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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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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精选14篇)
2023-11-19 05:12:3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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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一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扩大农村信贷投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县联社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大力推广小额农户贷款,开展信用农户评定、信用村镇创建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笔者现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做简要的调查和分析。

1.确定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征信系统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和农村信用宣传力度,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原则,为全县农户和乡镇企业普遍创建信用档案,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建设,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以此促进海南省农村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信用宣传、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贷支农的农村信用体系框架。总体思路和目标的确立为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建立了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农信落实、社会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由联社主任为组长,各信用社主任、信贷人员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和具体实施。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制定具体配套支持政策,主动运用评价结果,出台激励惩戒措施;依据农户基本状况、自有资产、诚信记录、经营能力及项目等情况逐户建档,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创新农户信贷管理体制,主动打造新型信贷业务管理流程。

3.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项系统工程,对广大群众来说也是一项新事物。因而工作上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众信用意识,打造诚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等公共舆论工具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突出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评定标准、程序步骤等有关内容。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到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觉采集信息的积极性。并采取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宣传策略,先后举办了三期征信知识培训,对全县180个农村村委会的村支书、村长进行全员培训。

二是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根据对农户的评价结果,信用社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实行差别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农户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予以限制。根据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的评价结果,与乡镇政府制定行政性惩戒和奖励措施。信用乡(镇)、信用村可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将各地信用评价状况与支农再贷款限额分配挂钩,支农再贷款重点向信用状况较好的地区倾斜。

一是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我县农信社不良贷款下降,资产质量逐步优化。截止6月末,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8835.26万元,比年初下降20xx.92万元,不良率为4.29%,比年初下降1.49个百分点,收回表外核销及票据置换不良贷款41万元.不良贷款比年初大幅下降。信用体系建设使新增贷款质量明显好转,存量不良贷款在不断的活化中,贷款人的信用观念不断提高。

二是推动了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转变。依据农户信用评价系统评价结果,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授信农户进行贷前审查。在农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提高了对农民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度,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探索适合农户特点的信贷新产品。据调查,自以来农村信用社先后开办了林权、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新业务,对建立了信用档案并有贷款需求农户,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率达到76%。

三是全县农户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几年来,在政府和人行的主导下、农信的积极推动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新形势下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培育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宣传为手段,立足实际,有力地推动了经济与金融的双活双赢。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明显改善,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信用素质进一步提高,银企关系进一步改善。县被中国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网、中国金融记者俱乐部联合举办的中国第xx届金融市长年会评为中国金融生态县(市)称号,12月被承德市金融系统评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广标兵,这标志着县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已转入了常规建设的新阶段。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不够。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以政府为主导,但是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一定角度来讲,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关乎民生和县域经济发展,所以,政府引导、社会重视、全员参与是势在必行,也是解决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的根本所在。

二是信用体系的社会化程度不够。从信用本身来说,信用体系不仅仅是信贷的诚信程度,还包括信用人各方面的信用状况,所以,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信用程度,这也就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中不但要维护金融信用环境,还要维护公众认知的诚信。也就是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从社会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设。

三是信用缺失的惩戒力度不够。对失信行为一直以来是以道德范畴的指责为主旨,但是相应的惩戒没有到位,失信人没有根本的利益损失,所以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不足,形成人人喊打却没有动手的局面,也就对失信行为形不成威摄力。

四是信用观念的培养力度不够。中华古国以信为本,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外来人生观、价值观及人际公共关系的影响,对固有信用观念形成巨大的冲击,这就要求从社会公众的根本意识入手,培养诚信理念,树立诚信价值和践行诚信行为。

以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为突破点,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效性。

一是要以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点,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增强农民的诚信观念为基础,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实现征信宣传常规化、扩大化。在征信宣传教育过程中应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征信宣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征信宣传与信用户、信用村建设相结合;三是征信宣传与推广征信产品相结合,不断强化农民的信用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新型的农村信用文明。

二是要以法制建设为重点,改善农村信用建设的法律环境。一是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失信约束机制,形成银行、司法、税务联手制裁和打击不守信行为的合力;三是以行政引导为切入点,政府带头建设信用政府,有效传导信用建设的措施及实施效应,为农村地区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规范农户信用等级评审和《信用证》制度,加大对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财政支持,不断完善农村地区投融资的激励保障体系;三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逐步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把《信用报告》打造成农民的第二身份证。

四是要以产权改革为创新点,促进农村信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议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在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发证确权等有效形式,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为信用化的突破口,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使农业生产主体对土地不仅有使用权,而且具有处置权、转让权,促使农民手中资源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信用手段。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二

一是强化政府信用导向。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企业和个人是三大主体,其中,政府信用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在未来工作中,香河县各级政府部门率先垂范,有诺必践,提高社会公信力,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廉洁政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政府诚信建设带动全社会诚信建设。

二是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依托政府监管部门、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建立联防机制,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公示、警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和降低信用等级等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对信用良好的有关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税费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终身受益”的正向激励机制,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三是加强对信用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做好对信用市场的规划、协调、监督、引导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信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管,严格查处出具虚假信用报告等违法行为,防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失误或被滥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三

(一)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我市商务领域自有创新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促进品牌建设。一是我局已按省打假办的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单位会议,安排布置本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重点,每月收集25个成员单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报表汇总上报省打假办。

(二)牵头六部门开展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工作,划分各部门的`职责,清理违规收费工作,加大监管力度。

(三)参加由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的“质量月”活动。按照分工做好商务领域的各项活动,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总结。

(四)全面启动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召开“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会议”,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按照分工,市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规模企业备案。目前,我市兴隆超市、红月超市已完成网上备案,国贸公司资料已审完毕,即将纳入网上备案。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四

我局作为信用核查首批试行单位之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施放气球资格证发放两项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行信用核查,加强信用体系信用。9月5日,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就信用核查的时间节点、阶段以及核查实施的主体、核查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积极构造诚信氛围,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目前,《宿迁市气象局关于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核查的实施办法(试行)》正在走公文流程。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结合失信类别和程度,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局以“弘扬诚信文化、建设信用”为主题,加快推进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诚信意识,特开展如下活动:

在全局办公地点民族体育馆外张贴宣传标语,并在全局一楼led电子屏循环播放“弘扬诚信文化、建设信用伊通”宣传标语,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六

(一)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择优扶持一批风险可控、专注主业的粮食企业。支持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及时足额保障中央储备粮增储、轮换和粮食最低价收购信贷资金供给。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

(二)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支持。围绕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菜篮子”产品供给,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加大信贷投入。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

(三)做好农产品跨境贸易和农业社会化金融服务。鼓励农业进出口企业在农产品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指导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为农业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生产托管服务,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社会化水平。

(四)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强化政银企对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投入,支持育种联合攻关、种业基地建设和优势种业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种业知识产权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强化种业育繁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提升现代种业企业融资便利度。

(五)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贷款。稳妥发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缓解涉农主体购置更新农机装备资金不足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资金来源,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运用。

(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持续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依托县域富民产业,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贷款产品,合理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乡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特色优势产业。

(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县域商业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强化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投放。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服务。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

(八)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免除反担保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民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信贷资源投入,深化园区内银企对接,带动更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九)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丰富“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满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国土绿化等领域融资需求。探索创新林业经营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

(十)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等,探索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

(十一)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各金融机构要依托线下网点,积极整合普惠金融、便民服务、农资农技等资源,加快涉农场景建设推广,增强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提升缴费、查询、远程服务等便捷性。进一步加强金融与教育、社保、医疗、交通、社会救助等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

(十二)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针对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措施,在信贷准入、授权审批、资本计量等方面予以倾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力争全年对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按市场化、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风险补偿,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十三)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定点帮扶政治责任,深化“信守一个承诺、种好两块田地、建设三个工程”帮扶理念,发挥金融组织优势与社会协同能力,鼓励扩大帮扶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形成市场化支农业务模式。要扎实做好帮扶地区信贷支持、资金捐赠、消费帮扶、干部培训、招商引资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帮扶任务指标,把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田”。

(十四)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银行释放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功能,提高政策支持普惠性,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十五)改进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各金融机构要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或业务条线,在信贷资源配置、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性银行要制定明确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方案,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优惠幅度。各金融机构要细化实化涉农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将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对分支机构的考核。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

(十六)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进一步压实地方党政风险处置责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化险工作,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继续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坚持农村信用社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严格约束异地经营行为。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明确职能定位,落实“淡出行政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

(十七)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继续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有效整合涉农主体信用信息,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十八)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地方征信平台,精准识别各类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以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探索开展信用救助,创新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十九)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巩固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支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推动支付结算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域农村下沉。加大央行存款账户业务线上渠道推广,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央行存款账户资金归集。通过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货币政策工具券款对付(dvp),实现融资等环节全流程自动化处理,加速政策资金到账速度。

(二十)持续推进储蓄国债下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储蓄国债下乡工作措施,推动提高农村地区国债发行额度分配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将储蓄国债发行额度向农村地区适度倾斜。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国债宣传工作,拓展销售渠道,让更多农民群众“足不出村”享受购债便利。

(二十一)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继续将农村居民列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对象,开展好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结合农村地区金融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推动金融素养教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畅通普惠金融重点人群权利救济渠道,压实金融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金融纠纷调解专业性,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十二)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指标定义内涵,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用好金融支持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加强脱贫人口金融信息管理。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进一步改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在原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办法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评估指标,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帮扶政策效果评估。

(二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推广。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细化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七

一是为做好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网络。制订了《大城县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每年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是在全县着力推进企业信息的归集与公布,弘扬守信,曝光失信。近年来,我县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按照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开展企业信用数据采集工作,将企业各类综合信息不断的录入综合业务软件。通过业务软件的警示功能,对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和预警警示,执法人员依据警示系统生成的待办事宜,开展相应监管和服务工作。依据企业经营状况、行业风险和是否重点经营区域等标准,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将辖区企业进行a、b、c、d等类别进行划分,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各基层分局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划分监管网格,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对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实行全过程监管,执法人员能随时准确掌握企业信用状况的同时,充分实现对全县企业执行差别式的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提质增效。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八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提出,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依据,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头作用、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重点,以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信用市场培育、信用行业监督、诚信宣传教育为关键,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6—8年的努力,逐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制度法规,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建立信用监督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宣传教育机制,着力打造“诚信西藏”。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制定建设规划,建立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使用以及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政府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格局。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我们既要借鉴内地省(区、市)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又要结合西藏实际,明确思路和目标,统筹进行规划,扎实稳步推进我区信用体系建设。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着眼未来,立足当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信用建设示范,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重点突破。加强宣传和普及,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分工协作、节约高效。在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框架内,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节约、高效地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完善信用制度标准规范,强化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信用管理。根据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在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披露、应用过程中,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准确、安全以及正当使用。

三、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加快构建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法规制度为保障,覆盖全区的征信系统为主体、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的构成和工作重点,着力推进以下五项主要任务:

(一)推进信用规划编制,着力做好制度建设。

根据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要求,着手编制《西藏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发挥规划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导航引领作用;围绕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要求,以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制定规范征信活动和信用服务市场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发挥行业和部门职能,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推进有关行业和部门依托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力争75%的自然人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推行企业、重点涉信人群、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服务、个人守信自律。

(三)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强化信用产品的应用。

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防范信用风险,有效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

(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扎实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扩大企业征信系统覆盖面,力争为我区50%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建立信用档案。不断丰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内容,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分类监管机制。在行业信用信息逐步健全的基础上,以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驻企业为服务对象,创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通过政府牵头、各方参与,搭建统一信用信息数据库,将分散在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的信息进行整合,统一对外提供查询,全面展示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合作、交易等经济活动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条件成熟后,在全区进行推广,建设覆盖全区的中小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五)深化农牧区信用建设,助推农牧民增产增收。

继续完善以农牧户贷款证为载体,以小额信贷档案为基础,以“信用乡(镇)、村”为依托的具有西藏特色的农牧区信用建设工作机制。扩大信用档案的覆盖面,力争使95%以上符合条件的农牧户拥有信用档案。加大对“信用乡(镇)、村”的评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基层政府要主动参与深化农牧区信用建设,将各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纳入农牧户信用档案,丰富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标准,主导“信用乡(镇)、村”评定工作,配套完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其含金量。在社会管理、政策扶持、贷款支持等方面充分运用评定结果,为农牧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六)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

根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进2—3家全国知名的信用评级机构在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服务业。结合实际,培育和引进评级机构进入西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通过在优惠政策扶持、资金补助、评先选优等方面推广使用评级结果,逐步推动评级结果在我区社会各方面得到认可应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整合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对外发布查询平台,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和信用服务机构公开信用信息,强化对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全面监管。

(七)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图书、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西藏民族节日、“强基惠民”活动,大力开展信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牧区等活动,狠抓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普及信用知识,褒扬诚实守信先进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开展社会信用创建活动,培育良好的信用文化。

四、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建设、不断完善、巩固提升的要求,力争在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

召开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进组织架构。研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规划制定和试点阶段(2014年—2016年)。

编制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尝试在公务活动中政府部门率先应用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选择以经济开发区为突破口,创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选择质监、工商、教育、旅游等重点领域作为试点行业,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行业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

(三)建设推进阶段(2017年—2018年)。

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以及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活动的信用法律制度。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设覆盖全区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不断充实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2020年)。

完善信用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充实提升、深化应用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信用服务业成为我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形成公平有序的信用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严格落实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研究拟定我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政策工作规划、政策措施,专题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严格履行职责,为全面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推动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抓重点,出亮点,求实效。要加强汇报和沟通,加大与国家相关部委衔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支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整体联动,合力推进。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人力、物力、财力,解决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按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部署,树立“一盘棋”思想,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保障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九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收费制度改革。结合效能大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县级各行政审批部门按照流程最短、效率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全县清理出行政许可事项涉及32个县直部门11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涉及13个县直部门39项,行政监管事项涉及7个县直部门15项。对保留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限度的精减前置性条件,重新设定和压缩审批时限。

2、认真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通过效能大城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快了我县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强化配套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制、办结制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一是全面推行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便捷于民、廉洁高效的要求,单位部门一把手在县电视台公开,同时把书在《新大城》上公开。二是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五办作风。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公开办、跟踪办的五办作风,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三是加大督查和问责工作力度。把四项制度实施列入部门的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各种督查方式,做到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围绕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全面督查;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支持群众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新闻单位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投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有门,对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查处。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透明型政府。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县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行政监察,努力建设廉洁型政府。

1、深入纠风治乱,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民主评议新机制,组织开展44个政府部门、21个公益经营单位、2个司法机关、5个行业协会参加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每年都组织年中和年底两次750名评议代表参加的群众问卷评议会议。同时,以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达到执法标准化,服务规范化为目标,确定了52个部门共131名重点岗位、关键科室负责人参加评议,并组成9个督导组,由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局长带队对各单位评议评议中层科室负责人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督导。二是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行为规范运行。全县50多家行政机关共确定120个关键岗位和280个重点环节,排查了530条风险表现形式,并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对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落实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专项治理,狠刹不正之风。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与市纪委纠风室联合,先后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活动,两项检查结果分别在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强化12346监督举报快速反应机制,施行治理公路三乱约谈问责制度,对因公路三乱被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执法人员和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约谈,20xx年共约谈4人,处理公路三乱监督举报16起。

2、加强督查,深化重点领域及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管。先后制定了《关于优化园区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和《关于xx大期间严肃纪律强化责任的意见》等文件,对损害发展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一是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借用资质等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专项督察,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利用职务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等行为,经查未发现有违规行为。二是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责任书》制度。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的同时,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县纪委、监察局,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责任书》。三是对工程建设中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了县白马河改造及城市滨河带状公园建设、县医院病房楼、小王都保障性住房、上上佳园小区限价房、津保南线大城段大修等八个项目,对招投标、企业资质、有无为了收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十

我办今年以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办结合实际,重点在以自然人为信息主体及企业为单位来征集信息,联合综合办、各社区、文化中心等部门以经济办为中心展开工作。

(1)加强辖区宣传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联合文化中心,通过展板、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自然人信息的采集。联合各办公室,将20xx年以来的自然人奖惩信息收集规整,查阅往年的资料,筛选有效信息,确保信息应采尽采,将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到济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企业信息采集。深入企业,现场走访,查阅企业相关资质、荣誉等资料,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好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我办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虽建立玉泉街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但信用档案录入工作相对滞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更好的推进信用体系工作,今后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2)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结合今年工作,建立健全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通过规范章程,帮助社会组织树立自律意识、完善自律机制,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

(3)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制定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4)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坚决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发动群众举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

在接下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学习与调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十一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扩大农村信贷投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县联社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大力推广小额农户贷款,开展信用农户评定、信用村镇创建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笔者现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做简要的调查和分析。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十二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工程。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扎实做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县农村信用社在辖内积极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我县开展农户信用评级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我县共有12个乡镇,截止至20xx年6月30日,辖内共94个行政村,辖内农户46861户。正宁县联社辖内共有营业网点15个,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网点数14个,截止6月末,各项存款余额9875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6935万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53543万元,占贷款总额的94%;不良贷款余额273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4.79%。

自20xx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试点工作以来,我县联社坚持以服务“三农”为理念,加大推广力度,规范业务操作,落实柜台办贷,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xx年6月底,全县94个行政村已全部实现了柜台办贷。全县共有农户46861户,其中建立资信档案农户42647户,占总农户的91%;评级授信农户36983户,占总农户的79%,其中评为优秀的信用户4547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12%,评为较好的信用户13552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37%,评为一般的信用户18884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51%;核发贷款证33340户,占评级授信农户的90%;柜台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6515户,柜台办贷金额14522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到16358万元。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进一步拉近了农村信用社与农民的距离,有力的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服务观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推广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小额农贷专柜设立以来,方便了信用户办理贷款,缩短了办贷时间,农户只需手持“两证一章”,就可直接在柜台办理贷款。其次,实现柜台办贷以来,特别是随着信贷系统的上线,客户信息录入力度的加大,关联信息的建立,有效的杜绝了冒名贷款、跨区贷款、人情贷款的发生,降低了操作风险。再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有效解决了农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也解决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后劲不足问题,得到县、乡、村三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认识上存在偏差,各社程度不同的存在着评级授信不认真、信息登记不准确,资信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现象。

2、贷款管理不规范。信贷等级评定时,对农户的个人信誉,家庭收入,偿债能力等资信档案没有一套切合实际、科学完整的评定方法,信用等级评定主观性、随意性较大,操作过程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信贷工作人员较少,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难于做细,面对点多、面广、零星分散、工作量大的境况,信贷人员的贷后管理工作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信贷环境不理想。当前部分农户信用意识淡薄,把信用社支农的善意当做是骗取贷款的好机会,还贷意识不强。当信用社收贷时,便四处躲藏或赖债不还,逃废债现象逐渐增加;再加上现行法律对债权人保护力度欠缺,对债务人约束软化,执行难问题突出,使一些欠款户的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治理。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农为本的经营理念,克服不良的思想倾向,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性和自觉性,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做到“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注重实效”。严格按照省联社制定的《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指引》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联社安排的《正宁县农村信用社贷款清理清查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入到户,做好贷款证的年审及宣传工作,争取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工作做实做细。

2、规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首先要规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构筑好第一道防线,要根据农户及家庭成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家庭财产经济状况信息、个人信用及品德修养信息等内容制定出细化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农户个人资信评价体系,真实、客观、公正的确定农户个人信用等级。其次是加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反馈农户的资信变化。针对信贷工作人员不足的状况,重点是建立一个由村两委、评定小组成员、社会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户信用状况监控网络,通过他们实时性的现场监测,及时收集掌握农户信用度的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为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创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培育“讲信用光荣,无信用可耻”的信用意识,使农民恪守“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公民信用道德准则,并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大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构建和谐的农村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十三

按照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呼社信办〔20xx〕3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用度,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4月份我局召开党组会重新进行了科室分工,行政审批办负责我局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后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办,全面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10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制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制度(试行)》和《呼和浩特市司法鉴定承诺制度》。

(二)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在对我市九个旗县区836个村居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1162家村(社区)进行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帮扶了1129家,占全体的96%。为了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5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公证处建立了诚信档案。

(三)多样宣传,氛围浓厚。我们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信息简报、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系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呼和浩特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二法律服务所诚信经验材料》和《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永强律师诚信事迹材料》按时报送到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纳入自治区诚信库范围内。

(四)加强报送,做好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通知》请各科室于每月15日,30日向局审批办报每半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科室在第二个月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未报送的原因。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报送法人行政许可50条,个人行政许可206条,行政处罚无数据。按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填报工作,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涉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并于5月29日接受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查。7月20日,我局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征集培训》为下一步信用数据征集做准备。

虽然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半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部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行业宣传活动没有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机制不健全。

(二)继续加强我局的双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公示”,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范本篇十四

主要有:一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面还不广,参加企业信用贯标示范创建的多数为条件较好、意愿较强的企业,企业经营水平较好,但多数小微企业意识不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普遍认识不到位。二是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抓手不够有力,政府推动企业参加信用体系建设多为鼓励和引导,主要以企业自愿为主,现阶段有效抓手不太多,建议从奖惩两方面增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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