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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研究课题范文 关于共同富裕的论文题目(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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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研究课题范文 关于共同富裕的论文题目(六篇)
2023-01-14 10:12:04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共同富裕研究课题范文一

__________,男,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

__________,女,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__________与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__________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选共同富裕研究课题范文二

甲方:张某

乙方:王某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背景介绍:甲乙双方共同购买了两套房屋用于投资,其中一套位于某某路某某弄某号某某某室,(以下简称某某路房屋,属于期房,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尚未取得小产证);另一套位于某某市某某路某弄某某号某某某室(以下简称某某路房屋,属于二手房,甲乙双方已经与出卖方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办理某某路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产权归属为甲方一个人所有,房产证为甲方一个人的名字;由于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某某路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已经以甲方的名义申请了按揭贷款,小产证届时办理出来将是甲乙双方共有,房产证上将是甲乙双方两个人的名字。因此,甲方同意:虽然某某路房屋的产权为甲乙双方共有,但甲方同意明确放弃与某某路房屋相关的所有权益,该房屋实际上归乙方一人所有,并配合乙方办理某某路房屋的出售手续(如乙方愿意出售),某某路房屋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负责按时偿还,甲方应给予配合。

三、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已经协商解决。

四、产权比例

某某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甲方享有。

某某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乙方享有。

五、甲方授权乙方办理某某路房屋的出售手续以及还贷手续(如乙方愿意出售),并向乙方出具公证委托书。

六、房地产权证保管

某某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甲方保管;某某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乙方保管。

七、某某路房屋与某某路房屋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

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

八、物权行使

某某路房屋物权由甲方行使,某某路房屋物权由乙方行使。

九、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年 月 日 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精选共同富裕研究课题范文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程勇跃

夫妻共同债务中“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

20__-07-28|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20__)沪0117民初19607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__)沪01民终1666号|

对于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应由债权人举证系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首先该债务应系夫妻一方名义所负,且结合债务金额大小、夫妻关系是否安宁、当地经济水平、交易习惯等认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其次,生产经营活动应具有经营共同性,包括经营合意与共同参与两部分,但共同参与的形式则可以体现出不同的状态。最后,款项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且经营所得收益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并非构成要件。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生产经营  超出日常生活需要  经营共同性

原告上海西格码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码公司)诉称:被告靖江市飞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腾公司)逾期未归还货款,被告朱贵丰作为担保人为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飞腾公司系一人有限公司,朱贵丰作为唯一股东应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洪梅与朱贵丰共同经营飞腾机械公司,涉案债务产生于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洪梅应对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飞腾公司、朱贵丰、洪梅一、二审均未到庭进行答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__年3月10日,西格码公司与飞腾机械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约定飞腾机械公司向西格码公司购买数控机床4台,总金额为980,000元,于4月30日前交付,货到一个月内付款。后西格码公司按约送货,飞腾机械公司于20__年4月28日签收。但飞腾机械公司仅支付货款196,000元,后于20__年12月8日出具《还款协议书》,确认欠款784,000元,并承诺自20__年1月30日前付款110,000元,之后每月付款110,000元,余款至20__年7月30日前付清,期间计收万分之四日资金占用费。若逾期还款,则应依据逾期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向西格码公司计付逾期还款违约金。朱贵丰在担保人处签字。

另查明,飞腾机械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朱贵丰系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朱贵丰与洪梅系夫妻关系。洪梅为飞腾机械公司的监事。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__年7月28日做出(20__)沪0117民初19607号民事判决:一、飞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西格码公司货款人民币784,000元;二、飞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西格码公司资金占用费人民币7,526.40元;三、飞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西格码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__年7月30日为人民币46,001元,之后以人民币784,000元为基数,自20__年7月3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四、朱贵丰对飞腾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西格码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宣判后,西格码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8年4月28日做出(20__)沪01民终1666号民事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五项,改判洪梅对飞腾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其他项判决予以维持。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案件二审的争议在于洪梅是否应在本案中承担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朱贵丰作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未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故依法应对飞腾机械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洪梅作为飞腾机械公司的监事,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可以认定飞腾机械公司是朱贵丰、洪梅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公司,再结合洪梅亦未举证证明其与朱贵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与飞腾机械公司的财产不存在混同,故西格码公司主张洪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上诉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认定,是《民法典》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中一个极为重要的主题,对于社会生活及商事交易均有着深刻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年初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新的规范。其中第三条明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条款虽然将共同生产经营列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种情形,但对于构成要件、具体认定标准尚缺乏明确规定,本文将结合案例就此予以分析。

一、共同生产经营认定的举证责任分担

我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载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该条款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了规定,通过目的和用途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予以限定[1],亦即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然而,相较于其他类型的普通债务而言,夫妻共同债务的显著特点在于其私密性,即夫妻双方作为一个完整的家庭单位,其内部对于夫妻合意的形成、款项的用途及目的均难以为外部所知,此时要从目的与用途角度证实夫妻一方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客观上存在一定难度,因此由哪一方来具体承担举证责任则直接影响到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一)推定反驳式认定方式下的举证责任分配及其弊端

《民法典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三款[2]规定情形的除外。此后,在20__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又通过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了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和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两项作为除外情形。该条款实际上是采取了推定规则[3],以夫妻关系存续的时间为节点,将该期间内所发生的债务均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则可以通过证明该债务属于几种除外情形之一来予以否定反驳,由此可见该条款实际上是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夫妻一方。

此种举证责任分配,亦或是推定反驳式规则,的出台有其相应价值取向和社会背景,在避免夫妻一方通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上发挥了重要作用[4]。然而此种规定却存在两方面缺陷:一方面,此种推定规则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过于绝对,违反了夫妻共同债务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这一实质性特征[5],虽然其规定了反驳情形,但该反驳情形仍然过于狭窄,限缩了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且实际上依然没有改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标准;另一方面,此项规定也导致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未参与债务形成的配偶一方其本身即对债务不知情,要求其在此情形下证明债权人同债务人之间对债务性质的约定,或是证明债权人在与其配偶订立借贷合同时知晓双方已经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实为异常困难[6]。举证责任上对于配偶中善意不知情一方利益保护的忽视极易催生道德风险,导致现实中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不知情配偶方的利益[7],现实中因此产生诸多争议。

(二)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的重新厘定

有鉴于上述所言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__年1月颁布新解释围绕“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这一夫妻共同债务构成的本质特征[8],将夫妻共同债务重新分为夫妻共同合意之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债,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之债三类。其中,第一类债务的形成系基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意思表示,自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类其法理基础在于家事代理制度,在日常家事范围内与他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之债亦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9]。而对于第三类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认定上,在进行原则性定性的同时又确立三种例外情形[10],对于包括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在内的情形则明确规定由债权人予以证明。该项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一方面符合了“谁主张谁举证”基本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另一方面也重新平衡了债权人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保护[11]。

具体到本案中,西格玛公司作为债权人欲主张本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其应就该款项系用于朱某和洪某的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加以举证。二审庭审当中,西格玛公司提供了飞腾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通过工商信息表明在一人公司中朱某任股东、洪某任唯一监事的情形,从而证明朱某与洪某共同经营飞腾公司这一事实,完成了其相应举证责任。

二、共同生产经营的构成要件分析

(一)应为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前已述及,新解释将夫妻共同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合意之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债,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之债三类。因此从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来看,基于共同生产经营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其前提应当是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关于以一方名义所负较为容易理解,若债务上夫妻双方均具名、认可或者被证明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其本身基于夫妻双方合意即应认定共同债务,自然无需讨论是否为共同生产经营问题。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在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要素应当如何理解。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事项,如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日用品购买、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文化消费等,该项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础在于家事代理制度。然而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与界限何在,新解释中并没有明确予以规定,就此问题浙江省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其中观点可供参考。浙江省高院在20__年5月23日发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12],该通知中明确,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当结合负债金额大小、家庭富裕程度、夫妻关系是否安宁、当地经济水平及交易习惯、借贷双方的熟识程度、借款名义、资金流向等因素综合予以认定[13]。与此同时,该通知也秉承了新解释所规定的举证规则,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则由提出该主张的债权人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该指导意见既遵守了新解释所规定的债务认定标准、举证规则,又综合家庭生活和经济交往的具体特点而明确考量标准,颇具合理性,应可供借鉴采纳。

具体到本案中,涉案款项为西格玛公司出借给飞腾公司用于经营,朱某基于其一人公司股东人格混同而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款项金额达到78万余元,因此无论从款项的用途、金额、性质来看均不属于夫妻合意或者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因此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考虑是否属于新解释第三条所规定的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之债,此为本案中债权人西格玛公司向洪某主张债权的权利基础,也是案件二审的争议焦点及裁判关键。

(二)该生产经营活动应具有经营共同性

经营共同性是指生产经营活动系夫妻双方基于共同意志协力经营,此种合意参与和共同经营是认定共同生产经营及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基础[14]。此种经营共同性包括合意参与和共同经营两部分来予以考量,具体到审判实践中可以体现为共同决策、共同经营、共同投资等特征。但需要注意的是两要素之间在重要性上并非完全等同,应以合意参与为核心要素,共同经营要素则因受到具体分工的影响而可能存在不同形态,在参与程度上存在差异和不同状态,此亦符合我国家庭生产生活的实情。因此,在共同参与要素的认定上应当适当予以放宽。

本案当中朱某为飞腾公司的唯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而洪某则为公司登记在册的唯一监事,表明夫妻双方具有共同经营的合意。夫妻双方均为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债权人也有理由相信该公司的决策系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和实行,故此应当认定为具有经营共同性。

对此问题还有需要说明之处在于,有观点认为经营共同性需要债权人证明其经营性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即经营性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数量和收益程度作为债务人配偶承担共同债务的量化标准和依据[15],现实当中亦有判决将夫妻双方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共同财产性收益作为认定理由[16]。对此笔者难以认同。首先,依照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基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关于经营性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作为经营共同性的认定标准并无实际性意义;其次,经营收益的取得源于债务人对公司或企业的出资,与债权人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并没有直接关系,两者之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自然不应将前者作为后者认定的要件;再者,夫妻家庭生活内容本身即具有秘密性,对于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如何用途和处理本身并不能为债权人所知,若将此交由债权人证明存在证明责任分配不当之嫌;最后,若依照该观点,则在债务形成后债务人经营未能够获得盈利,或者夫妻共同经营一直亏损时,则该债务即为配偶一方债务,若有盈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才成立夫妻共同债务,则会发生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依赖于经营是否盈利的现象,实际上已经不符合共同经营的评判标准,亦会造成对债权人实质性的不公平。

(三)款项应为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中

依照新解释第三条之规定,该债务应系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并由债权人就此予以证明。此处涉及到两点需要明确:一方面,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债务的用途来进行认定,而非经营收入的用途;另一方面,经营收益的取得源于债务人对经营活动的出资,与债务之间并无直接关系[17]。对该两点予以强调目的在于说明,共同经营的认定只需考虑款项是否用于经营当中,而经营收益的用途则并非共同经营的构成要件。

具体到本案当中,本案中西格玛公司对飞腾公司的债权系基于双方之间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飞腾公司向西格玛公司购买数控机床是其正常经营活动,因此可以认定该债务系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当中。综合前两个要件的认定,遂可得出本案所涉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结论。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审法院合议庭成员:  丁  伟  张  波  黄坤生

二审法院合议庭成员:  陆文芳  何  玲  成  阳

精选共同富裕研究课题范文四

《共同的家》这是一首儿童诗,通过用学生熟悉的事物作比,形象地讲述为什么说“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渗透了热爱地球就是热爱自己的家的教育。全诗共五行,1至4句按从上到下顺序分别指出“蓝天、土地、树林、大海”是“白云、禾苗、小鸟、鱼儿”的家。第5句是总结,又是升华,告诉我们世界上万物虽然都有自己的家,但都生活在地球的怀抱里,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

1、知识与技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课文。

2、过程与方法:以读为主,借助形象的图画,理解课文内容。 练习用“( )是( )的家”句式说话。

3、情感态度价值观:感受大自然的美好,激发学生热爱我们美好的家园,增强保护地球的意识。

重点:在读中理解课文内容,会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难点:理解“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

:课件、字卡、图片

根据《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阅读教学要重视朗读的指导,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本课教学要以朗读为主,在读中成诵,在读中受到美的熏陶。

这一课,,用powerpoint演示文稿插入组图,让学生深入细致的学习。这篇课文是一首儿童诗,读起来朗朗上口的五行诗,用打比方的手法讲述了为什么说“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文里行间突出了一个“爱”字,在教学中如何渗透这个“爱”的教育、如何紧紧抓住情感教育,深入挖掘教材资源,对学生贯穿以爱祖国、爱家乡、爱地球的教育,并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学生所处的环境和学生的年龄观察(朵朵白云飘在蓝天上,蓝天衬着白云6幅图,在最后一幅图上出示“蓝天是白云的家”;绿油油的禾苗生长在肥沃的土地里,禾苗离不开土地6幅图,在最后一幅图上出示“土地是禾苗的家”;种类繁多的鸟儿在茂密的树林里自由自在的生活,鸟儿离不开树林3幅图,在最后一幅图上出示“树林是小鸟的家”;各式各样的鱼儿尽情的在大海里游来游去,鱼儿离不开大海8幅图,在最后一幅图上出示“大海是鱼儿的家”;不同的民族手拉手、中同版图、地球,揭示了生活在地球上的人们真幸福,5幅图,在最后一幅图上出示“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后又出示全诗内容和填空练习,以点击鼠标播放的形式,一次次的视觉刺激,给学生创设了一个丰富想象的空间,帮助学生轻松理解课文内容,同时培养了学生形象思维的能力。

整堂课我设计大部分时间是指导学生朗读感悟,采用多种朗读形式:个别读、分组读、男女生比赛读、全班齐读等,逐步提高学生的朗读水平。第一,借助形象的画面,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实际,指导学生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在读中悟情,在读中悟理,激发学生保护地球、热爱地球的情感。第二,练习用“()是()的家”句式说话,分组讨论作诗,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延伸了课文内容。

充分利用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引导学生自主读书,着力培养学生爱读书的习惯。鼓励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来朗读,让学生享受朗读的乐趣。

本节课上的是这一课的第二课时,第一课时主要引导学生初读课文,了解课文的大体内容,扫清生字障碍。

本课时的教学内容及目的:

1、指导有感情的朗读课文,背诵课文。

2、结合生活实际,理解诗歌的内容,感受生活的美好。

3、引导学生进行拓展,让学生学会用( )是( )的家这个句式自由创编。

一、激趣导入。

1、同学们,上节课我们一起学习了一篇很美很美的小诗《共同的家》,今天我们继续走进这个美丽的家中。

2、上节课你已经学会了什么?(生自由说:生字,词语,课文,蓝天是白云的家……同学们学到的可真多。)

3、字词考验:老师想来考考大家学得怎样,有没有信心接受老师的考验呢?(生,有)师出示课件卡片,指名认读,再开火车读。

4、猜字游戏。今天淘气的苹果娃娃觉得大家读得特别认真,想和大家做个游戏!想不想玩?

[通过游戏复习旧知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引出课题,为后续环节作好铺垫。]

二、指导朗读。

1、生字宝宝对你们的表现太满意了,他们想约你们一起去它们家里玩,想去吗?下面就由老师来带路,请同学们打开书56页,拿出你的小手指,指好路。(师范读,注意停顿)

蓝天‖是白云的家,

土地‖是禾苗的家,

树林‖是小鸟的家,

大海‖是鱼儿的家

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

2、全班齐读《共同的家》

3、师:哪位同学大声地把课文读出来。(指名读)

师:读得好不好,生点评。师(高兴地):把掌声送给他。

[适时的指导能让学生掌握朗读的方法,采用多种朗读形式:个别读、分组读、男女生比赛读、全班齐读等,提高学生的朗读学生水平。]

三、理解、感悟课文,背诵课文。

(1)蓝天是白云的家。

师:白云的家在哪?我们到白云的家里去好不好?白云的家怎么样啊?指导学生在朗读时一边读一边想,好像看到蓝蓝的天上白白的云在飘,带着喜爱之情去读就能读好了。

生按要求练读。

(2)土地是禾苗的家

师:再请小朋友看大屏幕。(课件欣赏动画:禾苗在土地茁壮成长)

师:同学们能像刚才学习那样提出一些问题吗?

(预设学生可能会仿照教师提出问题:禾苗的家在哪?,有学生提出后让别的学生回答问题:禾苗的家是土地。)

师:你们知道为什么说土地是禾苗的家吗?(因为土地给禾苗提供了水分和养料,所以禾苗的成长离不开泥土这个温暖的家。)

师:让我们读出种子家的温暖吧。(生读)

同桌合作学习第三、四行诗,用自己喜欢的读书方法练习朗读。指名汇报。

(3)树林是小鸟的家。

师:谁来按照刚才老师的方法试试第三行?(指名读)(课件欣赏动画——小鸟飞来飞去)

师:小鸟在树林里干什么呢?(唱歌、捉虫子)它们心情怎么样?(愉快!)

师:看来,小鸟在树林里真快乐呀!让我们用快乐的语气读一读这句话。

(4)大海是鱼儿的家

师:我们来看看第四行。(课件欣赏动画:鱼儿在大海里游)

为什么说大海是鱼儿的家呢?(生答)

师:哦,原来鱼儿离开了水,就不能生活,只有在水里,在大海里,它们才能自由自在地生活。所以,大海就是鱼儿的家。

师:一起来试试,读出鱼儿自由自在的感觉吧!

(5)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

(1)师:小朋友,白云、鱼儿、小鸟、禾苗都有自己的家,我们每个小朋友也有一个共同的家,是的,师(指着黑板上的图画)由蓝天、土地、树林、大海等就构成了我们共同生活的星球——地球。(课件出示)

⑵看! 师:播放课件:自然风景瞬间欣赏,边介绍地球上的美丽的风景。我们生活的地球有巍峨的高山,有辽阔的草原,有广袤的沙漠,有无边无际的大海,有各种各样的动植物,还有许多美丽的风景。

看了那么多图片,你觉得我们生活的地球怎么样?(生:我们生活的地球真美啊,真像一个美丽的大花园),我们的小朋友就生活在这美丽的地方,所以说地球就是我们共同的家。现在你感到幸福吗?快乐吗?

同学们就像花园里的花朵,让我们幸福地说:

学生幸福地读: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

(3)师:老师和你们一样,从小就生活在这个美丽的星球上,所以老师也想自豪地说一句: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你也想这样说吗?让我们自豪地说:

学生自豪地读: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

(4)师:我们生活在地球上,真是我们的骄傲,让我们再骄傲地说一次:

学生骄傲地读: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

(5)师:地球不仅是你的家,他的家,也不光是老师的家,还是千千万万世界各地人们的家。那让我们代表所有生活在地球村的人自豪地说一句: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让我们再一次大声地说: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让听课的老师们再听听你们自豪的声音。

师:有一首很美的歌曲也叫《共同的家》我们一起来欣赏。(欣赏歌曲《共同的家》。

3、师:小朋友,有家的感觉真好呀!请大家连起来读读这首诗!

4、师:你们看,(课件出示完整的课文及画面)其实每一行诗的背后都藏着一幅很美的画,只要你用心地去读,去感受,你就会发现这份美。

5、这么美的诗老师想和大家一起读,我们来合作读课文,好吗?

(引读:蓝天是…土地是…树林是…大海是…地球是…)

6、这首诗可美啦。如果能背下来就更好啦!大家试着背一背好不好?

生:好。谁已经背出来了? 能背的小朋友闭上眼睛,实在不记得了可以看一下课本。(生背诵全文)

7、这么美丽的家园,我们作为祖国的花朵有责任保护好它,你打算怎样保护自己的家园?

四、拓展训练,自由表达。

1、师:蓝天是白云的家,蓝天那么广阔,除了有白云,还有些什么呢?(学生自由说:有太阳,有月亮,有星星)

师:那我们就可以说:蓝天是(太阳)的家。

请同学们看老师收集到的图片。(出示课件)

让学生说说蓝天是( )的家。

(2)那么土地,树林,大海它们还是谁的家呢?你们想不想说,那你们就选择你想说的同桌互相说一说。(生同桌交流。)

(3)先让学生交流,师再出示课件引导学生说。

师:世界万物都有自己的家,小到一只蚂蚁,大到一个地球。想一想你还知道:“谁是谁的家?”

2、设问引导拓展

(1)师:那小朋友的书包呢?它会是谁的家?(书包是书本的家。)

(2)师:那学校呢?它又是谁的家?(学校是学生的家)

(3)师:那草原呢?它会是谁的家?(草原是羊群、牛群的家)

(4)师:聪明的小朋友们,请再仔细想一想,还有哪里是哪里的家?这样吧。你们同桌三人。一人说一句哪里是谁的家,

(课件出示;( )是( )的家)(学生想象说话)

生交流完成课后习题2。……(老师节选几句写在黑板上)

3、师:同学们想像力真丰富。你们看(课件出示课文)写这篇文章的小朋友只用了6行字就为我们描绘出了这么多美丽的景色。你们想不想学着他的样子,也来做一回小诗人?

4、师:其实呀,把你们刚才所说的句子有顺序地连起来,也就编成了一首优美的儿歌了。所以,今天的小朋友不仅学会了一首儿歌,还当了一回小诗人,真了不起!送给自己一份热烈的掌声。

五、简结转新,升华思想

师:通过这节课的学习,能跟老师说说你学到了什么吗?

(学生自由畅谈自己的学习收获。)

师:动物植物都有家,地球又是我们共同的大家,所以我们要做个爱护地球的小卫士保护我们的家,保护美丽的地球。那么我们共同的家-----地球就会更美丽!

六、作业超市,课堂延伸。

师:学完了这课,你准备给自己留什么作业呢?

生:我要把这首儿歌背给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听。

生:我要画一画小鸟、禾苗、白云、鱼儿和他们的家。

生:我想学唱《地球、地球是我们的家》这首歌,老师你能告诉我哪里有

生:我会把这首小诗背给爸爸妈妈听。

生:我会用小神笔画一画我所知道的“谁是谁的家。”

生:我会积累,我要把本文的词语积累到词语花篮。

精选共同富裕研究课题范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的房产,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 %。

三、产权比例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由 方 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 %、乙方享有 %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 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

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并以现金支付 ;

十、物权行使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 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____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共同富裕研究课题范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事实,为明确该房屋的权利归属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以下简称:___________房屋)

1.1、房屋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

1.2、房屋坐落:___________

1.3、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房屋套内面积:___________

1.4、与开发商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

1.5、房屋权属证书号:___________

2、房屋的价款、支付方式、及承担

2.1、甲乙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元,建筑面积每平米_______________元,

套内面积每平米_______________元。

2.2、甲乙双方以贷款方式支付前述房款,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首付金额为__________元),其余价款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支付。

2.3、甲乙双方约定,前述购房款由甲方出资_____%,乙方出资_____%;在前述1.5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分别按各自出资比例支付首付款;对前述购房款贷款部分,甲乙双方依各自出资比例偿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3、房屋的贷款、登记、及权属约定

3.1、甲乙双方约定,就前述购房款贷款部分,以乙方名义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事宜;甲乙双方同意以房屋为购房款贷款部分提供抵押担保。

3.2、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房屋的实际权属为甲乙双方依各自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4、费用承担

4.1、因购买房屋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首付款、银行贷款、税费、产权登记费)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4.2、因房屋的使用或经营产生的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等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4.3、因该房屋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属于房产所有权人责任的,由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5、对房屋权利的行使

5.1、甲乙双方作为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各自依出资比例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在具体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时,必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5.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该房屋对外出租、出售,也不得以该房屋对外设定抵押、质押等。

5.3、若因一方原因可能导致该房屋被第三方查封、扣押、拍卖等情形,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协助另一方依据房屋的真实权属,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5.4、若因一方原因导致该房屋被第三方查封、扣押、拍卖等情形,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协助另一方依据房屋的真实权属,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5.5、若因一方原因导致房屋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妨碍使用,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其他约定

6.1、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乙方申请购房贷款未能成功,是否继续购买房屋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依出资比例分担(包括但不限于:因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所产生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费、律师费、违约金等。)。

6.2、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本协议产生诉讼,违约方应该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6.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捺印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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