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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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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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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种寓教于乐的好方法,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和思维。培养良好的体育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有助于改善整体表现。总结是一个整理思绪、明确目标、展望未来的过程。

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_深圳市xxxx公司投资(以下简称‘公司’),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下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_____万元,占投资比例____%,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公司资料记载全部股东及出资比例:

4、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期间,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对公司的经营无决策权利。

5、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作为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期间,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篇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

甲方为显名营业人,乙、丙两方为隐名出资人。

甲方出资xxx万元,乙方出资xx万元,丙方出资xxx万元,共计资本金xxx万元,作为xx县xx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

甲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资本金75%;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金10%

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金15%

甲、乙、丙所认缴上述出资应分期(或一次性)到位_______,乙、丙的出资以甲方出具的出资证明为准。

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诸如增资、解约、增加股东等重大事项,各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各股东作出重大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表决本项目一般事项,由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同意通过。

在_____县_____场房地产开发项目履约过程中,如出现亏损或资金周转困难等需增资的情况,各股东应当积极解决项目的资金问题,增加资金的方式如下:

(1)股东按原始出资比例增加出资;

(2)部分或个别股东增加出资;

(3)吸收新的股东;

(4)以红利追加出资;

当出现上述(2)种情况时,应相应稀释未增加出资股东的股权。当出现(3)情况时,应相应稀释其他股东的股权。

1、在_____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分得红利。

2、关于______厂房地产开发项目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乙方不参与项目经营管理。

3、每会计年度终结时,甲、乙、丙应对本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书面确认。

4、本契约终止时,甲方应当根据本项目的盈亏状况相应的返还乙、丙所出的资

本金;如项目盈利,甲方除返还资本金外,应另行支付利益金;如项目亏损,甲方将在扣除亏损额后,向乙、丙返还剩余资本金。如该项目不幸亏蚀净尽,甲方无需返还乙、丙所出的资金额。

乙、丙出资后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仅限于____县______厂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公司开发的其它项目与乙、丙无关;且乙、丙不得限制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其他项目。

(如该项目不幸亏蚀净尽,以契约终止论。但三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丙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全体股东应当按约向甲方缴纳所认缴的资本金。如本项目需要增资,各股东应当按照持股比例相应地追加投资。如果个别股东没有如期缴纳资本金和未按需追加投资,给项目造成停工或亏损等一切实质不利影响,其行为属重大违约,其所持有的全部股金及附加利益将作为违约金由守约方予以处罚。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全体股东各执一份。副本十份,股东各执二份。本协议经

各股东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体股东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篇三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号【】),【】公司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号【】),【】公司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以上两位签署方合称“两方”——

为明确两方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两方在遵守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两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达成以下一致行动协议。

一、

两方同意,两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将在行使股东权利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法行使股东会或股东的召集权、提案权;

(二)依法行使投票表决权;

(三)依法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权;

(四)依法行使股东相关诉讼权利;

(五)其他所有可采取一致行动的股东权利。

两方共同或任何一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其任职高管职务期间,在行使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文件中规定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期限

两方确认,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无论其具体持股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持股期间是否有中断,两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及进行相关事项。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经两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且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形下,本协议长期有效。

四、其他

两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两方所达成的一致行动将被认定为一项不可撤消的指令。就本协议的其他未尽事宜,两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方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篇四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篇五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东莞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东莞市xx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房地产评估;。

3、注册资本:以工商注册为准;。

4、法定地址:以工商注册为准;。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收购东莞市评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长,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乙方占%、丙方占%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没股东5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丙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篇六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二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企业是依照企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企业。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八条企业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企业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企业股东。企业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企业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企业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企业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企业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企业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企业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企业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企业形式及修改企业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企业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五)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擅自将企业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企业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企业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企业资产为企业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企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企业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企业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企业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企业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 的长短,以及与企业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企业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企业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企业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企业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企业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企业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合同,致使企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企业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十九条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企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企业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企业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企业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企业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企业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企业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十七条企业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企业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企业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六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企业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企业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企业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企业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企业登记,并公告企业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篇七

第一条甲、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负责钢材进货渠道;

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宁市设立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钢材,兼营。以《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

甲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第十二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八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二条合营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三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10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地址:地址:地址: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篇八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二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

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篇九

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x 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x 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 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 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x x x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x x x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股东对赌协议书通用篇十

为适应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和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村村通公路。xx崇佛村__社因修建乡村公路需经过三块碑村__社、__社。本着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崇佛村村委会、三块碑村村委会以及甲乙双方群众共同协商,决定协议如下:

一、从三块碑村三队至十二队,十二队黄发树门前至崇佛村一社李家湾____门前砖房子大坝子止,修建一条路基6米宽的毛基公路。

二、占用三块碑十二社土地采用1:2的置换方式置换土地,共占用三块碑村十二社______田土面积共计____亩,崇佛村一社用____耕种的方田与其置换。

三、崇佛一社付三块碑村十二社合伙费____元。

四、如崇佛一社以外的村社要搭建公路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建。

五、如崇佛一社有重车拉东西把三块碑村公路损坏应由崇佛__社处理维修。

甲方:xx崇佛村__社 乙方:xx三块碑村__社、__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方:xx崇佛村村委会 鉴证方:xx三块碑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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