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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范文通用 单位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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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范文通用 单位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8篇)
2023-01-14 21:40:29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请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范文通用一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因_______________与就_______________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4.再审;

5.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本条所列第项:

1.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

2.一般授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应在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终止时,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交由乙方归档。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的编号为。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差旅费

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如何写请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范文通用二

原告:_______,女,____岁,____族,农民,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_______,男,____岁,____族,农民,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对甲遗留房屋无继承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返还房屋一间,并停止入住;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与被告系堂嫂与堂弟关系。原告为甲长子媳妇,育有一子__________,甲长子于______年车祸身亡,之后原告承担着赡养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迈,无生活来源。被告为甲乙亲生次子,自幼被送养甲兄________收养。________为甲乙之女。______年____月,甲离世,留下与乙共有房屋五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遗嘱。甲死后,乙、原告、被告、__________、________就房产归属发生争议,随后,在________的怂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间房中的一间。被告作为________的养子,未对甲履行赡养义务,原告认为被告无房屋继承权,现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占。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起诉状副本1份

如何写请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范文通用三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离婚起诉书。下面华-律网民法典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起诉状怎么书写。

原告:刘,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李,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李-君。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务、照料老人、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裁决。

此致

××区人民法院

《民法典》于20__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于20__年1月1日生效!!!

具状人:

____年__月__日

如何写请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范文通用四

我们是2021年参加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面向全市二连户籍大学生公开招聘、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27名社区劳动、民政协理员。

首先,感谢二连浩特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相关单位对我们大学生的关怀与关爱。在这个就业难的时代里对于我们这些踏入社会没几年的大学生群体来说是艰苦的,但在这艰苦的时刻,二连市政府没有忘记我们大学生。为了我们更好的就业、更好的生活,市委、市政府举办了20xx年面向全市二连户籍大学生公开招聘社区劳动、民政协理员考试,我们没有辜负各位领导的关心与爱护,在参加考试的329名考生中脱颖而出。这次考试充分反映了二连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大学生的重视、关注与期待。其次,我们在基层工作期间辛勤工作、听从上级领导的指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做好为人民服务。最后,在我们即将结束实习的日子要成为一名正式工作人员之时,却遇到了从未想象过的问题——转正。就该问题我们提出诉求,期望市领导给予合理解决。

根据《xxxx》(文件名号)中规定27名社区劳动、民政协理员在社区实习期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1日止,现即将满2

年。目前市委、市政府关于实习即将结束的27名社区劳动、民政协理员如何安排,或何时以何种形式将协理员们转为事业编制。

1.我们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面向全市二连户籍大学生公开招聘、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社区劳动、民政协理员。

2.上岗初期,时任二连浩特市党委书记邓月楼带领市政府各级领导、劳动、民政局等一行人作为二连市委、市政府政府和各有关单位的代表来到乌兰区街道办市处调研时,清楚承诺27名社区劳动、民政协理员在社区实习,实习期满两年,按事业编制人员待遇安置。就此我们两年来坚信政府的承诺和公信力,努力工作,积极进取,无怨无悔。

3.协理员工作地点是在最基层的社区,环境虽然艰苦,但我们深知它是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纽带。为了做好社区协理员的工作,首先,我们以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做好居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的工作,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居住环境、生活质量、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所以,要根据居民群众的需求,整合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我们每个社区协理员都深知自己担负本职工作的重要性,一定要有一颗敬业的心和扎实业务知识水平,要履行好自己岗位职责,做好社区每一项工作,

增强“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责任意识,提升服务居民的工作能力。多倾听居民群众呼声,把居民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使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感。与此同时,我们也充满了无数的辛酸与委屈,方方面面,有来自上级领导给予的压力,有居民对我们工作不理解带来的反感情绪与行为。工作初期为了能够全面的登记居民台账除了上班时间去入户我们还放弃休息时间在中午、晚上、星期六、日进行登记,却经常遭到某些居民的数落,甚至拒绝开门。为了工作我们苦口婆心的劝说,耐心的解释,一心只想做好工作,和居民搞好关系。类似情况在这2年来不计其数,甚至有的协理员曾经遭到砸玻璃,划相片的无礼行为。

除了我们的本职的劳动就业、民政工作以外我们还协助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在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普查、治安等等,例如我们还在20xx年5月—7月参加了自治区全员信息的采集和录入的工作,从5月到6月我们进行了全市人员信息的采集,在整个气温均值达到38度的7月我们每日都做着从早晨6点开始至晚上8点结束的录入工作,在这个时间段我们是一直坚持,午饭也是在单位凑合着吃点儿,有的时候累了坐在椅子上就睡着了,但我们从未抱怨过,我们知道只有努力工作才能得到各位领导的肯定。

在“5.11””5.15”事件当中我们组成的治安小组与市公安局同志一起在我市的各个小区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在此过程中我们必

须仔细的观察每个进出居民的言语表情、行动迹象,曾发现可疑青年聚集开车想去往呼市方向,我们其中任何一员从未畏惧过各种危险,只想为政府减轻压力尽一点微薄之力,为人民群众能够安定的生活排忧解难。

4.我们辛辛苦苦的在基层付出了两年最宝贵的年华,把青春挥洒到了我们最热爱的这片故土,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这两年我们不怕待遇低,不怕环境差,不怕居民的不理解,因为我们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会理解和支持我们,可现在,辛辛苦苦的工作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反而得到的是这2年的工作不算需要重新开始,这让我们太伤心了,目前,我们现在都已经成家,仅靠1100(扣3险前)元的生活补贴远远不够一个家庭的生活开销。两年来,我们从来没有要求政府给我们提高任何待遇,我们相信政府不会失信于民,一定会屡行当时的承诺。

5.政府说想成为事业编待遇必须参加近期的考试,对此决定,我们有四个异议:第一,我们都具有二连市户籍,是20xx年二连浩特市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公开招考的就业待转正的人员,怎能又让我们参加20xx年解决大学生就业公开考试中在考试呢?况且哪个单位正式员工是通过2次考试转正的,请指出。有人说我们就是按临时工招的,但各单位哪个临时工是通过考试选出的呢?请明确指出。第二,20xx年,我们协理员在实习期间,二连政府公开招考事业编制人员规定,经考试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未满2年的工作人员不得考试,

如果早打算考试为什么那个时候不让参加,这不是说明对我们另有安排吗?这无形中不是耽误我们的前程。第三,27名协理员中年龄最大的都已经33岁,超出报名条件,还有两位女同志已经怀孕,其中有一名快要临产,这样的情况我们能怎么参加考试呢?第四,根据二连浩特公开招考的前三批社区工作人员,现都以享受事业编待遇,为什么轮到我们就被解释为时代不同,请问,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在快速稳步的发展,物价向天价一样在飞速的增长,各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工资是不是也随着时代的不同在增长呢?而进步的社会没让我们大学生社区协理员比前三期社区协理员的安置和待遇享受更高更反而背道而驰了?这是为什么?我们继续拿1100元的生活补助(扣除保险847元),请问各位有谁能在日益增长的消费水平下用847元度过一个月呢?我们算过一笔帐xxx(此处王菲出账单)。

各位领导也都有子女,相信您的子女也是精心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我们同样是二连人民的子女,普通老百姓家的子女,是从329名正规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子女,也是你们的子女,请求给予我们合理公平的对待!

本诉求送二连浩特市委、市政府27名社区劳动保障、民政协理员

2021年8月15日

如何写请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范文通用五

国务院:

近年来,我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有关人士,曾多次提出建立中国工程院问题。

全国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和中国科学院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期间,不少政协委员、学部委员和工程技术专家,又先后提出提案和建议。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这一建议。曾就建立中国工程院问题,多次作过批示。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组成了专家研究小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人士和有关产业部门的意见,进行反复酝酿和讨论,形成工程院的初步方案。现就建立中国工程院的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关于建立中国工程院的必要性。(略)

二、关于组建中国工程院的一些原则。

(一)关于名称(略)

(二)关于中国工程院的性质和作用(略)

(三)关于中国工程院成员的称谓(略)

(四)关于中国工程院与中国科学院(学部)的关系(略)

(五)关于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标准和条件(略)

(六)关于中国工程院第一批院士的产生及以后的增选制度(略)

(七)关于中国工程院的领导体制及学部设置(略)

三、关于中国工程院的筹建工作及进度安排(略)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中国工程院筹备领导小组名单。

国家科委(盖章)

中国科学院(盖章)

××年×月×日

请求批准性请示的结构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和日期等。除正文外,其他内容的格式与报告相同。正文一般由请示缘由、请示事项、请示结尾构成。

(1)请示缘由,即请示问题的依据,也就是为什么要写请示。

(2)请示事项,即请示的实质内容。请示上级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建议都写在这一部分里。

(3)请示结尾,即向上级提出请求,或者答复、审核批准,或者希望上级给予理解和支持。请示的结尾文字极为简练,常见的有:“当否.请指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审批”等。

请求批准性请示写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事前行文。在解决和处理问题之前上报的,必须待上级批准或指示后才能实行,不能搞“先斩后奏"或“边斩边奏”。

(2)慎重行文。凡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得动辄请示,矛盾上交。在请示的问题上,既要反对擅自作主、各自为政的无政府主义倾向,又要防止文牍主义和不负责任的依赖思想。

(3)一文一事c即使是几个内容,也应是与所请示的一个主要问题密切相关的不同侧面。而且,必须是上级有可能一次研究给予回复的问题。如果同时请示几件事,一则上级得花更多的时问去研究,难以及时回复,延误工作;二则还可能因为其中一一件事不能解决,而连其他可能解决的事情也被搁置下来。

(4)表明态度。在请示中,不仅要如实反映情况,而且要明确提出处理建议或要求。

如何写请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范文通用六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2013-2014年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

首先感谢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相关单位对我们的关爱,在这个就业艰难的时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没有忘记我们这些莘莘学子,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就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我们没有辜负各位领导的关心和爱护在考试中脱颖而出。

其次,我们在基层工作期间辛勤工作,听从上级领导的指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教师工作,。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从未想象到的问题——是否真正“同工同酬”?就该问题我们提出诉求,期望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给予我们合理解决。

根据2013-2014年招聘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聘用期间享受与开发区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正常假期和三险一金待遇”我们应与在编人员一致,享有苏木乡镇苏木补贴、工资调整,用工合同的签订、各类保险的缴纳,以及退休之后的相关待遇。

1、我们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正规考试、严格审核、竞争上岗的教师。

2、上岗初期领导也多次在招聘的相关会议上清楚承诺“同工同酬”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就此我们几年来相信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承诺和公信力,努力工作、积极进取、无怨无悔。

3、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但现在,辛辛苦苦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同工同酬”待遇,既没有苏木乡镇补贴,工资上调也与我们无关,这使我们很伤心。我们从来没要求过提高待遇,我们相信政府不会失信于民,一定会

履行当时的承诺。

对此我们有以下两个异议:1、我们的各项保险是否和在编人员一致,包括退休后的相关工资待遇以及发放标准,请指出;2、目前在编人员在进行苏木乡镇补贴、工资调整,我们是同工同酬人员以上这些皆将我们剔除在外,为什么?请明确指出;

各位领导也都有子女,相信您的子女也是精心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我们同样是开发区人民的子女,普通老百姓家的子女,是从正规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子女,也是你们的子女,请求给予我们合理公平的对待!

本诉求送至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诉求人:共赢教育网

2021年*月**日

如何写请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范文通用七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案由:_________________一般劳动争议纠纷

原告不服深宝劳仲庭(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合同行政起诉状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1.2.3.4.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入厂时间:_________________,是否签有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离职前工资:_________________,

离职前职务:_________________,离职时间:_________________,离职原因:_________________,

何时提起仲裁:_________________,裁决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不服裁决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事实: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附:_________________本起诉状副本份

如何写请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范文通用八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主城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内及远郊电厂余热入市工程沿线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属地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制定区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3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m2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m2以上,25万m2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m2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区政府(管委会)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m2以上,5万m2以下;

(4)100万m2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m2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各区政府(管委会)、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及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区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5)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省直单位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区、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家庄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助事发地区政府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市生态环境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体规处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各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及以上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16)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区政府(管委会)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国家、省领导或工作组来石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值班电话: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事发区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事发区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区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调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ⅰ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事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各区(管委会)参照以上标准,设立工作机构。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石部队或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级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支援。

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华电河北分公司、国电投河北分公司、西岭供热公司及河北联润在线工程技术公司(带压堵漏企业)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市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区政府(管委会)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航空、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市、区建立两级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项目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两级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其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辖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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