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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认购申请书通用(模板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17:32:11 页码:9
股票认购申请书通用(模板8篇)
2023-11-18 17:32:11    小编:ZTFB

充分认识到写好总结需要良好的组织和分析能力,要将杂乱的信息整理成有条理的文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总结有所帮助。

股票认购申请书通用篇一

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其中:甲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丙方与丁方合称“受让方”。鉴于: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一家根据_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_宾馆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号是: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与乙方共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转让方、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事宜形成共识,并达成本意向书如下:

一、__的所有权。

转让方确认,项目公司正在建设和合法拥有位于__电站,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__mw(以下简称“项目”)。

二、转让方式及价款。

1、各方初步同意,项目总造价及转让方取得的股权转让溢价款项之和为万元(即。

万元的转让款,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__万转让款。即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转让款__万元。此款由丙、丁方按拟所受让的股权比例支付。最终交易价格待受让方结束尽职调查后由双方根据各项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

2、各方同意,由受让方共同收购项目公司中全部股份,初步拟定丙方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丁方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3、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时,应由受让方先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转让方保留__%的股权作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证;转让方所保留的__%的股权转让款,转让方以质保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待项目建成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手续后,受让方再行收回剩余__%的项目公司股权。

4、股权转让后,仍由转让方代持股权。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仍为项目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印章交由实际控股方管理。

5、转让方负责在转让过程中与有关政府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建设管理。

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其它法律文的主体及修改的关条款。该等合同附件应与正式的项目转让协议同时签署。

2、转让方同意,在项目建设期间,受让方有权委派相关管理人员或委托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工程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管理,转让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总承包方应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保证按期完成建设项目。每推迟一天由总承包方承担。

元违约金。

四、增资、中小企业融资。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后,如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公司追加资本金或需要各方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则各方应当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增资或进行中小企业融资。

五、受让方将在本意向书签署。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首批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甲方同意在收到该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后准备受让方和/或其所委托的专业顾问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接待和配合受让方尽职调查小组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六、非外资控股及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

受让方同意在__年前将保持项目公司为国家关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有关规定下的中资或中资控股公司;同时转让方同意,__年起项目公司可变更为外资控股的公司。

受让方同意放弃__年的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转让方用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所进行的中小企业融资由转让方享有和支配。

七、其他。

1、各方同意全力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工作。在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以后,各方应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框架协议,并根据框架协议的内容开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谈判和文件草拟与签署。

2、各方同意,在转让方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转让方__万元转让款的前提下,在本意向书生效后[__]日内,不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意向书之内容进行接触与谈判,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意向书内容有关的协议或给予其相关的承诺。

3、各方确认并同意,在本意向书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不论以何种媒介表现)(以下合称“保密信息”)应为保密信息。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本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各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书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

4、本意向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项目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意向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5、由本意向书引起或与本意向书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分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6、本意向书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7、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正式的转让合同中约定。

8、本意向书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此,各方已促使其授权代表于本意向书文首之日签署本意向书,以昭信守。

甲方:_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_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丁方:__有限公司(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股票认购申请书通用篇二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企业为办理本次股权转让见证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需真实、合法,复印文本应与原件一致,企业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

公司名称(签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

办理见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如转让方、受让方是境内自然人且不能到场签字,拟委托他人来办理签字的,需提交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等。

3、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含港、澳、台等地区),应提供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文书并经我驻外使馆认证文件。境外法人认证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该企业商业登记注册资料、董事会决议、董事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

办理见证业务的工作流程。

1、双方当事人备齐办理见证所需要的材料后,填写企业股权转让见证申请书,由本所见证部门的专职见证人员负责审核,并在一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对符合见证条件的,及时做出受理决定,当事人缴纳见证费。

3、当事人缴纳见证费用后到见证部门办理见证手续,见证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两个工作日)为当事人出具《股权转让见证书》。

股票认购申请书通用篇三

一、对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政策变化及产权交易所法律定位的评析(千金难买牛回头我不需再犹豫)。

《_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这是国有股权可以转让及公司控制权市场可以形成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据。根据不同时期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以及国有股权转让及公司控制权市场形成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不同,法规政策时紧时松,最新的变化是越来越宽松。

重要的国有股权转让法规政策有以下几个。1997年3月24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原国资局和国家体改委发布,国资企发[1997]62号),对国有股股东转让国有股权做出了具体规定。如:向境内、外法人和自然人转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转让股份的价格必须依据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实际投资价值(投资回报率)、近期市场价格以及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来确定,但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等。(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2000年5月19日,《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发布,财管字[2000]200号),这是财政部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后出台的关于国有股权的最为严格的规定,也是目前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的最直接依据之一。该《通知》对省级财政与中央财政部门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详细划分,规定:地方股东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一般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_有关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由财政部审核批准。对于发行外资股(b股、h股等),国有股变现筹资,以及地方股东单位的国家股权或发起人国有法人股权转让、划转、质押担保等变动(或者或有变动)的有关国有股权管理事宜,则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最严厉的时候,如2000年8月,财政部以口头形式命令地方暂停国有股权向非国有股东转让的审批工作。

 2002年9月28日,证监会发布,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02年11月4日,经_批准,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并加以规范管理。

 2003年5月27日,__发布了第378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在该条例的第二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这一规定把_报告中“国家所有,_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更加具体化和可操作化,实际上变为:国家统一管理、分级产权,让地方政府和地方_有转让国有股权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_主任李荣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_目前正在抓紧制定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渐实现从条例到法律的转变。李荣融并且肯定时间不会太久就可以做到国有股权受让主体可以是个人,但要规范地到个人。

新的_成立后首次批复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批文已经发布。2003年6月11日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st明珠,证券代码:600873)董事会发布了_对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告。受让国有股权并获得控制权的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11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的公司。显然是民营企业重组收购st上市公司借以买壳上市。尽管从时间上来判断,这不可能是_设立后新接新批的国有股转让事项,肯定是从原财政部移交来的国有股转让审批事项,但转交后很快得到正式批复,其意义不言自明。目前,负责国有股权转让批准事项的__职能机构和人员已经到位,国有股权转让工作可望正常启动。

从这些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政策变化的过程,可以看出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政策环境越来越宽松,其转让速率有加快的趋势,呼唤国有股权转让交易平台的依法诞生。

目前,很多人都认为,我国产权交易所担当国有股权转让平台的法律政策是空缺的。全国性的《产权交易法》至今未出台。现在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可以说都是“私生子”,必须要靠法律正名。产权市场主要的障碍是无法可依。产权市场虽有20年的历史,但还只有地方政府的规章,没有全国统一的法规,造成产权市场定位模糊、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产交所只作实物交易,有的只作股权交易,有的只起到履行程序的一个象征性环节,市场功能并未真正发挥。

事实上,我们还是可以间接性地为产权交易所担当国有股权转让寻找到法律政策依据的。如《公司法》第144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这里的证券交易场所不一定理解为证券交易所才是进行股份交易的唯一场所。证券交易场所应该是指包括证券交易所的依法设立的多层级资本市场交易平台,当然包括产权交易所。在结合后来的《证券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就更清楚了。《证券法》地32条规定:“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因此,把两个母法相关条款结合起来,可以理解为:上市公司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依法设立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主要是产权交易所进行。

综上所述,无论从国家的大政方针还是部门的政策法规,都为国有股转让大开政策绿灯。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新的_职能部门的到位和国有股权转让审批工作的正常展开,国有股权转让必将加速,产权交易所在其中的重要角色和作用必将大大加强。

二、国有股权转让新形势使产权交易所发展空间巨大。

在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对好的国有企业具有惜售心理,原因在于一方面出售收入不归地方政府所有,另一方面这些好的国有企业也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具有空前出售国有企业的积极性,原因在于一方面出售收入较大层面上归地方政府支配,另一方面“好日子自己这一届政府先过”,至于下届政府还有无国有资产出售了则不关这一届地方政府领导的事,由此提出了所谓国有企业出售的“靓女先嫁论”、“棒冰论”、“烂苹果论”等。在这种形势下,招商引资和出售国有企业成为各级政府工作中的头等大事。在这种新形势下,必将大大促进国有股权转让及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形成。

据财政部会计决算统计,截止2002年底,中国国有资产总量共计亿元,比上年增加亿元,增长%。在全部国有资产总量中,经营性资产亿元(占65%),非经营性资产亿元(占35%);中央占用国有资产为亿元(占%),地方占用国有资产为61705亿元(占%)。面对全世界只有我国独有的10多万亿存量的国有资产出售市场,这从总体上国有股权转让及公司控制权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_以后各级政府纷纷施行的“国资从竞争性行业退出”的改革措施,事实上其目的也正是为了把精力和资本集中到少数国有大型企业身上。

目前,新的_挂牌运行后,很快明确归自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为196家,随着把中央该管的金融、保险等领域的扩大,最终由_所管的企业还会有所增加。2003年2月初,西安国企改制计划被披露,这一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将“通过挂牌的形式出售近500亿元(亿)工业资产,两年内,西安市属工业国有资本将从竞争性行业中全部退出,只保留少量国有资本,而无一家纯粹的国有企业。”同时向社会推出了第一批60家优质企业。目前西安国有工业资产共亿元,其中中央直属企业亿元,省属亿元,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净资产约亿元。在退出方式上,西安市拟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部分产权,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出让。

在西部的另一城市———重庆,总额高达1000亿元的国资也正在等待着买主。重庆产权交易所获得授权对1000亿元国资进行交易,因此重庆将配套出台《重庆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办法》出台。”根据正在起草中的《办法》,重庆市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的产权交易必须进入重庆市产权交易所交易,从2003年起5年内,1000亿元国资将全部变现。

股票认购申请书通用篇四

原告:夏永麟,男,1952年1月9日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

被告: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无锡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肖健伟,该营业部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蔡晓明、张中,江苏省无锡梁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介绍。

原告夏永麟因与被告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无锡营业部(以下简称无锡营业部)发生确认股票认购权纠纷,向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证券公司的配号交割单是不可更改的合同。被告否认原告中签,不按给原告的配号单交割股票,剥夺了原告的股票认购权,给原告造成了损失。请求法院确认原告有1000股五粮液新股的认购权,并判令被告按申购款的5%即10339元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失。

被告辩称:原告申购新股的真实起始配号是000001499909,该号码及其后的13个号码并未中签。原告所说的`配号交割单,仅起通知单的作用,并非与客户成交的法律凭证。被告虽然因工作失误错误传达了配号,但是与原告没有中签之间无因果关系,也没有给原告造成任何损失。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驳回。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无锡营业部是证券交易所的代理商。193月13日,原告夏永麟委托无锡营业部办理深交所股票的交易手续。1998年3月,深交所上岗发行五粮液新股,每股发行价格14.77元。3月27日,夏永麟在无锡营业部交款206780元,申购五粮液新股1.4万股。3月31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计算机主机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自动编一个发行配号的方式进行连续编号后,将发行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同时,无锡营业部接到该记录后向夏永麟出具了配号交割凭单。凭单载明,夏永麟的14个发行配号的起始号为00141131.4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公布了五粮液股票发行配号摇号抽签结果,其中凡发行配号的尾数是136的为一组中签号码,凭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00股。夏永麟经核对后,确认自己有一张发行配号业已中签,但当日期帐户上并未交割到1000股五粮液股票,且其交纳的206780元购股票款也全部返还到帐户上。夏永麟多次与无锡营业部交涉,均未达到目的,遂提起诉讼。

另查明:1998年3月23日,深交所曾向各网点单位发出关于股票和基金上网发行配号字段修改的通知。称:从“基金开元”的发行日起,深交所将以前配号内容存放在成交记录的“成交时间”(fcjsj)字段中的作法,改为回报数据记录中的发行配号和中签号内容放在成交记录中“对方序号”(fdfxh)字段的后12位内,请务必在本月24日修改好与此相关的程序。被告无锡营业部接此通知后,未及时修改相关程序,导致计算机系统的配号读取程序仍将放在“成交号码”(fcjhm)字段中的数据内容00141131作为发行配号读取打印出来。而在原告夏永麟成交记录的库文件中,“对方序号”字段的内容为000001499909.无锡营业部发现错误后,曾于1998年4月1日在大厅内重新张贴了发行配号。根据深交所语音信箱查询服务系统查询得知,申购五粮液的发行配号000001499909及其后的13个配号,均未中签。

上述事实,有交割凭单通知联、五粮液股票发行公告、深交所修改配号字段通知、夏永麟申购成交记录库文件、股民证明、深交所语音信箱查询传真件等证据证实。

审判结果。

[1][2]。

股票认购申请书通用篇五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当规范、清晰、整洁,并用a4纸张提交有关文件。

3、申请人应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电脑打印有关申请内容。

4、企业为办理本次股权转让见证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确保复印文本与原件相一致。企业及申请人对因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同意上述内容的请于下方签章。

企业名称(签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19楼(益田路和福华路交汇处)电话:

1见证业务材料目录。

说明:请标的企业申请人用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电脑打印有关申请内容。

以下由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填写:

股票认购申请书通用篇六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好!

本人于20xx年10月22日与贵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为058,所购房号为b栋12层06号。该合同第八条明确规定:交房期限为20xx年12月31日前,但贵司未能按期交房。

依据合同第九条规定,贵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到目前为止,距该商品房的合同约定交房期限已超过半年,依照合同规定,本人要求解除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请贵司依照合同尽快办理相关事宜。

本申明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人:

日期:

股票认购申请书通用篇七

被告:某证券公司?

[办案要点]?本案事实清楚,办理此案的关键问题有二:?

1.证券公司是否越权代理?在证券委托交易中,投资者为委托人,证券商为受托人,双方之间形成委托代理的民事法律关系。证券商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就应当按照投资者的授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代理事务,尊重委托人的指导和监督,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投资者必须明确具体地填写委托单,下达买卖证券的指令,而且必须持有足额的资金或证券,交纳一定费用。如果投资者填写委托单的金额超出其资金总额,证券商有权拒绝接受委托。如果证券商因疏忽接受了委托,就有义务用自己的资金为投资者垫付,而且,证券商有权再向投资者收回全部垫款。投资者与客户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受《民法通则》调整,该法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2]。

股票认购申请书通用篇八

***市******区外经贸局:

我公司成立于****年,地址位于********,由**国**公司与**国**公司出资建设。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其中投资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投资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经营范围:******。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投资方*****决定,将其持有公司****额度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转让给*******。转股后,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其中投资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投资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转股后,公司成立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投资方***委派人,投资方***委派人,董事长人,由投资方***委派。

转股后,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原投资方*****退出公司的经营。(如果:转股变内资的情况)。当否,请批示。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处手签)。

2015年*月**日。

(落款为申报当日日期,此处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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