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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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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精选12篇)
2023-11-20 19:54:13    小编:ZTFB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己,发现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案。如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写一篇完美总结的关键。以下是一些教育改革的案例和实践,让我们一起关注教育的发展和变革。

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项目组主要成员(注: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申请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类项目不填写此栏。)。

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认真开展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若填报失项目组主要成员承诺:

我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基金资助,我将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加强合作、信息资源共享,认真开展工作,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送有关材料。若个人信息失实、执行项目中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承诺:

已按填报说明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申请项目如获资助,我单位保证对研究计划实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保障,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规定,督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以及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二

“正确处理”,可以说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追求的最终目的,也是最高要求,是制定条例的首要目的。发生医疗事故是谁都不愿意遇到的事情,但是我们不能不面对现实。要进行正确处理,既要求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本身情况有全面、正确的了解,也要求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及责任有一个正确的判断;既要求正确地、妥善地解决医患双方的纠纷,涉及赔偿的,应当合理适度,也要求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及有关医务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理要依法、适当。对于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也要按照合理合法的原则协商。

二、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制定条例的第二个目的和任务。任何事物从大的方面划分,都有两个方面。制定法规,两方面都要考虑,不能有所偏废,或者重此轻彼。对于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要得到法律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医患双主实际上是由四个主要方面组成的,医方应当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患方应当包括发生医疗事故的患者及其亲属,所以,条例中所称的“患者”实际上是包括其亲属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的实践情况,一般来讲,患者外于“弱势”,更需要法律的帮助,同时也要求依法办事。条例与1987年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加大了对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的内容,有的是在条文中明示的,如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最好的体现。有的是通过规定医疗机构、鉴定组织的义务,加大行政机关的责任的条款来体现的,如,(1)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都配备专(兼)职人员,监督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接受患者的投诉;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外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2)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等等。这些制度、措施是从规范角度提出要求,做到了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保护。总之,条例通过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达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三、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

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是制定条例的第三个目的和任务。在我国,医疗卫生基本上是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国家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障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这个服务网络的骨干力量。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增进身体健康,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这需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来创造和维护。尤其是在出现医疗事故争议时,各方面都应当冷静、依法妥善处理,不要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执业,影响其他患者就诊,以确保良好的就医环境。患者到医院看病,医院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安全,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尽可能减少患者的病痛。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医疗卫生行业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国家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所有这些规定,对于规范医疗卫生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条例设专章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防范以及发生医疗过失行为后采取措施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三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北京10002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中国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主渠道,同时也是全国广大科研人员赖以生存和发展、获得学术成长的最重要的资助来源。除了“杰出青年基金”、重点项目等资助名额有限的项目之外,基金委的面上基金、青年基金因为覆盖面广、获资助者多,是与广大普通科研人员最密切相关的项目,同时也是获得认同感最高的项目类型,被中国科学界视为最公平、公正的资助体系。

基金申请既然是最公平公正的,那么申请书的质量就是决定成败的最关键因素。而申请书的质量,其实质反映在科学问题是否凝炼到位,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是否切中科学问题,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是否具体可行,申请人是否具有前期良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条件是否具备等各方面的综合体现。申请书是科研人员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和思考进行撰写的,是基金申请的主体,但是,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人员在基金申请书的审核阶段也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为基金申请书的真实性把关,另外一方面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给申请人特别是年轻的科研人员提出修改意见,完善申请书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成功率。

管理人员的工作,现将在基金申请书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归纳总结如下。为便于叙述,特以一份申请书为蓝本从头到尾进行阐述。

一、仔细阅读项目指南和申请书撰写提纲。

一年一度的《项目指南》,是基金委资助思路和政策的体现,因此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以及欲申请项目类型的情况介绍,对于申请人来说,了解限项规定和资助强度等信息对撰写申请书非常重要,不能忽略不看。对于依托单位基金管理人员来说,则更是掌握政策、全面把关的根本,因此,每年的《项目指南》出版后,管理人员都应该通读一遍,对“申请须知”和“限项规定”了如指掌,对每一类型项目的具体要求心中有数。这样,才能在审核申请书时有根有据。前几年,基金委对限项规定比较复杂,导致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把握不准,从20开始,基金委对限项规定进行了大幅度精简,掌握政策相对而言简单了很多。

基金委现在资助的项目类型分为研究项目类、人才项目类和环境条件类等三个大类20多个小类,因此每一类的申请书内容要求就不可能一样。在开始撰写申请书之前,依托单位管理人员可以将每一类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打印出来,以备审核基金申请书撰写是否规范时查阅。2011年基金申请书上明确写明“在撰写过程中,不得删除系统已生成的撰写提纲”、“本要求将作为申请书正文撰写是否规范的评判依据”,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规范了申请书的形式,二是可以让评审专家根据提纲来更好地判断申请人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撰写(如申请人简介里除了申请人本人以外其他项目组成员的情况是否齐全等)。

二、认真准确填写基本信息表,高度重视摘要撰写。

基本信息表不是申请书的正文,但却是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依托单位管理人员通常要关注“职称”填写对不对,不能填报虚假信息,否则一旦被举报填写不实,基金委会做出处罚的。常见的错误是将“博士后”填写为“助理研究员”等。“每年工作时间(月)”填写也要讲究技巧,既不能填得太满(12个月),也不能填得太少(4个月),如果申请人的项目不太多,任务不饱和的话,填8个月左右比较合适。

另外一个容易出问题的地方是“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如果项目组主要参与者中出现了非本单位人员名单,那么就必须将该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要在这个地方选择或者填写单位的相关信息。在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必须填写与注册单位公章一致的名称,比如“吉林大学”,而不能填写“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如果不是在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则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并保证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项目基本信息这一栏中,重要的是要根据《项目指南》选择好“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另外一个值得重视的是要选择好申请代码。第一个申请代码是决定了申请书投递到哪个学部的某一学科来受理评审,是最重要的选择。不同的学科竞争激烈程度不同,同样一份申请书,在某一学科可能因为申请书质量都比较高,竞争激烈而难以提交到会议评审,但如果换一个竞争稍微弱一点儿的学科,就很可能被提交到会议评审了。所以,申请代码1的选择要特别重视,可能的话可以打听一下各学科的竞争程度。申请代码2相对而言就不是那么重要了,最多会在遴选同行专家时参考。

近30份的申请书,让他们从头到尾将每一份申请书都认认真真地看完,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这短短的摘要就显得异常重要,根据摘要函评专家就可以大概知道这份申请书想做什么,能不能做,有多大意义。而且专家在写评审意见时,很大程度上也会参考摘要内容,因此,在这里多费点儿功夫,将申请书的精华浓缩在一起,不仅是对自己的锻炼也有助于专家的评审。

最后,科研人员常常犯的错误是关键词之间不是按照要求用分号(;)分开,而是想当然的用逗号(,),这个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往往却要基金管理人员指出来进行修改,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纸张。

三、项目组主要参与者要填写准确,与申请人简介部分要呼应。

“项目组主要参与者”表中需要注意总人数是根据高级、中级、初级、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等数据自动统计的,但常常出现的情况是表中填的人员少,而统计的数据多,究其原因是实名的参与者人数较少,担心被评队伍薄弱,就在研究生一格多填点儿数。其实,这两者应该是一致的。此外,为便于评审专家核对参与者的信息,表中姓名的排序与申请人简介中应该顺序一致。

四、经费申请表填写清楚,注意管理费的计算技巧。

经费申请表,是评审专家评判经费设计是否合理的第一印象,申请人要根据科研任务的需要实事求是的填写。需要注意的是在每一笔经费后面要附上简短的计算依据与说明,“备注”一栏不能为空。其次就是要注意“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是有上限规定的,不同类型的项目规定不同,要根据基金委的规定填报。最常见的问题是在“管理费”上,基金委规定管理费的上限为5%,一般的单位估计都是以上限来要求的。这个5%是指总经费的5%,也就是说是“合计”的5%,但很多申请人通常是认为是“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三者之和的5%,结果造成管理费总是超过“合计”的5%。这个其实有一个小技巧,就是在大体确定了“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三者之和后,将总申请经费确定下来,再乘以5%将管理费确定下来,微调一下研究经费中的某一科目,所有数据就比较一致了。

五、项目的立项依据是立项的根本,突出科学问题且简洁明了很重要。

每一个申请人在申请基金之前都需要回答“3w”问题(why—为什么要申请基金项目,即为了解决某一科学问题,这是选题依据;为什么要解决该科学问题,有什么科学意义?这是立论依据;what—为了解决该科学问题,应该做什么?这是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how—如何做?这是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如果申请人能够很好地回答“3w”问题,那么申请书写起来就不费劲,而如果没有充分思考,那么很可能会出现:

(5)经费预算不严谨,有时为了达到申请强度而拼凑预算经费,与研究方案中的设计不相称,与实际经费需求差距过大。

科学问题有大有小,基金委坚持有限目标的资助方式,即使是重点项目也不能提太大的科学问题,资助面更广的面上项目,则更是要具体到一个明确的科学问题,切忌题目太大,研究内容过多,否则评审专家会给出一句“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太大,难以完成,不予资助”。

在立项依据的撰写过程中,应该首先提出存在的科学问题,然后阐述国内外针对这一科学问题的研究现状,再根据前人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思路。在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撰写过程中,经常看见一些申请书人为地将科学问题和研究现状割裂开来进行撰写,其主要表现是先提出一个未解决的科学问题,然后将国外同行和国内同行做过的相关工作像写读书报告一样罗列出来而没有任何评论或者归纳总结。这种写法,虽然让评审专家知道申请人看过了很多文献,但却无法说服专家相信申请人已经知道了前人的优劣,从而对申请人的立项依据是否充分存有怀疑。一个好的立项依据,应该是针对存在的科学问题,高度概括国内外同行对这一科学问题做了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工作,但仍然因为某种原因而没有解决,从而提出自己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解决思路(切入点和创新性的体现)。这样写,评审专家会觉得申请人既抓准了科学问题,又对国内外研究现状非常了解,在此基础上提出的立项依据是站得住脚的。

申请人在撰写立项依据的时候,除了要清晰地阐述拟研究的科学命题之外,还可以采取合理的、醒目的论述方式,包括重要的句子加黑加粗,明确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地区,提供研究区的图件、照片等资料。总之,申请人要站在评审专家的立场上去撰写申请书,让评审专家可以更准确、高效地把握和理解申请人的选题。

在申请书提交到科技处审核的时候,依托单位基金管理人员会面对着大量的申请书,并且通常是在截止时间之前几天集中送来,因此很多时候基金管理人员没有太多的时间仔细看申请书的内容,更多的注意力是放在形式审查上,但如果能够从头到尾将申请书看一遍,特别是针对立项依据的撰写提出中肯的意见,对年轻的科研人员来说可能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一旦领悟、受益终身。

六、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要清楚。

项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是一个申请书的主体部分。科学问题抓准了,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也清楚之后,如何通过自己的研究去解决科学问题就是这部分应该阐述的内容。任何一项研究都有一个研究目标,但要达到这个目标是要通过几个方面的工作(研究内容)才能完成的。因此,针对科学问题而设计的研究目标,以及为达到这个目标而设计的研究内容是一个互为关联的有机整体。在撰写的时候要有层次感和递进感,要给评审专家一个深刻印象即研究内容都是围绕研究目标而设计的,而完成这些任务之后就能够为解决存在的科学问题提供帮助。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是否能抓准也是申请人能力的体现。围绕研究目标开展的几个方面的研究内容,哪1-2个问题是对完成任务达到预定目标来说是最关键、最难以突破的问题。比如,要根据某一湖泊沉积物来反演过去1万年来的高分辨率古气候变化,定年问题可能就是最关键的科学问题,因为年龄不准,反演的时间就不准,难以与别的记录进行对比。因此,根据各申请项目的实际情况,找出最困难而不得不突破的科学问题就能写好这部分内容。千万不要将研究内容重复一遍或者将只要去做实验分析就能得到结果的研究内容列为“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否则会让评审专家感觉申请人抓关键问题抓不准。

总之,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体现的是申请人解决科学问题的学术思路。包括:需要用基金资助的经费去做哪些主要的研究工作(需要具体阐述,不能笼统);具体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是否适合开展此项研究);具体做哪些研究,可能会做到什么程度(根据所涉及的研究内容,拟达到什么样的研究目标,研究目标不是越高越好);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关键的突破口)。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写下来,就非常具体而清晰,如果不这么写,评审专家就会给出“研究内容不具体”或者“太简单,内容空泛”;“关键科学问题不明确”;“科学思路不清楚”等评语。

七、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要具体。

一份好的申请书,在有了顶层设计之后,剩下的就是让评审专家觉得申请人能做好、能完成任务。因此,拟采取的研究方案一定要具体且让人感觉切实可行。

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的撰写一定要紧紧围绕研究内容来写,每一个研究内容通过哪几个方面的实验分析去完成,包括用到的方法和理论基础、需要的仪器型号和实验流程、测试分析的样品数量和分析地点等信息都尽可能写详细一些。有些申请书这个部分写得非常简略,通常是几句话就带过去了,让评审专家不知道他到底去哪里测试分析,分析的理论基础是否可行,分析的数量是否满足需求。因此,这部分如果不详细阐述,就通常会得到“研究方案不具体”、“技术路线粗略”、“关键仪器设备不落实”等评语。此外,这部分内容与经费预算其实是紧密相关的,做多少分析才能预算多少经费,如果没有一个数量的表述或者数量有误,评审专家还会给出“分析/试验内容与经费预算不匹配”的评语。

八、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要画龙点睛、简单明了。

很多人写申请书,生怕别人看不明白,将项目的特色和创新之处从立项依据到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等等重复一遍写得太多、太复杂。其实,这部分内容应该尽量写得精炼一点儿,一个申请书有2-3个特色和创新之处就很不错了,多了就让人觉得不是创新或者太平淡了。另外,评审专家在撰写评语时,通常要参考这部分内容,因此,申请人自己将申请书的精华凝炼出来,其实也有助于评审专家去写评语,如果自己都整理不清楚,非得让评审专家去慢慢抠出来,对评语的撰写不一定有利。

九、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成果要实事求是。

年度研究计划要根据研究工作的预期计划进行撰写,虽然申请人常常不把这个当成重点而且写得有点儿“八股”风范,但是写得通顺流畅而不做作才是本事。其实一个好的研究计划应该是根据研究方案和路线来写,最终的目的是通过几年的研究工作,完成研究内容达到研究目标。所以,围绕这个中心来安排年度计划才是让人觉得可行的。如果照抄别人的“第一年上半年收集整理文献、准备……”,实在是让人感觉是为了凑时间和凑文字在写。

另外,虽然科学探索允许失败,但是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毕竟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因此,研究结果总得让人感觉可量度可考核,因此,预期发表**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等)、取得几个软件著作权或者专利的情况还是要写出来,含混不清的表述给人印象不好,至少让人觉得投入几十万,科研成效比较低的话还是不资助了。当然,预期成果要根据前期基础和工作潜力来适度表述,预期成果写得太多也不好,以免最终达不到目标。

十、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

此部分主要是看申请人前期是否做过相关的工作,具有前期的工作积累经验。另外还要看看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中设计的实验条件、仪器平台等是否满足要求。因此,可以将前期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进行简单的阐述。而工作条件则要紧扣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案设计所需的实验条件去写。

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四

尊敬的党组织:

我叫,6年1月18日生于辽宁省辽阳市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里,性别男,民族汉,现在就业于公司。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解决为什么要入党的问题。因为入党动机是激励我入党的主观原因,从根本上决定了作为一名党员应具有的素质和行为,也是个人世界观、人生观的集中反映。其实正确的入党动机的形成并不在一朝一夕,而是在我三年多的学习、思考中渐渐地体会到的。

小学的时侯,学校老师教育我,鲜艳的红领巾是先辈的鲜血染红的,是少年先锋队的标志,只有象解放军战士那样不怕苦,最勇敢的人才能戴上它。我牢记老师的话,学习上,努力刻苦,争当先进;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最后在小学二年级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记得第一次带上红领巾的那晚,我还兴奋到睡不着觉。也就是那天我抚摸着胸前的红领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加努力。

经过认真的学习和深入的思考,我对党的认识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天起,就是按照马克思列宁注意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不同于其他政党的新型的工人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是解救贫苦人民于水深火热的民族灾难中的唯一伟大的力量,创造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明的核心力量。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不但是由现代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工人阶级所组成,而且是由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较之其它政党团体,它有先进的阶级基础,由最先进的分子组成,是最值得信赖,最有威信和最有前途的政党。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只有党,才能够教育我们坚持共产主义道路,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出发,掌握先进的社会、科技、文化本领,是因为只有党,才能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发展道路、创造更快、更好、更先进的文明。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我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共产主义的事业中,为中国的胜利腾飞、为中华民族的强大出一份微薄而坚强的力量。多年来党对我孜孜不倦的教育,使我认识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领导中国人民向新生活迈步,她不愧为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

长期以来,我都始终贯穿着自己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始终不忘自己的身份和使命。我积极参与在集体活动,和大家积极配合完成集体任务;关心同事,尽量发挥自己的作用,作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生活上勤俭节约,作风正派,无不良影响。我十分感激党组织对我的信任,给了我培养为人民服务,增长才干,锻炼提高自己的极好机会。

我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党课学习小组的讨论活动,并密切关注当前国内外的重大形势问题和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很大地加深了对共产主义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正确的理论知识。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自从递交入党申请书起我就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与入党介绍人等党员同志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并积极参加党组织举行的有关活动:上党课,参加党课学习小组,参加党员发展会等。所有这些行动对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起着重要的作用。我明白要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向党组织靠拢,必须持之以恒,从申请入党的那天起,就应该以正确的态度和真诚的努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回顾自己成长的历程,我每一步成绩的取得,都是党和人民教育的结果,是同志们帮助的结果。作为一名青年工作者,我要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另一方面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水平,努力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合格的接班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五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五条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第二十六条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第二十七条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第三十条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第三十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第四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应当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听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经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鉴定。

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第六章罚则。

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第五十七条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第五十九条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发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但是,其中不属于医疗机构的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行使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受理、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和赔偿调解的职能;对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该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二条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六

梁河县民政部门:

我叫张**,男,汉族,现年23岁,梁河县人,现居住于梁河县核桃窝村。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20**年7月份以来,经常咳嗽,痰中带血,并伴有胸闷,胸胀和肝脏隐隐作痛等症状,经医院检查为心脏肥大,肝肿大和肺水肿等病症,几个月以来,先后到梁河县医院和德宏州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极不稳定,由于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出院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

医生建议,中药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但估计要用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期已用去检查治疗费7万多元,已是负债累累,为了帮我治病,年迈的父母亲长期在外打工,节衣缩食,然而攒下的钱与昂贵的医药费相比同样是杯水车薪。

鉴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凑齐医药费进行手术以延续生命,特恳请民政局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七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八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200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

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和营利为目的,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

二、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范围内。

3. 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创新基金重点支持的对象

1.重点支持的项目

(3)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

(5)西部地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好、技术成熟、有优势、有特色的项目。

2.重点支持的企业

(1)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前景好和成长性好的企业;

(2)科技人员或海外留学人员携带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创办的企业。

四、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1.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的项目;

(3)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4)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国防专用项目。

2.不支持的企业

(2)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等。

五、创新基金的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03年度项目的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请材料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准;其中专题评审项目(目录详见《200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按收到申请材料邮戳日期为准。

(二)申请程序

符合创新基金申请条件的项目,企业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到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请资料发行机构或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购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材料 (8)未列入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范围中的项目。

汇总》,并认真阅读和了解有关要求。

2.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3.企业将申请材料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按有关文件及本须知要求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推荐,并按统一要求填写推荐意见表,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4.装订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邮寄管理中心。申请材料寄出后,非经管理中心要求,不得更改或增减。

六、相关文件《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请进入这里 创新基金网站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符合《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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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九

度字,有多种解释,其中在哲学中解释为:等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幅度和范围。这种统一表现在:度是质和量的互相结合和相互规定。关节点是度的两端,是一定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在这个范围内,事物的质保持不变;突破关节点,事物的质就要发生变化。量变与质变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就在于: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要把度和关节点、临界点区分开来。在实践过程中,要掌握适度的原则,要学会把握分寸。

1.现状分析。

要充分了解国内外与本研究相关的进展。哪些已取得的成果?哪些有争议的焦点问题?哪些还没有报道?才知道自己提出的问题有无创新。自己的长处是什么。知己知彼。独辟蹊径。与众不同。让人感到这是个科学问题,急需解决。这是一个高度。

2.提出设想。

要研究什么?为什么要研究?你的思路是什么?这是一个宽度。

3.解决问题的方案。

拟用什么方法,手段解决你提出的问题。关键问题是什么?最好环环相扣,彼此照应。从不同角度获得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不在于先进,在于适用。既有科学性,又有可行性。这是一个广度。

4.前期基础。

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十

第一条根据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下列情况属于《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医疗责任事故:

(二)擅离职守,贻误诊断、治疗或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不按病情乱开药、开错药,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违反接产原则或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违反护理工作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违反技术操作规程,选错麻醉方式,错用麻醉药物或麻醉过量,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一)违反药物过敏试验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三)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借故推诿,拖延时间,影响诊疗护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确因业务技术水平所限,发生诊断、治疗、护理上的错误,导致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及功能障碍,属于医疗技术事故。

第四条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三)《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的“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包括:

(1)病情危重,抢救过程中发生死亡或术后出现严重的后遗症;。

(3)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手术,手术后发生粘连等影响生理功能;。

(7)在诊疗过程中,发生难以预料的病情突变;。

(8)按操作规程进行肝、肾、心包等重要脏器穿刺及心导管、各种内窥镜等特殊检查时发生意外的。

第五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上级医生修改病史,抢救危重病人补记病史和抢救记录,不属涂改伪造。但修改病史的医生必须签名和注明修改的时间。发生医疗纠纷后,不得修改病史和抢救记录。

第六条各类医院、疗养院(包括其他行业的医疗单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向地方开放的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由本单位先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二级医疗事故,须逐级上报到省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上报。

第七条省、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分别成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省中医管理部门成立中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市、县(区)可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内设中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各级鉴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卫生行政机关,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

第八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限于事故发生后三个月内提出,逾期不受理。

第九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确定死亡原因,应按《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尸体解剖,尸体解剖费由医疗单位负担。尸体运送费、保管费的支付,经过鉴定属医疗事故的,由医院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死者家属或所在单位支付。

第十条鉴定委员会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鉴定结论时,须有鉴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以出席者半数以上通过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不同的意见均应记录在案。鉴定结论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由鉴定委员会正副主任签发,分送申请(委托)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鉴定结论未经公布,不得对外泄露。

第十一条县(区)以上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在医患双方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是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的依据,省级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病人及其家属或医疗单位委托他人或外省、市所作的技术鉴定结论,不能作为本地区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的依据。

第十二条确认是医疗事故的(包括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由医疗单位根据事故等级给予患者或患者家属一次性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医疗事故,补偿金额不超过三千元;。

二级医疗事故,补偿金额不超过二千元;。

三级医疗事故,补偿金额不超过一千五百元。

第十三条乡村保健医生和接生员发生的医疗事故,补偿费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责任者共同负担。

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其补偿费由开业者负担。

第十四条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病员及其家属得到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其依法享有的其它福利待遇。厂矿企业单位的职工,可由所在单位按劳动保险有关规定,比照因公发生意外事故处理;农民、城镇居民生活确有困难者,由当地政府给予照顾。

第十五条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在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或与事故无关的费用,按规定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病员因医疗事故在医疗单位死亡后,尸体应立即移送太平间。尸体存放时间,每年五月至十月期间不得超过四天,十一月至次年四月期间不得超过一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单位负责火化。火化后的骨灰通知家属领回,火化费由死者单位或家属负担。

第十七条对造成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按《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给予处分。医务人员在进修期间发生医疗事故,应停止进修,由接受进修单位将事故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交原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的各级各类医院、疗养院、医务室、卫生室(站、所)、防疫站、妇幼保健所、救护站、血站等医疗卫生单位及个体开业医务人员。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江苏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七九年《江苏省医疗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在此以前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或事件,不再按本实施细则重新处理。

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十一

引言: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是由国家设立的对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发明创造转化为生产的一种在资金上给予补贴或无息贷款的一种鼓励方式,凡符合规定的企业都可申请。下面是创新基金申办流程:

办理部门: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

申报对象:国有、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

办理依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

申报时间:每年1月份。

主要支持方式:

2、国家对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重点项目,予以一定数额的财政拨款补助;

3、国家对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重点项目予以一定数额的贷款利息补贴支持;

4、根据国家、地方的政策规定,享受地方税收优惠和地方拨款支持;

5、对列入新产品计划项目,免费上网宣传(http://)。

办理流程:

1、将申报材料报开发区科技局初审;

2、开发区科技局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科委复审;

3、市科委将复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报国家科技部审批;

4、国家科技部对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项目颁发《国家新产品证书》。

申报材料: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3、可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材料(凡属于联合申报或多个单位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4、辅助材料:

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若有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若属中外合资,应附加中方控股证明;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属专利技术的项目可附加专利证书;获奖产品可附加获奖证明;采标项目可附采标证明等等。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符合《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

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 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

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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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医疗基金申请书如何写篇十二

尊敬的党组织:

我叫,6年1月18日生于辽宁省辽阳市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里,性别男,民族汉,现在就业于公司。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解决为什么要入党的问题。因为入党动机是激励我入党的主观原因,从根本上决定了作为一名党员应具有的素质和行为,也是个人世界观、人生观的集中反映。其实正确的入党动机的形成并不在一朝一夕,而是在我三年多的学习、思考中渐渐地体会到的。

小学的时侯,学校老师教育我,鲜艳的红领巾是先辈的鲜血染红的,是少年先锋队的标志,只有象解放军战士那样不怕苦,最勇敢的人才能戴上它。我牢记老师的话,学习上,努力刻苦,争当先进;劳动中,不怕脏,不怕累。最后在小学二年级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记得第一次带上红领巾的那晚,我还兴奋到睡不着觉。也就是那天我抚摸着胸前的红领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加努力。

经过认真的学习和深入的思考,我对党的认识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天起,就是按照马克思列宁注意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不同于其他政党的新型的工人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是解救贫苦人民于水深火热的民族灾难中的唯一伟大的力量,创造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明的核心力量。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不但是由现代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工人阶级所组成,而且是由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较之其它政党团体,它有先进的阶级基础,由最先进的分子组成,是最值得信赖,最有威信和最有前途的政党。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只有党,才能够教育我们坚持共产主义道路,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出发,掌握先进的社会、科技、文化本领,是因为只有党,才能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发展道路、创造更快、更好、更先进的文明。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我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共产主义的事业中,为中国的胜利腾飞、为中华民族的强大出一份微薄而坚强的力量。多年来党对我孜孜不倦的教育,使我认识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领导中国人民向新生活迈步,她不愧为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

长期以来,我都始终贯穿着自己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始终不忘自己的身份和使命。我积极参与在集体活动,和大家积极配合完成集体任务;关心同事,尽量发挥自己的作用,作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生活上勤俭节约,作风正派,无不良影响。我十分感激党组织对我的信任,给了我培养为人民服务,增长才干,锻炼提高自己的极好机会。

我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党课学习小组的讨论活动,并密切关注当前国内外的重大形势问题和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很大地加深了对共产主义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正确的理论知识。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自从递交入党申请书起我就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与入党介绍人等党员同志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并积极参加党组织举行的有关活动:上党课,参加党课学习小组,参加党员发展会等。所有这些行动对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起着重要的作用。我明白要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向党组织靠拢,必须持之以恒,从申请入党的那天起,就应该以正确的态度和真诚的努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回顾自己成长的历程,我每一步成绩的取得,都是党和人民教育的结果,是同志们帮助的结果。作为一名青年工作者,我要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另一方面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水平,努力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合格的接班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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