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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供电协议书免费(汇总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02:13:04 页码:7
最新供电协议书免费(汇总11篇)
2023-11-19 02:13:04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自己过去一段时间的努力和成果的呈现,我们应该写下来纪念一下。总结需要不断学习与改进,不断探索新的方法与技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一

为明确转供电双方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点:_______。

2、用电电压:_______。

3、用电最大容量:_______。

1、经转供电双方协商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电表进线开关位置上。分界点电源一侧供电设施属转供电方,由转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一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电方、用电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6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转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转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单表计量。

2、收费标准:_______。

3、电费结算:用电量每月由转供电方、用电方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转供电方开具发票后用电方按期将电费转入供电方。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电费,否则转供电方将无条件断电。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逾期未付清电费的,转供电方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转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转供电方按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及相关方追究赔偿责任。

3、用电方未经转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超负荷指标用电,转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转供电双方各执一份。

转供电方:_______(公章)。

用电方: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二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协议主要内容: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地点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责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____铁总发____号)、《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____铁总发____号)、《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等有关文件的各项规定。

甲方施工不能影响乙方在甲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正常运行,甲方按乙方要求对乙方在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设施进行防护。乙方负责监护在甲方施工范围内供电设备安全。

1.甲方在第一次与乙方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前,需由甲方牵头组织甲乙双方到施工现场,依据施工平面图向乙方介绍施工时间、地点、作业范围、施工工艺和办法;使乙方清楚甲方施工的方案、内容和位置,明确因施工有可能对乙方供电设备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做好预防;并共同确认乙方地上地下供电设备,做好书面调查签认记录。甲方在第一次与乙方签订施工配合协议时,须同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特别是施工中涉及乙方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相关(改造)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鉴定)意见、现场调查签认记录(原件)提供给乙方。每月与乙方签订具体施工配合协议前,甲方均应到乙方配合施工的车间确认甲方具体施工的地段内乙方设备情况,确定甲方的本次施工类别划分。

2.甲方本次协议施工属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中有影响供电设备时需与乙方签订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3.在甲方施工前,特别涉及到需参加运输部门组织召开的施工例会时,甲方须将签订的安全协议送至或传至乙方配合车间,乙方根据施工协议和现场勘查,制定相应的.配合措施,保证甲方施工顺利进行。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例会取消,甲方不能施工时责任自负。乙方未接到由甲方负责送交的安全协议时,可拒绝配合施工。

4.甲方进行施工时,在施工____小时前,甲方与乙方配合施工联系人联系,确定施工的时间、地点及需配合的内容,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具体施工时间、地点,以便乙方做好人员安排和相应的准备工作,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配合。甲方负责接送乙方配合人员(含工具、材料)。因甲方接送时间不及时,影响配合施工,由甲方负责。

5.施工前,根据施工平面图或在施工现场,由乙方向甲方介绍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埋设深度等情况,必要时画出示意图,动土施工前乙方指导甲方进行挖验,使甲方明确乙方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以便甲方作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确认有乙方设备地段及安全范围内,甲方动土施工时禁止动用镐(钎)、机械化设备和有可能对乙方设备造成损害的器具,防止对乙方设备(特别是地下电缆)造成损害;必要时甲方应在施工作业面内设好安全警示标记。对不能判明的地下电缆经路,甲方未挖验确认电缆安全情况下不准施工;确认乙方电缆路径后,电缆需要防护(包括挖验后或未明确乙方电缆是否废弃)时,由甲方负责,在乙方人员监护和指导下,用槽钢或角钢对乙方电缆进行防护。未对乙方电缆进行防护,严禁甲方在此区段通行重车、车辆碾压施工或动土施工。如甲方违反协议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动土施工(包括挖验)发现任何电缆时,必须找乙方人员确认是否乙方设备。

7.甲方施工不得影响乙方设备的埋深及安全距离的有关要求;因甲方施工(包括挖验)造成乙方隐蔽设备外露、埋深不足等不能满足乙方技术要求,并且不能立即按乙方标准恢复时,由甲方负责,____小时设专人防护并保证设备安全,同时与乙方进行书面签认;并由甲方负责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按乙方标准进行恢复。

8.根据甲方施工情况和请求,在施工时由乙方向施工现场派出指定人员,负责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乙方派出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属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确指导甲方人员施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听从乙方人员的指导。乙方人员没有到场禁止施工,擅自施工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

9.甲方严禁超范围施工,需要超范围施工的必须重新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按新协议内容执行。甲方作业人员及所持机具材料与临近带电设备(电力线路等)保持____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操作者和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对施工机械进行严格监控,防止施工机械刮碰电力支柱、拉线、设备基础和电力线路等乙方设备。各类料具在装、卸、运过程中与电力支柱、拉线、基础保持____米以上的距离,不碰撞以上设备;在电力支柱、拉线、设备基础周围____米以内、电缆径路及其两侧____米、贯通(自闭)等电力线路边线向外侧延伸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区域内,严禁擅自进行打桩、钻探、开挖、取土等作业,严禁堆放材料、机具和废弃物(施工垃圾)等。

10.施工前,双方共同到施工现场及甲方运输施工料具、废弃物的车辆通过的道路确认,甲方施工车辆是否对电力支柱、拉线、设备基础和电力线路等乙方设备构成影响。若有影响,乙方设备在未排迁前,由甲方负责,在乙方设备上粘贴反光防撞标志或设置防撞护桩。未设置防撞标志或护桩,甲方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11.甲方施工中不得随意动用和破坏乙方设备;在乙方同意并有人监护下,甲方动用的设备由甲方负责恢复或赔偿;甲方施工期间造成乙方设备故障、损坏或影响行车、供电时,由甲方承担责任。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情况到乙方交班,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施工。因甲方施工引起的行车设施、乙方设备发生故障后或不能正常运行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抢修或处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2.甲方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的施工对乙方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可责令甲方立即整改;有危及行车、乙方设备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有权责令甲方停止施工。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甲方须立即进行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乙方。由于甲方不履行施工安全协议内容对乙方供电设备构成严重威胁时,乙方有权给甲方出具《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有必要时上报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13.甲方施工涉及乙方设备排迁时,甲方应提前与此项工程主管部门反映乙方设备需排迁的问题,或与乙方协商排迁事宜;由乙方负责排迁时,甲方需提供有关排迁资料,并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示意图和有关施工预算。在乙方设备未排迁之前,甲方不得施工。

14.双方确定施工联系人,并确定联系方式,进行信息沟通,确认施工进度及要解决的有关安全问题。

1.未造成后果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局安全监察部门裁定。

2.对造成后果的由路局安全监察部门按《事规》裁定。

1.安全抵押金。

2.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3.施工配合费用。

1.对发生的事故按《事规》及____铁总发____号文中规定的条款执行。

2.遇有下列事项时协议自然失效。

(1)提前或超出安全协议签定的日期;

(2)超出安全协议签定的范围;

(3)不履行安全协议内容,违背双方安全协议时。

3.此协议只能作为施工单位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之用。甲方正式施工前,须提供施工许可证,并每月根据施工具体情况与乙方办理具体施工配合协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配合施工或制止甲方施工。

施工单位(甲方)意见: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意见: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设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局设备管理(运输)部门意见: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局安全监察室意见: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三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需从甲方处接引380v低压电力至施工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电力接入点:

中国石油富平梅家坪加油站东侧210国道旁低压电线杆。

二、电力计量及电费清付:

乙方负责在接入点处安装电箱,箱内包括电力计量表及漏电保护器;电费经双方抄清电表度数后按月清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力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电价经双方协商后为1.2元/kwh。

三、权力及责任:

1,甲方: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并负责为乙方进行在电力使用中外围协调的一切事务。

2,乙方:乙方确保安全用电,配备足够的电力安全设施,以确保在乙方线路及设备使用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安全用电。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完工、付清甲方电费且拆除所有电力设施后失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20)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938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40元计算。

二、工龄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20年9月1日至20年5月1日止,共计7年零8个月。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甲乙双方自20年5月1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15322.00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五

用电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不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生产班次:,周休日.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220/3既伏电压的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1)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b.由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ps)容量为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团数达不到0.85以上,或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准时,供电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用电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用电计量。

1.供电方根据用电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产权属供电方。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方未按电价分类装表计量时,供电方对难以装表计量的用电量,约定按每月千瓦时计算,或按每月总用电量的%计算。随用电构成比例和数量的变化,供电方每年至少对其核定一次,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用电方用电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上时,按国家规定加装无功电能计量装置,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功率团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

(3)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并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情电费。交付电费的方式为:

a.用电方每月日定期交付。

b.供电方委托银行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c..

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出电费保证金额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元。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六、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属于.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局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通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约定事项。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在用电方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3.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由用电方负责保护其完好和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4.用电方的自备发电机组要保证与电网闭锁。经供电方检查认定的接线方式不得自行变动。用电方不得自行引入(供出)电源。否则,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6项处理。

八、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a.当年欠资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属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十、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一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

a..

b..

上述附件为本合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

用电方:(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六

因工程需要,乙方需从甲方处接引380v低压电力至施工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中国石油富平梅家坪加油站东侧210国道旁低压电线杆。

乙方负责在接入点处安装电箱,箱内包括电力计量表及漏电保护器;电费经双方抄清电表度数后按月清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力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电价经双方协商后为1.2元/kwh。

1,甲方: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并负责为乙方进行在电力使用中外围协调的一切事务。

2,乙方:乙方确保安全用电,配备足够的`电力安全设施,以确保在乙方线路及设备使用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安全用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完工、付清甲方电费且拆除所有电力设施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七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转供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我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他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转供电关系。

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转供电方式。

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________变电所________出线的________千伏线路________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________________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________________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电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

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________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____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____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________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__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转供方:(盖章)__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被转供方:(签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八

乙方: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菏兖日电气化改造工程第八项目部。

由乙方承担施工的新菏兖日铁路电气化改造封闭网工程项目,需在新菏线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段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运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对乙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定如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立柱埋设、封闭网安装、站内围墙。

二、施工地段及范围:

1、新菏线上下行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

三、施工期限: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6月31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

1、严格按设计及甲方技术、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各种施工机具的存放,必须在供电设备限界以外存放,施工机具、物料堆等导电物品必须远离供电设备,并派专人看守。

4、所有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统一安排。

5、乙方在施工前详细了解施工区段内既有设备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作好施工组织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内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6、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书面保送施工配合通知书,甲方根据现场派安全防护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施工期间,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甲方现场配合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施工队不得开工。

五、双方在施工中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和设计部门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各种设备的具体位置、限界要求及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示,并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防范教育无法具体位置时,设计单位应会同甲方、乙方共同探察、核实划定防护范围,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2、乙方应及时将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向甲方通报。在对隐蔽设备施工时,要通知甲方派员参加,检查施工质量。

3、乙方在施工点施工期间,甲方派专人负责到现场与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配合费用。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凡发现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及危及铁路交通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如乙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协议造成铁路交通事故或故障,由甲方负主要责任;因甲方监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关单位外,同时追究甲方的责任。

5、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乙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设备发生活损坏时,乙方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6、在施工地段内,凡甲方发现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乙方不得拖延。

7、甲方配合人员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有不符合施工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指出并要求改正,必要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书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整改,问题克服情况应书面反馈甲方,否则视为未整改。

六、质量标准。

按有关文件规程规范进行说明。

七、安全责任及奖罚考核办法。

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协议,发生的事故,按部、局有关规定定责考核。

八、相关配合费用由新菏线建设指挥部统一支付。

九、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2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1份。双方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王汝勋。

联系电话: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九

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

1.受电地点:____。

2.受电电压:_____伏特。

3.受电最大容量:地下总容量______;______地上总容量。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电方与用电方签订本协议后,电箱(变压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供电方负责维护与保修。供电期间,若供电方出现不能给用电方正常供电,给用电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收费标准:用电方按______元/度的单价给供电方交纳电费,用电方按实际所用的电度度数缴纳电费。

2.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3.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四、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按欠费部分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人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1.星园临时市场开始筹建至星园临时市场撤场为止。

2.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_____(公章)。

用电方: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十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电传:

邮编: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帐号: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他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例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该电。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座电所出线的千伏线路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瓦(安)。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电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从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1.经供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娜。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撤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报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对,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冲、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供电方、转供方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

a.。b.。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转供方:(签名盖章)被转供方:(签名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签约人:(签名盖章)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供电协议书免费篇十一

供电单位:(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

供电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用电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限期。

1.受电地点:s214线改建工程a3标砼搅拌站。

2.受电电压:220/380伏。

3.限期:2年。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附图)。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按表计量。

2.收费标准:按元/度计,任何情况下均不做调整。

3.供电前交用电押金2万元。

4.电费结算:每月1日由供电人、用电人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用电人按月交付电费。

5.用电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约定执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五、其他。

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公章)用电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法人代表:(盖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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