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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 承租商铺申请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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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 承租商铺申请书(10篇)
2023-01-15 01:39:30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推荐)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户代表的选举由x有限公司(转载需注明来源)和x管理中心主持。

第二章 商户代表选举

第三条 商户代表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街区签订合同的承租商户;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塘栖x街商户管理守则》各项规定;

4. 未与街区商户发生纠纷,无游客投诉记录;

第四条 x街所有商户均有选举权;由x管理中心审查符合条件的街区承租

商户均有被选举权。

第五条 选举产生5名商户代表

新村弄选举产生1名商户代表;x街西段选举产生2名商户代表;x街东段选举产生产生2名商户代表。

第六条 商户代表的选举

1.商户代表由商户代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1) 候选人条件与商户代表条件一致(第二章,第三条)。

2) 候选人选举办法:

a、 1名商户一张选票,街区具有选举权的商户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公开推荐

商户代表候选人,共推荐8名候选人:

新村弄推荐2名候选人;x街a段推荐3名候选人;x街b段推荐3名候选人。

b、 由x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于选举前5日公布候选人名单。

2.商户代表选举办法

1) 选举工作由x公司和x管理中心全程主持;

2) 商户代表选举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在8名候选人范围内公开选举;

3) x街区共选举产生5名商户代表:

新村弄选举产生1名商户代表;x街西段选举产生2名商户代表;x街东段选举产生产生2名商户代表;

4) 1名商户一张选票,商户可以委托一名本店经营者参与投票。

5) x管理中心管理人员为唱票人,选举当场推选1名商户为监票人,1名商户为计票人。

6) 投票结束后,由x管理中心主持现场推选1名商户验票,取票数高的当选;如票数相等,则在相等票数候选人中进行第二轮选举。

7) 选举结束,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张贴公告。

第七条 商户代表撤换或退出

1. 商户代表可自愿弃权退出,弃权退出后将按区域进行商户代表撤换选举,选

举办法与以上选举办法一致。

2. 商户代表撤换或退出工作程序由x管理中心负责。

3. 商户代表撤换或退出情况:

1) 商户代表自愿放弃代表资格的。

2) 商户代表在任期内终止合同或转让商铺。

3) 违反街区任意一条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 x街商户4家以上联名撤销其代表资格,由x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

5) 商户代表受到x管理中心书面警告整改的,或者受到工商、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整改通知的。

6) 商户代表不履行代表职责的。

7) 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商户代表的。

第三章 商户代表职责

第八条 商户代表应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x街区各项

规章制度。

第九条 商户代表与x管理中心共同参与街区商户管理工作。

第十条 商户代表工作由x管理中心领导、监督。

第十一条 商户代表发现街区商户之间存在问题应及时向x管理中心反映,

积极协调街区商户之间的问题。

第十二条 商户代表应积极配合x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以及街区保安、保洁开

展街区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商户代表应积极配合工商、城管、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对街区的

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商户代表与街区商户沟通时应传达x街区管理工作情况,以及街

区宣传活动情况。

第十五条 商户代表要求做好对街区各商户经营行为的监督,以及保安、保洁

工作的监督。

第十六条 商户代表要及时向x管理中心反映所收集到的游客反馈信息,以

及街区商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商户代表应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不得利用商户代表身份谋取私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商户代表工作情况将列入商户星级评定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将给予

适当加分鼓励。

第十九条 商户代表中按年选评1名“年度优秀商户代表”,予以表彰。

第二十条 商户代表实行年任制,选举每年一届,商户代表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一条商户代表工作由x管理中心、x公司主持,街区商户,保安、保

洁工作人员共同负责监督。

x管理中心

精选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推荐)二

20__年度优秀经营户表彰大会商户代表发言稿

尊敬的x公司领导、同行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又是一年春来到”,在这辞旧迎新的喜庆日子里,我很荣幸和大家欢聚一堂,度过这样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在此我代表全体商户向x的领导和朋友们表示节日的问候!

今天联欢会的主题“一路同行”,使我感

受万分。5年来,x搭建的平台成就了我们的辉煌,回顾过去,我想用两个变和两个不变来谈一下我的感受。

x有两个变。一是x人在变,市场创建初期,管理和服务意识不够强。x领导就强抓学习,努力打造学习型团队,经过五年的锻炼,市场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技能、经营创新意识得到了大大提高。在我们的心里,树立了x人的良好形象。二是x市场在变,为了更好的持续经营,稳定发展市场,x公司不断完善配套设施、调整布局、吸引名优品牌、改善外部形象,体现了大市场的气魄,增强了市场的竞争力。

x还有两个不变。一个不变是服务商户的理念没有变,x把商户看作是一家人,经常听x员工说这样一句话“走进x门,就是x人”。x始终把商户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各种创新的营销手段,融合各种各样的资源提高市场人气促进我们商户的销货量。第二个不变,是x的发展理念没有变,x的5年4期工程始终抓住“发展”不放松,我和薛总接触不多,但从他身上我能感受到:对他来说,没有难事,没有他办不成的事,他的这种敢闯敢干的精神始终感染着我们周围的人去拼搏,去发展,把我们的生意当成事业来做。

在这里我们对x还有两个期望。一个期望,是继续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我们市场的竞争力。第二个期望是继续给予我们更多方面的扶持,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大做强!

最后,衷心祝愿x的事业蒸蒸日上,祝x的朋友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祝在座的朋友们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日进斗金!

谢谢大家!

精选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推荐)三

出租方(甲方):____ 

承租方(乙方):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地址

甲方将其位于 (注:详细地址,在产权证明范围内表述)的房屋(或铺位等),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或铺位等)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为:每月____元。

二、支付方式为:____ (现金、银行转帐或其他),乙方应当在每月的 号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注:如果有其他的租金支付方式请具体写明)

第四条、用途

乙方租赁用作 (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名称)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第五条、转租事宜(注:三选一,请打√)

□租赁期间内,乙方可以自行转租或分租,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期间内,乙方可以转租或分租,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进行转租分租。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约定的其它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名确认后生效。

出租人:____ 

承租人:____

年月日

精选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推荐)四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_________(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_____(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户房屋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推荐)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

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推荐)六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

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推荐)七

出租方

承租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农业科学院京区单位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京区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服务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 间,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环境,应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布局的要求。

第四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续租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双方商定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时,乙方未作续租表示,则甲方有权在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带新客户进入乙方所租房间内察看,并另行出租该房间。

第六条租金及保证金

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元整,¥元整,租金总计 元整,¥ 元整。

在合同签订日,乙方应交纳 元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有违约行为,终止合同时,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第七条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付款日期:.每次期满前七日内将下期租金缴付甲方。

□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年月日,支付元整。

剩余款项分别于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承租人逾期缴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的滞纳金。

第八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等费用,按□每月/□每季度实际发生额缴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日内,将本期费用缴付甲方。

乙方不能按期缴付上述费用,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延缓缴纳日期,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催缴。

第九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保证标准用水、用电和取暖。

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框架负有安全责任,负责房屋主体与框架的维修。

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后,有权临时终止使用楼内的任何公共设备、设施,可以进入乙方租用的房间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

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出租条件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时,出具能够证明其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材料原件,并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承租期间,乙方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备案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变更后一个月内要及时向甲方变更备案。

涉及农资经营、涉农类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或农产品、保健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在其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名片的地址栏,通讯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邮政管理局开立的不涉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其他信箱,并及时向出租方备案以上材料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顾客提示牌

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编制机构及其他法定名称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正式名称,不得擅自冒用中国农业科学院或下属单位名称,侵害中国农业科学院名誉权和知识产权。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名称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农科院、中农科、以及所有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研究所的名称等。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在承租方的公司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公司地址中出现、使用以上名称。

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称。

在产品包装上印刷以上名称。

在经营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或默许使用以上名称。

其他能够误导消费者误以为承租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或下属企业行为。

在承租期内,乙方每年年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年检合格证明文件,以做备案。年检未合格者,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期为起租日至年检未合格日。

乙方如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将装修、装饰计划和方案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问题。若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乙方添置的新物除可移动的家具和装饰物外,其他一切改建、增建的固定物从安装之日起即为甲方所有。

经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自设灯箱、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及场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出租方权益和广大农民及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乙方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甲方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对所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负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农科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名称权和名誉权等无形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赁物,并不负违约和赔偿责任,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侵犯中国农业科学院及下属单位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

以签约公司正式名称之外名义经营所租场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承包或以其他形式给第三人使用

擅自改变所租房间的用途、房屋主体结构、私搭乱建、室外占地经营等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拖欠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达30天以上的。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违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诺书》中的承诺的。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所租房间及设备完好地交还甲方,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后,乙方应在 天内搬离。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因发生地震、飓风、暴雨、市政规划建设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期内,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及乙方双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规定将按年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附件

入户前乙方应履行以下程序:

:提交企业执照复印件: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范文阅读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

租金总额为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房屋承包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 承租人:

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

3、租金按月缴交。乙方须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交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只开具普通收款收据给乙方作为凭证,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税金发票

4、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 天的宽限期,从第 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 %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精选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推荐)八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

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推荐)九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

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商户承租意向申请书(推荐)十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

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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