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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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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模板9篇)
2023-11-09 16:35:13    小编:ZTFB

环境保护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让后代子孙生活在一个更美好的地球上。写总结不仅要关注结果,还要注重过程和思考。总结是我们回头观察前行的过程,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充分地了解所总结的内容,做到客观公正。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的示例,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一

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学生积极向上。

2.1了解评优标准,以班中推荐,自我推荐,老师推荐三种方式产生候选人。

2.2投票选举,按得票的结果推荐正式候选人,投票做到民主、公正。

2.3学校行政以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正式候选人员审核确认后,进行表彰。

3.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为队旗增辉添色和“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养成道德好习惯实践体验活动”、“示范群体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

3.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创建性地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

3.3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在勤奋学习、尊师守纪、语言文明、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诚实勇敢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除具备优秀少先队员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4.1热情主动为集体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养成道德好习惯实践体验活动”、“雏鹰行动”、“示范群体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特点鲜明。

4.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作为少先队员的表率。

4.3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勤奋好学、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身语言文字能力,并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

4.4热心儿童团、少先队工作,带领弟妹共同进步。

5.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化、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有健康的集体舆论和自觉的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

5.2工作好:中、小队友自助自理的自动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5.3活动好:有经常、快乐的中小队活动,积极参加与各级“雏鹰学创新”、“实践体验”、“雏鹰争章”等活动,参与范围广,创新活动多,教育效果好。

5.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家务和教育阵地,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能经常发挥作用。

5.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队工作与活动制度,并出色执行。

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二

一、学生单项比赛获奖中辅导教师的奖励(体育田径比赛除外)。

1、县级比赛: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2、市级获奖每个等级加40元,省级每个等级加80元,国家级每个等级加120元。(不重复计奖)。

3、指导学生发表10元/篇,市级20元/篇,省级30元/篇,国家级50元/篇。

二、学生团体比赛获奖中辅导教师的奖励(体育田径比赛除外)。

1、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2、市级每个等级加50元,省级每个等级加100元,国家级每个等级加200元。

三、教师教学比赛获奖奖励政策和团体比赛获奖奖励政策按学生获奖标准奖励。

补充:

1、教师校级竞赛获奖,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2、教师片级竞赛获奖: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5元。

四、教师论文发表奖励,县级30元/篇,市级50元/篇,省级80元/篇,国家级120元/篇。(2000字以上)。

五、体育田径比赛个人单项(学生)辅导教师只奖前三名,奖额参照以上第一条1、2点照半发放。

团体名次以教研组为单位从第六名起奖50元,每上一个名次加奖50元。

六、各类评先、评优奖励:校级先进30元,镇级先进50元,县级先进80元,省级先进120元。

七、以上奖励不重复,奖额靠高档。县里有奖学校不重奖,县里不奖学校奖,县里奖额不足,学校补足。

八、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就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另行商定加奖。

九、所有获奖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各类获奖证书必须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复印存档并发放各类奖励,无有效证明则不给予奖励。

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三

社区妇联是妇女联合会在城市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与社区妇女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妇联工作,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建立每月一次会议,学习制度,并做好会议,学习记录

2、经常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推动社区文化建设。巾帼志愿者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参与社区服务中去,妇联应及时做好工作活动记载。

3、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制,随时接受社区求助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来信来访咨询、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社区妇联实行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社区妇联执委为每三年换届一次,应与社区居委会换届同步进行,经妇代会选举产生,换届情况报上级妇联备案。社区妇联执委可按情况进行增补。

一、社区妇联组织的性质

社区妇联组织是城市妇女最基本的单位,是党和政府直接联系各界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妇联工作的基础和活力的源泉,也是社区妇女群众利益的重要代表者。

二、社区妇联工作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2、向党和政府反映社区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妇女参与、妇女管理、妇女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和拥军优属等活动。推动社区文化建设,参与社区服务业的经营与管理。提高妇女思想道德和家庭美德。

4、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区。

5、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6、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代表联系户、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做好培养、推荐基层后备干部工作。

三、基本职能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具体职能:参与、教育、代表、服务。

四、六项制度

(一)妇女代表联系户制度

妇女代表联系户制度,要求每位妇女代表联系3-5户妇女群众。

党的方针、政策,传达党委和上级妇联系的任务:了解妇女群众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倾心呼声,互助互帮。

联系的方式:串门家访,通过日常工作、生产、生活的接触,聊天谈心等。

(二)定期工作会议制度

1、妇联组织成员要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确保妇女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每季度召开一次妇联成员和妇代会主任全会,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每次会议应突出重点,会前,要把会议主题通知致电每个委员,让她们心中有数,以便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提高会议的质量;会中要充分展开讨论,集思方益,集体决策;会后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检查落实。

3、每年召开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汇报一年来妇女工作情况及今后一年的工作思路。

(三)学习培训制度

1、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独立开展工作。

2、定期组织妇联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妇联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代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整体素质。

3、利用社区“妇女之家”、“妇女活动室”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各种文体活动培训。

(四)考核评比制度

妇联工作制度建立后,妇代会要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一般是半年一小结,年终工作大检查。检查中按考核标准逐条打分,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并形成制度。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一定奖励。

1、不断总结教学活动的'经验和不足、家庭教育学校工作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2、社区妇联每年对家庭教育学校管理及活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评,并将此纳入社区妇联目标管理考核之中。

3、社区妇联每年对家庭教育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表彰。开展学习型“五好型家庭”、“学习之星”评选活动,年终进行表彰。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树典型,并对政绩突出者进行表彰。

(五)妇女信访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党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指导妇女维权工作。

2、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对来信来访要及时登记,及时处理。

3、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要认真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4、充分发挥妇女干部在调解组织中的作用,对突发性案件,典型侵权案件等要及时逐级上报。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案件消灭在荫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发。

(六)妇女活动制度

社区妇联每年定期(节假日的文体娱乐)或不定期的开展一些有益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各文化队伍的日常培训和排练活动,具体开展情况因社区情况确定。

一、 整合资源,同创共建,统筹“家”的发展       积极争取开发区妇联和村委会的支持,将妇女之家在农村这个大舞台建设中,作为农村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列入长不老口村党建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

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选齐配强妇女之家带头人。把女性进村“两委”纳入换届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工作中我们积极提起建议,切实把好妇女代表产生关、提名推荐关、正式选举关、二次选举关,实行妇女候选人定位产生、预留职数、超职数选举等办法,确保100%的村委会中有女委员。最后,村支部赵宁被选为支委委员,村委徐志君被选为村委委员。

二、资源共享,加强管理,规范“家”的建设 

一是按照“妇女之家”“五有”标准(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开展工作的必要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丰富多彩的活动:有完善的经费保障),逐步增设相应的软、硬件设施,保证活动室内有桌椅、书架、妇女方面书籍,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不断完善妇女之家设备建设。

三、搭建平台,丰富活动,发挥“家”的作用 

1、宣传倡导,搭建教育平台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普及有关妇幼保健、家庭教育环保等相关知识,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我们还引导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平安家庭”、“低碳家庭”和“双合格家庭”等创评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满足妇女和家庭成员的精神文化需求。我们还要建设几块妇女之家立光荣榜,宣传群众身边的“巾帼致富带头人”、“敬老好儿女”、“好婆婆、好媳妇”等先进人物和好人好事。固镇县妇联依托妇女之家,面向开发区农村家庭发出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倡议书,组织妇女观看廉政图片,使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接受廉洁文化氛围熏陶。

2、合法维权,搭建服务平台 

3、精心组织,搭建创业平台 

组织村妇女,积极引导、激励、帮助妇女创业,开展了一系列推进妇女就业创业的实践活动。依托妇女之家每年至少开展1-2期种养加技能培训,不断扩大妇女培训覆盖面和受益面。根据留守妇女的生活现状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养殖技术等各种技能培训,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服务,努力实现100%的农村妇女掌握两门以上实用技术。积极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及国家各类惠农政策,支持各村致富女能手筹建种植、养殖巾帼创业基地,在妇女之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座谈会、技术咨询指导、实用技能培训等活动,引领妇女创业就业。

4、热情关怀,搭建关爱平台 

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级组长、政治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7)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年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按参评人数的10%名额评选。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一)学校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班主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1、主要考核项目为:

(1)日考核项:广播操、大课间时班主任的出勤管理情况;

(3)月考核项:本月应交材料、班主任工作例会与重要活动的组织出勤、学生违纪和有无责任事故等情况。

2、考核标准见附件

3、奖励办法

(1)学校考核组据班主任当月工作情况,每月底确定当月最高奖励金。

(2)据班主任月考核分,分档次给予奖励。

(二)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评比表彰活动。

2、“育人杯”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办法是:

(1)据基本条件各年级报“育人杯”优秀班主任推选名单;

(2)“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召开主题班会观摩活动;

(3)在班级学生中进行“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意见调查;

(4)在年级中进行“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意见调查;

(5)学校成立“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评委会进行认真评选。

3、召开“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表彰会。

4、“育人杯”优秀班主任所在班举办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

为了加强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增强班主任工作责任感,提高班主任工作积极性,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班主任工作实施奖惩制度。

一.  班主任工作职责:

1.开学初制定好班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做好差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3.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活动。

4.与各科科任老师、学生家长协调,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和学习成绩。

5.早读、午休到班、中餐、两操到场,维持纪律,组织学生搞好卫生。

6.加强班级管理,管好班上财物及班上纪律,一般矛盾不上交。

7.完成好学校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准时上交各种资料。

二.班主任工作奖惩办法:

奖励:

1、班级管理奖:

班级管理奖:按班级工作管理职责实行。

2、班级财产管理:按照班级财产登记数,学期结束时交与后勤管-理-员。

处罚:班主任如果因班级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严重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学校财产损失的,班主任要负担学校总损失的50%,如果学校损失超过500元以上的班主任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总分前3名者为优秀班主任。

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五

1、为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奖励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辅助手段,奖惩均要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为基础,奖励要恰如其分;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使受奖励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3、评选工作坚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稿名额分配,反对弄虚作假。奖惩要经辅导老师建议、少年宫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并及时通知家长。

4、受奖励学生在一年内有严重违纪现象,经辅导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建议,少年宫领导小组同意后,宣布撤销所授予的称号。

5、奖惩情况要记入学生档案,并在学生升学时向有关学校如实提供。

二、评选条件

1、对学有特长,在校、市、省举办的各学科体育、文艺、科技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专项性奖励。

2、对参与少年宫活动的积极分子、组织少年宫活动的优秀小组长给予奖励。

三、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报上级表扬;

4、相应的物质奖励。

四、奖励时间

1、每年六一、学期结束。

2、其他奖励:一般一学期期一次,无时间要求的可随时进行。

一、乡村少年宫以理念为先导、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能力实践为核心、以活动体验为特色,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孩子创办。

二、在上级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宫方向,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少年儿童教育阵地。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少年儿童,坚持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

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培养和提高校内教师及校外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坚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强乡村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为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乡村少年宫要成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艺术教育与德育教育的活动基地。

六、丰富全校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认真组织和举办各种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

姜家镇小少年宫主任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主任是本单位法人代表,是乡村少年宫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党组织的监督下,全面负责少年宫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各部门的领导与协调,积极改革,勇于创新,科学管理,发挥机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建设成为孩子喜欢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村民满意的文化中心。

2、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制定乡村少年宫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经常检查了解、分析、研究辅导员培训工作和阵地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统筹工作,注意总结经验,落实改进措施,增强乡村少年宫对镇域内少年儿童的感召力,成为活跃少年儿童的阵地。

3、负责乡村少年宫的教师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指导工作,努力做到“知人善用”,依靠全体教职工办好乡村少年宫,注意培养骨干力量。

4、重视交流和学习,主动与其他乡村少年宫联系,学习兄弟单位办少年宫经验,用于指导本少年宫工作,加强教育研究,做好推动全镇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

5、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发扬民-主精神,倾听群众意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6、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原则,计划好财务开支,管理好乡村少年宫设备,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率。

7、自觉接受党支部、教代会的'监督、评议,依靠工会搞好民-主管理。

姜家镇小少年宫副主任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副主任协助少年宫主任工作,全面完成少年宫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乡村少年宫主任制定、贯彻和落实少年宫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培训和阵地活动计划,做好学期和年终业务工作总结。

2、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教研活动,认真学习兄弟乡村少年宫的教育经验,熟悉并掌握少年儿童教育规律,合理安排教师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审查教师的学科计划和备课笔记,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建立特色班学员管理制度。负责报名、编班、考核、奖惩等工作,安排好特色班课程表和本乡村少年宫工作活动总表,并及时修正调整。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专业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和乡村少年宫校外辅导员的聘请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5、加强同其他乡村少年宫的业务联系,利用节假日和中心活动,组织协调好少年宫内外的文艺、科技、美术等各种表演、竞赛及全镇性的大型活动。

6、不断加强和改善教学管理,完善健全各种教学制度,逐步达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条例化、制度化。

姜家镇小少年宫总务主任后勤工作职责

1、协助乡村少年宫主任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全宫预算内外的一切经费,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正确编制预决算,及时向主任提出使用经费的建议和意见。

2、做好教学和全宫性活动的物资采购、后勤服务工作,为保证全宫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物质条件。

3、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宫容面貌,统筹规划全宫室内外场地的使用和基本建设工作,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设备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加强乡村少年宫财产物资的管理,定期组织宫内财产和教具 的清查和登记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杜绝漏洞,做到每学期核对一次。建立购置、领用、调拨、借用、保管、修理、报销、赔偿等制度。

姜家镇小少年宫外聘教师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的兴趣爱好,促使他们全面发展是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一般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中选择,尽可能选择一些学有专长、品德高尚的人员。

2、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4、被聘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5、被聘教师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6、被聘用教师一般情况下不给付工资,适当给予一些伙食和车旅费补助。如因教学需要,特殊人员也应发放劳务津贴。

7、被聘教师与本少年宫辅导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姜家镇小少年宫辅导教师工作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和师容教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认真备课、讲课,合理制定教学进度,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有组织、有制度搞好学员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长。

4、按时并有质量地完成乡村少年宫的活动任务。在教学中把教学任务和特色活动合理结合,使更多的农村未成年人在各项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加强对学员的安全教育,禁止学员携带危险物品。时刻关注学员的课间安全,如有学员未到,及时了解情况。

6、负责管理好活动场所的卫生,建造良好整洁的教学环境,管理好所分管的教学设备、器材。

7、按时完成少年宫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姜家镇小少年宫学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2、遵守少年宫的纪律制度,增强法律意识。珍爱生命,注意安全,不得把管制刀具、火柴、打火机或其他危险性玩具带入少年宫。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3、按时上课,不得迟到、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辅导教师请假。

4、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5、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6、讲究公共卫生环境,认真做好分配的值日任务。不乱丢纸屑、果皮,保管好墨汁、颜料等。

姜家镇小少年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乡村少年宫是依托学校建设,由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的农村少年儿童公益性活动阵地,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开源节流、艰苦朴素的原则,做到精打细算,勤俭办宫。

2、乡村少年宫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宫内财物,管好宫内财物,反对一切损坏本宫利益的行为。

3、严格掌握经费开支,购物要有计划,经领导批准方可购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专款必须专用。

4、严格财经纪律,合理使用经费,鼓励节约办宫,多方式、多渠道筹资开展活动。

5、严格报销手续,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必须凭购物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白纸发票和不合理的支出一律不得报销。

6、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发票、暂付款的使用和对现金、记帐、报表、核算等必须严格执行财会规定,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和漏洞。

7、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领导,宫主任亲自抓财务工作,会计每月结帐一次,定期公布账目,年终清账一次。

8、乡村少年宫所有财物均有专人保管,并建立进、销登记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9、凡购进物品,必须先由总务验收,登记,统一进账后方可领用。领用人需本着节约的原则填写登记,反对大手大脚,反对化公为私。

10、总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及时清点宫内财物,对宫内财物做到心中有数。对自然损坏和急需维修、添置的物件及时提出购置意见。

11、严格财产管理制度,宫内所有物品(包括各种乐器)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活动室、教室的钥匙一律不得转交他人,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或租用,并按时交回,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姜家镇小少年宫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1、辅导教师负责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教学场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辅导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辅导教师必须在所有学员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4、未经同意,辅导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门卫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少年宫门前安全无事故。

7、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进行恰当的处理,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8、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并与少年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六

关于少先队员的奖惩制度《队章》中明确规定:“队员和队的组织在学习、劳动和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共青团给予表扬和奖励。”《队章》中明确规定:“队员犯了严重错误,经过队组织的耐心帮助,仍不改正,应给予处分。”

1、对于在劳动和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少先队员,应评为校级优秀少先队员。

2、对于成绩特别突出的少先队员,要根据“红领巾奖章”的奖励制度,分为校级、县级和市级,评为“红领巾奖章”或评为“十佳少先队员。”

3、对于优秀的大中小队集体,根据校级、县级、市级的评优条件,评为市、县或校级的《星星火炬》先进集体。

4、对少先队员的处分分为警告、留队察看,停止队籍三种形式。

5、给队员的处分或惩罚必须经过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反复讨论,通过才能生效。

6、对少先队员的处分要严格按照《队章》的规定执行,受警告处分的队员仍可以佩带红领巾,参加队的活动,但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7、停止队籍处分的队员要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学校团组织和区县少工委批准。

8、停止队籍的队员不能佩带红领巾,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但可以参加队活动。

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七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省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责 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副厅长、民办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厅务会议参加人员。

二、表彰奖励的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规定“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申请国家设立的有关科研项目、课题等,享有与公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三、表彰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一)标准:

民办高校及其教师、职员在教育教学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对整个行业有引导示范作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成果能够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帮助。

(二)条件:

四、所需材料

(一)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

(二)评分情况。

(三)事迹材料。

五、受理

承办人(a角、b角)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和用途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注明理由,并加盖公章。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民办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讨论并出具意见,承办人(a角、b角)审核并起草意见报处长审查,处长组织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提出处室意见,呈报主管厅长签批。

(二)主管厅长签批后,提交厅务会议审定。

(三)厅务会审定后,作出奖励决定。

七、核准时限

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厅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可适当延期,并将延期原因及时告知申请人,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八、公开公示

本制度原文及相关示范文本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网站长期公布,拟核准情况和核准结果分别在该网站公示和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http://)。

九、监督检查

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教育科研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落实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把教育科研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大兴科研的浓厚风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特制定教育科研奖励制度。

一、每学年召开一次全校教育科研总结大会,总结科研成果,表彰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每学年对全校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经验材料汇编成册,对优秀科研成果向上级部门推荐并在全校推广。

三、建立教育科研活动基金,每学年对教育科研奖励资金投入不少于4000元。

四、每学年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和优秀论文撰写者进行一次奖励,奖励标准为: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国家级:100.00元

省市级: 80.00元

县  级: 50.00元

校  级: 30.00元

优 秀 论 文 奖 励:国家级: 50.00元

省市级: 40.00元

县  级: 30.00元

校  级: 20.00元

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八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增光添采,为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在“实现宏伟蓝图,做好全面准备”、“小公民道德建设”、“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认真完成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队的组织建设出力献策。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奖章和若干枚选修章。市级优秀少先队员还应获得相应年龄段市级雏鹰选修章两枚以上。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勤奋学习、尊师守纪、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情服务、艰苦朴素、诚实勇敢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优秀团员还应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团带队的核心作用。

6、市级优秀队员至少具有一年以上的队龄或团龄。

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良好品德。

4、热心辅导儿童团、少先队工作,带领弟妹共同进步。

5、市级优秀队干部至少具有一年以上任职期。

奖励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九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成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社会服务、各类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机构

(一)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分管教学和财务的院领导

成 员: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

(二)系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系主任

副组长:系辅导员负责人、

成 员: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务员

(三)班评议小组

组 长:辅导员

成 员:全体学生干部、民-主产生的学生代表五名

奖励种类

(一)个人荣誉称号

1.优秀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毕业生

4.优秀青年志愿者

5.优秀共青团员

6.优秀共-产-党员

7.精神文明奖

8. 第二课堂活动先进个人

(二)集体荣誉称号

1.文明寝室

2.先进班集体

3.第二课堂活动先进集体

4.优秀团支部

5.优秀党支部

(三)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院各项奖励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原则上学院在10月8日召开表彰大会,对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发放证书或奖金。

受学院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在文明寝室建设中,被评为“最差寝室”的学生该学年内不能申请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评选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或荣誉称号。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本办法经学院讨论通过,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办法同时废止,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学院授权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一、评选条件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认真学习,成绩优良;

(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六)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评选比例:

各系分年级按专业评选,评定比例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15%。

三、评选程序

(四)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批。

四、奖励形式

颁发“优秀学生”荣誉证书。

五、评选时间

每年9月上旬

一、评选条件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认真学习,成绩良好;

(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六)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七)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

(八)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九)担任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范围:

党支部中的学生干部;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公寓自律委员会、恒爱助学中心的学生干部;系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分队干部;团支部、班委学生干部,寝室室长。

(二)比例

按院级、系级、班级、寝室长等各类干部人数的10%评选。

三、评选程序

(四)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批。

四、奖励形式

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五、评选时间

每年9月

一、评选条件:

(六)大学期间获校级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学院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奖项,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按当年毕业学生总数的10%进行评选。

(三)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查,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 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

(四)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批。

四、奖励形式

颁发“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五、评选时间

每年3月

一、  评选条件

(一)思想进步,工作勤奋,作风踏实,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二)学习努力,成绩合格;

(三)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志愿服务,表现突出,全年参加志愿服务时数超过30小时以上。

二、评选比例

在青年志愿者总人数的20%以内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志愿者本人提出申请;

(三)团总支对团支部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报院团委审批。

四、奖励形式

颁发“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证书。

五、评选时间

每年12月

一、评选条件

(二)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努力为团支部建设献计献策,贡献力量,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努力学习,成绩良好;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科技创新,表现突出;

(六)按期交纳团费;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评选比例:

按团员总人数的5%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

(三)团总支对团支部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查并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报院团委审核并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批准。

四、奖励形式

颁发“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荣誉证书。

五、评选时间

每年4月

一、  评选条件

(二)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评选比例

按党员总数的10%评选。

三、评选程序

党支部按照条件进行推荐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奖励形式

颁发“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

五、评选时间

每年5月

一、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二)拾金不昧;

(三)助人为乐;

(四)热心公益活动。

二、评选程序

(四)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批。

三、奖励形式

颁发“精神文明奖”荣誉证书。

四、评选时间

每年9月上旬

一、评选条件

(一)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年内获得二次及以上院级第二课堂活动等级奖励;

(三)第二课堂活动的优秀组织者。

二、评选比例

在校学生人数的5%以内。

三、评选程序

本活动开展之前10天发出活动通知,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工作。

(三)院团委根据各系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批。

(四)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批。

四、奖励形式

颁发“第二课堂活动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五、评选时间

每年12月

一、  “文明寝室”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分管后勤、保卫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学工、团委、保卫、后勤相关人员

二、主要考评内容:

团结和-谐,积极上进,情趣高雅,爱护公物,遵规守纪,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床上用品整洁。

三、评分标准

(一)室内清洁卫生共60分,每项5分

1.天花板

2. 墙壁

3.家具

4.地面

5. 窗台

6. 桌面

7.门

8. 玻璃

9.过道

10. 阳台

11.卫生间

12.公共区域

(二)物品摆放 共20分

1. 学习用品(0、5、10分三个档次)

2. 生活用品(0、5、10分三个档次)

(三)床上物品 共20分 

1. 叠被(军训标准) 15分(0、5、10、15分四个档次)

2. 席、枕、蚊帐整洁,同寝室摆放标准一致 (5分)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本学期“文明寝室”参评资格:

1.损坏公物;

2.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违规使用蜡烛、明火;

3.污染环境,向窗外扔垃圾、物品;

4.饲养宠物;

5.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象;

6.经营性活动,浏览不健康网站,阅读、传播黄色音影书刊;

7.私自留宿客人,留宿异性。

四、产生办法

每月20日全校文明寝室大检查按得分高低产生30%优秀寝室。

根据每学期四次全校文明寝室大检查累计总分高低按全校寝室总数的20%产生文明寝室。

一学年两次被评为“文明寝室”者,授予“文明寝室标兵”称号。

六、评选流程

(一)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组织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标准进行检查评分;

(二)学生工作处公布每月检查评分结果;

(四)评选工作小组审批。

六、颁奖时间

6月下旬、12月下旬公布本学期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七、奖励形式

(一)获得“优秀寝室”的给予公告表扬;

(二)获得“文明寝室”、“文明寝室标兵”的给予公告表扬,授予相应的标志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评分内容

(一)思想教育

(二)遵纪守法

(三)班风学风建设

(四)集体活动

(五)文明寝室建设

二、评分标准

(一)思想教育(20分)

1.班级每学年开展了1次主题班会活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发展对象比例占全班学生数的5%。(7分)

2.班级每学年开展了2次主题班会活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发展对象比例占全班学生数的7%。(14分)

3.班级每学年开展了3次及以上主题班会活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发展对象比例占全班学生数的9%。(20分)

(二)遵纪守法(20分)

1.有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的得0分。

2.其他处分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三)班风学风建设(20分)

1.学年课堂平均到课率为90%。(7分)

2.学年课堂平均到课率为94%。(14分)

3.学年课堂平均到课率为98%。(20分)

(四)集体活动(20分)

1.班级学生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每学年组织2次有特色的班级活动。(7分)

2.班级学生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每学年组织3次有特色的班级活动。(14分)

3.班级学生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每学年组织4次有特色的班级活动。(20分)

(五)文明寝室建设(20分)

1.获得“文明寝室”荣誉称号寝室数占全班寝室数的15%以内。(7分)

2.获得“文明寝室”荣誉称号寝室数占全班寝室数的25%以内。(14分)

3.获得“文明寝室”荣誉称号寝室数占全班寝室数的25%—30%。(20分)

三、评选名额

学生总人数超过2000人的系,可评选3个先进班集体;超过1000人的系,可评选2个;低于1000人的系,评选1个。

四、评选程序

(一)各班提出申请,系评选小组按名额推荐;

(三)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批。

五、奖励形式

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评选时间

每年9月

为了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学院设立第二课堂活动先进集体奖励,本奖励以系为单位参评。

一、评选条件

(一)认真完成学院布置的第二课堂活动。每学年至少承办一项院级活动,有详细、规范的策划,并能按照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活动结束后,能及时总结上报。

(二)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学生参与度高,获奖面广,成绩显著。

二、奖项设置

第二课堂活动先进集体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三、评选程序本活动开展之前15天发出活动通知,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工作。

(一)由各系团总支、学生会联合提出申请。

(二)院团委负责材料审查,组织答辩,产生候选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

(三)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批准。

四、奖励形式

颁发“第二课堂活动先进集体”奖牌,并给予下一年度第二课堂活动经费支持。

五、评选时间

每年12月 

一、评选条件

(二)积极发展新团员和向党组织“推优”工作,成效显著;

(四)团支部的学风建设

2.课堂到课率高,任课老师对班级学风评价好;

3.支部全体成员考风端正,无违规行为。

(五)团支部分工明确,认真履职;按期组织换届选举;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及考核制度健全。

(六)学年内团组织生活8次以上,并有详尽的记录。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

(七)按时足额交纳团费。

(八)围绕党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校园科技文化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

二、评选比例:

按团支部数的10%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团支部提出申请,团总支按名额进行推选;

(二)被推选出的团支部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答辩,经学校团委综合考核评比,选出初选名单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奖励形式

授予“优秀团支部”荣誉奖牌。

五、评选时间

每年4月

一、  评选条件

(二)领导班子健全,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任务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党员发展成效显著;

(四)支部制度健全,组织生活质量高;

(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七)党群关系密切,得到学生拥护;

(八)支部成员无违纪行为。

二、评选程序

党支部提出申请,参加院党委组织的答辩,经院党委综合考核评定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确定。

三、奖励形式

授予“优秀党支部”荣誉奖牌并给予奖励。

四、评选时间

每年5月

评选条件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认真学习,成绩优良;

(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六)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评选比例

(一)各系分年级按专业评选,评定比例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15%;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其中一等占20%、二等占30%、三等占50%。

三、评选程序

(四)审核结果报院务会审批。

四、奖励标准

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200元,并颁发“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

五、评选时间

每年九月中旬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文体活动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学生表彰奖励工作是我校学生生活中的大事,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风、校风建设,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全校都要重视此项工作,学生、教务工作部门尤其要重视做好表彰奖励工作。

  表彰奖励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树立标兵、培养典型的原则;

(三)注意授奖的覆盖面、奖励金不兼得、调动大多数人积极性的原则;

(四)规范管理、维护校级奖励的权威性、严肃性原则;

(五)注重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原则。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学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自考生、成人教育学生除外,可参照另作规定),以及学生班集体、学生宿舍、学生社团等由全日制学生组成的团队。

申报各项奖励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关心集体、关心他人,有社会责任感;

(四)年度综合测评中操行测评为优良,体育测评为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获得奖励:

(一)本学年度内违法违纪,受到法律制裁或纪律处分者;

(二)品行不端,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奖励项目及其说明

(一)校级先进集体

校级先进集体是我校对学生团体表彰的最高荣誉,以班集体、宿舍、社团等为单位,主要表彰在学风建设、团队精神、政治进步、操行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特别突出的集体,可评定为先进集体标兵,也可推荐评选市级先进集体。

(二)校级优良学风集体

对在学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授予“校级优良学风集体”称号,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理工楷模”特等奖学金

本项目是天津理工大学设立的学生个人奖励的最高荣誉,每年评选不超过十名,一般在人民奖学金一等奖评选基础上选拔成就十分明显、事迹特别突出者。

(四)人民奖学金一等奖

本项目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数和当年的奖金总额,按参评人数的3% 设置名额,按比例下达给各学院(系)。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各学院(系)初审,报学生处审批。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校级优秀大学生”称号。

(五)人民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

本项目以学校名义表彰,奖励金由学生处根据当年全校奖学金总额,按学生比例下拨给各学院(系),由各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奖金总数,自己设定名额、奖金额度。鼓励各单位自筹经费扩大名额、提高奖金数额。在综合测评基础上,由各学院(系)自行评审,报学生处备案。三等奖一般侧重评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六)新生奖学金

本项目为激励一年级新生自入学起就努力学习,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要求,在新生完成第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后,根据其学习成绩而评选的奖学金。

(七)单项奖励金

本项目为表彰在某一方面做出成绩、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包括:

1、“理工之星”特别贡献奖:授予在全国和天津市大学生重要比赛和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活动中,为我校做出特别贡献的集体、团队或学生,是单项奖励的最高荣誉。奖项授予权在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理工之星”特别贡献奖获奖集体、团队同时获得“校级先进集体”称号,获奖学生同时获“校级优秀大学生”称号。

2、社会工作优秀奖:按本单位参评学生数的3% 设置名额。各学院(系)在评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校学生会、“理工人”学生网站、校学生通讯社、校卫队、校红十字会、校管重要社团(由校团委确定)、公寓“三自”委员会、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在评奖中所占比例。社会工作优秀奖获得者是学生干部的,同时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学科竞赛优胜奖:授予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外语、数学、中文写作、计算机竞赛等活动中获奖的学生。

4、学生科技成果奖:授予在科技成果竞赛等课外科技活动中获奖者。

5、优秀论文奖:授予在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者。

6、文艺汇演优胜奖:奖励在市级以上文艺比赛中获奖的学生(特招生除外)。

7、体育竞赛优胜奖:奖励在体育比赛中获奖的学生(特招生除外)。

8、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并在德、智、体、美各方面成绩比较突出的学生。

9、外语学习优秀奖:奖励本年度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良或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外语口语(口译)竞赛获奖的学生。

10、无私奉献奖学金:奖励本年度参加无偿献血或对社会及他人提供巨大无私帮助的学生。

(八)“理工英才”优秀毕业生奖

在学期间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毕业生,毕业时可获得“理工英才”优秀毕业生奖并可获得校长的就业推荐。本奖项是天津理工大学毕业生的最高荣誉。

(九)“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奖

应届毕业生自愿参加“服务西部计划”,被西部省市单位录用且最终成行的毕业生,学校授予“志愿服务西部”优秀毕业生奖。

(十)校级共青团组织表彰的其它项目

主要包括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示范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以上项目属校级表彰项目,由校团委组织评选,颁发证书、奖牌,视具体情况可以颁发奖品。

(十一)社会资助奖励项目

此类奖学金原则上参照我校人民奖学金评选办法与捐助单位协商确定奖项、等级、奖金额、条件、评选办法等内容,与人民奖学金同时发放。

(十二)其它奖励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设立临时奖励项目。各学院(系)可以自行设立表彰奖励项目,但必须在学生处备案。各学院(系)所设奖励不属于校级表彰奖励,不得与校级表彰奖励冲突和超出校级奖励标准。国际工商学院等学费较高的学院(系),可以设立特别奖励金,并允许获奖者兼得奖励金,但设立方案必须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方可执行。

(十三)精神奖励项目

主要包括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彰、口头表扬等。授予荣誉称号是精神奖励的最高形式,除上述有关称号外,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临时确定需要授予的称号,授予称号的同时可以颁发奖励金,也可以颁发证书或证章。通报表彰、口头表扬是对先进人物或做出贡献者的精神鼓励,不发证书和证章。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生表彰奖励工作,学生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学院(系)成立在党总支领导下由负责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领导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表彰奖励工作评审组,负责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学生奖励表彰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体制:荣誉称号、国家级、市级和人民奖学金一等奖以上奖励和部分单项奖励金由学校负责管理;人民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及部分单项奖由各学院管理;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设立的奖励金,涉及二个以上学院或金额达四万元以上的由学校负责管理,只涉及一个学院且金额不足四万元的由涉及学院(系)与设立者协商管理事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在我校设立的命名奖励,所使用的名称须经学校批准。

 学校的奖励金来源以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从学费中提留的专项经费为主,学校将根据学生规模的扩大,不断提高奖励金总量和奖励的力度、覆盖面,同时鼓励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广泛联系、吸引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来我校设立奖学金。

校级奖状、证书、奖章、奖品等须按学校统一标准,由学生处统一制作。

  表彰奖励工作有关规定

(一)市级先进集体、市级三好学生、国家助学奖学金、市级理工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等市级以上奖励,原则上由校学生处主持、在学院评选基础上产生。国家助学奖学金带有助学性质,一般在特困生中产生,采取学生处和各学院协商推荐,公开选拔,集体决定的方式产生初选者,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每学年隆重表彰奖励一次。具体日程:9月第一周完成综合测评,第二周、第三周各学院评选结束,9月底校级审批结束,12月中旬表彰。共青团的各类表彰可在“五四青年节”前后进行,优秀毕业生表彰在6月进行。

(三)上述所有表彰奖励结果都要依据管理权限在当年12月底前由各学院(系)有关工作人员记入学生档案。

(四)所有奖项评选结果应向学生公布,校级先进集体及人民奖学金一等奖以上奖

励由学校面向全校学生公示,公示期一周,期间如有学生反映情况或投诉,由学生处受理并及时答复。学生有权直接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校长反映情况和申述问题。

(五)各学院(系)评出的奖项总数覆盖面一般不应低于参评人数的30%。

(六)各学院(系)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各级各类奖励,均采取个人(集体)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通过校、院(系)组织测评、选举、评定、审核、批准的办法产生。申请者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绩能情况和本人的综合测评结果,参照《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奖励评定细则》,于每年9月初提出奖励申报申请,每名学生可同时申报两个奖项。“优秀毕业生”在每年3月申报。学生申报时需填写《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评奖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规定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15年9月1开始施行,此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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