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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项目资金评审范文(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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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项目资金评审范文(精选10篇)
2023-11-19 11:25:41    小编:ZTFB

学习是一种持续不断的过程,我想我们需要保持学习的热情和精力。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范文和案例。下面是一些关于提升个人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篇一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批准文件:沅委乡振组发〔2022〕34号,及_沅陵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2年9月16日下发的《关于我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中调整入库项目;建设内容:种植中药材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亩、黄柏抚育500亩。

2、财政振兴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完成种植中药材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亩、黄柏抚育500亩。人均增收495元,受益人口6342人,对沅陵县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仙门国有林场根据相关政策对照年初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于2022年12月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工作方式包括民主自评、查阅台账资料及对项目受益职工抽查走访。

(一)资金投入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资金全部拔付到位。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成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沅陵县财政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广泛征求了实施乡镇、村组、实施主体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乡村组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县种植中药材亩,五边11073亩、同期套种黄精亩、黄柏抚育500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全县实施乡村组的群众的好评和支持,满意度达到了100%。

该项目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

充分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加强我县资金管理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并将依法对自评结果公示于沅陵县林业局政务公告栏以便全县人民监督。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篇二

在如今许多企业和机构中,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都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如何合理使用资金,以取得最大的效益,已成为财政管理者们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在一个政府机构中担任了财政负责人的职位,积累了一些关于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中所学到的几个关键要点。

第二段:确立准确的使用目标。

财政项目的使用目的必须明确,以帮助领导者了解关注重点及追求的收益,同时也为会计和财务人员指明明确的方向。制定预算时,不能只是简单地列出项目和费用,还必须列出期望达到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步骤。

第三段:建立合适的控制措施。

在资金使用方面,必须确立一些控制措施,以确保其合法性和透明度。一般情况下,财政人员需要对相关文件和费用加以审查,以确保符合政策规定。同时也要建立足够的记录和审计措施,以跟踪每一笔费用,并确保对相关方面负责。

第四段:合理的成本控制。

资金的使用也涉及到成本控制的问题。在进行资金使用之前,我们需要对相关费用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我们可以将不同的成本项目进一步细分,以帮助快速有效地优化成本控制策略。我们要时刻保持关注关键成本项目,并确保在任何时候不会失去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控制。

第五段:有效地监控资金流。

财政项目涉及的资金使用必须得到充分的监督和监控。一般情况下,财务部门应牢记资金流的方向,确保成本必须压缩到最低并最大程度上使用业务资金。对于每一个使用预算的部门进行明确的流程审批,并确保在进行操作时遵循正确的流程,以确保整个预算的监控清晰和高效。

第六段:总结。

在实施财政项目的过程中,使用资金是一个复杂和广泛的活动,需要密切关注预算的管理和应用、成本控制、费用管理和财务记录等方面。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通过合适的监控措施、目标制定和记录维护等手段,来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只有在使这样的方面更好地发挥优势,我们才能确保公司按预算运营,并收到预期的效益。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财源建设推进会精神,提高市区(含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企业申报各类项目的积极性,现就加强市区企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各区经贸、科技部门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各类申报项目导向目录建立、健全项目库。项目库包括:项目实施单位名称及主要内容、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明细表、项目建设期、项目预期产出(包括形成新增的销售收入、税收等)。区内企业的各类备案(核准)和在建项目必须在项目库内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凡申报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必须是带动性强、产品科技含量高、对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作用大的项目,今后所有申报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在项目库内选定。

项目申报遵循。

“属地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区财政、经贸、科技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材料,联合审查后报市财政局、经贸委、科技局,由市财政局、经贸委、科技局审核研究后上报国家和省。市重点财源培植企业可直接向市财政局、经贸委、科技局申报。

按照国家、省、市下达的文件要求,凡明确规定需要地方财政资金匹配的由市财政直接按比例匹配;凡明确规定视当地财力情况考虑资金匹配的,经相关部门讨论后确定匹配数额,匹配资金由市财政负责。所有市及市以上补助项目不再要求区级财力匹配。

国家、省、市各项扶持项目下达后,各区应及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按各级各类计划项目的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市经贸委、科技局、财政局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篇四

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财政部门和相关机构为解决当前或未来财政问题而制定的特定金融计划,通过这个计划来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有效提高财政的整体水平。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人的操作可能存在不当之处,从而影响资金的使用效果。本文将深入探讨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提高大家对于如何更加科学合理的使用资金的认知和操作能力。

财政项目资金的运用与否将直接关系到财政部门的整体发展和经济政策的兑现。资金的合理运用不仅会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稳步发展,也会推动财政部门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了解财政项目资金的转移和运用将对大家积极参与财政事务提高理解和认知。

1.精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用于发展项目;

2.严格落实资金使用责任,预防财务不规范;

3.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务透明和监管;

4.巩固执行力,加强内部管理,使资金使用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09年,某地政府在使用财政资金建设城市公共工程时,对于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规划和执行,确保每一笔开支都能够产生可见的发展效果。基于这样的原则,这项公共工程的成本却大大降低,建设质量得到了提升,广大市民也享受到了更好的城市环境和公共服务。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只有精准用好财政项目资金,才能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第五段:总结。

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需要深入了解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的意义和职能,加强资金监管和督导,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预期的发展目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发挥财政的作用,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篇五

的责任分工方案》(北办发。

[2016]34。

号)以及《关于深入推进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北财预。

[2016]3。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应当遵循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各镇、各部门机构对公示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实施地所在镇、村负责公示公告。所有项目应在实施地点和项目收益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

(三)突出重点。重点对到村入户的财政扶贫项目进行公告公示。

(四)事前公示。到村入户项目应在事前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五)事后公告。财政扶贫项目审批后应公告,并在项目完工后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财政扶贫项目建设计划,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建议单位(中标单位)、建设地点等。

(二)扶贫项目资金筹措,包括扶贫项目资金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额度等。

(三)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结果,包括扶贫项目资金各项开支现况、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是否有违规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情况等。

(四)其他内容,包括扶贫项目责任单位、补助标准、扶贫项目受益情况等。

(一)媒体公示公告。在媒体(含政府政务公开网等)上公布扶贫项目计划和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安排情况。

(二)镇务公示公告。各镇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扶贫项目计划和扶贫资金使用结果。

(三)村务公示公告。村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扶贫项目计划和扶贫资金使用结果。扶贫项目启动后,对扶贫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动态公示。

(四)设立扶贫项目公示牌。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后,设立项目公示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总投资、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数量、完成时间等内容。

7

个工作日。

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是将扶贫项目资金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接受群众广泛监督,把上级部门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有效形式。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对公示公告制的落实情况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群众反映扶贫项目资金中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

各镇、各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制度确定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篇六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篇七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项目不仅在数量上逐年增加,而且在规模上也不断扩大,加之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使政府投资项目在整个经济社会投资中的占比大幅提高。因此,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本文阐述了项目资金使用的重要性,并给出一些控制资金使用的政策性建议。

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是指政府授权的项目建设单位经政府批准为进行公共、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而委托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发行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和各级财政拨款的资金。

政府性投资项目从总体上看具有投资规模大、资金流量大、公益性强、受公众关注程度高等特点,但在个体项目上却存在资金不到位、投资超预算数额大的问题,并因此引起资金安排缺口,从而给政府投资项目带来很大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压力。如此巨额的投入资金,仅依靠政府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是不够的。如果资金使用过程防范不到位、过程控制制度不健全,就不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个人或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建设资金的浪费,甚至滋生腐败,大大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了保障建设资金的安全,推进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十分重要。

合的监管模式,从多角度、多方式、多主体来保障建设资金使用过程的安全,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一)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监管。

1.为了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财政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账户实行由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双控”管理的规定。

2.项目建设单位在使用资金时,必须填报《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合同付款进度表》和《项目资金内部审批表》等资料,国库集中支付部门根据上述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为:(1)财政监督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和盖章是否齐全;(2)付款方式与合同相应条款约定是否相符;(3)累计付款数额是否准确;(4)付款资金是否有预算计划或相关文件;(5)资料上涂改或修改的地方是否经相关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6)审核收款单位的原始发票是否符合要求。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可根据审核无误的资料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工程承包单位账户。

3.项目建设单位每月与国库支付部门核对项目资金支付数据,并将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送交国库集中支付部门。

4.项目建设单位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和每季度第1个月的10日内向国库集中支付部门报送项目资金到位以及使用、偿还情况相关资料,方便财政主管部门全面掌握项目资金的具体情况。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银行对工程承包商的资金监控。

包商向上级单位及相关单位支付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相关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及材料验收单、材料运输单等有关资料,同时材料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4)根据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及项目实际资金情况,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允许向其上级部门缴纳管理费用。(5)项目建设单位每月对各个项目承包商的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项目建设资金未能得到合理、有效使用的,有权要求整改。(6)检查结果及整改通知单于检查完成之日起15日内发送到各个承包商。下月资金检查时将对上述整改情况进行落实,若整改不到位或不能按时交纳资金计划及使用情况的单位,将依据《工程施工工作考核办法》对承包商进行考核。(7)为了防止承包商挪用工程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将承包商的资金进行“双控”,并不允许承包商用网银进行款项支付。

2.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管银行加强对承包商资金使用的监管。项目建设单位、承包商和监管银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具体内容如下:(1)承包商必须在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的监管银行开设账号;(2)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汇入承包商在指定银行开设的账户;(3)承包商应将项目建设单位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工程施工;(4)项目建设单位在发现承包商将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有权中止工程款的支付,直至承包商改正为止;(5)监管银行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对承包商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进行核对,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工程建设,对工程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

1.预付工程款的控制。预付工程款也称开工预付款,是指工程开工前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工程承包商支付的、用于开工前期准备的款项。针对该款项支付的控制程序如下:(1)工程承包商具备施工条件且承包商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开工预付款申请,由监理公司和业主现场项目经理签字、盖章认可,同时承包商还应提供合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保函等资料;(2)工程部、合约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3)。

财务部对承包商申请支付的金额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核对,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4)上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公司财政监督员、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签批。

2.工程进度款的控制。工程进度款是指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向承包商逐笔支付的款项。工程进度款是整个项目资金中支付最频繁、数额最多的款项,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控制程序,具体控制如下:(1)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经监理部门审核的工程进度报表,报表应写明申请支付理由、申请支付金额、工程进度报告并和现场签证等资料一并提交工程部;(2)工程部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现场签证、隐蔽工程、付款情况、合同约定和施工要求等进行核实,再由合约部根据工程预算和上述资料再次审核,最后由工程部、合约部负责人签署意见;(3)财务部根据工程部、合约部核定的已完工工程计量款、合同变更金额、累计已付款金额以及合同中的其他规定等,核定本次应付工程进度款金额,并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4)上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公司财政监督员、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签批。

3.工程结算款的控制。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工程总价进行结算所确认的工程款,对已付工程款与结算款的差额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应予以支付的款项。竣工结算款的完成标志着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包商权利义务的结束,因此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具体控制程序如下:(1)承包商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工程部、合约部和财务部对结算金额、累计支付金额、欠付金额、工程质量的质保期限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2)档案资料室确认工程技术资料是否交齐全,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3)上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公司财政监督员、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签批。

4.所有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单位财务部应对每个工程项目设立电子台账,记录工程概况、形象进度和合同明细执行情况表(包含合同内容、合同编号、合同金额、累计完成量、累计支付款和累计欠款)等,同时每季度将项目电子台账的原始资料单独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注明付款日期、凭证号,方便不同人员随时查询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结束语。

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资金安全、合理和使用效率,因此资金使用控制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目前在资金监管方面还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厉行节约,防止损失浪费,从而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篇八

第七条在省政府批准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后,省级主管部门应及时根据本部门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会同省财政厅按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制订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切实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国家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省级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其中属于基本建设用途的项目,必须纳入省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由省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提出意见。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经省领导审批后下达,其中,由省领导掌握的专项资金,需报请分管省领导审批,并经常务副省长确认后方可下达;属下拨市、县的款项,需报省长审定。

第九条省财政厅根据用款单位性质、预算管理级次以及用款进度办理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手续:

(一)用款单位属省级单位的,由省财政厅将款项拨付到省级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下拨到用款单位,需纳入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范围的款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用款单位属市县单位的,由省财政厅向其所属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下达预算追加文件,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收到文件后办理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省财政厅定期与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进行资金清算。

(三)用款单位属中直驻粤单位或其他与省财政没有正常经费划拨关系的,由省财政厅直接将款项拨付到用款单位。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属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预算下达的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条省级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将专项资金的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批准的使用范围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的财务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预算年度终了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根据各级财政部门年度决算的工作要求,及时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按预算科目编列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报送各级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省级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对省级部门(单位)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或其他财政违法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该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情况的检查,及耐反映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由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完成后,省级主管部门要按隶属关系分级组织验收和总结,并按规定进行绩效评价,在预算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省财政厅报送自评报告,个别特殊行业的报送时间经省财政厅批准可适当延长。

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跨年度支出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每个预算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进度进行总结,提交项目中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省级主管部门应在每个预算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将本部门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送省财政厅,个别特殊行业的报送时间经省财政厅批准可适当延长。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书(范本)》和《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

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和中期绩效评价,可由项目主管部门邀请中介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省财政厅按规定对部门报送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视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其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对达不到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省财政厅应督促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并视情况提请省政府批准暂停、撤销或减少专项资金。省审计厅每年应选择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效益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报告省政府和省人大会。

第十五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要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及时办理产权、财产物资移交、登记手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由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

第十六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期限执行,到期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继续安排。确需延长设立期限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应按照专项资金设立审批程序呈报省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在使用中需要调整使用范围和用途、增加或减少资金安排的,由主管部门以正式公文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填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变更申报表》(附件4),详细说明变更内容、背景、原因,变更内容对比及变更后的有关情况,并附送设立时填报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提供包括已安排的该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增加专项资金总额的要提供可行性方案(省财政厅认为不需提供的除外)。省财政厅对省级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省财政厅根据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同期省政府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要求,经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后,向省政府提出调整或撤销专项资金的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后,省财政厅将专项资金安排金额、支出结构和设立期限等调整事项贯彻到年度预算的编制和预算调整中,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规定的程序报送省人大审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篇九

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一个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一直从事着财政项目资金使用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严格管理。

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资金管理。我们需要严格按照财政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管理项目资金,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得到充分利用,避免资金滥用和浪费。对于资金有出入的情况,我们需要及时记录并反馈到相关部门,以便及时纠正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段:注重效益。

在进行项目资金使用时,我们不能只注重资金的花费,而是要更注重项目的效益。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提高项目的效益。我们可以通过加强技术培训、开展科学研究、提高人员素质等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第四段:加强沟通。

项目资金使用中必须要有良好的沟通机制。与项目委员会、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必不可少。通过及时沟通和协作,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理项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五段:总结。

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我深刻认识到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把控资金流向、提高项目效益、加强沟通协作的重要性。只有不断总结借鉴,不断优化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地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

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篇十

1、学校总收入390.79万元,其中预算内经费收入236.07万元,占总收入60%。事业收入28.15万元,其中学杂费收入14.95万元,借读费收入4.29万元,监护服务费收入4.13万元,其它收入4.79万元(主要为信息技术费收入)。捐赠收入4.5万元,其它收入12.58万元(其中小卖部承包款3.8万元)。教育附加拨款109.48万元,其中镇财政拨款97.78万元,区教育局拨款11.7万元。

2、学校总支出383.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工资,考核奖,医保,公积金,冷贴等)247.50万元,占总支出65%;日常公用支出(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出差车费,工会经费,定额福利费,招待费等)69.91万元,占总支出18%。教育附加费支出66.59万元,其中月票支出4.5万元,基建维修购置设备支出27.06万元,用于教师福利20万元,还贷付息10万元,其它支出5.03万元(主要为创绿色学校,省标准化学校,教师节会餐活动等支出)。

3、年末节余:总收入390.79万元减法总支出383.99万元,节余6.8万元。节余部分全部转入事业基金中的一般基金。

1、用于福利收入38.89万元。预算内职工福利费1万元,预算内补助福利经费3.95万元,浮动基金上年节余2.7万元,04年收入14.44万元,镇财政拨入春节4万元,升学奖6.45万元,教师节2.4万元,福利费补助3.95万元。

2、福利支出40.37万元。其中,付春节实物发放、课时工资、教师值周、学科奖等等浮动基金支出16.85万元;付镇政府对教师春节、教师节、慰问费、升学奖奖励及学校年度考核优秀和被评为定海区先进集体对教师的奖励等等教育附加支出20万元;预算内付教师福利支出3.52万元。按年平均教师77人计算,人均福利费5242.86元,与03年相比,有大幅度的提高。(这些福利支出不包括“三八”上海行和“青岛—泰山疗养”费用及对不参加活动教师的'补助费用。)。

3、年末用于福利的费用节余3571元,其中职工福利基金节余70元,浮动基金节余3501元。

1、新增固定资产229664元。具体如下:购置校车一辆136667元;课桌200套,27600元;dv摄像机一只,6300元;功放音柱一套,3570元;台式电脑4台,服务器一只,计2898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计9600元;空调一台,计3400元;消毒柜一只,计1080元;办公家具一批,计9860元;图书新增一批,计2607元。

2、减少资产2355元。具体如下:图书报损469元,教学仪器报损1492元,行政生活用家具报损394元。

20xx年度,是学校财务运行出色的一年。首先,在新增资产近23万元的情况下,年末节余近7万元,是20xx年两校合一节余最多的一年,也是办校以来最多的一年。第二,教师福利有大幅度的提高,人均享受超过5100元。第三,加大对教师的培训投入。

总之,20xx年学校财务工作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统筹安排下,取得了不伴俗的成绩,但成绩取得靠各位教师辛勤的工作,骄人成绩的为支撑。现在,20xx年已经到来,各位代表,老师们,同志们,主让我们来一起努力,创造出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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