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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健康保险的文案范文范本 保险宣传文案怎么写范例(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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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健康保险的文案范文范本 保险宣传文案怎么写范例(五篇)
2023-01-14 17:35:46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精选乳腺健康保险的文案范文范本一

江阴园区是江阴和靖江跨江联动开发建设的工业园区,全区共有10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人口总数 3.2万人,其中妇女 0.85万人,辖区内共有低保户数195户,总人数539人,其中贫困妇女176人,占贫困人口的30.2%。

为深入了解贫困妇女健康状况,江阴园区办事处妇联于20xx年10月起逐村逐户走访了180户贫困家庭的中的163位贫困妇女,她们的困苦境况触目惊心,超出了大家的想象。如果没有社会救助,凭自身力量她们几乎无法摆脱困苦,她们的困苦,不仅是其家庭和个人的悲剧,且将长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音符。

(一)受教育程度低,代代贫困隐患大。贫困妇女们大多文化程度低,不仅自我生存发展能力弱,而且缺乏教育孩子的知识与能力。本次调查贫困妇女163人,其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5人,占9.3%;初中文化程度的有45人,占2.7%;小学文化程度的有87人,占53.3%;文盲13人,占7.9%。绝大多数贫困妇女文化程度低、无技术,观念保守、思想落后。无法通过“知识技能改变命运”,存在代代贫困的隐患。

(二)经济来源匮乏,因病残致贫多。被调查的163名贫困妇女,因没文化、无技能,身体残疾,难以适应社会需要,靠种田、捡垃圾、打零工为生的育龄妇女有131名,占调查人数的80.3%,她们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经济负担沉重,生活条件相当艰苦。因生病或自然灾害致贫的妇女有32名,如因自身或家人伤、病、亡、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致贫,她们占调查总人数的19.7%,她们的困苦状况,令人惊心。莲沁苑社区,有一名叫刘明月的妇女,本身智力低下,从外地嫁到这边,丈夫年长十多岁,育一儿,如今一中高中在读,无论是寒冬腊月还是严寒酷暑夫妇俩到小沟小河里捞鱼摸虾扒河蚌为生计。20xx年时,她得了严重风湿关节炎,医生告诉她,要治好这种病需要十几万元,可丈夫光靠打一点零工的收入,维持全家生计已经十分艰难,虽然节日慰问及困难户的补贴照顾,但仍然是杯水车薪,因无钱做手术治疗,至今只能拖着病腿举步维艰,小病总是拖着更说不上治疗关节病了。迎江村有个妇女,患红斑狼疮,现在肾炎很严重,公公20xx年因病去世,为了医病,家里欠下了20多万元的债务,丈夫难以承受家庭的负担,离家出走,至今渺无音信,如今她的生活困苦不堪。她们大多数家庭为了治病、债台高筑,甚至倾家荡产。

(四)生活水平低下,生活质量差。这163户中,生活简单,自取自炊,一个月都难得吃上鱼、肉、蛋、牛奶等营养食品。95%以上的贫困户家庭中最大的开支都是用于基本生活和看病,生活水准与质量低下,几乎远离现代生活。

(五)健康意识淡薄,遗患更长远。大部分贫困妇女没有定期体检;小病不医成大病的现象时有发生。贫困妇女生殖健康意识淡薄,甚至连免费的三九月份集中性健康检查服务都不参加,遗患长远。她们平时也不懂得健康检查的重要性,有的虽然知道需要做健康检查,但因腐朽陈旧的羞于查体观念而不去检查,小病发现不了,发现都已严重,比如,20xx年的两癌筛查查出的宫颈癌3例,乳腺5例,造成长期的家庭痛苦和社会负担。

1、两次共对131名特困家庭妇女进行健康检查,查出妇科疾病74例,总发病率56.5%。各村检查发病情况详见表1。

表1 江阴园区各村131例特困妇女常见病患病情况

2、检查发现常见妇科疾病九种,有人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疾病,总发病62人次,其中慢性宫颈炎患病率最高为27.07%,随后依次为子宫肌瘤19.70%、细菌性阴道炎17.3%、乳腺疾病10.02%、念珠菌性阴道炎4.95%、附件囊肿4.95%、滴虫性阴道炎1.73%等。各种妇科病患病情况详见表2。

表2 江阴园区131例特困家庭妇女常见病患病情况

3、本次体检中,除妇科病外,还发现血压增高 18人,肝功能检测异常较明显者15人,需经临床进一步诊治。

131例特困妇女中,病患病人数74人,患病率56.5%。宫颈炎、阴道炎等妇科炎症发病率较高,多与不良个人卫生习惯、不洁卫生用品、不洁性生活及早婚早育等有关,另外部分妇女对妇科常见症状如白带多、不规则阴道出血等不重视,不定期进行规范检查,常使一些妇科疾病不能及时发现,本次妇检发现宫颈刮片异常0例。

子宫肌瘤发病率为26.0%,定期随访,肌瘤小、无症状嘱3--6个月复查一次。对于检查发现的1例子宫内膜增厚及宫内异常回声者,已建议进一步妇科检查以排除子宫内膜病变、内膜息肉或其他宫腔异常情况。检查中发现附件包块8例,发病率为6.1%,建议进一步检查以排除卵巢或输卵管肿瘤,以免延误病情,村计生并作跟踪随访服务。乳腺增生8例,乳腺发病率为10.02%,乳腺有结节者5例,建议进一步b超或钼靶检查。

江阴园区办事处将更加注重特困妇女妇科病查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不仅突破了传统的三九月份查环查孕的简单“季普查”模式,还将增加弱势群体社会救助,还将技术服务工作与查病治病、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普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结合起来,提高了她们的保健意识,引导她们逐步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她们的妇科疾病得到了及时发现和治疗,尤其是无症状的早期妇科肿瘤获得了早诊断、早治疗的机会,从而提高了妇女生活质量,降低了妇女病死率,同时也节约了开支,减轻了家庭和社会负担。在今后工作中动态掌握特困妇女疾病变化情况,定期随访宣传服务,努力提高弱势群体的保健意识,降低发病率,更好地保障特困妇女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精选乳腺健康保险的文案范文范本二

代销人:

出售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代销时间为 至 。

2、代销总量为公斤,代销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代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代销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出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代销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日支付货款,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代销人负责对出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 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 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代销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 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出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代销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

2、履行期限为 至 ;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代销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出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销人承担。

2、代销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出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出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代销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出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代销人不予收购,由此给代销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乳腺健康保险的文案范文范本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

2.收购总量为____________ 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____________ %。

第二条 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________ 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________ 日至________ 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 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 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________ 时至________ 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________ 时至________ 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 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_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至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签订日期:________ 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精选乳腺健康保险的文案范文范本四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收购总量为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____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____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日至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销售人(签字):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乳腺健康保险的文案范文范本五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收购总量为 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 日至 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 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 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           销售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生鲜乳购销合同要求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布《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对奶站与奶农双方的购销行为进行规范和约定。其中,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合同》约定,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收购人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结果。 如奶农对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奶农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另外,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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