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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公司科研立项报告范文通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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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公司科研立项报告范文通用(八篇)
2023-01-14 03:15:34    小编:ZTFB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供热公司科研立项报告范文通用一

创新改造模式,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亿平方米改造任务,实现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

(一)逐级分解国务院确定的改造任务,落实具体项目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国家分解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并将分解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2、各地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具体改造项目,确定项目时应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按照《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筑能耗数据1采集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既有建筑信息和能耗信息进行调查,优先将节能潜力大的项目确定为改造对象。

(2)采取入户调查、问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居民、产权单位、供热单位等对实施改造及投资改造的意见,优先将各方主体改造意愿统一、改造资金落实的建筑确定为改造对象。

(3)应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4)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的建筑,不宜开展建筑节能改造,或者对此类建筑同步开展安全和节能改造。

(5)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应力求与城市旧城区改造、建筑物修缮、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等相结合进行。属于城市拆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

(二)确定城市改造实施方案

1、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制定落实本地区改造任务的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2、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在所辖市(区、县)制订的实施方案基础上,填写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组织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1、灵活选择融资模式

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产权单位、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等各方面力量,通过企业自筹、受益居民投入、财政支持等方式筹措资金,进行热源及管网热平衡、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薄弱环节等方面的改造。总结国内外实施改造的经验,改造的投资主体和回报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类:

(1)供热企业改造模式。供热企业投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通过降低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成本,收取新增用户的入网费和采暖费实现投资回报。

(2)节能服务公司改造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改造,可从与供热企业协议的热费价差及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作为收益回报。

(3)单一产权主体改造模式。产权单位投资改造,可通过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实现回报。

(4)居民自发改造模式。居民个人参与投资改造,可通过实施热计量收费降低热费支出获得收益,同时可改善居住环境。

(5)国际合作项目改造模式。改造主体通过申请国际政府间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等,获得改造资金。

(6)组合改造模式。以上几种模式的不同组合,例如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居民在政府支持和协调下共同实施节能改造,供热企业负责一次管网的改造投资,能源服务公司负责室内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的投资,居民负责门窗等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投资。

2、实施节能改造

各地应参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另发)制定改造技术方案,并经必要的技术论证,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建筑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应优先实行热源计量和楼栋计量。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应以温度调控和热计量为手段、实现建筑节能为目的`,不应仅局限于热量收费。改造应采用合理可行、投资经济、简单易行的技术方案。特别注意应根据既有室内采暖系统现状选择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改造应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既要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改造的供热采暖系统,必须明确一处供热企业和终端用户之间的热费决算位置,并在该位置上安装热量表。

(2)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热源的节能改造方案应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可行。锅炉、热力站所采用的调节手段应与改

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相适应。锅炉房、热力站应对燃料消耗量、供热量、补水量、耗电量进行计量,动力用电、水泵用电、照明用电宜分别计量。燃气锅炉改造时应优先考虑设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前,应对管道及其保温质量进行检查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阀门及部件。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当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达不到要求时,应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可根据建筑所处的气候区、结构体系、围护结构构造类型的不同有所侧重。改造前应首先对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保温材料的厚度,以及相关的构造措施和节点做法等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应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对环境影响小、安装工艺便捷的围护结构改造技术。应首先考虑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提高门窗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鼓励业主以参与投资的方式更换原有品质差的门窗。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抗震、结构安全、防火和主要使用功能。

4、开展全过程监管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对改造的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对实施主体结构节能改造的项目,应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优化选择施

工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部分必须满足现行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当地建设主管应对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四)加强节能改造考核

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委托能效测评机构对所辖地区改造项目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汇总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委托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节能改造项目实际节能量和供热计量实施情况进行抽样复评,对达不到预期节能目标的项目,分析原因,限期由责任方完成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不给予该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奖励。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 957号)文件要求,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将以改造工作量和节能效果为基本依据。

(一)关于改造工作量的核定。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三项,对应的权重系数分别为60%、30%、10%。其中: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外墙、门窗、屋面、地面及楼梯间等。改造后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门窗气密性应满足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地方标准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应满足地方标准要求)。

2、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计量改造,在楼前加装热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系统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及温度调控改造方式。改造后应具备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条件,达到用户可以自行调节室内温度的目的。

3、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此项改造为适应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对热源及管网热力、水力工况造成的影响而进行,其改造工作量按对应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进行折算。

(二)关于节能效果的核定。节能效果根据实施改造后的节能量确定。

1、改造前建筑采暖能耗基线的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前实施改造的项目,其能耗基线可依据同类型、同种供热形式的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之后实施改造的项目,应在采暖季开始之前,在其对应的热源、热力站、改造建筑及小7区内其他非改造建筑楼前安装热计量装置,通过计量确定改造对象在改造前与改造后的采暖耗能。

2、在保证相同室内温度的前提下,以热源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源端的节能效果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15%的,节能效果系数为;以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力站节能量高于4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日前将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的工作任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5日前,将所辖各市(区、县)第一批和第二批启动的改造项目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于20xx年6月30日之前,制定完成改造实施方案,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采暖期开始前完成第一批改造项目,完成第二批项目供热计量装置安装。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地应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研究、协调、部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可委托当地墙改节能办、供热办等机构负责。

(二)经济激励机制。中央财政已设立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对实施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各地财政应按照国发[20xx]15号文件规定,对该项工作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研究针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经济政策,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各地应依托当地技术能力强的大专院校、建筑科研机构等,为节能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完善适应本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实施指南等。

(四)考核评价

1、国家层面考核。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将纳入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考核范围,重点审定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示。财政部将检查各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对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2、省级层面考核。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领导责任考核机制,将节能改造目标及任务落实到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工作绩效考核中。应对所辖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市级财政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3、城市层面考核。各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考核改造项目工作量、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要定期公布各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

供热公司科研立项报告范文通用二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城市供热条例》、《二连浩特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二连浩特市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燃煤紧缺,储煤无法达到7日耗煤量,或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或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期供热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大供热事故。

2.1成立市供热事故应急抢险应急指挥部(一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负责供热事故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委、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气象局、水务局、电业局、二连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锡林浩特二连浩特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锡林浩特二连浩特市分公司。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对供热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和协调,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指挥和决策。

市经委:负责帮助瑞元实业有限公司协调电煤供应,保障热源供煤稳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为我市供热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煤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保障经营稳定。

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和保障供热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3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机构(附组织结构图)

总指挥:

马祯俐

联系电话:182xxxxx8882

副总指挥:柴小多

联系电话:1394xxxxx885

(1)专家组

职责: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主要责任部门:

总工办负责人:李小平

联系电话:1874xxxx

(2)综合组

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生产经营部负责人:李文化

联系电话:

136xxxx

(3)抢险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主要责任部门:

管网中心负责人:王铁柱

联系电话:

15xxxxxxx

(4)技术组

职责: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技术组负责人:李剑英、

赵子燕

联系电话:158xxxx2369

1514xxxxx20

(5)材料供应组

职责: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后勤部负责人:王有

联系电话:138x3947xxx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主要责任部门:

行政部负责人:秦亚圣

联系电话:139xxxx994

(7)工程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施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工程部负责人:付强

联系电话:1360xxxxx32

(8)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围挡防护及事故现场人员设备总体安全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安环部负责人:刘景明

联系电话:1394xxxxx58

(9)接待宣传组

职责:负责接待供热用户的上访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客服企划部负责人:高亚君

联系电话:150xxxxx08

3.1企业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通过经常性的生产运行状况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3.2企业每年都要制度详细的夏季抢修计划和检修规程,做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做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到100%。

3.3企业要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关键设备,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配备备用水池,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进行试水、试压工作。运转设备冷态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5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表等仪器和设备对系统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检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3.6冬季供热期间企业要加强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查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查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3.7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企业要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阀门。

3.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进行,企业要由计划的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发生。

4.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7538188;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7539977),提出救援申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2指挥与协调

4.2.1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全力配合抢险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抢险队伍要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信息沟通,按照应急抢险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固定时间分两次或三次向应急指挥部书面报告抢险救援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4.2.2抢险队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的现场。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质、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用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后统一补偿。

4.3抢险措施

4.3.1当企业出现燃煤紧缺,储煤无法到达7耗煤量,或因煤质差致使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时,采取以下措施:

(1)由企业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配专人到有关企业协调调拨和优质燃煤采购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本预案启动后,由市建设局协调其他热源、供热单位,紧急向事故单位调拨优质燃煤;由市经委派专人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电煤调拨;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兄弟城市及周边煤源企业,落实优质燃煤。

(3)在应急燃煤调拨过程中,由市经委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铁路运煤的畅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队为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公路运煤畅通。

4.3.2热源或供热单位的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自身救助无法解决时,由市供热燃气办组织应急队伍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修。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处理方法: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办法进行处理,以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更换套筒补偿器。

(2)阀门泄露事故处理方法:运行中的阀门泄露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露比垫片处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露后,可视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露可采用注胶的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露事故处理方法:对管线的泄露,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节等办法进行处理;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缝,以免泄露扩大;泄露点采用上述方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管道。在以上三种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个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

(4)锅炉发生故障时处理方法:我公司每个热源站至少有两台锅炉,尖寒期两台炉运行,为了保证供热的连续,应立即关闭事故锅炉进出口主阀,使其退出运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热事故,在抢险过程中,由指挥部下设的抢险组,技术组和专家组共同研究确定抢险方案的设施。

4.4注意事项、

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高、技术性强的工作,要由严谨的科学态度,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抢险操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易过多,并由1-2名专门监护人员。

4.5检修通报制度

4.5.1各热源单位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应设备检修停热时,应提前24小时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生产部调度中心。

4.5.2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24小时将停电原因和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生产调度调度中心。

4.6新闻发布

紧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热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点供热事故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供热事故信息。

4.7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1责任追究

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据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5.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组织实施。各部门也要制定本级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5.3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新问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是2年修订一次。

5.4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供热公司科研立项报告范文通用三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冬季供暖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首都社会稳定的大局,根据北京市供热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区供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为加强我区冬季供热工作的领导,成立房山区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刘顺林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张英区市政管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市政管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建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房山公安分局、区燃气中心、区煤炭供应公司。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信息组、物资组、抢修组、信访组(设在区市政管委)。

办公室主任:郭安(区市政管委副主任);宣传组:李学文、孙袁媛;信息组:韩国宇、张春彦;物资组:房山供暖所值班室3人;抢修组:韩国宇、李春来等17人;信访组:韩国宇。

(二)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市政管委:负责重大供热事故紧急处置中的统一协调、指挥和情况汇总、通报;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区政府应急供热资金(以下简称应急供热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供热资金和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

区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国有企业单位与供热单位的欠费纠纷;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区政府应急供热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

区发改委、区煤炭供应公司、区燃气中心:负责协调解决煤炭、燃气等影响供热运行的能源紧缺问题。

区建委: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设开发出现的供、用纠纷,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供热或代收代缴热费的矛盾。

区环保局:负责协调解决煤改气中遇到的问题。

房山公安分局:负责协调解决发生重要、重大供热事件和事故时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解决区属以外道路供热管线占道施工和煤炭运输问题。

区质监局:负责供热锅炉安全鉴定和煤炭质量检测工作。

(一)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

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

1.一般事件:

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

(1)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

(2)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的。

3.重大事件:

(1)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达到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

(2)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

(三)紧急事故。

1.一般事故:

因设备事故停热,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

因设备事故停热,12?24小时(含24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

(1)因设备事故停热,24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四)其它紧急情况。

1.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2.供热用气出现的紧急情况。

(一)紧急事件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热单位立即通知区供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供热办)。

(2)区供热办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置后,将处置情况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

市市政管委供热办(以下简称市供热办),并密切跟踪,关注处理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热单位立即通知区供热办;

(2)区供热办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启动联动协调机制。同时,报告区政府和市供热办,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理后,将处置情况书面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供热办,并密切跟踪,关注处理情况。

(4)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按程序准备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做好对供热企业进行紧急救助的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区供热办;

(2)区供热办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市供热办和区政府,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对供热企业进行紧急救助;经分析,认为除欠费原因外,供热企业存在严重管理问题,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供热单位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事件处置后,由区市政管委将处置情况和是否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建议,书面报告市供热办。

(5)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企业,由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一般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应立即向区供热办报告。

(2)供热企业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热,同时做好影响区域内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恢复供热后,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区供热办要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必要时到现场,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供热办报告。

2.重要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认为12-24小时内(含12小时)不能恢复供暖的,要立即向区供热办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及影响程度,并立即组织进行抢修。同时,做好社会宣传解释工作。

(2)区供热办立即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报告,根据事故影响的规模、程度、时间,决定是否向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报告。

(3)区供热办和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要立即到事故现场,指挥和协调抢修工作,必要时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市市政管委和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报告。

(4)恢复供热后,供热企业、供热主管部门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重大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认为不能供暖或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的,应立即向区供热办报告并说明情况。

(2)区供热办立即向区市政管委主要领导报告,根据事故影响的规模、程度、时间,决定是否向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市供热办报告。

(3)由区市政管委主要领导带队,市供热办、区有关部门参加,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助供热单位指挥抢修,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必要时通报相关部门,配合抢修工作,区市政管委主任和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到现场指挥。同时,市供热办向市市政管委主任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

(4)事故处置后,区市政管委立即报告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同时,市供热办报告市市政管委主任,并报市政府办公厅;恢复供热后,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1.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

供热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由区市政管委及时通报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组织协调煤炭的调运工作。

2.供热用气短缺的紧急处置。

燃气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用气情况,一旦出现燃气紧张的情况,由区市政管委及时通报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组织协调做好燃气的调配工作。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事件和重要应急事故事件可启动区级联动协调机制,必要时可启动市级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事件可启动市级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应机制。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反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区供热办要与市供热办、各专业供热单位及重点热源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全面掌握市、区供热动态,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随时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热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热的一种能力。各供热单位、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针对二次管网以后自管户,遇有紧急事故,其相应供热单位应作为第一抢险援助队伍承担协助自管户进行紧急抢险的工作;对事故涉及面广,自救能力不足时,可由负责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提出,申请专门抢险队伍予以紧急抢险救助。

成立以区市政管委供暖所(以下简称区供暖所)为主的专门抢修队伍作为房山区抢修抢险主要力量,随时解决供热紧急事故。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热单位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热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供热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市、区供热单位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记录、统计等工作。各供热单位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热期间,供热企业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企业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区供暖所作为区供热代管单位。

具体接管程序和措施由区市政管委会同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部门研究决定。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各供热单位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供热设施备品备件;承担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的供暖单位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区供暖所和区煤炭供应公司为主要应急物资保障单位。

(八)供热应急资金。供热保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应建立供热应急资金,保障我区居民冬季采暖,缓解供、用热双方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主要用于对困难供热单位实行救助,解决供热单位资金不足,不能保障正常供热,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特别是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困难企业职工、拆迁户、低保户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等居住相对集中地区,热费收缴矛盾突出的问题;其次用于启动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和应急物资的购置等方面。

供热公司科研立项报告范文通用四

大家好!春回大地、万象更新。我们告别了成绩斐然的20xx年,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xx年。首先,我向全体职工在20xx—20xx年度采暖期付出的辛勤耕耘和无私奉献致以深深的谢意。

一年来,公司在县委、县政府及城建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勤奋工作,依托供热,奉献供热,以不懈的努力和务实的作风,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

本季实现供热面积xxxx万平方米,取暖费收入xxxx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xxxx万元,收费率达100%。

1、新区工程顺利竣工20xx年是北部新区划归集中供热之年。这一年,公司肩负着常规“三修”和新区拓展两项重任,面对困难与挑战,公司迎难而上,精心规划,高效施工,新建换热站xx座,铺设管网xxxx米。历时xx天,新增供热能力xx万平方米。新区工程的全面竣工,不仅为新区冬季供热提供了保障,也为县区的“北扩”步伐打下了基础。

2、供热准备细致到位。上一采暖期结束后,公司开始研究部署20xx年采暖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三修”实施方案,并将节能增效列为工作重点来抓,多次对检修、储煤和收费情况进行督查。十月底,全县“三修”工作全面结束。开栓前夕,公司实行了统一试运行,提前解决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严格实行煤炭质量检验制度,煤炭进场率100%,煤炭质量全部达到检验标准。在强化供热收费工作中,综合收费率达100%,创近年新高。

3、供热效果好于往年面对持续低温的严寒天气,为避免供热期间温度大起大落,设备故障导致温度偏低等问题出现,热源厂加强运行管理,实行定时、定点、定线路巡查制度。对汽温、汽压、循环水温、水压等实行动态在线监控。

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和次生、衍生事故快速处理。

二次网方面,公司加大了对换热站的督查指导力度,及时化解区域内热点、难点问题。使换热站在加强运行管理、提高供热质量等方面有了本质性提高,确保了全县供热工作的质量。11月1日热源开栓率100%,冬季供热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好于往年,供热综合评比指标又创新高。

4、体系管理优势显著一年来,公司建立了统一的考核、奖惩、业绩体系,完善了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的公司行政管理体系与劳动作风十规定体系。

通过定岗定责,减员增效的方法,进一步地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形成了全员积极向上,乐于奉献的良好局面,保证了供热工作的平稳有序。

5、服务水平再次提升20xx年,公司成立服务报修中心,24小时文明服务,为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提供了快捷、方便的平台。新建收费服务厅xx个,全面升级收费管理系统。维修队伍坚守岗位,随时备战抢修,全力解决供热难题。稽查人员坚守公司利益,工作中遵纪守法,不吃、拿、卡、要。这些优质的服务不仅为企业树立了新的形象,也为服务水平的再次提升提供了动力。

6、行风建设保持稳定公司以“党员先锋岗”和“文明示范窗口”为工作切入点,狠抓行风建设。

结合生产、收费、稽查、服务报修中心等部门的工作特点,制定专项要求,全力提高窗口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帮扶困难家庭。这些举措在树立企业新形象的同时,也为保持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还有部分管网老化严重。二是科学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运行成本需进一步降低。三是技术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岗位绩效模式尚不完善。五是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还要加强。

20xx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和相应的对策,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全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扎实做好20xx年度供热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的好与差,直接影响着冬季供热的质量。今年的准备工作要突“早”字,体现“细”字,狠抓“实”字。为此,一要实行供热“检修改造”备案制。热源厂、生产科及各换热站要根据上一个采暖期出现的问题,有的放矢的制定出今年的检修改造方案,并报公司备案存档。二要结合财力制定具体的储煤工作计划,选好煤质,根据市场煤炭价格,适时采购储运。三要抓紧取暖费的收缴工作,组织收费人员诚信收费,依法收缴,确保应收尽收。

同时加大稽查测量力度,确保收费率达到100%。

2、提高企业科学化管理水平一要改革生产管理模式,着力提高经济生产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发挥现有人员和设备的生产潜力。二要增强节约意识,杜绝浪费现象。

3、完善班组学习制度职工的技术素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职工除了自身的努力外,还需要班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经常性学习。各生产班组要结合本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学习制度,充分调动起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学习内容要贴近生产,学以致用。集中学习的时间可以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等情况灵活掌握,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真正地提高企业整体技术实力。

4、推行岗位管理模式强化岗位责任,实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不断完善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体系,从而更有效地调动职工积极性。

5、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我们要把转变工作作风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通过树立行风学习榜样,坚持深入基层、表彰实干精神等形式,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用实际行动打造出一支纪律严明,能打硬仗的队伍。

同时,要继续完善供热服务体系,提高报修、投诉等工作的处理效率和水平,努力实现从规范服务到优质服务的转变。积极做好供热服务方面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促进全公司行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xx年供热工作的目标已经明确,我们相信,有县、局两级的正确领导,有公司各部门的同心协力,有广大干部职工的真抓实干,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全面完成今年供热工作的各项任务,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供热公司科研立项报告范文通用五

20xx年3月,供暖期即将结束,虽然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只有善于从主观方面分析原因,勇于改进,才能够拾遗补缺,持续进步。

通过调度指挥中心建设、调试时的参与,学习了相关的知识,做好了知识储备。与此同时学习其他行业调度控制中心的先进经验,然后将其好的地方总结到一起,再进行系统性的学习,做到热力行业领先水平打好了基础。

工作期间,积极了解现行热力站设备情况,并进行了细致的统计摸底工作,将现有运行方式与自控方案做了比对,为热力站正常运行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各换热站反馈的故障信息,积极组织处理排除了一些设备故障,对容易出现的问题、及不便操作的地方,做了详细的记录并整理,及时反馈给了直属领导,避免了供热运行中存在隐患。

经过这一采暖季的工作,我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一是有时不认真、有些工作做的不彻底,二是对于供暖运行方面知识的欠缺、这就更需要我努力学习,三是遇到问题时缺乏解决困难的信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加倍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来充实自己。我的成长之路还很长,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但我有信心,可以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胜任自己的工作。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要求自己,把工作做细做精。

2、虚心学习供热相关专业知识,做到说一知二的境界。

3、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总之,我将发挥出我全部的精神来干好热力工作,成为新一代的热力工作者。

供热公司科研立项报告范文通用六

为解决供热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问题,着力提升全市供热能力和水平,根据《石家庄市20xx-2015年供热提质升级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重点实施“三大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两大改革”,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是提升热源保障能力。按照“调整供热能源结构,禁止原煤热源、控制燃气热源,充分利用废热资源,使用其他清洁能源作为补充”的原则,全面加快热源建设,大力推进废热利用和其他清洁能源开发,力争用三年时间构建起市区及周边县(市)废热利用集中供暖管网体系,形成6个主力热源(西柏坡电厂、上安电厂、裕华电厂、鹿华电厂、大良村电厂、循环经济化工基地),1个市内互联管网,n个热力公司的6+1+n的供热格局。

今年,重点完成西郊供热燃气调峰备用锅炉、裕华热电厂高背压改造;新增供热需求优先考虑采用裕华热电技改增能、污水源热泵项目、诺奇水煤浆、天燃气、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在三环附近建设调峰炉,确保新增供热能力20xx万平方米,保证实现市区供热应供尽供。同时,检修热电二厂、热电三厂等所有热源点老旧设施,消除故障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二是提升热网输送效能。完成鹿华、裕华供热管网联网工程;对老旧一次管网检修或更新;一次热网安装智能设施,初步实现全市热网管理智能化。对100个老旧居民小区进行二次网、户内串改并改造,提高老旧小区供热效果。

三是提升供热管理水平。落实供热企业一管到户,推进热计量改革,理顺供热价格体系,完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配套管理办法,理顺市、区、部门、企业以及基层组织之间的管理职能,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负责、层级明晰、分工明确、调度科学、管理有力的管理体制。

(一)供热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明确政府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实行市、区、街道(乡)三级网格化管理。市级供热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供热规划、政策的制定、供热价格的调整、热源热网建设的协调以及各供热企业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等。市内各区供热办负责区域热源建设初步审批、老旧小区改造、监督管理协调等工作。街道、乡镇明确专职供热管理负责人,主要负责交换站、二级网运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协助热费收缴以及供热纠纷的协调等。

二是规范供热企业行为和服务标准,强力推进一管到户管理模式。按照住建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市供热办同所有供热企业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规范供热行为和供热服务标准。对老旧小区二次网、交换站进行改造升级,落实一管到户(两种方式:优先考虑由现有供热企业接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和各区政府负责,各供热企业配合)

(二)供热运行机制改革

一是调整供热价格体系。新参加集中供热小区的二次管网、热交换站、楼内公共供热管道建设,由有资质的供热企业来做,并且一管到户,实行计量收费。研究调整供热价格,同时解决热交换站运行费用、二次管网维修资金不足问题。

(责任分工:市物价局、财政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

二是实施成本监审。对所有供热企业进行成本监审,每个采暖季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成本监审,3个月内供热补贴落实到位。

(责任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审计局、物价局、建设局配合)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20xx年5月底前制定供热服务考核办法,供热服务质量与财政补贴挂钩,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各区政府负责)

四是统筹全市各县市供热情况,掌握指导各县(市)供热工作。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负责)

(三)供热工程方面

一是锅炉置换工程。全部完成锅炉置换工作。5月底前将市区剩余的9台分散燃采暖煤锅炉拆除置换,并完成锅炉置换工程的决算工作。

(责任分工:锅炉拆除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负责;锅炉置换由各区政府和产权单位负责;纯居民锅炉决算由市财政局、建设局负责)

二是热源建设工程。加快部署上安电厂、西柏坡电厂废热入市工程各项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推进裕华热电厂技改项目,增加其供热能力。20xx年新增供热需求通过鹿华、裕华电厂技改扩能、三友污水供热管网扩建、电供热、天然气、煤粉锅炉等供热方式解决。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各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土地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各供热企业配合)

三是检修供热设施。所有热源、热网设备冬病夏治,确保供热设备检修保养到位。

(责任分工:各供热企业负责)

四是二次管网和户内串改并改造。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个老旧小区的户内供热管网串改并、供热二次管网、换热站更新改造,解决老旧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户内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热交换站、二次管网、楼内公共部分由市财政、区财政、供热企业按照4∶3∶3比例承担。由供热企业负责实施其供热区域内的改造任务,改造完成后由供热企业一管到户。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各供热企业具体实施)

五是实施管网联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华与裕华的管网联通。

(责任分工: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六是推进计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任务,并确保按计量进行收费。推进新建建筑热计量设施安装和实行热计量收费,20xx年底前,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市区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40%以上。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供热公司负责)

七是建设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区供热智能管理指挥中心,完成供热企业一次管网智能设施安装,进一步完善户内温度监测采集远程传输体系安装,实现热源、热网及换热站运行状态和户内温度的实时监测和科学调度。

(责任分工:指挥中心建设由市、区政府负责;一次网智能设施和温度采集体系安装由各供热公司负责)

八是热二南厂区、热三替代。推动废热替代热二南厂区、热三改造工程及其相应“汽改水”工程。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和市规划局配合,供热公司负责)

九是在热源厂新建燃煤、石灰石、粉煤灰等物料存放场地,存储量应满足在实施大气应急预警时不低于3天的用量。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热源厂负责)

一是锅炉置换工程。已在20xx年锅炉拆改中列支。

二是热源建设工程。上安电厂废热入市工程、裕华电厂高背压改造及三友管网完善工程投资由企业自筹。市内区域调峰供热站投资由企业自筹。

三是检修供热设施。所有热源、热网设备“冬病夏治”,确保供热设备检修保养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政府适当财政补贴。

四是改造二次管网。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个老旧小区户内供热管网串改并及供热二次管网和换热站更新改造,解决老旧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市财政、区财政、企业按4∶3∶3比例出资建设。

五是实施管网联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华与裕华的管网联通。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是推进计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任务,并确保按计量进行收费。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七是建设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区供热智能管理指挥中心,完成市内供热一次管网智能设施安装,进一步完善户内温度监测采集远程传输体系安装,实现热源、热网及换热站运行状态和户内温度的实时监测和科学调度。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政府适当补贴。

(一)强化工作责任。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正定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供热企业要将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梳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和供热提质升级指挥部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评比考核,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沓、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健全保障机制。建立供热应急资金,用于供热应急工程。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

(三)加强协调联动。供热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市规划、城管、园林、发改、环保、土地、电力等部门在办理规划、破路和绿化移植等手续时,要本着特事特办、全力支持原的则,从速审批、尽快办理。

供热公司科研立项报告范文通用七

每个采暖季到来后,总会有不少地方供暖效果不佳。接下来就会有热企称,为保证供暖效果得更换供暖管道,但需要居民负担不少费用。11月29日,了解到,供暖管道是否应该改造,改造费到底由谁出,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收取,这些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热计量表改造时,每只收费1600元,政府补贴一半,居民负担800元。但建筑保温和供暖管网改造价格由市场调节,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于是,关于供暖管道改造的问题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案例一 没答应换管道,供暖效果仍挺好

“10月份的时候小区内贴出通知,让我们每户交1680元的供暖管道改造费用。我们供暖,除了要交供暖费,居然还要交管道改造费!”11月29日,奎文区三友文锦苑小区6号楼居民王先生向表示,居民们都非常气愤,也拒绝缴纳这部分费用。业主委员会还告诉他们,如果不进行管道改造,小区今年的供暖效果会特别差,温度根本提不上去,让他们最好尽快交上管道改造费,免得影响正常供暖。

“我们都没有交的,小区内也就没有进行管道改造,还像以前一样供暖,家里的供暖效果挺好的。”王先生表示,他是第一批入住该小区的居民,住了8年就说供暖管道不行了,他不理解。

王先生认为,小区内的供暖管道出现问题,维修费用应该由小区开发商或者供热公司解决,不应该把费用摊到居民身上。“家里有老人、小孩,肯定是需要供暖的。本来我们都在想今年冬天得用其他方式供暖了,没想到11月16日,家里的暖气片热了。供热公司26日在门口贴出通知,让我们去交供暖费。”王先生说。

在该小区的宣传栏和安全门上,看到了王先生所说的供暖费收费通知,通知要求居民在11月28日至12月1日期间缴纳供暖费。在通知的第四条特别指出:“因贵小区供热管网未进行改造,如今冬因管网漏水抢修造成停暖,停暖期间不退费。”

对此很多居民提出质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案例二 说是管道漏水,不改威胁停暖

在今冬供暖正式开始前,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称经济区金都花园小区供暖管网及换热站系统存在严重问题,要求对小区进行供暖系统改造,费用由小区居民承担一半,区政府承担一半。其中,小区居民需缴纳每平方米24.24元的改造费,如果交钱户数达不到95%以上,会影响小区供暖。

多位居民表示,因为热企给不出合理的解释,管道改造遭到了多数居民的强烈反对,后来热企给小区下达了停暖通知。经过小区居民多次反映,以及业主委员会与相关部门沟通,栋海热力最终及时为金都花园小区供暖。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居民们耿耿于怀,对供热企业更加不信任。11月15日早上,居民们被通知水压不够,要求停暖检查。“以前都说我们小区管网漏水严重,可是挖开4号楼、6号楼的管道之后,我们也没看到供热公司所说的情况。”金都花园小区的一位居民告诉,15日晚上,居民因家中温度不高,去换热站查看情况,结果看到换热站补水箱水满后,一直有水从溢水管流进下水道中。

“供热公司换热站任凭补水箱往下水道跑水,我们怎么能接受供热公司的说法呢?”这位居民说,他们怀疑换热站故意跑水,于是拨打电话报了警。

29日,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目前他们片区的小区供热都很稳定,当问到金都花园小区的供暖情况怎么样时,工作人员说“还行”。

案例三 改造费没标准,竟需讨价还价

说起管道改造一事,家住奎文区新华小区的吴先生表示,他们小区去年进行过户内供暖管道改造。“那时候物业下通知让我们每户都交改造费用,最开始是每平方米81元,大家接受不了,后来降到了每平方米61元,业主还是不愿意,最后改为每平方米51元。前前后后换了3次价格,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吴先生说,为了能及时供暖,大家都硬着头皮把钱给交了。

“我家房子100平方米左右,交了5000多元。有一些业主嫌贵,直接和邻居自己找人进行了改造,只花了20xx元。”吴先生说,总感觉自己那5000多元花得有些委屈,“从每平方米81元降到51元,供暖企业是不是还赚了钱?没有统一的价格标准,我们只能自己讨价还价,能有统一的规定就好了。”

家住奎文区向阳苑小区的王先生表示,他们也是去年进行的户内管道改造。“120平方米的房子花了3000多元,我们当时把钱直接交给了改造的企业,本来以为今年肯定又得让我们交钱,对小区里的管道进行改造,但是没有动静,看来今年不用改造了。”王先生说,价格没有统一规定,他们担心等到户外管道改造时又得交不少钱。

今年10月份,位于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一单位宿舍进行了管道改造。小区内的管道由单位负责,而居民们被要求每户按照每平方米65元的价格进行交费。

疑问一 供暖管网改否 到底谁说了算

了解到,每年冬天,因为供暖管道改造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很少有居民知道供暖管道为什么要改造。

经济区金都花园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居民反映供暖效果差,供热公司将责任归咎为供暖管道破损,要求改造供热管网,但供热公司又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这怎么能让居民们心甘情愿地拿钱呢?后来又有了换热站跑水的问题,供热公司的做法实在难以让人信服。”

“每年的供暖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很难说用户家里不热就是管道有问题,因为管道的热量损耗只是一部分,换热站的温度达不达标以及流量大小的控制,这些掌握在热企手里的数据,居民们都不知情。居民家里一旦不热,供热公司就建议更换供热管道,费用还得由居民来掏,居民们肯定不愿意。”金都花园小区的赵先生对说。

除了供暖管道是否应该更换外,还有很多市民对供暖管网的保修期进行了质疑。根据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一年住新小区很多都因为入住率低没法供暖,第二年供暖一般情况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如果第三年管道坏了,开发商就不管了。”在奎文区锦绣园小区买房两年的王女士这样告诉。

疑问二 改造收费标准 啥时候能统一

供暖管道改造,作为施工企业的供热公司是如何核算出这个价格的?潍坊一家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供热管道改造很复杂,供热公司会先核定成本,根据不同的小区、不同的情况,分摊到供热面积,得出一户或者一平方米收多少钱。因为不同的供热公司使用的材料不同,所以不同的小区可能会出现不同的价格。

询问了多个小区的供暖管道改造价格,收费的标准五花八门,有的小区按房屋建筑面积收费,有的小区给出改造费“一口价”,还有一些没有听说过的改造费名目,弄得居民们一头雾水。

寒亭区富祥花苑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今年他们小区收供暖费的时候多收了300多元,说是要重新铺设管道,而交上这300多元之后,什么收据也没给开,跟供暖费一起开在了一张单子上,名目就是“供暖费”。

29日,询问了市燃热办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我市的供暖管道改造涉及的小区并不是特别多,现在并没有一个标准,都是根据小区的情况进行核定,改造的面积大,可能需要的费用就多,这需要小区业主跟供热公司协商价格。

在寒亭区一家银行上班的李辉告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供热公司如何核定价格也不透明,老百姓到底该交多少钱?我们也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说法,毕竟供热是一种公共事业,并非一种以纯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行为。”

供热公司科研立项报告范文通用八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 。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 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 吨/小时;生活热水为 吉焦/小时; 用热量为 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 月 日起至次年 月 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 月 日前将热费以 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 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议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 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 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 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 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 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热人: 用热人:

(盖章): (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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