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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 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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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 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九篇)
2023-01-13 20:40:1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一

1、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关于在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牵涉到领导干部的案件时有产生的问题

严肃查处生态移民建设进程中的背法背规行动,强化招投标核准和检查监督,切实解决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当事人围标串标、个别领导干部插足干预招投标等问题。生态移民建设进程中,无背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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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领导干部在年节、婚庆中送收红包、礼金问题,虽经专项整治,但依然存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xxx制定了党员干部服务许诺制度,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举行婚丧嫁娶活动,1律不得约请其工作所触及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出席或收受其礼金、礼品等。xxx领导干部都能廉洁自律,无背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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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反腐倡廉方面虽然建有很多制度,但存在履行不力、管理不严、查处不够的问题

认真学习党的大众线路实践教育活动,组织xxx全部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xxx党员干部都能严于律己,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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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履行中央8项规定和加强风格建设

1、关于文风会风虽有很多改进,但各级会议多、文件多、材料多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坚持不懈地改文风转会风,着力在精简会议文件上下工夫,合并会议召开,严格控制会议召开时间,保证xxx会议的质量高、次数少、时间短。切实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发文代替推动工作的问题,对

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大力紧缩各类简报、内部刊物,切实减少纸质文件数量,提高行政效力。会议数量明显减少,文风会风得到良好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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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干部住房、用车管理松懈,1些领导干部具有数套政策性住房,越野车超标、超配问题突出

要求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房产变动登记表,并且严格控制公车私用现象的产生,建立公车管理制度,除下乡外,公车必须停在指定的停车地点。xxx领导干部不存在超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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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在公务接待中,1些单位改去会所,结账分开发票、不写单位,以回避监督检查的问题

加大对干部职工管理,接待工作实行审批制度,公务接待1律不准备去奢华高级场所,所有接待必须在政府餐厅安排工作餐。公务接待费用明显减少,无超标准接待情况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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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立足区情实际,细化标准,完善“3公经费”使用规定,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

认真履行《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3公经费的使用,xxx2014年3公经费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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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些领导干部好人主义严重,不接触矛盾和问题,遇事推委扯皮,不敢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制定了xxx首问责任制,加强xxx全部干部学习,提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水平,做到遇事不推委、不扯皮、敢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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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有的干部风格漂浮、弄情势主义、只愿做不言而喻的表面工作,不愿做不为人知的基层基础工作,不认真解决大众反应的问题,导致1些地方在征地(草牧场)补偿、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信访问题还比较突出的问题领导干部转风格下基层广泛征求大众意见,加大单位及个人对基层帮扶力度,解决基层住房困难问题,

2015年生态

移民工作已开始,计划为科右前旗582户2600口人解决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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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有的干部官僚主义严重,对待大众简单粗鲁、风格蛮横,乃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问题

制定了xxx党员干部服务许诺制度,确保1层抓1层,层层抓落实,及时纠正背规背游记为,结合深入展开党的大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展开“为了谁依托谁我是谁”的大众观大学习大讨论,进1步增强干部践行大众线路的思想。xxx领导干部无背规背游记为。

关于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二

尊敬的各位社会监督员、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聘请22位同志为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这是我局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监督,促进科学监管水平的提高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推出的又一项新举措。在此,我代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对大家应聘为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并在百忙之中能够参加今天的聘任仪式和座谈会表示衷心地感谢和热烈地欢迎﹗这次聘任社会监督员,应该说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聘请的22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基本上分布在我市的各个层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都是我市医药,餐饮界有很高声望、热心公益事业、专业知识丰富、品行正派和责任心很强的同志,同时具有社会接触面广、位置超脱等优势。能够聘请到你们这些高素质的同志为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这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光荣和骄傲。下面我就简单介绍一下我局的基本情况和职责职能、汇报一下今年以来我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就社会监督工作与大家交流几点看法。

我们辽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辖弓长岭分局、食品安全监督所、食品药品检验所。内设8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公共行政服务审批科)、政策法制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品注册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管科、稽查科,另外还有纪检组(监察科)和机关党委。局机关行政编制35人,实有34人。我们系统的主要职责简单来说两大块,一是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审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二是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包括审批、药品分类管理、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广告监管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

下面介绍一下我们局20xx年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822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和保化企业5574家次,立案查处621起,罚款85万元,监督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发放餐饮服务许可58家,保健食品许可82家。发放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生小饭桌212家。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厨工作23次,累计监督就餐人次达到50000余人。全年没有一例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完成了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抽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5类、19个品种、295份样品,按省局要求时限、数量100%完成。健全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在药品监管工作方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876人次,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案件597件,罚款54.6万元。审批药品零售企业31家,认证46家药品经营企业。跟踪检查123家。跟踪检查率达100%,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41家。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1个,旧证换新证15个,变更许可14个。先后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违法回收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我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

下面,就社会监督工作与大家交流几点看法

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虽然监管涉及面只有食品和药品两个行业,但群众天天要吃饭,有病需用药。因此可以说,我们系统的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同时也在为如何加强科学监管方面搅尽脑汁想办法、找良策。应该说聘任在座的各位担任我们的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就是为做好监管工作开出的一剂良方。目的就是要通过你们的辛勤工作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你们的到来为我们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增添了信心,衷心希望各位“社会监督员”在百忙之中抽出一定时间和精力,对我们的工作多监督多支持,及时向我们转达社会各界人士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宣传介绍我们系统的监管工作情况,为我们当高参、架桥梁、献好计。

在这里,我也代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体同志向大家表态,一是欢迎各位监督员以你们的辛勤和劳苦积极监督、善于监督,敢于监督;二是支持各位监督员以你们的能力、境界和智慧真诚监督、勇于监督,不是泛泛的,一般的监督,而是要从我们监管工作表象的东西中抓出问题的实质和症结所在,推动我们建设工作上水平。三是我们系统干部职工一定会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对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保证虚心接受,认真改正;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质询,有关科室一定会必须认真对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为了加强与社会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我们制定了《辽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了与社会监督员的多渠道联系方式。我们将向社会监督员全面开放工作信息,及时发送与履行监督职责有关的各类材料,采取电话、信函、登门走访等形式建立与社会监督员的日常联络和沟通渠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邀请巡查或发放征询意见表等形式,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监督。

另外,希望大家登陆我们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定期查看我们及时更新的简报、动态信息等。总之,希望我们能够互动起来,将社会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在这里,我衷心预祝各位监督员家庭和睦、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下面请大家畅所欲言,多提宝贵意见。

关于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三

xxx〔2019〕号中共xxxxxx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关于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四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意见》(豫卫监[201x]38号)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功能的原则,建立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1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3、 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 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 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 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1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关于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五

1.暗访时大杨树镇党群服务中心个别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2.大杨树公安分局没有对大杨树一小、三小放学时段学校门口聚集人群及时疏导,有效管控,对疫情风险隐患排查不够到位。 教育、公安及相关责任部门 督促接送学生的家长坚持佩戴口罩,保障自身和学生安全。

3. 大杨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对辖区内商超疫情防控监管不到位。老街熟食店、周老爹熟食店、萍萍儿童玩具超市、鑫鑫商店,上述4户商店暗访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营业。

4. 宜里镇 隔离宾馆(桔子水晶宾馆、锦江宾馆)存在2名隔离人员或3名隔离人员在同一房间进行隔离的问题。

5.乌鲁布铁镇隔离宾馆(鹤园春宾馆)不符合“三区两通道”管控要求。

6.大杨树内蒙古银行营业厅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人员登记信息不全,无家庭住址,不利于紧急时期人员排查;消杀记录登记不及时,无晨检记录。

7.大杨树镇农行街西营业厅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人员登记信息不全,无家庭住址,不利于紧急时期人员排查;消杀工作及消杀登记未安排专人负责。

8.鄂伦春旗工行营业厅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人员登记信息不全,人员登记表内仅记录身份证信息,无联系方式或家庭住址,不利于紧急时期人员排查。

9.吉文镇隔离宾馆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情况。

10.吉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商超、服务大厅等疫情防控监管不到位。隆盛装潢材料综合商店、鲜花礼品店、鑫福民综合商店、富民综合商店、可信综合商店、万利达钟表综合商店,上述6户商店暗访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营业。吉文移动营业厅,无消杀记录及工作人员晨检记录,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人员登记信息不全,无家庭住址,不利于紧急时期人员排查。

满洲里、扎区疫情发生以来,全旗上下共克时艰,共同战“疫”,但仍然存在个别乡镇、部门未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问题。全旗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责任意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决策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通报问题扎实开展自查,并于通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自查情况报送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被通报乡镇、部门要对通报问题认真整改,于通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精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严格严肃追责问责。

关于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六

今年,我所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的中心工作和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专业技术含量;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一、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监督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和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活动。

(二)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伪造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放射诊疗防护卫生监管。加大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力度,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完善放射卫生监管运行机制。

(四)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等。

(六)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广告发布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广告发布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严厉查处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

(七)整顿和规范全县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及结扎手术的母婴保健医疗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查处大案要案。

二、深入开展“四创”工作,加大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

(一)按要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创”工作的宣传。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三)加强公共场所重点环节卫生监督。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单位的再调查,建立专门的集中空调管理档案,重点监督定期清洗、定期检测等。

(四)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对每一个被监督单位做好量化分级评分评级工作,适时调整其量化分级评价等级,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加大对b级和c级单位的监督力度。

(五)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六)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监管力度。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消毒场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

(七)强化全县集中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开展再次调查,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变化并做好档案的信息更新工作。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严格监管,与县疾控中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__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八)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和自备水源单位的监督力度,做到底子清,档案明,覆盖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工作

(一)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工作监督,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医务室卫生监督检查,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工作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检查。

(二)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主要做好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专项检查。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重点增强企业负责人及特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四、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案件审查工作

(一)加强内部稽查和执法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执法行为的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二)加强文书书写,提高案卷质量。按照卫生部新版《卫生监督文书规范》,严格要求,促进各类执法文书质量提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认真评查卫生行政处罚立案案卷文书质量,组织参加全市性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三)加强大案要案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相关情况登记,严格落实快速反应制度,完善查处、反馈机制。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落实、有回应,突出社会效应。

(四)及时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上报,严格遵守检查前及时上报涉企检查备案表。筛选审核上报20__年卫生行政处罚指导案例。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探索更有效的技能竞赛、执法演练、案件评查方式方法,同时加强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稽查制度,加强科室、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效能,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四型”机关活动,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市内争先,县内创优”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六、统筹推进其它工作

(一)加强所务管理。全所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和中心意识,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保障工作顺畅运行。继续推进和完善综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资金、财产管理工作。加强接待、文印、车辆、水电和档案管理。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卫生监督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在社会与监管单位的宣教和学习,同时加强向各级网站及新闻媒体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报告卫生监督信息。更新过期、改变的被监督单位信息,及时录入经常性卫生监督、案件查处、监督监测等方面信息,信息报告覆盖率、合格率100%。及时完成市、县卫生局20__年重点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任务,按要求报送卫生监督信息和报表。

(四)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方便快捷地为群众办事。

关于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七

通过摸查统计,发现各区县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要求,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处置工作,当作一项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迅速行动,落实各项责任,狠抓联防联控,防控工作全面铺开,取得积极成效。

1、责任落实到位。各区县认真组织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从武汉返济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宾馆、酒店等开展排查,切实查找和确定传染源,最大程度控制和减少传染源。对已在xx的重点地区来济人员,加强社区排摸,动员引导来济人员主动报告。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济人员管理,严格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2、管控措施到位。各区县公安配合卫健委、交通等部门严格做好道口监测,在全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所有进入xx的公路道口,对重点地区来xx航班、车次及过往社会车辆所载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各村委会普遍在出入口设立岗哨,24小时派人值班。对发热人员采取临时隔离、转送定点医院等措施。各区县发通知要求全部取消春节期间集体性活动,暂停畜禽交易、屠宰活动。

3、宣传动员到位。深入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利用流动宣传车、电视台、广播、网络公众号、村委大喇叭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防疫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科学防控。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处置不良舆情,防止不良炒作。普遍印发《致武汉返乡人员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及时发布疫情现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科学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开展疫情监测、病例排查等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措施,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防止疫情流入扩散。随访察看的xx街道院后村有两名武汉返乡人员,在村口和该村民家门口均悬挂醒目横幅进行提示,并有专业人员在该村街道上进行喷雾消毒,xx的检查员也对未佩戴口罩的居民进行提醒和劝告。

1、防护物资严重不足。各区县均反映工作人员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短缺,而且买不到。尤其是担负重要防控职责的卡口的工作人员缺少专业防护,一般只有一个口罩,存在感染风险。

2、人员摸查工作可能存在漏洞。对从湖北(武汉)地区进入人员信息摸查的渠道,现在主要是依靠公安系统查询身份证和村居上报的情况,有的区反映,摸查的xxx人中,公安渠道提供的仅为xxx人,其余都是村居上报,准确性和全面性难以保证。有的对全省防疫工作会议召开之前的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排查不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管控上,有的对非湖北籍外来车辆没有实行严格管制。

3、专业知识和专业力量不足。部分区县反映专业疾控力量不足,社区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疾控专业知识和技能。部分市民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疫措施不到位,虽然一些地区已采取防疫措施,但居民戴口罩的比例并不高。公共场所医疗废物收集箱和收集袋较少,处置各种医疗废物不规范。

4、基层防控工作不平衡。农村与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不平衡,普遍农村工作比较到位,有的社区工作不够到位。个别村镇因没有近期从武汉返回的人员,防疫措施不严格。在村居出入口管理上,有的比较严格,有的宽松,有的配备了温度计,有的则没有。

5、有的区反映警力不足。xx区反映高速路口和市际间交通路口较多,警力不够。巡防发现个别高速公路下口由于检查人员不足,检查相对缓慢,导致车辆积压严重。

6、部分市民存在心理恐慌。具体表现为囤积生活和医用物资。

7、专业指导上需要加强。如,对超过14天潜伏期的人员该如何管控,暂没有指导意见。

1、加强物资供应,除做好防疫物资保障以外,加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力度,加强市场管控,对囤积居奇、造谣生事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2、迅速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就诊医疗处置规范流程,立即下发各单位执行,组织专业力量指导医疗机构对发现的发热人员做好规范处理。

3、充分利用大数据功能与人工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入户排查、登记等防控措施相结合,在防疫各环节实现大数据共享。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丰富疫情举报手段,更好发挥群众对疫情监督的主观能动作用,发起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4、做好返城高峰的准备。制定企业、机关、单位、写字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控工作预案。

5、要做好舆情控制和引导工作,通过及时发声和积极行动,回应群众疑惑,最大力度消除民众恐慌,让人民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有力措施和坚定行动,增强全社会打赢防疫攻坚的决心和信心。

关于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八

1.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审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审计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是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需求,是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党委政府公信力的客观需要,是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维护制度权威性、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扛起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责任,自觉主动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2.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定位,坚持治已病、防未病,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进一步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促进全省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更好发挥审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作用,为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审计保障。

3.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分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整改措施、整改实效和整改评价都要坚持人民至上,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审计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坚持结果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整改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探索创新审计整改工作方法,高效率、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紧扣体制机制性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审计整改。五是坚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研究分析主管行业和领域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根源,举一反三,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4.党委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全省各级党委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站在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及时讨论决定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事项,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要将审计发现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党委督查范围。

5.人大常委会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依法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根据需要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及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等问题,着重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等环节依法组织开展跟踪监督,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整改。

6.政府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全省各级政府要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召开会议组织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结果清单,协调解决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难度较大的整改事项,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将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特别是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审计整改事宜,推动本地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省加强审计协调配合和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同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7.审计机关落实跟踪督促责任。全省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认真部署审计整改督促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强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研究指导,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定期向同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省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省加强审计协调配合和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加强与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审计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推进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全省“一盘棋”。

8.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依据自身职责承担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督促检查,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要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工作方案,研究本行业和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根源,明确监督管理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

9.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的主体责任,负责推进问题全面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党组(党委)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专题研究,统筹推进,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审计整改要求落实到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认真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原因,研究审计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推动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审计整改结果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审计机关书面反馈。

10.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强化联动协同责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巡视巡察机构、组织人事、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之间要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联动和沟通协调,将审计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及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等重要事项列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和督促调研的重要内容。审计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问题清单、审计结果报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巡视巡察机构、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推进成果共享,形成整改合力。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的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等移送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巡视巡察机构、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要予以支持、积极协助,按照职责分工与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处置,对有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审计机关反馈。

11.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机制。被审计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同时向同级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应如实反映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建议采纳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分析及限期整改计划、后续整改措施、根治屡审屡犯问题的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后续整改结果应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要就加强主管行业或领域管理、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推进审计整改等情况向审计机关报送专项报告。对审计中遇到的需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解决的政策性、体制性、制度性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审计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各级政府或审计机关受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整改结果。重点整改部门要按照要求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单项整改情况。

12.完善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机制。全省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报告或反馈机制及整改督促检查指导机制,及时跟踪调度整改情况,督促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指导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整改总台账,被审计单位建立审计整改分台账,被审计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审计整改双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动态管理,统筹协同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对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整改到位、真正解决问题的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到位、没有解决问题的要分析查明原因,要求限期整改;对确需通过长期稳步推进整改落实的问题,要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防止虚假整改,确保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项,由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政府纳入督查范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反馈审计部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巡视巡察、督查、专项检查等,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13.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治已病、防未病”作为落实审计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研究分析,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屡审屡犯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要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在抓好审计整改的同时,对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对照排查,并从源头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性漏洞。对审计查出同一问题有多个牵头整改责任单位的,首要牵头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建议,必要时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其他牵头或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

14.完善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机制。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审计机关应当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后,依法依规将审计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通过政府、审计机关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告。被审计单位单项整改报告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应按要求向社会公告。

15.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机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系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将审计成果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用好审计成果,加强审计成果在本行业或领域工作中的研究运用,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管理监督和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的重要参考,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考核范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整改情况要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要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

16.审计整改约谈。对整改不力、未按规定整改落实到位且又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未按期报送整改结果或报送整改结果失实等情况,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可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并将约谈情况书面报送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抄送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各级政府、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和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审计约谈事项及认为存在其他上述情况的,可以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

17.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整改、推诿拖延整改、虚假整改、屡审屡犯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事项,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等研究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受理审计整改责任追究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严肃查处审计整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行为,处理结果及时抄送审计机关,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典型案例和追责问责情况。

18.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改实效。全省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统筹协调涉及本地区重大审计事项的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强化审计整改工作保障,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统筹,确保有专人专班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按期整改完成。

19.提高审计质量,促进整改落实。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创新发展,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将精准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努力做到问题查找、审计定性、审计审理、审计处理“四个精准”,不断提升审计质量,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强化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人才和制度保障。

20.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快推进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创新审计整改监督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审计整改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努力实现审计整改台账平台化、问题对账销号管理动态化、整改督促提醒及时化、台账问题运用多元化、整改研究分析综合化,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关于监督发现典型问题通报范文通用九

一、组织建设(17分)

1、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作用发挥好(3分,查看组织生活记录及有关制度,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

2、党支部按时、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中调整增补委员必须向上级写出请示,待同意后方可调整(5分,查看会议记录、党委批复,不按时换届、班子成员出现缺额,不及时调整充实或未经批准调整的各扣2分,不符合程序扣1分)。

3、按照《条例》要求,党支部书记由部门行政负责人兼任或同级干部专任(4分,查看组织生活记录及有关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部门领导重视党建工作,党建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目标,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有人抓,有活动经费(5分,查看有关记录、资料,少一项扣2分)。

二、民-主生活会(5分)

5、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各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并有详实纪录(5分,查看组织生活记录,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扣2分,记录不详实扣2分,班子不团结不得分)。

三、党员教育管理(15分)

6、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按上级要求,坚持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资料、有考勤。统一学习笔记(5分,查看考勤记录、抽查党员学习笔记,集体学习每少一次、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学习笔记不统一扣1分)。

7、重视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按要求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委举办的培训班(5分,按党委工作记录考核,不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扣1分,不参加培训的不发展)。

8、加强党员管理。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内活动有记录,文件有专人管理,有关情况统计及时、准确(5分,查看工作记录和支部有关资料,缺少一项扣0.5分)。

四、三会一课(5分)

9、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

次党课。会议记录详实,资料管理规范(5分,查看会议记录、党课教案少一项扣1分)。

五、民-主评议党员(5分)

10、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和优秀党员评选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优秀党员情况要及时报送上级(5分,按各单位报送材料考核,评议不规范的扣2分,不按要求报送扣3分,不组织评议不得分)。

六、发展党员工作(6分)

11、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坚持民-主测评、公示、预审、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预备党员的跟踪教育考察工作,及时办理转正手续(6分,按照掌握情况和查看有关资料进行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七、党风廉政建设(13分)

12、建立健全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3分,查看制度资料,有党员受党纪处分的扣2分,情况严重的不得分)。

13、发生违纪案件及时上报总支,按照分级办案、分级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上级纪委查办违纪案件和上访案件(3分,按照县纪委和有关部门提供资料检查,单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不得分)。

14、认真履行《条例》规定,对一些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分,根据记录进行考察,对照《条例》检查有问题不汇报的扣1分,对出现问题不积极做工作的扣1分)。

15、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4分,实地考察,服务质量差,群众有反映经查实扣2分;上班违反工作纪律,经暗访每查实一例扣2分)。

八、兵役工作(4分)

16、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积极支持武装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兵役登记、民兵预备役管理和征兵工作(4分,按照党委了解情况和查看各单位资料,一项做不好扣1分)。

九、党费收缴(5分)

17、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党费收缴工作有专人负责,按要求每季足额交上级组织;党费收缴情况每季度张榜公布一次(5分,查阅支部上交党费花名册和党费收据,不按时、不按标准收缴分别扣1.5分)。

十、调研信息(4分)

18、联系实际,搞好调查研究,上报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上报党建工

作信息不少于4篇(4分,根据党委记录和采用情况,上报1篇加0.5分,少上报1篇扣1分,不报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扣4分,党建信息少报1篇扣1分)。

十一、其他工作(21分)

19、支部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年初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有工作总结,并报上级组织(4分,查阅支部会议记录和上报材料资料,无计划制度的不得分,各种报告报送不及时一次扣1分)。

20、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种会议,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4分,查阅党委会议签到表,会议缺席一次扣1分,活动有条件参加不参加者,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

21、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活动,落实党建责任人述职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年终时通过领导述职方式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汇报(4分,根据责任人述职结果检查考核,活动不开展

不得分)。

22、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有档案专柜,分类管理、整齐、齐全(9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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