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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修改水道申请书 修建村道申请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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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修改水道申请书 修建村道申请书(四篇)
2023-01-14 23:12:46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农村修改水道申请书(推荐)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地块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名称为 ,数量 公斤,时间为 年 月 日。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土地所有权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 址: 住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农村修改水道申请书(推荐)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有很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普遍推行,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大量发生。为了解决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现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各地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如下: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问题 处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应当发挥有关农村基层组织以及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的作用,绝大多数纠纷可以由它们调处。当事人不服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受理。 有些农村承包合同的履行因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季节性很强。因此,人民法院对此类合同纠纷要及时立案,尽快审理,必要时可裁定先行恢复生产,然后解决纠纷。 无效农村承包合同的确认和财产处理问题 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首先要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合同无效:

(一)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违背民主议定原则的;

(四)采取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

(五)发包人无权发包的;

(六)承包人私自转让、转包承包合同以及转包渔利的。 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产生的财产问题应当依照法律、政策合理解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村承包合同的转让与转包问题 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

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

第三者,由

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

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

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承包人将承包合同转让或转包给

第三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让或转包合同无效。 承包人在履行承包合同中有安排劳务的经营自主权,某些临时性的劳务,如季节性的农活,果子的摘收、销售等,可以不经发包人同意包给他人。 承包人承包后自己既不从事经营或生产活动,又不承担任何风险,坐收管理费或者高价转包的,属于转包渔利。如果转包的价额超出承包价额,而其超出部分大致接近于承包人的投资(包括劳务)加上由于投资(劳务)应当获得的正常利润,可以视为合理;如果悬殊过大,则应作为转包渔利论处。转包渔利部分应当收归集体或追缴国库。 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问题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允许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

(一)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

(二)订立承包合同依据的计划变更或者取消的;

(三)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因发包方或承包方不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

(六)承包人丧失承包能力的;

(七)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人劝阻无效的。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但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 因自然灾害而产生的责任免除问题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外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审理涉及这类问题的案件,必须查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和承包人对自然灾害的抗御情况,然后决定对承包人的责任是部分还是全部免除。如果承包人已经尽了自己应尽的责任,仍不能避免标的物遭受损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如果既有自然灾害的影响,又有承包人经营不善的原因,则应按两个因素所占的比例,酌情免除承包人的部分责任。 发包方单方任意毁约问题 有些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是因为发包方任意毁约或有关行政部门违法干预造成毁约而引起的。审理这类案件,应当依法维护原合同的效力。承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应予支持。发包方毁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因行政部门违法干预而毁约的应由行政部门承担违约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先由发包方赔偿,再由应负责任的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发包方无力赔偿的,如果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可以按赔偿数额抵除承包人应缴交的承包金额;如果承包合同已经到期,可适当延长承包期,并在承包期内按赔偿数额抵除承包人应缴交的承包金额,或者延期给付赔偿金。 承包指标过高或过低问题 审理因承包指标过高或过低而发生的纠纷案件,应对承包指标的高低作具体分析,主要审查指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承包指标一般可根据承包前三至________年平均产量(或产值)并考虑合理增产比例予以确定。 目前,农村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指标一般都以投标方式确定。有的承包人为了取得承包权,违背客观实际,盲目地提高承包指标,导致指标明显过高而无法履行。对于因此而发生的承包合同纠纷,应当通过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实事求是地确定合理指标。但对指标基本合理,主要由于承包人本身不努力而完成不成指标的,应当维持原合同的承包指标。 对于发包人因缺乏经验,导致指示明显过低而发生的承包合同纠纷,应当通过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合理的承包指标。如果承包指标基本合理,承包人通过积极努力和科学管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发包人为此要求提高指标的,则不予支持,而应维持原合同的承包指标。 对于承包指标的调整,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承包人搞破坏性京夺性生产问题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注意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例如:承包土地不得破坏地力;承包山林不得乱砍乱伐;承包矿业生产不得乱开乱采;承包果园不得为短期收益而破坏果树的长期生长。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搞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人劝阻无效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加倍赔偿,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的乡镇企业承包中对外发生债务的承担问题 承包人对于企业在其承包前的债务,如果在承包合同中规定由其承担的,应按合同规定承担;如果承包合同中未作规定的,应由发包人承担,亦可酌情由承包人先予偿付,然后从应向发包人缴纳的承包金中扣除。 承包人对于企业在其承包期内所欠的债务 ,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发包人应负连带责任。 承包人逃匿或无力清偿债务的,由发包人负责清偿。 合伙承包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合伙承包人在诉讼过程中,应作为共同诉讼人对待。合伙人众多的,可由他们选派代表(须经法院认可)参加诉讼。参加诉讼的代表人一经确定,其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或合伙组织的全体成员有效。 执行问题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暂无给付能力的,可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应当及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丧失给付能力的,可裁定终结执行。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故意拖延履行的,应传唤其到庭,责令自动履行,仍不履行的,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

第十七章的规定,强制执行。

2023年农村修改水道申请书(推荐)三

美酒飘香,迎来良辰吉日;欢声笑语,共贺花好月圆。

乡亲们,朋友们,各位敬爱的来宾!欢迎你们前来参加某和某先生的新婚庆典,现在是公元20xx年8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10点10分。我非常荣幸地宣布某和某先生的新婚庆典现在开始!

第一项:鸣炮:请朋友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二位新人隆重入场

身披着洁白的婚纱,沐浴在幸福甜蜜之中的佳人,此时此刻,意味着两颗相恋已久的心,终于走到了一起;此时此刻,意味着两个相爱的人步入了神圣的婚姻殿堂;此时此刻,意味着在今后日子里,无论是风是雨都要一起度过;此时此刻,她们将在人生的旅途中相濡以沫、恩爱到老,携手一生。”

朋友们再次掌声祝贺,愿他们幸福开心一辈子!!!

第二项 结婚誓词,交换婚戒

下面我有问题问二位新人,请认真听好回答:

问男:“请问:某先生,您愿意娶您身边这位任茹星为您的妻子吗?(愿意)你是否愿意终生爱惜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爱你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健康、富有或贫穷,直到永远?(是的)”

问女:“请问某:您愿意嫁给您身边这位先生为您的丈夫吗?(愿意)你是否愿意终生爱惜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爱你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健康、富有或贫穷,直到永远?(是的)”农村婚礼主持词那么好,上天作证,两情相悦。

珠联璧合,佳偶天成,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祝福他们:幸福美满,百年好合! 第三项:双方父母祝词

好,亲爱的朋友们,接下来让我们大家用同样热烈的掌声有请新人的父母大人入席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从你们呱呱落地起,到你们长大成人’父母为了儿女的成长染白了青丝,费尽了心血。常言道:水有源,树有根,儿女不忘养育恩,今朝结婚成家业,尊老敬贤孝双亲。新娘和新郎如今已成家,真的要感谢父母的生养之恩。现在由二位新人向父母双亲鞠躬致谢:一鞠躬,感谢养育之恩;再鞠躬,感谢抚养成人;三鞠躬,永远孝敬老人!

好,各位来宾,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祝贺二位新人,新婚愉快,白头偕老!也祝愿我们在场的所有来宾们,东成西就,南通北达,左右逢源,上下皆宜,财源广进、生活幸福,家庭美满,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下面请新郎新娘入洞房!

婚礼主持词

尊敬各位来宾,各位领导,各位亲朋好友。大家好!

好歌好语好季节,好人好梦好姻缘.

来宾们今天是公元*年**月**日(农历六月初八)是良辰吉日,在这大吉大利吉祥喜庆的日子里,我们怀着十二分的真诚的祝福新人最幸福神圣美好的一刻!

现在有请新郎新娘的双方父母上台就座、

饮今日幸福美酒,思往日父母恩情!来,两位新人站到父母面前,听我讲,从你们呱呱落地起,到你们长大成人,在人生道路上的每一步,都少不了父母的关心与脯育,为了你们的成长,父母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与汗水,父母情深,恩重如山.

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唐朝孟郊《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父母对儿女的爱就象春天的阳光照耀小草一样无私无限,其实父母的爱又何尝不像春天的雨水一样绵绵密密.无微不至需时既落润物无声,做儿女的今生今世也报答不了父母对儿女的养育之恩.二拜高堂人有双重父母,今天新郎的父母喜得儿媳,新娘的父母喜得女婿首先有请新郎新娘当着大家的面响响亮亮,甜甜美美用世间最美好的称呼叫声爸爸妈妈!从现在起当着众位来宾的面改口叫爸妈.(爹,娘)都行!父母对儿女的爱是无私是真挚是世间最伟大的爱.请新人向父母鞠躬致谢,以感谢父母对儿女养育的恩情,同时祝父母身体健康长寿.

各位朋友,现在把你们手中的酒杯斟满,让我们共同举杯共同祝福一对新人:在天原作比翼鸟,在地同结连理枝.祝在座的各位年年兴旺发达,季季万事如意,月月心想事成,天天笑口常开.我宣布婚宴现在开始,请大家开怀畅饮,祝大家吃的满意,喝的开心.玩的高兴.祝各位来宾身体健康,幸福吉祥,谢谢大家!婚宴开始,大家尽兴.新郎新娘入洞房!

2023年农村修改水道申请书(推荐)四

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社区建设步伐,近日,我们对**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

近年来,县政府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按照“试点示范、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措施,持续加大投入,积极探索实践,集中开展了以建阵地、优环境、促服务、惠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设施落差”,使农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实现了城乡和谐发展,建成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县,受到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明确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布局。坚持以农村群众需求为导向,把社区理念引入新农村建设,按照“土地节约利用、居住相对集中、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农村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交通布局、生态布局和人口布局,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推进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提出了居住向小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服务向社区集中的农村社区建设思路。按照城区改造型、镇区聚集型、多村联建型、园区带动型、整村搬迁型五种模式,对现有自然村进行整合,把全县97个行政村规划为45个农村社区,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突出建设重点,稳步全面推进。坚持高起点规化、高标准建设、统一功能布局,依托原有的农村服务阵地和活动场所,采取争取省市补助、县级财政配套和村组自筹的办法,按照服务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投资7000多万元改扩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万多平方米。抢抓六盘山片区扶贫开发机遇,整合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危房改造等项目,将各项涉农资金进行捆绑,启动以告别深山区、土坯房、土窑洞、独居户和加快农民向城区、镇区、中心村集中为主要内容的“三集中、四告别”工程,建设大社区,从根本上改善山区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近三年累计对7061户2.56万农村居住群众进行搬迁改造,建成农民进城(镇)居住小区13个、住宅楼65栋3364套,推动了1.35万人进城、进镇、进中心村社区居住,探索出了一条山区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

3、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根据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管理性服务的功能要求,按照“四站四室一院一超市一广场一队”(即:公共服务站、农业科技生产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站、计生卫生服务站、村“两委会”办公室、村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专业经济组织办公室、幸福互助院、便民利民服务超市,文体活动广场、便民服务队)的建设标准,县人社、民政、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口支持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完善硬件设施,安装室外健身器材393套,娱乐器材132套,配备办公桌椅698套,图书19.7万册,养老互助幸福院床位300多张。所有农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公共服务、群众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群团组织、养老互助院等机构,部分农村社区(如草碧镇碧水苑联合社区、高崖农民进城社区)还设有物业管理等机构,对各类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服务内容都作了明确,为开展社区服务奠定了基础。

4、树立民本观念,构建服务网络。一是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实行服务代理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大力推行“3+x”的便民服务模式,利用便民服务电话、短信群发系统、亲情视频聊天系统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产业技术培训、农副产品销售、医疗康复、健康娱乐等全方位服务。围绕民间工艺品、苹果和蔬菜等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协会5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97个,新注册、认定家庭农场32个,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20场次,受训农民群众4.6万人(次)。二是构建社会保障网络。全面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构建起了以社会养老、社会医疗、社会救助以及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体系完善的农村社区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扎实推行“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生存认证”五个不出村,各公共服务站普遍设置了养老医保、农村低保和证卡服务3个便民服务窗口,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有代理”,深受群众欢迎。三是构建文化娱乐网络。利用建成的文体休闲广场和附属设施,组建自乐班、秧歌队等群众文化组织32个,举办各类文艺演出活动112场次,为农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同时,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人文环境。四是构建社会治安网络。在农村社区设置社区警务室和法律服务工作室,及时调解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截止20xx年底,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4个,其余村全部建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5、健全完善管理,规范社区运行。农村社区及服务中心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主任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村文书、团支书和妇代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村民小组长担任。设置“三大员”:管理员由村群团组织负责人担任;监督员由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担任;保洁员由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或农村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达到了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记载、有经费来源的“五有”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建立了社区(村)干部+信息员+户长的管理运行模式,实行一组一册(户主基本情况),一户一表(家庭成员详细信息)的网格化管理办法,使社区服务中心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群众,真正把农村社区建成一个为农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综合服务的载体。

我县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使农村群众生活居住条件彻底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稳步提升,特别是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认识有待提高,观念亟待转变。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什么是农村社区,为什么要建农村社区、如何建农村社区等缺乏基本认识。有的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就是盖几栋楼、修几条路、挂几块牌子,对有关政策了解掌握不够充分,认识上仍有偏差;有的认为资金少、用地难,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概念认识模糊,把农村社区建设当成政府工程,缺乏主观能动性,“等、要、靠”思想严重。加之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民习惯了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入住新的住宅小区生活成本较原来要高,且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存放不便,大多群众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安不下心来,所以对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

2、建设资金匮乏,投入严重不足。目前,资金短缺是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务服务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县自有财力严重不足,县级财政支持扶持能力有限,农村社区建设上级补助资金又比较少,加之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镇村集体经济弱,要想拿出资金发展公益事业很难。大部分镇村资金筹措渠道比较单一,仅靠上级补助和借贷建设,融资难度大,致使普遍存在重住宅建设、轻配套设施,重社区建设、轻产业发展的倾向。此外,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期较长,资金到位慢,而镇村资金压力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难度。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也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影响了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3、工作力量紧缺,服务水平不高。首先,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在职的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年富力强的村民不愿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造成社区干部后继乏人。据调查,全县为60个村配备月工资为500元的劳动保障助理员81名,其余37个村各确定了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补助300元,担任社区工作人员,且对任职年龄作了规定。大多数村由文书或其他村干部兼任,如文书兼任的每月也最多只能领取1100元或者900元报酬(文书每月报酬600元),其很难做到脱离农业生产全天侯坐班。其次,现任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服务群众能力不强,工作内容仅仅局限于公共服务,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我服务、互助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再次,对社区干部培训力度不够。任职前普遍没有接受培训,任职后培训形式化,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方式单一,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的业务培训多、为社区村民服务的培训少。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农民幸福安康、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多谋福祉,使农民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基本相同的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

1、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农村社区建设强大合力。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支持。首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相关制度体系,明确责任目标,形成“县委正确领导、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密切配合、镇村积极运作、农民参与联动”的工作机制。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搞好社区建设的信心,切实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把社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全速推进。通过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参与社区建设,使群众从内心深处认识、认同和接受农村社区,努力营造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2、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一是坚持城乡一体,详细规划。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原则,以镇村规划、产业规划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新一轮行政村撤并,加快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社区建设的详细规划。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当地交通条件、资源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使社区建设既要服务方便群众,又与未来区域发展方向相一致。对经济富裕、村庄规模较大的村,直接建设成为农村社区;对村庄规模小、居住分散和设施滞后的村,通过整体搬迁集中到镇区,联村合建社区;对于地处深山区和自然条件差的村,通过移民搬迁,实行联村共建,在县城建设中心社区。三是坚持创新模式,量力而行。将农村社区建设与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打通城乡之间、农村社区之间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渠道,加快城镇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同时,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等实际,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搞大拆大建。

3、整合各方资源,实行农村社区建设多元投入。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财政扶持政策,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筹集资金,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持续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在积极争取省市补助的同时,财政部门要列出年度社区建设专项预算,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逐年稳步增长机制,重点对工作进度快、聚集人口多的农村社区进行奖补。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集中投放”的原则,将农村道路、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管理和使用,实行综合配套重点投入,集中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补助、贴息、奖励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4、完善配套建设,拓展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一是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着力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以完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就业培训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服务项目为重点,加快提升已建成的集“四站四室一院一超市一广场一队”配置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水平,使社区服务中心达到内部结构、功能名称统一规范,尤其是在各项待遇领取、保费缴纳等方面最好确定一家金融机构,灵活运用一卡通服务或者现金缴纳保费的方式,方便农村“三留守”人员,从而使各类公共服务真正“落户”农村、“扎根”基层。三是积极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百货供应、农资供应、餐饮服务、农机维修、邮政通讯、金融保险等服务项目。四是建立健全社区自助互助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农村社区志愿者协会、老年协会、残疾人协会、红白理事会和文艺宣传队等,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充实壮大社区干部队伍。通过派、选、聘、考等途径充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力量,使社区工作人员在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素质能力等方面得到优化,同时,探索建立县镇机关干部到社区挂职任职制度,真正实现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有人办事、高效办事”。二是建立干部培训机制。采取远程教育、网上培训和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社区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开展。三是逐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努力改善基层干部待遇偏低的现状,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调动农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干部活力,推动农村社区整体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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