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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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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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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是一种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得出的结论和建议,它能够提供客观的研究结果。完美的总结应该包括具体的实践经验和反思思考。下面是一些情感表达的示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一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二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成年人。

二、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9月18日通过)。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四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首先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未成年人工作指的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来进行的工作,这种工作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工作时间以及工资的保护力度要比正常的成年人工作规定的要特殊一点。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三

制定政策、程序和补救措施以有效地管理未成年工和控制不招用及不支持聘用童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

3定义。

3.1童工: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凡录用不满16周岁的'人,视为童工。

3.2未成年工: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凡录用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即为未成年工。

4程序内容。

4.1本公司承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4.1.1在招工时向求职者明示公司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政策和有关规章。

4.1.2在对新员工实行培训时进一步阐明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

4.2人力资源部在招工时须对身份证等证件严格查验,对年龄及其他资料确认无伪后方可聘用。

4.2.1证件必须是原件。

4.2.2采取两级面试(人力资源部及部门主管面试)。

4.2.3如对年龄等证明文件的有效性有质疑时,应聘员工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证明或公司与公安派出所联系以求确认。

4.2.4无身份证或持伪证者一概不予录用。

4.3按公正、自愿原则和法规要求签署劳务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4.4为防止疏漏和避免有人假冒代替已办好入厂手续的员工上班,人力资源部依据下列情况进行抽查:

4.4.1对员工年龄产生质疑。

4.4.2其他人员提供某员工不具合适年龄的信息。

4.5当发现有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被错误招用,应调查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如情况属实,应立即结算其所有薪资并采取补救措施:

4.5.1指定专人送该童工到公司定点医院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公司负担,同时将体检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4.5.2童工体检后若发现患有疾病或者受伤,公司应安排其治疗直到痊愈,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由公司承担。童工痊愈后执行4.5.3条。

4.5.3如果该童工身体健康,则由人力资源部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其送至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再由三方共同将该童工交给其父母或监护人(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4.5.4人力资源部协助用人部门调查了解该童工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原因,如确系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公司应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或其它资源(例:为其家庭成员提供工作机会,以改善其家庭经济条件),以确保该童工完成法定的义务教育,直到超过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定期对其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如非经济原因中途退学,则公司不再承担经济资助义务。

4.6.1不得安排从事对身体发育有害或具安全卫生风险的工作(如化学品、搬运重物等工作)。

4.6.2不得安排加班加点或从事夜班劳动。

4.6.3按要求进行体检:

a.入职工作之前;

b.工作满1年;

c.年龄满18周岁,距前次体检已半年。

4.6.4实行登记制度,向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4.7人力资源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核、修订。

5相关文件。

5.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6记录表单。

编制:核准: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四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

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呼吸音明显减弱;。

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

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

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八)其他。

1.结核性胸膜炎;。

2.各类重度关节炎;。

3.血吸虫病;。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第七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第九条。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条。

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年1月1日起施行。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五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六

未成年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及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劳动者。

2、《最低的法定年龄的就业规定》规定:最低年龄为年满16周岁。对雇佣童工的处3千元以下罚款。

3、未成年工不能从事违禁劳动范围:粉尘作业、有毒作业、高压、高温、低温、冷水等有毒有害作业、重体力劳动。

4、劳动法规定:应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体检。

5、未成年工参加工作应持上岗证,主要指未成年工登记证。

6、未成年工在上岗之前必须进行体验登记。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七

我国法律规定中所指的未成年工,是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定型的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特殊权益的保护。对未成年工的保护,实质上是对新生生产力发展的保护。

《劳动法》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规定》明确了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各项标准,包括未成年工的年龄标准、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用人单位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的标准。

1.年龄标准。

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2.禁止劳动范围标准。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总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7)锅炉司炉。

3.定期健康检查标准。

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1年或者年满18周岁,距离上次体检已超过半年。健康检查按照劳动行政部门制作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进行。

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未成年工登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未成年工须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八

(以下称为甲方):。

(以下称为乙方):。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22、乙方在对电梯井、排污井、水井、各类管道、密闭库房等施工时,首先清理密闭空间液体、固体沉淀物(如:腐烂发霉物资),保持足够通风;准备空气呼吸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行设定安全监护人;对于通风较差的密闭空间应实行交替作业;乙方自行指定现场负责人,并对施工过程负全责。

23、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必须详细了解协议,如乙方未达到协议规定的安全要求而造成停工或延误工期,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九

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生产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方式承包本公司低压产品铸造加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产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承包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电力金具(低压)产品,生产加工所需的场所,设备,模具(夹具)以及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水,电,气等均由甲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品种,标准要求,质量数量,工艺文件,交货期限等以甲方提供的生产单,技术图纸和工艺文件为准:加工的品种单价由双方事先协商确定,乙方签字确认,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及要求进行加工生产。(详细清单附后)。

2..在每次生产前,甲方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生产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合同规定,补充条款在生产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或乙方实际着手试样生产时生效。

3.委托加工生产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产品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违约责任等,订单约定与本合同约定相异的,以订单为准。

4.委托加工生产单附属本合同,符合本合同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附件。

5.如果甲方要求加工的产品是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双方可就产品代加工价格进行再次协商确认。

6.乙方优先安排工人按时完成甲方交代之生产任务,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出货。

7.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工艺文件和产品图纸上注明的技术要求。甲方按照技术图纸和封存实样进行验收。

8.产品验收程序和方式:产品验收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抽烟验收分别在试样,批次生产中和入库前三个阶段进行验收。

二,合同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期暂为壹年,暂从具体以甲方通知确定为准。

三,加工费结算。

乙方接到甲方的生产单之日始至次月10日为结算日,15号结算到账。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要保证达到产品生产工应开具的条件:

1)。

2)。

3)。

4)保证熔炉,压机,模具(夹具)等生产设施,设备的完好性;保证产品技术图纸和工艺文件的准确性;保证原,辅助材料的及时性和水,电,气等畅通无碍;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设施和保护工具。

2.委派产品管理代表,负责产品进度,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

3.及时组织验收人员,办理交货的验收结算手续。

4.为乙方相关人员提供工伤保险(由于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已经包含在加工费内,甲方不再承担,由乙方自行参保)。

5.承包期间乙方员工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6.甲方保证每天一台低压铸造机12小时工作,因甲方生产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安排乙方工作普工每天90/元,技术员工作每天130/元,停机期间工作效率不得低于本公司员工的日生产量,若故意散漫或影响他人工作,不按甲方规定要求实施生产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体或罚款。

7.甲方要求乙方从合同签订日起到终止日止,乙方本人必须操作低压设备生产产品,若中途违约,甲方按年生产量的工资作为乙方的违约金,乙方需押一个月的工资(元)作为甲方的违约保证金(合同终止违约保证金退回)。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前严禁擅自修改产品技术参数和外观等。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通知。

3,乙方要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和在工作场所吸烟等等;。

5,乙方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生产管理,生产中要穿戴安全生产的防护器具,同时爱护甲方的生产设备,设施,合理使用生产中的辅助材料;严格按照技术图纸和工艺文件,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第六条违约条款。

2,在正常周期内,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保时出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该订单产品总价值的50%。

3,如果乙方不按照甲方的工艺文件操作,造成甲方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的,乙方要按价赔偿。赔偿金额由第三方机构鉴定后给出。

4,乙方没有穿戴规定的防护器具并违规操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其经济,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5,乙方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考核扣分,其处罚标准参照xx公司其他员工,从加工费中扣除。

6,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代工款的,要按照应代工款总额每次0.05%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

8,由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若乙方认为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的,乙方负全责。

第七题其他。

1,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2,本合同包括订单等有相关文件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书面补充修改。

4,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赔偿本。

合同的违约金三万元,乙方单方面违约应赔付甲方三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代加工产品种类,单价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十

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培训的项目。

1、培训项目:

2、培训主要内容:

第二条培训时间及培训费用。

1、培训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部负担,如乙方有违约事由,乙方要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

第三条工资及福利待遇风险提示:

对于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包括培训期间的补贴、工资福利、保险等。

3、乙方培训期间的出勤考核及休假,参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向甲方请假期间,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管理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乙方如果不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不适合甲方工作环境、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工作纪律或未通过甲方培训考核,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一切后果乙方自负,该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2、在培训期间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十一

求职人姓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就业服务机构全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介绍职业等事宜,双方合意订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代为介绍职业等服务,双方议定服务项目如下:(双方议定时可自行增加或删除)。

一、介绍以下符合劳动条件的职业,并可办理职业心理测验及提供就业咨询服务,但经双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一)工作地点: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_________。

(三)希望待遇:月(日)薪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至_________元)。

(四)提供中(晚)餐:_________。

(五)提供住宿:_________。

(六)交通津贴:_________。

(七)年终奖金:_________。

(八)假日奖金:_________。

(九)工作时间;每日(周/月)__________小时。

(十)轮班:有。

(十一)月休假天数:_________天。

(十二)其他福利或劳动条件:_________。

二、代办参加以下甄试测验手续:

(一)_________(甄试测验名称)。

_________。

三、办理职业心理测验。

四、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五、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二条费用。

乙方为甲方办理前条所定的服务,双方议定费用如下:

一、登记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介绍费:甲方第一个月工资在基本工资两倍以下者,人民币_________元或甲方第一个月薪资的_________%。甲方第一个月工资超过基本工资两倍者: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双方议定费用。本条介绍费包括职业心理测验费及就业咨询服务费。已收取上述介绍费的,不另外再收取职业心理测验费及就业咨询服务费。

三、代办参加甄试测验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其他服务事项费用:(乙方除下述费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一)_________(项目名称):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_________(项目名称):人民币_________元。

_________。

第三条费用给付。

甲方于签约及登记完成时应给付乙方登记费。介绍费于_________支付。

对于上述费用,甲方采分次方式给付的,其付款时间及金额如下:

一、第一次: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二、第二次: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_________。

上述甲方最后一次支付费用应于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生效日至少40天后。代办费及其他服务费给付时间由双方约定。乙方收取各项服务费应向甲方给付收据或发票。

第四条推介次数。

甲方在给付登记费后可请求乙方于第一条所约定之期限内为甲方介绍职业至少三次,但经乙方介绍职业且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生效后不在此限。乙方未于第一条所约定的期限内介绍职业至少三次者,应按比例退还登记费。

第五条费用退还。

甲方经乙方介绍职业于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天内(至少40天)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终止时,可请求乙方免费重新介绍职业一次或减收约定介绍费总额50%。

甲方依上述规定请求减收约定介绍费总额50%时,已缴费用超过者,乙方应即退还;已缴费用不足者,甲方应予补足。原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如系自始无效或经撤销而自始无效者,乙方不得收取介绍费,已收取部分并应退还。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介绍职业时所必要的下列文件:_________。

上述文件,乙方应于核阅完毕时返还甲方。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本合同订定前乙方应对甲方详细说明合同条款内容。乙方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以有效率及妥善的态度依约提供职业介绍等服务,详实推介双方所议定劳动条件的职业。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乙方在必要时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影印或复印一份留存,不得使用于与本合同目的无关的用途;本合同终止或消灭时,除甲方届时另有书面同意外,乙方应将所留存影本或复印件销毁/返还甲方。

乙方不得有要求甲方购买或推销商品、加入直销、招揽或购买保险及其他类似行为。甲方为未成年人时,应具备甲方法定代理人同意书及其年龄证明文件,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得收取推介就业服务保证金或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及损害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依上述规定终止合同,致他方遭受损害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因非可归责于该当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终止合同时,不在此限。甲方依上述规定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时,其赔偿金额不得超过第二条所须支付费用的总额。

第九条通知的送达处所。

双方意思表示的通知,均以本合同书所载的地址为送达处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依上述送达处所所为的送达,如未能送达,以存证信函付邮日起第5天推定对他方为合法的送达。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及诚实信用与平等互惠原则公平解决之。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及审阅期间。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乙方不得要求收回合同书。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十二

1、本文件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女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程序。

2、本程序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女员工特殊保护的管理工作。

二、引用标准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九号发布,1988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发布,2002年6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令第二十八号,1994年7月5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国人大,2001年10月27日发布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

6、《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2015年修订版)。

7、《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修订版)

三、术语解释

1、女员工“四期”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经期:女员工月经期保护。

孕期:女员工怀孕期间保护。

产期:女员工产后保护。

哺乳期:女员工哺乳期间保护。

2、女员工计划生育保护,计生假:女员工计划生育保护。

四、管理职责

1、工会负责维护公司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劳动保护的监督工作。

2、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女员工的录用及档案管理,并合理安排其工种和岗位。

3、生产部负责管理及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员工劳逸结合和女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工作。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执行女员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工作程序

1、不得安排女员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其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作业。

2、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3、不得因女员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基本工资,或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

4、工会按照《5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员工“四期”保护管理工作,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确保女员工“四期”保护得到有效的执行。

5、生产部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公司女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劳动保护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女员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6、女员工“四期”保护:

a)经期:女员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员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b)孕期: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可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怀孕期间不应加班加点,对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如上班确有困难者,本人申请,经批准,可请女工长假,长假结束后回原部门工作。

c)产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d)哺乳期:不得安排女员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在此期间不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如上班确有困难者,本人申请、经批准,可请女工长假,长假结束后回原部门工作。

7、女员工计划生育保护:

实施节育手续的女员工,可享受计划生育假,计生假期间,其工资、津贴应全额计发,即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均不予扣发。其休假按下列规定执行:

a)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b) 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c) 输卵管节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1天。

d) 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e) 同时实施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院确定。

8、工会督促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对公司女员工进行一次特殊体检(妇科病检查)。

9、工会督促公司每年为公司女员工发放一次卫生保健用品,按24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

10、工会负责对女员工的抱怨反馈按《协商与交流管理程序》执行。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由本条例附录列示。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需要调整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合理安排怀孕女职工的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第十条 国家鼓励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2年至少安排1次女职工进行妇女常见病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本条例附录所列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本条例附录所列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二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联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职责分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农机作业组的作用,提高机械利用率、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如下条款: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台,开展作业服务。

2.作业面积:亩。作业时间商定为年月日。

3.作业服务费标准元/亩,共计:元。

4.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按双方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5.甲方要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资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质量。因作业质量不符合有关标准,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7.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便利条件。

8.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应在作业前1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9.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其它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村、镇、区农机局申请调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1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十四

            ,系该校校长。

因乙方李子么呷扎及其法定监护人(父亲)李子日查多次向甲方和乙方班主任马均琴老师反映李子么呷扎自幼患有“梦游症”;并在20__年9月19日,该生无故犯病,手脚僵硬,全身发麻,两眼翻白。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及寄宿制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现甲乙双方就乙方及其监护人强烈要求李子么呷扎走读及安全事宜订条约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及其法定监护人确认李子么呷扎自幼患有“梦游症”;并在20__年9月19日,该生无故犯病,手脚僵硬,全身发麻,两眼翻白。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李子么呷扎走读期间在校外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或人身损害由乙方监护人李子日查自行负责和承担,与甲方及班主任和任教老师无关。

乙方在上课期间出现犯病引发的突发情况,班主任和任教老师向学校电话或口头报告,由学校通知乙方监护人李子日查将李子么呷扎领回家处理;班主任、任教老师和学校尽到报告或通知义务(学校拨打监护人李子日查打电话即视为甲方尽到了通知义务)后,班主任、任教老师和学校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走读期间,乙方在校内出现犯病引发的突发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含乙方监护人李子日查电话不通、拒接电话或拒绝领回等引起的病情加重后果)由其监护人李子日查负责和承担。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甲方实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个半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资按双方约定执行,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确定,实行技能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岗位技能等级为,试用期工资为。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日常出勤状况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间,并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4、甲方应在每月5日发放乙方的工资。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5、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甲方以转账形式将工资转入个人工商银行工资卡中。

6、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双方依法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7、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劳动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严重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批准,30日后方可离职。未经甲方批准提前离职者,甲方应扣除乙方违约金,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5、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__年不再偿付。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作为本劳动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日期:______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十六

甲方:

乙方:

1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在双方不违反相关劳动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为长期协议即:自起至日止。

3工作任务:

3.1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元(人民币)/月(大写:),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另行计发。试用期内工资按工资60%计发,合计。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店内各项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包括无故旷工、不服从领导、打架斗殴等),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解聘。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本协议期限为长期协议,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长期签订。

6.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由于所处岗位的特殊性,乙方在协议期内提出离职,需提前至个月提出解除协议申请。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公司的特殊发展需要,安排乙方进行特殊工种的专业技术培训,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培训的项目。

1、培训项目:

2、培训主要内容:

第二条培训时间及培训费用。

1、培训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部负担,如乙方有违约事由,乙方要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

第三条工资及福利待遇风险提示:

对于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包括培训期间的补贴、工资福利、保险等。

要特别注意:在培训协议中写明培训费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以防在员工违约时不致引起争议。

要明确在培训期间的住宿标准、交通费等。

要注意较长时间的培训是否有探亲假,如有规定要写明。

3、乙方培训期间的出勤考核及休假,参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向甲方请假期间,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管理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乙方如果不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不适合甲方工作环境、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工作纪律或未通过甲方培训考核,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一切后果乙方自负,该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2、在培训期间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十八

文中蓝色字体后会有风险提示)甲方:乙方:风险提示:

注意慎重选择培训对象,不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委外出资培训,因为,按法律规定,即使与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试用期员工一旦辞职,企业是不能追究其赔偿违约金的。若该新员工表现优秀,确实要出资对其进行委外培训的,建议先给予办理提前转正,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这样追究其违约责任时才合法。甲方根据公司的特殊发展需要,安排乙方进行特殊工种的专业技术培训,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培训的项目。

1、培训项目:

2、培训主要内容:

第二条培训时间及培训费用。

1、培训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部负担,如乙方有违约事由,乙方要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

第三条工资及福利待遇风险提示:

对于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包括培训期间的补贴、工资福利、保险等。要特别注意:在培训协议中写明培训费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以防在员工违约时不致引起争议。要明确在培训期间的住宿标准、交通费等。要注意较长时间的培训是否有探亲假,如有规定要写明。

3、乙方培训期间的出勤考核及休假,参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向甲方请假期间,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管理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乙方如果不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不适合甲方工作环境、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工作纪律或未通过甲方培训考核,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一切后果乙方自负,该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2、在培训期间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协议书的特殊规定汇总篇十九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对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向有关机关控告,直至诉诸法律。

姓名权。

未成年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后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未成年人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

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未成年人对以各种形式反映自己容貌特征的个人形象享有的专有权。其内容包括: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肖像,并有权通过对肖像的利用取得精神上、财产上的利益;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允许他人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有权取得适当的报酬;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毁损、侮辱、玷污未成年人的肖像。

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列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重视和保护。

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未成年人有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单位对自己的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并对荣誉加以维护的权利。未成年人的荣誉权不受非法侵犯,禁止非法剥夺未成年人被授予的荣誉称号。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于歪曲事实、造谣诽谤、恶意中伤,侵害未成年人荣誉权的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

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个人生活不被公众知晓,禁止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未成年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免受伤害,《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该法还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抚养权。

未成年人出生后有权享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抚养。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对于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父母需要协商并对其进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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