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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 出租户安全经营协议(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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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 出租户安全经营协议(9篇)
2023-01-14 16:00:47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在________市________大道和________大道交汇处的、广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市场的货场、铺面租赁给乙方从事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租赁货场、铺面的位置、面积、用途

(一)乙方承租甲方自编号为________的货场(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承租甲方自编号为________的铺面,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乙方承租的货场、铺面用途为________.若需要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的,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支持。办理手续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租赁的货场、铺面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五)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起租日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每三年计为一个租期,共分四个租期(即首期、次期、三期和尾期)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租金按预付,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首期租金,租金单价:货场为________元月。________㎡,铺面为________元月。________㎡;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次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标准为基数,增长________%;三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标准为基数,增长________%;尾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标准为基数,增长________%.

(二)租金支付为方式;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以后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的,最迟不能拖欠________天,否则,从宽展期限届满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三)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租金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发票。

第四条、其他费用

(一)水、电费按实际使用收取。

(二)水、电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收费标准及适当损耗率收取。

(三)水、电费按月交纳,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清上月水电费。

(四)因租赁经营而必需的清洁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代理则乙方每年须向甲方交缴清洁费用________元年,并于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清。

第五条、保证金

(一)经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正式起租后,该保证金即充抵租赁首期第个月租金。

(二)水、电费押金元。

第六条、装修、改建和供水、供电及增容

(一)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对租赁铺面物进行装修、改建或在货场修建建筑物,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或建设设计方案;如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如乙方的装修、改建、建设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物主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需要报建的应由乙方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建,甲方有义务协助;改建、装修和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负责将水电管线接装到乙方租用的货场、铺面边上,货场、铺面内水电管线安装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同意乙方总用电量限额为,乙方因业务需要对供电进行增容的,增容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供电增容所需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方负责在年月日前将货场场地平整至公共通道路面水平,并负责建好挡土墙,乙方对此负责出资元费用。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环保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二)按约定为乙方提供货场、铺面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三)为乙方提供场地、铺面有关产权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为乙方办理证照提供协助。

(四)不得非法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并为乙方的依法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五)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

(六)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负责市场内甲方的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货场、铺面)的管理及外部的维修保养,负责公共水、电等设备、管道、线路及设施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负责对市场内公共场所的清洁管理、保安管理、消防管理,负责对市场内各种公共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七)甲方必须保证其出租权,并保障乙方的租赁及经营(包括乙方在货场内建设的所有建筑)不受任何第三人的权属主张和非法干涉,否则,甲方必须退回所收租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三)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五)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六)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乙方对租用的场地只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其他租户交换场地。

(八)乙方可在主干通道两侧即东4东与之间、东7和南1之间设立长米宽米的广告牌,亦可在租赁物的主体位置设立广告牌,有关广告手续乙方自负,甲方予以协助。

(九)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对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生产安全和防火、防盗、防爆工作,若遇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为便于开展经营,乙方有权在租赁场地四周建立围场。

第九条、协议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并经甲方催促二次(含二次)仍不支付租金的。

(二)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自身义务的,甲方应减收、免收相应租金;同时乙方可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履行义务或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导致的乙方直接损失和必然的间接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三)双方协议解除协议任何一方不能无故解除合同;乙方因亏损确实无法继续经营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同时需按本协议约定保证金数额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根本性违约或无故解除合同,导致乙方无法经营的,甲方须退回全部所收租金和保证金,导致的乙方直接损失和必然的间接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货场、铺面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或退回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

(一)租赁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的,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30日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协议。

第十二条、转租乙方有权视经营情况,整体或部分转租抑或分租。

第十三条、租赁货场、铺面的交还

(一)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一周内将乙方的机器、机械设备、工具、钢结构建筑物等可移动物品搬迁完毕;将租赁的货场、铺面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清理干净,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对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投资装修、改建或新建的不可拆除或拆除将损坏其价值的添置物,归属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折价补偿给乙方。

(二)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未按照约定归还租赁物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租用期间,国家征用租赁土地的,除基于甲方铺面建筑和配套设施固有产权而产生的相关补偿外,其他对租用者的所有补偿一概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推荐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_______路____号___间门面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流动人口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三、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_______元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对新承租户主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_______%,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_______元,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月底时先将次月的门面租金交清,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减租金),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如到收费厕所大小便)等费用一律自理。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如下水道堵塞则由对该下水道堵塞有影响的餐饮业主共同出资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甲方对门面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附门面设施:(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修费)租给乙方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二、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以后必须每年提前两个月即 月 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给甲方,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余两个月租金不退给乙方。

三、乙方无权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四、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电源水源,乙方如需用水应自行安装水分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五、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房屋主体结构不变,如有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另外,由于房屋倒塌所造成的损失,由机构划定甲乙双方责任后,按责任赔偿。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防火防盗安全,如给甲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战争)和城市建设等需要甲方对其房屋进行拆迁改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搬出所有财物,之后,甲方将剩余租金退给乙方,对改造时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租赁期间,乙方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九、合同终止,乙方在不是损坏房屋的情况下无条件搬出属于乙方自己的财物、货架、货物、空调(但乙方不得拆除装潢物),若有未搬出的物品,作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

十、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合法经营,并交纳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乙方自愿交纳房屋出租税人民币5000元给甲方,甲乙双方所签合同不得提供给第三者。

十一、合同期满,乙方如需再行租赁,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并交纳租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十二、甲方与前承租户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十三、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赔偿对方损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履行,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推荐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场地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位于,面积约为㎡.

1.2甲方仅提供经营场所,不负责装修,乙方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结构,以防造成不安全隐患。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他装修乙方不得拆除毁坏,应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经营范围

为规范管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租赁经营场地仅用于以下服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地用途,不得扩大、变更经营范围。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该场地租赁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赁期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和保证金。

3.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乙方应如期清场交还。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4.1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年度支付制,租金标准为每年元;

本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后逐年递增5%.一次付清三年租金的无递增。

开户行:

账号:

4.2水电、物业、电梯等费用按照规定收取。

4.3国家行政机关对乙方经营行为收取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5.1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诚信经营,合法合约使用租赁场地,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5000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5.2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经营行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信誉、形象受损、行政处罚、涉诉、顾客投诉、销售商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引发的甲方赔偿责任、乙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赔偿等。

5.3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消除影响,甲方可对乙方处以每次元的罚款,并有权不经过乙方同意从保证金中扣除罚款和支付处理的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入全部履约保证金。

5.4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减或没收的,乙方应当从收到甲方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补足或重新交纳同等数额的履约保证金;逾期不交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5.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发生3.2条约定的情形的,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5.6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空调、电梯、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公共区域清洁管理;等。

6.2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亮证照经营。

3)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约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末支付租金或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的。

7.违反合同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圊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锯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其他违约责任

8.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8.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的违约金。

第九条续租

9.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9.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掼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三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推荐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五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公司将位于_______路____号___间门面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的门面前,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流动人口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的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三、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_______元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对新承租户主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_______%,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_______元,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月底时先将次月的门面租金交清,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减租金),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如到收费厕所大小便)等费用一律自理。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如下水道堵塞则由对该下水道堵塞有影响的餐饮业主共同出资来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甲方对门面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六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公司将位于_______路____号___间门面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流动人口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三、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_______元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对新承租户主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_______%,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_______元,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月底时先将次月的门面租金交清,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减租金),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_____,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如到_____厕所大小便)等费用一律自理。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如下水道堵塞则由对该下水道堵塞有影响的餐饮业主共同出资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甲方对门面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附门面设施:(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 (住宅) (办公室) 传真: 电子邮箱:

甲方是武汉地一大道(以下简称地一大道)的投资人,并在平时就地一大道拥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乙方在充分了解并认可地一大道性质和状况的情况下,拟受让地一大道商铺的经营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益、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地一大道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 商铺的位置、面积、用途

第一条 乙方拟受让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的商铺经营使用权。

第二条 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位于武汉市友谊南路/多福路/利济南路/中山大道地下武汉地一大道 区 号。

第三条 商铺的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第四条 商铺的用途仅限于经营品项为 的商品。乙方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为地一大道整体布局考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经营的商品的品项或种类,亦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

第五条 地一大道开业时间预计为 年 月。乙方享有商铺经营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预计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甲方将就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日期进行公告,若地一大道实际开业时间与本协议约定的预计开业时间不符,甲乙双方同意以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时间为准。

第二章 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

第六条 转让商铺经营使用权总额 按商铺建筑面积rmb 元/m2(每平方米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元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金额不含管理费。管理费包括空调费、公摊电费、保安、消防、环卫、绿化、排污、公共卫生、公共水、设备维修保养、商场日常服务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分摊。商铺内电费、电话费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期内管理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收费标准甲方按市政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 合同印花税 合同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第八条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时间 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30%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时支付,剩余70%款项,乙方有权选择做3—5年银行按揭支付,但应于甲方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商铺后30日内,由本人到甲方公司签订银行按揭合同。

第三章 装 修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和甲方公共区间的结构及附属设备设施。

9.1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和位置,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未按甲方书面同意的方案,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2如乙方决定装修,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如按照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乙方装修需办理装修报批手续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之日起十五日内装修完毕,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书面同意。乙方的装修应由甲方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因乙方装修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3乙方应向管理部门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效果图、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9.4乙方因装修产生废弃物,应由乙方负责清扫,妥善处理。如装修废料为大宗,可委托进行清理,所发生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9.5乙方应在就装修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的同时,向管理部门缴纳装修保证金。乙方进行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及管理部门有关装修的管理规定。在乙方装修完毕之后,由乙方与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管理部门退还上述装修保证金。

第四章 商铺的启用、经营和管理

第十条 乙方与甲方签定《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场地的验收、移交等手续。按甲方规定时间统一开业经营。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损坏商场的原有设备,不得经营污染环境的业务。商铺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标准,并经消防等有关政府专业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

第十二条 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应到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和从业人员登记手续。

12.1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则应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聘用从业人员,并对所雇请的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职业培训和遵守商场管理规定的教育、管理,并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12.3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从业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签发合格证的,方可在商铺内从业。

12.4乙方主业、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费用自理),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十三条 乙方合同期内,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商铺内安装或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任何违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工商和税务部门的要求:

14.1悬挂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14.2为每款出售的商品悬挂由物价局监制、甲方统一印刷的价格标签;

14.3标签上注明商品名称、规格、产地、单价等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应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在市场内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仿冒商品。

第十六条 在甲方公布的市场淡季期间,乙方需要清理尾货的,可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有关促销活动;除上述情况外,乙方不得在其他期间在商铺内张贴特价促销等宣传物。经甲方批准进行促销宣传资料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损于甲方及其他业户的利益。

第十七条 乙方的营业活动应遵守如下规定:

17.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不得迟到、早退。如乙方需在商场清场后延迟离场的,应按规定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班;

17.2在营业时间内,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在商场范围内从事与正常经营无关的活动;

17.3未经批准,乙方不得在自营商铺以外的商场范围内进行拍照、摄像。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享有对商场进行宣传和推广的独立自主权,对商场享有法定的管理权,并有对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甲方或其代表有权变更商场名称及更换管理部门,以及有权合理规划、管理和使用商场公共区间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十九条 甲方需定期进行商场结构和共用设备检查和维护,并承担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护费用;如因商场维护须乙方临时搬迁的,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条 甲方须对商场进行卫生、管理秩序、防火安全及工商等检查工作,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下列事项的发生,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1.1乙方违法经营,或乙方经营使用的商铺被司法机关查封、拍卖的;

2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产生的一切纠纷;

21.3乙方故意破坏或过失或非正常使用商铺、商场设备和设施;

21.4因任何第三方的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损害;

21.5因外部公共事业供应(如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排污等)中断;

21.6因上级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测、演习等政府行政行为;

21.7突发事件发生时甲方为维护商场秩序而采取紧急措施;

21.8非甲方故意或过失,或甲方无法控制的其它事件。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在使用期内依约使用商铺或出租、转让他人,进行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并对其经营活动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和商业风险。

第二十三条 乙方须以自己名义向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持证经营。合同期满,乙方应自行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废业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自行负责商铺内设备、设施、财务和人员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条 使用期内,乙方或其承租户需要增加或更换经营服装的品牌,应提前至少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核准同意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六条 为地一大道管理需要,乙方以任何形式将商铺经营使用权设定他项权利、进行转让或转借,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将商铺出租第三人,必须交一份租售合同原件给甲方备案。租赁合同不得超逾本合同的期限。乙方、第三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的《武汉地一大道商场管理公约》。《管理公约》详见附件。甲方及其管理部门可依据商场管理的实际需要,修改有关管理规则、装修规则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代乙方经营并另行出租他人,收取租金弥补甲方损失后,可付给乙方:

29.1未经甲方同意,开业初乙方无故超过十日仍未开始营业的,开业后连续三日不营业或在合同期内每两个月累计歇业超过十五日的,但经甲方同意的装修的情形除外;

29.2乙方违法经营或利用商铺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29.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擅自变更商铺的用途;

29.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的约定;

29.5乙方拖欠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以及相关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其中任何一项超过十五日;

29.6乙方或乙方的从业人员在商场内聚众或参与闹事、扰乱市场秩序,经警告后仍不予改正的;

29.7乙方违反合同的其它规定,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在限期内不予改正的。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期满

第三十条 合同期内,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出将铺位的经营使用权转让过户,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第三十二条 终止合同时,双方须共同检查和交接商铺,乙方必须付清应付费用。如商场、商铺结构或设备、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三条 终止合同之日起当日内迁出商铺,逾期不迁的,每逾期一个星期,乙方按本合同转让款每平米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占用时间不足一个星期的按一个星期计。逾期超过十五日的,视为乙方放弃认购商铺内相关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措施进驻商铺和处理商铺内的物品。

第九章 安全防火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34.1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2 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4.3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其购买的经营使用权的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4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签定《武汉地一大道安全防火责任书》。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等自然现象,动乱、战争、疾病流行等社会现象,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一大道作为人民防空工程,战时由有关部门统一安排使用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终止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退铺,所缴纳的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按40年平均计算,由甲方在办理退铺手续时扣除乙方应缴费用后,将余额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的缔结、生效、解释、履行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条 乙方的联系电话、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的,甲方按乙方变更前的电话号码、地址送发的通知,视为已送达

乙方,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通知,甲方可选择当面送达、按本合同所述通信地址(或乙方随后书面通知乙方的通信地址)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即将信函置于该商铺适当位置后满七日)等方式之一,均视为有效送达。让乙方商铺内营业人员的签收行为应视为乙方的.签收行为。

第三十九条 在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其余副本交有关部门备案,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签定。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武汉人和新天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推荐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八

甲方:武汉人和新天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武汉市友谊南路/多福路/利济南路/中山大道地下

电话:027-85366666/858999999 传真:027-59000000 邮政编码:430000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 (住宅) (办公室) 传真: 电子邮箱:

甲方是武汉地一大道(以下简称地一大道)的投资人,并在平时就地一大道拥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乙方在充分了解并认可地一大道性质和状况的情况下,拟受让地一大道商铺的经营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益、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地一大道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 商铺的位置、面积、用途

第一条 乙方拟受让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的商铺经营使用权。

第二条 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位于武汉市友谊南路/多福路/利济南路/中山大道地下武汉地一大道 区 号。

第三条 商铺的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第四条 商铺的用途仅限于经营品项为 的商品。乙方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为地一大道整体布局考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经营的商品的品项或种类,亦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

第五条 地一大道开业时间预计为 年 月。乙方享有商铺经营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预计自20xx年 月 日至2049年 月 日止。甲方将就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日期进行公告,若地一大道实际开业时间与本协议约定的预计开业时间不符,甲乙双方同意以地一大道的实际开业时间为准。

第二章 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

第六条 转让商铺经营使用权总额 按商铺建筑面积rmb 元/m2(每平方米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元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金额不含管理费。管理费包括空调费、公摊电费、保安、消防、环卫、绿化、排污、公共卫生、公共水、设备维修保养、商场日常服务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分摊。商铺内电费、电话费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期内管理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收费标准甲方按市政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 合同印花税 合同印花税由甲、乙双方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第八条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时间 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30%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时支付,剩余70%款项,乙方有权选择做3—5年银行按揭支付,但应于甲方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商铺后30日内,由本人到甲方公司签订银行按揭合同。

第三章 装 修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和甲方公共区间的结构及附属设备设施。

9.1 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和位置,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未按甲方书面同意的方案,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2 如乙方决定装修,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如按照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乙方装修需办理装修报批手续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之日起十五日内装修完毕,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书面同意。乙方的装修应由甲方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因乙方装修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3 乙方应向管理部门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效果图、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9.4 乙方因装修产生废弃物,应由乙方负责清扫,妥善处理。如装修废料为大宗,可委托进行清理,所发生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9.5 乙方应在就装修取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的同时,向管理部门缴纳装修保证金。乙方进行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及管理部门有关装修的管理规定。在乙方装修完毕之后,由乙方与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管理部门退还上述装修保证金。

第四章 商铺的启用、经营和管理

第十条 乙方与甲方签定《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场地的验收、移交等手续。按甲方规定时间统一开业经营。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损坏商场的原有设备,不得经营污染环境的业务。商铺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标准,并经消防等有关政府专业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

第十二条 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应到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登记和从业人员登记手续。

12.1 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则应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12.2 乙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聘用从业人员,并对所雇请的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职业培训和遵守商场管理规定的教育、管理,并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12.3 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从业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签发合格证的,方可在商铺内从业。

12.4 乙方主业、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费用自理),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十三条 乙方合同期内,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商铺内安装或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任何违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工商和税务部门的要求:

14.1 悬挂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14.2 为每款出售的商品悬挂由物价局监制、甲方统一印刷的价格标签;

14.3 标签上注明商品名称、规格、产地、单价等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应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在市场内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仿冒商品。

第十六条 在甲方公布的市场淡季期间,乙方需要清理尾货的,可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有关促销活动;除上述情况外,乙方不得在其他期间在商铺内张贴特价促销等宣传物。经甲方批准进行促销宣传资料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损于甲方及其他业户的利益。

第十七条 乙方的营业活动应遵守如下规定:

17.1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不得迟到、早退。如乙方需在商场清场后延迟离场的,应按规定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班;

17.2 在营业时间内,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在商场范围内从事与正常经营无关的活动;

17.3 未经批准,乙方不得在自营商铺以外的商场范围内进行拍照、摄像。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享有对商场进行宣传和推广的独立自主权,对商场享有法定的管理权,并有对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甲方或其代表有权变更商场名称及更换管理部门,以及有权合理规划、管理和使用商场公共区间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十九条 甲方需定期进行商场结构和共用设备检查和维护,并承担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护费用;如因商场维护须乙方临时搬迁的,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条 甲方须对商场进行卫生、管理秩序、防火安全及工商等检查工作,乙方应当配合。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下列事项的发生,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1.1 乙方违法经营,或乙方经营使用的商铺被司法机关查封、拍卖的;

21.2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产生的一切纠纷;

21.3 乙方故意破坏或过失或非正常使用商铺、商场设备和设施;

21.4 因任何第三方的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损害;

21.5 因外部公共事业供应(如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排污等)中断; 21.6 因上级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测、演习等政府行政行为;

21.7 突发事件发生时甲方为维护商场秩序而采取紧急措施;

21.8 非甲方故意或过失,或甲方无法控制的其它事件。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在使用期内依约使用商铺或出租、转让他人,进行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并对其经营活动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和商业风险。

第二十三条 乙方须以自己名义向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持证经营。合同期满,乙方应自行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废业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自行负责商铺内设备、设施、财务和人员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条 使用期内,乙方或其承租户需要增加或更换经营服装的品牌,应提前至少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核准同意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六条 为地一大道管理需要,乙方以任何形式将商铺经营使用权设定他项权利、进行转让或转借,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将商铺出租第三人,必须交一份租售合同原件给甲方备案。租赁合同不得超逾本合同的期限。乙方、第三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的《武汉地一大道商场管理公约》。《管理公约》详见附件。甲方及其管理部门可依据商场管理的实际需要,修改有关管理规则、装修规则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代乙方经营并另行出租他人,收取租金弥补甲方损失后,可付给乙方:

29.1 未经甲方同意,开业初乙方无故超过十日仍未开始营业的,开业后连续三日不营业或在合同期内每两个月累计歇业超过十五日的,但经甲方同意的装修的情形除外;

29.2 乙方违法经营或利用商铺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29.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擅自变更商铺的用途;

29.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的约定;

29.5 乙方拖欠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金额、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以及相关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其中任何一项超过十五日;

29.6 乙方或乙方的从业人员在商场内聚众或参与闹事、扰乱市场秩序,经警告后仍不予改正的;

29.7 乙方违反合同的其它规定,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在限期内不予改正的。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期满

第三十条 合同期内,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出将铺位的经营使用权转让过户,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第三十二条 终止合同时,双方须共同检查和交接商铺,乙方必须付清应付费用。如商场、商铺结构或设备、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三条 终止合同之日起当日内迁出商铺,逾期不迁的,每逾期一个星期,乙方按本合同转让款每平米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占用时间不足一个星期的按一个星期计。逾期超过十五日的,视为乙方放弃认购商铺内相关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措施进驻商铺和处理商铺内的物品。

第九章 安全防火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34.1 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2 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4.3 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其购买的经营使用权的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4.4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签定《武汉地一大道安全防火责任书》。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雷击等自然现象,动乱、战争、疾病流行等社会现象,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一大道作为人民防空工程,战时由有关部门统一安排使用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终止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退铺,所缴纳的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款按40年平均计算,由甲方在办理退铺手续时扣除乙方应缴费用后,将余额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的缔结、生效、解释、履行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条 乙方的联系电话、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的,甲方按乙方变更前的电话号码、地址送发的通知,视为已送达

乙方,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通知,甲方可选择当面送达、按本合同所述通信地址(或乙方随后书面通知乙方的通信地址)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即将信函置于该商铺适当位置后满七日)等方式之一,均视为有效送达。让乙方商铺内营业人员的签收行为应视为乙方的签收行为。

第三十九条 在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 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其余副本交有关部门备案,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签定。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武汉人和新天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推荐租户铺面安全协议书汇总九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

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_________年1月30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3000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商铺租金49239元、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办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计54939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 年 月 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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