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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工作简报范文 简报范文 工作简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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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工作简报范文 简报范文 工作简报(3篇)
2023-01-14 07:11:4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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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太原市工作简报范文(精)一

太原作为山西省省会,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和交通枢纽。太原市位于山西中部,辖3县1市6区,总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168 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80万,其中市区人口160多万。太原东、西、北三面环山,黄河的第二大支流汾河由北而南穿城流过,把市区劈为两半。而5座风格迥异的大桥又将东西两岸紧紧连在一起。市内高楼商厦比肩耸立,绿地公园散落有致,草坪树带随街延伸,尽显壮观的现代都市气派。顺便告诉大家,太原的街道极为规范,凡南北走向皆称路,如建设路、五一路、并州路、解放路、平阳路、新建路、桃园路、滨河路;凡东西走向均叫街,如迎泽大街、府东府西街、双塔东西街、胜利街、西矿街、学府街。使行人倍感方便,断无迷失方向之忧。城周四郊,绿野平畴河渠交错,地肥水美物产丰饶。清徐葡萄、晋祠大米、老陈醋都是四海享誉的名产。晋祠、天龙山、崛围咽山等景观雄奇壮丽,各具风采。因此,古来就有“锦绣太原城”的美誉。

太原是一座具有2400多年历史的古城。传说太原这块地方属于尧帝的子孙所受封的唐国,所以西周初年周成王封其弟姬虞于唐,便称唐叔虞。到唐叔虞的儿子这一代,改国号为晋。但当时晋国的中心在今天的晋南冀城一带,直到公元前6世纪初晋国的势力才扩展到太原一带。太原古称晋阳,奠基于春秋末期。大约在公元前5世纪初,晋国卿赵简子的家臣董安于和尹择在晋水之北筑城,取名晋阳,其位置约当今天太原市晋源镇的古城营村。赵氏家族以晋阳为据点积蓄势力,奠定霸业。

公元前453年,掌握晋国大权的智伯联合韩、魏攻打赵襄子。赵凭借晋阳高城深池固守,使智氏难以得手。智伯急中生智,发现晋水从龙山那边流来绕城而过,便想出水攻之计,遂掘渠引晋水欲灌晋阳,这便是晋桐智伯渠的来历。赵襄子用唇亡齿寒的道理说服韩、魏,里应外合,共灭智氏,瓜分其地。至此,晋国之地悉为赵、韩、魏三卿所占,史称“三家分晋”,因有“三晋”之说。到公元前420xx年,周天子正式承认赵、韩、魏三者的诸侯国地位,成为战国七雄中的三强,而赵国的都城就是晋阳。晋阳作为赵国首都历20xx年,公元前386年赵迁都河北邯郸。但赵氏在晋阳的基业已逾百年。

战国后期,秦国屡败赵国,随之在晋阳一带置太原郡,治所设在晋阳。需要说明的是,太原本义为广阔的平原,战国之前泛指汾河流域的平原地带,秦置太原郡之后,太原作为行政名称固定下来。从此,太原即指古之晋阳,晋阳亦指今之太原,二者通用。

汉朝太原为北方重镇,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20xx年)在晋阳置并州刺使部,统领太原、上党等六郡。从此太原又称并州。并州之名可能源于太原位于东西两道山脉之间,两山平行谓之并。

西晋末年,并州刺使刘琨为了防御匈奴的侵袭,扩筑晋阳城,使之成为城墙高13米,周长14公里的大城市。东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大乱,太原先后被后赵、前燕、前秦、西燕、后燕交替攻占。直到公元396年,北魏40万大军攻人晋阳,复置太原郡,古城才得到较长时间的休养生息,并且成为北魏南下河南、东出河北的重要基地。

北魏权臣高欢于532年在太原设大丞相府,并营造了规模宏大的晋阳宫,太原被称为“别都”。高欢之子高洋取代北魏建北齐后,虽定都于邮城(河北临漳),但对其发迹之地太原进行了大规模的修建。在20xx年间建起大明宫,兴修12院,其辉煌壮丽程度远远超过首都邮城。高洋还在太原西山凿佛龛、雕佛像、建佛寺,在晋水源头修鱼沼飞梁。太原面貌为之一新。

太原的黄金时代是隋唐两朝。隋场帝杨广在即位前被封晋王,视太原为“发样之地”,称帝后在太原大兴土木。先在北齐晋阳宫外筑起高13米、周3.5公里的新城,后又在新城西边筑起高13米、周4公里的仓城,接着又建造了第二座晋阳宫。在此同时,隋场帝还征调数十万民工开山筑路,修成由太原到京师长安和宁武管涔山避暑行辕汾阳宫的两条驰道,太原的交通更加方便。

隋朝短暂,很快被唐朝取代。而兴唐的李渊父子便是从太原开基立业的。唐高祖李渊曾长期任隋朝的山西河东抚尉使、太原留守等职。唐太宗李世民的青年时期也是在太原度过,被人称为“太原公子”。在隋末天下大乱之际,李渊父子于公元620xx年誓师晋阳,当年11月便攻人长安,建立唐王朝。太原这段特殊历史使它拥有仅次于长安的重要地位。先被定为“北都”,后又改名“北京”,最后又恢复为“北都”。太原城也随之大大扩展。据新旧《唐书》记载,唐代晋阳已经成为横跨汾河两岸、由三座城池联接组成的大都市。西城在汾水西岸,也称府城或州城,高13米,周长 21公里,内里包括宫城、大明城、新城、仓城四座小城,把北齐和隋代的宫殿全部囊括进来。东城在汾河东岸,为贞观名臣李副主持修筑。因东城内井水苦涩,难以饮用,又修筑了引水工程“晋渠”,将晋水从西城外架槽引入东城。东西两城之间,跨汾河又有一座“跨水联谍”的中城,把东西两城连为一体,故又称“连城 ”,是则天武后时并州长史崔神庆主持兴建。晋阳三城,虽各有城池,又浑然一体,共有城门24道,进退攻守彼此呼应,互为依托,风格独特。 唐末五代天下由治而乱,名城晋阳也几易其主。先是后唐的“西京”,随后继为后晋、后汉、北汉的“国都”,这里的动静治乱直接影响到北国与中原。从北齐高洋父子,隋朝杨广,唐朝李渊父子,到五代三主(后唐李存勖、后晋石敬塘、后汉刘知远)及北汉的刘祟,这一个个所谓“真龙天子”都是从太原起家夺取天下。太原可以说是藏“龙”卧“虎”之地,故又有“龙城”之称。

晋阳城易守难攻。宋王朝建立已数十年,但晋阳仍在北汉刘氏手中,直到太平兴国四年(公元 979年)第二代天子宋太宗赵光义“御驾亲征”,围城攻打近半年,北汉主刘继元出城投降,宋朝才算攻取晋阳。宋太宗一则仇视晋阳军民的顽强抵抗,二则惧怕别人再踞晋阳成“龙”,便下令焚毁晋阳城,并引汾水、晋水淹灌废墟,进而使历时1400多年的晋阳古城毁于水火。流离失所的城中百姓纷纷外迁,其中不少人移居汾河东岸的唐明镇。

太原毕竟是北方战略要地,毁掉旧城之后必须再建新城。公元982年,焚灌晋阳后不到三年,宋朝大将潘美便奉旨扩展唐明镇,筑起周围10多里的土城,这便是现在太原城区雏型,太原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宋朝统治者避讳“晋阳”、“太原”旧名,便在这座扩大后的土城设置了阳曲县,从此太原又有“阳曲”之称。需要说明的是,赵光义为斩断“龙脉”,杜绝太原再出真龙天子与其争夺江山,就把太原的街道大都设计成“丁”字形,取“钉”之谐音,以钉死龙脉。如今太原仍有一些丁字街口。新建的太原发展很快,到宋代中期,太原又成为一座商贸发达、风光秀丽的北方名城,被誉为“锦绣太原城”。

宋朝后期及金元两代,北方又是乱世,太原城又遭战火之劫。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漳的北伐军进入太原时,这里已是一座人烟罕见的空城了。洪武三年(公元1371年),明太祖朱元漳封他的三儿子朱棡为晋王,坐镇全国九边重镇之首的太原,经略北边防务。朱棡命永平侯谢成扩建城池,谢成在宋城基础上向东南北三面扩展,建成周12公里、高12米的砖城,城上建4座角楼、8座门楼、92座敌楼。至今太原许多地名仍沿用当时城门名,如大南门、小东门、大北门、旱西门等。 清代以太原为山西省会。民国时期始设太原市(1920xx年)。到1949年解放前夕,太原城区面积为 30平方公里,人口20余万。解放后近半个世纪,太原得到了长足发展,成为拥有160万市民的大都市,而且是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在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太原作为北方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镇,历史上名家辈出。春秋时代有著名建筑家董安于,行侠好义的豫让;魏晋时期有史学家王沈、王助,文学家孙绰;唐代有著名诗人王之涣、王翰、王昌龄、白居易;宋代有书画家米芾;金代名诗人李汾,元代戏曲家乔吉,明代文学家罗贯中,清代著名学者傅青主、阎若琚等,均对中华文化的繁荣作出了贡献。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太原积淀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保存至今的如晋祠古建筑群,天龙山及龙山石窟雕像,祟善寺、双塔寺、净因寺、多福寺、文庙、纯阳宫等,均具有很高的欣赏和研究价值,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个理想的旅游场景。

最新太原市工作简报范文(精)二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太原市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买 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最新太原市工作简报范文(精)三

太原市购房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太原市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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