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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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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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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努力和付出的一种肯定和回顾。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是提高写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下面给出一些建议供参考。为了提高效率,以下是一些高效学习方法供大家参考。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一

2004年1月,tcl多媒体(tmt)与法国汤姆逊达成协议,并购其彩电业务。7月,双方合资成立tcl汤姆逊公司(tte)。此次并购,tcl想借汤姆逊的品牌、技术和欧美渠道,规避反倾销和专利费的困扰。但其当初“18个月扭亏”的口号并没有实现,反而连续两年报亏。2015年10月底,除oem外,tcl不得不将其欧洲彩电业务砍掉。同一年,tcl集团又闪电般地并购了法国阿尔卡特的移动电话业务。结果在合资仅一年后就以失败告终。

智维点评:

tcl两次并购案的失败,显示了并购筹划和并购整合的双重法律风险。当然,在收购汤姆逊、阿尔卡特的过程中,不能排除“国际化”的冲动因素,造成对市场趋势的误判。

对此,在并购筹划中应避免并购动机盲目、并购计划不合理、并购决策程序缺失的风险,保持并购决策的理性化。

此外,在并购之后,tcl集团出现亏损,很大原因是欧洲的员工、产品等各项运营成本较高,而各项整合又出现难以预料的障碍。为此,企业在并购中应切记提早筹划对财务、技术、管理、品牌、文化、销售渠道、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有效整合,防止因“水土不服”而引发上述各项整合不利的法律风险发生。

联想并购ibm后的最大亏损

2004年12月,联想集团宣布以12.5亿美元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令全球it业震惊。通过并购,联想获得了ibm在个人电脑领域的全部知识产权,遍布全球160多个国家的销售网络、10000名员工,以及在5年内使用“ibm”和“think”品牌的权利。合并后的新联想以130亿美元的年销售额一跃成为全球第三大pc制造商。

在并购之后的3年时间里,联想的销售额逐步增加。然而,就在联想对此次整合看起来一帆风顺之时,2015年,联想业绩出现明显下滑,利润出现大幅亏损。截至2015年3月31日,其营业收入为149亿美元,同比下滑8.9%,净亏损2.26亿美元。这是联想历年来最大的一次亏损。

智维点评:

虽然在全球个人电脑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联想出现亏损似乎合乎情理,但其亏损规模却已超出了业内预期。如果说联想国际化遭遇挫折,有战略及市场运营方面的原因,但并购整合方面的法律风险仍是诸多问题根源之所在。

可以看到,在2015年年初,联想进行人事调整,用纯中国团队经营海外市场,联想前期聘用的很多海外人才相继离职。这显示出联想跨国并购后企业文化面临较大冲突,而这种冲突在公司业绩不佳的时候,表现得较为明显。

触碰政治风险的中海油收购

2015年6月23日,中国第三大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中海油以高出对手15亿美元全现金方式向排名美国第九位的石油公司尤尼科(unocalcorp.)发出了收购要约。然而,这桩单纯的公司并购,却因涉及敏感的石油资源和国家利益而变得复杂起来。

2015年6月17日,两位美国联邦众议员致函总统布什,要求以国-家-安-全为由,全面审议这一收购计划。信中称:“美国日益需要将满足能源需求列入外交政策、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考虑范围。当事涉中国时尤其如此。”一个多月之后,在重重阻力之下,中海油宣布退出收购尤尼科竞争。

智维点评:

对于此项并购,有专家预测说:如果收购成功,中海油将凭借尤尼科在泰国、印尼等亚洲国家拥有的油气区块资源将年产量提高一倍以上,而石油储备量也将提高80%。但事情往往不能过于乐观。

可以看到,无论在何类国家投资,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中面临的首要风险是法律化的政治风险。这种风险,从国家环境角度看主要指战争、内乱等引起投资国政治环境的动荡、权力阶层的更迭、恐怖主义的危险以及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等等。

此外,政治风险还包括投资国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等内容,而法律或政策的变动也同样会带来较大风险。其中,政治风险多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对海外并购重组造成重大影响。

近年来,并购中出现了“安全门”、“反恐门”、“威胁门”等新型的政治阻碍,这在发达国家尤为明显,使得政治风险本身成为跨国并购一种无法确定的成本。因此,企业在跨国并购重组的情况下,对目标企业所在国法律环境和政治环境的考察,及时防范政治风险则显得非常重要。

被反垄断拆散的可口可乐与汇源

2015年9月3日,汇源果汁在香港公布,可口可乐旗下全资附属公司大西洋公司将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股本。商务部于2015年3月18日表示,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未通过反垄断调查。

智维点评:

可口可乐收购案被否决案例,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由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否决的一起收购案,也是充分彰显出并购企业可能遭遇法律限制的法律风险。

我国反垄断法于2015年8月实施,对于“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审查。所谓经营者集中,主要包括: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等几种情形。如果涉嫌经营者集中,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者必须依法申报接受反垄断部门的审查。

可以看到,此规定将相关的并购重组活动纳入国家反垄断审查的程序中,无疑会对企业并购行为造成一种严格的法律风险。尤其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并购重组规模往往相对较大,对行业竞争格局可能产生垄断经营性影响,因此反垄断审查法律风险的发生也相对较高,此时,上市公司就需防范并购重组可能失败的风险。

中铝力拓的分手之殇

2015年2月12日,中铝公司与力拓集团签署了合作与执行协议,中铝宣布将通过认购可转债以及在铁矿石、铜和铝资产层面与力拓成立合资公司,向力拓注资195亿美元。如果交易完成,中铝可能持有的力拓股份最多上升到18%。中铝公司已经就此项交易完成了210亿美元的融资安排,并已陆续获得了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德国联邦企业联合管理局、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各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但6月5日力拓集团董事会宣布撤销对2月12日宣布的双方合作推荐,并将依据双方签署的合作与执行协议向中铝支付1.95亿美元的分手费。中铝收购力拓以失败告终。

智维点评:

经过三个多月的拉锯战,中国铝业收购力拓的计划却以分手告终,其并购失败的原因不能排除因并购方所在国的政治干预。但是,在政治风险之外,并购重组协议中1.95亿美元(仅为交易金额的1%)的违约金处罚对于力拓来讲,可能也并不足以达到督促其信守合同的力度。因此,中铝遭遇到协议撕毁的法律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并购重组协议关系到双方今后的权利义务,是整个并购重组的核心。因此,并购双方对于协议的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争议解决等诸多细节条款的设计,均需要防范今后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的发生。

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十大-法律风险 2011年01月19日 来源:

1、合同风险

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因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最为常见的合同纠纷,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常见的主要内容。合同风险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从企业的成立到企业的解散,从企业的对外经营到内部管理,可以说合同风险是渗透到企业每个环节,与企业的其他法律风险相互交叉。综合而言,企业最主要的合同风险当然是在对外经营过程中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产生的纠纷,包括因合同主体存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合同条款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等。

2、企业设立及解散时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设立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往往会为企业健康运行埋下隐患,并导致公司成立后内部纠纷频频,而有的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就产生了纠纷乃至公司无法成立。如发起人出资不足或者抽逃注册资本金,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出资权利瑕疵等引发的纠纷以及设置虚拟股东引发纠纷、隐名出资人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解散过程中,涉及公司清算、债务承担等也会引发大量纠纷。刑法上涉及的罪名有,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等。

3、公司内部权益纠纷

公司成立后各类内部纠纷一直是公司治理要面对的核心问题,而新公司法颁布后又出现了大量的新类型纠纷,使公司内部纠纷成为近两年法律的一大热点。如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董事会等发生的股权确认、股权转让、股东权益诉讼,以及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消的诉讼,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等等。

4、企业改制、兼并及投融资法律风险

发生的纠纷。还有一类就是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即纠纷的发生与改制的结果密切相关,通俗讲就是一般民商事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发生了改制行为,涉及到改制企业改制前的债权或者债务究竟由谁来主张或者由谁来承担的问题。

此外,企业在对外投资、融资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纠纷,从而成为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5、企业知识产权风险

在人类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知识已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已成为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国外企业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不但注重在本土维权,还在全球范围内重拳出击维护知识产权,如dvd专利权、驰名商标打假等等。这些保护知识产权的举措在给我国不少企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给我国企业上了法律风险防范的第一课。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差,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健全,普遍存在重发明轻专利、重运用轻保护的情况,仿冒专利和傍名牌还时有所见。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企业侵犯别人知识产权产生纠纷,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企业雇员不当行为导致知识产权风险等等。

6、企业侵权纠纷风险

企业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比较普遍的如企业的产品致人损伤而产生的侵权,企业提供的服务对他人或者其他主体造成的侵权。对于有些企业,更会产生特定的具有行业特点的侵权行为,如化工、电网等高度危险行业、运输行业高速行驶、商业服务行业、医疗行业等容易发生环境污染、人身损害纠纷。

7、涉外案件法律风险

由于企业基础管理不健全或忽视内部管理,加之外部监管不力,一些企业不遵守国家财务财税制度,玩数据游戏或者躲猫猫,擅自搞内外有别的几套帐,以逃税漏税为目的。有的在对外贸易活动中,虚报少报品种和数量,作弊关税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这些行为都严重存在税收征管的法律风险。

除以上所述之外,还有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非法集资犯罪、走私犯罪等也是比较近年出现较多的。

因此,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已成为当前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企业要善于识别风险、规避风险、控制和化解风险。加强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风险防范在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中又具有重要的地位。

法律风险防范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发展的各个方面。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企业自身难以掌控,往往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所以说,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

随着国内和国际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法律风险也会发生变化。同时,由于企业法律风险涉及企业各个方面,而且互有交叉,组成很复杂,预防与控制也就因事而异。直接的法律风险,往往可以通过提高法律意识与企业法务管理力度而得以加强预防;间接的法律风险,则必须通过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而加以预防。

因此,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法律治理制度,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所有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采取统一有序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措施,从而使企业在合法经营、良性发展的轨道上运行。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二

导语:纵观企业风险,无外乎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而商业风险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最为常见、爆发率最高的风险之一,它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害,往往是企业难以承受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没有哪一个企业与法律风险无关。特别是对于准备渡过经济寒冬的企业来说,一切商业的非商业的风险,最终都会以法律风险的形式暴发。

经济“寒冬”里的孙厂长

孙厂长的嗓子完全沙哑了,眼里的血丝很明显。他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份到现在,已经有3份合同彻底玩完,因为两家广东的企业倒闭了。

老孙经营的是沈阳一家管件厂,经历不少风雨坎坷,但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严峻。“最要命的是这个。 ”老孙抖动着手中的两页合同纸,满脸无奈。去年4月,老孙的厂与温州一家企业签订了这份加工承揽合同。半个月前对方发出正式通知:终止合同。老孙说,如果这份合同不能履行,他与长春合作伙伴的“下游”合同也得完蛋,可能长春那家企业的“下游”合同也会受到影响。

采访中,老孙反复回忆这几个月的苦心经营,难掩心中的懊悔。 “损失太大了! ”老孙捂着胸口说:“我知道经济危机来了,咱这水平和能力把握不住市场,本来今年想要歇歇,‘睡’上一冬,形势好了再干,可这些纠纷不让我消停啊。”“也怪我太粗心了。广东的那两家企业去年8月份经营不好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但合计有合同在,怕啥?如果在他们破产前,早点下手参与资产处理,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一点损失都挽不回来。温州的这份合同也是,对方业务员曾经跟我诉过苦,我没太当回事。要是早知道上游出问题,我跟长春那家企业签合同时,就应当给自己留有余地,增加一些保护条款,也不至于现在这么被动了。”

法律风险永远不会“冬眠”

“企业不能把合同一签了事,要时刻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前天,痛苦中的'老孙决定了一个重大事项: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审查合同,监控合同的履行。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让许多企业有了“寒冬”的感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主都看明白了其中的端倪。

上周,记者对沈阳的部分中小企业主进行了一次随机调查,结果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还不到20%。问及理由时,他们大多认为那是企业多余的支出,等遇到“官司”时再找律师也不迟。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他们大多凭借自己的经验来处理事情。

接受对方财产抵押时,做抵押财产合法性审查吗?接受对方保证合同时,审查对方签约人是否有权签约吗?被问到这些问题时,那些接受调查的中小企业主大多是笑着摇头。

辽宁省中小企业联合会会长马林认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漏洞与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根源。因为缺乏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这样的企业在经济危机中更容易受到伤害。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锦秋说,虽然法律风险只是企业承担法律上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一旦从隐患变成现实,有时甚至会伤了企业的“元气”。目前,企业要特别注意刑事法律风险、企业日常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

提醒企业,一定要理性对待已经发生的法律纠纷,同时应慎用诉讼手段,一旦陷入诉讼战,对准备“过冬”的企业来说,无疑会是“雪上加霜”。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三

近年来,我国的第三方物流得到了长足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主要是一些原来的国家大型仓储运输企业和中外合资独资企业。如中国储运总公司、中外运公司、大通、敦豪、天地快运、ems、宝隆洋行等。已在深沪股币上市的有26家物流企业,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5亿元。这些企业涵盖了港口、仓储、管道运输、水运、铁路运输、汽车运输、客运等物流业的各个领域。目前我国已建成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管道5种运输方式组成的综合运输体系。

尽管第三方物流前景乐观,但是,在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基本上是以旧有的物资流通企业为主体。这些企业的实际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2)经营意识、作风与市场要求相距甚远。(3)企业管理水平较低。(4)规模较小、综合化程度较低。(5)利用现代技术程度低。

(二)外国物流企业纷纷抢滩登陆。

中美wto谈判最为“惊心动魄”之处是围绕分销及其相关活动――物流与配送进行的多轮谈判,这表明,中美两国政府已经认识到分销、物流与配送是企业市场活动的命脉,任何一方都不敢轻视。中国已经承诺,在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内,我国商品分销服务市场将逐步扩大开放的领域和范围,在过渡期后,基本上全面实行对外开放。

一些国际著名的专门从事第三方物流的企业和运递业巨头如tpg、ups、dhl、fedex、德国邮政等对于中国的物流市场早已虎视眈眈,他们或结成联盟,或并购股权,组成专业化的物流企业,作为专业比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入物流领域,为客户提供涉及全国配送、国际物流服务、多式联运和邮件快递等服务。

(三)发展对策。

随着中国入世的临近,针对我国目前第三方物流的机遇与挑战及其所存在的问题,我国从事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应努力学习西方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结合我国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应于我国市场状况的现代物流。

1.构建企业核心能力。企业核心能力指企业开发独特产品、发展独特技术和发明独特营销手段的能力。第三方物流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予能力,才能在与国际、国内竞争同行的争夺战中保持优势。构建核心能力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知识技能的积累,技术体系的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的建设,信息体系的培育,企业文化的建设等。

2.进行资产重组,建立区域联盟。实现资产重组可以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增强其活力;建立区域联盟可以将各自独特的企业资源整合为一体,实现互补和共享,同时还能使优势企业形成规模化经营,降低其运作成本。

[1][2]。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四

自查报告能有效针对企业自身的存在的问题,并自我反省和改进,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

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

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

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

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10元。

2、20xx年度。

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

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

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五

隨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重要推动力,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因此,在一定的程度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经营活动推动了物流行业的发展,如何有效的实施第三方物流企业风险管理与控制成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的重点[1]。在互联网技术产生和发展以来,其影响和改革能力不断提升,与此同时,也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加强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将能够极大提升第三方物流企业法律防范能力。但是,在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风险管理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2]。与此同时,国家出台的许多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层次不高,法律约束力不够,各种法规之间还存在不协调的现象。因此,目前国家出台的物流法律政策有一定滞后性,这将会阻碍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分析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能力,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控制此风险,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分析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如何的状态下承担法律责任,就要分析其法律风险来源。因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多样性的,其法律关系也相对比较复杂,或许会面临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在互联网环境下,第三方物流企业要加强法律风险应对的防范意识,制定出防范风险的应对策略,以强化其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企业管理与竞争能力[3]。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六

从规范化来讲,目前我国还未制定统一的、完备的行业内标准,而对于物流行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则缺乏系统及专门的相关法律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及直接的物流法律法规的层次比较低,法律的实际效力比较小,物流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不协调的现象。因而现在物流法律法规的滞后和不完善,阻碍了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

1.2物流合同的法律风险。

物流合同的法律风险,也就是服务需求方与物流企业之间的物流服务主合约风险[4]。物流服务主合约指的是:在合同中,物流服务需求方一方与供应商一方之间订立的合约[5],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供应商与需求方,针对“服务”的采办,进行合约的约束与签订,然后在合约里面规定详细的利益关系。但是,物流企业在执行合约的时候,货物其实一直在其掌控下,一旦物品发生问题,第三方物流企业就必须承担相关法律的风险。在实际案件中,一种情况是,在第三方物流企业合同的格式条款中,其作为物流服务提供方,将要承担对其做出不利阐释的后果。而另一种情况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了挽留客户,被迫地履行了一些不平等的条目,因而在无形当中给企业增长了一定的法律风险。

1.3违反合同法律约定的责任。

根据物流过程的主要环节,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的危机主要来源于运输、装卸搬运、配送和信息服务等环节。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违约责任中最为常见的有物流过程中货物的损毁、货物不能按时送达,以及对错误送达的赔偿责任[6]。基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分类,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违约责任,是合同风险的重要体现。在实际案例中,物流服务合同里,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会将如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错误送达以及延迟送达等问题,进行责任的分配。当第三方物流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的时候,客户便依照合同追究其违约的责任。依照《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看出,物流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是一般情况,但免责是特例。另一方面,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如果进行了加害的给付,也存在侵权的风险,这样在最后就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风险。因此,客户会二者选择其一来进行追诉。这种竞合的情况,虽然在实务中时有发生,但毕竟是加害的给付,要有第三方物流合同的存在才可能发生[7],因此法律风险研究的重点就要放在违约的责任上。

1.4第三方物流企业针对物流分包的行为对客户进行负责。

第三方物流企业还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就是其就物流分包行为对客户负责。在实际案例中,第三方物流服务的需求方,通常是与物流服务企业进行合同的签订,而现代物流涉及公路、铁路等多种货运形式,所以这种分二包行为也很十分普遍。然而,物流的客户却不直接与物流分包企业打交道,这样第三方物流企業与物流分包企业签订了物流合同之后,就会针对其此种行为为客户一一负责。因此,物流分包的行为也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带出来了巨大的风险,收入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会受物流分包企业业绩好坏的影响。但是,假如在物流服务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不管是第三方物流企业还是其他企业的责任,一般都先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进行索赔,并且保持对物流分包企业索要补偿的权利。根据“合同相对性”的阐述,委托方交托于第三方物流企业将其分支行为,而物流商将其承运活动交托于分包商。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七

导语:风险管理亦要面对有效资源运用的难题。这牵涉到机会成本的因素。把资源用于风险管理,可能使能运用于有回报活动的资源减低;而理想的风险管理,正希望能够花最少的资源去去尽可能化解最大的危机。

从1882年美国美孚石油公司成立法律部以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已经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是长期以来,企业法律工作的核心内容一直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处理企业面临的各种法律事件和问题。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交易规则的日趋复杂,这种以事后救济为主要特征的法律管理模式越来越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要求全面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环节,实现从事后救济到事前预防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法律工作重心开始逐步转移。

但是真正开始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研究和改进企业法律工作还是近十年的事。2000年前后国际资本市场出现的一系列丑闻,不仅直接导致了安然等一大批世界级企业的破产,而且催生了在企业风险管理领域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萨班斯法案,风险管理从此不仅是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也是法律强制性的要求。

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有益的探索,推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进入新的时期。纵观国内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经济组织,因此长期以来企业不管法律事务数量多少,法律工作基本上都没有进入企业的主流活动,企业法律工作在日益专业化的同时,也不断地边缘化,法律工作的价值难以体现。

近20年来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管的不断加强,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交易方式日趋复杂,作为规范企业行为的准则,法律对企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违反法律的后果也越来越严重。

法律风险发生后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而且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品牌和形象,并且会导致政府部门吊销经营牌照等行政处罚,在情况严重时甚至导致犯罪而让企业高管承担刑事责任。

主动地识别、分析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在公司进行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时,提前考虑到相关的法律风险,权衡商业利益与法律风险之间的关系,在深度把握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已经成为世界级企业的制度性做法。

正如杰克·韦尔奇先生所说的:企业管理人员有责任像管理商业风险一样管理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管理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将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从日常经营管理的辅助性支撑脱离出来,上升为企业的战略性议题,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企业法律顾问10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企业法律工作的内容不断充实,从最初的诉讼到一般的合同审查、常规法律咨询、重大决策支撑等,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

总的来看,目前国内大型企业法律工作的主要内容有重大决策支撑、重大项目支撑、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知识产权、诉讼、普法、外聘律师管理等,国外企业还有公司治理、劳动法、政府关系等其他职责。

与这些职责相对应,企业法律工作的目标也在不断变化,从单纯的解决纠纷,到支撑企业的正常运营,乃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应该说在传统的法律工作模式下,这也是法律工作所能发挥的最大作用。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企业法律工作的新内容,一经实施就产生了巨大影响,无可争议地成为企业法律工作的主线,其他法律事务工作在以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下,都被整合成法律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或控制环节,各项企业法律工作虽然还在全面开展,但是企业法律工作的核心目标已经从一般意义上的保驾护航演变为公司战略层面的法律风险有效管理。

这一点不仅是有远见的企业的共识,也是相关国家机构的要求。在2008年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未来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总体目标的核心是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可以肯定随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践的不断深入,其作为企业法律工作核心目标的认同度会越来越高。

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企业的各项法律工作都可以整合到法律风险防控这一工作主线和目标上来。

重大决策支撑是为了防止决策中的法律风险,重大项目服务为了防止项目中的法律风险,日常法律咨询是为了防止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合同审查是为了防止了合同中的.法律风险,知识产权管理是为了防止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风险,诉讼是解决已经发生的法律风险,普法是为了提高全体员工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

可以说企业的各项法律工作对于法律风险的防范都有重要意义,法律风险的防范只有融入这些工作之中才能真正收到实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风险管理仅仅是一种理念,可以通过其他法律工作来取代专项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事实上和其他法律工作一样,法律风险管理有着自己特定的对象、特定的方法和特定的流程,其他法律工作不会也不可能取代法律风险管理。将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工作,不仅表明了企业对这项工作的实际重视程度,而且意味着企业对法律风险管理的深刻理解和法律工作模式的彻底转变。

如果说在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起步阶段这一点表现得还不明显,那么随着管理实践的不断发展,可以肯定法律风险管理不仅会作为一项独立的工作,而且会在整个法律工作中会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

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的分类,企业面临的风险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在这五种风险中法律风险有着比较特殊的意义。

一是法律风险分布的广泛性。“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的所有行为在一定意义上都是法律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可以说企业法律风险可能发生在企业运营的所有领域和各个环节,企业法律风险分布的范围和企业风险分布的范围基本一致,而其他几种风险只分布在特定的领域和环节。

二是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的伴生性和转化性。法律风险产生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没有独立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存在意味着必然还有其他风险存在,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相伴相生,同时在一定条件下,他们还相互转化,其他风险超过一定的限度将引发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发生的后果也一定会导致其他风险的发生。

三是法律风险具有相对客观性。法律风险发生前提是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法律和合同是判断风险是否存在、风险后果是否严重的基本依据,因此和其他风险相比,法律风险具有相对客观性,不能依靠相关人员的主观判断。

法律风险的这三大特点,使法律风险管理在全面风险管理中占据特殊地位,首先由于法律风险分布的广泛性,法律风险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一样是一种全面管理;其次由于法律风险的伴生性和转化性,法律风险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一样呈现整体性、综合性;再次由于法律风险的相对客观性,使得法律风险管理相对科学合理,容易被相关部门和人员接受。从目前世界各国风险管理的实践来看,虽然全面风险管理是企业关注的重点,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方式和效果上,法律风险管理更具操作性,效果也比较明显。我们相信随着全面风险管理和法律风险管理的不断发展,法律风险管理将成为全面风险管理的切入点,并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向纵深发展。

虽然量化分析是风险管理的一个基本特征,但是由于量化分析本身的复杂性,除了在以风险管理为主要职能的金融行业得到比较广泛的使用之外,其他社会科学领域应用得比较有限。

在法律工作领域更是如此,法律管理是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思维模式和分析方法,强调严谨、逻辑的定性分析是传统法律工作典型和主要的方法。

但是要建立真正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仅有定性分析方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识别出来的法律风险进行量化分析。

这是因为一方面如果没有量化分析,不能用统一的指标来刻画风险,就不可能对具有不同法律性质、分属不同业务领域的各类法律风险进行比较,就不可能全面地认识和把握企业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的总体情况和分布特征;另一方面如果没有量化分析,就不可能准确地划分风险等级区别各类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就不可能科学地确定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在有限资源的条件下进行风险控制。

可以说风险的量化分析是整个法律风险管理的关键,量化分析方法是否科学、量化分析使用范围的大小成为决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在目前开展法律风险管理的企业中,必须进行量化分析已经是一种共识,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找到针对法律风险量化分析的方法和如何科学地使用量化分析得到的结论。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八

企业的管理与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互联网背景下,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8],因此必须要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充分支持和引导第三方物流企业在防范法律风险的过程中得到稳定的发展,以充分提升其管理水平。一方面,政府部门审时度势,对当前大数据和互联网+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对物流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有效的预测,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发展规划,针对物流行业的发展态势,制定出能够辅助其发展的政策,使得第三方物流企业在防范法律风险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应用相关政策,提升法律防范和控制的能力。

鉴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会涉及到许多主体相互之间的利益纠纷,诸多风险贯穿于物流活动的过程之中。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明确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存在经营活动就将有风险,因此务必在行动上有所防范。详细地讲,首要的一步就是要做好项目的法律论证,最要紧的是,要保证该条目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是可行的。例如,在订立第三方物流合同之前,应该积极地向法律专家进行咨询,让专业人员来协助鉴定检查合同文本和可行性有无缺陷,通过这样的方法,在起始阶段就能有效地规避风险。

2.3通过投保商业保险转嫁风险。

在现代贸易实践之中,投保第三方保险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主体最为常用的规避危机的手段。在相关研究中,发现有64%的被调查企业会选择投保商业保险来规避危机,也就是说大多数人都喜欢通过投保以转移规避风险。在实务中,除了投保物流责任保险,还能根据自身风险的情况,投保盗窃责任、流通加工和包装责任、提货不着责任等保险。因此,一般企业,为了有效地防止被诈骗的风险,就会通过投保信用保险来规避风险,一旦被骗,第三方物流企业就能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补偿。因此,提升第三方物流企业法律防范和控制能力,可以通过与专门的商业保险合作,这样做可以在发生风险时得到相应的经济弥补。

2.4增加用于法律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资金投入。

第三方物流企业增加法律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金钱投入,似乎增多了企业的成本,看起来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但如果因为法律风险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将法律风险导致的极大损失被弥补的结果看成是企业的收入,那么收入与成本的关系孰轻孰重应该一目了然。所以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想长远发展,就应该加大此项投入,在管理和控制企业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增加其资金的投入。

2.5企业应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

第三方物流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也少不了依靠员工去执行。因此,员工的意识也会影响这些管理和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所以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该加强和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的管理。例如,可以通过邀请一些实战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和律师经常为企业员工进行知识培训,在企业内部进行物流法律知识考核等,促使企业员工整体法律水平的提升。

3结论。

在互联网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不断扩大,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健全物流行业市场显得尤为重要[9]。一方面,加快我国物流立法是十分必要的,完备的法律规定可以使目前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章可循。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物流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提升物流行业中法律规范的立法水平;另一方面,第三方物流企业要想顺应时代的变化和发展[10],在互联网环境下,应成立专门的法律部门,增加用于法律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各项政策的实施力度,提升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在此过程中积极迎合国家法律政策下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以细化互联网背景下法律防范措施的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责任,从而提升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管理水平。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九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经营活动实施过程中,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各种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首先,风险存在的前提条件是法律对其有相关的规定或者合同对其有相关的约定;

最后,风险发生后会给企业带来负面的法律责任或后果。

一个风险只要同时具备了这三个要素,就可以被定义为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之所以成为单独的一类企业风险,是因为其具有与企业风险明显的不同特征。

1、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必然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关。

2、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的结果具有强制性。

3、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的领域十分广泛。

4、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可预见性。

5、企业法律风险具有较强的可控性。

法律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评价、控制法律风险的全过程。法律风险管理与传统的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风险防范有着本质的不同,法律风险管理强调从管理的角度对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价与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首先,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但法律风险管理具有不可取代的独特价值。

其次,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风险的一种,因此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种。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组织职责、管理流程等同样适用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最后,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循环、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法律风险管理不是独立的管理活动,也不是企业新增的一项管理活动,它需要渗透到企业管理活动中,内生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流程之中。法律风险管理不是一个线性程序,而是由许多互相影响的要素、流程组成的,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源于这些要素、流程的平衡。

1. 预测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预测行为的功效是使企业处于“有备无患”的良好处境。

2. 咨询作用

企业随时可以就所遇到的问题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顾问和企业有某种亲缘关系,无形中形成一种信任感,能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来出谋划策。

3. 策划作用

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充当代理人和临时聘请其他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其不同之处就在于能否更好地策划诉讼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事前保证胜诉。

4. 参与内部管理和合同审查等作用

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性文书,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的素质,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为企业审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5. 避让和代理作用

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方面代理人,在企业遇到刁难和麻烦时,不仅能提供法律依据,而且能使企业负责人加以回避,从而由律师代理出面推档,并起着良好的制约作用。再如由于律师的特殊身份,以律师名义出面,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6. 威慑作用

人与人交往出现不同的态度,是由一方身份和地位不同而引起的。律师是国家承认的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利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就会给对手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法律顾问可以以律师的名义出据律师函等,解决很多原本要诉讼才能解决的问题。

1.有利于企业及时得到全面而周详的法律服务

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以及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会越来越多地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而且在实际的业务经营中会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包括合同纠纷、债务清偿、知识产权保护、员工劳动纠纷、行政干预等。如果有自己的法律顾问,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日常得到及时的`防范和化解,不必在事务当急时有茫然无措之困。

2. 为企业保驾护航,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企业法律顾问能综合运用其掌握和积累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企业的经营模式、财务状况、市场影响、行业特点等具体情况,透彻地分析和预防法律风险,权衡多种法律解决方案的优劣利弊,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法律风险产生之前或萌芽状态,进行有效地识别、规避和化解,大大降低了法律风险和纠纷处理的成本,有力地保障公司企业稳健、快速地发展。

3.有利于企业建立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

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具体承办改制重组、招标投标、商务谈判、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工商登记及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把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真正融入到企业管理当中去,从而杜绝了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财经规章制度的现象发生,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有效地避免企业因法律意识不强而遭受经济损失。

企业法律顾问尤其是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长时间接触,有利于其充分、全面了解企业的状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有针对性、准确性、可靠性;法律顾问与企业的长期合作,能够使双方相互了解,在工作中实现相互配合,更有利于高效处理问题;长期、稳定、密切的法律服务能够激发法律顾问的责任心,视企业法务为自己业务的重要部分,愿意全力以赴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5. 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树立企业形象

企业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是企业领导人和决策者有法律意识、现代意识和前瞻意识的表现,也是一个企业成熟、稳健、规范的标志,不仅可以大大提升企业的商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商业信誉,而且会在客观上促使自己的伙伴或者对手,在进行合作或竞争时有所顾忌,不至于随意违约或者肆意采用非法手段。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十

据统计,我国法院审理的专利纠纷案件2080件,同比上升30.24%;审理商标案件707件,比上升46.68%,著作权纠纷案件则相比上升了60%多。这其中有近百件是涉及网络的纠纷,与网络及it企业有关的纠纷比前一年增加了足有40%以上。其中既包括专利、商标纠纷,也有许多涉及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的纠纷。其中影响较大的案例有新浪和搜狐之间的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华为与思科在海外的知识产权纠纷、华纳唱片有限公司与迈威宝公司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3721与cnnic及3721与百度的纠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网易公司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易趣公司诉刘某拖欠网络平台使用费案,等等。

掌握了技术,就等于掌握了财富,技术作为财富聚集的核心,企业为其不断争夺自然会成为普遍现象。对此,已经有人大胆预言:it企业靠技术和市场开发开拓市场,而靠法律来重新划分利益!

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对目前的网络及it产业的形势做出基本判断,那就是:it产业不断细分,很多模式得到充分发展并基本定型,it产业中划分出很多专业化的生产和服务企业,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网络及通信产品、电信运营、电信增值服务、电子商务、网络信息服务等行业通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演化已基本形成规模,而每一种细分模式中基本都存在着不同的法律问题,网络与it产业细分的多样化带来了相关法律问题的多样化。

比如,计算机硬件、网络及通信产品、集成电路等行业的突出法律问题主要反映在专利、专有技术及反垄断等领域,而计算机软件和网络信息服务则涉及很多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电信运营、电信增值服务的法律问题又反映在电信法中,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则更为广泛,涉及民法、刑法、商法、国际贸易法和知识产权法等诸多领域。再有,对于网络游戏、短信息服务、即时通讯、c2c电子商务等目前网络与it业新兴的几个热点领域,经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法律问题,有的对于该产业来说甚至是致命的,或者可以说,如果这些法律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这些新兴网络与it业经营模式就不会有什么大的发展。这样的问题有网络游戏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不良信息问题、变相赌博问题、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问题;有短信息服务中的消费者保护问题、有害信息或不良信息、诈骗、骚扰等问题;有即时通讯中前二者兼有的一些法律问题;有b2c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问题、交易安全问题;有网上拍卖中的诚信问题、交易保障问题,等等,都相当突出。

针对这样的形势,综合这些网络及it法律问题,我们认为,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的网络及it企业主要存在以下的十个方面的法律风险:

1、

知识产权保护及技术标准壁垒的风险。对于网络及it企业,最有价值的。

资产不是他们的摩天大楼,不是那些昂贵的机器,也不是上窜下跳的股票,而是那些极其精贵的核心技术,哪怕它们只是一个小小的发明或只有几k大小的软件,只有这些核心技术才是那些it精英得以撬动地球的“支点”,而这些核心技术往往都表现为知识产权,或者说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形式加以固定并得到认可。这种固定和认可是他们得以借此开拓市场的根基,而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组合,形成技术标准并在全球范围内收取授权许可费,又是他们得以迅速获利的重要途径。也就是说,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化是国际it企业发家致富的“主线”,而这一切都是围绕着法律展开的,所以涉及知识产权权属界定、侵权纠纷的诉讼自然会触及it企业的“命根”。但并不是网络及it企业的所有知识产权都可以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数据库的法律保护就是一个薄弱的环节,而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只是停留在表现形式上,对于技术性稍强的“抄袭”,在法律认定上是十分困难的,类似的法律保护不足的情况在网络及it领域还有很多。技术标准的形成则对发展中国家发展新技术和新产业带来更多的法律风险,我国企业不久前面临的dvd和数码相机等技术标准纠纷其实只不过是这种趋势中的“冰山一角”而已。

2、

法律空白的风险。虽然我们的法律体系一直在极力跟上it产业的步伐,

加速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但时至今日,我们还是不得不说,网络及it领域的法律空白还是太多太多。电子签名法和电信法经人们千呼万唤仍尚未出世,而电子交易的法律保护,关于数据库、隐私权的法律规定则离我们更遥远。当然,法律规定的空白并不一定全是坏事,它可能带来更多的自由和空间,但毕竟同样享受自由的还有形形色色的违法行为,所以从长远发展和规范经营的角度来看,法律的欠缺一定是弊大于利的。造成法律空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立法体系自身周期的迟缓、对法律问题认识的不明确不统一、新法律规定和已有法律关系的不清晰等都是我们必须要顾及的,除了这些原因之外,在网络和it立法上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难题,那就是一些网络及it领域立法中立法基准的不确定性,最典型的就是我们在知识产权立法时设定知识产权保护的度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算有再完善的立法和再严格的执法也不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3、

多重管理的风险。重复管理、交叉管理的问题在网络和it领域十分突。

也找不着了!

4、跨国司法管辖的风险。电子商务与因特网的国际性,给已有的法律管辖体系及司法自治原则所带来的挑战,恐怕是怎样夸大也不为过的。如果一个网站公开教授犯罪方法或提供毒品交易服务,那么,如果简单地依据以往的一般法律原则,可能的结果就是,世界上所有联网国家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因为这种行为大概是违反所有国家的法律的,并且所有联网的国家可能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这还算是比较容易解决的,如果同一种行为在一地是合法的,而在另一地是非法的,则到底应适用何地的法律,就成了问题。,比如,一人从北京上网去拉斯维加斯的网站赌博,究竟是合法还是非法,恐怕就要动一番脑筋了。而正是后一种情况,给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可能带来极大的`风险。因为许多电子商务网站都是国际性的,而如果把它的行为去用所有国家的法律衡量,那么它被告的席位恐怕是坐定了。这绝不是耸人听闻,美国compuserve德国分公司的经理就被德国巴伐利亚法院认定为该公司传播的信息违反德国法律而判处徒刑2年、5万元罚金;而美国乔治亚州理工学院则在法国成了被告,原因是其在法国分校的网站中没有使用法文,违反了法国的toubon法,类似的麻烦yahoo公司在法国也遇到了。

5、色情信息和不良信息带来的风险。互联网和相关产业能发展到今天,天知道色情信息和不良信息帮了多大的忙!短信息、网络游戏等那些网络企业引以为豪的盈利模式,又在多大程度上是在打色情信息和不良信息的擦边球?恐怕很难有人能清楚全面地回答这些问题,其中的关联性恐怕只能意会。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其中的风险还是相当地大。或者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互联网本身不是迁就甚至是纵容、鼓励了人性中的很多阴暗面,如个人利益至上、不负责任地发泄、自闭、空想、满足很多难以拿到阳光下的欲望,等等,恐怕也不会发展到今天的规模。而这些弊端的负面影响在青少年身上表现得最为突出,也最令我们担忧!

6、

企业分担个人责任的风险。网络只是一个平台,在其上完成交易和信息发。

布等行为的往往不是网络企业自己,而是众多的消费者和用户,“汇众家之所长、联四海之商贾”正是网络的优势所在。但反过来,真正到了出了问题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那些活跃的、虚拟的交易者和信息发布者可能早就蒸发光了,只剩下那个跑不掉的倒霉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让他承担全部责任吧,有点冤枉他;不让他承担责任吧,那找谁去呢?而且谁让他还因此直接或间接获利了呢。所以在类似的问题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风险还是很大的。早在,在我国很有影响的“王蒙等六作家状告北京在线著作权侵权”案例中,就反映了这样的问题,因为当时据被告反映,实施将那些小说上载行为的是一个叫做“灵波小组”的与他们有合作的工作室,而并非他们自己。在美国,napster的案例也相当典型,因为在该案中实施音乐上载、下载的都是那些用户,而不是napster自己。而前不久日本的一个p2p软件开发者被捕的案例则更引发了我们对类似问题的关注。

7、

信息安全的风险。虽然贤人一再告诫我们“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

篮子里”,但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的今天,不走信息化的道路只能是被这个世界越落越远。所以心甘情愿也罢、半推半就也好,大家都一股脑地挤上了it与信息化的末班车,但安全性如何呢?我们看到的结果是,技术的发展并没有消除我们的顾虑,恐怕倒是加重了这样的担心。

8、

产品缺陷的风险。在摩尔定律、贝尔定律的策动下,it产品总在飞快地。

自我扬弃,更新就意味着原有的和现在的永远不是完善的,这当然是一件可以促进产业进步的好事,但另一方面,这种产业的发展规律给了it企业可以对产品的完善性不负责人的借口,这是相当危险的倾向,只能使it产业的信任度逐渐降低,也会在特定阶段带来一系列的诉讼。计算机千年虫问题就是一个很大的黑色幽默,而在软件领域,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对于软件这样那样的bug不断,似乎用户早已麻木了。

9、

融资中的风险。网络和it企业的成熟和发展都离不开资本,但在企业进。

行孵化、接受风险投资、再融资、上市及海外上市的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海外上市,有的需要一定技巧,需要打一些擦边球,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10、

核心技术个人控制的风险。正如开头所述,简单的专利和软件往往。

是it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而这些资产往往只掌握在少数技术骨干手中,这些个别技术骨干如果另起炉灶,这个企业恐怕也就难以维继了,某些竞业禁止的规则往往不是被忽视就是难以得到落实,其间的法律风险还是很大的。

最后,虽然网络及it业有很多的风险,但毕竟我们还有更多的应对措施,我们的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体系在信息网络时代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提高和改进,它们都在日益加快适应it产业的步伐。而法律风险的增多和多样化本身就是产业发展和繁荣的另一个写照,因为法律的争夺目标毕竟是经济利益,所以法律问题的增多必然是经济繁荣的一个侧面,也是不可避免的一个方面,只要我们加以认真应对,这些风险都只会成为提高我们自身的一个过程。

企业法律风险宣讲稿范文简短篇十一

为了贯彻落实省国资委文件精神,按照集团公司领导的要求,公司认真全面排查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做好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对排查出的法律风险,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一、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

(一)外部风险。

由于外部的宏观经济及有关政策法律发生变化,会影响承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合同签署时的法律关系,可能导致承租企业的履约能力下降及有关法律纠纷,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二)内部风险。

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及员工的道德风险,其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企业,对承接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存亡,公司的项目风险内控制度至关重要;租赁合约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也要重视。员工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和法律风险意识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

二、整改方案。

(一)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法律规定的变化,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有关措施,有效减少其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保障业务操作能够根据公司的政策、规定、内控程序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完善有效的退出机制。通过有效的退出机制保全公司资产,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业务目标。

(四)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管理。融资租赁项目管理主要分为前期调查、中期评估、后期审批和还款跟踪等四个过程,针对不同的过程设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使各环节的调查和评估做到客观准确,坚持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原则、坚持共同调查人制度、坚持风险控制第一位的原则等。力求在融资租赁业务的源头就对全部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有深刻了解并加以控制。

(五)加强对融资租赁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监控制度,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强化财务的监控与实施。

(六)加强对融资租赁资产的风险管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审慎选择租赁物及供应商,规范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制定标准的租赁物交付及租金回收流程,最直接有效地控制租赁风险。

律风险意识,使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增强法律风险意识,使在业务中控制法律风险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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