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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线光纤宽带协议书 光纤通信协议(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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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线光纤宽带协议书 光纤通信协议(七篇)
2023-01-15 01:35:07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写专线光纤宽带协议书(精)一

乙方:

【 】年【 】月【 】日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鉴于甲方拟开通语音专线业务,乙方愿意并有能力向甲方提供语音专线租用及相关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语音专线业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语音专线业务是指集团客户通过pbx(tdm/ip)、iad、ag等语音接入设备以专线方式与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连接,利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为集团客户提供的语音、传真等通信服务。

1.2 甲方租用乙方语音专线用途【□办公固话 □呼叫中心 □传真】,甲方行业性质及业务具体使用场景行业类型为:

□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电子

□金融/银行/保险

□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

□商业服务

□贸易/消费(食品/服装/家具等)/家用电器

□广告/媒体/文化

□制造/加工/汽车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邮政

□服务业

□能源/原材料

□医药/医疗

□国家事业单位/卫生/教育/培训/科研/非赢利机构

□农/林/牧/渔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租用乙方语音专线的业务用途为:

□单位日常办公

□日常对外商务联系,非营销/推销外呼等

□呼叫中心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乙方收取语音专线相关费用,并根据协议约定内容维护相关线路并提供客户服务工作。

1.4 如甲方另有其他种类的业务需求,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语音专线业务规定的相关服务。

2.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租用乙方语音专线,并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2.3 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业务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接入设备及免费提供机房内安装场地、配套设施(如机架、电源、空调、照明等)的准备;保证入网各机构配合乙方的入网调测工作;调配和预留所在大楼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提供涉及入网实施工作的各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为乙方接入线路及设备提供安全保障,并为乙方进行线路接入及设备维护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甲方应保证业务接入地点的物业全面配合乙方进行专线的工程实施、安装和调测等工作。如因甲方未做好上述入网前的准备工作,导致乙方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的,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对于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接入或维护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

2.4 甲方应以《集团专线建设需求确认单》(附件2)的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语音专线开通接入地点、线路带宽、数量、技术要求、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如甲方提供以上信息有误,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提供的专线接入地点错误导致工期延误的,开通时间应相应地顺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2.5 甲方应确保其系统中的通信设备及接口规范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且具备适合于本协议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应严格遵守乙方针对语音专线业务的管理规定,甲方所使用的用于接入乙方网络的设备须拥有进网许可,并与乙方的设备相兼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客户端设备情况,并为乙方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配合乙方制定适合甲方的技术实施方案。

2.6 甲方侧(客户端)设备由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甲方侧设备的扩容改造、技术支持及服务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的网络维护界面以甲方侧设备为界,甲方设备外侧至乙方网络由乙方负责。

2.7 在乙方根据业务要求而实施相关建设工程时,甲方应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对于安装相应光纤、设备等所需要的甲方红线以内的交接间、管道、沟槽、孔、洞等设施,甲方需要自行提供,且甲方不得擅自拆、改、更换、加装、移装乙方安装的语音专线、设施、设备。

2.8 甲方应对乙方布放在甲方办公区域的设备履行日常实物管理及保全职责,并配合乙方开展日常巡检。甲方在未经过乙方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替换乙方设备或更改相应设备参数配置。在业务注销后,产权属于乙方的设备,乙方将进行设备回收,甲方应给予相应配合。

2.9 乙方不负责甲方楼宇的综合布线工作。甲方自建机房环境配备需达到乙方建议标准,若由于甲方机房达不到该标准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损坏导致业务无法正常使用等),均与乙方及业务平台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10 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语音专线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不得违法经营电信业务,并应确保所使用的内部网络发起、接收、转接的内容合法合规,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2.11 甲方使用乙方语音专线业务,必须遵守乙方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主叫号码只能使用乙方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分配的号码,不得隐藏、变更或转租、转售号码;不得开展无特定主被叫的话务批发业务;不得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网络电话(pc软件/app等)的语音落地;不得采取自动语音群呼方式进行外呼;不得开展回拨业务(包括pc软件/app等方式)的语音落地和转接,不得为__x提供呼叫接续服务;不得采取自动语音群呼方式进行外呼;甲方接入乙方语音专线集中管控平台,并遵从相关业务管理要求;甲方需明确语音专线接入用途,不能违规经营、不变更合同约定用途;如开通呼叫中心业务,甲方应备份呼叫内容录音文件。若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所有语音专线接入服务,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12 甲方使用乙方语音专线业务期间,同一主叫号码对同一被叫号码单位时间内呼叫频次不得超过5次/分钟;对振铃小于7秒的响一声电话以及接续时长小于5秒的异常电话总占比不得超过每日50%话务。若甲方存在上述违规呼叫情况,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所有语音专线接入服务,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13 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等)。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称、银行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经办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方式(需加盖甲方公章)通知乙方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未按时如实提供的,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

3.2 引入光缆、光纤收发器、ptn/gpn/onu设备及电缆等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只负责局端到接入端(光纤、光纤收发器、ptn/gpn/onu设备、电缆等)的维护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服务器、内部局域网、程控交换机等由甲方自行维护。

3.3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客户端设备情况及业务需求,制定整体解决的技术方案,并负责本协议规定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实施工作,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语音专线业务相关的服务。

3.4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工信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障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3.5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租用专线的开通工作。如甲方在业务受理单中对开通时间另有要求,且业务受理单为乙方所接受,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通专线。因下列情况产生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3.5.1 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线路条件,需要进行特殊线路施工或甲方所在地理位置超出提供专线的有效距离;

3.5.2 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终端接入设备,需要进行设备的更换;

3.5.3 因无法预见的市政施工、市政审批等原因导致的线路开通受阻;

3.5.4 由于法定节假日和遇重大活动时,乙方按照政府规定进行封网的情况;

3.5.5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以及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开通的情况。

3.6 乙方如发现甲方违法使用、违规外呼、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产生用户批量投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所有语音专线接入服务,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7 乙方为甲方提供重要客户保障机制,支持7×24小时故障申告,并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乙方实行一点申告,全程服务,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乙方售后服务和投诉热线为:【10086-8】。

3.8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丢失或影响其他客户业务使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或维护迟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3.9 因乙方进行定期设备维护、系统升级改造、必要的专线施工、割接等可能影响语音专线业务的正常使用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说明必要情况,并尽可能减少对业务使用的影响,但乙方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3.10 对于甲方的通信费账单数据,乙方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客户通信费账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或用户对乙方收取的通信费存有异议,应在上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

3.11 非因法定理由或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传送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并应保障甲方的信息在乙方链路上传送的私密性。对于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任何数据丢失或机密外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12 乙方根据甲方的故障恢复时限要求明确线路的sla服务等级。故障主要包括业务中断和一般故障:业务中断指线路完全无法使用;一般故障指线路可使用情况下的其他故障,如线路性能劣化等。sla服务等级区别具体如下:

故障类别专线类型aaa级aa级a级普通级

业务中断跨地市、地市内2468

跨省4468

一般故障跨地市、地市内24244848

跨省

注:故障恢复时限指自甲方提出故障投诉时或出现监控告警时起,至甲方线路恢复正常所需要的时间(单位:小时)。

第四条:开通验收

4.1 在乙方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按照乙方标准规程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业务验收有特殊要求,应在本协议签署前提出书面意见,并与乙方协商一致。开通验收时,以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进行验收。

4.2 业务验收应在乙方施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共同书面确认,签署《集团专线开通/计费确认单》和《语音专线验收报告》(见本协议附件3和4)。如甲方对工程验收有异议,则应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对验收未提出书面意见也未确认开通的,则视为验收已通过且甲方已同意开通业务。

第五条:资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5.1 费用项目包括安装调试费、专线月租费和sla服务费和语音通信费。

5.2 安装调试费: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安装调试费,标准资费为1000元/条,可按照乙方规定进行优惠,具体费用以附件2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5.3 专线月租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线路使用费用,费用标准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具体费用以附件2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5.4 sla服务费:乙方根据甲方sla服务的需求,按月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标准资费为普通级专线不收取服务费,a级专线服务费为月租(含税单价)的10%,aa级专线为月租(含税单价)的20%,aaa级专线为月租(含税单价)的30%,可按照乙方规定进行优惠,具体费用以附件2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5.5 语音通信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语音通信费,费用标准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具体费用以附件2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5.6 专线以乙方业务开通和关停为依据按月计费,首月和末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

5.7 若由于专线施工进度问题导致专线分批开通且甲方要求立即使用的,则分批开通使用的部分专线,立即开始计费。

5.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的资费标准依据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及国家其他相关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调整,乙方应提前1周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经认可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循履行。

5.9 甲方付款方式:【□预付费方式/□后付费方式】。

5.10 预付费方式:甲方应提前预存专线月租费用,若甲方当月末付费账户中预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费时,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5.11 后付费方式:甲方的缴费周期为【□月/□季度/□半年】。甲方应在每个缴费周期(业务开通当月即为缴费周期开始计算的第一个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缴清上期费用,第二个月为账款催缴期,由乙方客户经理或10086向甲方进行催缴费和逾期停机的通知,第三个月1日若甲方仍未结清账款,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5.12 当业务暂停达到3个月,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注销。

5.13 甲方保证乙方为唯一的收款人,否则不能免除其对乙方的付款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确定之金额按期向乙方交纳应付的费用。

乙方全称:【 】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账号:【 】

5.14 若乙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账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变更结算方式,乙方承诺给予配合。若甲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账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变更结算方式,甲方承诺给予配合。

第六条:发票信息

6.1 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

6.1.1 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0%)

6.1.2 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具体发票项目名称、税率以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确定。

6.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按照电信行业营改增管理要求,联系乙方集团客户经理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配合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6.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6.3.1 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3.2 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3.4 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只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3.5 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3.6 已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4 发票开具

乙方向甲方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备注:以上账户信息仅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不作为收款账户

6.5 甲方应在缴费期内及时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间充裕。为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安全,请甲方指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人负责发票接收工作,并保持联系人员稳定。协议执行期间甲方需更换联系人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6.6 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处理,如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误、认证不符或认证不通过等情况,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当月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日内与乙方联系反馈。双方应按乙方税务机关发票征管规定,相互配合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事宜。因甲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带来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2 因甲方原因导致语音专线未能开通或语音专线已具备开通条件但甲方拒不确认开通的,乙方按照语音专线网络资源实际分配时间开始收取语音专线月租费。甲方未与乙方协商一致即自行终止语音专线业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本协议实施所进行的相关投资、线路建设支出等。

7.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语音专线业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甲方任何一个月的语音专线业务费用在该月结束后三个月尚未结清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为甲方开通的语音专线业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由此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7.4 乙方在租用期间负责专线的维护工作。甲方在使用时如发现故障(非甲方终端设备故障)可向乙方申告。如语音专线出现月累计24小时以上的中断(计划中断除外),经乙方检查故障点确属乙方网络范围内,乙方须对甲方租费金额进行相应的核减。核减方法为每天的减免额为语音专线月租费×12个月÷365天(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经乙方核实后在下月租费中减免。

7.5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索赔的赔偿总额不超过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总和。

第八条:协议期限

8.1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8.2 为确保用户的利益不受双方合作期限的影响,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问题。

8.3 如合作期限的执行及续约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规定相抵触,则应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8.4 若出现下述违约事件并持续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在提前【5】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的前提下取消和终止本协议:

8.4.1 任何一方出现破产或根据破产法或任何其他资不抵债的法律,提起自愿或非自愿的破产程序,或与债权人达成任何安排或进行公司重组或接管或任何一方解散。

8.4.2 任何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

8.4.3 在收到守约方违约通知后,违约方未能在【10】天内进行补救(并且违约方有能力进行补救)。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9.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

9.2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9.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9.4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9.4.1 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9.4.2 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9.4.3 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

9.5 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

第十条:保密条款

10.1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或接受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

10.2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10.3 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10.4 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接受方应向提供方承担因己方聘请的上述专业顾问违反保密约定而给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0.5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10.6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10.6.1非因违反本协议所致,已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

10.6.2在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做出披露前,接受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10.6.3接受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10.6.4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10.7 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

10.8 由于保密信息接受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受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

10.9 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10.10 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10.11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甲方应当就乙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向信息权利人进行说明和披露,如甲方未充分说明和披露的,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10.12 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1.3 如果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1.3.1将该争议提交至乙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乙方当地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11.3.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11.5 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11.6 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12.1 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12.2 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12.3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12.4 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

13.1 其他事宜

甲方使用语音专线业务期间,为防范使用风险避免损害双方利益,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甲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乙方发现甲方在使用期间出现短期内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并欠费的情况,乙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暂停甲方业务使用并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及时向甲方进行核实,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义务及时结清相关费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说明情况向乙方申请恢复业务正常使用并在下一缴费周期内结清相关费用;如查证产生异常高额费用属于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义务对异常产生的费用予以减免,并尽快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13.2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的终止期限不得超出本协议的终止期限。

13.3 通知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3.3.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

13.3.2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10日视为已送达;

13.3.3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

13.4 如遇甲乙双方有一方需变更企业名称或变更法人,更名后的新企业或新法人应继续承认本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双方履行本协议的合法地位。

13.5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甲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如何写专线光纤宽带协议书(精)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利用先进电信技术,促进业务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为满足乙方对未来话音、数据通信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着为用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通信服务的宗旨,甲方可提供光缆与乙方的各交换机或局域网直联,为乙方及乙方的租户提供_________专线出租业务,容量为________k,费用为______________;

2.甲方负责为乙方完成光缆接入工程,并承担工程接入、安装调测费用_________;

3.接受乙方有关专线网络质量的咨询,并24小时开通业务维护电话:___________;

4.审核乙方填写的各业务申请表和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备案);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租用专线上所开放的业务内容和用户终端方式应与专线租用申请单上的业务内容和组网方式保持一致进行补丁起的检查检验,如乙方在租用专线上发生上述任何一项用户终端方式的变化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下方可进行,否则甲方将停止提供所租用的专线;

(1)开放的业务内容发生变化;

(2)用户两端终端设备或者数量和组网方式发生变化;

(3)经营性质(非经营性、经营性)发生变化;

(4)和其他用户合用租用专线;

(5)与公共网连通与否的变化;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工程接入提供各种配合,包括前期光缆走线勘探以及甲方光缆接入的必要条件(适宜放置光端机的场地、供电、空调、配线等);

2.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接入设备的型号和信令方式等资料,以便于甲方完成光缆接入工程,如设备接口或信令有所不同可与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再进行商讨解决方法;

3.按甲方业务规范,真实填写各种业务申请表,并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4.采用预付费方式交纳响应业务的费用,每月电路租费为__________元,开通后一周内付清________的使用费,付费周期为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所属各租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完成收取,并承担在乙方交换机范围内的用户话费纠纷。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由甲方承担费用的线路或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

3.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向甲方缴付相应业务的费用,甲方有权按规定停止对乙方的各项服务,以各项业务费用的总金额按___天计算,计取___‰的日滞纳金。

如乙方拒交业务费用及滞纳金,将追究法律责任;

4.双方如有一方需终止本协议,须提前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所有费用结清后方可终止本协议;

5.如本协议中止,甲方可收回所有产权属甲方的线路或设备。

四、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方法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起诉讼,应由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如何写专线光纤宽带协议书(精)三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福建省厦门旅游专线,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企业名称:

1、甲方:地址:

2、乙方:地址:

二、合作经营项目:组织贵州省游客到福建省旅游。

三、结算方式:

1、团队:团到乙方前,经双方确认后,甲方需预付地接费的80%,团队行程结束后,若无问题,甲方在一周内付清余款。

2、散客:半月一次结算。

3、乙方每月28号前将该团所收团款的发票交甲方,以便甲方财务结帐。

四、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按双方商定的旅游线路,在贵州组织游客交乙方接待。

(2)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在未取得乙方同意,不得交其他旅行社接待。

(3)甲方负责广告宣传和促销。

(4)甲方安排专人负责以乙方的名义进行同行销售。

(5)甲方有义务负责对游客介绍、讲解清楚行程内容,以便乙方在接待时,客人按事先约定的行程旅行。

2、乙方:

(1)乙方负责制定旅游线路和地接所需的最低成本价交甲方销售和核算报价,以便甲方进行市场的有力竞争。

(2)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的做好甲方团队的地接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拒绝接团或甩团。

(3)乙方应根据市场变化随时向甲方提供地接价格的变化情况和线路的更新。

(4)乙方应安排专人协助甲方进行宣传和促销。

(5)乙方有义务就地解决因各种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客人投诉,不得将问题遗留给甲方。特殊情况,双方即时协商解决。

五、利润分配: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地接成本价核算后销售所得利润归甲方,乙方接待甲方团队所产生的各类回佣归乙方。

六、办事机构:

(1)甲方派人设立“厦门旅游专线”负责该项业务工作。

(2)“厦门旅游专线”办公地址设在甲方。

(3)甲方“厦门旅游专线”由x全权办理,并执行各项业务、团队操作。

(4)“厦门旅游专线”所需费用由甲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

1、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双方应竭力减少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损失,在无法避免时按双方各50%承担损失。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贵阳市旅游局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退出方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1万元作为违约金给另一方。

4、双方在本合作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本线路的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八、双方协商确定经营的旅游线路及服务标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执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

如何写专线光纤宽带协议书(精)四

甲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互联网专线,乙方向甲方提供专线接入internet服务等有关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用说明

甲方租用乙方的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服务”是指甲方以专线形式接入乙方的互联网端口),接入的地点详见业务定单。

第二条租用种类,数量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互联网专线电路,数量为_________条,速率为_________,ip地址数量_________个。

第三条租用期限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的开通日为甲方所租用电路的起始日,由于乙方对甲方给予优惠价格,甲方至少租用期限为从起始日计算_________年。

第四条服务条款

1.甲方与乙方的互联网电路维护界面以_________光电收发器_________为界。

2.乙方应保证甲方租用电路的正常使用。对于电路故障,经确认如属于乙方责任内故障,乙方将在自接到甲方申告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33条关于电信障碍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电路障碍经确认,属于甲方维护界面内,由甲方自行解决。

4.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关于电路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未获得行业管理部门入网许可证的终端设备,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淫秽色情和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在甲方租用的电路使用期限内保证服务的畅通和日常维护。

2.甲方在租用乙方的电路上所从事的业务应遵守国家互联网的有关规定和法规,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该项服务。

第七条开通与中断补偿

1.甲方租用的电路,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中断,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处理好的,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偿。补偿的方式为延长服务时间,即在甲方服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中断时间的两倍作为补偿服务时间。

2.如果乙方因测试电路等人为原因中断服务,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因甲方提出测试电路要求,以及网络扩容割接引起的线路中断不包含在中断补偿范围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商业机密,不得外传。

2.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随意退出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因不可抗拒力影响,不能履约的任一方应提前15—30天通知对方。

4.合作过程中,协议中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增补条款。

5.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各项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光纤工程建设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九条甲方支付费用及支付时间

1.协议约定,甲方按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缴纳互联网使用费。费用按_________计算,标准价格(年,季度,月)_________元,给予的优惠价格(年,季度,月)_________元。电路竣工用户签字确认后,乙方开始向甲方收取费用,电路竣工七日内甲方需交纳首月网费;甲方按期交纳接入服务预付款,为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2.乙方免收甲方一次性光纤工程建设费用约_________元人民币,并免费赠送光电收发器。

3.甲方向乙方交纳网络调试费_________元。

4.乙方电路结算月是指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不足15天按半月收费;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按全月收费。

5.如甲方逾期不交纳费用,乙方有权对甲方电路做停机处理,同时在甲方欠费期间不办理任何业务,并且照常收取费用。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对于现金和转帐支票用户,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甲方租用乙方本月电路月租费的付款通知传真甲方。甲方于次月1日之前将本月租用费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对于转帐托收用户,乙方将在次月自动托收。交纳租用费逾期超过五天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追回欠费。

7.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务费用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执行,如我国现行电信资费的规定标准发生变更或调整,则需经双方另行商定价格,并进行书面确认后按商定标准执行。

第十条双方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二条如双方发生争执尽量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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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服务器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租用一台乙方提供指定配置的托管服务器,乙方向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网专用机房的服务器,以及100兆共享带宽接口和一个合法ip地址,并且甲方设备可享用:

(1)双路市电+ups电源+(柴油发电机);

(2)机房专用空间;

(3)恒湿恒温;

(4)防静电地板;

(5)国内优秀的带宽环境。

第二条租用期限

如何写专线光纤宽带协议书(精)五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_______________中心____区的____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合作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海岛旅游专线合作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委托设计单位,结合资源特色开展旅游路线,并按本协议约定的开发目标及开发内容,对项目范围进行规划设计,双方共同向市政府及相关规划审批部门申报报批。

2、甲方负责项目范围内路线设计及报批工作,乙方负责垫资旅游专线开发成本,并投资建设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作项目项目选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海岛,旅游专线总路程为_________公里,具体行程按市政府审批的规划建设方案为准。

第三条、合作时间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四条、合作分工

1、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规划、住建、工信、旅游等部门为乙方提供专线规划设计和相关基础材料,配合乙方报批规划建设方案争取规划审批,审定乙方的开发建设计划,并协助乙方办理非甲方行政审批权限的申报事项。

2、乙方负责投入资金开展旅游策划、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环评等前期工作,并办理完善各项申报手续。

3、乙方负责按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度、报送相关投资进度材料,协同相关部门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和________市各项建设扶持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依法按期实施相关补助项目的建设,配合甲方开展相应工程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保密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利润分配

1、该项目所产生的利润,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

2、本条所指利润是该协议地块旅游项目的销售收人在先行支付政府税费、银行贷款本息、工程建筑、公共设施费用本开发投资中心共同的日常管理费用和营销费用、及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应计提的费用后为可分配的净利润。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规划审批或配套水、电、路等事项延误的,乙方完工期限相应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终止的,自双方解除本协议之日起____个月内,甲方返还乙方包括项目投资款和垫支的土地开发成本在内的所有实际费用,并按所有实际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按期推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引进

第三方实施本项目建设,对乙方的投入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专线光纤宽带协议书(精)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地:__________

为充分利用先进电信技术,促进业务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为满足乙方对未来话音,数据通信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着为用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通信服务的宗旨,甲方可提供光缆与乙方的各交换机或局域网直联,为乙方及乙方的客户提供_________专线出租业务,容量为_________k,费用为_________。

2.甲方负责为乙方完成光缆接入工程,并承担工程接入,安装调测费用_________。

3.接受乙方有关专线网络质量的咨询,并24小时开通业务维护电话:_________。

4.审核乙方填写的各业务申请表和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备案)。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租用专线上所开放的业务内容和用户终端方式应与专线租用申请单上的业务内容和组网方式保持一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验证,如乙方在租用专线上发生下述任何一项用户终端方式的变化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下方可进行,否则甲方将停止提供所租用的专线。

(1)开放的业务内容发生变化;

(2)用户两端终端设备或数量和组网方式发生变化;

(3)经营性质(非经营性,经营性)发生变化;

(4)和其它用户合用租用专线;

(5)与公共网连通与否的变化;

6.甲方承诺在协议签定后的一个月内安装完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工程接入提供各种配合,包括前期光缆走线勘探以及甲方光缆接入的必要条件(适宜放置光端机的场地,供电,空调,配线等)。

2.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接入设备的型号和信令方式等资料,以便于甲方完成光缆接入工程,如设备接口或信令有所不同可与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再进行商讨解决方法。

3.按甲方业务规范,真实填写各种业务申请表,并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4.采用预付费方式缴纳相应业务的费用,每月电路租费为_________元,开通后一周内付清____的使用费,付费周期为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5.乙方所属各客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完成收取,并承担在乙方交换机范围内的用户话费纠纷。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由甲方承担费用的线路或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

3.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向甲方缴付相信业务的费用,甲方有权按规定停止对乙方的各项服务,以各项业务费用的总金额按30天计算,计取3‰的日滞纳金。

如乙方拒交业务费用及滞纳金,将追究法律责任。

4.双方如有一方需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所有费用结清后方可终止本协议。

5.如本协议中止,甲方可收回所有产权属甲方的线路或设备。

四、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方法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起诉讼,应由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专线光纤宽带协议书(精)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互联网专线,乙方向甲方提供专线接入internet服务等有关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用说明

甲方租用乙方的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服务”是指甲方以专线形式接入乙方的互联网端口),接入的地点详见业务定单。

第二条租用种类,数量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互联网专线电路,数量为_________条,速率为_________,ip地址数量_________个。

第三条租用期限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的开通日为甲方所租用电路的起始日,由于乙方对甲方给予优惠价格,甲方至少租用期限为从起始日计算_________年。

第四条服务条款

1.甲方与乙方的互联网电路维护界面以_________光电收发器_________为界;

2.乙方应保证甲方租用电路的正常使用。对于电路故障,经确认如属于乙方责任内故障,乙方将在自接到甲方申告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33条关于电信障碍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电路障碍经确认,属于甲方维护界面内,由甲方自行解决;

4.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关于电路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未获得行业管理部门入网许可证的终端设备,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淫秽色情和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在甲方租用的电路使用期限内保证服务的畅通和日常维护;

2.甲方在租用乙方的电路上所从事的业务应遵守国家互联网的有关规定和法规,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该项服务。

第七条开通与中断补偿

1.甲方租用的电路,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中断,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处理好的,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偿。补偿的方式为延长服务时间,即在甲方服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中断时间的两倍作为补偿服务时间;

2.如果乙方因测试电路等人为原因中断服务,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因甲方提出测试电路要求,以及网络扩容割接引起的线路中断不包含在中断补偿范围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商业机密,不得外传;

2.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随意退出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因不可抗拒力影响,不能履约的任一方应提前15—30天通知对方;

4.合作过程中,协议中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增补条款;

5.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各项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光纤工程建设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九条甲方支付费用及支付时间

1.协议约定,甲方按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缴纳互联网使用费。费用按_________计算,标准价格(年,季度,月)_________元,给予的优惠价格(年,季度,月)_________元。电路竣工用户签字确认后,乙方开始向甲方收取费用,电路竣工七日内甲方需交纳首月网费;甲方按期交纳接入服务预付款,为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2.乙方免收甲方一次性光纤工程建设费用约_________元人民币,并免费赠送光电收发器;

3.甲方向乙方交纳网络调试费_________元;

4.乙方电路结算月是指上月___日至本月____日,不足___天按___月收费;超过___天,不足___个月按全月收费;

5.如甲方逾期不交纳费用,乙方有权对甲方电路做停机处理,同时在甲方欠费期间不办理任何业务,并且照常收取费用。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对于现金和转帐支票用户,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甲方租用乙方本月电路月租费的付款通知传真甲方。甲方于次月1日之前将本月租用费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对于转帐托收用户,乙方将在次月自动托收。交纳租用费逾期超过五天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追回欠费;

7.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务费用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执行,如我国现行电信资费的规定标准发生变更或调整,则需经双方另行商定价格,并进行书面确认后按商定标准执行。

第十条双方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__式___份,甲方__份,乙方___份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二条如双方发生争执尽量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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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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