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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驿站超市营销方案范文 快递驿站营销策略(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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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驿站超市营销方案范文 快递驿站营销策略(7篇)
2023-01-14 11:44:57    小编:ZTFB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快递驿站超市营销方案范文(推荐)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发件方):

法定代表(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快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区域及价格见合同附表(不管物价上升或下降),此表价格不含税,若索要发票,按10%的税率计算。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利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接收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 将乙方交接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果乙方要求改变送货目的地,所产生发费用由乙方负责。

2.5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派送(限于凤冈县城),签收的查询服务。

2.6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

2.7 同一地点,同一收件人,按批量结算。

2.8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但不提供塑料袋和包装箱。

2.9 只要外包装好,若有内损(质量、数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必须签收。

2.10若乙方在发货过程中夹带违禁物品或有价证劵、支票、现金、发票、手机、首饰、高贵物品,导致有关部门没收货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还要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12 甲方有权拒收邮政管理部门规定三超物品(重量大于100公斤,长度大于2米,三边之和大于3米)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包管的要求。

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 第一条的区域及价格支付邮费。

3.4 在运输或保管过程中外包装若受损,乙方有权开箱验货,并按照中通速递公司的赔偿办法处理。

3.5 乙方指定的发件网点属于超区范围,乙方自行提取。

3.6 乙方交给甲方的货物被运输车辆错运到其他地方,乙方有权按当时面单指定地方货收货人,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结算方式

4.1 以现金方式:每月1号—5号结算上月的邮寄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20_年4月1日—20_年12月31日。

第六条:争议处理

6.1有关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达不成的,移交上海中通速递公司总裁部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 本合同未见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合同协议为附件。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4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意见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7.5以上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快递驿站超市营销方案范文(推荐)二

甲方: 乙方:校园快递

地址: 地址: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吴苏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快递服务代理人,代理甲方的业务。即乙方是甲方在 (学校)的独家代理,甲方不得授权第二家,在校园内开展相关业务。

二、责任范围

1.甲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物品。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校园快递业务进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 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授权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经营机构在特许范围内从事快递及行李托运业务。

5.甲方每天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乙方工作地点接送快件及行李托运业务。

6.乙方在派送过程中,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少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严格遵守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开展业务,对外以独立的法律主体操作,不得超区域进行业务操作。

8.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经营,保证运营质量,遵守甲方的指导价格。

9.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现象的活动。

10. 双方应有正式的货物及单据交接手续,货物正式交接之前出现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正式交接之后以及派送期间的责任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价格协议

1.派送货物按件计算,甲方以每件元(人民币)予乙方。

2.收件货物按照运费20%提成给予乙方。

2.双方约定实行月结。(币种:人民币)

四、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按上述日期开始生效。

2.甲、乙双方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出现歇业、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前述30日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期满前15日内若双方对合同履行均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协议条款内容全部继续有效。一方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再行商议。

五、违约责任

1.若有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乙双方可以免责,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共同将损失减到最低,双方可按 不可抗力对履行义务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履行义务,或者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义务。

2.乙方在操作过程中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关于快递驿站超市营销方案范文(推荐)三

发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中通速递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中通速递详情单:中通速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 填写中通速递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 请完整并如实填写详情单内项目。

3. 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请务必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

4. 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 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甲方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实际保价措施。

3、甲方必须在《中通速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甲方承认中通速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速递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中通速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中通速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寄件人默认中通速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保价费15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中通速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中通速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 争、暴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中通速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

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速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

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 赔偿限额:

1、对未经保价的物品均按每件邮资的3倍(最高不超过500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最高保价额限人民币贰万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保价金额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

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中通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

指定代理人。

2、中通速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九、合作单价及结算方式:

1、合作单价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速递价格表》计费,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200

件或总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0.5元、续重0.5元的标准降低单价;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300件或总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1元、续重1元的标准降低单价。上述单价均未含发票税费。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快递费按月结算。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快递费全部结算给乙方。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快递驿站超市营销方案范文(推荐)四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快递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选择甲方作为其快递公司。

2.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的资料,物件完好无损地交给收件人。

4.每项快递业务,甲方须开具业务委托单,注明委托时间和收件时间。

5.乙方对甲方送件速度的一般要求为:

_________公里以内_________分钟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 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 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超过_________公里面议;

特殊急件另行安排。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重要单证,如提货单,手册,税单等进行签收并妥善保管。

7.若甲方送件人在途中遇突发事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抵达,须在10分钟内通知乙方。

8.甲方送抵目的地后应立即致电乙方,并由收件人签收并注明日期。

9.甲方的快递价格不应超过市场平均价。

10.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及时付清款项。

11.违约责任

甲方若出现延时或遗失单证,现金,损坏物件等现象,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若乙方所委托的物件违反国家规定,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1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快递驿站超市营销方案范文(推荐)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乙方可以凭借××物流速递网络能够为甲方提供货件的快递服务,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承运人并支付相应费用,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词语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含义:

1.1 物流速递网络是指:由北京××快递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特许加盟的、合作的等所有相关机构组成的全国和国际速递网络。

1.2 乙方提供的快递服务指:门到门的取件及派送服务,免费的货件跟踪查询服务,有偿的标准包装服务(国际货件提供免费标准包装服务(木质包装除外))等。

1.3 投递的标的物是指:甲方指定给乙方并由乙方快递人员投递到甲方指定地点的物品,其物品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独立完整包装称为壹件,并以此为快递费用计量单位。

1.4 甲方的责任期间指:甲方应承担乙方收到货件之前和投递对象或其代收人签字接受之后的货件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责任期间内,在货件外包装不破损的情况下,对于货件内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5 乙方的责任期间指:乙方快递人员从接到甲方订单并取到甲方货件开始,到收件人或其代收人收到货件为止的时间。乙方应承担责任期间之内货件损毁、灭失的风险。

1.6 货件的体积重量(kg)=(货件的)长(cm)×宽(cm)×高(cm)÷ 6000。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必须保证其委托乙方投递的标的物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法律所规定的违禁品及法律不允许委托乙方运送的物品。

2.2 为保障甲方货件的及时准确投递,甲方在办理货件投递委托时,应当向乙方准确提供货件形状、有无特殊要求、准确的取送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与货件相关的信息,并对乙方提供的运输单据进行详细填写。

2.3 甲方在发件时在运单上签字视为对乙方运单背面所列条款的认可。

2.4 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同时保证货件的委托运送皆为甲方法人的行为,不因具体承办人的改变而迟付或拒付乙方服务费。

2.5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运单背面所印标准运输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该运单标准运输条款中关于保险的内容不适用于国际运输,关于国际货件的保险费双方另行商定。

2.6 甲方应完成所有运单和其他清单所需文件的填写,若授权乙方完成,则甲方有义务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及完整的信息。此外,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投递的标的物涉及国际运输的,应自行取得出口所需的各种许可证和其他政府批文。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货件进行适于运输要求的包装,特殊包装材料费由甲方付(《特殊包装材料费用表》详见附件一)。

3.2 乙方应承担责任期间之内货件损坏、灭失的风险(见6.1条款)。

3.3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件的安全,检查货件的收寄规格并负责办理从发件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有关货件的查询。

3.4 甲方的货件如果未能准时送达,乙方应在发现之日起48小时以内将信息反馈给甲方;如联系不到甲方的承办人,乙方有权留置该货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四、价格

4.1 本合同所适用的价格表见附件二《×市××速递有限公司货件收费标准》。乙方在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修改该价格表;甲方关于价格的任何异议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条件。

4.2 乙方保留征收加急附加费的权利。当出现在订立本合同之初不能预见的短期市场环境变化或全行业情势变动时,如由于战争或禁运引起油价上涨,乙方在提前7日通知的情况下,有权征收附加费。此种附加费均是临时性的,并单独列出。

4.3 乙方的服务费依据甲方的货件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计算。

4.4 乙方的价格表中的价格不包括海关关税和其他各种政府赋税。

4.5 甲方委托乙方每月派送货件的服务费金额在5000元以内,应在乙方次月帐单出具后的 日内结清帐款;但是甲方委托乙方每月派送货件的服务费金额达到5000元时,3日之内必须结算一次。

五、对货件的查验权

5.1 在有关的国家机关依法查验甲方的货件时,承运人可以打开发件人委托运送的货件及其附带的运送文件、资料,以供检查;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承运人无权单方面检查发件人委托运送的货件等。发件人必须保证其委托行为是合法的,所委托承运人运送的货件是可以合法运送的,符合运送要求以及附带的运送文件资料是准确、齐全并合法有效。

5.2 甲方谨此确认:如果其委托行为或委托运送的货件违反了法律规定,则由发件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的法律责任;承运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如果承运人因运送甲方的货件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该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如果承运人因投递甲方委托运送的标的物而承担了法律责任,则有权向甲方追偿因运送其货件所蒙受的全部损失。

六、违约及赔偿权

6.1 如果乙方提供的快递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害且甲方未在运单上注明保值金额并支付相应保费的,乙方应按以下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a.丢件赔偿

i.5公斤以内每件货件赔偿人民币壹佰元整。

ii.5公斤以上其它快递货件赔偿人民币20元/公斤(毛重);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整。

b.损件赔偿

i.5公斤以内货件按其实际损失的成本价值进行赔偿;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元整。

ii.5公斤以外货件按其实际损失的成本价值进行赔偿,最高赔偿标准为20元/公斤;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整。

c.晚件赔偿

i.乙方负责赔偿的晚件是指以下的延迟派送情况:

a.由于乙方责任,同城件延迟送货时间超过正常时间6个工作小时以上。 b.由于乙方责任,外埠件延迟送货时间超过正常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

ii.符合以上2种情况的,乙方应当免除甲方当票货件的派送费,情节较为严重的按运费的2倍费用进行赔偿;但是,乙方负责承担赔偿每票运单的延误责任的最

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元整。

6.2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此外,甲方对于拖欠乙方的款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乙方的损失从本合同约定付款时的第五日起计算,甲方每日赔偿乙方的金额为未付款项的1%直至付清为止。

七、有效期

7.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7.2 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任何自然延伸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八、通知与送达

8.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任何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

8.2 如发出通知方的工作人员直接送交或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即视为已经送达。双方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北京××速递有限公司

8.3 任何一方上述的通讯地址发生了改变,应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对方;如因改变地址的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另一方无法送达相关的通知或其它文件、票据等,该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要送达的物品邮寄给对方,无论其是否收到均视为已经送达;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改变地址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与司法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未能就争议的问题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它约定

10.1 对本合同的内容以中文版本为准。

10.2 对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附件

附件一:《特殊包装材料费用表》

附件二

附件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快递驿站超市营销方案范文(推荐)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1.3 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认可签字后按新的价格执行,同时旧价格作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 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为乙方提供货运运输、 签收的查询服务;

2.6 如遇需转运ems情况的物品,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7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如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告知乙方;

2.8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2.9 若甲方变动富安承包商,可由甲方人员自行安排人员与乙方协商承接。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因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 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 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 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计算。计费重量 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中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6000 运输单价参见附表一:货物运输价格表;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3 在运费核算无误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在收到后的5工作日内乙方支付 费用;

5.4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 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损毁,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下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损毁价值赔偿 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0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价值500元以上的货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 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 不可抗拒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c. 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 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4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关于快递驿站超市营销方案范文(推荐)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经营方案及代理权限

1. 乙方每天(一天两次)定时前往甲方处领取寄往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的快件,并由乙方及时派送给收件人,不得误件。甲方把快递包裹交给乙方以后,因乙方派件延误、丢件、错送等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扫描给乙方派件为准)

2. 快递校园代理的期限为:自 20xx年4月 日至 20xx年4月 日。

第二条:乙方权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全权负责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甲方校园快递包裹的收发件业务。

第三条:费用结算方式与派件、发件收费标准

1. 甲方提成给乙方的派件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

2. 派件费由甲方按每件0.8元(人民币)提成给乙方。

3. 收件费甲方要以成本价(附表)提供给乙方并指导乙方收货价,乙方与寄件人实际成交价格,乙方可在合理的范围内自行定夺。

4.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3000元正(可分期交款,以收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对所托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与运输与仓储保管要求。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等特殊物品时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认真规范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体积、重量、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应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快件遗失、快件失效延误、快件错投等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物品。

4. 乙方应下列过错造成的车辆、机具、设备损坏、污染、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 a.在托运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有关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不符合规定。

第五条:送达及退回

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是的货物时:

a.经检验货物外包装良好的,在运输面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点的损坏,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许可后,将货物退回乙方,退回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3、 由于甲方原因如中途损坏。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1. 赔偿标准:是否保价由寄件人自愿选择,贵重快件建议保价,但易碎物品不属于保价范围。

a.未保价的快件丢失、毁灭短少,物品的最高赔偿每票不超过300元,文件最高不超过100元/票,如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b.单票价值在1000元(含)以内的,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1%,价值在1000以上的,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2%,如快件丢失、损毁、短少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快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或未交纳保价费的快件丢失、损坏、短少的,赔偿限额为所付资费的5倍。

2. 乙方不可收寄超越20xx元以上物品

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条件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

4.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条件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短少、灭失、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因素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地方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机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应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信息的提供方,接受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的要求或者以征求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九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培训与指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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