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代建委协议书格式如何写 工程委托代建协议书(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3 19:11:56 页码:9
代建委协议书格式如何写 工程委托代建协议书(7篇)
2023-01-13 19:11:56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代建委协议书格式如何写一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建委协议书格式如何写二

甲方(项目业主单位):

乙方(项目代建单位):

根据《x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精神,明确由甲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由乙方为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展开相关建设工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代建协议。后续代建项目由指挥部书面委托,双方权利义务可参照本合同执行。

一、项目概况

1、代建项目: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延平新城区域内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隧涵洞抢险加固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隧涵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长846.5米,20xx年1月加固k0+000~k0+060及本次抢险加固设计主要针对+060~+480段破损未加固段落。

4、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由甲方拨付。

二、代建方式:项目代建方式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设计至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代理。

三、项目代建范围

项目前期阶段含项目设计委托及审批等工作。实施阶段所涉及项目咨询、监理、施工队伍选择、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归档、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组织、协调、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代建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以审批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分阶段控制投资。

2、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项目工期目标: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具体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

4、前期工作目标:以满足相关行政审批为目标。

甲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签订于x

有关代建委协议书格式如何写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的全市建筑管理工作会议,是认真贯彻落实胡对重庆工作重要指示,加快重庆建筑业发展的重要会议。通过这次会议,总结20xx年建管工作,进一步谋划“”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对20xx年深入推进建管各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刚才,丛钢同志作的建管工作报告,对“”开局之年建筑业的发展进行了客观评价,全面总结了20xx年的建管工作,安排部署了20xx年的重点工作。整个报告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我都赞成,会后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认识

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胡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寄语: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改革开放特别是直辖以来,我市建筑业伴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作用日益增强,特别是在增加就业、改善城乡面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改善人居环境质量、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重庆的重要环节。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要构建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不断趋于缓解的社会。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我市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目前,我市的建筑业容纳着超过150万的农民工就业,在进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中所占比重约为三分之一。建筑业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结合点。建筑业能否很好地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在建筑业中从业的农民工的劳动收入能否及时足额拿到,直接关系到农民能否有更大机会分享城市化、工业化和国民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关系到城乡之间各种关系的协调。因此,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建筑业就业,切实维护建筑领域从业人员的利益,有利于更好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

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支柱。建筑业对支撑、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突出的贡献。20xx年,全市建安工程总投资达1596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5.1%,并转化为巨大的固定资产。其中,70%转化为消费,促进了商品流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建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对改变城市面貌、改善居住环境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拉动建材、装饰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xx年,鸿举市长在《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0万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打造以主城为核心的城市群和“1小时经济圈”;完成3大类30项重点工程。这些政府工作目标的确定以及市庆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全面完成,都与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密切相关,既给我市建筑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体现。建筑业是资源和能源消耗最突出的经济活动领域,能耗物耗大,建筑施工、各种建材的生产以及建筑产品的使用,对生态环境有很大影响。建筑活动使用了人类使用的自然资源总量的40%,能源总量的40%,而造成的建筑垃圾也占人类活动产生的垃圾总量的40%。在建筑业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认清形势,全面把握我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现状

认清形势,把握现状,这是我们制定各项管理政策和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20xx年,我市建筑业快速发展,总量持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了“”期间的良好开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一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初步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了对建筑市场主体技术力量、质量情况和市场行为的综合检查工作。二是规范行业管理,实行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的公开和简化。三是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为防止腐败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四是规范工程造价管理,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探索工程最高限价及低价风险指导实施意见。五是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推进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制。

(二)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20xx年,全市工程质量稳中有升,有2项工程荣获鲁班奖、7项工程荣获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34项工程获得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50项工程获得巴渝杯优质工程奖、136项工程获得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全市建筑业战高温、保生产,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全年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26起,死亡31人,同比分别下降18.8%和11.4%,全年未发生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圆满完成建设部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施工扬尘控制也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我市蓝天目标的提前完成。

(三)建筑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初步形成了建筑企业总量有发展、总承包企业有控制、专业承包企业有增长、劳务分包企业逐渐增多的“金字塔”式产业结构调整态势。全市特级建筑业企业已达2家,甲级勘察设计企业已达52家,一级总承包建筑业企业104家,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71家,形成了我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力量。同时,体制灵活的民营建筑企业蓬勃发展,所占比例超过了60%,已成为建筑业中的生力军。

(四)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有所提高

我市建筑业企业逐步开始依托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加大科技投入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探索适合建筑业特点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和发展模式,增强资金运作效率,重视企业资本运营,企业技术竞争力和资本竞争力得到提升。对外承包工程开始进入快速、良性发展的轨道,对外承包工程的方式从90年代的劳务分包、土建分包发展为总承包以及bot等方式,承包工程量不断增多,市外市场份额有所提高。在“走出去”的队伍中,我市大型建筑业企业所占比重不断增加,涌现出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广厦一建等一批优势骨干力量。

(五)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水平稳步提升

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突出山地建筑设计和高边坡支护设计的传统优势,努力构建西部勘察设计技术高地,特别是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工程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共取得专利323项。行业人才梯队初步搭建,勘察设计行业珍视和培育本地人才,构建以“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领军,勘察设计注册师为基础的行业人才梯队,努力营造人才辈出的温床。市建委和市人事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评选出在各自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望和知名度的行业领军人物,授予他们为“重庆市首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荣誉称号,并纳入“巴渝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程体系”之“名家大师人才培养计划”统一管理,将进一步激发勘察设计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企业诚信体系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还没有全面建立;二是建筑业整体素质不高,产业增值能力有限;三是企业依靠专有技术和企业标准领先市场的意识还不够强;四是建筑业行业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抓住机遇,扎实开展建筑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发展

从大环境来看,“”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一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将有所改变,结构调整将全面展开,经济增长方式将进一步从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达到保护生态,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建筑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老工业基地等战略,承办奥运会、世博会、西气东输和南水北调、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京沪高速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为建筑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直辖以来,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一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建筑项目陆续上马,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得以大大地改善和完善,随着“直辖牌”战略的深入推进、市庆项目的全面实施、以建设“快捷城市”为建设工作重点的确立,为我市建筑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我市今年固定资产投资要达到2850亿元,力争达到3000亿元,按65%的比例计算,在建筑业方面应超过1800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全国一大批世界500强和国内顶尖建筑业企业都在我市承揽大量业务,如中铁工程总公司、中铁建、中航司、中建、中冶等等,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被外地企业拿走了一大半。因此,做好我市建筑管理工作,对于正确把握方向,继续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深入开展建筑业发展战略研究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对建筑业发展战略的深入研究,充实完善建筑业“”发展规划。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全面把握行业发展现状,科学预测发展变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全局性和指导性,使“”规划有效指导建筑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要引导建筑业企业制定自身发展战略。

(二)站在新的起点上提高城市建设水平

党的xx大提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要求“”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在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要实现这个战略目标,一是贯彻落实为重庆发展“导航定向”的讲话精神,正确处理需要和可能、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城市和农村、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优化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集约化,提高城市建设质量。二是贯彻执行“适用、经济、在可能的条件下注意美观”设计方针,充分发挥勘察设计行业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先导作用,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合理配置资源、控制投资效益的作用,充分发挥勘察设计智力密集型产业优势,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全力服务构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和谐社会。

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以大城市带动大农村,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应用和推广清洁型能源,搞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

(三)大力弘扬创新精神

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在新的发展阶段,要抓住新机遇,增强新优势,赢得新发展,必须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推进机制体制和技术创新。一是要坚持思路创新。增强宏观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增强发展意识、机遇意识、风险意识,拓宽发展思路。二是要坚持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引进,大力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运用,广泛开展全行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进步在建筑业发展中的贡献率,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作用。三是要坚持机制创新。着眼于理顺和规范经济关系,完善经济制度,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的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活企业经营机制的要求,落实建筑业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

(四)继续深化建筑业体制改革

要抓住当前经济形势良好、各方面改革意识增强的有利时机,按照党的xx大和xx届十中全会的部署,着力推进建筑业的改革,为我市建筑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今年的改革,要围绕解决影响建筑业发展全局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第一,要继续推进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混合所有制结构。第二,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审时度势,通盘考虑,正确把握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时机和推行力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改革。第三,把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各项配套改革结合起来。继续探索按照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新模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五)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建筑业综合实力

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加快培养龙头企业。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实行分类指导,支持骨干建筑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期间要力争再培育1至2家本地特级建筑业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要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公司,做大做强优势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发展房地产、建材、物业管理等业务,延伸产业链,要大力发展劳务企业,扶持农民工输出较多的地区组建劳务公司,引导无资质的劳务队伍申办劳务资质,组建劳务企业,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行为,实行劳务队伍成建制基地化管理。

(六)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反腐败斗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强化建筑市场准入清除制度,严格实行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持证上岗等制度,依法查处阴阳合同、虚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分包等行为。二是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种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现象,纠正苛刻无理的合同条款、违背规律的工期要求,废除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打造诚信行业,建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保障体制,建立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企业信誉档案,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四是切实巩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取得的成果。五是严肃查处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打击权力寻租的腐败行为,依法行政,清廉从政。六是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清除“霸王条款”、“潜规则”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为重点,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是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和谐建筑业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的理念,把质量和安全作为建筑业的立业之本。

首先,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要把质量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水平。要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和创新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在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作用,切实加强管理。重点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完善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施工图审查制度。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控制源头、标本兼治的要求,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搞好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坍塌等事故高发的专项治理,减少事故伤亡人数,坚决杜绝二级及以上重特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

按照市政府蓝天行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要继续加强对主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控制,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强制性管理规定,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一些薄弱环节的扬尘控制,落实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的五项强制性规定和六项细化措施。同时,要加强市区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为20xx年实现重庆市蓝天目标作出贡献。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认真学习xx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在解放思想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上见行动,在推动工作上见成效,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扎实推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工作。各地政府要把建筑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解决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及时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深入企业和施工现场调查研究,了解建筑企业发展状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谋划建筑业发展思路,研究落实政策措施,为建筑企业排忧解难,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建筑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和优质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建筑企业改革改制、扶持重点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拓展市外市场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积极支持建筑业的发展。

同志们,20xx年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在重庆代表团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求真务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我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重庆直辖十周年献礼,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有关代建委协议书格式如何写四

第一部分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6号)及《____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武政7号),为保证金港____区农民拆迁还建小区金港一号项目顺利实施,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 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项目占地约200亩,该项目用地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证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建筑总面积约379283.61平方米,同步配套小区内道路、景观、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人防、安防等。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万元

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夏发改投资31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批准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质量标准: 合格

四、合同价款

暂定为柒亿玖仟陆佰肆拾玖万伍仟伍佰捌拾壹元整(796x5581.00元)。 最终工程造价按审计决算的建筑面积乘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单位造价为准。 (暂定包干价2100元㎡)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第二部分 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有关代建委协议书格式如何写五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

7.招标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代建人:____________使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建委协议书格式如何写六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代建人:(签章)____________使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建委协议书格式如何写七

第一部分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20__.7.1-20__.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 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 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 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 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 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五条 代建人对建设工程全权负责。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代建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七条 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 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九条 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

第三十二条 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建设资金,并接受委托人监督。

第三十三条 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 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七条 代建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付全部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因委托人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代建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代建人的责任期即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四十二条 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代建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四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四十六条 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代建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 代建人在应当获得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代建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九条 当委托人认为代建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义务时,可向代建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一条 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代建人报酬

第五十二条 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五十三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建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 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五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对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代建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五十六条 代建人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代建人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五十七条 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人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条 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5%以内或者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由委托人、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委托人备案;超过5%或总额超过50万元由代建人报委托人审核,并填写备忘录,委托人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代建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

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设计人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经委托人同意,从建设费用中支出。

第六十条 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从建设费中支出。

第六十一条 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十二条 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条 代建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 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

第六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

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 2 %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 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 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 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

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 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 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 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 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