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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公司运行成本报告范文 供热公司运行成本报告范文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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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公司运行成本报告范文 供热公司运行成本报告范文大全(6篇)
2023-01-14 08:58:28    小编:ZTFB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供热公司运行成本报告范文一

我是20xx年x月来到热力公司,因为我是搞计算机的,所以对集中供热了解的不是很 多,但自我第一天来到这个集体,就觉到热力人的热情与友好,班长和主任的悉心教导让我爱益不浅,使我很快的融入了这个大集体中,就象在家中一样温暖,在这里每一项工作对我来说,都是学习专业知识的机会,遇到不懂的问题,班长总是耐心的为我解答,使我掌握了不少有用的知识。

刚到二工区,对各站的地理位置,所管辖的小区,阀门位置不是很清楚,所以在初期我主要和班长熟悉这些基本的地方。后来自学了换热站的运行原理,软化水的操作和变频器的使用。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我都会积极地参加。

进入x月份后,为了保证设备在试水和供热时正常运转,我们定期对各站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例如检查仪表,泵的磨合声音,固定螺丝的牢固等,有的换热站水箱不符要求,象县开发站,就重新订做了一个新水箱,班长和师傅们连续奋战了八个日日夜夜,才把以前水泥构成的老水箱砸平,并清理干净,现在新水箱己投入使用,丝毫没有影响集中供热,到了中旬,工区里开始对各站的试水工作,对所有的软化水设备检查了一遍,对有问题的设备做了统计,并及时联系了厂家售后人员,以防在供热时出现问题。对于后勤保障,我也根据领导的指示及时上报了计划,确保在运行前全部到位。

软化水在供热运行中,占据着得要位置,而检测软化水合格不合格的主要途径,就是化验药剂,所以 我虚心向班长们学习药剂的配制方法,连夜就制出34份化验药剂,并及时地送到各站,看着合格的软化水,我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在供热初期,我知道了工区与经营科的密切关系,开通阀门的种种情况,都是互相有联系的,所以开始我就负责通知开通阀门单子的工作,加班加点是在所难免的,但我们都没有怨言,因为我们的任务就是为居民取暖服务的。有一次在长征物业站,我工区的各班长,主任和公司领导,抢险队在站里清理换热器,一切都在有序的进行,终于在次日凌晨5点使居民正常供暖。还有一次在电视塔站,循环泵水封漏水,也是抢修了三个小时,只有多参与到实际情况中,才能增长知识提高素质。

后来等到各站运行正常后,我就参与到管理换热站的工作中来,这也是我学习的好机会,哪个站需开通阀门,维修设备,哪个小区居民楼不热或漏水,我都要奔赴现场取得第一手资料,有一次在消-防-队站,负责银都花苑的主管道和通讯营的主管道有多处漏点,到凌晨1点还是没找到,急得我不行,主任对我说凡事不要慌张,找到问题想办法,一步一步来,一项一项排除,事情就会好办许多。后来我就一截一截的管道测试,一个阀门一个阀门的检查,终于找到问题的根源,并让施工单位及时排除故障,正常供热。

经过这一段时间,我发现了我的不足之处,一是有时不认真,有些工作做的不彻底,二是专业知识欠缺,这就更需霜我努力学习,三是遇到问题时缺乏解决困难的信心,慌了手脚。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要求自己,把工作做细做精。

2、虚心向班长学习专业知识,做到说一知二的镜界。

3、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 的各项任务。

总之,我将发挥我全部的精力来干好热力工作,成为新一代的热力工作者!

关于供热公司运行成本报告范文二

发包单位(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确保施工中人身、供热和设备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1、工程概况:

2、工程工期:

3、工程地址:

二、甲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严格审查、选用具有法人资格、相应工程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施工工作。

2、由公司安检处,指定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协调工作。

3、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5、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停工、整改、消除,有权对不听劝阻野蛮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6、甲方对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合格后再使用,严禁乙方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施工。

7、甲方质量安全负责人或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供热、供水、燃气、通讯、电网等设备事故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9、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10、乙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并给予经济处罚,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a.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名单;

b.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c.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3、乙方开工前应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甲方同意开工后方可施工。

4、项目经理是乙方第一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安全施工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施工设施、设备、器材等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性能。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9、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0、开工前(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时),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由甲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未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视为非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11、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2、施工现场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道路施工要配备防护栏、示警线、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灯。道路刨掘施工时,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刨掘有关规定,必须用硬质围挡隔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搞清地下管道分布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乙方对主材、设备应进行定点放置,放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等的明显标志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并派专人负责看管,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设置的安全措施。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塌陷、倒塌、触电、高温中暑、灼(烫)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及可能引起人身伤害的周边环境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无安全防护或者无安全防范措施的环境中施工。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阀门。

15、施工现场的电器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所用配电箱必须安装合格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应分开储存,使用时氧气、乙炔应竖直放置,间隔距离不小于5米;储存和使用氧气、乙炔都应远离火源、电源和阳光直射。

17、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责令停工整顿,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或者耽误的工期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应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凡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分析属乙方责任的,按工程合同执行。

2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21、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按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22、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安全施工处罚制度

乙方同意严格遵守《鸡西市热力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情形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鸡西市热力公司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五、违约责任

1、对未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擅自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未按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规定、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3、开工前没有提供开工报告的。

六、其他约定

1、 如因其他原因工程延期,本协议顺延。

2、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安全质量处负责人(电话): 工程项目经理(电话):

安全负责人(电话):

安全质量处(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签订时间: 20__年 月 日

关于供热公司运行成本报告范文三

按照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以清洁供热为核心,以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为发展方向,以满足城市发展用热需求和供热用热保障为长远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全面提升我市供热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

建成区坚持以集中供热为主,燃气、电能等其它能源供热为辅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热源替代方案,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型煤托底”的原则,实现供热清洁、经济、高效;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坚持市场主导、部门推动,综合利用大气污染治理激励奖励措施,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动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协调发展。

积极开展集中供热管网、“气代煤”和“电代煤”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供热。x月底前,完成x个乡镇、xx个村、xxxxx户气代煤改造工程;加快推进xxxx年电代煤涉及x个乡镇,xxxxx户的工程进度,鼓励分散住户推广使用电能、太阳能、空气源等其它清洁热源,实现空气质量大提升。以城区供热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供热服务监管能力,提高供热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快热源扩能建设,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汽轮机升级改造、x#、x#炉防磨改造,三台锅炉的脱硝系统、烟气脱白、煤场降尘和供热首站换热器新增项目建设工作,谋划制定建设、改造方案,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极寒天气x台锅炉同时运行,满足用热需求。

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扩大供热面积。在“汽改水”建设工程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网建设力度,本着提前谋划、提前下手、尽早解决的工作方针,做好新增管网辐射区域的入网及二级管网建设工作,重点加快对原新华公司担负的供热区域的入网改造工作,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做好供热财政综合补贴监管工作。参照近几年来供热财政补贴标准,结合xx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和xx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在供热管网建设、二级管网和交换站改造、环保设施提升改造、煤炭价格以及审计部门对供热审计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确定,今年供热财政综合补贴为xxxx万元。

推进供热分户计量工作。鼓励热源、供热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推行供热能效系统信息化,用技术优势打通供热计量各个环节的梗阻,实现热源厂节能、热力公司不减收、供热质量提升。按照供热区域“一张网”原则,建立热网监控调度平台,逐步实现热网互联互通,保证供热安全,集中供热区域基本实现智能热网全覆盖。

(二)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供暖

提高天然气在供热能源中的应用。结合我市“气代煤”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建设规模,加强气源战略储备和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投用新赵线lng加气站,并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每日可向主管网补气x万立方米,缓解用气高峰气源不足问题。开展燃气知识培训,宣传用气安全常识,提高用气应急保障能力。

积极发展电能供热。各乡镇(街道)或城区燃气管网不能辐射的区域,要积极谋划电能供暖项目,居民较为集中的新民居、学校、医院和村委会等,可选择采用电(储)热锅炉供热。居住较为分散的居民住户,可采用电暖气、电空调分散采暖。太阳能、热溶盐等新型热源方式,不断总结新型能源供热试点经验,根据实际确定适合分布式能源供热方式的区域进行推广。

(三)加强供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强化集中供热管理。成立xx市集中供热领导小组(见附件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资金监管组、运行保障组三个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的组织协调、运行管理等工作。督导xx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冬病夏治”活动,一是对供热设备设施、供热管网、换热站进行全面检修,各类阀门、压力仪表一律按要求送检,领导小组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针对上一采暖季低温区、故障频发区及老旧小区压力不足、温度不均衡等问题,进行回访检查,查明原因,采取不同手段“对症下药”,有效解决供热难题。

在供热期间,一是推行试运行机制,xx月x日前完成集中供热管网注水、带压测试,全网具备供热条件。xx月xx日零时进行供热试运行。二是实行测温检查制度,由供热办与供热企业抽调专门人员成立测温小组,发现有室温不达标或者偏低的住户,利用人为干预技术手段,及时迅速解决。三是实行应急信访接待制度。由热力公司成立供热应急抢修小组和信访接待小组,组建应急抢修队,开通供热抢修服务热线,xx小时专人值守,配备专用车辆、设备和器具,第一时间处理故障,及时解答处理供热投诉和矛盾纠纷。四是建立供热事故应急预警制度,供热企业分别制定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资金、物资和抢修队伍,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强化“气代煤”“电代煤”管理。成立xx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各乡镇(街道)清洁能源供热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双代”供热管理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双代”供热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加强供热保障工作的组织、督导,制定供热实施方案,组织全面排查,及时处理“双代”供热有关问题。二是各乡镇(街道)、村和有关供热用热单位要指定专职供热管理人员,明确供热管理职责,理顺供热管理体制,确保供热期间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安全、稳定。三是供热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督导,制定检查督导方案,保障居民正常供热。四是对已改气、改电的用户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防止私自烧煤烧柴现象发生。

(四)严格收费标准,落实优惠政策

严格集中供热取暖费的征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集中供热取暖费,即:居民xx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民xx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热价格为供热服务的终端价格,二次加压等相关费用计入供热价格。农村气代煤、电代煤供热补贴待xx市相关供热补贴政策出台后,严格执行到位。

本着抓“早”,务“实”,求“质”的工作思路,从x月份开始,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x月x日—x月xx日)

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和“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要利用滚动电视屏幕、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单、宣传画等形式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宣传今年市政府有关供热的新举措,公布供热价格,公开供热抢修、举报投诉热线电话,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前期准备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

供热企业要按时完成管网建设、设施设备检修、煤炭及辅料储备、人员岗前培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取暖费收取等工作。xx东方热电有限公司x月xx日前完成脱硫塔改造升级工作;x月xx日之前完成供热首站xx兆瓦换热器更换工作;xx月xx日前备足供热用煤x万吨,各种应急配件、酸、碱、油等大宗辅料全部储备到位;xx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xx月xx日完成南环路礼堂街交口至向阳花园、新华东路东延、孝德门口—菜市场等主管网建设工作;xx月xx日前完成二级管网及热力站的升级改造工作;xx月xx日前完成取暖费的收取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对各村的供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指导村民合理选择供热方式,居住比较集中的学校、医院、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等,推荐购置使用电锅炉,分散住户可采用空调、电暖气、型煤等方式,一律采用清洁能源供热。x月底完成摸底调查、选型工作;xx月xx日前完成炉具安装工作。

第三阶段:供热实施阶段(xxxx年xx月xx日零时—xxxx年x月xx日xx时)

xxxx年xx月x日xx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开始对主管网加水试压,逐步开启换热站,xx月xx日,向外网输送热力,xx月xx日xx:xx正式供热,xxxx年x月xx日xx:xx停止供热。xx月xx日xx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正式开通供热举报投诉、抢修两部热线电话,并实行xx小时专人值班。

各乡镇(街道)要对村民供热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村民家庭人员、供热方式、供热面积和采暖室温等情况进行统计,报农林畜牧局汇总。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热安全。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城区集中供热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牵头协调、执行工作,相关单位要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燃煤采购招标、资金落实、设备设施检修和供热期间的监管工作。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提前着手,组织摸底调研,确定供热形式,制定改造方案,确保“气代煤”“电代煤”等各项采暖工作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取得群众支持。实行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是优化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的大事,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电视台要充分利用电视节目滚动显示屏,利用室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供热的新政策、新举措,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时、保质供热。各供热企业要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供热,遇有极寒天气,保证供热质量。供热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开展供热检查,密切监控城区集中供热运行情况和乡镇居民采暖情况,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综合研判。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供热安全隐患,确保我市供热事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关于供热公司运行成本报告范文四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春节期间全市城镇居民正常采暖供热,有效应对采暖供热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处置的原则,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城市供热安全有序运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临汾市区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各县(市)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5千户以上居民供热或影响城市供热范围三分之一区域供热的特大突发性情况。

②供热管网重大破裂、锅炉爆炸等。

市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各供热企业与当地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负责制定本单位采暖供热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应急组织。

2.1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

为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置春节期间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市政府成立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指导和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2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2.2.1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值班电话:12319),办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陈保金(兼)。

主要职责:

(1)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检查有关执行情况;

(2)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汇报有关信息;

(3)起草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处理建议;

(4)建立与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2.2.2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组长:宣为民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韦明市建设局督查室主任

刘连锁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经理

冯强临汾河西电厂厂长

主要职责:

按时保质做好冬季供热工作。保障城市供热安全正常运行。

2.3城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有关供热情况的宣传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必要的资金调拨筹备工作。

市经委负责对供热企业煤炭储备进行总体协调调拨。

市煤炭局、省煤炭运销公司临汾分公司负责供热煤源供应的组织协调。

市交通局负责对供热储煤运输提供支援。

市安监局、市建设局负责供热企业的安全运营监管及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市交警支队负责保障供热储煤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价局负责燃煤价格及供热价格的核定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春节期间有关气象信息。

市建设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协助尧都区政府做好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监管工作。

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负责保障市区集中供热正常运行。

临汾供电分公司负责保障集中供热企业用电工作。

煤炭运销临汾分公司负责为集中供热企业购进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务。

尧都区政府负责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市区供热信访稳定工作。

3.1日常预防和预报

各县(市、区)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市建设局负责临汾市区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1)加强监督检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对供热企业的应急预案和供暖设施的日常监测、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应急准备。从事城市供暖运营的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习,对所有供热系统运行设备每天进行盘点、巡查、维护、加油保养,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加大对生产区域、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发生。供暖企业各运行岗位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到人。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储存7—10天优质原煤,确保锅炉煤炭供应。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查岗制度,及时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对供热区域内出现的影响供热的问题进行协调。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春节期间供热安全运行。

(4)公布应急热线电话。各县(市、区)政府及临汾市区要向社会公布城市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临汾市区24小时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为2157001、2157100、12319。

(5)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广泛宣传城市供暖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用暖、规范用暖意识。

4.1先期处置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供热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2报告程序

城市供热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向归口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同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4.3响应行动

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城市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询问出事地点、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向应急指挥部进行报告,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建议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联络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事件状况及发生事件原因,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协调组织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及状况。

4.4信息发布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新闻中心对外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1总结评价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应在应急响应结束一周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应及时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建议。

6.1指挥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地点,由市、县政府指定专门的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6.2通讯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必须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响应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值守,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与市政府、市级应急组织及供热企业通讯联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建设局制定紧急情况下供热设施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市政府备案。供热企业储备的专用抢险车、工程车辆等常规设备要运行正常,铁锹、洋镐、钢丝绳、毛爪、绳子、撬杠、橇棍等抢险工具要储量充足。定期维护要安排专人值守待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6.4队伍保障

各供热企业按照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开展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本着就近就快的原则,以事发地应急组织先期处置为主。

市、县人民政府对在处置城市供热应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供热公司运行成本报告范文五

同志们:

随着气候的变化,一年一度的城市供热即将开始。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动员全市上下充分认识抓好城市供热的重大意义,举全市之力推进城市供热工作,务必确保让全市人民住上“暖屋子”。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今年以来,经过全市供热战线艰辛努力,城市供热取得三项标志性成果:一是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推进大唐群力、西南部、哈热改扩建三个热电联产项目和捷能热力、华成热电等18个区域热源项目,新增集中供热能力560兆瓦、集中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由65%提高到66%。完成陈旧老化管网改造92公里,是我市有史以来陈旧老化管网改造投资最多、力度最大的一年。二是小锅炉并网力度大。依托集中供热热源推进小锅炉并网,拆并7兆瓦以下小锅炉200台,涉及供热面积420万平方米、居民4.5万户,是我市有史以来拆并小锅炉最多的一年。三是冬季供热准备工作动手早。从五月份开始着手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和燃煤储备,目前设施检修率和燃煤储备率分别达到99.8%和75%。开展室温不达标问题整改和供热隐患排查,整改室温不达标问题3100件,协调解决弃管弃供隐患问题18件。总体上看,今年供热硬件建设力度很大,供热准备工作动手较早,冬季供热呈现出相对有利的态势。但是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今年冬季供热仍然面临严峻形势:一是燃煤价格涨幅较大。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煤炭到场价格涨幅超过25.6%,供热成本急剧增加,保供热保运行保质量的压力巨大。二是历史欠账因素仍有较大影响。承担城市中心区域供热的热源厂“小马拉大车”,市区尚有大量的陈旧老化锅炉和管网勉强维持运行,即使常温天气也很难保证不出问题,一旦遭遇低温严寒天气极有可能出现故障隐患。三是潜在着弃供弃管和质量降低的隐患。由于受燃煤价格大幅上涨、供热成本急剧增加因素的影响,不排除供热初期有的供热单位存在弃烧弃管的可能,也不排除供热运行期间有的供热单位缩短供热时间、供热质量抽条的可能。

哈尔滨市地处北方高寒地带,冬季漫长,气候寒冷,这种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决定了冬季供热同吃饭穿衣一样必不可少,是关系居民群众生存的头等大事。居室暖则民心安,每到冬季城市供热就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供热是关系群众冷暖、关系社会和谐、维系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必须看到,供热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法规体系不完备、机制体制不理顺、供热市场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城市供热仍然是居民群众极为关注、呼声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极易引发群众上访、信访投诉率居高不下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由于城市供热具有关系人民群众冷暖、关系城市公共安全的特殊属性,它已成为政府必须措手监管、供热单位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全社会必须合力推进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林铎市长上任伊始就专题视察城市供热,明确提出城市供热是关系民生、关系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问题,明确要求举全社会之力抓好抓实,务必确保人民群众的暖屋子。全市上下都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保障民生、建设和谐哈尔滨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城市供热的重大意义,履行职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千方百计抓好城市供热这一“温暖工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上一采暖期没想到我市会遭遇40年一遇低温严寒天气,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年冬季也不排除会遭遇寒冬的可能,我们宁可把形势和困难估计得更严峻一些,在思想和行动上打有准备之仗,坚决按照寒冬的标准和要求来准备供热工作,务必确保冬季供热不出问题,务必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供热企业是供热生产经营的主体,在保证供热运行、保障供热质量中发挥着重要的主体作用。供热企业不论其隶属关系如何、所有制性质如何,都要从关心群众冷暖、维护人民利益的大局出发,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切实保证供热运行和供热质量。

一是进一步夯实供热前各项准备。要继续强化供热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坚决不放过那些容易出现故障隐患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确保应修尽修。要充分估计燃煤价格上涨、市场供应趋紧的严峻形势,始终坚持把燃煤储备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千方百计多储备一些燃煤,确保供热燃料的充足供应。供热前,供热锅炉、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必须经过专业部门检测、校验合格后方可运行,司炉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达到持证上岗条件。供热前,供热维修改造工程要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系统调试,供热管网系统要提前进行注水试压,锅炉和各类设施要提前进行试运行,通过调试运行把出现的故障和隐患及时处理掉。

二是确保供热生产安全稳定运行。针对初寒期、严寒期、末寒期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全面落实生产调试、技术管理、设施巡视、故障抢修、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供热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初寒期要突出抓好开栓环节,切实做到应开尽开,实现从开栓到运行的平稳过渡。严寒期是供热运行中的重中之重,既要多烧多供保证供热质量,同时也要防范规避设施运行故障。末寒期要坚持善始善终的原则,坚决杜绝质量降低、抽条供热的问题。

三是务必确保供热质量。供热质量是衡量供热效果的根本标准,在这一点上各供热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务必确保质量达标。热电联产、大型区域锅炉要采取连续供热方式,确保居民住宅室温达标。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分散锅炉,要增加司炉人员,延长供热时间,通过多烧多供保证供热质量。对于系统失衡、楼上热楼下不热、供热死角和管网末梢带来的室温不达标问题,要在运行过程中切实加以解决。

四是全面落实应急防范措施。要建立应急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机制,落实应急措施和应急抢险队伍,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故障,尤其要防范和杜绝大面积停热故障的发生。各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按照工种配备齐全、备品备件充足、通讯系统畅通、就近实施救援的原则,坚持24小时应急待命。哈热、哈发、中龙、哈投等大型热电联产项目要完善局域联网运行硬件建设和系统管理,探索实施联网供热,保证集中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物业供热集团要充分发挥国有供热企业的骨干作用,落实20万应急燃煤,确保应急之需。

五是切实加强优质服务。所谓优质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环节上:第一条是居民群众有事得能找到人——这就要求各供热单位的供热服务电话不仅要向社会公开,还要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畅通。第二条是居民群众的难心事得有人管——比如室温不达标、漏水跑水等问题,凡是居民投诉的就一定要解决,速度还要快,绝不能拖拖拉拉。第三条是服务态度要好——居民群众有事找你一定要主动热情,切忌生冷横,尤其是挨冷受冻的居民群众说些气头话,既要听得进去,也要真心实意为民排忧解难,坚持“以热换心”,赢得居民群众的理解。

从以往的经验教训看,我市的城市供热之所以没有管好管到位,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体制没有理顺,基础没有夯实,往往是政策制订得很好,但区街这一块都没有承接。把供热监管职能全部下放到区里,这是强化微观管理的根本趋势,也是市委、市政府强化供热工作的一个重大决策,各区政府要顺应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同保一方平安同等重要,保一方冷暖也是各区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是本地区供热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区长是本地区供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今后凡是供热工作没抓好、出了问题的,首先要拿各区区长是问,板子首先要打各区政府。各区政府作为供热区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供热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狠抓推进落实。要完善机构职能编制,充实加强力量,确保供热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使街道成为供热监管的主体。为适应供热区域属地管理新形势,在市这一层面上,凡是能够向区下放的权限都要全部下放给区里,包括供热企业监管、信用等级评定、企业登记、供热保障资金审核拨付等,使区成为责权相符、具备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的责任主体,促进管理重心下沉。从今年开始,各区街道办事处将成为供热监管任务的承载主体,有事就找街道办事处,供热工作考核也要考核街道办事处。

三是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聘请供热义务监督员,每一处锅炉房设置一名义务监督员,将辖区内的所有锅炉房全部纳入监管范畴。义务监督员要定期监督检查供热锅炉房,重点检查供热运行情况、燃煤储备情况、供热质量达标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供热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义务监督员还要承担起沟通协调的任务,既要把居民群众对供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给供热单位,也要帮助供热单位解决一些收费上的难题,形成良性互动的格局。

四是确保监管到位。开栓前,各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检查辖区内供热单位的设施检修、燃煤储备、开栓准备情况,做到没有遗漏,不留死角。要重点排查历史遗留的供热难点问题和供热准备动态,重点防范弃烧弃管隐患。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到供热企业,重点监管燃煤质量、供热参数、出水温度和供热安全措施,强化供热监控运行,确保供热质量。

一是开展供热大检查大评比活动。以“关心群众冷暖,保障人民温暖过冬”为主题,采取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活动方式,组织全市所有的街道办事处、供热单位参与到大检查大评比活动,对街道办事处实行15项指标百分考核,对供热单位实行25项指标百分考核,每月分区评出最好供热项目和最差供热项目,同步提高街道办事处供热监管力度和供热企业供热经营管理能力。供热期结束后,要通过大检查大评比评选出供热工作先进区、先进区供热办、先进街道办事处和先进供热单位,并给予奖励。

二是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以“辛苦我一人,温暖千万家”为主题,组织全市供热单位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热潮。在竞赛活动中,要倡导马上就办的精神和绝不放手的态度,凡是居民群众投诉的问题当天内必须予以解决,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手、问题不解决不放手、群众不满意不放手。要弘扬树立“刘兆滨”式的服务明星和先进典型,全面提升按照服务质量,努力促进供热和谐。

三是树立“红黑榜”。在供热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促进供热工作的开展。要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关注百姓冷暖为根本原则,在媒体开辟“红黑榜”专栏,表扬好的街道办事处和供热企业,批评差的街道办事处和供热企业,督促落后的街道办事处和供热企业推进整改。尤其对那些不关心群众冷暖的供热企业要给予公开曝光,强化公众舆论谴责,促使其改进工作,转变服务作风。要坚持维护供热大局和客观公正的舆论立场,曝光批评那些恶意拖欠热费却四处上访告状、私自偷放供热管网热水刷车洗车等不良行为,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供热质量监管。将供热质量指标作为供热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主要内容,对质量不达标、信用等级差、群众反映强烈的供热单位要挂红牌、亮红灯,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要加强运行期内的供热企业监管,凡是在运行期间发生弃供弃管行为的供热企业,要将其永远逐出哈尔滨的供热市场。要加大供热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和供热质量不达标行为,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五是抓好供热信访工作。以往供热期一到供热迅即成为信访热点问题,这既体现了供热的重要性,也表明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供热单位要认真解决媒体曝光、市政府12345、12319投诉热线及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要高度重视“三节三会”期间的供热信访工作,防止发生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打造和谐哈尔滨。

同志们,今冬明春城市供热即将开始。不管形势有多严峻,不论任务有多艰巨,全市上下都要以对人民群众冷暖高度负责的精神,群策群力,创造性开展工作,全力推进“温暖工程”,为确保全市人民温暖幸福、和谐安定而努力奋斗!

关于供热公司运行成本报告范文六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石家庄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主城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内及远郊电厂余热入市工程沿线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属地管理。各区(管委会)组织制定区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区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3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m2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管委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m2以上,25万m2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m2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区(管委会)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m2以上,5万m2以下;

(4)100万m2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m2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分管供热工作的副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分管城市管理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各区(管委会)、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各区(管委会)及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区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5)协调省有关部门做好省直单位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区、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家庄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新闻办: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局:负责组织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助事发地区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市生态环境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体规处置;在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各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及以上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16)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区(管委会)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国家、省领导或工作组来石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报告。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值班电话: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市、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事发区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和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事发区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区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调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ⅰ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事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和市委、市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员单位:属地、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局

成员单位:属地、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各区(管委会)参照以上标准,设立工作机构。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区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石部队或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级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事发地区(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事发地区(管委会)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区(管委会)给予支援。

各区(管委会)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华电河北分公司、国电投河北分公司、西岭供热公司及河北联润在线工程技术公司(带压堵漏企业)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市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区(管委会)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航空、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区(管委会)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区(管委会)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市、区建立两级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项目所在地区级人民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两级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1宣教培训

各级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各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其他各县(市、区)人民参照本预案制定辖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办公室20xx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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