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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客运合同解除协议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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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客运合同解除协议书(精选8篇)
2023-11-18 10:42:07    小编:ZTFB

在各种商业活动中,合同起到了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作用。编写合同前,我们需要明确交易的目的、内容和条件。以下是一些编写合同的范例,供您参考。

客运合同解除协议书篇一

乙方:安顺佳和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车辆合伙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伙经营合同,以供信守。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互惠的原则,现就各自经营的客车联合经营做强做大市场。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合伙经营项目为客运,经营范围为现各自的始发和到达站点。

组织客源费用双方共同承担,车辆运行成本各自承担,营收按人/车计算。

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后期续签。

十、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则另订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期内,若因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地终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安运司客三公司乙方:安顺佳和公司。

客运合同解除协议书篇二

成立的凭证为船票,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买、卖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

(四)舱室等级、票价;。

(五)乘船日期、开船时间;

(六)上船地点(码头)。

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船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设施内的时间。

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运单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船票号码;。

(三)旅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四)行李名称;。

(五)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六)包装;。

(七)标签号码;。

(八)起运港、到达港、换装港;。

(九)运费、装卸费;。

旅客的托运行李的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时起至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交还旅客时止。

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需要港口经营人提供泊位、候船、驳运、仓储设施,托运行李作业、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务及其他工作等,应由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的基本形式为中、长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业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和港口经营人名称;。

(二)码头、仓库、候船室、驳运船舶名称;。

(三)托运行李作业,包括行李保管、装卸、搬运;。

(四)候船服务,包括:问询、寄存、船期、运行时刻公告,票价表,茶水,卫生间;。

(五)旅客上下船服务;。

(六)特约事项。

水路、行李运输合同和作业合同的基本格式由交通部统一规定。交通部直属航运企业可自行印制水路运输合同、行李运输合同和作业合同,其他航运企业使用的合同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印制、管理。

客运合同解除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发展两地交通运输事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满足乘客出行需求,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投入车型:豫安快运投入安凯6933k58客车三部,每台车39座,公司投入豫通6107客车三部,每台车45座。

(二)运行方式: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双方各投入高速豪华客车三台,双方按编排班次滚动发车,每天各在对方各住三班,。

(三)运行票价:按双方汽车站核定票价为准.

(四)报单填写、票价减微机费1元,本班次无人时,报班填写此班无人,实行四联单制。

(五)结算方式:在经营上去程双方收入归己,回程结算互提30%,其中含10%站方劳务费。

(六)采取中途不售票方式,所拉乘客均到双方安全稽查站补票,按10%提取劳务费,小件快运按30%提取劳务费,安全稽查站必须严格稽查,结算单并加盖稽查章。

(七)所拉小件货物,如无人提取,由站方代为保管,接收签字有效,谁丢失谁赔偿。

(八)双方班车不准无故脱班,每脱一班罚款800元。

(九)未尽事宜,双方公司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客运合同解除协议书篇四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明确甲方管理职责,规范乙方经营行为,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关系及效力自订立之日起成立。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道路客运线路系国家公共资源,甲方依法行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乙方在甲方核定的经营期限内行使经营权,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更好地发挥客运线路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乙方经营客运班线的基本情况(其他具体许可内容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班线起讫点。

车辆牌照号。

班线牌编号。

核定经营期限。

年月起至年月止。

年月起至年月止。

年月起至年月止。

年月起至年月止。

异动情况。

第五条甲方义务。

1.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职能,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2.及时处理乙方有关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方面的投诉,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3.合理调控客运运力,根据道路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作出道路客运线路许可。

4.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5.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6.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不得将客运线路经营权转包、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不伪造、倒卖、转借、租让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客运标志牌。

3.采取公司化经营方式,不采取挂靠经营。

4.自客运线路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投入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运营。

5.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擅自暂停客运线路经营,连续停运时间不超过半年。

6.按规定要求为旅客足额投保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7.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不得在客运车辆上从事播放淫秽录像等不健康的活动。

8.严格执行车辆安全运营规定,按核定座位运载旅客。

9.严格执行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乱涨价、乱收费。

10.确保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11.不干扰、阻碍其他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12.不违反国家信访条例,不聚众闹事,不围堵政府机关或部门,不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3.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年度查验和质量信誉考核。

14.在经营期限内终止班线经营的,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15.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6.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17.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18.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19.因客运经营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甲方责任。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条乙方责任。

乙方在经营期内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3.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1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2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4.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项约定的,接受停运3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期内,能较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可以优先取得该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期经营权。

第十条对经营权期限届满的客运线路,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经许可后取得下一期线路经营权的,双方应重新签定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客运合同解除协议书篇五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1.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5.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杂费。

1.站台票:每张1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货签费:每个0.25元;安全标签费:每个0.2元。

6.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9.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0.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2.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3.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2.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3.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其他。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客运合同解除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乙方因承包甲方______号车辆,甲方聘用乙方为该车驾驶员。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可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四、乙方不得将车交给无证及证照不相符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期间,乙方因属承包经营性质,其五保一金全部由乙方自行交纳。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合同终止: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年龄已满55周岁,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3、乙方经甲方同意将_____号车辆的经营权进行转让时;。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他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县运输商务代理中心。

___年__月__日。

客运合同解除协议书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将甲方游客、工作人员及随身行物品安全运送等相关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相关事宜:

1.所组团队编号: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游客_______人,甲方工作人员______人,地接人员______人,及随身行李物品。

2.行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时,从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安全抵达___________止,途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提供车辆_____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派出的司机____人,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人员_____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三、安全运送的行程共____天,合计费用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在出发前甲方付给乙方____%费用,即______元,剩余费用______元,待团队按预订行程安全返回,乙方将交通客票交给甲方后全部付清。乙方应当在行程结束次日内结清剩余费用,未能结清,应当取得由甲方财务部出据欠款单据,该单据应当有财务专用章、负责人章、负责人签名方为有效。

四、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____小时抵达指定地点。

五、乙方车辆费用:(燃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由____方来承担,其余费用由____方来承担,本车有_____个油箱,每油箱容量_________升,耗油量________l/百km。

六、乙方司乘人员的(住宿费、餐费)由____方承担;乙方不得带与甲方无关人员(包括亲属),停车后原则上不允许司机随游客参观景点,在不影响行程正常进行和安全驾驶,随车行李物品安全的情况下,司机可游览景点,但门票自理。

七、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及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八、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车辆、司乘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的行业的合同约定的规定要求。

九、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影响甲方行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应及时采取衬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十、行程的变更、取消,应在出发前____日,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中途行程变更,乙方应服从甲方行程的变更,费用相应增减。

十一、合同生效:甲方以盖公章、负责人签名为准,乙方应当由车辆所属单位盖章或车主签字或委托的与车辆有利害关系的人签字,即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客运合同解除协议书篇八

乙方:新都中心客运站。

为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都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拟在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利于甲方学生身心健康的志愿服务并开展相关活动,志愿服务和活动的内容以及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人员在乙方规定区域内要遵守乙方的相关规定,甲方每次活动内容及时间提前一周以上通知乙方,获得同意后甲方可在乙方规定区域内开展相应的活动。

二、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第一条:根据志愿服务需要,甲方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青年志愿者进入乙方规定区域内开展活动,并提供志愿服务。除特殊情况(如高温、寒暑假、重大事故等)。

第二条:甲方人员应该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较为渊博的知识,并以适合志愿服务的正确方法和目的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甲方每次参与活动的人员由双方协定。

第四条:甲方在志愿服务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乙方的管理制度。

三、乙方的义务及权利。

第一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相应设备设施和场地并对甲方在规定区域内的工作给予宣传和支持。

第二条: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在乙方规定区域内的人身安全及甲方人员的人格在乙方规定区域内受到相应的尊重。

第三条:根据需要,双方可协商组织文化,体育等联谊活动。

第四条:若需要较长时间的服务,乙方应适当的'为甲方提供休息场地和午餐。

四、协议的终止及其他。

第一条:本协议具备终止条件经双方协商均同意后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以重新签订新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代表签字。

甲方责任单位(盖章):乙方责任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注:签约代表,指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授予委托书)并代理其签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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