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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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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实用14篇)
2023-11-19 01:16:35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顾,是对未来的一种启示。通过总结,我们可以不断进步和成长。有哪些技巧可以帮助我们写出一篇出色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生活技巧和小窍门,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生活和工作。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一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县(市)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的名单应由用人单位或本人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备案。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

(六)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市本级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及时在市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同时将已编号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交区经办机构备案,由区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上加盖公章,《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方能生效。

失业人员在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其人事档案从原用人单位转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负责。

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之日起六十日内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刑满、假释后未重新就业的,可以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但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四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增发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再次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市本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由本人每月七至十四日(工作日)内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本市任一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申领,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办妥申领手续后,于次月二十七日(遇节假日顺延)在登记失业时所填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存折,于每月二十七日后到指定银行所属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二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保留。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二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2

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3

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

5

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三

__________店(或合伙组建的项目名称)。

二、合作时间。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各尽所能,风险共担。

四、合伙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本项目共出资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____元,以个人劳务形式出资__________元,占总股金的_____%。

五、各方的职责和任务: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职责: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职责:_________________。

(三)丙方职责:_________________。

六、各方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

……。

(二)乙方。

……。

(三)丙方。

……。

七、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3、债务由共同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余合伙人应当按比例在_____日内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八、合伙期间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期间,不得退伙,不得转让股份。强行退伙者,出资股金概不返还。除此之外,还要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2、有其它人要求入伙时,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合伙期间,各方要勤勉敬业,努力完成各自的工作。如有玩忽职守且不听其他合伙人劝阻者,其它合伙人可商议并予以除名,同时向被除名者返还其所占的股金(以现金方式结算)。

九、合伙的终止: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期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

其它外部原因导致合伙中止(如法律法规、市场原因等)。

十、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未尽事宜,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有疑议,三方协商处理解决。如解决不成,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三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或中间人、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四

1、失业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社保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发放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

4、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备注】: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料参考各地方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补充说明】: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不足的,可申请领取失业待遇。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缴交养老保险,如缴交则视同就业,放弃领取失业待遇。

3、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领取资料: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身份证/户口簿;。

【备注】: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料参考各地方失业保险政策执行。

【答】:根据我国政府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补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技能补贴等等。但并非所有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方可。例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方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等。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各地区社会保险服务热线12333。

【相关问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回复】:可以,现行深圳失业保险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技能培训等等。像您这种情况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保险、职业介绍、职业培等待遇。

二、单位必须为职员参加失业保险吗?参加失业保险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三、之前参加社保3年,但现在没有缴纳社保,不知失业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回复】:不能,一般需要是连续参保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详情咨询12333。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五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六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市区常住人员,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已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不进行失业登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失业保险领取指南,欢迎阅读。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市区常住人员,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已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不进行失业登记。

1、市区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申请;

2、非市区户籍人员到居住证发放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申请。

(一)市区户籍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需填写《杭州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张2寸证件照以及下列相关资料: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肄)业生,提供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

6、持有效《就业创业证》的,还需提供证件原件;

8、人力社保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非市区户籍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需填写《杭州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证件照以及下列相关资料:

3、持有效《就业创业证》的,还需提供证件原件;

5、人力社保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1、申请。市区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申请;非市区户籍人员到居住证发放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申请。

2、受理。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报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

3、录入、审核。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录入、审核申请资料。

4、打印、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打印《就业创业证》的相应页面,并由原受理失业登记的.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发放《就业创业证》。

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失业登记。

杭州市区城镇失业人员或选择在杭州市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市区以外城镇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在杭州市区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1、市区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非市区户籍人员到居住证发放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1、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杭州市区城镇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外城镇失业人员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

4、杭州市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

5、涉及1999年1月1日前的失业缴费记录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涉及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军龄未享受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或军龄视作失业保险年限审批表。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为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停保后,可按以下流程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申请。原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申报资料报送职工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受理、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3、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核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起开始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自核准的次月起由本人每月10、11日(节假日顺延) 携带《就业创业证》、本人私章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确认失业状态(连续2个月不办理的,视同已重新就业)。经确认后,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到经办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超过60天不办理失业登记的,视同已重新就业;无正当理由的, 连续2个月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予以保留。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月起可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在杭州市区缴纳失业保险费, 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后选择在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市区以外的城镇失业人员。

用人单位在市社保局参保的,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在区社险办参保的,报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1、《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

3、杭州市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

4、涉及1999年1月1日前的失业缴费记录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涉及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军龄未享受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或军龄视作失业保险年限审批表。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为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停保后,可按以下流程办理外城镇失业人员回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1、申请。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申报资料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受理、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申报资料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外城镇失业人员回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手续。

3、转移。资料申报7个工作日后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失业人员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计划财务处办理失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大江东区申领的另行规定)。由用人单位申报资料的,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失业人员有关领取的事项。

经办机构将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和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其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到户籍地按当地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基金转出后,不得再转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申报资料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应于申报资料7个工作日后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转移失业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关系手续。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七

4、缴纳失业保险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缴纳失业保险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八

根据成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简单而言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随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而变化。近期成都社保局公布了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则成都失业金标准也随着变化。

2014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

2、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250元。

2、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75元。

【备注】:此次标准执行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起,有效期2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2、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749元。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九

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3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20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也会跟着提高!年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究竟是多少?详细看下文,一起计算一下吧!

温馨提示:

1.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2.深圳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做出调整,2015年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受深圳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影响,将会有所提高。

深圳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标准为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2015年工资标准2030元计算,2015年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为:

2030×80%=1624元/月。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十

市劳保部门最新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服务管理就业登记不再只是城镇居民的“专利”,农民也可以享受这样的政策了。根据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最新规定,本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都可以办理求职登记,纳入就业服务管理。这样,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就可以凭《就业手册》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了。

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市户籍、有转移就业愿望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村(居)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但已灵活就业,且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或者从事自由职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以及无就业愿望的人员不在其内。

办理求职登记时,农村劳动力只要填写《广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表》,连同户口簿、《广州市劳动力就业手册》交经办机构即可。初次领《广州市劳动力就业手册》人员,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放《就业手册》,并记录求职信息。

据了解,《就业手册》是农村劳动力办理求职、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服务的凭证,实行一人一册。办理就业登记后,用人单位或个人可按规定凭《就业手册》及其他申报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享受就业扶持资助政策。农村劳动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须在《就业手册》“解除劳动关系情况”页填写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并加盖公章;并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后10日内,将《就业手册》退回农村劳动力本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凭《就业手册》办理申领手续。

《就业手册》遗失后,农村劳动力可持户口簿、补发申请书及相片,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村(居)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发。经办机构核实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在《就业手册》上记录最近一次求职或就业登记情况。

《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就业登记的情况,做好辖内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服务,定期开展情况摸查,着重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要延伸到村(居)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劳动力供求信息共享。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十一

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群满足一定条件,向国家申领的保险金,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条件呢?该如何申请,如何领取呢?请看下文,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大致过程如下:

第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第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第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第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第五、个人后续的准备。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失业保险其实可以终生领取,但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只要申请人符合上诉条件,并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与失业保险金有关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十二

4、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部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办理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1楼就业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所需材料: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职工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十三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精选失业保险领取协议书通用篇十四

失业保险是五险一金的其中一项,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工解除。

劳动合同。

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第二,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超过一年。而失业的原因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最后一个条件就是个人愿意接受关于再就业的培训。

第三,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几项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解聘。

通知书。

失业证明(4联)失业登记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统一格式的材料。

第四,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是社保局对失业的审查时间。审查合格之后,失业人员要前去参加在就业培训,领取失业金,办理下岗证。领取时间是这样规定的:交一年可领取三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多交一年可多领取两个月。关于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可以报销六成到八成的医药费。

第五,失业人员个人还有一些后续手续还要办理,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办理手续之后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连续缴费时间在一年到两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三个月;缴费两年到三年的,可以领取六个月;缴费三年到四年的可以领取九个月...缴费5年以上,每多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最长领取时限为24个月。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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