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范文(模板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0:24:06 页码:9
2023年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范文(模板12篇)
2023-11-19 10:24:06    小编:ZTFB

报告通常包含背景介绍、研究方法、数据分析和结论等内容。在报告中,要合理运用图表、数据和案例,以提供更直观的信息展示。掌握了报告写作的技巧和要点,相信你可以写出一份优秀的报告作品。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一

书籍设计,表现出书籍的丰富内涵,并以一种传递信息为目的和一种美感的形式呈现给读者。下面是关于对书籍设计的调研报告,欢迎参阅读借鉴。

姓名:xx。

班级:xx电艺。

指导老师:xx。

调研时间:20xx年x月x日。

调研地点:得一文化广场。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二

案情:2003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种子赔偿纠纷案时,遭遇法律冲突问题。在庭审中,就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原告(汝阳县种子公司)与被告(伊川县种子公司)争议激烈,原告主张适用《种子法》,以“市场价”计算赔偿数额;被告则要求适用《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政府指导价”计算。经审判,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3)洛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和被告都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洛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写道:“《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

洛阳中院判决书的这一表述激起河南省人大的强烈反响,河南省人大认为“洛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中宣告地方性法规有关内容无效,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对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违法审查,违背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侵犯了权力机关的职权,是严重违法行为。”10月18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违法宣告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有关内容无效问题的通报》,要求河南省高院对洛阳市中院的“严重违法行为作出认真、严肃的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依法作出处理”。洛阳市中院党组根据要求作出决定,撤销判决书签发人民事庭赵广云的副庭长职务和李慧娟的审判长职务,免去李慧娟的助理审判员,该决定最终未履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30日作出《关于河南省汝阳县种子公司与河南省伊川县种子公司玉米种子代繁合同纠纷一案请示的答复》,指出《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性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性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判。(参考曾金胜:李慧娟事件再调查,人民日报《时代潮》2004年第9期)相关消息:2003年11月19日,肖太福、涂红兵、陈占军、朱嘉宁四位律师依据立法法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审查《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建议书”。建议有两条:一是依法审查《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法律效力,并向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二是尽快审查和清理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各地的地方法规,责令制定机关废止或修改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

问题和评析:

1、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做出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的决定?人民法院无权做出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的决定,但具有选择适用更高位阶法律规范文件的职权和责任:第一,按照我国立法法第79条第1款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上文中的《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其法律效力低于作为法律的《种子法》效力。第二,我国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之类的地方性法规,但前提是,该条例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从该案来看,《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与《种子法》确实发生了矛盾和冲突。第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关于如何理解和执行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8点中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订的法律相抵触,应当执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该文件虽然是针对行政诉讼适用法律的解答,但对本案有借鉴作用。何况上文中,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3月30日作出的《关于河南省汝阳县种子公司与河南省伊川县种子公司玉米种子代繁合同纠纷一案请示的答复》中也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宣布与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无效。第四,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第8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的职权。立法法第88条第2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同时第4项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因此,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才享有对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权,而省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法院都无权直接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第五,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副主任、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肖太福律师认为,在目前我国宪法框架和司法体制下,人民法院没有合宪性审查权是毫无疑问的,但人民法院有无合法性审查权却是值得深思的。当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时,司法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可以选择三种方式:其一,中止审理,逐级上报,等候裁决。其二,直接使用上位法,避开下位法。其三就是行使“有限司法审查权”,审查下位法的效力,适用上位法。即在判决中明确审查下位法,指出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地方,并根据宪法的精神和立法法的依据宣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无效。(曾金胜:李慧娟事件再调查,人民日报《时代潮》2004年第9期)其中,第1种做法没有体现司法的公信力,不能给当事人以信服的理由,也不符合司法文书以理服人的特点;第3种做法与我国法院的宪法地位不相称,因为我国法院没有明确得到关于违宪审查的宪法授权,不同于美日的司法审判体制;因此,只有第2种才是比较可行的做法。

2、地方人大与人民法院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的监督,但人大不得干涉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行为:第一,我国现行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根据有关资料,在洛阳中院对本案进行合议前,该案审判人员先后收到洛阳市政府、市政法委、主管院长与副院长转来的批示,以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省高院对洛阳中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的意见等,都是对司法独立的挑战。第二,不错,根据我国宪法126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法院是人大体制下的法院,它必须接受人大的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可是,人大与法院的关系更多地体现在人事安排和法律实施方面,体现为事后监督和法律监督,而不是事前、事中监督与个案的具体监督。法院与人大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法院首先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任。长期以来,我国的法院体制仿照行政体制,带有浓厚的地方主义和部门主义色彩,地方法院因为财权、人事权等原因受制于地方,往往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对于各级人大来讲,对法院的监督也应通过法定程序通过对本级法院工作、法官的选举、任命与罢免、对法院存在重大问题的质询和调查等方式来进行。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与社会组织、个人对法院的监督不能演变为对法院具体行使审判权的监督和干涉。

3、公民是否存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权利?

公民享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权利。根据《立法法》第90条第2款的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建议”。4位律师依据立法法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审查《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建议书”,正是公民主动行使宪法和法律监督权的的表现。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法定的违宪法审查权,如现行宪法第67条第1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和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第4项规定其享有解释法律的职权;第7项规定其享有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的职权;第8项规定其享有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的职权。立法法第90条、第91条也做出了类似规定。2003年5月1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5月14日,俞江、滕彪、许志永三位法学博士,以传真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认为1982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与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相抵触,应予以改变或撤销。该事例也是公民享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权利的表现。

4:李惠娟法官是否有权宣布《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无效。解析:李惠娟法官在判决书中宣告: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条例》因与国家制定的种子法相冲突而自然无效。因为中国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宪法上实际上实行的是人大至上,行政和司法机关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立法、行政、司法有分工,但没有制衡。人大制定法律,同时解释法律和监督其他机关执行法律。法院没有权力审查人大的立法是否具有合宪和合法性。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法官在办案时发现地方性法规或行政法规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时,应中止案件审理,报告所在法院,由所在法院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立法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和做出决定(或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向法规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法规制定机关据此对相应法规进行修改),最后,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或经法规制定机关作出修改后的法规,恢复对案件审理和做出判决。

联系到本案,基层法院和中高级法院只应有权选择适用相应规范,而不宜由它们直接和最终对法规、规章确认违法或宣布无效。思考:本案件引发之问题实际上远不是谁对谁错的争论,而是一系列的深层次上的制度合理性问题的思考。

问题之一,法官在第一线判案,而制度上没有给法官充分的解释法律和适用法律的权力。一是法律的最终解释权不在法院;二是法律适用冲突的决断权不在法院。这样,给法院审判带来的困难是法院的终审判决可能不是终局的,因为它对法律的解释可能是错误的,而最终被立法机关纠正。如果审判中遇到法律法规相冲突时,法官按制度只能中止审判,而将冲突的法规提交有权机关裁决。而这个裁决机关最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而常委会2个月开一次只有5-7天的会期,所以,依此制度运行,很多案件无法审判,要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规合法性的裁决。现在之所以没有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法官很大程度上回避了这个矛盾,有选择地适用一种法律,有时有抵触的法规也适用,一般也没有人追究。但是,随着法治的深入发展,类似本案的矛盾会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我们这一制度的不适应性更加突出,法官权力分离现象的改革将越来越迫切。

问题之二,这一问题再次提出了法官是国家的法官还是地方的法官的问题。从这一矛盾冲突导致的结果看,在没有国家违宪审查机制的情况下,现行法官任免体制使法官只能是地方性化的。在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的情况下,“明智”的法官选择优先适用地方法规更安全。但从我国的法律理论性质上,所有法官都是国家的法官,他们头顶国徽都是以国家的法律名义在审判。随着法制的发展,这一理论上的国家法官与制度设置上的地方性法官的矛盾将更突出。

问题之三,随着人大的地位提高和作用的加强,人大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问题将更突出。需要对行使权力的界限和程序提出更明确的要求。此案给人们的担心是人大的权力滥用、不慎用也可能成为现实了。地方人大可能利用法律上的权力优势不适当地干预一些事情;再说,一些地方人大行使权力的行政化和权力机关化也是个问题。

行政法的效力等级。

效力等级问题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效力等级,二是规范冲突的处理规则,三是冲突处理权限。

(一)效力等级。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不具有从属效力关系,不存在谁服从谁的当然效力等级。

解释的效力等级。从法律上件,解释的效力等级,与解释机关的法律地位相等,而不是与被解释的法律文件的效力相等。

(二)规范冲突的处理规则。

何谓立法或规范冲突?表现形式上就是不同、不一致。但是,这仅仅是表现形式,虽然该表现形式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标准,但是,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不同判断规范冲突。规范冲突是一个有实质内容的概念,是指在立法或规范的实质上或内容上不一致。可以由两种情形:一是积极冲突,即此法与彼法都对同一对象有规定,但是,此法规定的内容与彼法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另外就是消极冲突,即此法没有规定,彼法增加了规定。无论是积极冲突还是消极冲突,核心就是二者的规范本意不一致,法的内容、精神、原则等不一致。文字的不一致不等于内容和规范本意的不一致,但是规范本意或内容实质的不一致,无疑是规范冲突。

规则之一,高法优于低法。

规则之二,新法优于旧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对于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处理规则分别是: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处理冲突的权限。

制定立法的机关,有权撤销和改变自己制定的法律文件。

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或改变本级政府的规章。具体权限如下: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上级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附:

《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1997年修正)》。

第三十六条种子的收购和销售,必须严格执行省统一价格政策,不得任意提价。省没有规定统一价格的种子,由市(地)、县级农业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共同商定。

地位、效力与冲突。

《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其法律效力低于作为法律的《种子法》效力。根据该《条例》制定的《河南省主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之类的地方性法规,但前提是,该条例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从该案来看,《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与《种子法》确实发生了矛盾和冲突。

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才享有对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权,而省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法院都无权直接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性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三

**乡位于鲁西平原,北距汶上县城13公里,南距济宁市30公里,东临旅游胜地曲阜,西接水泊梁山,人口万人,总面积平方公里,万亩耕地,辖29个行政村。为进一步摸清当地妇女对家庭致富项目的需求和目前所掌握的手工业技能情况,**乡妇联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乡29个行政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乡自然条件优越,地属平原,土地肥沃。全乡农业基础稳固,已建成5大高标准方田。初步建成6大优质农产品基地,形成了大蒜、桑蚕、速生林、棉花、蔬菜5大主导产业。畜牧养殖业迅猛发展,现有养殖专业村8个,养殖小区6处。工业基础雄厚,民企发展迅速,现有骨干企业12家,形成了有机肥生产、机械制造、木材加工、食品加工、服装加工、建筑建材等为主的民营产业体系。家庭创业项目也随之发展,为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就业提供了良好机遇。但发展不平衡、规模小、带动面窄,提供就业机会少。绝大多数的家庭创业项目仅仅需要一家人即可,像养猪、养鸡、养奶牛、养羊、养蚕、种棉花、种大蒜等,限于专业户水平。真正雇人,解决农村妇女就业的项目需要的人数大多也只有几十人,提供的就业岗位少,待遇工资低,多数在300—600元左右,劳动强度大,技术水平低。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努力,我乡妇女在参与家庭创业中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高涨的积极性,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创业妇女整体素质偏低。据调查,我乡农村妇女劳动力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80%,只有应付简单的程式化劳动。由于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低,很难适应家庭创业的需要。

2、思想观念存在误区。许多妇女受传统思想、历史文化影响,闯市场的勇气不够,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只求稳稳当当,不愿冒风险。部分妇女存在小成即满,小富即安,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大钱挣不来,小钱不愿挣的思想,阻碍了她们参与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3、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对滞后。由于女性创办的项目起点低,投资少,规模小,缺乏必要的发展资金、技术和信息。加之,当前部分单位办事效率低,收费项目多,法律服务保障的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妇女参与创业的积极性。

1、加强宣传,营造妇女参与创业的氛围。大力宣传女性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妇女破除因循守旧、怕担风险,小成即满的思想,树立敢闯、敢干、敢冒风险精神,抓住机遇,闯出路子,积极参与家庭创业。

2、加强培训,提高创业妇女整体素质。建立女性创业辅导机构,定期举办生产技术、科技进农家、经营管理、法律知识等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新技术、新知识培训,为家庭创业解决后顾之忧。

3、搭建载体,拓展妇女创业平台。培养造就一批女农民技术员、女科技示范户,发挥她们的传、帮、带作用,扶持一批以女性为主的`企业项目。对规模小,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在贷款担保、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让更多妇女投身创业。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四

一.教学背景。

《匆匆》一文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紧扣“匆匆”二字,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光阴感到无奈和惋惜,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复杂心情,从而警世人们应该珍惜时间和生命。

二.课堂写真。

片段:

生:做到了。

师:怎么样?把你的收获与大家共同分享一下。

生:我通过查资料知道他不仅是散文家,还是杂文家,写了很多杂文。„„。

师:朱自清先生一生为我们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文章,尤其他的散文被称为美文的典范,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其中一篇散文《匆匆》,我们把课文读一遍,注意把拼音读准,不好读的句子多读几遍,读通顺,开始吧。

生读课文(师板书:匆匆)。

出示词语:伶伶俐俐徘徊赤裸裸头涔涔泪潸潸。

师:这些词语离开拼音以后你还认识吗?

读词语。

师:这些词语你理解了哪一个词语。

生:我知道泪潸潸是泪流满面的意思。

生:我知道头涔涔是满头大汗的意思。

生:我知道徘徊是走来走去的时候。

师:我们在什么时候徘徊?

生:犹豫的时候,没事干的时候。

生:无助的时候。

生:思考问题的时候。

生:我们在等待和寂寞的时候徘徊。

师:还理解了哪些词。

生:我理解了伶伶俐俐。就是机灵,灵活。

师:什么灵巧?

生:动作灵巧。

师:对了,动作非常得快,非常灵巧。赤裸裸知道什么意思吗?

生:就是光溜溜的。

师:好,我们再读一遍。

生读词语。

师:读了匆匆这篇课文之后同学们知道了什么呢?还有什么不太明白的地方,提出来,让我们大家共同讨论一下。好,让我们再快速默读一下课文,想一想,画一画,一会我们来交流交流。

生默读课文。

师:来,我们交流交流,你读明白了什么?

生:通过读课文我知道时间飞逝,我们应该珍惜,在比较短暂的一生中留下一些成绩。

生:我知道时间一去不复返,要珍惜。

生:我明白光阴似荐,我们应该抓住有限的时间为国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师:哎哟,我感觉你是一个非常高尚的同学,真好,请坐。同学们,在这篇课文中,你们有什么不懂的事可以提出来。(一些学生举手)哟,这么多,这样,其他同学在别人提出问题时做一下标记。

生:我不明白朱自清为什么说“我留着一些什么样的痕迹„„”朱自清年轻的时候写了这么多文章,他为了说留下了如游丝一样的痕迹呢,他应该是有了一些成绩的。

生:他为什么说自己越来越空虚了?我觉得他写得文章非常得,收获也越来越多,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说自己越来越空虚了。

师:值得探究。

生:我不明白平时的生活都是色彩斑斓的,为什么朱自清说他的生活没有声音没有影子。

三.分析研究。

《匆匆》一文以哀婉的笔调抒写了一个旧时代文人处于**年代,面对“逃走如飞”的时光,紧紧围绕着“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惋惜和惆怅,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所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复杂心情。课文语言丰富,含义深刻,运用了拟人、比喻等修辞手法,根据课标精神,本课的学习活动建立在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已有的知识基础上,重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力求为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创造条件,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课文,在朗读中感悟真情,在积累中提高素养。

四.教学反思。

《匆匆》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围绕“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复杂心情。全文语言优美而生动,运用了大量的对比、比喻、排比、拟人的修辞方法,而且文中有许多短句适合朗读。因此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我力求让学生在读中感悟,理解,从而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通过课堂实践,我感觉有些环节落实的较好,有些地方还有待改进。

1、能较好的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兴趣。

上课一开始,让学生齐背《长歌行》和《明日歌》,并让学生谈感受,激发学生珍惜时间及早努力的情感,然后让学生说出自己搜集到的有关珍惜时间的名言警句,继而引出本文《匆匆》,最后播放钢琴曲《眼泪》,教师配乐朗读,舒缓的音乐,低沉的语调,把学生带入到一种淡淡忧伤的情境中。

2、精心选用教学语言,让学生感受语言美。

本文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任何散文都是作者情感的抒发,心灵的倾诉和思绪的流淌,语言都很美,本文亦是如此,因此在课堂上,我尽量使用与文本一致的语言。例如“作者的时间步履匆匆,那么你的时间又是怎样过去的呢?能像作者这样具体的拣拾起时间的足迹吗?”

3、拓展读书领域,让学生认识学海无涯。

语文教材是学生学习语言的重要资源,但不是唯一资源,为拓展学生的读书领域,课上播放有关朱自清的图片简介,配画课文朗读引导学生进入如诗如画的散文境界中,课后,通过多种方法收集有关事件的名言警句,进一步感受时间的珍贵。

4、反复朗读,积淀感悟。

《匆匆》一文最为感人的地方,一是其语言的优美,二是其情感的浓厚,引导学生深入的读,富有个性的悟,结合自己内心的情感体验去读,去倾听,倾听作者的彷徨,作者的无奈,作者的伤感,让学生在阅读中揣摩和体会,在交流和讨论中表达自己的感受。

在教学实践中虽有闪光点,但也有很多不足之处。

1、对文章主题的挖掘不够深刻。这篇课文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正常情况下应分两课时完成,但为了显现课堂结构的完整,只设计了一个课时完成,导致有些地方该深入理解的只是几句话带过,“我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也将赤裸裸的回去吧”这句话,“赤裸裸的来”和“赤裸裸的回”本该让学生深入体会,但由于时间关系,只是让几个学生简单的说了自己的理解。再比如作者写作意图,不仅是为自己虚度时光而感叹,惋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这一点也应该让学生在读中感悟并深入体会。

2、课堂上师生交流,生生交流较少。要想让学生和教师在教学中互动,就需要教师精心设计问题,还需要教师的迁移、引导。可在这次课堂教学实践中,自己做得不是很好,没有把握好教学时机,因而没能激发起学生的交流热情,在以后的教学活动中,我还要在这方面不断的完善自己。

五.资料链接。

《朱自清散文集》,朱自清生平介绍,《荷塘月色》、《春》《背影》等。(课件12)。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五

书籍装帧设计是书籍造型设计的总称。一般包括选择纸张、封面材料、确定开本、字体、字号,设计版式,决定装订方法以及印刷和制作方法等。正文版式设计是书籍装帧的重点,设计时应掌握几个要点:正文字体的类别、大小、字距和行距的关系;字体、字号符合不同年龄人们的要求;在文字版面的四周适当留有空白,使读者阅读时感到舒适美观;正文的印刷色彩和纸张的颜色要符合阅读功能的需要;正文中插图的位置以及和正文、版面的关系要恰当;彩色插图和正文的穿插要符合内容的需要和增加读者的阅读兴趣。

封面设计是书籍装帧设计艺术的门面,它是通过艺术形象设计的形式来反映书籍的内容。在当今琳琅满目的书海中,书籍的封面起了一个无声的推销员作用,它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将会直接影响人们的购买欲。

由于本人比较喜欢文学杂志,所以对文学杂志关注得比较多。在文学类杂志中,因其文字叙述较多,而且一般表达一些形而上的东西,所以版面结构相对朴素。仔细观察《读者》《萌芽》《青年文摘》,发现《读者》的版面结构更胜一筹。到底是文学类里的老大,为了避免单页全是字而造成的阅读疲倦《读者》合理的采用了分栏并且合理控制单页文章数量:一般都在2~3篇,这样就不会在视觉上产生单一感。适当的小插图让读者们在品位文字后感到回味;相比之下《萌芽》和《青年文摘》感觉略现呆板。科技类杂志中的叙述性文字也不能少,由于其较为深奥必须配上不少的图片,并且由于其专业性图文搭配必须能让人一目了然,也就决定了其版面结构不能复杂花哨。《*国家地理》的版面结构几乎全程仿照《美国国家地理》,所以说《*国家地理》版面的成功不如说是《美国国家地理》的成功。科技类中类似于《大众软件》这样的杂志是it界里普及面比较广的,属于菜鸟与中级都比较爱看的,他的版面特点就是有色彩但不华丽,适合男性品位。能把握住这样的度,对版面设计者表示敬佩。

受团委工作的影响,本人对字号、字形也关注得比较多。通常来说,宋体传达出秀气、文采的感觉,所以在文学类---《读者》《青年文摘》被大量使用,黑体对于文学类的作用似乎只是作为标题显得醒目而已。而且被大量采用的是华文中宋,翻开杂志后书卷气扑面而来,让人自然而然静下心来读书养心。奇怪的是《萌芽》里采用的字体比较多,幼圆、新魏和楷体都被用到,而且频率不低,可能是由于其读者群年龄偏低的缘故吧。可能是为了表达严谨和理性,科技类里几乎只用黑体,不论是正文还是标题《*国家地理》无一不是如此。黑体大行其道,宋体幼圆穿插其中是时尚类的特点。对比了一下,《时尚》《瑞丽》几乎都是用黑体作为正文,不同的是《时尚》和《世界时装之苑——elle》更偏重用华文中宋做标题,而在《瑞丽》里几乎看不到宋体的痕迹,标题大多是用变了粗细和大小的黑体,也出现了少量幼圆。作为参考,本人还买了一本《瑞丽》回来。

由于考查的时间及场地的限制,本人只拍了若干照片,记录了些许文字。本次调查尚不完善,希望以后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完善此次调查。

20xx年3月28日。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六

为了探索领导干部素质测评及选拔方法的多元化和更加科学化,国家有关部门正积极组织情境模拟方法的相关研究。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案例分析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标题×××。

一、选题范围。

二、报告内容。

所有报告均应为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案由。

即对案例提供内容的高度概括,2.案情。

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涉及个人隐私的,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件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案件原始材料应当附随报告提交,并注明案件来源或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

3.案件焦点。

应当根据案情归纳、提炼、列举出案件焦点所在,如"本案焦点在于:1.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关于合同的履行方式问题;3„„"等。

4.争议与分歧意见。

从学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提炼出法学理论研究的问题,应当至少具有两种以上的观点、主张或意见,并清晰、明了地叙明各自的理由及其依据。

5.研究结论。

应当明确表作者对于案件性质或其处理意见的观点和看法,并从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详细阐明其理由和依据,使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案例本身,或者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帮助,或者提出理论上需要深化的问题。

一个完整的案例分析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a)其中正文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题)。

iii.公司拟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与相关文献理论(即针。

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现拟采取解决措施)。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案例问题讨论参考文献资料。

尾页要有参考文献。

例,参考文献:

[1]甘肃省统计局.甘肃年鉴2009[n].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2]任家强,董琳瑛.基于空间统计分析的辽宁省县域经济空间差异研究[j].经济地理,2010,(9):1435-1438.[3]胡青峰,张子平.基于geoda095i区域经济增长率的空间统计分析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7,(2):53-55.[4]潘竟虎,冯兆东.甘肃省区域经济差异时空格局的esda-gis[j].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4):45-50.(目录)。

(正文)。

5号,宋体,三级标题式,至少3000字。

案例名称:农村产权改革政策的分析。

xx年11月30日。

一、案例简介。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二、研究主题。

对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农村产权改革政策的分析。

三、

发展历程。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3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xx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最终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一)案例背景信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红利,已基本释放完毕,"后发劣势"日渐彰显。在双轨制之下,各种特殊利益集团逐渐成型。经济改革尚未最终完成,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尚待更有效地启动。但不愿继续改革,靠着特权吃市场的"原地不动派",已隐然成为一股力量。

同时,随着社会自由的增加,民间迅速觉醒,自我治理的要求高涨。特殊利益背后的特权现状,与普遍的平权诉求,发生激烈碰撞。在更现实的宏观层面,权利缺乏导致的消费不足,也使中国经济难以持续运转。中国已不可能不继续改变。习近平和胡锦涛都曾清醒宣示:"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回归具体领域,需要明晰土地产权,给农民"更大的财产权利",以建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需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成现代市场经济。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1.城乡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1。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比上年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为7019元,增长13.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1986元,增长15.0%。

从数据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1,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仍保持"3"倍以上的差距。

2.农民从土地中获益甚少。

现在所有的城市土地加在一块也就2.5亿亩,但是农民拥有三大块财产——18亿亩承包地、2亿亩左右农村宅基地,以及不到1亿亩的其他二三产业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城市2.5亿亩土地给城市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一个财产,但是农民拥有的这些资产因为受到各种各样的产权不明晰,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很少。根据统计数字,现在每年农民从财产性收入得到的收入不到3%。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说,一般讲的财产权应该有三个权利,包括处置权、转让权、抵押权。所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应该让农民可以进行抵押、出租、出借、转让。

(二)问题分析。

要想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就必须让集体土地入市。早在十几年前,广东、浙江就有地方提出地方性的集体土地入市法规,全国不少地方也在试点。但由于各种严格的限制,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住房不能作为资本流动,很难带来财产性收入。而现实情况却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活跃,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用地流转权利缺乏可靠保障,如何打破坚冰,让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农民也能够真正受益,需要进一步改革。

农村土地改革已经千呼万唤,而且也是大势所趋。我国土地目前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是建设用地奇缺,各地正在掀起一场"推山填海"的找地运动,亟盼农地解困;二是农地闲置惊人,下乡走一走,空心村比比皆是,这既是资源浪费,也不符合城镇化的要求;三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政府对城镇和工业用地的垄断带来了这一问题;四是政府以往的征地方式引发的社会矛盾凸现且成本逐年高涨,在以往的大规模征地进程中,农民却是权益受损最严重的一方,补偿标准按农业用地价值来核算的,与土地最后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所以矛盾重重。有学者统计,2012年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有60%用于征地拆迁相关费用。

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农地和农民长期被差别对待,城乡存在巨大权利鸿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市场要建立健全,就必须依靠要素市场的平等化,必须实现城乡用地"同地同价同权"。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也要赋予更多其他政治权利。当然,此前农地入市试点出现的一些问题,也要在未来试验改革中针对性地规避或完善。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目前我国群体性上访事件中60%与土地有关,问题不可谓不大。农地直接入市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仍然有待各地的改革深化和具体实践。

(三)方案对策。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城乡土地领有同等的产权权利、适用同等的法律规则。这意味着集体土地不需要走变更为国有土地之后的程序、过地方政府的手才能上市。农民持股的村集体,甚至持有单块土地的农户及农民本人,都能同地方政府一样,成为土地供应的主体。农村集体土地的上市,显然不宜走政府拍卖的老路,必须以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为目标,并与政府土地拍卖形成分庭抗礼的竞争态势,地价才有望不受操控。农村土地入市要想真正对抑制房价起效,显然更需竞争机制的引入以及利益关系的重建。而且这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被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市场由政府与开发商分肥的利益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流转过程中要始终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用途管制,防止在流转过程中把农地都变成建设用地。此外,《决定》中对三类不同性质的土地,改革方向和重点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是关于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要在坚持保护耕地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即允许的是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第三类是农村宅基地,明确可"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但要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合法的根本原因,是其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这意味着,即便改变集体土地性质,小产权房也无法合法化。

2.农村土地确权:

农民享有的法定财产权利中,土地是其最主要的要素。但是跟农民有关的农村集体土地中,农民的用益物权长期得不到保障。除了农民对自己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上享有用益物权外,对村集体的资产,农民也享有相应的权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土地财产权,包括抵押、处置及最根本的交易权。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但前提是须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防止公权力侵占。如科斯定理所说:权利的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本质前提。确权不是形式,而是一种关系的终结,也可以说是市场交易的需求在倒逼产权权利的界定。截至xx年6月,全国林地确权27.02亿亩,已完成99.05%;颁发林权证1亿本,占已确权林地面积的96.37%。全国农地确权,应像林地确权一样,尽量在物理上确权到每家每户;一些农地如果在物理上确权到户难度太太,那可在物理上确权到村集体,但在股权上仍要确权到户。这样,持有本村全部或部分农地的村集体就是股份公司,村集体持有的农地就是法人财产,农户或农民就是股东。这两种确权方式,均可确保农户或农民对农地的产权权利,在此基础上,村庄治权与产权分离也就手到擒来了。

3.治权产权分离:

目前农村最大的问题是治权产权不分:一方面村支书或村主任以村集体的名义,把持了本应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治权,做了几十年的村支书与村主任并不鲜见,根本不受任期限制;另一方面这种落到少数人手里的治权,又延伸到根本没有确权到户的村集体土地上,这些内部人等于变相把持了本应属于农户与农民的农地等资产,可以通过利益输送等隐蔽方式甚至明目张胆的方式化公为私。这是农村不稳定的根源所在。

(四)评估决策。

1.农村产权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好处:

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转包耕地、出让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是给农民发了三个大红包。

第一个红包是耕地转包。农民将承包地转包出去,平均转包的费用上海大概一千多元,中部七八百元,西部是三五百元。

"这些地你自己不种让别人种一年拿到七八千块钱。两口子到城市打工,一年挣6万块,加上转包费,一年收入7万,就进入中等收入家庭了。地交给别人种,人家搞规模化经营,效率高,又可以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你不转包出去,你就拿不到第一个大红包。"。

第二个红包是出让宅基地。一旦宅基地商品化,商品价值一下子可以实现几十万亿,就装进农民口袋里了,城乡收入差距一下子就缩小了,中国就可以走出中等收入的区间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了。

"现在中国土地最大的潜力是宅基地,城乡建设用地一共22万平方公里,包括县城和城市以上的大中小城市占5万,宅基地却占17万,农村一个人的建设用地是城市的3.5倍。宅基地这么大的红利,这么大的资源不去发挥作用?三中全会把这个金库打开了,谁率先把自己的宅基地转让谁就可以拿到这个红包。"。

第三个红包,便是《决定》提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过去农村建设用地是先征地变成国有,再搞一级开发,再进行招拍挂,现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了,无论是集体收入也行,分给老百姓也好,又是一个大红包。

2.对于此次农村产权改革的担忧:

一些人担心农民获得土地产权后,就会受骗廉价卖掉土地而生活无依。这些自诩的聪明人,是把农民当成智力比自己低的非人类。我们要相信农民的智慧,想用一把彩色玻璃珠去换农民的土地无疑是天方夜谭,农民不是短视的,他们会更注重长期的发展。换个角度来讲,虽说"农民不能失去土地"一直被看成是社会主义革命成功的象征,看成是国家根本制度的红线。这个方案正在突破这一禁忌。但事实上这应该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既然农民以前没有实质性地拥有土地,失去便无从谈起。对此前的所谓集体进行"所有权"登记确认,权属人才可以按自己意志,决定"失去"或者是"继续拥有"。如果国家承认农民有一块跟国有土地"平等的权利"的土地,并且可以交易,当然比随时可能被拆房赶人要强得多。这就类似于十几年前的"买断"政策,如果不给农民土地"确权",农民连"买断"的机会都没有,从前理论上的拥有便成为现在事实上的没有。

还有些人担心热钱会涌向农村市场。放开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后,应该注意热钱向土地市场的大量涌入。最近几年,国际金融资本过剩,导致国际上亿公顷土地被金融资本侵占,形成新的"圈地运动"。而近几年,中国也存在增发货币,金融过剩的现象。一旦农村建设用地开闸,这个政策将对那些"有钱人"成为利好,便于他们将热钱流入农村建设用地市场。以后,农村建设用地将成为新的投资领域,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3.土地产权改革的阻力: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土地要实施流转,还面临着土地政策法规瓶颈。1986年颁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此,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顾问杨重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不允许出让或转让使用权。放开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的最大瓶颈是法律红线,而所面临的法律瓶颈不仅止于《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甚至《宪法》都得随之进行修正。

"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强调,《决定》中提出"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被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市场由政府与开发商分肥的利益格局。要打破传统的利益固化格局并非易事。一是这种利益固化格局已形成,如果切断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将导致地方政府资金链条断裂。二是农民的权益保障呼声较弱。要想实现"同市同权同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五、结语。

我们走在中国的大地上,这片土地曾经悲伤,这片土地曾经辉煌;。

我们走在中国的大地上,这片土地沐浴阳光,这片土地充满希望。

六、参考文献。

1.何三畏,《土地:60年后的又一个巅峰时刻》,《南方人物周刊》,xx年11月1日第38期。

2.陈斌,《产权治权分离稳定繁荣之基》,《南方周末》,xx年11月21日。

3.周其仁,《改革土地财政的难点》,,《经济观察报》,xx年11月16日。

4.戴志勇,《抓住改革时间窗口,完成现代国家转型》,《南方周末》。

5.《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新京报》,xx年11月21日。

6.高远至,《农地入市大势所趋》,《半月谈》。

7.王珂,《统一城乡用地市场,赋权是关键》,中国网。

8.《中财办:农地流转不能一哄而上》,《新京报》,xx年11月21日。

9.《。

一、企业背景。

1.公司背景。

哈特曼箱包公司成立于1877年,从1930年开始生产皮包。刚开始它的产品是同行业最昂贵的,是针对需要最好、最耐用皮箱的消费者设计的。公司只在百货商店和箱包专卖店销售自己的产品,一直到1955年以前,它限制分销,在每一个区域市场只通过选择一个中间商销售产品。在新一任领导卡兹上台之后,哈特曼公司拓展了它的分销覆盖面,消减了产品线,制定出了一套全面的零售人员培训方案。1980年,哈特曼公司总收益是3300万美元,年销售增长率22%,卡兹试图将哈特曼公司的年收益增长率提高5%-10%,同时,增大它在高品质箱包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的产品线包括框架式与软边式两类皮箱的四个系列,其中价格最昂贵的是4700系列。现在,卡兹正考虑对哈特曼产品线加一些变化,用新产品代替已经销售疲软的超麂皮产品。哈特曼公司的最主要的直接竞争对手是lark公司和french公司。

2.决策背景。

1981年,哈特曼公司总裁卡兹对公司过去实行的价格促销策略进行评价,同时考虑在新的一年里是否继续实行这一策略。关于是否继续这一策略,专家研究的结果与营销副总裁舒斯特的看法产生了分歧。除了价格促销策略之外,哈特曼公司还实行过:馈赠礼品与连带购买促销策略。

二、决策选项。

1.卡兹不支持继续实行价格促销策略。

专家研究报告认为,价格促销策略虽然增大了销售,但是所生成的贡献却低于不实行该策略所获得价值。而且,卡兹认为价格促销会有损哈特曼公司的形象。

2.舒斯特支持继续实行价格促销策略。

舒斯特认为价格促销能够增大顾客对哈特曼箱包的兴趣,吸引新的消费者,鼓励现有顾客增加对哈特曼产品的购买,从而增加销售量。

三、决策标准。

1.公司利润。

经济利润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指标器,它指导人们把资源用在最有价值的地方,正因为如此,经济利润是决策的基础。任何一个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利润的不断提高,从而回应对不同阶段而实行不同的决策。

2.产品销售量。

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需要根据产品销量灵活的调整产品定价、存储策略、销售方案等。合理的销售预测对于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定有重要的意义。

3.品牌形象。

随着国内外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较以往大的多,当企业计划推出一种新产品时,由于广告成本的急剧增加,使得新产品的风险相对提高。因此企业的经济模式逐步从产品经济转向了品牌经济,企业希望通过建立品牌形象减少产品的销售成本,减少产品开发的风险,增加企业的竞争优势。

4.公司战略目标。

公司会为自己在未来几个月或几年的时间内制定自己公司的战略目标,而企业公司,为了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实现利益最大化,不断推进自身的发展。会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战略目标而制定不同的决策,从而影响决策的实行。

四、决策标准的论据。

1.公司利润的案例论据。

表1哈特曼公司产品定价资料。

但相反一面,哈特曼公司在实行零售促销计划时受到零售商的欢迎。1979年其4200系列产品的税前净利润达到21%,4700系列达到36%,而samsonite公司的silhouette系列只达到13%。到1980年5月,哈特曼建议的零售价格向零售商提供了54%的毛利润率,相比之下,整个箱包行业的平均毛利润率只有46%。

所以说,不实行价格促销策略也可以为公司带来高额利润。

2.产品销售量的案例论据。

1979年4月22日到5月6日,哈特曼公司对全部四种箱包系列中三种最流行的手提式皮包实行20%的削价促销。但在促销结束之后的一段时间,对三种手提式皮箱的订单量明显低于1978年的同期水平。1980年的促销合同中,大约销售出了144000件促销产品,只达到了预期数量的一半。

根据专家研究结果表明,促销活动造成4400产品线在销售量上互相残杀;1978年3月-5月,4400产品线的销售量为15130件,低于17020的预期数量,使贡献毛利润减少40366美元。

所以说,哈特曼可能在促销中蒙受了损失,销售量迅速增长和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是不可能同步的。

3.品牌形象的案例论据。

1979年,哈特曼公司对年龄在25岁以上、家庭年收入超过25000美元的消费者进行调查,结果只有12%的消费者认识哈特曼品牌,而美国旅行者的品牌认知水平超过了90%。只有5%的被调查者回忆起曾见过哈特曼的广告,而哈特曼的价格促销活动只能通过,较大的零售商进行地区性广告宣传,广告着力突出公司的名称和声誉。

所以说,即使实行价格促销,而不提高企业形象,消费者对该品牌的认知度仍然较低,从而并不会增加其销售量以及顾客对其产品的购买需求。

4.综上所述。

我们认为,不应该继续实行价格促销策略。

五、行动计划。

1.继续实行馈赠礼品和连带购买策略。

为促销专门制作生产礼品或连带购买的商品,促销结束以后,此商品不再进行售卖。

2.加大企业形象和品牌认知度的推广。

在高端杂志、报纸期刊刊登广告;在奢侈品展销会进行展销;利用名人效应,进行代言;请专业人士宣传,进行口碑营销。

3.实行特殊节日营销方案。

在店庆、特殊节假日、vip顾客生日等具有纪念意义的时候,进行馈赠典藏版箱包活动。减少库存,将存货改装为限量版非卖品。

4.体验式营销。

重视顾客的体验和对产品满意度的反馈。可以将公司在新一季度的新产品和特殊性产品在上市前,免费发送给限定的vvip顾客体验,并进行及时的反馈信息的收集。对产品进行及时的修改和更进。

5.经销商,消费者订货优惠。

实行提前订货,享受分期付款,优惠折扣,赠送产品等优惠。

六、行动计划的风险。

1.不能合理预测销售量,造成连带购买或馈赠的产品数量无法控制。导致供不应求或库存积压,影响销售额和产品成本的预估。

2.提升品牌形象可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充足资金流是对企业的一大考验。对于顾客对品牌的认知度和形象的提升,需要一定时间的接受过程,见效慢,短期收益不会有太大的提高。

3.关于体验式营销的方案,可能导致顾客只体验不购买。一旦,该产品在顾客体验过程中,得到满意度低的结果,那么对于后来产品在营销过程中有很大的不利影响。

4.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容易导致资金一时无法到账,企业正常营运受到影响。容易出现坏账等现象,造成企业的损失。

七、风险的解决方案。

1.合理预测促销中连带购买品或馈赠品的数量,并且在促销活动结束后,该产品不再进行生产和售卖。

2.提高自身的信誉度,联系好与银行或其他风投的关系,以便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为公司经营和扩大企业规模和产品线做后盾。

3.提高产品品质和顾客满意度。在体验期一旦出现问题,及时修改,并将改进品再次进行体验,避免负面影响过大。

4.在产品设计上加大重视,吸取行业精华,力求走在行业的最前端。满足更多客户的产品时尚需求。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七

从我市政府融资资金来源来看,银行资金是融资的主要来源,是解决地方政府建设资金短缺的主要途径。__作为欠发达地区,必须继续充分运用银行资源,加大负债经营的力度,促进资金的大量集聚。

一是要进一步整合政府资源,扩大商业银行贷款总额。

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原则是“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保证资金安全是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目的,据此银行需要对贷款单位的资信状况、贷款用途、项目前景等作比较深入的了解,要求贷款单位提供担保。为了满足商业银行对贷款主体的上述要求,市政府已经组建了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但是由于市城投公司注册资金仅有3亿元,规模太小,融资能力不强。为此,要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快调整现有政府资源的整合,变分散的部门资源为政府资源,同时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和人力生成资本(如城市路、桥)以及相关的延伸资本(如城市路、桥的冠名权)等进行合理配置到市城投公司,使市城投公司做大做强,不断提高融资平台的信用规模和等级,增强平台投融资能力,带动信贷资金投放,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公益事业等项目提供有效的投融资服务。

二是要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的支持。

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标,一般信贷资金期限短、利率高,还款的压力较大,但政策性银行是专门从事政策性信贷业务、不以营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贷款的期限长、利率低。向其贷款的进入门槛虽然较高,但一旦成功,具有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20__年国家开发银行和__市政府共同签订了《金融合作协议》,授信额度为15亿元。要进一步加强与开发行的联系和沟通,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信贷工作联系制度,更好地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渠道作用和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争取增加对我市的贷款额度,促进我市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要重视项目储备,增强发展后劲。

项目储备是投资的重要支撑点,带动性强、影响大的项目是投资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要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经济增长的良好机遇,科学规划项目储备,特别是要加强重大项目储备,超前谋划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在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建设的同时,积极完善和落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配合联动机制,加大项目论证、分类、筛选力度,挖掘储备项目,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库,蓄积发展后劲,避免投资增长出现大的回落。

四是进一步提升政银企合作平台。

目前,我市政银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政府促进了银企互信和对接。一是进一步提升合作的层次和水平,由政府牵头协调和提供服务工作,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强政银企及项目单位的衔接沟通,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洽谈会、项目推介会、金融新业务和新产品推介会等,及时向各金融机构通报经济运行情况和今后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定期向金融机构介绍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帮助金融机构作好项目储备、开发和筛选,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二是努力抓好市政府与省建行等银行业机构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快落实协议框架内的贷款投放;三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建立与各银行业机构高层的定期走访对话机制,加强与银行业高层的沟通交流,争取各银行业机构对我市加大支持力度;四是积极督促引导各银行业机构主动向上级行争取直贷项目和政策、资金,形成政银企互动、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

五是运用集中开户、政府贴息等手段,发挥融资的杠杆效应。

信贷资金的特点是通过存贷款的差额获取利润,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原则下,银行信贷资金的规模受制于吸取的存款量,存款量越大,发放贷款的量也就越大,贷款的利率也就可能越优惠。因此,可以将部分财政资金作为给市城投公司信贷资金的利息补贴,使银行资金的利息有保证,则能使市投公司向银行举借更多债务,发挥“四两拨千斤”的融资杠杆效应。

六是积极营造有利于银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一要加强和改进对金融工作的指导力度,从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政策支持、工作部署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二要加强诚信社会建设,积极打造“诚信__”,特别是要注重制度信用、政策信用及程序信用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带头建立和遵守信用制度,打造诚信政府、维护政府信用,通过政府的信用形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通过政府的公信力提高政府效率,以政府诚信推动社会信用建设。三要进一步做好维护金融债权工作,健全正面激励机制和惩戒约束机制,加大打击力度。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不良贷款进行清收、处置、核销、剥离,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四要规范涉贷收费,纠正各种直接和变相违规收费降低融资成本。五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出台银行业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按季对各银行机构信贷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八

1、区域介绍。

城市介绍、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行政区域、人口及城市发展的荣誉。

2、区域交通及基础设施状况。

(1)公路、铁路、水路、港口和机场。

(2)能源、供、排水、邮电通信、环保、防灾等设施。

3、区域发展政策、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

(1)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展政策。

(2)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发展方向。

1、区域经济发展情况。

(1)区域的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

(2)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表(大区域内城市之间比较分析)。

(3)国企、外企和民企(数量、发展现状、经济实力、发展方向)。

(4)当地消费能力分析。

2、项目有关行业分析。

1、项目可行性分析。

项目背景研究及必要性分析、基础分析(产业分析)市场分析。

2、项目所在区域整体规划和项目开发思路。

政府整体规划、项目整体规划、开发思路。

3、项目选址地块的现状和折迁情况。

4、项目选址分析。

选址地块交通分析、五通一平分析、地理位置分析。

5、项目的评估及效益分析。

投资额、投资面积、投资条件、地价问题、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

1、能否投资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投资。

2、投资谈判建议---谈判应遵循什么原则,如何谈判。

3、投资中应注意的问题。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九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速成长,网络游戏虚拟物相关的社会危害行为也日益增多,国内近年来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网络游戏案例。本文先介绍了主题的研究意义以及研究展开方法;接着从近三年的相关典型判例的介绍入手,把所收集的案例根据其属性分为虚拟物、网络盗版和外挂三个大类,通过对所收集的三大类共计十四个案例的分析,归纳和总结对控辩双方意见以及最终的法院判决,探讨各地司法机关在此类行为的法律适用上所陷入的困境及其所面临的选择。最后,文章从上述收集的网络游戏相关刑事案例入手,分析了各项统计数据指标。提出了作者对三大类网游相关刑事案例的基本看法,并附带论述了刑法对社会危害性的认定等立法原则性问题。本文将结合知识产权法与刑法两个学科的知识,并综合笔者在研究生阶段对这两个学科法律的'学习心得,从收集的大量第一手资料出发,对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网络游戏制度的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在法制层面保障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十

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调查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类。所谓单标题,就是一个标题。其中又有公文式标题和文章式标题两种。公文标题为“事由文种”构成,如《浙江省农村中学语文教学情况的调查报告》。文章式标题,如《××市的校办企业》;其二是标明作者通过调查所得到的观点的标题,如《调整教育政策,增加教育投入》。所谓双标题,就是两个标题,即一个正题、一个副题。如《为了造福子孙后代--××县封山育林调查报告》。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十一

第一,说明调查目的及所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介绍市场背景资料。

第三,分析的方法。如样本的抽取,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技术等。

第四,调研数据及其分析。

第五,提出论点。即摆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第六,论证所提观点的基本理由。

第七,提出解决问题可供选择的建议、方案和步骤。

第八,预测可能遇到的风险、对策。

格式二:

环境设计案例调研报告篇十二

标题和报告日期、委托方、调查方,一般应打印在扉页上。

关于标题,一般要在与标题同一页,把被调查单位、调查内容明确而具体地表示出来,如《关于哈尔滨市家电市场调查报告》。有的调查报告还采用正、副标题形式,一般正标题表达调查的主题,副标题则具体表明调查的单位和问题。如:《消费者眼中的海峡都市报棗海峡都市报读者群研究报告》。

(二)目录。

目录。

1、调查设计与组织实施。

2、调查对象构成情况简介。

3、调查的主要统计结果简介。

4、综合分析。

5、数据资料汇总表。

6、附录。

(三)概述。

概述主要阐述课题的基本情况,它是按照市场调查课题的顺序将问题展开,并阐述对调查的原始资料进行选择、评价、作出结论、提出建议的原则等。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简要说明调查目的。即简要地说明调查的由来和委托调查的原因。

第二,简要介绍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时间、地点、对象、范围、调查要点及所要解答的问题。

第三,简要介绍调查研究的方法。介绍调查研究的方法,有助于使人确信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因此对所用方法要进行简短叙述,并说明选用方法的原因。例如,是用抽样调查法还是用典型调查法,是用实地调查法还是文案调查法,这些一般是在调查过程中使用的方法。另外,在分析中使用的方法,如指数平滑分析、回归分析、聚类分析等方法都应作简要说明。如果部分内容很多,应有详细的工作技术报告加以说明补充,附在市场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的附件中。

(四)正文。

正文是市场调查分析报告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必须准确阐明全部有关论据,包括问题的提出到引出的结论,论证的全部过程,分析研究问题的方法,还应当有可供市场活动的决策者进行独立思考的全部调查结果和必要的市场信息,以及对这些情况和内容的分析评论。

(五)结论与建议。

结论与建议是撰写综合分析报告的主要目的。这部分包括对引言和正文部分所提出的主要内容的总结,提出如何利用已证明为有效的措施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结论和建议与正文部分的论述要紧密对应,不可以提出无证据的结论,也不要没有结论性意见的论证。

(六)附件。

附件是指调查报告正文包含不了或没有提及,但与正文有关必须附加说明的部分。它是对正文报告的补充或更祥尽说明。包括数据汇总表及原始资料背景材料和必要的工作技术报告,例如为调查选定样本的有关细节资料及调查期间所使用的文件副本等。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