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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 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范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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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 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范文(9篇)
2023-01-14 16:51:57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造生态秀美新河池,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一)近期目标(2022年6月底前)。

完成50%的整改措施。强力推进典型案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完成中央督察组转办的30批共217件群众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办结大部分群众信访件;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阶段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中期目标(2023年6月底前)。

完成70%的整改措施。继续大力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抓好已整改问题的督查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加强重复信访投诉问题的整改。

(三)长期目标(2025年12月底前)。

完成全部整改措施。坚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纳入本级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与干部考核、考察有机结合起来,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应用,把生态环境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2.进一步健全科学高效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治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压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健全市场机制激励作用,夯实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全市环境治理的执法、监测、管理和服务功能,为美丽河池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健全完善具有河池特色的生态制度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实际,突出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制度体系,以及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和文化体系,构建严格管用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坚决克服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统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惯性,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重要抓手,按照自治区要求出台“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统称能耗“双控”)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和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政策,全面排查梳理“两高”项目,严格按照“压减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对“两高”项目实行严格动态监测管理,建立“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防止“一刀切”,分类处置未批先建项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协同做好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积极培育生态经济新的增长点。

2.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耗能行业企业的节能监察力度,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以能耗(工信部门)、产业政策(发改部门)、环保(生态环境部门)、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安全(应急部门)等政策标准为依据,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生产线,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改,腾出能耗空间,优先保障能耗需求较小、投资大、拉动力强、产业链长的关键项目能耗需求。

3.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打造无废城市建设为方向,完善产业集群能源供应、给排水、排污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推广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培育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全面提升园区循环绿色发展能力。实施生态循环示范工程,推动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制造模式。积极开发绿色产品,每年培育绿色工厂,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循环型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支持创建智慧园区建设试点,提高园区信息采集、智慧运营和服务能力。

(三)大力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污水垃圾处理短板。

1.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加快管网错混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新区、新城、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新建、扩建、提标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断提高,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目标。

2.全面查清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缺口、渗滤液积存量、垃圾填埋场库容、在建项目进展;全面查清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污泥处理能力缺口、在建项目进展、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城市建成区水体水质情况;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实行统一编码管理,逐一登记建档,明确治理责任主体,构建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整治监管体系。

3.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600吨/日以上,力争实现日产日清。全面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推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信息公开。2025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75万吨/日以上,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达到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城市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提高到60%以上,县城污水平均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十四五”期间每年达到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四)严格管控自然资源开发,坚决打击违法开发违规建设行为。

1.全面排查全市矿山企业履行环境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法定义务情况,以及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矿业权设置、违法违规项目建设情况,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从严从快清理整治并组织实施受损环境区域的生态修复。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所有应建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严格考核,完善绿色矿山评定退出机制。配合自治区构建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和矿山4级互联互通的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以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监管水平。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增强打击合力。编制完成第四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空间管控要求,优化矿产开发布局,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力争规模化绿色化生产。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管理,完善矿业权设置与各类禁止开采区重叠查询制度,在各类禁止开采区域内严禁设置矿业权现象。

2.全面排查流域河道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逐项整改。积极推进联合执法,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构建跨区域的联动协作执法平台,打破行政区划管辖界限,实现各级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的无缝衔接。建立涉砂船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采砂船舶管理责任制,对新出现的各类非法建(改)造船舶、非法采砂船舶,做到露头就打、动态清零。各级各部门积极改革创新河道采砂管理新机制,因地制宜推广“采销分离”、“统一经营”等管理模式,加强河道整治、航道疏浚、水库清淤砂石综合利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

3.构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矿业权出让及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时更新完善各类禁止开采区界限,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出让前期征求意见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优先使用机制砂,合理投放陆上砂石采矿权。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探索开发式治理模式,加快矿山生态修复。配合自治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为矿产资源监管提供法规依据;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法规制度。

(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湿地的保护修复。

1.全面排查全市违规建设项目、经营活动侵占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区域行为,梳理出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完成整改。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违规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治,按要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赔偿工作。

2.建立长效机制,把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重要内容,持续强化责任落实。

3.建立健全各自然保护地、湿地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完善监管体制和执法机制,强化巡护监管考核,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1.对自然资源开发、餐饮油烟、社会噪声、农业农村生产活动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要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施策,统筹解决,及时消除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践行立行立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要紧盯不放,在做好法律法规解释、思想教育等工作基础上,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细化责任,持续整改,逐一解决。

2.聚焦信访突出矛盾问题,对久拖不决的,以及整改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典型信访问题,要精准督办;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积极与群众沟通,做好分析研判,调整整改措施,“回炉”整改。持续深化整改成效。特别是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敷衍群众环境关切的问题,坚决采取通报、约谈、曝光、追责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评估指导,确保整改工作得到群众肯定。

3.建立完善信访处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机制。以日常信访工作为基础,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将群众诉求依法转办、交办有关部门及时核查调处,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于基层,化解于日常,并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河池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生态环境局,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等专项小组。各县(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成立相应的整改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推进本地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重点针对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两高”项目管控不力、群众信访重视不够、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严重、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突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等问题,建立权责清晰、高效联动的整改工作机制,细化本部门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各县(区)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严格督查验收。

与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重要参考。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部门自查等方式,跟踪问效,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定期调度整改进度,按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信息平台报送。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销号制度开展销号工作,对标完善销号台账,现场核查整改效果,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绝不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

以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第一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敷衍塞责的问题重点,对整改落实过程中职责履行不到位、长期整改不到位、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的以及在销号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以最严格的问责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信息公开。

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公开整改方案、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最新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二

2019年12月13日至20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五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12月15日至17日,督察组在遵义市进行了实地督察。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向贵州反馈了实地督察中存在的问题。为抓好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优质高效落实整改要求,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聚焦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结合前期自查情况,逐项深入分析原因、细化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充分考虑整改时限合理性、整改目标可行性、整改措施操作性,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二)坚持注重实效、实事求是。全面梳理反馈意见和突出问题,坚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三)坚持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局党组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倒排时间,一项一项抓,一项一项改。

(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方面。

1.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法定行政程序。特别是在土地及房屋征收领域中违反法定程序强制拆迁、先拆除后补偿、先征收后补偿等程序性问题。

整改措施:

1.利用中心组学习和自然资源局业务知识大讲堂,定期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处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法行政。

2.坚持依法开展土地及房屋征收、拆近、补偿工作。加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屋相关工作,落实“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认真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                     

3.加大土地报批件的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执行建设用地申报前置工作程序,依法进行征地前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前公告发布、听证程序、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补偿登记、预征地协议签订等相关程序。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资源调查监测确权股 

整个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部分基层政府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行政应诉能力有待提升。对行政违法后果认识不清,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存在不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不按期答辩,落实司法建议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出庭应诉,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进行答辩,积极落实司法建议。

2.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和水平。

3.不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增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监督的意识。

4.开展对行政机关不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不按期答辩,未认真落实司法建设的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通过发函提示等形式督促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各股室(中心)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

整个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凭借主观经验作出判断,片面追求行政效率,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工作上重视不够。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上,没有把法律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在行政履职过程中,容易出现超范围执法、过度执法等情况。监督问责机制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提高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加强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各股室(中心)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4.重大行政决策方面仍存在未能严格按照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行决策的现象。如有些部门签订重大合同没有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没有签订合同就进场施工。遵义市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占地面积达19397亩,其中耕地12182.5亩。

整改措施:

1.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全面梳理、核实违法用地清单,严格查处整改违法用地。梳理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违法用地清单,对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设施违法用地或需单独组件上报项目,在依法查处到位后,配合项目业主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3.制定工作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的要求,针对整改问题,理清性质,查清问原因,科学分类推进。

4.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督促、指导开展用地报批工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整个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5.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县(区、市)级政府普遍缺乏法律专业人士,法制审核落实有难度。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设法治思维、法制审核、执法技能等方面的课程,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和和执法能力。

2.规范设置或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合理调配管理和执法部门案审力量,配齐配强法律专业方面人力资源。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个时限:积极有效推进,逐年分步解决。

(三)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改革方面。

6.行政审批职权下放不科学、不合理。一方面存在县(区、市)级政府部门因人员编制、技术能力限制,无法承接,致使部分具备较高技术要求的行政审批职权下放后,县(区、市)级政府部门不得不又求助于上级政府部门解决;另一方面存在上级政府行政审批下放不完整,责任下放、权利不下放问题。

整改措施:

1.对县级行政审批职权事项进行大排查大清理,确保所有审批事项都符合上级政策、程序规范。

2.完善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优化业务流程,优化申报表单,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在目前部门一窗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推进跨部门一窗办,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等一窗式改革。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贵州政务服务网平台优势,不断提升网上办理能力,拓展网上办理深度。

4.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推进审批标准化,督促部门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则和流程,研究提出简化优化的管理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按照办理项目录细化办事指南信息,确保一事一审,资料明确。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资源调查监测确权股

地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整个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一)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推进问题整改。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认真研究,按照本整改方案的要求及时拟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分类进行、科学推进。

(二)统筹调度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入查找本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弱项、短板、漏洞和风险点,主动暴露问题、解决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完成问题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守责尽责,并要求各级工作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确保整改工作对标对表按时完成,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最新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三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改问题和措施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

实地督察天水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天水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

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

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

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

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

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部门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县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县政府及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1.县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

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

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对“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17:一些部门行政应诉能力不足,出庭应诉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不能针对原告诉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辩意见。

整改措施:1.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能力;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3.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最新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四

2019年12月13日至20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五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12月15日至17日,督察组在遵义市进行了实地督察。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向贵州反馈了实地督察中存在的问题。为抓好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优质高效落实整改要求,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聚焦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结合前期自查情况,逐项深入分析原因、细化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充分考虑整改时限合理性、整改目标可行性、整改措施操作性,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二)坚持注重实效、实事求是。全面梳理反馈意见和突出问题,坚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三)坚持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局党组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倒排时间,一项一项抓,一项一项改。

(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方面。

1.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法定行政程序。特别是在土地及房屋征收领域中违反法定程序强制拆迁、先拆除后补偿、先征收后补偿等程序性问题。

整改措施:

1.利用中心组学习和自然资源局业务知识大讲堂,定期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处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法行政。

2.坚持依法开展土地及房屋征收、拆近、补偿工作。加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屋相关工作,落实“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认真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                     

3.加大土地报批件的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执行建设用地申报前置工作程序,依法进行征地前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前公告发布、听证程序、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补偿登记、预征地协议签订等相关程序。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资源调查监测确权股 

整个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部分基层政府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行政应诉能力有待提升。对行政违法后果认识不清,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存在不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不按期答辩,落实司法建议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出庭应诉,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进行答辩,积极落实司法建议。

2.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和水平。

3.不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增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监督的意识。

4.开展对行政机关不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不按期答辩,未认真落实司法建设的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通过发函提示等形式督促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各股室(中心)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

整个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凭借主观经验作出判断,片面追求行政效率,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工作上重视不够。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上,没有把法律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在行政履职过程中,容易出现超范围执法、过度执法等情况。监督问责机制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提高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加强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各股室(中心)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4.重大行政决策方面仍存在未能严格按照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行决策的现象。如有些部门签订重大合同没有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没有签订合同就进场施工。遵义市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占地面积达19397亩,其中耕地12182.5亩。

整改措施:

1.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全面梳理、核实违法用地清单,严格查处整改违法用地。梳理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违法用地清单,对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设施违法用地或需单独组件上报项目,在依法查处到位后,配合项目业主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3.制定工作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的要求,针对整改问题,理清性质,查清问原因,科学分类推进。

4.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督促、指导开展用地报批工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整个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5.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县(区、市)级政府普遍缺乏法律专业人士,法制审核落实有难度。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设法治思维、法制审核、执法技能等方面的课程,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和和执法能力。

2.规范设置或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合理调配管理和执法部门案审力量,配齐配强法律专业方面人力资源。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个时限:积极有效推进,逐年分步解决。

(三)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改革方面。

6.行政审批职权下放不科学、不合理。一方面存在县(区、市)级政府部门因人员编制、技术能力限制,无法承接,致使部分具备较高技术要求的行政审批职权下放后,县(区、市)级政府部门不得不又求助于上级政府部门解决;另一方面存在上级政府行政审批下放不完整,责任下放、权利不下放问题。

整改措施:

1.对县级行政审批职权事项进行大排查大清理,确保所有审批事项都符合上级政策、程序规范。

2.完善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优化业务流程,优化申报表单,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在目前部门一窗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推进跨部门一窗办,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等一窗式改革。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贵州政务服务网平台优势,不断提升网上办理能力,拓展网上办理深度。

4.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推进审批标准化,督促部门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则和流程,研究提出简化优化的管理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按照办理项目录细化办事指南信息,确保一事一审,资料明确。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资源调查监测确权股

地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整个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一)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推进问题整改。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认真研究,按照本整改方案的要求及时拟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分类进行、科学推进。

(二)统筹调度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入查找本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弱项、短板、漏洞和风险点,主动暴露问题、解决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完成问题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守责尽责,并要求各级工作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确保整改工作对标对表按时完成,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最新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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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公遴选·公文写作】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导语】2017各省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最新的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唐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唐办发〔2016〕18号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以及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两办《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冀办发〔2016〕39号)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着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加快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沿海强市。

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力争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今后五年,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退出全国74个重点监控城市排名后10位;按照省“6643”目标任务,确保完成省达我市2017年年底化解炼铁产能2800万吨、炼钢产能4000万吨任务。“两个下降”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煤炭消费比重大幅下降,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改善,电力、天然气和太阳能、风能等优质能源占比明显提高。“两个提升”即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到2020年,全市重点河流(陡河、滦河、黎河、淋河、沙河、还乡河)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省达我市地下水压采任务目标;绿化水平稳步提升,新增造林面积8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

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15个问题,拒绝理由主动认领,实施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对经研究确定的62项整改措施,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五个不放过”原则(即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以“四个干”抓落实机制,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限时限刻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本地本部门(行业)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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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目标导向,结合具体问题整改,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持之以恒优化能源结构、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修复、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8大类31个方面不断强化措施,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公开信息5个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发展惠民和生态惠民的有机统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2016年年底前,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各级,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问责机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逐年增加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安排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亿元。积极探索建立和实施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模式,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产业转型升级、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投资。发挥蓝天股权投资基金、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等专项基金的引导作用,放大财政资金效应,进一步加大全市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省安排部署,确保2016年年底前完成省达我市2016年化解炼铁产能764万吨、炼钢产能723万吨任务;压减煤炭产能45万吨,退出煤矿1处。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8号),从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六方面严格退出标准,确保逐年完成化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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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和各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为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办理土地、环评、信贷等相关手续。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核查,对新发现的落后产能列入2016年淘汰计划予以淘汰,对存在瞒报产能或违规新建设的由当地政府提出处理意见,于2016年年底前处理到位。对新发现的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2016年7月底前完成钢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现状全面调查,切实查清企业落实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规定和主体工艺装备的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钢铁、煤炭行业环境执法“雷霆”行动,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检查违规新建项目、列入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及无证排污等情况;结合全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环保手段促进倒逼钢铁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标准,大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淘汰燃煤锅炉,推进低品位工业余热暖民工程、煤电节能升级改造、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工程,削减煤炭消费,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2016年入统煤炭消费量比2015年削减200万吨,到2017年确保完成省达我市削煤目标任务。

全市范围内“一区三路”(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加油站(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督导企业健全进货台账,加强巡回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016年增加煤炭、成品油抽检批次,煤炭经营网点覆盖率、合格率达到75%,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率达到50%。开展煤炭市场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完善煤炭、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强化煤炭、油品生产领域监管,根据《唐山市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唐政办字〔2016〕195号),制定专项工作分解方案,逐年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洁净型煤等煤炭生产企业监管情况和煤质检验情况。

实施“四个一批”即新增集中供热、拆除取缔一批,优化用能结构、置换调整一批,推广节能环保燃具、更新替代一批,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洁净煤、提质提效一批。2016年6月底前,积极承办省发展改革委全省型煤企业与山西晋煤集团、神化宁煤集团、榆林市兰炭产品对接会,为型煤企业原料供应搭建有效平台;8月底前,确保在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年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以上;2016年年底前,推广洁净型煤专用炉具1.5万台,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21万台。力争完成新建洁净型煤项目7个,洁净型煤保供能力达到330万吨。实施煤炭替代化,大力实施“城镇气化”工程,加快发展清洁电力和清洁燃料,力争到2020年县城以上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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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河北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环境标准,以环境标准促进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做好河北省各项环保地方性标准的宣传、衔接和落实等工作。

2016年开展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和道路车辆4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强度。严格落实国家“大气十条”、省“大气五十条”、市“大气六十五条”要求,逐年加快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及近郊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印发实施《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重点推进还乡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引滦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石榴河古冶区段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行动,努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所有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和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工业企业和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制定《唐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制定和落实《唐山市近岸海域“十三五”环境保护计划》,推进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自2016年起,深入排查各类固体废物,强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律和守法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发生。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排查,严格检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逐步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

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分标准,结合全市不同地域的生态服务功能,科学合理划定森林、湿地、海洋、河湖水域等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开发边界和保护范围,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保护范围之外。

坚持以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为依托,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加大廊道、村庄、城镇、荒山、企矿、沙区、沿海、湿地绿化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制定出台《唐山市湿地保护规划》,推进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实施唐山市露天矿山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时间到天。加大督导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督导,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逐一列出清单进行约谈,提出明确的完成时限等要求。

按照《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6年度)》要求,将我市11个县(市、区)列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制定关停井行动方案,开展农业灌溉井和城市自备井关停工作。2016年年底前试点县(市、区)编制完成《水资源使用权分配方案》,稳步推进农业水权确认工作。出台《唐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逐年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到2018年完成市县两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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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建立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用2-3年时间对全市地热水利用项目全面排查,推进全市地热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利用。

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排查出的2024个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理,确保2016年年底前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环保备案和排污许可制度,实现达标排放。2016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应由本级审批的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并上报市环境保护局。应由环境保护部、省环境保护厅和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项目,各地要主动沟通,积极协调,确保按期圆满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对2013年以来全市审批通过的涉水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对仍存在违法违规的涉水建设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涉水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2017年1月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

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拆除、关闭,并严肃追责。

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1批363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中期督查和后督查,一旦发现反弹,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查办一批典型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在产的工业企业,特别是钢铁、焦化等涉气排污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按日计罚,直至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智慧环保”建设,突出加强“移动执法”综合平台建设,整合网格化、动态管理数据库、双随机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移动监测、12369信访举报、工况监控、视频监控、环境质量监测等系统,充分运用遥测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建成天地空环境立体监管指挥系统。推进钢铁、焦化企业厂界pm2.5、pm10远程执法监控,建设污染源远程执法系统,2016年年底前实现对全市重点监控企业的远程执法。同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零点行动”,强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全面排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冶炼、印染、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塑料、化工、铸造等“土小”企业非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特别是针对夜间生产的现象,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土小”企业群环境污染专项检查。对查处的非法企业,按照“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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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标准,依法关停、取缔到位,杜绝污染反弹。

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排污许可管理”作为环境监管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

落实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逐步规范和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学习借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模式,建立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各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

持续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详细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县、乡两级政府的环境监管职责和责任,各县(市、区)对所有监管企业(单位)进一步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按照“三级网格日巡查、二级网格周汇总、一级网格月调度”的原则,明确网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对污染举报、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访问题严重、小散乱污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区域,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市两办印发了《关于成立唐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唐办字〔2016〕22号),成立了唐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组、整改督导组,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

我市已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对移交问题线索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发现对抗调查、拖延办理、包庇袒护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调查问责分为线索交办、问题核查、审核处理建议、沟通问责情况、落实处理意见5个阶段,待完成问责情况汇总、征求中央环保督察组同意后,落实处理意见,公开处理结果。对于督察组指出的其他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并于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责任追究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问题仍然突出、污染出现反弹、“土小”企业污染严重、污染物超标排放及被环境保护部约谈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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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最新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六

同志们:

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刚刚召开之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就进驻我市进行环保督察“回头看”。这既是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必将对我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晋城起到极大促进作用。刚才,林富强组长代表省督察组作了讲话,提出了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从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美丽中国”、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将污染防治列为必须打好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今年5月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这是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以来规格最高的一次会议,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思想;6月,党中央、国务院又下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作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中央决策部署,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全省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保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新部署,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5月以来,围绕环保谋划了7件事情:一是5月24日,召开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第一次扩大到乡镇,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国家、省、市专家对我市环保作了深入的分析研究;二是5月29日,市政府召开动员会,对全市大气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6月1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用一整天时间,坚持“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集思广益、共商环保,形成了重要共识;四是6月10日,市委市政府对高平市、陵川县及10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五是6月11日,专门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教授作了环保专题授课,为环保精准施策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六是6月12日,市委常委会议再次专题原文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七是将在下周召开规模最大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坚决打赢环保攻坚战进行全市动员、全面部署。

环保是政治、是民生,是全局、是一场革命,环保不好全局不保。搞不好环保,中央省委不答应,230万晋城人民不答应。我们一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本着对全市发展负责、对全市人民负责,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全市“一盘棋”、上下一股劲、各界一条心,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蓝天碧水常在,让美丽与发展同行。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一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得到全面落实。

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反映的674件(中央交办32批255件,省交办31批419件)问题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3方面15项整改任务,2017年底应完成的10项任务已全部完成,等待验收销号;3项中长期整改、2项长期坚持的任务,正按照序时进度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5个方面23项问题,我们细化为32项整改任务,制定了78条具体措施,全部达到整改序时进度。特别是我们持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项行动计划,环保整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2017年,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62μg/m3,超额完成国家大气十条下达的pm2.5浓度下降20%的目标任务;今年6月份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出现拐点,正在逐步好转。丹、沁“两河”9个国、省考监测断面有6个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今年一季度,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均排名全省第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环保工作存在着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结构性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发展方式偏粗放、产业结构偏重工、能源结构偏煤炭、运输结构偏公路,特别是去年冬防期间,我市成为“2+26”城市中唯一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未完成目标的城市,被生态环保部约谈,今年上半年pm2.5、pm10浓度不降反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多;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依然突出,农村污染防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推进还比较缓慢,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依然存在观望心态,一些企业依然抱有侥幸心理,一些地方落后产能的消解任务依然很重,一些根深蒂固的违法利益链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斩断,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紧盯关键环节,坚持依法依规、立说立行、全面整改,坚决克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以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作风,切实做到条条必整改、件件必落实。

一是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把中央、省里已经指出的问题整改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标对表,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要进行“回头看”,巩固成果、提升标准,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正在整改的,要建立台账、挂图作战,跟踪推进、强化督办,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中长期和长期整改的事项,要明确时间节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稳步扎实推进,切实把督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每一项工作都不折不扣地整改落实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接受检验。

二是全力抓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点出问题的整改。要对这次“回头看”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重点聚焦督察交办的信访件、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可行性计划和有效措施跟进整改,坚持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三是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整改。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大问题整治力度,不隐瞒、不遮掩、不造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特别是对一些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的,严格监管,看死盯牢,抓住不放。

从晋城总体情况看,大气污染防治是我市今后三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所在。虽然从7月份开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呈现出向好趋势,但这仅仅是阶段性的改善,并没有从根本上好转。从完成今年国家、省里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来看,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道路依然艰难,特别需要我们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这场硬仗。当前要聚焦三方面工作。

一要找准规律,心中有数。规律不清楚,工作会被动。要充分利用走航车、激光雷达、无人机等科技手段,一个一个区域、一个一个街道、一个一个工厂跟踪监测污染源排放状况,找准大气污染成因症结,对污染源精确定位、精准治理。

二要加强管理,落实到人。重点是实施网格长监管体系,建立市、县、乡、村、企五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市委多次重申,要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为英雄的干部论英雄。市委也再次重申,谁不为事业负责,组织就不为谁负责,你不为环保负责,组织就不为你负责!

三要着眼当下,解决问题。当前要抓好五件事。一是禁煤。一方面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另一方面要对禁煤区内燃煤严管严控,彻底“清零”。二是供暖。坚持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做到能通则通、能通尽通,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宜煤则煤(超低排放)。三是运输。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出台道路运输标准,加快实行车辆提标改造、加盖密闭运输,确保煤拉得出、运得走。四是错峰生产。要分行业、分时段、分区域制定“冬防”措施,既要严格落实国家、省下达的错峰生产要求,又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措施。五是农村3号煤供应。要尽快制定补贴政策、供应政策,完善供应链条,实现农村煤炭取暖用清洁煤替代。

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环境保护责任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的直接检验,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一要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专项推进组,各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岗、落实到人。

二要主动工作。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和指出的问题,不仅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而且要自加压力、举一反三,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能办结的立即办结,不能立即办结的限时办结。

三要管控舆情。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网络舆情等突发事件,提前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工作,了解掌握舆情动态,采取预防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四要加大考核。把问题整改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一票否决。对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整改落实,在环境保护方面弄虚作假、应付过关,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要严肃追责。

同志们,抓好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别无他途,唯有加倍努力。我们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思想,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以这次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全面对标,合力攻坚,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责任、过硬的作风、有力的行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新进展新变化。

最新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最新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八

结合本工作室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学习与教育研究活动,促进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成长;并进一步发挥工作室的专业引领、辐射作用,推动区域内幼儿教育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注重精神引领,注意焕发成员自身的激情与智慧,尊重名师成长的规律。注重个体差异,注意成员之间的取长补短,在合作中实现共融共长。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主与交流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反思与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在课题研究、专题讲座、教学研讨、送教下乡等活动过程中,让工作室成员在互动交流中拓展,在群体研究中磨合,在实践反思中提升,逐步形成学有专长、教有特色、为人谦和、富有灵性的人格魅力,让名师工作室真正成为名师成长的摇篮。

二、发展目标

使所有的成员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都能更上一个新台阶,教学能力与研究水平都能有明显改进。在本年度的贵阳市幼教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三级梯队评选中,鼓励成员们积极申报,争取上升一个台阶。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㈠加强学习,夯实理论,提升综合素养。

1、继续倡导自主学习与阅读指导相结合。

为工作室成员订阅“活动区材料投放与游戏指导”的相关书籍,为工作室课题《活动区开放式材料与幼儿行为极其发展关系研究》的开展提供理论及实践的指引;提供《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给幼儿教师的100条建议》、《名师人格培养》等书籍供学员学习。每学期工作室成员研读1本教育教学类书籍,并结合各自学校和自身教学实际,撰写教育随笔,学期结束时进行交流。通过个人自修、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提升自己的教育认识。

2、继续倡导自主训练与交流展示相结合。

每位成员都要注重教学基本功的训练,排找自己在写、说、上课等方面的差距,主动寻找补差的方法,提升自己的专业综合素质,积极创造条件参加省、市级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参加园内展示活动,努力争取锻炼的机会。

4、继续倡导专心聆听与深入反思相结合。

工作室将继续邀请著名幼教专家讲学,定期组织专题研讨,成员们要用心领悟先进理念,学习有效的操作经验,及时提出疑问或困惑,努力寻找发展的新途径。

5、创造外出学习机会,拓宽研究视野。

创造机会让学员外出参观、学习,学员除每学期到领衔人学校进行影子跟修一周外,送派外出学习或参加其它地区的教研活动,使我们除了教学研究,还了解到其它幼儿园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了解每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和人文气息,感受着学习的过程,也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㈡聚焦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教学研究。

1、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根据工作室市级课题《活动区开放式材料与幼儿行为极其发展关系》上一阶段的研究情况进行深入的研究,结合课题研究,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的专题教学研讨活动,通过交流、分享、研讨,进一步探讨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和途径,以确保课题研究取得良好成果。

2、深入开展同课异构。为不断推进学员及其园所教师教学活动设计与组织水平及能力的提高,每学期将聚焦大家共同感到困难的领域活动开展1次同课异构的教学探讨,通过共同确定领域、个人独立设计、园所观摩研讨、汇聚展示交流的方式提高教师们活动设计与组织水平。

3、集体助推,优化教学,辐射区域。工作室全体成员深入每位学员课堂指导、研究教学,每学年每位成员总结提炼出1个成功的学科教学方法或教学案例,并在区域内推广。

4、深入开展主题研讨活动。工作室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继续以学员及其园所教师共同关心的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主题研讨与培训活动,聚集群体智慧,探讨解决教育教学真问题。

5、工作室每季度召开一次阶段小节会,围绕工作室的工作,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6、工作室每学期组织1次教学反思和研讨,自定专题。

7、每学期工作室对学员进行综合性鉴定。

㈢拓展交流平台,进一步助推提升。

1、开展网络教研。继续开展“相约qq晚8点”活动,每月15日利用工作室qq群,定期围绕月主题活动及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探讨有效方法、策略,以促进工作室各项工作得以更好地开展,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真问题的解决,促进工作室园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并形成有价值、有共性的观点总结归纳成文字资料,上传到工作室博客,与同行进一步分享、交流。

2、活用网络资源。网络中蕴藏着丰富的教育资源,从文本、图片、ppt到动画视频,可以说是应尽应有。如何科学地寻找、保存、使用,是一门技术活。成员们要利用各自的特长,互相提供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充实网站内容,为更多的同行服务。

3、讲述成长故事。梳理各自成长过程中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为同室成员们讲述,分享经验,相互启迪;为年轻老师们讲述,榜样引领,激励前行。讲述的过程也提醒成员们要不断加压,自我完善,尽快成长为专家型、学者型的教师。

4、积极写作参评或投稿。学员要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和经验文章参加各级评比和投稿,每学员每年至少有1篇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以不断提高自身的写作能力及名师的影响力。

(四)帮扶引领、联动论坛,发挥辐射作用。

1、继续对所帮扶的“希望的田野”工程中农村幼儿园进行帮扶指导,每学期送教下园两次以上。

2、对工作室成员园所的薄弱教研组进行帮扶指导。

3、每位工作室学员在本园内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引领她们专业成长,促进其在校级以上公开课、观摩客或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奖。

4、联动论坛,分享成果,扩展辐射。

通过与本区、市的名师工作室联动开展学术论坛,将研究成果与同行分享、交流,实现名师工作室的辐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促进本工作室成员的专业能力跨上新台阶。

(五)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管理。

1、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制度。各成员按时参加工作室的各项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履行工作室规定的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室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活动有相应的考勤记录和考核签定。

2、建立跟踪检测机制。有工作室及学员个人学期和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有专人负责督察和检查工作记录,有每次活动过程记录及评价性材料存档。

3、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工作室设立党案管理员,主要负责资料的整理与管理及检查成员的档案资料归档情况。档案管理规范、完善、科学:个人资料由成员个人负责定期整理归档;上级部门下发各类相关文件收集归档;工作室自身建设的各类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室开展活动记录归档工作室自我评价记录资料归档。

最新督察工作交流协议书如何写九

根据《中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州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州法办【2020】11号)精神,对涉及州科技局的五个方面10个问题进行认领,现结合科技局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从全面依法治国和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对于推动我局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对于省上反馈整改的21项共性问题和州上自查出的5项个性整改问题,进一步梳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逐条逐项研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如期全面完成州科技局法治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方面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

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州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二是推动各科室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单位九个职能科室严格落实学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促进学用结合、普释并举。

三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书记负责及时研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共同推进。每年按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依托网络培训平台,推动单位党员干部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近平台,学法用法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并将学法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

整改科室:局九个科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及各科室负责人

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方面

问题2: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转变观念,提升认识,切实担负起推动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

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科技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常态化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安委办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增强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

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局党组推进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州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统筹部署推进。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梅海鹏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问题4:“双随机、一公开”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

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风险较高的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抽查。注重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安委办等部门的执法配合,确定联合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避免出现多头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重复处罚的现象,将查处结果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

法治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5: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地方党委工作部门未按要求设立法律顾问,不少基层政府部门还未设立法律顾问;有的单位虽然设立了法律顾问,但主要承担行政应诉工作,存在“事前不参与、事后忙救火”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设立法律顾问。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保障。

二是拓展法律顾问职能范围。

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传统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型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拓展延伸,确保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挥作用。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

(五)州上自查问题情况

问题6: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个别县(市)和一些部门的领导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行政应诉中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够;一些县(市)部门的契约意识还不强,存在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执行《**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领域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二是要坚持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马显锋,梅海鹏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定领域和部门任然存在。执法不公不严、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一些县(市)部门由于编制限制,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个别县属部门执法卷宗不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整改措施:

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方面的程序运用,规范自由裁量、罚缴分离、案卷制作各环节的执法流程。

整改科室:企业科、成果办

责任人:田学龙、马凤莲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8:“放管服”改革需要规范到位。一些县(市)和部门在推进“四办”改革中,任然存在审批慢、办事难的现象,承诺和兑现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县(市)人才、技术力量不足,对技术性强的下放事项的承接能力需要评估。

整改措施:

对全州8县(市)承接能力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将暂由我局承接的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事项进行下放。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问题9:监督机制尚待健全。州政府部门对事中事后的监管上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导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特别是对跨部门的监督,缺乏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与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科技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二是对科技项目进行事中、事后评估,保证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整改科室:农业科、企业科、综合科

责任人:喇俊玲、田学龙、马莉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0:法律专业人才缺乏。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仲裁法治审查、法律评估等是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当前全州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县(市)专业人才匮乏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州委组织部的招聘计划招聘法律专业人才。

二是及时组织法治人才参加州委的有关专业培训。

整改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梅海鹏

整改时限:今年年底前完成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督查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确保高效彻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要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整改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要结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应急处置、风险防范方面的短板及时补充完善,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治理效能。

(三)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要依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依法依纪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并报州委依法治州办。要在严肃问责的同时,按照规定宽容相关责任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错误失误,严格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激励相关责任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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