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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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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汇总9篇)
2023-11-09 21:40:24    小编:ZTFB

在人生的道路上,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在不断前进的过程中总结经验,不断调整和改善自己。写总结时要注意客观评价和自我反思,发现自己的进步和不足,并制定下一步的改进计划。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相关的专家观点和研究成果。

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篇一

申诉人__________对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字第______号刑事/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

(1)本申诉书副本___份;

(2)原审______书复印件一份;

(3)(证据目录逐一列明)。

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篇二

一、申诉状:。

民事申诉状,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生效以后提出申诉的规定,而是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再审时所提交的是民事再审申请书,而非民事申诉状。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

有关国家机关对公民的申诉,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根据《宪法》赋予公民的申诉权,公民对人民法院所作生效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这种诉讼领域内的申诉权是基于国家根本大法的`规定,其性质属于公民的民主权利。

而民事申诉状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据《宪法》行使申诉权的表现。

(1)法律依据不同。

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权而提出的。

(2)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

申诉书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书形式提出。

(3)提交对象不同。

申诉书可以向检察院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从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定及以及区别中我们可以看到,两者不同之处在于法律依据,提出法定期限和提交对象不同,申诉书是宪法规定,而再审申请书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诉书提出的期限在再审期限后,再审期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

我们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去判定是提交申诉状还是再审申请书。

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篇三

原告:冯占林,男,1964年9月出生,汉族,工作单位住址:麒麟区西城街道西山供销社龙潭购销店。

原告:赵丽娥,女,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下岗职工。被告:柳庭飞,男,汉族,现任西城街道副主任。被告:胡吉云,男,汉族,现任白牛社区党委书记。诉讼请求:

1、赔偿所有物品损失。

2、按私有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3、追究侵权人责任。

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冯占林全家属非农人口,原有房屋壹间,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白牛社区繁华地段,建于80年代(有本人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本人产权证),土木结构,建筑面积一层109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2008年8月开始修《三江大道》龙潭涝地段,此房屋被确定在拆迁范围之内,根据《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条例》和本规定执行。被告并不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只按每平方米400元的价格计算,我不同意,我的意见是:

1、按拆一赔一赔偿房屋,同时赔偿损坏在房内的物品大约3600元;

3、追究侵权人责任,未按照相关法律办事。

根据^v^^v^公室对北京市人民政府^v^公室《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我的房屋建于80年代,92年10月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应根据私有房屋进行赔偿。因此并未达成拆迁协议。

被告柳庭飞、胡吉云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但不妥善予以解决,还对我们的房屋断水、断电接近两年,有意阻塞沟渠道路,在几次大雨中,有几户的墙就被淹垮,然后被迫拆迁,我们几次找过开发区,工作人员说:“以前向你们这种情况是按拆一赔一处理过,此段路已经按照规定核发给西城街道和白牛社区,你们找他们去吧!”就这样相互推来推去,我的房屋一直得不到安置和解决。

2010年9月8月,柳庭飞和胡吉云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组织大量人员,没有通过法院,我也没接到通知,更没有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将我的房屋后面的附属建筑挖掉,连同里面的财物一起埋了。后来柳吉财(白牛社区主任)找到我说,让我拿产权证确认一下房屋尺寸,便开门让他们丈量,并且说不对的地方可以更正,我以为还可以有时间核对,便签了字。还来不及核实,胡吉云、柳庭飞便命令那些人扭着我的手就把我抬出去,马上喊挖机就把我的房屋连同家俱、用具等物品挖成一片废墟。并且当天他们只对我一家这么做,对其他户数已评估两年的,只要没有达成拆迁协议都没有挖,看来是有意目无法纪。

在今天这个法制社会里,人人都要遵纪守法,还会存在这样的干部,这样的执法者,人民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不会是一句空话,我现在唯一重要的财产就是房屋,安居才能乐业,家庭和睦,国家才和谐,社会才稳定,请求上级政府对我的诉讼请求给予支持。

申请人:冯占林、赵丽娥2010年月10日8日。

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篇四

申请再审是一种法律明文授予的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范围内进行。申请再审权是一种特殊的诉权。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已基本进行了对再审申诉的诉权化改造,允许对民事生效裁判在生效起两年内申请再审。在这一法律规定授权下,要求法院对生效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叫“申请再审”,对应的文书叫“民事再审申请书”。超过时限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但仍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诉求的,一律叫“申诉”,这时候的文书就叫民事申诉状。

此外,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因此刑事、行政案件没有申请再审的说法,因此只能叫“申诉”,不能叫“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是一种诉权,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必须进行程序处理,并给予是否再审的裁定,而“申诉”不是诉权,法院接到申诉状之后,没有法律义务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只能期待“青天”主动发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篇五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三点。

首先,提交申请书的依据不同。申诉状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申诉权这种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而提出的。

其次,对申请书提出的法定期限规定不同。申诉状一般应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内提出。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状形式提出。

再次,提交法院不同。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民事申诉状与民事再审申请书都是当事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交的,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的申请文书,其目的都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已生效裁判中的错误。

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篇六

申诉人:

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原审书复印件一份。

申诉人:

(注:

1、本申诉书供对各类案件提出申诉时通用。

2、“申诉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工作单位、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所在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3、“申诉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篇七

被申诉人:xx,女,19xx年7月15日出生,原xx县电机厂职工,现住xx县xx办事处xx村xx号。

关于被申诉人xx诉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一案,申诉人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不服(xxx5)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事实,现提出申诉意见如下:

一、请求事项:

1、依法驳回对原告xx的再申申请的诉讼请求。

2、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x5)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维护(xxx5)驻民终字第324号民事裁定。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原告xx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一)xx县xx街道办事处(原xx镇人民政府)与原告xx不构成劳动关系。

首先,xx是电机厂职工,不论是人事关系或是工资关系均在电机厂,并非是在原xx县xx镇。同时,电机厂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xx县xx街道办事处(原xx镇政府)是一个行政机关,是一个独立的机关法人,人、财、物都是由政府管理,特别是人员编制,都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规定而制定的。不能多一人,也不能少一人,而xx根本就不在镇政府的人员编制内,不属镇政府编制的人员,怎能让镇政府给她办理或补办申报退休手续,并给她补发退休工资和补贴。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其人员定编定岗,她一不在岗,二不在编,三未与镇政府构成劳动关系,因此政府不能为她办理退休手续和补发工资。办理退休待遇的前置条件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而xx没有与政府构成劳动关系,政府就无法为她办理退休手续以及补发工资。

(二)原xx镇人民政府对被申诉人xx已经承担过相应的民事责任,不等于与其就构成了劳动关系。因此不承担xx的诉讼请求。

xx年西劳裁5号《裁决书》、(xx)西民初字第112号《民事判决书》、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驻民终字第259号《判决书》判决原xx镇政府赔偿xx各项费用共计53067。63元,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这完全是从民事赔偿的角度对xx伤残的赔偿,这种赔偿并不能说明原镇政府就与xx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赔偿是说明原镇政府在处理原电缆材料厂的债权债务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xx的劳动关系以及劳动保险待遇并不承担责任,更不能说承担了厂里的债权债务就应当承担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责任。如这样认为,就是混淆了债权债务和劳动关系以及劳动保险待遇的法律关系。

镇政府为什么当时会承担xx的工伤待遇,实际上镇政府只是承担清算责任,并不是应当承担她的工伤待遇。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注销后主管部门应当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成立后,债权人申报债权(这个债权人也包括被申诉人),被申诉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镇政府并不承担职工的劳动保险的责任。更不能将这种责任转嫁到镇政府身上,应当区别对待。

实际上(xx)驻民终字第259《民事判决书》是一个错误的判决,xx与xx镇政府没有任何劳动关系,xx镇政府不应该赔偿他的伤残损失,xx与xx县电机厂构成有劳动关系,xx县电机厂是一个独立企业法人,xx县电机厂应该承担xx的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和为xx办理退休、保险等一切责任。

(三)xx的劳动关系原来在电机厂,后为了照顾其工伤,调往到电缆材料厂任会计职务,后又被安排回电机厂,她的劳动关系始终就在电机厂,应由原企业为她办理退休手续。

依据劳部发(xxx7)285号《劳动部对关于因破产、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自行解散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如何确认被诉人的请示的复函》,关于被注销的企业电缆材料厂发生劳动争议,xx街道办事处(原xx镇人民政府)是不能被列为劳动争议被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其注销登记的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由其主管机关组织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其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法复〔xxx4〕4号)中规定,“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歇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视为歇业后,其债务问题应依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企业开办的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实际上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以其经营管理或者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xx街道办事处(原xx镇政府)与xx不构成劳动关系,xx镇政府,现在的xx办事处无法为xx办理退休保险等有关手续,更不承担xx退休、参保等各项责任。

xx提出工伤和退休是两码事,我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同样认为工伤赔偿和退休是两码事,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四)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xx年7月,xx被xx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在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按规定应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的工资至退休年龄,到退休年龄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在处理此项劳动争议时,x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用了《办法》第二十七条“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伤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x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和《办法》第五十八条和xx劳险(xxx7)2号第三条第五款第一项之规定,按12年6个月一次性计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标准裁决后,并得到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xx于xx年8月1日自愿从xx镇领取了53067。00元的一次性伤残抚恤金和假肢安装费,并终止了工保险关系。

在xx办理退休及保险的问题上,xx犯了一个逻辑性的错误,就是一味地追查xx镇的责任,而不是积极地按劳动人事保障的政策渠道去努力,直到今天,仍然是要求xx镇去为她申报各项手续、补偿费用、补发费用和补贴,甚至她已经核算过,什么时间发多少钱。无论什么情况,你没有办理退休,怎么去核算退休费,补发从某年某月到某年某月的退休金,补发基本养老保险和调整数额。

(五)西人劳(xxx5)27号文件,《关于xx办事处原电机厂职工xx、xx等要求加入社保的调查处理报告》已明确提出三点调查处理意见:

1、原电机厂于xxx8年3月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多种原因,xx年4月厂房、土地变卖,根本没有经过法律程度宣布破产,也就不存在按《劳动法》执行破产企业的有关规定。

2、原电机厂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后,有6名职工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xx政办〔xx〕89号文xx年10月下发,重点是对生产经营正常,有缴费能力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情况进行普查,督促单位为符合条件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原参保单位漏报人员要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原电机厂属于乡镇倒闭企业,不在普查范围之内,不属于xx政办〔xx〕89号文件执行范围。

3、根据xx政〔xx〕29号文件“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其已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险待遇;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建议有参保愿望的集体企业职工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六)xx在xx县电缆材料厂xx年注销抵债后,间隔时间多年,不积极到劳动部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而是一味去追查xx办事处的责任。因此,耽误了她办退休手续的时间,再一点,xx因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过去有关文件未出台,依据国发(xx)8号、xx政(xx)50号等文件规定,无法办理各项保险关系,目前,省、市有了新的文件规定,她的问题,应由社会劳动部门按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办理。

综上所述,xx街道办事处与xx不构成劳动关系,更不能为xx去申报退休手续,补发退休费和补贴,更无法为xx申报社会养老保险手续,不承担申报参保手续并清偿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更不存在基本医疗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等问题,因此,xx街道办事处不承担xx申请再申诉讼请求的各项责任。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xxx5)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维护(xxx5)驻民三终字第324号《民事裁定书》。驳回xx的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诉人承担,以维护我办事处的权益不受侵犯和维护法律的尊严。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xx省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

xxxx年xx月xx日。

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篇八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之间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申请人发现本案劳动关系十分复杂涉及多方主体,有些事实和证据仍需调查核实。因时间仓促,申请人无法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为保障申请人的仲裁权利,现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七条、《安徽省劳动争议处理证据规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特请贵委准予延期(望延期日)举证。

此致

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申诉申请书模板范本篇九

申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现住址)。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

被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附:1、副本_____________份;。

2、物证_____________件;。

3、书证_____________件,

注:1、申诉书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刷。

2、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要求。

3、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续加中页,

4、申诉书副本份数,应按被诉人数提交。

文书要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提交的法律文书。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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