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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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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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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可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记忆。如何管理时间成为了现代社会中的一项重要技能,我们需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总结范文可以启发我们对于问题的不同角度和思考方式。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一

答辩人:深圳xxx有限公司。

被答辩人:xxx,男,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

一、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答辩人购买他人产品,并不知道产品是侵犯他人专利产品,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案侵权主体应该是制造者,而不是经营者。至于制造者是故意仿冒或者制造产品雷同,被答辩人应该对制造者追究责任,而不是对不知情的经营者或消费者主张权利,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请求对象错误,应驳回其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要求停止侵权,答辩人不存在继续侵权,因为答辩人没有再购买和经营该产品。没有对答辩人造成侵权,该项请求不能成立,致于其提出的'50万元赔偿和各项费用的赔偿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所以不是赔偿的义务主体。

以上答辩,请求人们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深圳xxx。

xx有限公司。

二0xx年十一月十一日。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二

专利被侵权后,通常取证工作是首要的。因为“取证”直接关系到侵权追诉的成败。取证可分3种途径:

带领公证人员将购买侵权产品的程序公证下来。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侵权举报,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可采取调查收集有关侵权证据、查封扣押涉嫌假冒专利产品等行政手段取证。

三、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或“诉讼证据保全”取证。《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新《民诉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诉讼证据保全)。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诉前证据保全)。以上的取证途径只要成功均是追诉侵权的有力保障。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三

甲方:xxx(你女朋友的名字)。

乙方:xx美容院。

乙方去年9月份打出广告说可以免费做一次皮肤护理,甲方就去做了,在经过乙方的护理之后,甲方的鼻子上毛孔就变大了,而且鼻子还很不舒服,由于甲方当时也忙,没空管这个,想着慢慢调理调理就能恢复,但是现在一年过去了,甲方鼻子上的毛孔越来越大,黑头越来越多,越来越不舒服,经过和乙方负责人交涉,乙方给了甲方一点修复的产品,说先试一下,试了之后甲方过敏了,脸很痒,乙方严重侵犯了甲方的健康权,给甲方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上的疼痛,严重影响了甲方的正常生活,现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在医院进行检查的各项费用;

2、乙方同意将甲方的面部损害进行修复,并且承担修复的所需费用;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乙方不按本协议书规定,甲方可以将依法解决;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四

作为一个创新者或企业家,在创造出独特的产品或服务后,你肯定希望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这样才能够确保你的创意不被侵犯。其中,专利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是,即使你拥有了专利,也不能避免专利侵权。本文将会分享给你我的一些专利侵权心得体会。

段落二:识别侵权。

首先,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识别侵权行为。有时候,侵权者使用了你的专利,却没有付你专利的使用费,这就构成了侵权。在此情况下,你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通知侵权者,并要求他们支付专利使用费或停止侵权行为。这个时候,你可以寻求专家以及专利律师的帮助。

段落三:讨论解决方案。

除了识别专利侵权,你还需要考虑解决方案。在这一点上,就需要寻求更多方式去解决问题。这个时候,你可以考虑与侵权者和解,或者通过法律途径与他们解决。要注意,和解可能会对你和侵权者都有利,因为法律诉讼可能会耗费很长时间以及大量金钱。

段落四:寻求帮助。

在处理专利侵权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寻求专业帮助。首先,你需要寻找专业的专利律师。这样可以确保你的诉讼程序以及法律文书都是正确合法的。同时,也可以确保你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此外,你还可以寻求专业的侦查机构来帮助你识别侵权行为。他们可以帮你发现使用你专利的人或者公司,然后帮你做出适当的反应。

段落五:总结。

专利侵权是一个非常严肃而也复杂的问题。要从中获得胜利,你需要寻求专业帮助,学会识别侵权行为,以及确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如果你能够做这些,那么你就能够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为你的创新事业赢得成功。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五

法定代表人:xxxxx。

被答辩人: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xxxx)x中法民三初字第xxxx号,为明辨是非、明确权责,现针对被答辩人的起诉,特作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的案涉产品与被答辩人的发明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存在根本区别,没有侵犯被答辩人的专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答辩人的案涉产品不仅缺少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诸多必要技术特征,而且在很多特征上也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因而案涉产品没有覆盖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答辩人的制造销售行为不构成对被答辩人专利权的侵犯。

根据专利侵权判断的全面技术特征对比原则,案涉产品与被答辩人专利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存在重大的不同。

根据对比,不仅根本得不出案涉产品侵犯专利的`结论,而且恰恰反映出来案涉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产品,属于技术特征根本不同的产品。

因此,根据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全面覆盖原则。

答辩人的案涉产品与被答辩人的专利权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存在本质的区别,没有全面覆盖被答辩人专利权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不侵犯被答辩人的专利权。

二、答辩人有证据证明案涉产品属于现有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答辩人经过调查取证,案涉产品的技术特征已经被答辩人所提交的证据所披露,属于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制造的技术。

而且该项证据为公开出版物,其公开日期早于被答辩人的专利的申请日,属于现有技术。

同时,答辩人的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被答辩人的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所披露的技术方案存在本质区别。

因此,案涉产品采用的技术特征属于现有技术,答辩人不侵犯被答辩人的专利权。

三、即便是退一万步讲,案涉产品构成侵权。

被答辩人在提出损害赔偿的数额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之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答辩人认为,即便是案涉产品构成专利侵权,由于答辩人并没有大量生产案涉产品。

由于该案涉产品的总利润极低,因此,答辩人生产的案涉产品并没有实际获利。

同时,被答辩人的专利权只是案涉产品的一个部件,即便是构成侵权,被答辩人索赔xxx万元人民币也没有任何法律及事实依据。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提出的侵权指控和损害赔偿数额,既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也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因而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请求法庭依法予以明断,以保护答辩人合法权利。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起诉答辩人侵犯其专利权及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恳请法庭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此致

xxxx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六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赔偿协议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此次打架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合计人民币xxx元。

2、付款方式及办法:双方签字生效后付现金。

3、上述费用甲方支付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与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4、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甲方提出其它任何赔偿费用几何要求。

5、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也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之表示,且公平合理。

7、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协议所涉及的后果,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8、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及调解人各执一份,交派出所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

9、乙方以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调解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工作期间不慎发生伤害事故。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乙方治疗所需费用,同时积极并妥善处理与乙方的人身伤害赔偿事宜。现经乙方主动提出,要求甲方给予一次性伤害赔偿费用,故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一次性赔偿协议:

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人身损害所实际发生的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已由甲方全部支付;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赔偿金、后续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人身损害损失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签字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一次性补助金为甲、乙双方所自愿协商之数额;或与法定数额有所出入,乃为甲、乙双方自愿对其合法权利进行的适当处分。

四、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并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护理、营养、交通等相关费用;乙方自行决定此费用的分配方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仲裁等方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等有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对乙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负有过错或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乙方签字:

甲方,男,西滨镇际后村人。

乙方:,女,梅仙镇丁地村人。

年月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西滨镇坂兜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两根。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尤溪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甲方妻子一直陪伴照顾。年月日,乙方治愈出院。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无异议,就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医疗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元,误工费元,镶牙费元,复查费元,合计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后,甲方不再负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人民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3、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余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于________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6、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20%。

7、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9、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1、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乙方系xxx的妻儿。xxx(系甲方雇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为甲方(系xxx生前雇主)劳动时,因电击死亡。为解决因xxx死亡的善后赔偿事宜。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xxx家属来沪料理xxx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xxx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xxx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xxx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于在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在甲方向名下存款帐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公证处备查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人: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关于赔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_市卫生局一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嫌疑人赵五亲属)。

20xx年12月日赵五与甲方因琐事发生冲突,致甲方受到伤害,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赵五被刑事拘留,乙方系赵五配偶。事发后甲乙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就赔偿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受害人甲方人民币元,此赔偿数额是。

对甲方所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本协议是甲方请求赔偿的一次性、终结性赔偿协议,甲方不得就本次纠纷事宜以其他任何途径和方法再次向赵五或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三、甲方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出具书面的《刑事谅解书》,明确对赵五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意思表示,并递交给公安机关。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甲方应签署收条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公安机关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经过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

三、上述两项费用为双方依据法律或者合同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的全部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四、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协议中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乙方并请求公安机关不再立案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也不再向法院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公安机关备案____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____。

_______年_月_日_______年_月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点,甲方因________,致使乙方________,后在________医院治疗。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今后出现其他问题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小编整理的小编整理的保险赔偿协议书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甲方:(被保险人)。

注册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机构代码:

电话:

邮编:

传真: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

账号:

乙方:

注册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丙方:(银行)。

注册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鉴于:

甲方已向乙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号为(以下简称“保险单”),各方经充分协商,就保险单项下赔款转让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且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对于甲方向买方代码为的买方的出口项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甲方授权乙方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甲方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丙方,且同时乙方在上述出口项下的赔偿责任终止。

二、甲方承诺: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撤销、不变更本协议第一条的授权。特殊情况下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事先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由丙方出具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撤销或变更授权的通知,交乙方签收后生效。

2、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不单方面解除保险单。

三、乙方承诺: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接受甲方任何单方面的对本协议的撤销或变更的请求。

2、收到甲方和丙方联合签署的书面同意文件后,在不损害乙方权益的前提下,按照上述同意文件的内容,对本协议做相应的撤销或变更。

3、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将应付给甲方的赔款直接支付到丙方指定的账户。

4、若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将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中规定的赔款支付给丙方,并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在本协议第一条授权范围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甲方行使索赔权;甲方如需转让该索赔权,须签署书面转让协议。

五、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七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不断进步,保护创新成果的专利也越来越多,专利维权也越来越重要。在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许多企业都需要保护自己的专利,并防止侵权行为。下面我将分享一些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的心得和体会。

一、认真筛选发明思想并及时申请专利。

在专利申请中,最重要的是要认真筛选具有发明创造性的思想,并及时申请专利。对于保护企业的独特知识产权和技术,申请专利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在申请专利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估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果被侵权的专利不足以被认为是创新性的,或者没有取得专利权,将很难在法庭上打赢专利侵权案件。

二、积极监控市场动态,发现和应对侵权行为。

针对产品和技术,企业需要积极监控市场动态,发现并及时应对侵权行为。必须时刻注意市场上是否出现与自己专利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防止侵权。同时,企业需要立即采取调查行动,确认侵权行为的事实是否存在,以及侵权行为是否涉及自己的专利。如有必要,企业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意见,采取更有效的行动保护专利权。

三、坚持和维护专利权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坚持和维护专利权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要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维权行动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律师团队和企业管理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因此,为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企业管理层应该注重知识管理和技能培训,建立起专业化的团队。

四、加强企业管理,防止内部带来的侵权风险。

在高速发展的商业世界里,企业经常会内部产生侵权行为。因此,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企业内部管理必须得到加强。首先,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责任。其次,企业应该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教育员工遵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要求,防止知识产权的流失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科技创新文化。

最后,企业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科技创新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企业科技创新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应该倡导创新精神,鼓励员工从技术和思想上不断地创新,不断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企业还需要注重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以树立起企业的品牌形象,强化专利维权法律的威慑力。

总之,专利维权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企业管理层和律师团队都需要认真对待有关专利的侵权行为,同时从中不断学习和提供经验,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八

案情:机械厂雇佣的带班长马某在车间内修理机器时,敲打溅起的铁砂将在一旁协助修理的李某的右眼致伤。李某虽经住院治疗,最终造成右眼残疾(经鉴定为七级伤残)。机械厂业主原某仅支付7000元医疗费后,就不再赔付。之后,经李某申请,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并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机械厂赔偿李某各项费用4万余元。后李某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马某对其进行侵权赔偿。

分歧意见:第—种意见认为,原告不应得到双重赔偿,理由是劳动局既已认定其为工伤,经仲裁由机械厂赔偿其各项费用4万余元,李某无权再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应得到双重赔偿,理由是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系两种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

评析:同意第二种意见。在第三人侵权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赔偿中,应选择兼得模式,受害人既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待遇,还可以向侵权第三人要求侵权赔偿。

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社会保险法范畴,带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导致伤害时获得必要救济,防止其陷人生活困境。而侵权赔偿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替代,也不能因受害人受领有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如果第三人侵权所造成的后果因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或减轻,作为实际侵权的第三人不承担由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则是对侵权行为的放纵,既有违法理,更失之公正、公平,其不利于社会正义、社会和谐。

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两个请求权均可以独立存在,当一个请求权消灭时并不当然带来另一请求权的消灭。受领工伤保险给付不能替代或消灭受害人的侵权赔偿请求权。工伤保险法是从侵权法中发展并分离出去的,其宗旨是一种社会救济。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工伤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工伤职工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就工伤保险待遇给付问题形成的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基于该工伤保险法律关系,工人享有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权。而第三人侵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伤害,受害人对侵权之第三人产生民事侵权赔偿之请求权。

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工伤可获得双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多支持受害劳动者双重赔偿。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引起工伤的“第三人”应该是指除用人单位和本单位正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职工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如果工伤事故是本单位正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其他职工引起的,那么受害者不能再向引起工伤事故的职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因为该职工是履行职责的行为,其行为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此时受害者不能获得双重赔偿。本案中的实际侵害人马某并非机械厂的职工,而是其雇佣的带班长,应当认定为第三人侵权。当然,马某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也可以根据雇佣合同的约定向机械厂追偿。

雇主对雇工承担赔偿责任后向侵权第三人追偿的法律意见。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期间,因第三人(单位)的行车工操作不当,致使行车挂斗坠落,雇工受伤。雇工因人身损害向雇主提起民事诉讼,而雇主在承担了判决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后,依法向第三人进行追偿。针对本案,第三人即被告方提出了以下两点异议:

2、第三人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作为雇主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提出了以下代理意见:

一、就现有证据来说,可以认定被告的行车挂斗脱落致使原告雇工朱**头部受伤,被告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1、从侵权案件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朱**受伤一事有明确的时间、地点、致伤的事实,也就是有明确的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市**区人民法院在(2006)**民一初字第**号判决书中对现场三名证人出具的证言进行了认定:被告的行车工违规操作,致使损害发生,可以明确该损害行为具有违法性,而且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从侵权案件的归责原则来说,本案也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在原告已经举证证明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后,即应由被告举证证实其没有过错,否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3、庭审时,虽然被告申请两名证人出庭作证,但该两名证人均系被告公司职工,具有明确的利害关系,其证言效力较低。结合证人证言,两人均陈述原告雇工在被告厂区内受伤一事,但事发时并不在现场,也就是说其证言系传来证据,其证明效力应远低于直接的、原始的证据,即现场证人陈**等人的证言。在被告正常工作时间,朱**被运行中的行车挂斗致伤,而作为证人之一的樊**系被告的行车操作人员,却推说其不在现场,明显与**区人民法院在(2006)**民一初字第**号判决书已经认定的陈**等人的证言相矛盾。

二、关于**市**区人民法院(2006)**民一初字第号**和(2007)**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可否直接作为本案证据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第1款第4项,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这里所指为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是指本案所涉及的事实已经在其他案件审理中被法院确认。如果本案诉讼的当事人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已为生效判决所认定事实的,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仍然要负证明责任。因此,在**市**区人民法院(2006)**民一初字第号**和(2007)**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中所认定的与该案有关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本案证据适用,无须重新举证证明,被告如有异议,可举出相反证据推翻该生效判决所认定的事实。

三、原告已按照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雇工承担赔偿金的垫付责任,原告向作为侵权人的被告行使追偿权,符合法律规定。

1、依据**区人民法院(2006)**民一初字第号**和(2007)**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的事实是:原告与朱**存在雇佣关系,朱**根据雇主的指派,在被告的厂区内工作时,被被告所有的行车挂钩脱落后致伤头部,事故发生后朱**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原告作为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依法向作为侵权人的被告进行追偿。上述事实已为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完全可以作为原告向被告主张追偿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第一款规定:“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原告作为朱**的雇主,目前已依照判决书确认的赔偿项目进行了全额赔偿。因此,原告向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致害人即被告提出赔偿请求权,正是本案原告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受害人朱**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人,应对该侵权事件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原告只是依法律规定先行履行了雇主的垫付义务,对于在该侵权事件中受害人朱**因被告的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损害,原告有权依据**区人民法院(2006)**民一初字第号**和(2007)**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偿付数额向被告追偿,并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先行垫付的诉讼费用。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九

一、专利诉讼的管辖是什么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与其它民事诉讼的管辖...

一、专利诉讼的管辖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与其它民事诉讼的管辖一样,...

专利权被侵害后,如果提起侵权诉讼,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那么,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怎么起算呢,专利侵权诉讼提起后,...

1、证据收集侵权厂家基本情况;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情况;

2、管辖法院选择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一、以专利无效抗辩专利侵权诉讼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十

原告: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被告: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______________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2、责令被告______________赔偿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被告______________承担行政执法费用。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事实和理由:原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了_______________专利,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获得专利授权。根据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与被告______________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_________的技术特征分析对比后,发现被告______________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的技术特征落入了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且被告______________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没有经过原告的`许可,侵犯了原告专利权。请求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责令被告______________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赔偿原告的相关经济损失。此致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1、专利证书复印件__份;

2、专利年费发票复印件__份;

3、原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__份;

4、专利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__份;

5、侵权产品图片__张;

6、______招标文件及中标结果公告各__份。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乙方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甲方亚士漆商标生产涂料,并在自接工程中大量使用,经甲方举报后于20xx年7月18日被工商机关查处。现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之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的品牌声誉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为此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万元,作为对甲方损失的一次性补偿。该款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支付。

二、丙方自愿为乙方的上述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本协议在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丙方: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年月日甲、乙双方因私人问题发生口角,进而互殴,经医院检验,甲方的伤情为:,乙方的伤情为:。

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单位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十三

原告:朴***,男,1956年11月1日出生,国籍韩国,住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5466号。

被告:青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经理。

住所地:青岛**************。

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被告擅自使用多通道导管组件的制造设备和方法是专利侵权违法行为;。

2、依法判令被告销毁侵权产品及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部分机械;。

3、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3日原告朴***先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多通道导管组件的制造设备和方法发明专利,并于2001年9月19日授权公告,取得发明专利(专利号分别为:00800848.5)。

现在发现被告青岛******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销售的电缆用多通道导管组件产品与原告朴汶秀享有专利权的上述专利产品一致。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有擅自使用多通道导管组件的制造设备和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侵权违法行为。

原告朴汶秀先生有确凿、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有前述专利侵权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朴****。

20xx年8月7日。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十四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______________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2、责令被告______________赔偿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被告______________承担行政执法费用。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事实和理由:原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了_______________专利,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获得专利授权。根据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与被告______________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_________的技术特征分析对比后,发现被告______________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的技术特征落入了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且被告______________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没有经过原告的许可,侵犯了原告专利权。请求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责令被告______________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赔偿原告的相关经济损失。此致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1、专利证书复印件__份;。

2、专利年费发票复印件__份;。

3、原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__份;。

4、专利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__份;。

5、侵权产品图片__张;。

6、______招标文件及中标结果公告各__份。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十五

您好,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

你好,办理变更专利实施合同被委托人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的...

您好,对于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

您好,所谓假冒专利,是指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标明专利权人...

您好,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十六

专利案件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被告张民、被告广东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法担任光明公司诉张民、广东金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一案的代理人,开庭前,我仔细查阅和研究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和有关法律法规,本代理人认为光明公司诉张民和广东金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是一种恶意诉讼行为。下面我就本案谈九个方面的意见如下:

一、本案第一、二被告均不是适格被告。

法庭调查表明: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的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登记无效。《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的登记资料表明,张民既没有亲自去申请此项登记行为,也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去进行登记,所以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的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登记违反程序是错误的,是应当撤销的,其登记行为自始至终无效!张民不应对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的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法庭调查清楚的表明: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伟2011年8月26日购买两。

个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的商家――是广州天河区石牌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石牌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糸个体工商户,为待业青年蒋晴所有经营。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于2011年9月15日巳经倒闭停办,门店巳转让他人。蒋晴在申办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的工商营业执照时,因自己的身份证丢失而使用了本案第一被告张民的身份证登记。因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伟索取购买发票,发票巳用完的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请广东金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开了一张收据和一张发票,其收款、开票是蒋晴,同行业之间临时借用一张发票司空见惯。事实上张民没有参与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因此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实际持有、管理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的蒋晴,而不应是被借用了身份证的张民和张民所在的广东金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本案第一、二被告没有专利侵权的主观过错,不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法明确规定未经专利权的许可,不得实施专利,并且对实施行为作了明确的界定,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使用、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只有符合上述类型时,才能构成侵权行为,违法性是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

《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的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在经营者无过错的情况下,能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即使销售了侵权产品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蒋晴的行为是一种不明知、不应知的销售行为。蒋晴应原告委托代理人李伟的主动购买要求,为原告在广州一泓电脑科技公司炒货两个君好羲之笔免驱手写板的行为并不违法。君好羲之笔免驱手写板来源于广州一泓电脑科技公司经营的深圳千彩计算机公司生产的产品,不论这种产品是否为专利侵权产品,本案被告一、二均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原告认定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为专利侵权产品没有法律依据。

1、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2011年8月26日卖给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伟的两个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糸深圳市千彩计算机糸统有限公司自行研发生产的,该产品商标巳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批准注册,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的禁止条件,申请注册商标的标记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在内的先权利或合法利益。本代理人认为既然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取得了国家商标局依法批准注册,该产品应当是合法产品而不是原告所诉的侵害光明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否则国家商标局不可能依法批准该产品的注册商标!

2、刚才法庭调查中,深圳市千彩计算机糸统有限公司出示的证据表明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糸深圳市千彩计算机糸统有限公司委托他人或自行研发生产的产品,不是侵权产品。

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刚才法庭调查中原告没有举证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糸专利侵权产品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或鉴定结论,相反本案第三被告却举出了充足的证据证明该产品是自行研发的不构成侵权的依据。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是一种技术含量高的电子产品,本代理人认为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是否糸专利侵权产品的鉴定结论应当由技术权威部门作出司法技术鉴定,不能由原告信口雌黄!

因此,本代理人郑重请求法庭责令原告当庭依法提供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侵权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或司法技术鉴定结论,这是本案的关键证据!否则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四、本案第一被告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对原告所诉具体产品没有辨别能。

力。

退一步讲,即使如原告所诉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是侵权产品,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也没有辨别能力。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卖出的两个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是一种技术含量高的电子产品,该产品商标巳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批准注册。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是否构成侵权,不是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蒋晴所能辨别的,恐怕大多数人都无法辨别,因有关专利侵权判定,必须将产品与对方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判定,很复杂。况且深圳市千彩计算机糸统有限公司公开生产、广州一泓电脑科技公司公开经销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没有任何执法部门去制止和处理!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蒋晴又怎能能辨别得了其侵权与否?!

说句心里话,如果明知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侵害原告光明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权,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蒋晴和其员工也不会将它炒来卖给被侵权的光明公司,因为当时光明公司的的委托代理人李伟购买时表明了身份而且等货等了一个多小时。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还按原告光明公司的要求出具了发票。购买者就是光明公司。明知是侵权产品而将它销售给被侵权公司天底下没有这样的蠢人!由此可见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蒋晴和其员工没有侵权故意!

支。

专利损失不外乎侵权实际损失和所实际减少的收入。刚才法庭调查巳经很清楚,原告没有就其受到的实际损失举证,这只能说明原告的所谓六十万元损失子虚乌有!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2011年8月26日仅仅卖给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伟的两个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货源炒买于广州市一泓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而且这种买卖行为也是按原告方的主动购买要求进行的。所买卖的货物价值充其量为区区230元人民币,退一万步讲,即算两个君好羲之笔电脑手写笔是侵权产品,其无意的侵权行为和情节也特别轻微,对原告光明公司何来10万元的巨额损失呢?!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是小本经营,仅仅炒买炒卖了两个君好羲之笔电脑手写笔,哪里有什么库存可供原告光明公司销毁呢?!这不是明摆着的仗势欺人、血口喷人、敲诈勒索又是什么呢?!

六、原告所诉具体产品不一定是本案第一被告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所销。

售。

应当提请法庭注意的是,原告在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的购买行为类似于行政机关违法的钓鱼执法!广州南方公证处(2011)南公证内字第44039号公证书不是现场公证,其所诉产品没有在店家当场封存。广州南方公证处(2011)南公证内字第44039号公证书属于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依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八条、五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由两名公证员进行,而该公证仅一人,所以广州南方公证处(2011)南公证内字第44039号公证书属于无效公证,该公证不产生法律效力。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2011年8月26日卖给原告委托代理人李伟两个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糸深圳市千彩计算机糸统有限公司自行研发生产的,该产品商标巳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批准注册,是事实。但是今天在法庭上调查中原告举证的两个君好羲之笔电脑手写笔是否为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2011年8月26日卖给原告委托代理人李伟的产品,当时没有销售人或见证人的印迹,是否为原告方事后调换嫁祸于人,被告方和代理人不得不表示怀疑,因为在在本案中原告及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伟本来就存在不道德的故意设套行为!

七、本案第一被告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所销售的两个君好羲之电脑手写笔来自于广州市一泓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否,以及本案确定损失数额应为多少,都需要广州市一泓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诉讼才能搞清。在本案受理后,本案第一、二被告认为为查明本案真相,确认本案涉及的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是否为侵权产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均申请法庭将广州市一泓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追加为本案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本案第三被告也提出了追加广州市一泓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的要求,很遗憾法庭没有同意,在此本代理人再次提出申请追加广州市一泓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请求,请法庭充分考虑。

八、本案第一被告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的销售行为与本案第二被告广东。

金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关。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是经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

局依法批准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为待业青年蒋晴个人经营。广东金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民是其中的大股东之一。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与广东金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隶属关系,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蒋晴的经营行为与广东金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关。广东金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于商户之间的帮助仅仅是代开了一张收据发票而已。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卖给原告的两个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的行为,即使有侵权行为也只能由金城电脑耗材经营部的所有人蒋晴自己承担责任,原告要广东金金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来为他人承担责任岂不冤枉!

九、原告方滥用诉权。

的公司足矣,又何必伤害无辜的人和公司呢?!其滥用诉权的恶意诉讼行为应当受到谴责!本案第一、二被告也将保留反诉追究原告方法律责任的权力!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本案被告一、二均不是适格被告,认定君好羲之笔(免驱版)电脑手写笔为专利侵权产品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专利侵权的主观过错,不构成专利侵权行为;原告方滥用诉权。为保护被告一、二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代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明镜高悬,充分采纳本代理人的意见,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代理人:秦皇岛市律师陈立峰。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十七

原告:沈存正,男,52岁,住天水市合作巷北园子9151号。

被告:天水市电器厂(下称电器厂)。地址:天水市秦城区莲亭路59号法定代表人:李鸿清,厂长。

沈存正发明了“场效应治疗仪”技术,于1985年7月9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1986年1月1日,沈存正聘请电器厂厂长李鸿清为专利实施人。1986年5月13日,由电器厂提出报告,经天水市秦城区经委批准,由沈存正及电器厂等15个厂家组成“场效应治疗仪”生产联合体(下称联合体)。经召开成立大会,产生了联合体章程。章程规定,联合体由沈存正、电器厂等15个厂家组成,总经理部设在北京,是“场效应治疗仪”专利技术的唯一合法实施人,具有法人资格;效应带由电器厂和沈存正开办的福音厂两家生产,效应带磁芯由天水橡胶厂生产;各成员和专利持有者均应维护联合体的共同利益,不得向联合体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提供“场效应治疗仪”和效应带的技术、工艺资料及零部件:“场效应治疗仪”的商标由联合体统一注册、印刷,各成员单位不得自行翻印;专利权人从整机销售中每台提取专利费1元,从效应带销售中每条提取0.12元,由各厂交给总经理部,总经理部与发明人每季度结算一次。后因资金不足,联合体未成立,故未进行注册登记。但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已依章程生产、销售“场效应治疗仪”,沈存正对此未提出异议。

1987年12月10日,中国专利局授予沈存正“场效应治疗仪”发明专利权。专利权授予后,沈存正与原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未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各成员单位继续生产、销售“场效应治疗仪”。由于总经理部未成立,专利费未统一收取。电器厂从1987年至1991年向沈存正支付了专利费共计74100元,其它厂家未支付。为此,沈存正向其它厂家发出通知,要求结清专利费并依法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未见回音。

电器厂从1989年1月至1991年9月24日,供给郑州华盛工贸公司治疗仪的效应带2000条,供给兰天机械厂9700条。《甘肃日报》1992年2月5日报道称,“场效应治疗仪”是电器厂研制成功的。对此,沈存正认为在被授予“场效应治疗仪”专利权后,始终未与电器厂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电器厂向华盛公司和兰天机械厂销售效应带,超出了本人默许的范围,电器厂的行为侵犯了他的专利权,遂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电器厂“场效应治疗仪”专利实施许可权,结清专利使用费,并由电器厂赔偿经济损失,登报声明道歉。

电器厂辩称:本厂为“场效应治疗仪”的试制、销售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并是沈存正同意的该专利技术实施人,有聘书及收取专利费为证。向华盛公司销售效应带是售后服务;向兰天机械厂销售效应带是因为沈存正首先违反联合体章程所致,故本厂的行为未构成专利侵权。电器厂在答辩中还认为,此纠纷属一般经济合同纠纷,不是专利侵权纠纷,当事人双方均在天水市,本案应由天水市法院管辖,故对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提出管辖异议。

「审判」。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对电器厂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认为专利侵权纠纷属特殊地域管辖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纠纷案件由省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本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于1992年5月21日裁定:驳回电器厂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电器厂不服此裁定,以本案不属专利侵权、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为理由提起上诉。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沈存正的诉讼请求中有“电器厂进行专利侵权”的请求,故应作专利侵权案件,根据有关规定由省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电器厂所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无管辖权的理由不能成立。至于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待审理后才能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于1992年6月1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对沈存正所诉专利侵权之诉讼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沈存正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场效应治疗仪”发明专利后,与电器厂等单位产生了联合体章程,该联合体虽未依法成立,但电器厂使用“场效应治疗仪”技术,与沈存正并无争议。“场效应治疗仪”发明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后,双方对实施该专利技术未订立正式的实施许可合同,电器厂继续使用该技术,并至诉讼前一直向沈存正支付专利使用费,应认定电器厂使用“场效应治疗仪”专利技术是经专利权人沈存正认可的,双方只是未依法订立书面合同。现沈存正诉电器厂侵犯专利权,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于1992年6月23日判决:驳回沈存正的诉讼请求。

沈存正对此判决不服,以其没有与电器厂订立正式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电器厂违反许可范围向联合体以外厂家供应效应带,已构成专利侵权为理由提起上诉。

电器厂答辩认为:本厂实施该项专利是经沈存正许可的;向联合体以外厂家供应效应带是为了售后服务和施行沈存正与兰天机械厂订立的协议。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进一步查明:电器厂从1989年1月至1991年9月24日,销售给华盛公司效应带2000条,是电器厂配套销售后,应顾客要求的售后服务,未超出销售范围。电器厂向兰天机械厂销售效应带9700条,是沈存正与兰天机械厂1986年6月3日签订的协议规定的,协议中规定:“电器厂可安排一定数量产品支持兰天机械厂发展。”故电器厂向兰天机械厂的销售行为,应视为沈存正所允许。据此,该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判决正确,沈存正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于1992年8月22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护原判。

「评析」。

本案原告??“场效应治疗仪”发明专利权人沈存正认为电器厂在生产、销售该治疗仪过程中侵犯了他所享有的专利权,其理由有两点:1.他与电器厂之间始终未签订法律规定的书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2.电器厂违反许可范围,向联合体外厂家供应效应带。此两点的法律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等于说明电器厂的行为是违反此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该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都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根据此条规定,电器厂利用沈存正的“场效应治疗仪”发明专利生产、销售“场效应治疗仪”及效应带,必须和专利权人沈存正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但双方之间自始自终都未订立过这样的书面实施许可合同,电器厂的行为是否因此而侵犯了沈存正的专利权呢?这需要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来分析。

从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电器厂利用沈存正发明的“场效应治疗仪”技术进行生产、销售,应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从沈存正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以后至其被授予发明专利权时止。在这一阶段里,沈存正将正在申请专利的“场效应治疗仪”技术当作专利技术,先行聘请电器厂厂长为专利实施人,实质是由电器厂进行试制、生产、销售和完善。后由电器厂提出报告,由电器厂、沈存正及其他13个厂家组成“场效应治疗仪”生产联合体,并产生了联合体章程。根据联合体章程的实质看,联合体的各成员都是“场效应治疗仪”技术的合法实施人。后联合体因故未能成立,但原联合体各成员已经开始利用“场效应治疗仪”技术进行生产、销售。上述这些事实,沈存正是亲自参与和知道的,应当认为是经过沈存正许可的。在此阶段内,电器厂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后一阶段是从沈存正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开始到诉讼前。沈存正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以后,原联合体其他成员仍未与沈存正依法签订书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各自继续利用沈存正的专利技术进行生产、销售。因有前一阶段的事实,此时应由沈存正依法主张权利,即提出和实施人订立书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请求。从各厂家收到请求开始,原许可的效力终止(原许可主要以章程形式体现,但章程因联合体未成立而不具有效力,只是沈存正并未因此而不许各厂家利用其技术生产、销售,应认为是经沈存正许可的)。各厂家如要继续利用沈存正的专利技术进行生产、销售,必须依法和沈存正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不订立而继续利用沈存正的专利技术进行生产、销售的,其行为即侵犯沈存正的专利权。事实上,沈存正向电器厂以外的其他13个厂家发出了通知,要求结清专利费并依法签订书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通知发出后未见回音。所以,其他13个厂家如不与沈存正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而继续利用其专利技术进行生产、销售,他们的行为就是侵权行为。而对于电器厂来说,沈存正未向其发出这种通知,电器厂又一直在向沈存正支付专利使用费,沈存正也收取了专利使用费;并且从沈存正的诉讼请求中可以看出,电器厂继续利用其专利技术生产、销售,是沈存正所默许的(包括原聘请专利实施人时的约定因素),只是沈存正认为电器厂的有些行为超出了默许的范围。从这些事实看,沈存正与电器厂之间有许可关系,只是未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形式要件有欠缺),但电器厂向沈存正支付了专利使用费,履行了基本义务,是符合专利许可关系的实质条件的。所以,在沈存正不积极作为(不向电器厂提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的情况下,一方面对电器厂的行为不加干涉,另一方面又接受专利使用费,享受了应有的权利,应当认为电器厂的行为没有构成侵权。从沈存正所诉的电器厂超出默许范围向其他人销售效应带这个问题来看,经法院查明也不存在问题。因此,在后一阶段中,电器厂也不存在侵权问题。

从法律规定的实质来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都必须经专利权人许可。不经许可而实施(强制许可除外),必然构成侵权;许可的方式,从严格要求上应当是书面合同方式,但以本案方式许可的,从实质上讲是不违法的。所以,沈存正一方面承认默许许可,另一方面又以未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为理由认为电器厂侵权,其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二审法院驳回其诉电器厂侵权的主张是正确的。

但是,沈存正还有一个“收回电器厂场效应治疗仪专利实施许可权”的诉讼请求,一、二审法院实际上未涉及,却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显系不当。沈存正的这个诉讼请求和其诉电器厂侵权的诉讼请求,是两种性质的诉讼请求,不能不加审理就以一个诉讼请求不成立而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侵权的诉讼请求不成立,不等于沈存正不能收回专利实施许可权。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的许可权,包括选择实施人、实施地域以及许可的期限等方面的权利。实施人如违反实施许可合同的规定,专利权人就有权收回专利实施许可权。本案在默许许可的情况下,因无许可期限的约定,专利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实施人停止使用其专利。所以,本案在沈存正明确提出要收回专利实施许可权,法院又认定双方实际上有默许许可关系的情况下,应当对此作出裁判。

另外,沈存正还要求电器厂登报声明道歉,此是基于《甘肃日报》曾刊登过的报道称“场效应治疗仪”是电器厂研制成功的这个事实。对此,电器厂虽对沈存正不存在侵权问题,而不用登报赔礼道歉,但电器厂是报道的受益人,其有义务登报声明更正不符合事实的报道。因此,法院应就此点也作出判决。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十八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未经甲方的授权和同意,在同一商品上擅自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和近似商标并对外销售,严重侵犯了甲方的商标专用权,损害了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品牌商业信誉,扰乱了甲方的经营秩序,现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同意一次性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作为乙方因侵权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赔偿,赔偿款在本协议签字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不再从事侵犯“×××”注册商标(包括甲方拥有专用权的所有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3、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追究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前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责任,包括侵权等违法责任。

4、若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继续从事侵犯“×××”注册商标(包括甲方拥有专用权的所有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甲方仍享有追究乙方全部侵权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将直接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至司法机关处理。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乙方不按本协议书规定及时支付经济损失赔偿款,甲方可以从乙方的信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作为甲方的特许加盟商,乙方有义务协助维护甲方的市场秩序、品牌形象及合法权益,对发现的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举报并密切配合调查;乙方自己若有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愿意承担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

甲方(或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乙方签章:

设备专利侵权协议书简短篇十九

顺誉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胜群达电子有限公司:

本所受专利权人吴茂勇的委托,就贵司专利侵权相关事宜,致函如下:

据查:一种光碟播放机进出碟的传动机构是专利权人自行开发设计,并由专利权人所在公司使用,生产出车载光碟播放机(dvd)机芯系列产品的专利技术。专利权人于11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于8月5日授权公告,同时取得正式的《专利证书》,专利号200820203768.9。期限为十年。

贵司目前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车载光碟播放机(dvd)机芯,系抄袭模仿该专利。贵司该产品所用进出碟传动机构,其工作原理、内部结构、所用部件完全与本专利一样,具体包括:1与马达相连并受其联动控制的马达蜗杆;2与滚轴机构相连接的装载齿轮;3以及连接两者所用的斜齿轮。

专利权人已经于12月8日严正地向贵司发出要求:请贵司遵守国家专利法律,尊重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立即停止抄袭、模仿、生产和销售等使用该专利技术。

本律师认为: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贵司抄袭模仿该专利,生产和销售车载dvd机芯系列产品,属于严重侵犯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现特向贵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贵司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专利技术,同时要求贵司马上与专利权利人联系和解事宜。否则,本律师将根据专利权人的委托,依《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届时,贵司将会承担诸如商誉损失及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和因处理专利侵权事宜所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请商榷。

祝商祺!

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

律师:那利鹏。

联系电话:13302669856。

20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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