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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怎么写(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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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怎么写(九篇)
2023-01-14 19:36:41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一

乙方:

根据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及遵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并征得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签字同意后,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范围及座落:

甲方自愿将位于铺武路东侧安然寺村四组 亩耕地(详见四至边界图)。

二、租用土地期限:

承包期为30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公历年份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

土地承包费每亩每年为600元,按年支付费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第一年( 年 月 日蛭 年 月 日)土地承包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贰仟壹佰元整),以后每年乙方应在6月10日前交清当年土地承包费,不得无故拖欠。土地承包费参照本合同初次承包价格,每满5年上浮10%,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合同期内,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各植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事协商确定。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6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本合同终止,土地承包费据实结算。土地上的建筑、附着物及资产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3、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赁期间总租金的10%。

4、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并按时足额交清土地租用款额,如若违约,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承包期内,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须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申请,以保证甲方能够顺利接茬耕种。

3、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行政机构,并离有政策规定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但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筑,临时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门要求办理。

5、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失去租赁权利。

6、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租赁权。

7、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则乙方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费作为土地复耕补偿。土地上的建筑,附着物及所有财产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员会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附承包土地四至边界图。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二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____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____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出让人(签章):_________受让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本宗房屋及土地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保证本宗房屋及土地系甲方合法的个人私有财产,并已取得房管局、国土局的一切合法手续。

三、甲方保证本宗房屋及土地与其它单位和个人无任何经济及其它法律问题纠纷,如今发生一切纠纷概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及土地的过户手续。.

五、本合同一经签字,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和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四

苗木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承包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租的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耕地12亩出租给乙方作苗木基地培护苗木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共年。若要续约,再签定续约合同。伍年以后,若乙方续租,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并按当地不超过10%的合理价格计算。

三、相关费用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租金计算标准:亩地,年租金合计元,大写: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即每年的月日支付当年的租金。

该土地上的罗汉松以500元每棵卖给乙方,桂花树以200元每棵卖给乙方,其他苗木无偿归乙方所有。

乙方用电单独设表,费用按照当地供电局用电价格收取。

甲方提供相关租金及苗木结算发票办理款项的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租赁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

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

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租赁土地内的水井、鱼塘乙方可无偿使用。

围墙、苗木移结束后,应及时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特殊规定:

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涉及到土地补贴归甲方所有,地上物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

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或调整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国家补偿后双方合同终止。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到期若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续租则合同自然终止,涉及地上经营物归乙方处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应负责把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

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化,应与乙方协商变更,变更后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不作变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对造成的损失的认定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方最多延期15天交纳租金,超过15天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执两份。出租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见证机关:代表人:

见证日期:

附件:甲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五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事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1.甲方将____树苗、____树苗、____树苗……的裁培发包给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亩____分土地作为____苗圃。

3.地点: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裁培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树种____斤,____树种____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____%以上;____树秧____株,____树秧____株,……,树秧长__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裁培树苗资金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元,第二年拨给____元?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裁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公分;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树苗价格为____树苗____元,____树苗____元,____树苗____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给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100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原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的______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干预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实际方位___________。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永久使用权; 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2, 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1、该土地转让费共计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2、其余款项在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让费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家庭单位所有,转让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

3、乙方在使用土地时若需要办理手续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由村民__在场见证。。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共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七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土地的性状、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掌握土地资源状况,识别土地资源的特性、功能和用途,以便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

土地不仅仅具有自然特性,还具有社会经济特性。根据土地的特性及人们对土地利用的目的和要求不一样,构成了不一样的土地分类系统。按照不一样的目的和要求,有不一样的土地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

(1)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地貌、植被、土壤等。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又可称为土地类型分类体系。

(2)依据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权属等。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评价分类系统,又称土地生产潜力分类体系。

(3)依据综合特性分类,包括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其他因素。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从我国的实际情景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国家《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国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团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应用的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土地分类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法律的要求以及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需要,需要进一步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范围,对原有土地分类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和衔接。为此,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2007年9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

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

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性;

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与时俱进,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供给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二)我国土地的分类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1.耕地。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等。

①水田是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②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③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2.园地。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园地包括果园、茶园、其它园地。

①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②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③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3.林地。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

(1)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2)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3)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其中

①疏林地。

树木郁闭度≥10%但《20%的疏林地,一般为森林地和荒山之间的过渡地类。

②未成林地。

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期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由耕地改为未成林造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称为可调整未成林造林地。

③迹地。

森林采伐、火烧后,五年内未更新的土地。根据造成的原因不一样,能够分为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迹地为中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中的三级类型。

④苗圃。

固定的林木育苗地。由耕地改为苗圃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称为可调整苗圃。按苗圃使用年限的长短可分为永久苗圃(固定苗圃)和临时苗圃。永久苗圃一般面积较大,经营年限较长,多设在土壤、灌溉、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方,劳力较固定,集约经营,具有必须规模的基本建设和投资,可进行多种苗木的生产和科学实验工作。临时苗圃则专为完成必须时期造林绿化任务而设立,多靠近采伐迹地或造林地,一般面积较小,苗木品种少,随着造林或更新任务的完成,苗圃也随之撤消。

注:郁闭度是指林冠覆盖面积与地表面积的比例。

4.草地。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它草地。

①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②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③其它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牧草地。

5.商服用地。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商服用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

(1)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2)住宿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供给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3)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4)其它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6.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

(1)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2)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3)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7.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1)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2)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2)新闻出版用地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3)科教用地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4)医卫慈善用地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5)文体娱乐用地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6)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7)公园与绿地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9.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包括:

(1)军事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2)使领馆用地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3)监教场所用地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4)宗教用地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5)殡葬用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包括:

(1)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2)公路用地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3)街巷用地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4)农村道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5)机场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6)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7)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包括

(1)河流水面指天然构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构成的水库水面。

(2)湖泊水面指天然构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3)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4)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构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5)沿海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6)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7)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8)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9)冰川及永久积雪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其它土地。

其它土地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包括:

(1)空闲地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2)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3)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4)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5)沼泽地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6)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7)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例题:下列关于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述正确的是()。

a.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

b.采用一级、二级、三级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

c.共分57个一级类、12个二级类

d.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78个三级类

e.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答案:ae

解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例题: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工矿仓储用地包括()。

a.工业用地

b.采矿用地

c.仓储用地

d.住宿餐饮用地

e.商务金融用地

答案:abc

解析:商服用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

(二)主要类别土地的.特征

1.商服用地的特征

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的(05)商服用地,但不包括已建成的农村建设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商服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出让使用年限最短。目前在我国,商服用地大部分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商服用地出让用地年限为40年。

(2)受节俭集约用地原则限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俭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俭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土地利用价值高。商服用地多处于繁华地段,能够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能够引起地价的上涨,有时上涨的幅度能够到达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

(4)区域选择性强。与居住用地不大一样,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不是任何一块土地都能够作为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异常注意营业环境和收益状况。

(5)比较适宜收益还原法评估。

(6)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商服用地比较容易,但要商服用地转为农用地则极为困难,因为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恢复土壤也需要必须的时间,复垦的成本相当高。

居住用地主要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的(071)城镇住宅用地。是指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按市政公用设施齐全程度和环境质量等,居住用地可进一步分为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和四类居住用地。其中,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宅为主的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类居住用地是指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居住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出让使用年限最长。

目前在我国,除团体土地外,大部分居住用地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其出让用地年限为70年。

(2)受节俭集约用地原则限制。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俭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俭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是生活场所的载体。

从利用方式上看,居住用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功能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同时为人们供给生活活动的场所和操作空间,以及堆放场地,而不是直接利用土壤,经过吸收水、气、热和土壤养分构成生物量,所以对建设用地的选择与土壤肥力没有关系。

(4)开发量大,需求量大。

受城市化、人口持续增长因素影响,当前人们对居住用地的需求量大,且分布广,并具有较高的保值、增值性,能够带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5)区域选择要求高。

一个好的居住区,应当是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并适当远离闹市区。

(6)可逆性差。

一般来讲,农用地要变为居住用地较为容易,只要地质条件贴合工程建设要求,加以必要的开发和配套建设就能够变为居住用地。但要使居住用地变为农用地却较为困难。

工业用地是指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按对环境的干扰和污染程度,工业用地可进一步分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等用地。二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必须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工业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节俭集约利用性。

我国工业用地节俭集约利用具有典型性、地域性、综合性的特征。典型性表现为,不一样行业类型或同一行业类型中技术水平不一样,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程度不一样;地域性表现为,处于工业化不一样阶段的区域,由于工业化发展政策的差异性以及产业集群和布局的差异性,其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表现层次不一样;综合性表现为,工业用地节俭集约利用是物质资本、知识资本、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等要素与土地资本要素综合配置的结果。

(2)用地冲动大,区域用地标准控制难。

随着工业化快速发展,工业用地占用快速增长。从城市内部用地结构来看,工业用地占用比例高达21.79%,而按照国外城市中心区的用地比例,工业用地一般不超过城市面积的10%。我国的中小城市同样存在着工业用地比例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在国家层面上,我国人均工业用地面积也大大超过18.0—28.0平方米人的国标范围。工业用地占用面积过大严重制约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3)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区域间竞争激烈。

各地产业发展缺乏生产力布局、国土规划的统筹安排,没有严格的产业分工,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不一样区域产业发展的重复建设,也造成了企业效益低、工业用地低效的现实。

(4)用地效益较低,但政绩、就业、税收等外部性收益高。

由于工业用地额过度供应,加之工业用地本身的特征,使得工业用地效益较低,工业用地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收益,经过吸引投资,不仅仅更好地促进了gdp的增长,实现政绩目标,并且也促进了就业的增加以及税收的增长。

(5)不一样区域、不一样行业用地效益及集约程度差异性大。

由于不一样区域的工业结构的差异性以及工业化的阶段不一样,使得不一样区域的工业用地效益差异性达。

(6)受土地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调控影响大,工业地产市场管制难。目前全国各地工业及基础设施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了极大的浪费。由于工业投资具有可转移性,地方政府会经过各种政策优惠来吸引工业投资,包括用地方面的倾斜政策,地区间竞争激烈。工业用地存量大,增量比例小,也导致工业地产投机日益加剧。

(7)工业用地上收益地价与市场地价呈剪刀差关系。

经济发达地区对于工业投资的财政返还或补贴,工业用地的市场化配置程度较低,使得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市场地价相对较低,但由于投资环境好,产业集聚性强,工业用地投资效益较高,其工业收益地价高;而在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由于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程度较高,工业用地市场价格相对较高,可是由于投资环境较差,产业集聚程度较低,造成工业投资效益相对较低,从而工业收益地价也较低。

4.交通运输用地的特征

交通运输用地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等。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的(10)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用地性质单一。交通运输用地中,一般都属于划拨用地。

(2)数量多,分布广。交通运输用地涉及铁路、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街巷等用地,具有点多、线长和面广的特点。

5.农用地的特征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利用的永续性。

农用土地资源,只要利用得当,不仅仅有自行恢复和再生的本事,并且能够永续利用。相反,如果掠夺式的过度利用,其生产本事就会遭受破坏,即使能够恢复也要花费必须的时间和投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

(2)生态利用性。

农用地主要是依靠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中生产农作物,它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农用地受自然环境影响显著。农用地所利用的自然环境因素是多元的,功能是复杂的。同时,农用地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其资源价值取决于系统循环状况。农用地生态系统是以农地为基础,由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等自然要素构成,以作物群落为中心,以农作物经济产量为目标的能够人为调控的生态—经济复合系统。

(3)利用的相对粗放性。

与建设用地相比,农用地产生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因而利用强度相对较弱。

(4)利用逆转性。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景下,农用地内部各种用途之间能够互相转换,并且具有恢复到原先用途的可能性。

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凤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土地复垦协议书。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村组的原宅基地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乙方在房屋拆除后,必须在年月日前全面完成土地复垦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现土地复垦补助金(标准按泥土:_______________3000元/亩;混泥土:_______________4000元/亩)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第一文库网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土地苗木共有协议书范本九

甲方(采购需求方):

乙方(供货定植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和招标比选结果公告,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苗木定植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_此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苗木送到价款、土地整理与改良费、定植费、成活养护费、企业管理费和税金等交付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实际苗木定植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供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本次苗木采购定植在20_年3月底完成任务。

四、质保期限: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质保期限12个月,即20_年4月初至20_年3月底。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不成活的苗木,确保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达100%。

五、栽植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载明的土地整理、肥水管理、栽植方案执行,保证横竖对齐, 利于苗木生长。

六、验收办法:苗木定植完工后1周内进行栽植验收;质保到期后1周内进行竣工验收。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付金 元( 元整)。

2、苗木定植完成后1周内进行栽植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最终结算总价除合同预付金外的余款。

九、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大写 元整。栽植任务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入养护质保金。

十、质保金支付:双方约定,苗木养护质保金为 元,大写元整,由合同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入质保金。质保到期验收合格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若质保到期验收时,有不成活的苗木,按每株综合单价在质保金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须遵守本合同,因单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负全责,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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