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精选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09:38:39 页码:9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精选15篇)
2023-11-19 09:38:39    小编:ZTFB

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总结是我们从海量信息中筛选有效内容的重要手段。在总结的过程中要注意提炼出主要的亮点和不足,以便更好地改进和提升自己。总结是一个锻炼动脑和表达能力的过程,我们要练好这门技能并善于运用。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一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单位:亩、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组:

树种树龄。

面积(株数)。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态养殖。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规划旅游生态放养经营权。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全部投入赔偿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旅游观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改造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

(4)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旅游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6)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规划林地的旅游生态种养的项目建设发展,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甲方及生产队村民,村委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其项目规划发展等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价格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六、附件。

(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二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a:b:

二、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由合作各方作价按股份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年限内的所有权,并按所投资金的比例享有“承包地”的除正常运营所开支后的盈余。各人需经常不定时到现场进行办公以解决问题。

三、合作各方的责任。

1、a负责全局的管理和调度,根据前期的运作经验作出以后的大体工作方向,负责当地民风、民情、民事考察和处理。以前经营成果作价45万元股金入股合伙人。

2、b以60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人。并以最大股东的名义负责“承包地”的法人身份,需对合作事宜的资金走向、流动、使用做出明确的安排或意向。负责正常合作条件的资金统筹安排。

3、c: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需对“基地”管理人员的使用有明确计划和安排,对一年四季的管理有明确的措施和建议。保证“基地”的生产管理正常运作。每个生产忙季都需有一段较长时间驻地办公,进行现场管理。

4、d:以2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现金作为股金入股合伙人。负责“基地”生产技术;负责安排一位技术扎实、为人可靠的技术人员到位,长期驻地管理;负责苗木的生产管理。

四、合作各方的权利。

合作各方在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目标即最大程度地,最低期限里获得利润,由此明确各方的权利。

1、a:协议生效前的所有农作物收益归其支配,完全归其所有。现场地内的苗木基础设施、生产机械和工具等物资归“基地”集体所有,属于合作体的共同财产。在“基地”收益偿清合作各方所投资金后,并留足“基地”的正常开支后,按所占股资比例(所列后附)分得红利。

2、b:对资金的使用和安排有其绝对的监督权和建议权。“基地”在偿清各方所投资金,并留足“基地”正常开支后,按比例分得红利。

3、c:享有各股东协议的10份股权(其中a占5股,b占3股,d占2股),充分享有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在“基地”收益偿清各现金投资人,并留足“基地”的正常开支后,按其合伙人名义下的股份分得红利。

4、d,权利同上述,享有自己所占比例的分红。

五、合作各方的共同财产——基地。

合作各方对“基地”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共同的责任权。合作各方必须全心全意经营,使之早日正常运转,早日盈利。必须明确的是,经营所得在偿清各投资人后,基地的所有财产归属合作各方的集体所有,各合伙人按所投资资金比例享用。如有其他变动可在偿清所有投资后另立协议。六、合作各方的解散:如果在若干时间后,合作各方的合作基础已不存在,则由各方协商解除彼此的合作关系和义务。并由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合作各方的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在未盈利前已没有各方的的合作基础,则各方友好协商对当前财产的作出合理评估或妥善处理。按比例偿还各投资人的资金,不足按亏损处理。

七、合作集体—基地的具体管理办法。

合作集体由合伙集体共同协商,另行出具一切实可行的办法,由专人负责付诸实施。

八、协议的生效。

合作各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acbd。

附分红股资比例:a(a)肆拾贰股:b(b)伍拾伍股:c(c)壹拾股:d(d)壹拾捌股:

甲方:乙方:日期: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三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承包合同书。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产品,依法享有国家政策范围内的相应补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设相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3、该林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乙方因需水电,应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义务制定村规民约,协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费使用村组道路进行运输。

三、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元。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五万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和合并更变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31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五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

合同。

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发包方(甲方):

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将位于山坡地面积约。

东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为果林种植的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速生树种、林木、果树、可以养殖家畜、家禽、鱼类等动物,并可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不得污染环境。

4、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这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乙双方应服从大局,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即:土地征收费为甲方所有,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设施的征收费归乙方所有),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或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员或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元。在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

甲方:(发包方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2

页,当前第。

2

1

2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

三、占地面积:

100亩。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

2、甲方免费提供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预计每亩株,共计株。

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负责购买相应的农机,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质量关。

七、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双方对葛根种苗销售收入,依据双方确定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计算销售利润,并进行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分配。

2、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定义:经过葛根枝条培育而成的全部种苗销售收入,除去双方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定额成本核算见附件)及因此发生的税费(如果有)后所得的税后净利润。

3、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对税后销售净利润按5:5分成。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协商。

解决,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因此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各自承担约定的合作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其它:

1、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七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权、利,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集体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集体林地的情况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并要落实管护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资源的行为,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义务。

(1)确认乙方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发现原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开展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公共管理服务工作。

(5)执行县、乡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和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收益权,享有承包经营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与其他农户联户,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手续。

(5)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6)在下一轮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取土等。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牛羊进林、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告。

(4)积极监测和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包、出租、互换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三)共同遵守的职责:

1、甲乙双方均要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双方必须坚持“六个禁止”,即:禁止林内放牧;禁止取沙、取土,改变林地用途;禁止林内建房、起灶、用火、点火燎荒;禁止乱砍滥伐;禁止非法种植;禁止狩猎、围猎、非法捕杀野生动物。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由甲方与乙方按比例分成。

四、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元(大写: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按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证、司法部门公证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乡(镇)政府调解。

4、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监证单位(盖章):

日期: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八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九

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聘请土地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员根据土地情况,测土施肥、制定种植计划;并定期免费为乙方做技术培训,并帮助乙方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

二)甲方免费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在地膜覆盖、施肥、灌溉、施药等农事方面活动。

三)甲方全部收购乙方符合标准的无公害大蒜。既甲方指定的乙方种植基地种植的,符合无公害质量标准的大蒜。乙方农户增加的农膜费用、减产等农资费用,甲方承诺补贴农每亩150元左右的补偿,在协议有效期的每年10月31日前结清一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提供亩耕地全部用于种植无公害大蒜,自月日起至月日止,共期限五年,落实甲方要求的无公害大蒜种植。

二)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种种植,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的记录存档(甲方监督)。

大蒜基地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禁用药品,使用由甲方技术中心指定的农资站统一供应的专用药品肥料,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所要求的无公害蔬菜之目标。

四)乙方生产出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无公害大蒜,无其他原因必须全部售予甲方。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情况。

一)若甲方技术中心认为乙方所种植大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发现乙方使用禁用药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

二)乙方施用有机肥,少用尿素等无机肥,未满足甲方所要求的无公害蔬菜之目标,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

三)甲方未及时结清款项于乙方,乙方有保留销给其他客户的权利。

四)若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其解释权归甲方。

五)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或提交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签名(章)。

法人:签名(章)住址:

地址:手机: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十

甲方(发包方):镇(乡)村组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乙方(承包方):镇(乡)村组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规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责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亩的林地使用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共年,发包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价款按每年每亩元,面积亩共计为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转让的,按每年每亩元,共计为元,缴付时间为年月日。具体缴付在本合同第六条作补充约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集体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林地承包收益。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制止乙方损害所经营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2.确认上述所发包的林地林木权属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承包后发现原发包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享有对承包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有权享受承包(责任山)国家优惠政策,如该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价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承包期内,如乙方确需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必须报经原发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原发包方甲方备案。同时依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以家庭承包责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间,乙方家庭内部成员需要对承包责任山进行分割责任山,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责任山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变更登记手续。

合同。

(四)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承包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

(六)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的‰作为滞纳金。逾期个月,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付林地承包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价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承包经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进行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解决方式: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属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的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村委会、镇(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二o年月日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十一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

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十二

乙方:

为了蔬菜基地的建设,全面落实承包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蔬菜种植,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位于

2、甲方负责提供生产资料(包括生产工具、肥料、种子、农药等农资用品)。

3、甲方负责为乙方浇水、施肥、打药等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负责审核种植计划和提供技术指导。

5、甲方必须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优质的农资产品。

6、甲方负责蔬菜配送运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计划种植,负责按时保质完成种子种植,化肥播撒,除草,浇地,打药等日常田间作物管理及采摘收获(包括田间管理所需一般生产工具)。

2、乙方负责完成蔬菜种植总产量 不计)。(可按蔬菜品种加以细分)

3、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定时定量采摘蔬菜上交。不得自行采摘出售或带出。

4、乙方负责种子和种苗成活率在90%以上。如因乙方疏于田间管理,成活率得不到要求,影响蔬菜产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付承包费并追究乙方责任。

三、奖惩措施

1、乙方如完成规定产量,全年报酬按/亩结算,按月平均计算,次月发放。

2、乙方超额完成产量后,按三七开计算,乙方得30%,每斤折算1元现金给乙方。

3、乙方不听甲方指挥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不按甲方技术员要求完成田间管理者,甲方有权督促检查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每次扣50元,),连续警告三次不改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疏于田间管理,成活率得不到要求,影响蔬菜产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付承包费并追究乙方责任。

6、在乙方管理下,亩产量高出的部分按市场价1/3作为奖金奖给乙方;低于计划亩产量的部分按市场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11年 月 日起至2012年 月 日止)。一旦签订,不得更改。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签。

五、其它

1、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季度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接到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发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维护双方利益,避免纠纷,经双方商议,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达成相关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内容如下:

一、承包项目内容:

甲方现将所属的 基地 号种植棚,合计 亩承包给乙方从事蔬菜种植、养护、采摘等相关工作。

二、承包费用及利益分配

1、土地地租由甲方支付;

2、乙方负责完成的蔬菜种植目标产量,按每月签定的《蔬菜产量目标任务明细表》进行考核,详见附表1,(以过磅签字验收为准,烂菜不计),若因乙方疏于田间管理,产量没达到目标值,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生产出的蔬菜,只能供给甲方,甲方按每个不同品种蔬菜价格收购乙方蔬菜,价格列表详见附表2。

5、从开荒到有蔬菜采收止,时间为 天,乙方需要自行将承包的土地开荒完毕,按要求种植蔬菜,甲方支付乙方开荒费4000元/人/月,若未按时完成,则按工作量发放开荒费,以完成工作量折算。

6、甲方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从乙方种植地中收购的蔬菜费用及提成、生活费结算完毕。

三、协议期限

承包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制定种植计划、生产资料的投资和技术指导。

2、甲方提供定量的.生产物资,含种苗、肥料、农药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乙方提生产农资,生产工具以及灌溉设施,耕地设施; 4、甲方对乙方的种植生产进行监督,及时解决乙方种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4、甲方负责土地产出物的销售事务,乙方按照甲方的订单进行采收工作,乙方不得擅自私自采摘销售。若乙方有销售途径且价格高于甲方所指定销售商的收购价格时,乙方向公司提出可行性建议。

5、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夫妻房),水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宿舍用电超过规定度数,自行承担)。

6、甲方提供一间单独的公用厨房给所有承包大棚蔬菜种植方使用,其他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必须维护好该棚及相关附属物和生产工具的完整性,不得损坏和丢失。若因人为或监守不到位发生上述情况应照价赔偿或自费维修。

4、乙方在种植过程中,必须时刻观察蔬菜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病虫灾害,及时报告给技术员,按照技术员的要求进行防治。若因乙方的忽视,未能及时发现病虫灾害,造成蔬菜减产,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劳作期间,应注意生产安全,预防农药中毒、饮食卫生、自身疾病、

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的发生。若发生上述等情况,与甲方无关,所有费用及责任有乙方承担。

6、乙方应具备良好的蔬菜种植知识和经验,以节约成本的理念来避免资源浪费,力求发挥大棚的最大经济效益,若该承包户所种植的大棚当年的产值低于该种植品种当年产值平均数的10%,原则上取消该承包户下一年的承包资格。

7、乙方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甲方提供的《大棚种植承包人员管理制度》、或其他会影响到他人工作或生活的通知、规定等(其中,上下班时间无需统一),并严格遵守。

8.该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作关系,则必须提前2个月商议,违者承担引发的一切后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再作补充规定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蔬菜产量目标任务明细表》 附件2《蔬菜收购价格明细表》

蔬菜产量目标任务明细表

(生产计划时间段: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任务签发人确认: 生产责任人确认:

蔬菜收购价格明细表( 月)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 制表: 承包人确认: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十三

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郎溪县飞鲤镇张湾点美好乡村工程建设事宜,达成如下一致,须各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工程项目范围。

合伙承包工程项目范围:以安徽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郎溪县飞鲤镇振兴村委会签定的张湾点美好乡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为准;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该工程项目,对外以安徽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合伙施工的项目开工至完工、各方结算完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结束后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出资额为,占全部出资比例的%。

2.乙方出资额为,占全部出资比例的%。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共同承担。

六、权利与义务。

2.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部全部管理工作;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4.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由该工程产生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七、禁止行为。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八、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并承担工程完工后由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九、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诸于法院。

十、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年月日。

承包林地种植协议书通用篇十五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__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东至道,西至南__,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东至小道,西至康__边界和村责任田,南__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____县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