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划拨土申请书怎么写 划拨土地转出让申请书(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4 01:21:01 页码:11
划拨土申请书怎么写 划拨土地转出让申请书(八篇)
2023-01-14 01:21:01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划拨土申请书怎么写一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或:乙方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____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环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________)项解决:

(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划拨土申请书怎么写二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编码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或:

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________年后根据国家〔或_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银行_____分行,账户号___。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交付土地。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或:

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签署,甲方双方各执____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

乙方:______(章)

(自治区、____市)

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关于划拨土申请书怎么写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积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出让人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合法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视为放弃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村(居委会)同意,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 年 月 日

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注明边长(米))

|界

|址

|图

|粘

|贴

|线

比例尺1:

关于划拨土申请书怎么写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办理法律、标准和国度有关法则,两边经过议定友爱会商订立本公约,互助服从。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利用的国有土职位处所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畴如本公约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两边确认。

第三条本公约项下的地皮利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公约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赞成向甲方付出场地利用费,包括地皮开辟费和地皮利用费。或:乙方根据合股或互助企业公约,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向甲方付出场地利用费,包括地皮开辟费和地皮利用费。

第五条地皮开辟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须于本公约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扫数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付出了扫数地皮开辟费后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地皮挂号(或变动挂号)手续,公告(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地皮利用证》。

第六条地皮利用费为每一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应于每一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昔时的地皮利用费。

地皮利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度有关法则由甲方作响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全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地皮利用费。

乙方遵照有关法则可以享福减免优惠政策的,可遵照减免法则订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公约另有法则外,乙方应在本公约法则的付款期限内将公约要求付出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____银行____分行,账户号____.

第八条该地皮用于构筑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筹划要乞降法则用处利用地皮。

在本公约期限内,乙方确需变化地皮用处的,经甲方赞成后办理变动地皮用处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赞成负担该地皮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详细事件,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地皮。

乙方应妥帖保卫界桩,不得擅自变动,界桩蒙受破环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哀告从头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地皮利用年期限满或乙方提早停止策划时,本公约同时停止践诺。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地皮利用证,办理刊出挂号手续。乙方对该地皮内投资构筑的构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理,但时候不得超出____,过期由甲方无偿获得。

第十一条乙方根据本公约经过议定划拨方法获得的地皮利用权不得让渡、出租、典质。如需让渡、出租、典质,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皮利用权出让和让渡暂行条例》法则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互助者)不能按时付出地皮利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出6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地皮利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因为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延期占有地皮利用权,则本公约项下的地皮利用期限应响应推迟,乙方有权哀告补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地皮上连续两年不投资构筑,甲方有权收回地皮利用权,乙方已付地皮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公约订立、出力、解释、践诺及争议的办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卫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公约产生争议,由争议两边会商办理。会商不可的,按项办理:(1)提请_____机构_____;(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告状。

第十七条本公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见效。

第十八条本公约扫很多天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公约一式____份签订,甲乙两边各执____份。

第二十条本公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公约未尽事件,可由两边商定后作为公约附件。

本公约附件是公约的构成部分,与本公约具有划一的法律出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划拨土申请书怎么写五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邮政编码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邮政编码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日内,乙方必须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自__年__月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有关规定五年后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银行____分行,账户号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第九条 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签署,甲乙方双方各执____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关于划拨土申请书怎么写六

________破产清算组

_________土地管理局:

_________已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被_________人民法院以( )_____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

依法宣告_________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并指定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

经清算组清算查明,该破产企业尚有划拨土地____亩,地上房屋____间(写明房屋型号、数量等),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和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需要,特申请将该划拨地评估后,以评估值为拍卖起叫价连同房屋一同拍卖。

当否,请指示

(清算组印)

组长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划拨土申请书怎么写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xx-0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国土资源部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使用本项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决定书的规定。

本项土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登记后,受法律保护。

签发机关:

签发时间:年 月 日

摘 要

批准机关____;

批准文号____;

土地使用权人____;

建设项目名称____;

土地位置____;

地块编号____;

宗地号____;

土地四至:东____、南____、西____、北____(详见附图);

批准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____公顷);

其中公共用地____平方米(____公顷)。

一般规定

一、本决定书项下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者只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本项土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三、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原批准划拨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本决定书项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需转让、出租、抵押该土地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或者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使用者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土地使用者组建或改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合伙制企业涉及本项划拨土地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六、土地界址和界桩,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用地范围和宗地图界址点所标示坐标,指定专职机构实地勘测划定和埋设。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者支付。

七、土地使用者应妥善保护好该土地的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立即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八、政府根据需要,可要求划拨土地使用者承担部分公共道路或公共设施建设。

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划拨土地内进行检查,以确保土地用途和开发利用不违反本决定书的规定。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划拨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特别规定

一、本决定书项下的土地只限于作____用途,用于建设______项目(根据工程项目名称填写)。划拨土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性质________,建筑占地______平方米;

2.附属建筑物________;建筑占地______平方米;

3.建筑容积率____;

4.建筑密度____;

5.建筑限高____;

6.绿化比例____;

7.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批准规划文件或者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二、土地使用者应在划拨土地范围内一并建筑下列公共、公益工程,并在建成后交还政府:

1.____;

2.____;

3.____。

三、土地使用者应允许政府规划的下列工程在划拨土地范围内建造或者通过而无需作任何土地补偿:

1.____;

2.____;

3.____。

四、本决定书项下的建设项目应于__年__月之前开工建设,并于__年__月之前竣工;或者自开工之日起__天之内完成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取得费用)的__%,或完成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设计总面积__%的建筑工程量。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但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五、划拨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必须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和本决定书一般规定第三条和特别规定第一、二、三、四条的规定进行建设。土地使用者应在开工前____天内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一套工程设计图纸备查。

六、本项划拨土地使用权存续期内,土地使用者如对地上建(构)筑物进行改建或重建,需要改变本决定书所规定的土地利用条件的,必须向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调整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七、土地使用者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或者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包括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时,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八、土地使用者应当无条件保证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铺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从本项划拨土地范围内进出、通过。

涉及绿化、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紧急救险以及设计、施工等方面,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定。

九、土地使用者必须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好所划拨土地。土地使用者在本项划拨土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者他人遭受损失的,土地使用者应负责赔偿。

注:未尽事宜,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另行规定,作为本决定书的附件。

关于划拨土申请书怎么写八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产(或________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_____房产(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相应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_____平方米。[或: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产楼层__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起算。

第五条_________建筑物(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_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____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

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或:乙方出租_____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____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_________房产后____日内,以抵押所获贷款抵交完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更换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_。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的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___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交还土地使用证。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让金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