明确分工,强化职责追究制度,对因信访工作职责制不落实,工作不利,推委扯皮,发生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员的工作职责,在年终各类先进评比中一票否决。我局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排查调处工作,每月按期组织召开信访案件排查调处会议,对近期信访案件进行摸底调查,分析总结,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我局按照上级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职责制,层层细化职责,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我们把信访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职责制考核,对在工作中造成办理不及时、群众越级信访的依考核标准实行职责追究。对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承办单实行部门负责制,严格按要求标准和时限办理,努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重点解决和杜绝对信访办理避重化轻、含糊其辞、转而不办,随意答复等问题。

三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应对企业现实状况,分类解决。经过市总工会、社保部门和街道社区在扶贫救济、社会保障、办理提前退休等途径帮忙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有效的防止了信访事件的发生。在处理信访事件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信访制度规定“事要解决”的要求,力求从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全系统没有新的信访案件,没有出现团体上访,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

投诉污染申请书怎么写篇十

申诉人(一审,二审原告):罗东,男,1971年1月26日生,汉族,住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居委,原平远县中医院职工。

一审,二审被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欧真志,该厅厅长。

申诉人因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越法行初字第99号行政裁定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穗中法行终字第412号行政裁定,特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直接受理申诉人罗东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违法作出复函一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违法作出复函一案。从1993年8月至今,申诉人一直写信向原省劳动局局长孔令渊局长,甘兆炯局长;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方潮贵厅长,刘友君厅长申诉,并且多次上访,均无结果,不得已于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依据《xxx行政诉讼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越秀区人民法院在已经受理此案(已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至今尚未退还)的情况下,又以此案不属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上诉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xxx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六款”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致使申诉人有冤无处伸,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申诉人认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省劳动局的涉案复函,属于上级机关针对下级机关作出的工作指导意见,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这种说法不能成立。《xxx行政诉讼法》开宗明义,在第1条中就指出了颁布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该条该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这样做,也才能体现行政诉讼法的目的。

具体理由如下:

一、粤劳仲字[1993]03号复函,是原广东省劳动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定的公文处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xxx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行)发【1991】19号第一条受案范围:“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中行驶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1、复函针对的是特定的公民。

从复函标题来看,《关于罗东同志被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指名道姓,有特定的具体对象。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九条第12款“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很明显,这份发函是属于行政乱作为。

2、复函有特定的具体事项。

从复函正文来看,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处就申诉人的用工身份下了结论:“县中医院1986年12月18日招收罗东为合同制工人是正确的”,“县中医院决定解除罗东同志的劳动合同,也是符合规定的”,当时复函经办人欧阳光华也在文件中签名:“根据平远县劳动局提供的材料,罗东属于合同制工人”。

根据xxx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2条:“.关于“函”的效力。“函”作为主要文种之一,与其他主要文种,同样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

可见,该复函对申诉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的法律事实作了肯定与认可,并进行了宣告的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政确认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3、复函是单方面行为。

从复函结尾来看,在抄送梅州市劳动局、平远县劳动局的同时,也抄送给罗东同志。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可见,当时经办人欧阳光华没有依法行政。

以上几个方面足以证明,这份复函是针对申诉人而发出的单方面行为,已经完全形成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一审二审法院《行政裁定书》中的“经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作出的答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一审,二审法院片面地听取被告没有任何根据和证明的说法来作为裁决的依据,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规定的,如果案件的事实、证据不清楚,就应予调查核实,决不能轻信被告一方的自述。

二、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对申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严重的危害。

1990年劳动纠纷发生后,申诉人多次向平远县劳动局局长反映,无果;多次向梅州市劳动局局长反映,亦无果;最后被迫向当时广东省劳动局孔令渊局长反映,还是无果。

劳动部门那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机关衙门作风,政府工作人员那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官僚主义心态,把一件本不复杂的,本应该在基层解决的劳动纠纷,人为扩大化,至今仍然没有解决。

被告一审答辩时辩称“由于原告已于1991年7月向平远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该案已经进入仲裁程序,平远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享有该案仲裁权的主体,应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既然如此,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平远县劳动局当年为什么自己一直不仲裁,却在1993年越级向上写请示报告?此时广东省劳动局经办人欧阳光华也不分青红皂白,跨级向下作出答复?答案令人匪夷所思,其中的猫腻不得而知。

总之,粤劳仲字[1993]03号复函,无论从内容、形式来看,都是明显违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

“笔下是人命关天,纸上是财产万千”,书写正确的公文,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行文,这是作为机关工作人员最基本的素质和修养。

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结尾,冕冠堂皇“请当地劳动、xxx门关心他,协助其早日就业”,看似很有人情味,实质在事实上却恰恰相反,多年来,对原告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使原告到处受到冷落白眼,每次到当地劳动、xxx门寻求解决问题,都会受到责问:你的问题省上仲裁了!一句话甩过来:你的问题省里仲裁了!自己出广州找省劳动厅去!三任平远县中医院长;四任平远县卫生局长都冷嘲热讽,置之不理。

平远县有关部门领导声称:你一个残疾人,还想与政府叫劲?你用自己的钱,我用公家的钱,看你还能坚持多久?我一句话,你罗东就得跑上一年半载。

三,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不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而是一种行政裁决,具有强制力,应该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二审法院法官口头多次表述该复函是“行政内部系统运作问题,是内部行政行为,法院无权审查”,众所周知,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系统内部的行政机构和公务员所实施的行政行为。

很明显,我不是劳动系统内部的人员。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是原广东省劳动局主持解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事务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活动,是一种行政裁决,具有强制力,它应该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四,粤劳仲字(93)03号复函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的目的,行政行为没有合理的动机,行政行为没有考虑特定对象的感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xxx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行)发【1991】19号第四条第30款“被告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依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和第54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既然被告把自己的复函说得一无是处,那么请自行撤销吧。

五、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原告存在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涉及民众的权利,法院不应偷懒。

自从被告1993年8月作出复函后,在这的时间里,原告一直用写信、电话电报信访、个人上访等正常渠道,通过合法途径向被告申诉,经历了四任厅长,被告一直没做任何表示,置之不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公民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因此,原告愤而拿起法律武器,通过人民法院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有法律依据的。

六、一审,二审法院迫于行政压力,办案程序不规范,漠视群众的利益,《行政裁定书》经审理查明的那段话,通篇照抄、甚至照搬被告的粤劳仲[1993]03号复函内容。

一审,二审法院不做深入的调查研究,甚至连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明(如书证,举证申请书)也未详细去看,也未详细调查核实,就以粤劳仲字[1993]03号复函为依据进行裁定,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

一审法院201月23日受理后,至4月22日发出《行政裁定书》,对举证申请书看都不看,置之不理,没有设身处地的为弱势群体说话,而是迫于行政机关的严重干扰,草率了解,是不公正的。

被告一直在狡辩“粤劳仲[1993]03号复函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对原告没有产生严重的影响”,这些情况,为什么原审法院不去核实呢?《裁定书》中不但不追究违法者的责任,而且直接的接受被告的狡辩,这是一个非常荒唐的《行政裁定书》。

原告认为,一审,二审法院不以事实、证据为依据,而轻信被告的口述草率地作出裁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依法追究被告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纠正其错误,特依《行政诉讼法》第6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粤高法发[]22号)之规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贵院能依法撤销原裁定,直接受理本案,以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不断申诉生死冤屈的劳动者: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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