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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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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汇总20篇)
2023-11-18 15:20:01    小编:ZTFB

每一次总结都是一次自我反思的机会,促使我们更加坚定前行的方向。总结前先梳理思绪,确保全面而有条理;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示范,我们可以借鉴一下。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一

原告:

住址:

身份证号:

被告一:

住址:

身份证号:

被告二:

住址:

身份证号:

判准原、被告三人将共同所有之坐落_______区_____街____号房屋十四间半、________胡同_____号房屋六间(总计二十间半)按现居住情况予以析产。

被告_____系原告之兄,_____系原告之嫂。原、被告三人共同所有私产房屋二十间半,该房系祖遗房产,曾于解放初连同其他遗产分割析产。当时原告分得__________胡同___号房屋六间(其中四间出租)、__________街_____号北房二间;被告_____分得__________街北_____号楼房七间半,被告_____之夫_____(已故)分得十字街北房屋五间,但产权系三人按份共有(_____学所有份额已由被告人_____继承)。多年来,原、被告各自使用析产确定的房屋,并尽纳税和修缮之义务。_____年私房换证工作开始后,原告即提出将共同所有之房屋按份额分割,被告_____以种种借口阻挠,至今未能解决。

综上所述,讼争之房系原、被告三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有权要求分出。原告已年过花甲,二被告均已年过古稀。为了不给子孙后代遗留房产纠纷,原告提出析产分割系合理合法之要求。被告借口阻止,实属违法悖理。为此,诉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以维权益。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二

乙方:________。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一案,聘请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________%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三

法定继承纠纷是如今众多纠纷中比较多出现的,那么,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原告:李女x年3月25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现住址:xx市沙xx区民权北七街4。

原告:李(二原告系姐妹)女x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现住址:xx市沙xx区沙龙南街二原告电话。

被告:董女x年11月2日出生汉族系大商退休职工。

现住址:xx市沙xx区xx街号x电话:

第三人:辽宁省石英辉绿岩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刘系公司负责人电话:

住所地:xx市沙xx区西北路号。

诉讼请求。

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给付二原告人民币各九万元。

事实与理由。

二原告(下称原告)与被告系继母女关系。xx年代,原告之父李连成在第三人处(原辽宁省监狱)分得住房一套(坐落于“xx市沙xx区xx街号”)并获承租权。后被告与原告父亲结婚(约x年)。x年9月24日原告父亲病逝,同年底,被告避开二原告,独自以继承人的身份通过第三人将上述房屋变更到自己名下。

原告认为,案涉房屋应属于父亲生前所留遗产,原告与被告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现被告在原告不知情下,私自将其归为己有,该行为是对原告财产权的侵害。第三人在为被告更名中,没有尽到审查的义务也对其负有责任。故原告诉至贵院,以求支持各项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沙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年七月十六日。

原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住所地:

被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经常居住地: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抚恤金5万余元;。

2、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房屋补贴2万余元;。

3、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银行存款3万余元;。

4、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无锡市新村号xx室房屋产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即原告的母亲于x年3月21日死亡,死亡后,其遗产未作分割。被继承人即原告的父亲于x年11月17日死亡。

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即原告和被告的父亲。已于x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即被告。

被继承人现留有遗产:银行存款3万余元、房屋补贴2万余元、抚恤金5万余元、无锡市新村112号302室房屋一套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

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上述遗产应由原被告双方依法均等继承,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如上。

此致

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x月日。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四

答辩人:兰某某,女,汉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四川省某县竹阳镇xx路xxx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答辩人王某甲,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住四川省某县竹阳镇xx路xxx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李某某,(曾用名王文某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四川省某县竹阳镇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王某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四川省某县竹阳镇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答辩人兰某某、王某甲现针对原告李某某、王某某诉其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的诉讼请求,作出如下答辩:。

原告李某某、王某某的三项诉讼请求均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理由如下;。

二位原告没有尽到赡养其老父亲的责任。不享有继承份额。

一、事实依据:

1、原告李某某、王某某在起诉书中诉称,王某富系原告的父亲,系被告兰某某配偶,系被告王某甲父亲,xxxx年xx月xx日王某富与某翠花结婚,并生育两子,分别为原告李某某、王某某,19xx年王某富与某翠花离婚,后与被告兰某某结婚,直至王某富死亡,在王某富与被告兰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某县竹阳镇的'房屋,被继承人于x月xx日因病去世,这些都是属实的。但是,在王某富去世后,被告并没有将被继承人王某富留下的遗产据为已有,也没有侵犯了原告合法的继承权。而是合法占有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属于被告的合法财产(房屋)。相反,被告认为,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依法支持。

2、王某富从生病(内风湿等)到20x月xx日因病去世,王某富曾经长期生病(包括脚摔断了)多次在某县人民医院和某县骨科医院住院,有医院的病案资料为证。二位原告不但未去探望,甚至也不知道父亲为何住院,在哪里住院。更不要说是出钱为父亲治病。王某富为了治病和在外面买药(包括网上买药)四处借债。至今未还。有医院的发票和药店的收款收据及证人证言为凭。两位亲生儿子不孝顺,王某富多次生病住院治疗二位原告即李某某、王某某不但没有去看过、关心过、更不说出钱进行治疗的。即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王某富在过生日、过年或者生活特别困难的时候、而二位原告即李某某、王某某也没有关心过、从来就没有去看过、更不说买东西孝敬老人的。即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在xxxx年xx月xx日的时候,王某富与王某某有一个断绝父子关系的字句。所以就不赡养老人。年x月xx日王某富因病去世,二位被告通过他人联系二位原告即原告的母亲告知王某富因病去世的信息。二位原告置之不理。连最后一面也不想见王某富。二位原告既不对被继承人王某富进行养老,也不送终。被告认为,二位原告不享有继承权,当然就不享有继承份额。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二位原告即李某某、王某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2015年王某富因病去世,二位原告置之不理。因此被告认为,二位原告不享有继承权,当然就不享有继承份额。

综上所述,请求法庭查明本案事实真相,依法审理并作出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公正判决。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代理人;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李鹰律师。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五

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是指当被继承人在死后没有留下遗嘱,并且没有继承人指定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而引发的争议。这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由于涉及到国家法定的继承权利,案件的调解和判决都需要十分慎重。在参与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的经历中,我深切体会到了继承权利的重要性、法律知识的必要性、司法公正的关键性以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首先,法定继承权利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合法继承人的权益。在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了特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比例。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合法继承人的权益,防止不法分子或他人的非法侵占。在我处理的案件中,亲属之间为了争夺遗产,出现了激烈的纠纷。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应当充分尊重法定继承权利,坚守法律的底线,维护正义和公平。

其次,处理法定继承纠纷案件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的处理涉及到国家法律的各种规定和继承和遗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条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并熟练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只有对法律有深刻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才能准确判断纠纷的性质和依法做出公正的裁决。因此,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还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再次,司法公正是处理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的关键。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行事、公正裁判的原则。只有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公平,才能增加其对法律的信任,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的目的。在我参与的案件中,我们多次邀请当事人进行庭审,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并权衡各种因素做出公正的判决,最终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也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最后,处理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到众多家庭成员的利益,由于遗产分配的不均衡容易引发家庭的矛盾和纠纷。如果这些纠纷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会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的冲击。因此,当处理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时,我们要全力以赴,充分权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尽力使案件得以和谐解决。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参与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的经历,让我深刻领悟到了继承权利的重要性、充实了我的法律知识、坚定了我对司法公正的信仰,也让我切实感受到了处理这类案件对于社会稳定的关键作用。通过这次经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崇高和使命,同时也更加坚信只有依法治国、以公正为准绳,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稳定、和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专业能力,为社会和人民服务。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六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对于本案,本人从法律层面已做充分阐述,不再赘言。此次仅就余x某辩称的【“其有货,万x不提”,理由是“行情降低,万特反悔”】这一说辞表达几点的意见,作为参考。国松木业的表述从情理上讲,看似符合,实际站不住脚。

国松木业自称自20__年7月份之后,板材行情就急剧下跌,甚至每平方米下降3000多元等完全是无稽之谈。

3,如果真像对方所述那样每立方米下降3000元,河北万特更不可能在合同外按7300元/m3、6350元/m3的价格购买质次的板材。

4,从双方的交易顺序看,合同内与合同外的货物是交叉的。国松木业有达标的板材,河北万特买;没有达标的货,河北万特也买。等有了质量达标的货,万特还买。

5,期间,红玫瑰板材的价格要高于小斑马,如果对方真有货的话,万特公司要提货也应该是红玫瑰板材而不是小斑马板材。

6,期间,国松木业供应了一批红玫瑰,再没供应。如果有货的话,河北万特不会放着国松木业的板材不要,而以8000多元的价格从其他商家买货。

以上,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可以印证国松木业的说辞不成立。

从程序上讲,高某完全可以不出庭。之所以出庭,不是因为通知书上写着“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则承担不利后果”。我们觉得自己不理亏,敢于面对。打官司,不仅讲法,还说理。法人出庭就是要证这个“理”,事实并不像余x松声称的那样“自己有货,万特不提。”

双方在20__年5月份就开始对这笔买卖进行洽谈,那时国松木业对购进加蓬板材事宜就有安排(要不然也不会谈);谈妥后,才在7月份签的合同。如果国松木业不能保证8月底开始供货,合同就不会那么约定,双方也签不成。从洽谈,到签合同,到供货,这期间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如果按国松木业的说法,20__年月18日,9月30日,10月13日,10月21日合同内的货物根本就运不到张家港。

1,本案争议的焦点不是国松木业有没有货,而是它没有没按合同约定每月履行给付提单,码单,通知义务以及实际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国松木业的“证据”很多,但始终没有证明履行了上述义务。

2,余国松在法庭上自己都陈述因为埃博拉疫情导致货物延期,这与其有货观点本身相矛盾。

3,国松木业做板材进口生意,其合作的买家不止万特一家,还有很多。万特公司总是退至次位,才导致没有按约定供应。这是国松木业违约事实之真相。合同到期后,万特本想对方把100万退还,适当给予补偿。因对方拒不退还,故引发诉讼。

国松木业言之凿凿声称“有货不提”,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就“有货”而多次通知过,提示过,催促过河北万特提货。其声称在20__年春节前后多次给万特的特法定代表人打电话实际言不属实,就像其把万特法定代表人20__年6月份要求退款事宜说成商量提货一样。退一步讲,20__年春节前后,国松木业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合同履行期限也满,打电话与否已没有实质意义。

综上、法庭就此案已开庭数次,本人往返数次,双方争锋亦数次。数次间,横跨千里的北京张家港貌似变短。本人之所以楔而不舍、努力不懈,所争者,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司法公正以外,更着眼于对法律的信仰和所肩负的责任。因为当事人的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更不要说被对方所扣留的是一百万元;因为一个案件可能就影响到一个企业的生死,一个家庭的兴衰。所以说作为法律人,我觉得能多坚持一下正义,就少出现一点冤屈;能恪守一下公正,就少制造一丝不公;能促进一下和谐,就少发生一些纷争。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个社会,是其中的一员。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七

尊敬的审判员:

我受原告的委托,依法参与本案诉讼活动,结合庭审查眀的亊实。针对法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的焦点及结合法律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

第一,孩子现在还未满两周岁,对于孩子来讲,更需要母亲的疼爱。父母离婚本身就很容易让孩子受到伤害,如果再让孩子的童年缺失母爱,对其在性格的塑造上会产生致命的影响。而且,本案中,由于孩子处于刚认知世界的时候,身心都处于重要的成长期,在这个阶段母亲对孩子的关爱是谁(包括爷爷和奶奶)也代替不了的。

第二,原告能够提供给孩子稳定的生活及成长环境。原告有固定的工作,收入稳定。而且工作轻松,闲暇时间比较多,时间掌握自由,能够更多的陪伴孩子。另外,原告的父母只有原告一个女儿,无其他子女,现已退休,且年纪较轻,身体健康,可以帮助原告一起抚养孩子。

二、孩子由被告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

第一,原、被告在20__年3月28日协议离婚,离婚后,被告一直阻止原告行使探望权,至今为止,原告已经五个多月没有见到孩子。孩子现在正处于需要母亲陪伴的成长期,被告的行为会影响到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

第二,被告需要上班,如果由被告抚养孩子,只能依靠被告的父母,而被告的父母年纪已接近七十岁,身体条件较弱,且被告父母有其他子女需要操劳,会在照顾孩子上欠缺精力。

第三,被告家庭氛围缺少活力,家庭成员不爱交际,孩子应当在和谐、活泼的家庭成长环境下生活,不良的家庭氛围严重地影响着孩子的生理和心理。

三、结合被告的收入情况,济宁市的生活、教育支出水平,被告应每月支付抚养费20__元。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第四条之相关规定,孩子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代理人: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八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广州利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亚运城xxx村xx座xxxx房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复议,陈述案情,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等。

2.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3.代为行使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一切权利,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委托人:()。

签字20xx年xx月xx日。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九

审判长、审判员: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合诉讼代理人,经过庭审,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被告拖欠原告合同总货款____________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管理系统信息项目,与原告就应用软件、硬件设备产品签订买卖合同2份。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____________大型商业信息管理系统v3000版》的应用软件及硬件设备产品,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货,并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安装应用软件,并有被告的工作人员签收的送货单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被告之间的对账清单加以佐证,被告至今未支付货款。因此,被告拖欠原告货款____________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总价款共计____________元,原告已经按约履行交货、安装等合同义务,但被告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根据该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因此,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货款____________元。

另外,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被告无故拖欠付款,每拖欠一天,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合同总额的0.3%作为违约金。现被告无故拖欠付款,已构成违约,被告应当向原告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由于约定违约金过高,原告自愿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及被告拖欠原告货款的事实十分清楚,原告的诉讼请求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依据,证据充分,被告应当履行付款义务,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请法庭对原告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十

被告:董女x年11月2日出生汉族系大商退休职工现住址:xx市口区xx街号2-1-1电话:

第三人:xx省石英辉绿岩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刘系公司负责人电话:

住所地:xx市口区西北路211号。

诉讼请求。

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给付二原告人民币各九万元。

事实与理由。

二原告(下称原告)与被告系继母女关系。xx年代,原告之父李在第三人处(原xx省监狱)分得住房一套(坐落于"xx市口区石门街26-28号2-1-1")并获承租权。后被告与原告父亲结婚(约x年)。x年9月24日原告父亲病逝,同年底,被告避开二原告,独自以继承人的身份通过第三人将上述房屋变更到自己名下。

原告认为,案涉房屋应属于父亲生前所留遗产,原告与被告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现被告在原告不知情下,私自将其归为己有,该行为是对原告财产权的侵害。第三人在为被告更名中,没有尽到审查的义务也对其负有责任。故原告诉至贵院,以求支持各项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口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年七月十六日。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十一

答辩人:李某(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住址: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东三区17号楼5单元202室。

答辩人:李大(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住址: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村。

因李三不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xx)昌民初字第0397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针对上诉人李三提起的上诉状,被上诉人李某、李大依法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妥之处,认定事实基本清楚,支持认定事实的证据确实充分。

不存在上诉人所说的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

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李三之妻李三妻在李三的全权委托下,于4月7日到东小口镇白坊村村委会办理放弃对李父亲股份继承权的书面证明”的事实依法不能成立,并论述了认为不能成立的理由。

答辩人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并无不妥,理由如下:。

其一,原审判决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拜访村村委会《证明》(以下简称“村委会证明”)和李三之妻李三妻在20xx年4月7日出具的、在村委会存档备查的《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证明本身合法有效、真实反映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兄弟间对李父亲遗产的处理意见,是李三与妻子李三妻的真实意思表示。

村委会证明是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对事发当时情况的客观还原和证实。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承担服务和协调工作,与本案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存在利害关系,其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据是客观的。

该村委会证明无论形式要件还是实质要件都符合证据要求,形式合法、内容真实有效。

其二,一审庭审中,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由李某录制的李某与李三谈话录音及依据录音整理的文字资料。

该录音资料中4月14日左右的那份,李某问“咱们是不是那么说的,股份和钱你都不要,房归你?”李三答“对”;而且在4月19日左右的那份,李三还多次说过老爷子说过把钱和股份给你(李某),房给我(李三);4月10日左右的那份李某与李三有如下对话:“被(李某):什么都不要,你就要房。

钱也不要、股份也不要,是不是你这么应我的。

原(李三):跟你没关系。

被:我问你,你是不是这么应我的?

被:你拍家门找我去了,这个,我应你。

原:我承认,这些事我都承认,我都承认”。

三份录音资料中上诉人反复强调起诉只是因为与大哥李大关系不好出口气。

从这些录音资料中能够反映出李父亲在去世前曾经对财产进行过分配,而且在李父亲去世后李三曾经表示过放弃对股权和钱的继承。

从上述两点看,李三妻出具的证明与村委会证明能够有效衔接,可以形成李三与李三妻放弃对股权继承的证据链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上述证据链条属于上诉人书面放弃继承,是有效的。

而且录音资料证明上诉人曾经口头表示放弃继承股权和钱,上诉人对此直至一审法院受理该案后被上诉人李某找其协商时仍予以承认。

处理遗产时,上诉人均未表示过任何异议。

依据上述最高法院意见第50条“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答辩人认为上诉人在遗产处理时隔近一年后,仅仅因为与大哥李大的不愉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已处理的遗产,其行为于情于理于法无据。

况且,退一步讲答辩人认为李三妻代上诉人到村委会书写放弃股权继承书面证明,本身应属表见代理。

客观上讲李三妻与李三系夫妻,对外而言属一个经济共同体,作为答辩人及白坊村委会有理由认为李三妻已经取得李三的充分授权,这也是符合情理的、也符合农村及现实习惯的,众所周知夫或妻为任一行为不可能都取得另一方的书面授权,这不现实也不符合常理。

而且李三妻在此份书面证明中不仅签下自己的名字也签下李三的名字,这本身就能说明答辩人及白坊村委会相信李三妻有李三充分授权是善意的且是无过失的。

而实际情况是村委会已经依据此份证明做出股权变更手续,变更行为合法有效。

二、原审法院审理本案程序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行为,庭审过程合法。

无论从权利义务告知还是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及调解均不存在上诉人所述的程序违法问题。

理由如下:。

其一,针对上诉人第三条上诉理由第一款,答辩人认为证明不属证人证言,应属书证。

书证是以一定的物质材料作为载体而存在的,并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证人证言则是指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陈述。

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书证是伴随着案件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其制作过程与有关案件事实相联系。

而书面证言是证人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陈述的书面形式表述。

本案中,证明显然是书证。

对于书证自然不需要李三妻出庭作证。

其二,对于村委会证明亦属书证,原审法院不需通知该村派人出庭质证。

上诉人认为因未质证而否认证据效力于法无据。

其三,对于情况说明并非原审法院判决依据的证据,况且李某、李大签名只是表明该份书证由我方提交法庭。

不能因此而否认证据的效力。

三、针对上诉人上诉理由第二项,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妥,上诉人对股权和钱放弃继承是客观事实,人民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是法律事实。

人民法院之所以支持李三对钱的继承,是因为答辩人对上诉人放弃该部分财产继承负有举证责任且答辩人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但是对上诉人放弃股权继承,答辩人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法院支持答辩人的意见自然是依法做出的。

故,上诉理由认为原判决的理由与结果自相矛盾是荒唐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妥,是公平合法的,上诉人的种种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故请贵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北京市第*中级人民法院。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十二

(引言)在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经历了许多挑战和心灵的考验。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和恩怨,我在亲历案件的过程中,对此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思考。

(第一段)首先,我发现在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情感因素经常干扰案件的处理。在许多案例中,家庭成员之间的恩怨和矛盾成为案件争议的核心。这些争执常常牵扯到许多旧情和恶感,导致当事人难以客观处理问题。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不仅需要解决法律问题,还需要在这种复杂的情感背景下,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和沟通。我们需要耐心倾听,理解每个当事人的立场,并寻求公正的和解方案。

(第二段)其次,我意识到遗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争议最多的就是财产分配的问题。通过立遗嘱,可以明确遗产的分配方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争执。然而,遗嘱也可能成为引发纠纷的根源。如果当事人对遗嘱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将会进一步复杂化案件的处理。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遗嘱的内容和背景,确保公正和合法。

(第三段)此外,我认识到协商解决纠纷的重要性。在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许多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避免正式审判的过程。协商解决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保护家庭的利益,减少纠纷的成本和时间。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可以发挥调解和协调的作用,帮助当事人找到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我们需要引导当事人沟通并理解彼此的需要和利益,促成双方之间的妥协和和解。

(第四段)然而,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依靠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尽管协商解决是首选,但某些案件可能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依靠法律程序和司法机构来裁决纠纷。正式审判是公正和公开的过程,它可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需要与法官和法庭紧密合作,提供案件的证据和论据,以期取得公正的判决。

(总结)在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我们面临许多挑战和考验。我们需要处理复杂的家庭情感,并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和沟通。遗嘱的作用是重要的,它可以减少争执的发生,同时也可能成为纠纷的根源。协商解决是解决问题的首选,但在有些情况下,我们需要依靠法律程序来裁决纠纷。无论何种方式,我们都应以公正和公平为准则,寻求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解决方案。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十三

近年来,我国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有幸参与了多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通过这些案件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背后的复杂性和难度。在处理这类案件中,我体会到了法定继承的重要性和合理性,也认识到了法定继承制度的不足之处。在本文中,我将围绕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的背景、案件处理、解决方案、对当事人的启示以及对法定继承制度的思考,进行进一步探讨。

首先,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背景的了解是解决此类案件的第一步。我了解到,法定继承制度是我国长期积累和沿袭下来的传统制度,其根据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家族财产的传承和稳定。然而,在现代社会背景下,传统法定继承制度与现实世界的法律需求存在差距。人们的婚姻方式和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法定继承制度无法充分满足现实需求,导致了各类继承纠纷的发生。

其次,在处理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时,我们应当注重维护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尽管法定继承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继承纠纷的发生,但也不可否认,其存在一些不公平的地方。比如,根据法定继承制度,继承人的性别和血缘关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继承份额。这就导致了某些继承人因为性别或血缘关系的不合理因素而被剥夺了应有的权益。因此,在案件处理中,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尽量通过调解和妥协的方式解决纠纷。

然后,根据我多年的实践经验,我发现,继承纠纷案件的解决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我们应当考虑到继承财产的性质和数量、当事人之间的血缘关系、继承人的经济状况等等。对于那些争议较大的案件,我们还可以考虑聘请家族信托专家或律师团队进行协助,以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和效益。继承纠纷案件的解决方案需要充分平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法律从业者应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并积极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与此同时,在处理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关注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继承纠纷案件常常伴随着家庭成员之间的争斗和冲突,这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痛苦。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应该充分理解和关爱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以减轻他们的负担。对于那些家庭成员之间矛盾较为深刻的案件,可以适用家庭调解机构或专门机构提供的调解服务,促进当事人的和解和妥协。

最后,通过处理一系列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我对法定继承制度产生了更深入的思考。我认识到,传统的法定继承制度在适应现代社会需求方面存在诸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革。例如,我们可以考虑通过立法的方式,根据现代社会的法律需求,提出更加公平和合理的继承制度。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继承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法定继承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减少继承纠纷的发生。

总之,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的处理需要我们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也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通过处理这些案件,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定继承制度的意义和局限性,也能够加深对于公平和正义的体悟。希望我国能够进一步提高法定继承制度的适应性和公平性,为继承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十四

原告:,女,汉族,重庆市忠县人,生于x年10月15日,住忠县xx镇xx村七组273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原告:,女,汉族,重庆市忠县人,生于x年11月17日,住忠县xx镇xx村七组173号。身份证号码。

被告:,男,汉族,重庆市忠县人,现住忠县xx镇xx村z组号,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丈夫位于忠县xx镇xx村组273号房屋一间(一楼一底)归上述二原告继承,房屋价值10万元。

2、依法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系再婚)于1x年开始同居生活,于20xx年6月4日登记结婚,离婚诉讼。婚后共同生育女儿(本案第二原告)。并于20xx年4月原告与其夫共同在忠县xx镇xx村组号修建房屋二间一楼一底,同时婚后原告夫妻二人还欠借款4万元。20xx年9月12日因病去世,去世后被告(系与前妻共同所生之子)即从外地赶回,不仅从原告家中拿走其个人的户口页,而且还强行前来住进原告与婚后共同修建的另一间房屋至今。在与前妻离婚后,被告一直随他亲生母亲生活,被告只是户口空挂在上述原告家户口簿上。被告在其母与其父离婚后一直随其母生活。原告与晏结婚后被告从未回家关心过其父,更未与其父共同生活一起生活过,并且第二原告才刚上小学一年级,尚未成年,原告因长期患病已失去劳动能力。去世后,被告要求回家分割原告与婚后共同修建的另一间一楼一底房屋,无任何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原告除享有自已一间房屋(一楼一底)外,还应与第二原告共同继承其另一间房屋的权利和偿还因借款4万元的义务。被告从与其母离婚后,从未随生活,加之原告xx年幼尚未成年,原告也无生活能力,夫夫去世后,家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收入来源。因此被告依法不应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贵院作出公正裁决,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忠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0xx年十月八日。

附:本诉状副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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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十五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魏某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与孙某借贷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就争议焦点问题,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本案两笔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魏某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第一次庭审中,被告吴某承认其与原告已明确约定本案债务由被告吴某xx个人偿还,只是现在苦于缺乏还债能力。结合20xx年被告吴某、魏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内未提及本案借款,也没有约定双方有共同债务,可见,被告魏某对涉案借款不知情,依法也无需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财产或权益。因此对该司法解释理解时,应回归立法,忠于立法,采用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可见,“为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特征,“为夫妻共同生活”应考虑主、客观两个标准判断:第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第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若不符合此两个判断标准即不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婚姻法解释二是对婚姻法第41条的解释与细化,不能脱离婚姻法第41条的基础,也就是说,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适用,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为前提,即只有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在没有两种例外情形时,才能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而不是任何性质的债务都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最高院吴法官分别在《人民司法》20xx年第7期、20xx年第1期发表《有关婚姻家庭案件的问题探讨》、《当前婚姻家庭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探析》以及在其负责具体起草的婚姻法解释三中,都采用不能直接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观点。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9条也规定“„„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可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是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已是当前主流观点。

庭审中被告吴某与原告均已确认借条上的内容包括“魏某”签名均系为被告吴某xx个人所为,被告魏某对本案借款是毫不知情,事后也没有追认,不存在共同借款的合意。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夫妻之间只能就“日常生活需要”具有代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作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否则,对另一方无约束力。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由第三人举证证明,只有第三人能够证明“他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才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借贷数额较大,就被告魏某、吴某当时家庭生活困难的状况而言,显然超出了家事代理的范畴,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吴某没有证据证明其有代理权,因而,本案债务对被告魏某不具有约束力。另外,假若本案确是被告吴某与魏某夫妻共同向原告借款,那原告本应该要求被告魏某在借条上签字或盖手印或有魏某授权书,而不是让他人在借条上冒签,原告在明知共同举债人应在借条上共同签字,明知冒签他人名字是违反法律且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而故意为之,显然,原告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本案两张借条是在原告不在场,甚至是原告与被告吴某恶意串通下的举债,被告魏某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其一。

案中被告吴某与原告均未提供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任何证据,因此不能认定本案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魏某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假设被告魏某对涉案借款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逾期还款利息也只能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也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据此,本案逾期还款利息只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

以上代理意见,期待法庭合理采纳,谢谢!

代理人:

秦皇岛陈立峰律师事务所整理20xx年十一月日。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十六

1、王宏是男孩,随父亲生活对小男孩的生活、教育都是极为有利的。

被告李小兰平时就过于溺爱孩子,如果王宏长期跟母亲生活,势必会影响孩子的性格。而原告作为父亲,本身工作岗位就是老师,更懂得如何正确的和孩子沟通,男孩随父亲成长更加有利于培养孩子健康完善的性格。况且,王宏即将步入青春期阶段,被告作为母亲很难很好与之沟通,从而帮助孩子解决问题。

虽然原、被告双方的走到了尽头,学习房地产。但是被告也相信原告在婚姻期间对被告及孩子还是极负责任的,是确实非常关心孩子的,被告的品行端正,从没有任何恶习,是一位有事业心并称职的父亲。而被告出身合肥郊区,沾染了很多当地的习俗,其家人更是如此。被告及其家人很多时候习惯不讲道理,使用蛮力解决问题,不久前殴打原告就是实例。所以,孩子在这样的家庭成长,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至于被告在庭审中反复强调被告患有糖尿病等疾病,从而无法照顾孩子,更是无稽之谈。被告虽然客观上患有糖尿病,但是身体非常健康,不存在任何影响正常照顾孩子的因素。

3、原告经济、物质条件优于被告,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虽然原告经营的学校因政府修路导致暂时的困难,但是从原、被告的婚姻过程来看,家里的经济收入均为原告个人努力所得,被告只是在家中料理家务,照顾家人。所以,如果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被告,被告根本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的环境。而且,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被告至今都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收益,客观上根本无法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4、原告以后不可能,所以将王宏判给原告抚养,体现“人文关怀”的精神。

诚如被告所述,原告患有糖尿病等疾病,该疾病会存在遗传的几率,创业人物。所以原告以后不可能生养孩子,否则有违“优生优育”的原则。但是反观被告,现在仍然还是很年轻的,以后也肯定会再成立新的家庭,所以孩子对于被告的重要性与原告是不具有可比性的。所以被告需要一再向贵院强调,孩子对于原告是非常重要的,请求贵院依法考虑原告的上述真实情况,考虑原告以后不可能再生养子女,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原告,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不可否认的是,在原告家族之中,很多长者及家人仍然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而原告家族之中仅有王宏这一个男孩,是家族血脉的。所以不言而喻,王宏不仅对于原告非常重要,对于原告的家人也是极其重要的。而被告家庭中,也是和原告家人一样,非常“重男轻女”,王宏对于他们而言仅仅是一个外孙而已。所以王宏抚养权的归属不仅是原告的希望,也是原告家族的共同期盼。请法院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这样的客观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原告。

综上,根据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孩子应归原告方抚养。故请求法院判决原告行使抚养权较为妥当。

二、关于抚养费问题。

1、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故原告主张800元/月,孩子已经上学,每月的花费很高,原告主张符合法律规定且具有现实依据,恳请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抚养费支付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故恳请法院责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王宏年满18周岁止。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财产问题的同时,将王宏判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王宏年满18周岁止。

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十七

针对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买卖合同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被答辩人已经支付了所有货款,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即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终止,故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一)、被答辩人提交的xxxx年12月7日的“退货单”并非是答辩人向被答辩人购买的货物清单,而是答辩人以退货方式与被答辩人合意折价后形成的还款单。从该份货单的形成原因和形式要件上看:

2、该份货单与其他“送货单”相比有两点明显的区别,xxxx年12月7日的货单底部收货欠款人处并没有答辩人签名,而其他的送货单均有答辩人的亲笔签名;且该份货单的标题处“送货单”被改成了“退货单”,该改动是由被答辩人完成的。

(二)、答辩人从xxxx年始经营养虾生意,xxxx年12月7日与被答辩人结算付款后,答辩人便结束了在台山市冲楼八家的生意,回了缙云老家,xxxx年12月7日也是被答辩人听闻答辩人要休业回家后,才到答辩人处催讨货款。后答辩人便依照现实情况将剩余材料退货后还清了部分欠款,且剩余部分货款已由现金支付完全。

综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合意形成的xxxx年12月7日的货单并非是“送货单”,而是一份“退货单”,也是在xxxx年12月7日的当日,答辩人已将所有的货款结清,故双方虽有过买卖合同关系,但该合同关系已在xxxx年12月7日答辩人支付货款后因合同履行完毕而终结,故被答辩人诉称的答辩人尚欠货款22190元并非事实,请法庭予以驳回。

二、该案件诉讼时效已过,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xxxx年12月7日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最后一次往来联系,xxxx年12月7日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形成的“退货单”即为双方在口头结算后,答辩人以退货的方式抵消部分货款,从而可以证实,xxxx年12月7日,双方已经对最后的货款金额进行了结算,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本案诉讼时效已过,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诉请。

综上,不管是实体上答辩人已经完全支付货款的事实,还是程序上该案件已过诉讼时效,本案都应依法予以驳回,故恳请法庭依法驳回诉请。

代理人:胡**。

xxxx年4月20日。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十八

第一、答辩人是按照父亲的遗嘱合法继承争议房屋。

答辩人之父在临终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将争议房屋全部交由答辩人继承,其他子女不得继承。所以,争议房屋的继承权早已确认为答辩人所有。

第二、答辩人一直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且答辩人生活贫困,所以即使是通过法定继承,在分配遗产时对于答辩人也应当多分。

第三、原告在诉状中提到父母曾问其借款的事实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原告提供的法院民事调解书只是体现原告同其前夫关于财产的处分,不能在双方协议中强加义务给第三人,所以调解书中关于欠款的描述没有法律效力。且照原告的说法,如果这笔欠款真的存在也是25年前的事情,距离法院调解书的下达也有17余年的时间,早已超过了最长诉讼时效。所以,请求法院不予认定这笔莫须有的欠款。

综上所述,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以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十九

针对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买卖合同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被答辩人已经支付了所有货款,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即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终止,故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一)、被答辩人提交的12月7日的“退货单”并非是答辩人向被答辩人购买的货物清单,而是答辩人以退货方式与被答辩人合意折价后形成的还款单。从该份货单的形成原因和形式要件上看:

2、该份货单与其他“送货单”相比有两点明显的区别,月7日的货单底部收货欠款人处并没有答辩人签名,而其他的送货单均有答辩人的亲笔签名;且该份货单的标题处“送货单”被改成了“退货单”,该改动是由被答辩人完成的。

(二)、答辩人从始经营养虾生意,2012年12月7日与被答辩人结算付款后,答辩人便结束了在台山市冲楼八家的生意,回了缙云老家,2012年12月7日也是被答辩人听闻答辩人要休业回家后,才到答辩人处催讨货款。后答辩人便依照现实情况将剩余材料退货后还清了部分欠款,且剩余部分货款已由现金支付完全。

综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合意形成的2012年12月7日的货单并非是“送货单”,而是一份“退货单”,也是在2012年12月7日的当日,答辩人已将所有的货款结清,故双方虽有过买卖合同关系,但该合同关系已在2012年12月7日答辩人支付货款后因合同履行完毕而终结,故被答辩人诉称的答辩人尚欠货款22190元并非事实,请法庭予以驳回。

二、该案件诉讼时效已过,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2年12月7日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最后一次往来联系,2012年12月7日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形成的“退货单”即为双方在口头结算后,答辩人以退货的方式抵消部分货款,从而可以证实,2012年12月7日,双方已经对最后的'货款金额进行了结算,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本案诉讼时效已过,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诉请。

综上,不管是实体上答辩人已经完全支付货款的事实,还是程序上该案件已过诉讼时效,本案都应依法予以驳回,故恳请法庭依法驳回诉请。

代理人:胡**。

发问:

1、原告你与被告是什么关系?

本案适用的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向山东省高院出具批复,答复:“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法定继承纠纷代理词范文简短篇二十

尊敬的审判长:

本人系广东商达(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指派,担任本案被告卓代理人参加了本案诉讼,现就相关事实发表辩论意见如下:

一、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2月28日的工资均系转账,有微信和银行转账纪录为证。计算劳动者工资应应收工资为依据,而不应当以实收工资为依据,计算劳动者工资应应收工资为依据,而不应当以实收工资为依据,且佛山市传媒有限公司在20__年4月-8月没有给被告缴社保,20__年9月以后的收入已为扣减个人应缴社保后的收入,其主张再扣减个人应缴社保后计算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粤通司鉴所(20__)文鉴字第8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系在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下作出,程序合法,鉴定部门具有法定资质,结果合理。改变名字并不导致改变书写人、书写习惯和书面条件。佛山市传媒有限公司否认该鉴定结果,要求重新鉴定均没有依据。

综上: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佛禅劳人仲案字(20__)881号事实认定均符合事实,请法院驳回佛山市传媒有限公司的起诉,判令佛山市*有限公司向被告支付20__年5月18日至20__年3月8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9745.51元,并向被告支付笔迹鉴定费用4100元。

以上意见请考虑并采纳,谢谢!

本案被告卓(的代理人。

广东商达(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曼。

20__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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