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执法动作规范范文(汇总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20:35:25 页码:14
2023年执法动作规范范文(汇总17篇)
2023-11-18 20:35:25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回顾过去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发现亮点和不足。列出要点和重点,然后逐一展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掌握一些总结的技巧和方法,能够更好地写出精彩的总结。

执法动作规范篇一

交警部门作为公安机关与社会接触面最广的窗口单位,执法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近年来,通过开展“学济南交警”、“三项教育”、“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交警的执法形象虽然有了很大改观,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随意等问题仍然存在,与依法治国、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本人试从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谈谈如何实现规范执法。

一、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主观随意性较大,执法不公。主要表现在,对同一种交通违法的处罚不一样,削弱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

二是执法不严。对一些严重违法,该拘留的不拘留,该注销驾驶证的不注销,甚至有的明明发现交通违法,不纠正、不不处罚,做老好人。对事故责任人处罚不严,有的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以罚代刑”。

三是不按规定程序办案。很多民警都存在重证据轻程序的思想,对办案程序和规定不注重,不学习,仍凭老经验办事。有的不履行告知程序,应当向当事人告的不告知,忽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有的对违法人的处罚不按规定审批或者先处罚后审批;有的对交通违章暂扣机动车、滞留证件等不及时开暂扣凭证,不按规定移交;有的为方便处理,不符合扣车扣证而扣车扣证,甚至超期扣车扣证。

四是个别民警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不文明。有的民警执勤不注意自身的形象,着装不整齐,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往往以管人者自居,对违章当事人态度冷、硬,要么经常训斥当事人,少数民警在执法时缺乏艺术性,不会做详细和耐心解释说服工作,言语不文明、不规范,不会或不愿做群众工作。

五是部分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高。不及时收集物证和作询问笔录,导致丢失有效证据,有的调查不仔细,制作文书材料不规范,证据不全面,该收集的证据不收集,引用的法律条款错误。造成当事人对执法工作产生了怀疑,心理上增加负担。

六是执法公开透明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对交通违法者处罚前,不详细讲清楚其违反什么,根据什么法律依据处理,也不讲清楚当事人享有的权力,一些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开不够,有的办案搞暗箱操作,办案透明度不强。

二、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法制观念淡薄。随着法律的完善,对执法要求高,而个别民警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办案重证据轻程序,仍凭老经验办事。

二是个别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差,为亲戚或朋友说情,给民警施加压力,造成民警难以严格执法。

三是目前警力不足、任务重、工作量大、许多民警超负荷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个别民警工作马虎,不负责任,事业心不强,思想上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中出现偏差难免。

四是民警的业务水平差,不注意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业务知识。

五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对群众的监督举报查处不力,对执法过错追究不力。

六是个别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宗旨观念淡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

三、公安交警部门如何做到规范执法。

(一)深入持久开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

规范公正执法,关键在于提高全体民警的业务素质,去年在全国公安队伍中开展的大练兵活动成效显著,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制定统一的公安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形成民警长期受教育的机制,把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下去。通过对民警进行经常性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重点解决少数民警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带头依法行政,不用打招呼等方式给民警施加压力,干预民警依法办案。

(三)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落实警务公开,提高办案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监督。

(四)建立统一的执法过错追究办法。明确各级领导、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对执法过错承担的责任,提高民警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五)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民警的权力观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加强宗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民警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

(六)加强公安交警法制建设。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园,要完善各项执法工作制度,认真调查研究新形势下交通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完善相关的公安交管法规、规章体系,着力解决立法滞后的问题。使民警在依法执法的过程中时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统一规范执法提供保障。

(七)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建立执法质量定期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民警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一个标准,提高民警依法行政的积极性、主动性。

执法动作规范篇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以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情况。

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注重更新执法理念,打牢规范执法思想基础。

(二)认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从2015年5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治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一是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六个办案部门作为查摆重点,集中三个月时间深入系统查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无罪判决、作撤案处理、捕后不起诉等案件开展专项排查,对涉检上访案件进行逐个摸底和复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放征求意见函2万多份,召开座谈会500多个,走访3000多家单位,复查案件6000多件,通过自下而上的排查,共梳理出执法不公正、为检不清廉、执法不文明、监督不到位等七个方面40多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二是认真解决不规范执法的突出问题。对查摆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不规范执法的突出问题。推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慎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规范赃款赃物处理、保障律师会见当事人等四项举措,防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开展集中解决涉检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推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制度,建立“涉检信访案件绿色通道”,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结越级访、上访老户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397件,其中息诉罢访的362件,占91.2%。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案件,适时向侦查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对刑讯逼供问题开展专项侦查监督,促进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办案。认真试行派驻看守所、监狱、劳教所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四个工作流程”,规范监所检察工作,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超期羁押问题,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组织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共纠正超期羁押81人次。依法清理和规范涉案款物的处理,对扣押的涉案款物,区别情况,依法处理,该上缴的上缴,该返还的返还,共清退扣押款物合计人民币1270万元。

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在查摆和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专项整改的重点环节。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共废除不合时宜的制度550项,修订880项制度,增订了930项新的制度和措施。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中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有关工作规范文件649个,使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置于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

(三)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积极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以完善办案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努力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推行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考评。为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不严格执行程序、执法随意性等突出问题,2015年,省检察院在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用半年时间,几经修改,制定了15万余字的(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形成了全省统一、涵盖全部业务工作的办案流程和考评标准。针对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各级检察院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确保两项制度落到实处。首先是抓学习培训。将流程和考评办法下发给每位干警,做到干警人手一册。通过举办培训班、巡回讲座、网上教学、辩论赛、闭卷考试等形式,使每一位办案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办案流程。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流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2016年8月,各地普遍进行了自查,省检察院对南京等四市检察机关进行了抽查,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年底,省检察院又从全省检察机关抽调70余名业务骨干,从办理的10万多件案件中随机抽出8类1300件案件,集中进行质量考评,深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讲评,督察纠正。试行一段后,根据办案实际,对流程和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于2017年5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正式实施,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了强力推进、自觉入轨的新阶段。

二是创新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将处理涉检信访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探索建立了“涉检信访息诉和解”、“检察环节刑事和解”以及“民事申诉执行和解”等“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机制创新实现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规范发展。加强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建设,深化初查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职务犯罪线索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构建侦查基础信息查询平台,不断增强侦查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推行批捕、起诉案件分类审查、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查手续,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程序。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探索开展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工作,采用上下级检察院会审案件等方式,提高抗诉案件质量。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和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支持起诉方式。与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等单位加强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查询、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规范立案监督的渠道,与省整规办、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建立健全和规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

三是依靠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积极开展网上办公、办案工作,促进执法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科学化。开发检察应用软件,将办案工作流程软件化,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网上操作流程,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管理、适时监督和质量控制。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网上办公应用的有68个单位,开展网上办案应用的有64个单位。通过推进信息化,有效解决了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减少了人为因素,提高了办案质量,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

(四)强化督察检查,推动制度规范落到实处。

针对执法规范化制度、执法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督察检查,认真落实执法责任,确保法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加强对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了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等机构,规范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告知、开具法律文书、扣押物品管理等工作。推行办案回访制度和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增强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制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建立“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即下级检察院决定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决定立案、监视居注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强化执法专项督察检查。成立专门的检务督察机构,强化对执法各环节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检察权的运行。针对执法中的主要问题和重要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2013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专项立案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等专项监督和检查20多次。今年以来,我们又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4项专项工作;组织各省辖市检察院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2345件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260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找出执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制定目标岗位责任考评办法,对各个执法环节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分解细化办案人员、部门责任人、主管领导的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明察暗访、接受举报、当场纠察和深入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督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办案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20件28人违法违规办案进行了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依法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强化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1654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转交的案件801件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784次,召开座谈会1875次,主动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聘请2830名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和检风监督员,有效发挥他们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今年七月,省人大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徐州、苏州、南通三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八月份,省检察院邀请部分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对宿迁、淮安两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各地根据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聘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的正确行使。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范围,积极开展对超期羁押以及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五种情形”的监督;探索实行约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回访考察等制度,提高监督质量。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216名,共监督“三类案件”930件,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42件,检察机关已采纳14件;监督“五种情形”127件。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执法水平,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办案原则、办案程序和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执法透明度。拓宽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省检察院和26个市、县检察院建立了定期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向社会适时通报检察工作部署和一些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方便群众监督。有80个检察院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辟了检察专版专栏,有50个检察院在互联网上设立网页,有101个检察院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或自动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有关信息。

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执法办案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形成了服务大局有新举措,检察业务有新业绩,检察改革有新突破的良好局面。一是办案质量逐年提高。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率逐年降低,起诉后有罪判决率逐年提高;捕后不诉率全国最低;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由2012年的0.4‰下降到目前的0.1‰,案件质量位居全国前列。二是规范化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争先进位。超期羁押和涉检进京上访案件数量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均为全国第一。三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数量逐年下降。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初信初访线索比2013年下降了30.68%。四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2013年以来,全省共有80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张家港市检察院、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分别荣获第一、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称号,通州、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检察队伍中涌现出了顾晓生、汤在勉、李文明等一批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先进典型,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良好风貌。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执法方式简单粗糙,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影响了执法办案的效果。二是一些地方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以及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仍有发生,有的甚至边整边犯,特别是今年6月赣榆县检察院发生了少数干警办案中严重违法违纪致嫌疑人死亡的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三是规范执法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多人手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苏北地区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严重不足,信息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有的地方仍然实行办案经费与上缴赃款挂钩,导致一些检察院容易受利益驱动办案,影响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

对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对赣榆县检察院少数干警严重违法违纪致嫌疑人死亡的'犯罪案件,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和要求,正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目前,四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追究刑事责任,下一步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为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省检察院决定用两个月时间,在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深入排查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8月下旬,省检察院领导带队,分四个组到各地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范执法检查和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安排和打算。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一项长期自身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抓紧、抓实、常抓不懈。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树立检察队伍公正严明、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省检察院和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继续开展以案析理活动,不断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夯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争创活动,大力学习和宣传规范执法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广大检察人员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切实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当作一项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效率工程”,促进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阳光工程”。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针对规范化制度执行和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加大检务督察和案件质量考评的力度,确保依法规范办案。省检察院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年底组织案件质量考评。积极推行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引导和激励广大检察人员自觉严格规范执法。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侦查权的行使。明确和完善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的职责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对无视制度规范,违法违规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三)着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用信息化手段支撑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网上办公、办案工作,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办案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丰富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平台、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和检察机关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办案提供有效服务。

(四)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和基层建设,夯实规范执法的基矗把规范执法的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大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严格侦查人员的资格条件,未参加培训或培训后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严禁直接办理案件。完善基层检察院考核评价模式和指标体系,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检察工作特点,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经费保障体制。推动(关于制定全省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水平。及时解决人员编制短缺和检察人员断层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建设,增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为规范执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保障。

(五)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条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件和事项,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执法动作规范篇三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依法治市“十大行动”总体方案》(万法组发z2015{1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杜绝不良风气,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更好地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积极开展于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继续巩固深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成效,以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为主要抓手,密切联系近两年工作实际,尤其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检疫出证和证章标识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健全规章制度,纯洁执法队伍,强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树立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整改、考核、培训等措施,加强遵纪守法、文明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方针政策、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适应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凝聚力、执行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提高执法人员操作技能、综合监管能力、办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

1、加强领导。成立**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领导小组,市畜牧食品局局长周元礼任组长,市畜牧食品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安华任副组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朱静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邓万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林义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冉立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朱静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义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鲁文菡为联络员,负责及时将“行动”期间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工作以信息形式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全市动员,落实方案。6月底,召开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动员大会,传达、部署**市“提素质强能力行动”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7月-*年4月)。

1、人员队伍整顿阶段(7月1日-31日):全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要求为依据,对过去两年,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中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规范动物卫生监督各环节管理。每名执法人员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交由单位领导班子审核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等处分。

2、定岗定程序,强化工作制度阶段(8月1日至31日):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各岗位的人员数量、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对设置不合理的岗位、人员要及时调整,确保动物卫生监督申报点(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检疫等公主国内组岗位、人员落实到位。要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制度和启用动物卫生监督记录表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痕迹化管理。二是要对于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岗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做好消毒、登记工作。要监督做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关键岗位轮换和执法回避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和稽查制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要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检疫出证。杜绝只收费不检疫、“越权出证”、“隔山开证”等行为。发现疑似病畜禽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产地检疫出证要基于对规模养殖场或相关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结果,掌握养殖环节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并在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基础上,按产地检疫规程出证。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入场动物的查证验物,严防不合格动物进入屠宰场;做好同步检疫,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场。

3.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专项整治阶段(9月1日至30日):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统一相关执法标识,规范检疫证明的使用管理,严格做到“统一订购、层级发放、网上公布、及时登记、回收和销毁”,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要及时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清理排查,发现违规使用情况立即整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的签字官方兽医必须为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要严格控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的'签字官方兽医人数。要加大区域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执法后评估阶段(10月1日至31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开展执法案件“回头看”,通过调阅相关执法案卷、回访行政相对人等,对查处的全部案件进行执法后评估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执法程序和效果进行检查和综合评价,纠正不当执法案件,对违规执法人员作出处理。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规范、公正透明。

5.举办执法技能竞赛(11月1日至31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现场执法评判、执法案卷评查和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进行评比,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6.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阶段(1月-4月):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开展检疫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各方面素质。在政治素质上,要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形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在法律素质上,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经上岗培训,持省级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上岗,逐步实现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由业务型向依法管理型转变。在业务素质上,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畜牧、兽医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不断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市畜牧食品局要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人员,要继续培训至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5月)。

*年5月底前,市畜牧食品局要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要认真组织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建立“提素质强能力”的长效机制。并在*年5月底前将本市总结报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市畜牧食品局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完善各项制度,争取相关支持,提升监督执法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人员队伍整顿、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等活动中,要坚持“边查找、边整改”,及时查漏补缺,重点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市畜牧食品局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内部稽查,对每个阶段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加强指导督办,确保“行动”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提升综合素质、强化执法能力的良好氛围。

执法动作规范篇四

为深入贯彻省、市两级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按照《xx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x卫办发198号)要求,结合《xx省卫生厅关于印发30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办发125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助推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和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卫生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明显上升,逐步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行为。

1、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各区市县卫生局要结合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并向社会公告,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定范围内实施。

2、行政权力委托要于法有据。各区市县卫生局要对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没有合法依据的委托行为一律予以纠正。

(二)、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执法队伍。

1、进一步清理整顿卫生行政执法队伍。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清理卫生监督协管员。对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申办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实现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网络查询。要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权限和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在本地本部门网站上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公众免费查询。

3、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各卫生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组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

(三)、建立完善程序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1、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各单位要完善关于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时效、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调查取证程序,统一适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9月修订版)及xx省卫生厅增补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2、严格执行证据制度。各单位要教育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证据规则和取证程序,重点规范调查取证的行为,防止出现“钓鱼执法”、“养鱼执法”,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

(x)、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1、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等民生领域执法,不缺位不越位,防止执法缺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行政处罚要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教育相结合、无救济即无处罚等行政处罚原则,落实罚缴分离制度,杜绝“以罚代法”、“以罚代刑”行为。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规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2、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划分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严格落实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

3、规范行政强制行为。要做到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合法,不得委托实施行政强制,不得重复实施行政强制。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严禁暴力xx、野蛮执法。

4、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要推行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切实改变重处罚强制,轻引导规范的现象。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1、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2、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严格执行《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要及时依法处理,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纠正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展重点执法领域监督检查。

开展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情况自查及监督检查。

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审批时限、工作质量、收费依据以及审批范围、设定条件等情况,做到“五查五看”:一查审批时限,看是否存在超时限审批、效率低下问题;二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墨守成规、推诿扯皮问题;三查收费依据,看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x查审批范围,看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继续审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问题;五看设定条件,看是否存在随意设定审批条件、擅自增加审批事项问题。对行政执法行为,重点监督检查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结果、工作作风等情况,做到“x个查纠”:一查执法主体是否合法,重点纠正无证执法、越权执法等问题;二查执法程序是否正当,重点纠正随意收缴、扣押、查封、冻结财物等问题;三查行政处罚是否适当,重点纠正滥罚乱罚、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及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x查执法行为是否廉洁,重点纠正借机“吃、拿、卡、要、报”及推销产品、承揽工程等以权、以岗谋私问题。

三、工作步骤。

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时间为6月-20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时间安排在6月,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间安排在7-8月,全面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的各项活动。根据本方案,分阶段、有组织、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安排在9月,年9月底前完成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的自我检查总结工作,并以书面总结的形式报送市卫生局法规监督科。

联系人:xx,联系方式:xx。

六、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执法动作规范篇五

二、深入查摆、认真整改按照院整改办的总体部署,在向检察干警及院外各界人士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认真撰写自查材料,进行了深入的查摆剖析。看是否存在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的问题,是否存在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问题,是否存在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问题等。看是否存在监督不力、执法不严、不廉洁办案、不安全办案、违法办案等问题。找出了自身存在的四条问题。一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服务意识不强。二是自身学习抓的不紧,有重业务而忽视理论学习的倾向。三是重打击轻预防,打击、保护和预防工作摆布不均衡。四是科技强检意识不强,科技应用质量不高,阻碍了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

三、整章建制,深入整改。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进行了深刻剖析,找准了问题存在的不同原因和严重危害。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宗旨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尤其是没有真正用“三个代表”思想指导和检验检察工作。二是不注重理论修养,不善于学习,学习力不强。三是追究意识不强。通过查摆、梳理和剖析,我深刻地认识到存在这些问题的严重危害。它是我们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严重障碍,它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瓶颈,它是我们检察事业发展的严重障碍。

为了尽快解决影响公正执法的问题,消除危害,早日打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规范执法,我坚持了边查边改的工作方法,对有些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了长远规划。

1、领导带头,自觉整改。在整个教育活动中,我始终把班子成员的查摆和整改,作为整改活动的重点工作来抓,我组织班子成员带头查摆剖析问题,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为专项整改活动带了一个好头。

2、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素质。坚持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常抓不懈,把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懂学通,树立科学习的发展观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纯洁我们的党性。时刻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武装我们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

3、强化大局意识,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加快发展,创建和谐社会这一中心工作中去。分清主要矛盾,科学摆布各项工作,立足职能,创新方法,为县委中心工作提供最优良的法制保障和服务。

4、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打击、保护和预防并重。不断探索预防新途径,在震慑犯罪,防止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5、组织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活动。明确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的问题,树立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正确执法理念,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科学执法观,解决机械执法和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6、想实招求实效,努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尤其是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工作,确保我们的队伍在永葆思想先进的同时永葆生产力的先进性。

7、深入实际,大下基层。经常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监督,使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时刻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中。

8、确定了“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的质量标准,提高了案件质量。

9、强化纪律,确保干警廉洁从检。我要求纪检组把中政委、高检院有关严格执法、廉洁从检的29条规定和省院从严治检“六条禁令”进行归纳整理,并装订成小册子,制成可随身携带的卡片,发给每个干警,要求干警经常学习,并严格遵守,既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又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

10、加强检务公开,建立健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我们支持什么、保护什么、打击什么,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

11、健全机制,深化专项整改成果。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查摆是重点,整改是关键,整章建制是巩固整改成果的有效手段。为此,我要求院整改办加大了整章建制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对原有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系统的讨论研究,该费的费,该立的立,该改的改,共计清理检查各项工作制度4xxxx个,费止不适用的工作制度3个,修改完善可继续适用的工作制度5个,制定新工作制度2个,使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更有可操作性。

12、按照全员参与,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我按部署,保证时间、保证质量地参加了岗位练兵和岗位培训活动。我参加离岗培训56学时,撰写论文。

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转变了执法观念,强化了监督力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我院反贪局、渎检局、民行科等科室已经出色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科室工作成果也都很显著。今后,我们要按照市院和县委政法委的部署,继续开展更加深入的查摆和整改活动,力求取得更加显著的整改效果,并推动和促进我院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执法动作规范篇六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1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也可以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乡镇或在特定区域派驻检查人员。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的配备。检查人员必须在职在编,经过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且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年底前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派出机构、人员以及监管工作情况。

二、明确机构事权。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承担食品安全的行政许可和食品药品流通企业日常检查,本区域内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添加剂的抽样检验,以及违法案件查处等职责,并按照相应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持证上岗、过程记录、日常检查、执法办案、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制作并在醒目位置公示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分布图、监管责任分解图,细化行政区域网格化管理。

派出机构主要负责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重点查处贮存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安全食品。要明确监管项目、责任人、检查内容、工作流程,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化、表格化、痕迹化要求。

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上级机关委托临时承担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检查职责。

三、规范行政许可。

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公示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自觉接受监督。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文书,应当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以及具体条款。

派出机构的检查人员可以按照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受理工作。

四、依法行政强制。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中,可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要严格履行告知相对人查封扣押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程序。

派出机构对违法食品经营者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按规定报请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后以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名义实施,并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查封、扣押物品的.管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须就地取证。

五、严格行政处罚。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审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尊重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处罚决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处罚决定合法、客观、公正。罚没款收缴应当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派出机构在行政区域内发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六、受理投诉举报。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12331”、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依法及时核实投诉举报的问题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属于职责范围外的,要及时转相关部门处理。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台账,及时全面处理投诉举报事项,防止遗漏。

派出机构承担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集体聚餐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

七、健全监管台账。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台账制度,明确台账的具体事项和要求,按规定合理设置保存期限。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并及时更新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主体的台账;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举报投诉等台账。具体执法行为完结后,及时按规定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资料整理入卷,归档保存。

八、全面信息公开。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全面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和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不予公开的,需报请上级机关批准。

派出机构要在办公场所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其食品经营监管职责、管辖范围及依据。派出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信息,也要按照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九、严格执法监督。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标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78号)和《食品药品监管徽标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着装并出示执法证件,遵守着装配备和系统标识统一规范,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和规程,遵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文明用语,维护执法风纪严肃性,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派出机构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经营监管执法检查或者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经营监管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确保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派出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食品经营监管执法工作自查,自觉纠正不合法、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要主动听取监管相对人的意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十、加强能力建设。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社〔〕2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04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18号)等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保证配备履行职责所需基本硬件和设施设备。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科〔〕11号)的有关要求,在整合现有检验资源基础上,强化检验能力建设,加大对派出机构快检设备的配备,通过合理布局、共享共用,做到快检筛查不出乡镇、基本检测不出县。

十一、定期考核评价。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加强对派出机构监管能力专业化建设督查考评,并及时将评价考核通报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向社会公开。年度考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要加强日常考核。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派出机构在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执法动作规范篇七

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总结及工作重点。

20**市水利水产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着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有力维护水事渔事秩序,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总结。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水利水产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拓展水利水产法规宣传领域,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式,征订了《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务》、《水法规汇编》等学习教材,加强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创新普法形式,发挥网络优势,购买无纸化学法系统软件,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的效果。今年以来,先后举办了“六五”普法专题讲座,邀请市法制办领导和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法律专家,结合案例分析讲解《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各县(市)区水利水产部门和局系统干部职工200余人参加了学习,从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组织了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学习新颁布的《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会议,传达省厅宣传贯彻《办法》的会议精神,并对《办法》进行了解读,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用水行为,推动农村供水依法管理;举办了《农业技术推广法》培训班,邀请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专家授课,来自各县(市)区、乡镇水产技术推广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起到了非常好的技术推广效果。

2、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措并举集中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尤其是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水法治观念和水忧患意识。印刷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单行本及宣传资料在社会广泛宣传,并深入企事业单位和**湖周边乡镇、村组宣传《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市**湖管理暂行办法》,从而提高群众保护、爱惜**湖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湖泊的良好氛围。还在高校志愿者的协助下,将宣传画和宣传资料发放到学校,向在校学生宣讲水法律法规和水知识,提高在校学生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在《**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登纪念性文章和有关问题的答记者问,以“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为核心宣传保护水资源和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立体式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为水利水产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以便民、高效、公正、廉洁为服务宗旨,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一是公开服务承诺。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服务,今年年初我局推出了优化环境促发展的“八项举措”,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二是实行许可集中审批。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的要求,实现了授权到位、项目到位、人员到位和机制到位,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三是继续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工作责任、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四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按照省、市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规定,将原来30项清减为15项,并减免所有审批费用,实现了审批服务“零收费”。同时再造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所有审批事项均承诺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速度在全市处于前列。五是做好“窗口”服务。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深入企业了解审批项目建设情况,变被动为主动,做好上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2013年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件40件,按时办结率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受理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无投诉。

4、开展行政权力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纪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文件要求,对涉及水利水产法律法规的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经过调整、合并、取消、补充、汇总后,拟定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140项,完成登记表及流程图257份,并按时向市清权办报送了《送审稿》。对12月以前向社会公布实施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保留1件,修改1件,废止2件,失效1件。清理结果已按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5、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维护水事渔事秩序。依据法律法规,指导规范水政渔政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水事渔事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正常的'水事渔事秩序。一是规范操作程序。通过规范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文书、执法行为、执法档案,实现了水利水产执法工作“内部运作程序化、行政行为规范化”,使水利水产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发放执法联系卡,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制定了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建立起了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创新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今年4月份,在省水政监察总队的统一领导下,由我局牵头组织省富水局、王英局水政监察支队及**市、**市支队、**县、**县、**市水政监察大队开展了为期3天联合执法行动,共拆除影响行洪安全的河道违法设施33处,爆破拦叉筑坝1处,清除填占库容2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起,重拳打击了一批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水事违法案件,震慑了水事违法分子,遏制了违法行为的蔓延势头,有力地维护了鄂东南片良好的正常水事秩序。四是开展河湖与汛前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今年3至9月,根据省水利厅通知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成立专班,全力做好河湖与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市堤防、湖泊、水库、河道、渠道泵站、防汛通讯及水文设施等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群众举报和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如****镇岩泉村私建水库案,市水政支队先后多次督办**县水政大队依法查处,并深入现场督办,在当地政府积极配合下,组织将围堰筑坝进行了强行拆除,省安监委、省水利厅对**县**镇违建大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表示满意。4月下旬,接到**蓝溪汽车商贸城填占**葫芦港的案情后,水政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责令迅速整改,同时与当事人沟通交换意见,被填排洪港得到了恢复,确保了防洪安全,当事人对我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通过河湖和汛前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破坏水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对巡查、群众举报的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和整改。五是严厉打击非法河道采砂。我市境内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拆除违章建筑,清除行洪障碍,使我市河道水事秩序得到了改善,确保了河势稳定和河道通航及防洪安全。六是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长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打击**湖非法捕螺、长江电打鱼违法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维护了河湖渔业资源的健康发展。

6、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将行政调解贯穿于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始终,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对水事渔事纠纷苗头的预警,及时深入现场听取意见,开展调处,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尽可能地把水事渔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信访、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沟通,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三是依法受理并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如2013年2月,**市汪仁镇磊山村人程贤利,因**湖养殖权与他人产生纠纷,向省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省法制办受理后举行了听证,并组织多次调解,但由于案情复杂,通过调解结案困难很大。为妥善解决纠纷,我局多次上门向当事人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做解释说服工作,后在省、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下,当事人接受调解,撤销了复议申请,该起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

7、修订《**市**湖管理暂行办法》。205月30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并于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而我市颁布的《**市**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与《条例》不相符,依照下位法需服从上位法的原则,结合**湖保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市**湖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审核后,《**市**湖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于2013年3月1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执行。

二、20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稳步推进全市水利水产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公务员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维护法律尊严、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水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时机,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执法监督检查,开展面向行政相对人的经常性宣传,提升水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公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加强水利水产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开展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到位。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和质量。

3、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继续做好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理后期工作,及时对外公布职权目录、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水行政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4、进一步发挥行政调处功能。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方针,完善水事纠纷预警机制,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对水事纠纷苗头的预警,尽可能地把水事纠纷化解在基屋,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信访、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沟通,引导水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受理并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

执法动作规范篇八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提上了政府和政府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这一方面反映其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的重要位置和作用,另一方面也表明在依法行政中,尤其是在有关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着一系列必须尽快解决的突出问题。

所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是指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机关或部门,在通过行政执法方式来履行自己行政管理职能中,所进行的以严格依法办事为目标的规范性工作。

这些机关或部门主要有公安、工商、质检、海关、环保、税务、劳动、土地等行政管理机关或部门:行政执法方式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各级政府和部门积极贯彻,不断取得法治建设新成果,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发挥了应有的职能和作用。

但必须看到,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就必须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提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六项要求,构成了依法行政的基础和条件,为行政执法设定了原则和标准,回答了应该怎样行政执法这样一个基本问题。

1、合法行政。

其包含两个要素:职权法定和行为有据。

所谓职权法定,指有法律规定的授权,从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否则,即为违法行为。

所谓行为有据,指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

2、合理行政。

原则地讲,合理行政要体现宪法规定的公平、公正原则。

具体地讲,行使自由裁量权应符合法律的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避免畸轻、畸重:执法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达到应有的执法效果。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仍处于完善过程中,与执法相关的制度中存在一些缺陷,这就使得合理行政在执法中要发挥两项重要的作用:一是在某些缺乏明确、有效规定场合,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人员,做出正确的决定:二是在执法活动中对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发生疑问,导致对处罚种类、数量意见不一时,帮助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人员予以合理抉择。

合理行政所具有的这两项功能,是对合法行政的重大补充和完善。

3、程序正当。

在西方法治国家里又称程序正义。

包括两层涵义:一是程序设定正当,不偏向、不歧视,符合公平、公正的立法原则:二是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

程序法是实体法的保障,程序违法会造成实体法施行走样,偏离立法的轨道。

4、高效便民。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法律和行政管理,代表的是国家意志。

反映的是人民利益。

以高效便民作为行政执法的目标和内容,直接表达出执法为民这一根本宗旨和目标。

高效便民也包括两项要求:一是法律规定有时限的,行政机关要按时限办事,这是应尽的职责和最低的义务。

二是在法律无时限规定的,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当事人。

5、诚实守信。

在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中,行政机关率先规范,引导社会讲诚信、遵法纪,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行政行为的诚实守信,主要表现在:依法公布有关信息时应当全面、准确、真实,维护政府行为应有的公信力: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并对因此受到财产损失的当事人依法予以补偿。

6、权责统一。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要体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行政执法行为必须与行政执法主体的自身利益脱钩。

以上六点原则和要求,形成了行政执法应当奉行的正确理念。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从这一环节人手,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必然导致从思想认识到行为过程以至行为结果出现一系列问题,势必导致擅权执法、野蛮执法、创收执法等违法行为发生。

正确执法理念的形成与确立,需要有一个教育和灌输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能否有效建立如下制度作为保障,至关重要: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尤其是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行必要的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列入政绩考核。

2、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干部,主要以行政执法方式履行职责,把法律知识考试单独出来作为他们竞争上岗或任职前的一个必经程序,相信不久会成为趋势。

3、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学习制度。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首先要使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技能,其次是守规则。

在目前条件下,实行并完善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甚为必要,基层更是如此。

经考试具备起码的行政执法资格后,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培训,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促使自觉地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

二、加强程序制度建设,使遵守程序成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心。

执法动作规范篇九

执法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执法必须遵循规范的原则。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我深切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围绕“规范执法”主题展开,谈谈我的体会。

第一段:了解法律、注重法治教育。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首先要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只有明白了法律规定,才能够正确行使执法权力。我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通过参加法治教育培训、自学法律知识等方式,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同时,我也积极推动其他同事参与法治教育,以确保整个执法团队具备良好的法治意识。

第二段:规范执法、注重程序公正。

规范执法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保障。在执法行动中,我始终严格遵守程序规定,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与当事人沟通时,我注重与其互动,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和取证。在执法决策上,我会与同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和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只有这样,我们执法行动的结果才会得到社会认可。

第三段:诚信执法、强化自我约束。

执法过程当中,我们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必须保持高度的诚信意识。我始终认为,执法人员应该以身作则,做到言行一致,对待每一个案件一视同仁。在执法行动中,我始终约束自己,严禁违法操作,不承受任何利益困扰,确保自己的执法行为公正透明。只有通过加强自我约束,才能够让社会对执法部门充满信任。

第四段:有效沟通、增强公众参与。

执法过程中,与公众的有效沟通非常重要。我发现,通过与当事人、社会团体等多方面的沟通,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的诉求和期望,也能够得到关于执法工作的有益建议。因此,我积极参加社区会议、听取建议和意见,定期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增加市民参与执法工作的机会。通过这些沟通,我们可以更好地改进自己的工作,并获得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第五段:法律宣传、培养法治文化。

为了推进规范执法,我们必须加强法律宣传,培养法治文化。我积极参与社区法治教育,向市民普及法律常识,提高社会对法治的认知度。此外,我还鼓励社区建立法律咨询中心、法治讲堂等法治教育平台,为市民提供法律知识和咨询服务。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逐渐培养出一个遵纪守法、守法自觉的社会氛围。

总结:

执法是一项细致而复杂的工作,只有规范执法,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通过深入了解法律、注重法治教育,规范执法、注重程序公正,诚信执法、强化自我约束,有效沟通、增强公众参与,以及法律宣传、培养法治文化,我们可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执法团队的形象,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执法动作规范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水平,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

第三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检查时,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检查完成后,对检查所涉及的物品要尽可能复位。

第五条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编制行政执法应急预案。

第六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可以根据执法检查的需要,穿着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对讲机、摄像机等必备的执法装备,以及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文书、资料。

第七条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保持执法车辆(船舶)清洁完好、标志清晰醒目,确保执法车辆(船舶)安全性能完好。

第八条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并设立警示牌或以醒目、明显标志物体示意,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第九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面向来车(船),在适当的位置指挥车辆(船舶)到达指定的安全停靠位置。

第十条如果出现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暴力执法或煽动围观群众围攻执法人员的情况,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第十一条经检查,行政相对人不存在违法行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交还有关证件,对行政相对人和其他人员表示感谢并立即放行。

如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违法行为时,但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行政相对人进行批评教育,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如发现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应当受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执法动作规范篇十一

1、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着制服,非公务活动时应着便装。

2、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

3、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胸卡和号牌。

二、服务质量规范。

1、工作人员必须爱岗敬业,熟练掌握有关检验检疫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

2、工作人员为客户服务时要态度热情,语气和蔼,不讲服务忌语和粗话、脏话,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户争吵。

3、实行首问负责制,工作人员都有义务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客户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受理并快速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接受首问人员应当将客户送至承办部门,并与办理人员作必要的交接后方可离开。(对来电、来函、网上查询也参照此方法进行处理)。

4、工作人员要做到“五个一样”,即:大户与小户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忙时与闲时一个样、承诺与兑现一个样、表扬与批评一个样。

5、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时,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程序办事,做到及时、准确、稳妥、无误。

三、岗位纪律规范。

1、严格遵守“检验检疫工作工作人员十不准”和“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等廉政规定,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2、严禁向客户“吃、拿、卡、要、占、报”,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或损公肥私。

3、忠于职守,工作时间不脱岗、串岗,不聊天嘻笑、打闹、玩电脑游戏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环境卫生规范。

1、增强环境卫生意识,自觉搞好办公区域的“四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努力营造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

2、保持办公场所的洁净卫生,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各类设施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无灰尘污垢。

3、落实环境卫生清洁制度,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办公场所无卫生死角。

4、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不乱扔废纸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办公楼内吸烟。

五、文明用语规范。

1、问候性用语:您好,您早。

2、招呼性用语:同志,先生,女士,小姐。

3、接听电话时用语:您好,我是饶河检验检疫局××(部门),有事请讲。

4、接待报检员用语:您好,请把××(单证)给我。请稍等。

5、发现报检单不符规范时用语:您的报检单××处不合规范,请重新填写。

6、需要报检员配合时用语:劳驾,打扰您。您看这样行不行?多谢您的合作。

7、回复报检员致谢时用语:不用谢。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8、业务办结时用语:谢谢合作。再见。请慢走。

执法动作规范篇十二

发现涉嫌违法事件后,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前,执法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敬礼、亮证,表明身份。需要制作执法文书的,应当按照规定制作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责令当事人改正。

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主动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亮证表明身份,告知相对人相关权利。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和调取,并予以审查、核实。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调查收集证据。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时,应当个别进行并如实制作笔录。

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文书规范。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实行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制度,调查人员主要负责收集证据,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提出处罚建议,不得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或者限期纠正违法行为。

执法动作规范篇十三

市支队、县局《通知》下发后,我队及时召开了全队民警会,专题安排部署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以保障专项整改活动工作顺利开展。*月**日,继公安局动员大会之后,我队再部署再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同时,制定了实施方案,以突出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可操作性,增强整改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会后,大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置意见箱等渠道,广泛动员,深入宣传,保证了整改活动有良好的开端。

二、加强学习剖析,切实整改提高。

为把学习教育活动贯穿始终,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达到“三结合”,即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讨论相结合,培训与考试相结合,我队精心安排,详细制定了学习计划表,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认真扎实地完成任务。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广开渠道,征求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书、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条,经整理归纳为*条。每位民警记笔记达到了*****字,撰写认识*篇,心得体会*篇,并且对照大队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和省政法委书记赵正永提出的政法干警“四个不得参与”的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自身在执法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完成了认真、深刻、操作性强的整改材料,并按规定做到了层层把关,签字审阅。

通过学习、剖析,全队民警思想重视,认识明确,进一步增强了参与专项整改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健全完善制度,推动长效发展。

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我队结合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执法实际,根据各级公安机关的要求,从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从屡纠屡犯的环节入手,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环节入手,按照县局提出的“四个一”连贯整改工作步骤,即“查找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个行为,建立一个制度”,有计划、分批次、定时限地先后制定了思想政治、警容风纪、工作制度、交通管理、事故处理、上级规定等六方面十四个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杜绝容易在执法岗位和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上发生的问题,推动执法机制向正规化,长效化发展。

四、深入培训考核,全面提高素质。

为了有效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有效执法,针对我队民警执法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民警执法的最基本的动作开始,我队周密安排,乘势而上,先后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规范办案程序培训班、规章制度培训班,全面、系统地学习了《_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_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办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延安市公安局关于改进行政执法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五条禁令》、《四个严禁》、《延安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等各级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了考试。

通过培训考核,全队掀起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民警的高潮,民警的整体素质得到增强,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得到提高,全面提升了队伍的整体形象。

五、发扬先进性,坚持两不误两促进。

我队以开展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的原则,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同各项公安交管工作同步进行,相互促进提高。一是针对城区交通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酒后驾车、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超速行驶、骑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集中警力,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打出了严管高压态势,使全县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二是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车辆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推进车管所规范化建设。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四是继续深化大练兵活动,坚持以考促练,以评促练,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三大素质,增强队伍的战斗力。五是认真完成中央领导同志来宜视察工作及“黄河颂”大型文艺演出等各级道路交通警卫任务,确保道路交通警卫工作安全、有效、畅通,万无一失。六是继续实施“畅通工程”和“平安大道”创建工作,提高全县交通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交通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总之,我队通过此次专项整改活动,基本达到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广大民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转变,以人为本,人权保障的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和交警队伍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的目标,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民警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墨守成规多,创新少。三是建立完善交通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还需各级政府和其它部门的支持配合。为此,我们将继续努力,扬长避短,积极推进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执法动作规范篇十四

物价局规范执法工作体会。

自2012年以来,洪江市物价局采取“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工作宣传、打牢执法基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办事效率。”四项措施,有效地提升了价格执法队伍形象。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平时抓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价格法律、法规装在每个价格执法人员头脑里,能及时取、及时用;检查前首先是组织学习被查单位的收费政策,熟悉被查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做到进场检查一目了然;检查中能及时发现收费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十八大精神,提高价格执法队伍政策理论水平,使价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开展廉政教育、信仰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狠抓廉政建设,要求价格执法人员要端正一心为公的利益观,算清贪污腐化的代价帐,坚守廉洁自律的好习惯,争当干净干事的物价人。加强信仰教育,使价格执法人员做到坚定自己的信仰,居安思危,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思想上不动摇;自己想事,主动谋事,积极干事,全力成事,在做事上不动摇;刚正不阿,遵纪守法,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在作风上不动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在执法队伍里要形成一股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树形象、增强执行力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从而有效地提升价格执法的能力。

二、加强工作宣传打牢执法基础。

针对我国物价水平持续上涨,人民群众生活开支不断加大,由此对物价部门产生误解,认为物价部门工作没有做好,没有尽到责任的情况下,我们将现行价格政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动态、价格工作调研等写成新闻稿,发到省物价网、怀化物价网、怀化市新闻网、洪江市新闻网、政府网、廉政网、党建网等网站进行宣传,自2012年以来,各类网站、媒体累计采用稿件600多篇。其中,湖南省物价局网站就采用文章82篇。增强了价格工作和价格政策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国家管价单位更多地了解了国家的价格政策,对我局价格执法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为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案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权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确保权力与利益脱钩,权力与责任挂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与监控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防止行政不作为现象,不断促进价格执法工作和谐健康发展。我局及时将工作职责、办案廉政准则、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办案时限等全部更新上墙、()入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做到执法工作有为,监督检查到位,处罚客观公正,有效地增强了价格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了办案行为。

四、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办事效率。

每年年初,局党组对《局内部管理制度》、《公开办事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修订,确保在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在局内形成了一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从而,进一步转变了价格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对办事群众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暧心,一声祝福相送;价格执法人员个个做到“不让举报案件在自己手上延误、积压;不让群众来信来访在自己的岗位上受到冷落;不让物价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损害。”,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

自2012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5人次。受理价格举报案件58件(办理网上咨询举报12件),办结率达100%,确保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举报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1起,没收违法所得58.46万元,清退给原交费者11.1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价格权益,树立了价格执法队伍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让群众放心的新形象。

洪江市物价局蒋益周。

执法动作规范篇十五

同志们: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党发〔〕16号)文件精神,总结前期全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刚才,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同志对全县前期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县监察局局长同志就全县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作了发言,他们都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就进一步做好全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规范行政执法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去年,温-家-宝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今年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指出“要更加注重行政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赵克志指出“要深入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减少行政执法层次,着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按照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公开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规范行政执法是树立政府公信力和良好形象的需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者代表的是政府。规范高效执法,体现了执法者的素养和水平,在管理相对人心目中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

(二)规范行政执法是加强廉政建设、保护执法者的需要。执法行为规范了,什么事都是依法办,板上钉钉,没有回旋的余地,就可以摆脱找关系、走后门说情的干扰,确保廉洁执政,也会保护我们的干部。

(三)规范行政执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运用和行使,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如果行政执法权力被滥用,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就会导致权力无限扩张,势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更会阻碍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不执法和乱执法的问题。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使执法权限法定化。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各单位要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分类登记、汇编行政职权目录,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事项向社会公告,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二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各行政机关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立、改、废的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使执法程序合法化。程序是控制执法行为的一大-法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涉及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执法机关和政府形象,是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的重点。要从健全机制约束、规范执法程序的有效运行入手,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手段和措施,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和执法程序。一是各行政机关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加强程序制度建设。二是要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各单位按照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每一项行政权力都要配上相应的运行流程图,并标明具体的.权力行使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措施、行政相对人的权力等内容,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程序不清晰的要实施流程再造。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三是要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各行政处罚单位要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对照职权目录,梳理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本单位依法享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条款,并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数额、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结合自由裁量幅度和行政执法实际情况,把法定自由裁量的处罚划分为不同等级,明确违法行为的主要情形和适用的处罚种类、对应的罚款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执法内容公开化。行政执法公开应当遵循合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一是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开。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二是涉及行政收费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公开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和交纳方式。

三、加强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一)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程序监督。行政机关应当规范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要采取案卷自查送审与抽查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亮证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资质管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进企业或上路从事执法活动。所有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持证上岗,主动亮证执法;对不亮证执法的一经举报或发现,一律宣布执法无效。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要进行明查暗访,发现执法人员3次以上没有亮证执法的,暂停执法人员半年执法,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根据《省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规定》和《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有效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规定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责任的情形、程序、方式等内容。执法过错追究关键在落实,既要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行政执法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内部层级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行政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层级监督功能,加大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力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加强对行政复议活动的监督,搞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案件审查、证据、和解调解、重大案件备案、档案管理、案件统计与分析等相关配套制度,将行政复议决定结果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考核依据。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根据9月底前完成任务的总体要求,倒排时间进度,全力抓好本单位、本系统职权目录编制和职权运行流程图绘制工作。要加强协作,县编委办负责各单位的职权界定,县法制办负责对各单位编制的职权目录、绘制的流程图进行清理审核;县监察局要适时对各单位编制职权目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的关键在于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行政执法队伍要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密切人民群众的关系,使行政执法人员作风进一步好转,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二是规范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县政府法制办每年要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对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定期考核,认真清理不称职的执法人员。四是建立执法奖励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机制,对执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积极性,鼓舞整个执法队伍的气势。

同志们,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大量繁重的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务必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只争朝夕地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务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着眼于长远,着力于当前,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好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务必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千方百计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务必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努力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加快建设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执法动作规范篇十六

为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开展,确保全体民警始终做到秉公执法、竭诚为民的要求,11月11日,高速三大队组织召开“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

学了《公安机关“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传达了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文件要求,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文件,并就大队如何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工作部署及进一步落工作要求,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要将省厅《全省公安机关“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总队文件要求传达到每位民警,确保学习到位、认识到位,不留死角,使全体民警深刻领会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_、省厅、总队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要严格步骤积极投入。

要对照省厅和总队文件要求,结合队伍管理的各种手段、措施和实际,明确活动开展的内容、标准和要求,使每名民警都知道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确保活动部署的规定动作不打折扣、不偏离轨道。

三是坚持秉公执法不放松。

要按照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要求,以队、室为单位,认真开展学习研讨、纪律作风隐患排查,全面查摆民警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严查彻改,并建立长效机制,使民警执法意识和执法为民观念更加牢固,警民关系更加密切和谐,高警队伍良好形象更加彰显。

四是坚持廉洁执法不放松。

五是要抓好结合。

要将“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严查严管”打好收官战行动等重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强力推动,确保各项活动扎实稳步开展,使主题教育活动在结合中不断产生更大的效应,全面推动大队各项工作进步发展。

执法动作规范篇十七

最近单位邀请市监督局领导就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进行现场讲座,并提供几本优秀案卷文书给大家参考学习,受益匪浅。这次培训学习是卫生计生工作新形势下非常难得、系统的一次学习。我在这次学习后,经过认真思考得出以下几点心得。

一、卫生计生执法的核心是以法为纲,依法行政。

“法无授权不可为”。卫生计生领域牵扯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生的问题,民生无小事,在卫生计生执法过程中,任何一点瑕疵就可能会被无限放大,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卫生计生执法必须坚持以法为纲,依法行政,有作为,不乱为。对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反计生国策的违法案件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并做到案件在法律条款适用上无漏洞,处罚依据上无误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二、卫生计生执法的过程讲究的是细节,是逻辑,是方法。

有句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卫生计生执法讲究的是证据,证据的构成在于细节,细节要经得起逻辑的推敲,获取证据更要注意方法。在医疗执法中,要制定计划,明确好分工。对违规的医疗机构查处过程中,前期环节尤其要做好现场检查,取证,问询笔录,调取收入证明,证人证言,狠抓细节上的关联;中期做好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合议制度,串联逻辑上的完整;后期依法依规对违规医疗机构或当事人按程序下达处罚告知书等文书,注重“最后一公里”方法上的灵活。

以上两点是我心得体会的深思总结,卫生计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卫生计生执法事关民生的最后防线。学无止境,今后我将把学习汇成经验,严格要求自己,用精湛的业务知识武装自己,做一名有责任,有信心,有担当的卫计事业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