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 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范文(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3 21:14:19 页码:9
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 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范文(八篇)
2023-01-13 21:14:19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_____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教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_________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_________宾馆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室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优先安排来校进行外事、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宾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学校承接的各种会议服务,在接待校长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时其住宿标准按当时对外的最低价再优惠10%收取(实际收费标准与上述规定的差价由学院签单),在确保以上任务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甲方监督学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六条 乙方年承包费为50万元人民币,五年总承包费为250万元人民币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费50万元人民币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承包数的构成为现金、银行转帐及学院签单方式。关于学院内部签单结帐事宜:甲方内部各种签单结帐以院办签单为准。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装璜时间八十天,期间免交承包费,其余费用全部自理。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四、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二、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三、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_________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当学院需宏观调整房屋使用用途时有权提前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宾馆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如乙方经营需要,对宾馆进行改造更新,及宾馆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甲方认可。对零星购买,以不影响乙方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审批程序的原则,可由甲方事后确认。院审计室每年度对宾馆的装修改造和固定资产投入进行一次审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按实际造成损失的2倍给予处罚)。

四、乙方若以_________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负责宾馆的装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以乙方所报甲方审批同意的维修改造方案为准,且乙方在五年内投入装修改造及购置设备费不得低于 110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结果为准,五年投入的改造资金少于110万元人民币需以现金方式补齐,如乙方超额完成上缴数,超额部分可以冲抵。负责甲方移交资产的保管维护工作,杜绝资

产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三、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兑现对职工培训费用的承诺,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四、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价执行)等费用。

五、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物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校园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设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单方面或遇学校重大决策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交纳违约金50万元。

第十六条 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装修改造费用较高,第一年缓交上缴费用,其50万元上缴费用在以后两年补齐,即第二年上缴70万元,第三年上缴80万元,后两年每年上缴50万元。按以上标准,如果乙方当年完不成上交学院承包金额的80%或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六章 争议解决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第十七条 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双方各执5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关于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旅馆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保障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旅客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合法经营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馆、公寓式酒店、客栈、招待所、洗浴场所、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

第三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所占农村集体土地时,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旅游、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 旅馆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保障安全、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六条 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旅馆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自律规范,指导和规范旅馆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厂(库)的间距符合国家规定;

(二)利用地下空间开办的旅馆,通风、照明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有两个以上宽敞、通畅的出入口。

第八条 开办旅馆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三)已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监控设备设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材料;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还要提供已安装由公安部颁发销售许可证的安全管理系统的相关材料;

(四)经营场所(地)的权属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

(五)旅馆方位图及标明内部房间号、服务台、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平面图;

(六)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七)旅馆治安保卫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登记验证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九条 建设乡村酒店、农家乐等旅馆,建筑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客房数在 20间以上 50间以下或床位数在30张以上 100张以下的,其工程建设、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应当参照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取得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前款规模以下的该类旅馆,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取得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第十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许可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旅馆经营场所迁移的,应当在15日内重新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旅馆歇业的,应当在15日内向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备案。

旅馆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应当在15日内到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停业的,应当在15日内到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 治安管理

第十二条 旅馆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是旅馆的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

第十三条 旅馆应当建立健全验证登记、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情况报告等各项治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旅馆接待住宿,应当逐一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如实登记旅客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身份信息以及入住、退房时间,并实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接待外国人、港澳居民、中国台湾居民或华侨住宿,应当查验旅客的护照、签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境外人员入境的相关规定登记住宿信息并传报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应当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 旅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并保障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 旅馆应当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客房区全天有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值守。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求开启房门,应当核对住宿人员身份。

第十八条 旅馆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一)旅客使用过期、伪造、涂改的身份证件;

(二)旅客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

(三)旅客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

(四)旅馆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发生前款第(二)、(四)项情形,旅馆安全保卫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予以制止。

第二十条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或者其他服务;

(二)利用旅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四)除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的外,泄露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和技术防范监控资料。

第二十一条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评定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和星级乡村酒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旅馆治安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 旅客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配合旅馆登记相关信息;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

(三)不得将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带入旅馆;

(四)不得实施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对旅馆治安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旅馆治安管理信息档案;

(二)监督、指导旅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旅馆对前台登记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等开展安全业务培训;

(四)及时查处侵犯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旅馆业经营场所进行治安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治安隐患的,应当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工作中知悉的旅馆旅客信息和图像

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不得侵犯旅馆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向旅馆、旅客收取费用或增加其他义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以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第二十八条 旅馆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对经营单位处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如实将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三)未建立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等制度的。

旅馆未配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按照《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处罚。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住宿人员信息,或者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视情况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按本办法规定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三

旅店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客住宿时必须登记,登记时须认真查验居民身份证,并按住宿登记表要求项目如实填写。

二、旅客住宿登记表按月装订,定期报送辖区派出所备存。

三、店内必须设置行李物品寄存室、保险柜,并在登记时提醒客人寄存贵重物品(现金、手机),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设法归还。

四、店内必须设立门卫,对进出旅店的人员要查验证件,如有会客人员,时间应在晚上12点之前。

五、实行24小时值班,每二十四小时必须定时不定时查房,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并随时提醒旅客出门时锁好房门。

六、对店内服务人员严格要求,不得随便乱查旅客物品,除打扫卫生以外,不得的私自进旅客房间。

七、接待境外旅客,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对夜间离店旅客,一般应查验车票、证件、防止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立即溜走。

九、严禁在宾馆、旅店业等公共场所卖淫嫖娼、赌博、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吸食毒品、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

十、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及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派出所,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十一、公安人员例行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经营者应全力配合,发现有不妥,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宾馆旅店业信息系统前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旅馆信息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行,根据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各宾馆、招待所严格遵照执行。

一、全市所有营业性旅馆均应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旅馆应配置联网微机,专用软件,单独入网,所有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登记应由旅馆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治安业务培训和计算机登记操作培训合格后方能到前台上机工作。

四、旅馆前台服务人员是系统运行情况的具体责任人,在接待旅客住宿时,必须认真查验旅馆有效证件,做到逐人验证,确保人证相符。

五、旅馆前台服务人员要将所有入住的旅客信息认真登记,并全部输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每天按要求的旅客信息及时传输至公安局信息中心,不得延误。

六、旅馆法人是旅馆前台联网运行情况的总负责人,应每日检查旅馆前台系统的登记输入和数据传送情况,坚决杜绝漏输、错输,不上报等情况发生。

七、旅馆应落实专人负责前台微机系统的维护,对系统出现的故障应立即予以修复,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专用软件问题不能修复的,向辖区公妄机关报告。

八、旅馆前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使用电脑,同时保证通信线路畅通,用电安全,禁止故意损坏设备,禁止删除登记的旅馆信息和程序旅客信息须保留30天备查,不得自行删除,旅馆前台服务人员禁止向系统输入非旅客信息,试验数据和可能导致系统中误报警,假报警的信息,禁止输入可能危害或者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信息。

九、对于未按以上管理制度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时,旅馆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旅馆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各项制度,教育员工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验证登记制度,对住宿舍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身份证件,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旅客入住,登记率达100%,坚决执行公安机关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其他证件一律不得登记入住。

三、信息系统前台管理制度

l、即时验证,录入系统5分钟之内上传。

2、对没有身份证件的客人到辖区派出所出具准许入住单。、

3、对装有系统的计算机要有专人操作,其他人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4、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到邻近旅馆准确无误上传信息。

5、当班前台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绝对不能对入住的旅客信息漏传、错传,如发现问题有前台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旅店业会客登记制度

一、旅店业前台接待和值班人员负责来访宾客接待,登记工作并建立来宾登记薄。

二、来访宾客须说明被访客人的姓名、房号,如有不符不得获准入内。

三、有来访宾客,前台接待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被访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登记执行。未经过被访客人的许可,一律不得让来访者进入楼层或进入客房你内等候。

四、来访客人需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详细登记来访时间、姓名、年龄、性别、来访单位和事由。

五、前台接待员必须认真核对访客填写的会客登记事项,核对无误后,指引访客进入会客楼层。

六、楼层服务员要随时关注来访客人的时间和动向,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旅店业保安人员,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

七、会客结束后,前台服务员应在会客登记单上详细标注访客离房时间,并留意访客所携带物品,防止酒店物品丢失。

八、来访宾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物品,管制刀具,违禁品及枪械等危险品进入。

九、访客不得利用会客名义提供有偿服务或进行违法活动,访客在会客期间有污染公共环境、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十、访客必须在24:00前离开客房,如需留宿,需到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十一、会客登记薄作为会客登记凭证及客人资料有前台接待员定期编号装订并保存两年被查。

关于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四

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及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 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 由__________派出所与_________________(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 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业必须实行实名一人一登记制度。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 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贵重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4、严禁旅客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 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5、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娼或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严禁传播淫秽 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6、旅馆内严禁赌博或提供赌博器具等其他条件。

7、旅馆内严禁吸毒、贩毒或为吸毒者提供便利等其他条件。

8、严禁旅客发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9、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10、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 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二、奖惩办法

1、旅馆业单位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责 、 任人及法定代表人予以从重处罚或停业整改, 构成犯罪的,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 月___日。

_____________派出所(盖章)

责任民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治安责任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五

第一章合营企业的组成

第二章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第三章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合营期限

第六章建造期间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董事会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

第十二章纳税

第十三章保险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企业的组成

1.1合营双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登记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国 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登记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国 籍:_________

(如合营者为多方,可按丙,_________方称)

1.2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企业的名称:_________

外文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1.3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的法人。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2.1饭店的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饭店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设:旅馆(其中豪华客房_________套,中档高级客房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套)、各类餐厅、商场、医疗室、健身房、舞厅、停车场、游泳池及娱乐场所各种服务设施。

2.2饭店还包括以下设施和装置:中央冷暖空调系统,电脑管理控制系统,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闭路电视和音响系统,锅炉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统,汽车队及建造和营业可能需要的其它设备。

2.3饭店造价标准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中档高级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豪华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其它设施每平方米造价_________元。(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章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合营各方商定的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3.2合营各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费_________元;

设备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3.3投资范围

饭店土建工程投资: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建筑费、设计费、水费、工程材料费。

装修、设备家俱等投资:包括物资的购置、包装运输、在建造期间的财产保险费。

开办费:包括员工培训、宣传广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开支。

筹建费:包括筹建资金、银行担保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双方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旅差费、办公费等。

福利设施费:包括职工住宅的征地、拆迁、建造及设备安装等。

不可预见费:经筹建处批准、用于饭店建设开办期间不可预见的开支。

流动资金用于开业周转金。

3.4合营各方在合营企业得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付款期限规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14.3条办理。

3.5注册资本的变动

3.5.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均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5.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合营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股份。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合营企业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合营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或亏损。

4.2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仅以企业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合营期限

5.1合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期限届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企业期限,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_________年为限。

5.3在合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将用_________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建设期间合营各方的责任

6.1合营各方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基本建设进度计划向饭店筹建处提供达到可进行施工的场地,即办理场地征用手续并负责迁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碍物。

(2)负责饭店界区以外的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协助办理饭店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报批手续。

(4)协助申请在中国境内采购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计划指标。

(5)组织合营企业的其它工程设计施工工作。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3.4的规定,及时将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港口。

(2)协助办理设计委托,审查设计方案等工作。

(3)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指派能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饭店筹建工作。

(6)培训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7)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董事会

7.1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的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后,如获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企业的章程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8.1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_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企业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设立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9.1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商定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劳动管理

10.1合营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方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设备、配件的采购

11.1合营企业为经营所需要的设备、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双方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应超出国际市场的公平价格。

选购前,合营各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必要时可以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纳 税

12.1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企业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保 险

13.1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企业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14.1合营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订)

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企业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的第一个月计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必须已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在事件影响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其它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6.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者由仲裁裁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2法院判决解除的合同。

18.3.3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需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签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见证人(签字):_________乙方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六

一、旅馆卫生管理制度总则

1、旅馆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旅馆卫生管理制度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倍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

(6)打开消毒电源,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关于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七

旅店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客住宿时必须登记,登记时须认真查验居民身份证,并按住宿登记表要求项目如实填写。

二、旅客住宿登记表按月装订,定期报送辖区派出所备存。

三、店内必须设置行李物品寄存室、保险柜,并在登记时提醒客人寄存贵重物品(现金、手机),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设法归还。

四、店内必须设立门卫,对进出旅店的人员要查验证件,如有会客人员,时间应在晚上12点之前。

五、实行24小时值班,每二十四小时必须定时不定时查房,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并随时提醒旅客出门时锁好房门。

六、对店内服务人员严格要求,不得随便乱查旅客物品,除打扫卫生以外,不得的私自进旅客房间。

七、接待境外旅客,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对夜间离店旅客,一般应查验车票、证件、防止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立即溜走。

九、严禁在宾馆、旅店业等公共场所卖淫嫖娼、赌博、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吸食毒品、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

十、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及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派出所,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十一、公安人员例行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经营者应全力配合,发现有不妥,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宾馆旅店业信息系统前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旅馆信息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行,根据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各宾馆、招待所严格遵照执行。

一、全市所有营业性旅馆均应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旅馆应配置联网微机,专用软件,单独入网,所有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登记应由旅馆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治安业务培训和计算机登记操作培训合格后方能到前台上机工作。

四、旅馆前台服务人员是系统运行情况的具体责任人,在接待旅客住宿时,必须认真查验旅馆有效证件,做到逐人验证,确保人证相符。

五、旅馆前台服务人员要将所有入住的旅客信息认真登记,并全部输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每天按要求的旅客信息及时传输至公安局信息中心,不得延误。

六、旅馆法人是旅馆前台联网运行情况的总负责人,应每日检查旅馆前台系统的登记输入和数据传送情况,坚决杜绝漏输、错输,不上报等情况发生。

七、旅馆应落实专人负责前台微机系统的维护,对系统出现的故障应立即予以修复,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专用软件问题不能修复的,向辖区公妄机关报告。

八、旅馆前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使用电脑,同时保证通信线路畅通,用电安全,禁止故意损坏设备,禁止删除登记的旅馆信息和程序旅客信息须保留30天备查,不得自行删除,旅馆前台服务人员禁止向系统输入非旅客信息,试验数据和可能导致系统中误报警,假报警的信息,禁止输入可能危害或者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信息。

九、对于未按以上管理制度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时,旅馆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旅馆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各项制度,教育员工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验证登记制度,对住宿舍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身份证件,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旅客入住,登记率达100%,坚决执行公安机关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其他证件一律不得登记入住。

三、信息系统前台管理制度

l、即时验证,录入系统5分钟之内上传。

2、对没有身份证件的客人到辖区派出所出具准许入住单。、

3、对装有系统的计算机要有专人操作,其他人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4、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到邻近旅馆准确无误上传信息。

5、当班前台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绝对不能对入住的旅客信息漏传、错传,如发现问题有前台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旅店业会客登记制度

一、旅店业前台接待和值班人员负责来访宾客接待,登记工作并建立来宾登记薄。

二、来访宾客须说明被访客人的姓名、房号,如有不符不得获准入内。

三、有来访宾客,前台接待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被访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登记执行。未经过被访客人的许可,一律不得让来访者进入楼层或进入客房你内等候。

四、来访客人需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详细登记来访时间、姓名、年龄、性别、来访单位和事由。

五、前台接待员必须认真核对访客填写的会客登记事项,核对无误后,指引访客进入会客楼层。

六、楼层服务员要随时关注来访客人的时间和动向,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旅店业保安人员,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

七、会客结束后,前台服务员应在会客登记单上详细标注访客离房时间,并留意访客所携带物品,防止酒店物品丢失。

八、来访宾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物品,管制刀具,违禁品及枪械等危险品进入。

九、访客不得利用会客名义提供有偿服务或进行违法活动,访客在会客期间有污染公共环境、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十、访客必须在24:00前离开客房,如需留宿,需到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十一、会客登记薄作为会客登记凭证及客人资料有前台接待员定期编号装订并保存两年被查。

关于旅馆变更申请书如何写八

第一条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

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

机关处理。

第九条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

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

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公布的《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