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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猪用地协议书(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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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猪用地协议书(优秀12篇)
2023-11-19 10:10:3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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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用地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因建设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实际需要,甲方需利用乙方部分土地作为路基填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土地法》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61号),甲方需按2万元/亩向乙方缴纳取土场补偿款等费用。

二、取土范围:前屯村西北侧土岭。

三、取土深度:取土深度为3~5m,具体深度视现场情况而定。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缴纳10万元;

2、甲方自备取土及运输设备;

3、甲方取土填料施工完毕后,取土场范围内的复垦工作由甲方负责。

乙方:

1、乙方负责协调甲方运输土方道路,乙方需维护甲方施工期间利益,协调处理因取土、运输土方而发生的一切地方事宜。

2、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对所提供的取土场要完全保证甲方使用,中间如有变更,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应负责协调清理现有取土地面上的附着物,电缆、光缆改迁或防护,以及联通信号塔的防护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工期,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由甲方法人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即可取土施工,取土完成后本协议失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代表人:

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使用的土地位于用地面积约(以土地部门测绘为准),具体位置及尺寸详见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同意甲方长期使用乙方的土地,同时甲方按每亩付乙方土地补偿费。以上费用共计万元。

三、本协议约定的每亩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本协议签定后7日内,甲方应于日内支付土地补偿费总额的,共计元,剩余款项共计元,于办理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但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个月。

五、关于规划用地手续由用地单位自行负责办理,被用地单位协助配合(仅只在各种手续或证明材料等上面盖章)。

六、乙方负责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品的拆除,(地上青苗、地上水井、地上房屋、地上租赁等)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用地,地上租赁由乙方于二十日内限期搬离,如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的履行。甲方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可以自行决定使用用途,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发行合同所要求的义务,乙方将上述土地交给甲方使用后不得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甲方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如遇国家建设用该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广利府发【20xx】9号的相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临时使用土地,现就用地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用地位置及用途:乙方临时使用的土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莲花村二、四组。

2、用地面积:总用地29.727亩,其中耕地20.408亩,林地9.319亩,其他农用地_______亩;建设用地______亩;未利用地______亩。

3、使用期限:20xx.9.16—20xx.3.15(耕地按小春一季计算,林地按半年计算)。

4、补偿费用:乙方必须按政策规定做好临时用地的补偿,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20900.93元。(大写:贰万零玖佰玖角叁分)

5、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制定复垦方案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期满后,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复垦后的耕地需经市、区国土所、农业和镇、村、组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所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

6、用地限制:乙方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破坏地下资源、埋藏物和用地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并不得在所使用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如遇国家建设需征收该宗地,乙方应自行拆除修建的临时建筑物,并将土地无偿交还甲方。

7、临时用地到期后,如需再用,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用地手续。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报当地政府备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办)人民政府一份。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乡镇办: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四

甲方:乙方:因建设高速公路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临时用地合法性,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取土场地点、范围、面积及深度:

1、取土地点:年月:

2、范围:

3、取土场面积:约亩;

4、取土深度:暂定为米。

二、取土场价款。

1、乙方所提供用土质量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2元/立方米(含土资源费、取土场的青苗补偿费、取土场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取土场临时占地费、取土场临时占地管理费和政府已有规定的全部费用)。

三、计量与支付。

1、结算方量以双方确认的实际运输方量计算,并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为准。

2、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20日,乙方提供甲方开据的验收单,提供准确用量数向甲方对账结算。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自备取土及运输设备;

2、甲方负责办理结算并支付取土价款;

3、与乙方共同确定取土初始断面。

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

1、乙方必须提供取土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并保证甲方开采、取土的合法性。

2、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施工中运输道路畅通并负责做好与当地村民及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甲方运输车辆顺利通行和施工顺利。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工期,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需支付甲方元(大写:元)整,作为对甲方工期延误的罚款,并承担延误甲方工期的一切后果。

3、若乙方取土场土质不符合甲方填土要求,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取土完毕时自动解除。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行户:开行户: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五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经多次洽谈,将该宅基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在原双方签定购地价格基础上再次增加人民币 元给甲方后,乙方享有自行使用权。

二、该宅基地地理位置位于宿州市南三里湾 村,高织东路13号,面积为121平方米。东邻 南邻 ,北邻 。

三、另加付村委地款计人民币 ,一次性付清。

四、该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 ,变更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必须负责出据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不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权。

六、所有款项付清甲方后,乙方有权使用,但甲方和村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乙方自行使用权。否则,应承担乙方的现行价值的双倍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本次交易纯属甲、乙、村委三方自愿,宅基地款交付两清,甲、乙、村委三方签字按印、盖章后即可生效,永不反悔。三方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内容,如有一方反悔、更改,均全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按现行价值额双倍经济损失。

八、为了维护三方的责任及利益,特需要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证明及居民邻居作以证明。

九、该协议书长久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解决合同方式:

1、甲、乙、村委三方协商解决。

2、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推进新农村经济建设发展养猪事业,乙方自愿与甲方合作,为明确双方利益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地设施:乙方自费投资50000元,与甲方在甲方的自留地上共同创建养猪厂房三间,共计建设圈舍20个。

二、养殖风险:甲方在养殖过程中,因发生猪疫或其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在养殖过程中,乙方要积极协助甲方采购养猪饲料,共同作好防疫工作。

四、销售分利:按出栏头数,净利润及个人的投资份额分红。

五、养殖场合法经营,其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办理(包括营业执照,动物防疫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六、其他约定:甲乙双方均遵守协议,如果争议,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自2010年6月8日起至2015年6月8日止。

到期后所有一切基地设施归甲方所有。

甲方:乙方:

2010年6月8日。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付款期限与方式。

6.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8.2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该等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八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经多次洽谈,将该宅基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在原双方签定购地价格基础上再次增加人民币元给甲方后,乙方享有自行使用权。

二、该宅基地地理位置位于宿州市南三里湾村,高织东路13号,面积为121平方米。东邻南邻,北邻。

三、另加付村委地款计人民币,一次性付清。

四、该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变更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必须负责出据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不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权。

六、所有款项付清甲方后,乙方有权使用,但甲方和村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乙方自行使用权。否则,应承担乙方的现行价值的双倍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本次交易纯属甲、乙、村委三方自愿,宅基地款交付两清,甲、乙、村委三方签字按印、盖章后即可生效,永不反悔。三方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内容,如有一方反悔、更改,均全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按现行价值额双倍经济损失。

八、为了维护三方的责任及利益,特需要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证明及居民邻居作以证明。

九、该协议书长久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解决合同方式:

1、甲、乙、村委三方协商解决。

2、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九

甲方:xxx果园乙方:

为了支持果园发展养猪事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xxx果园进行养猪生产,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将果园自建的养猪场240平方米和猪场内设施租赁给乙方进行养猪生产,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2、同意提供养猪人员在养猪期间现有的水电设施及住宿房间二间和公用厨房炊事用具。

3、乙方在养猪期间不得私自改变猪场设施和设备,如需改造利用应征求甲方同意,其所产生的经费开支由乙方负责。

4、甲方向乙方提供扩建猪栏场地和种菜用地,费用由乙方自理。协议期停止后,其所建猪栏产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养猪场地及配套设施不得私自转让,如改变养殖性质,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养猪场地,进行自行投资、自行管理、自行销售,年生产生猪出栏数达xxx头以上。

2、同意在养猪期间所有猪粪肥料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并按甲方的要求堆放猪场附近。

3、承担养猪场卫生管理设备及甲方提供猪栏和管理人员生活住房内电费(每月由甲方承担xx度后的电费。)。

4、合理使用甲方提供养猪场地及生活食宿设施,如在使用过程需维修改造或损坏设施,愿自行负责经费开支。

5、遵守甲方果园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对不安全因素造成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三、本协议书签订实效及有关问题说明。

1、本协议书时间20xx年月至年月。

2、本协议书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如遇国家征地需要终止协议,应提前60天时间告知对方,并终止本协议。

3、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同样产生效力。本协议书通过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乙方代表:身份证号:

贰零壹壹年月日。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使用的土地位于用地面积约(以土地部门测绘为准),具体位置及尺寸详见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同意甲方长期使用乙方的土地,同时甲方按每亩付乙方土地补偿费。以上费用共计万元。

三、本协议约定的每亩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本协议签定后7日内,甲方应于日内支付土地补偿费总额的,共计元,剩余款项共计元,于办理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但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个月。

五、关于规划用地手续由用地单位自行负责办理,被用地单位协助配合(仅只在各种手续或证明材料等上面盖章)。

六、乙方负责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品的拆除,(地上青苗、地上水井、地上房屋、地上租赁等)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用地,地上租赁由乙方于二十日内限期搬离,如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的履行。甲方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可以自行决定使用用途,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发行合同所要求的义务,乙方将上述土地交给甲方使用后不得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甲方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如遇国家建设用该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十一

为科学合理利用桐柏资源,促进桐柏县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构建和谐、富强、生态桐柏,保障投资方利益。甲、已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桐柏建设的生猪养殖项目,拟分二期建设,总的养殖规模拟定为年出栏量200万头,其中一期计划建设年出栏量100万头的生猪养殖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人民币,养殖用地面积约5000亩,其他建设用地约200亩,分布在桐柏县的埠江、平氏、安棚等乡镇。

二、乙方在桐柏的生猪养殖项目,作为甲方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企业的配套建设项目,乙方不得新建饲料加工企业配套桐柏生猪养殖项目。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及要求,在桐柏县产业集聚区向庄村范围内,投资1.3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企业,为乙方一期年出栏量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生产专用饲料,饲料的配方及技术标准按照乙方要求进行生产,饲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乙方在桐柏进行二期扩建时,甲方根据乙方的养殖规模进行二期建设。甲、乙双方二期项目的合作方式和一期一样。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3.1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建设养殖厂的选址、租地、征地等有关手续,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甲方负责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协调处理企业周边环境,为乙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2负责落实乙方项目享受国家、省、市以及县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

3.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设计的建设规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3.4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划设计、建设、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均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实施;在安排劳动力就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辖区人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投资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保安全生产和无环境污染。如发生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项目建设、经营提供一个安全宽松的外部环境,并享有用地、采购运输、装卸、用工等合法自主权。

4.3乙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服从政府的协调指导。

4.4乙方在投资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按照协议要求组织好项目的施工和建设。

五、双方约定。

5.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照“一事一议”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投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甲、乙双方的供销协议另行签订。

5.3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三个单位各持贰份,存档一份,招商局备案一份。

5.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养猪用地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溪河社区前刘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三千元,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采用现金方式5日支付付清给甲方。

4.甲方保证该土块权属清楚,没有向他人抵押。协议签订后该宗地所有增值与收益归乙方。

5.甲方应做好原地面附属物清理,保证净地出让,建设期内给乙方提供电力供应等帮助。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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