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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筑生产管理方案范文(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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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筑生产管理方案范文(优质19篇)
2023-11-20 12:24:46    小编:ZTFB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方案时,要注意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制定方案时,我们可以参考同类问题的解决方案,从中获得经验和启示。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中员工必须自检,个人意识强烈,保证产品质量,员工必须配合质检人员否则出现质量事故按其严重性予以相应处罚。

第四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第五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

第六条 工作时间内,组长、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否则处于5-10元处罚。

第七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负责人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上班期间禁止与上级争执,不管何种理由,若上级管理误解员工,可下班到车间办公室解释,违者处于20元处罚。

第十条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处以3-5元处罚。

第十一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岗位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二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需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仓管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工作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10元处罚。

第十四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若有更好的改进方案,可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车间主管处进行审核,一旦通过可有20-50元不等的奖励)。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十六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设备、检测台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处以5-10元罚款。

第十七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组长。检验员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保证生产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十八条 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十九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根据事故严重性,当天值日人员和车间负责人应处以相应罚款。

第二十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岗位清洁。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当日值班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若处理的不及时,一旦发现立即处以3-5元罚款。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二十一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总经理和车间负责人共同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因此希望各位员工认真维护此制度,给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制度由总经办和生产部共同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二

施工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夏季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凉饮料供应,暑伏天可增加绿豆汤,防止中暑脱水形象发生。

饮水管理。

1、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饮用井水河水时,要进行消毒。

3、施工卫生场所设专人供水和设饮水桶,防止污染。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三

1、宿舍建设牢固,有纱门纱窗,夏季防蚊蝇,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2、宿舍须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床,禁止职工睡地铺,每舍居住不超过30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3、严禁在施工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

4、保持宿舍卫生的整洁、通风,日常生活用品放置整齐有序。

5、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四

为全面提升我局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龙泉大厦安全有序运转,按照章丘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意见》(章政发【xx】3号)的要求,结合机关后勤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法》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源头管理,严格隐患排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龙泉大厦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促进我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事故隐患整改取得进一步成效,确保龙泉大厦人、机、物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坚决避免大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认真对我局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和修订,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建章立制,确保我局各项安全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出漏洞,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安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层层签定目标责任状,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狠抓责任落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全身心的做好各项安保工作。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在大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定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电梯、消防等人员的培训教育,举行系统、完整、切合实际且与时俱进的重点培训。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对大厦入驻单位进行灭火器使用、人员疏散、以及火场自救逃生等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维护好和谐稳定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消防安全的工作职责,做到定人定位,层层抓好落实。加强日常检查,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要做到完好有效,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疏散设施要求保持畅通无阻。要及时巡查消防管道,重点检查电梯间消防管道、主管网、楼道分管网、报警器等部位,定期更换,及时维修。加强对文印室、食堂、机房、联通和移动公司等内部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五)抓好综合安全管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把内部保卫工作抓实抓细,切实做好防盗、防抢、防破坏等各项工作。规范出入登记管理,做到机关工作人员和车辆凭证进入,外来办事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准入制度,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要认真盘查、检查,严禁个人和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楼内和室内停车场。做好广场车辆管理,指挥好车辆行驶、停放,车辆不得在出入口、转弯处等区域停放。信访接待要耐心劝导、及时疏导,同时及时将上访情况报保卫科。要加强固定巡查和夜间巡逻力度,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六)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定分工明确、职责到人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完善。利用一定的时间,组织人员做好应急演练,保证演练质量和水平,让每个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规范用电用气安全操作。要确保龙泉大厦各种设备的安全,切实加强对锅炉、暖气管道、电梯、消防、给排水等设备的使用管理,配合质监部门按时进行年检。定期对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维保单位安全责任,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电气操作安全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水、电、气、暖、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定期对大厦的供水、供电、换热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操作规程和巡查登记,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高度重视大厦修缮施工安全。大厦入口、楼梯、走廊、屋顶等区域要做好雨季防滑、防漏水等工作。修缮施工要严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调度,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施工单位进大厦维修,要严格遵守《龙泉大厦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线管维护措施,严禁擅自遮挡或改动消防、监控、报警等,确保修缮施工安全无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无小事,全局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化解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组织机构,狠抓工作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不断将安全生产工作引向深入。

(三)严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玩忽懈怠、消极应付、措施不力,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五

为全面落实我乡粮食生产及早稻集中育秧任务,保证我乡粮食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另成立乡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农技服务中心。

二、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调整结构,杜绝抛荒,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增加双季稻种植面积,依法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发展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家庭农场、专业化农业合作组织。依靠政策和科学技术,提高种粮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全年完成种植早稻27000亩,中稻5000亩,晚稻29000亩,玉米5300亩,小麦1500亩的粮食生产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控制抛荒、增加双季稻种植面积。

我乡粮食生产的重点是杜绝全年性抛荒和较少季节性抛荒,对种粮户实行按实补贴,对连续两年抛荒的收回其承包权。

(二)搞好早稻集中育秧。

提高双季稻种植面积,搞好集中育秧是关键。我乡确定,村11个村为早稻集中育秧点,确保育秧面积4000亩以上。

(三)认真落实惠农政策,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强农惠农政策,使种粮农民真正受到鼓励,得到实惠,积极鼓励、帮助村组引进和培植种植大户,促进耕地向种粮能手集中,对种粮大户给予奖励扶持,切实保护,调动并激发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四)加强宣传。

各村、组要以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展粮食生产,杜绝抛荒的重要性,增强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营造各级重视粮食生产的浓厚氛围。

(五)抢抓季节。

各村必须在3月28日之前完成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在4月28日之前完成早稻栽插任务。

四、资金筹集、使用。

(一)对承担集中育秧任务的11个村,集中育秧所需费用由各村先行支付,待验收合格后,乡政府从粮食追加面积中整合资金给予解决,原则上不让村上负债。

(二)集中育秧过程中,干部所需费用包括用车、用餐等约1.2万元,由乡政府统一开支。

五、奖励办法。

本奖励办法只针对承担集中育秧任务的11个村,待早稻生产结束后,由领导小组通过对育秧全过程的监督、验收,给出评定结果,全面完成任务的村,乡政府奖励该村书记、村主任各2000元,联村干部、技术包村干部各奖励1000元(不重复奖励)。完成50﹪以上按完成比例给予奖励,50﹪以下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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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六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应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融沥青或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4、高层建筑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二十二时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

6、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运到规定的地点卸放。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七

一、认真贯彻消防条例、规定、规范办法和上级机关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布置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安全消防条件。

五、把消防生产纳入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之中。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八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粮食生产的有关精神,稳步推进双季稻整建制高产创建工作,20xx年我镇粮食生产按照“强化责任、依靠科技、保面提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完成粮食复种面积8.0万亩,早稻3.9万亩,晚稻4.1万亩,做到无抛荒、无直播、无一季,力争亩产过1100公斤目标,争创全县粮食生产工作标兵乡镇,现就今年粮食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粮食生产工作责任。

镇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任政委,任组长,任副政委,任副组长,任常务副组长,财政所、农技推广中心、水管站、华一水库管理所、综合文化站、工商所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农技推广中心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各村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办点干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建立办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工作机制,实行粮食生产问责制,按照“谁办点、谁负责、问谁责”的原则,对没有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办点干部、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进行问责,村场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督促粮食生产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行考核,建立粮食生产目标管理。

(一)压单扩双控直播,落实面积。各村与镇政府签订《20xx年粮食生产责任状》,内容要做到“三无六统一”,即:无一处抛荒、无一丘一季稻、无一亩直播、统一高产品种、统一播种插秧、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测土配方、统一水浆管理、统一机整机收。

(二)严格考核,实行奖励。对各村粮食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在5月、8月、10月分三次考核,实行奖励,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年终村场考核内容,对完成各项粮食生产任务的村场在全镇经济工作大会上予以表彰。一是粮食生产先进村6个,每村奖金2000元。评选条件是所有宜粮田必须100%种植粮食,所有粮田必须100%种植双季稻,严禁直播,双季稻亩产1000公斤以上。二是种粮大户先进奖。每户奖励500元,评选条件是粮食播种面积在50亩以上、100%种植双季稻、平均亩产1000公斤以上。三是干部年终考核设绩效奖。年终被评为先进的村场,村支部书记绩效奖金1500元,村委主任为1350元,其他支村委1200元,镇办点干部600元;评为合格的村场村支部书记绩效奖金1000元,村委主任为900元,其他支村委800元,镇办点干部400元;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场,村干部、办点干部取消绩效奖金。

三、加大宣传改善粮食生产基础条件。

(一)加大宣传引导。各村要利用标语、横幅、公开信、广播会、户主会等形式,积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二)落实惠农政策。今年粮食补贴标准将在20xx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加大双季稻补贴,降低一季稻补贴,各村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按照“有种有补、没种不补,谁种谁补、种后补贴”的要求,把各项补贴及时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村、水管站、华一水库管理所要认真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争取专项资金,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奖励补助资金向粮食村场重点倾斜,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提高粮食生产设施水平和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工商所要开展农资打假活动,稳定农资价格。农技部门要搞好技术服务,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农技推广中心要认真落实农机补贴政策,推广新型农机机具。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动员和引导农户积极投保并按规定缴纳保费,实行应保尽保鼓励粮食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提高种粮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四、强化措施,落实三项粮食生产具体工作任务。

(一)搞好区域布局。

立足我镇实际,全镇将着力打造以村为中心的四大核心板块,以s306、s202、华一线为一体的三大粮食示范带,其他村场也相应建立千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通过核心板块,带动示范片建设,通过示范片建设,辐射全镇,确保全镇粮食生产上台阶。

(二)搞好早稻集中育秧。

1、在s306、s202、华一线、沿线12个村场每村在主干公路上开展一定面积的集中育秧。经验收合格,每2000个盘子奖1000元,每亩提供壮秧剂1包,每亩提供软盘80个。

2、各村要搞好集中育秧面积的落实,要选好点,并要建立好台账,签订合同落实责任人。

(三)开展水稻专业化防治。

水稻专业防治是全年粮食生产的重点,各村要早动手、早部署,粮食生产核心村场必须保证专业防治面积80%以上。

五、落实技术,全力为粮食生产提供保障。

1、示范推广品种。重点推广湘早籼45号、株两优819、晚稻重点推广丰源优299、岳优9113等品种。

2、普及软盘育秧,推广集成育秧,严控水稻直播。

水稻直播是落后粗放的栽培方式,生产风险大,死苗严重,普及软盘育秧,增加软盘个数,早、晚稻不少于100个。大力推广良种良法种植,改稀植为密植,改密播为稀播,改迟播为适播,杜绝早、晚稻直播。

3、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

确保测土配方不漏户,不漏丘。

4、普及农业机械化水平。

继续做好水稻机耕、机插、机收的推广工作,搞好板块的机械化插秧示范工作,力争全镇机械化水平在80%以上。

5、加强农业技术服务。

农技推广中心每周星期一定期召开农业生产广播会,充分利用“农情”和“病虫防治通知单”两刊,搞好农业生产指导,根据农时特点有针对性开展粮食生产技术职能培训,全年培训农户1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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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九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我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相关部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通过推进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氛围的形成。

二、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成员:

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实施;

1.20xx年6月28日xxx“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小组成立;7月1日起至10月30日为各项制度、责任体系建立,确定各岗位职责。

2.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督促、推进和指导工作。

3.体系建设模式以职责、岗位与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4.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5.设立安全奖与每个月工资挂钩。

四、主体责任。

1、一岗双责是指公司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管理机构、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各工段长等所有职能和管理岗位均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主体责任是指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双责制情形下的特定职责,即其他职位或岗位无法取代的特殊职责。

3、特定职责划分。

1)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负责;

2依法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部署重要工作;

3审评安全生产方案、措施、规章制度及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4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5承担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解决重大问题。

2)部门负责人及班组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执行上级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指示;

3纠正、处理本部门安全管理违规、违章行为:

4及时汇报和解决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整改;

5组织本部门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开展。监督监护职业健康;

6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解决本部门存在的问题;

7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主要责任。

3)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执行上级和领导指示,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3负责起草管理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指导性文件。

4负责汇总统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汇报和提出意见和措施。

6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归档;

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8查处安全违规违纪行为,跟踪验证安全隐患整改;

9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

五、本方案20xx年7月1起实施。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十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职工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必要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xxxxxxxx公司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十一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安全生产是一个公司常抓不懈的工作,不定期检查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尤其对浸出车间进出管理制度方面,要严格控制,对外来人员严禁入内,确需进车间参观,须专人陪同,讲明应遵守的各项制度及注意事项。要定期举例安全消防培训和消防演习,使职工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要教育引导职工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劳动纪律,促进管理工作。

要稳定正常生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发生,首先要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求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及生产部各项规章制度,减少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对于个别违反制度,不服从管理者,都要及时给予处罚,并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情节严重者要坚决辞退,绝不手软。让班组长以上管理者起到带头表率作用,使员工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从而保证车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保证设备维修质量,提高运转率。

为保证设备维修质量,要加强维修工及操作工的责任心,把车间设备维修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巡回检查制度,做好检修记录,对于维修不及时或达不到要求而耽误生产者,要给予经济处罚,从而督促员工维修好每一台设备,提高设备运转率。

四、降低生产成本,节约消耗。

由于茶叶市场竞争激烈,在生产内部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使产品价格在市场中占有优势,因此要杜绝车间内部浪费现象,减少配件更换次数,节约利用废旧材料,节省各种原辅料消耗,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五、稳定产品质量,提高合格率。

“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生命”等理念都深深的扎根于每个企业,任何产品都要经受市场无情的考验。“今天的质量”就是“明天的市场”,只有用合格的产品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才有可能不断的扩大市份额,创造出更好的效益。产品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市场销路、产品价格及公司的声誉,因此,要把产品质量作为今年生产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根据生产数据调整操作,针对生产具体情况加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调整,努力提高产品合格率。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十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甲方统一负责、乙方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形式:承包范围: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负伤率须控制在万分之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伤,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乌海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继续治理施工现场二、管理目标六以内: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2、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1、施工现场实行“甲方统一负责,乙方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乙方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单位应当服从甲方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3、乙方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输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教育上岗而诱发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确保甲方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和稳标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行为时,甲方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5、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项目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学遵守、执行建筑工程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与健康。

6、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甲方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因施工作业必改动时,需经双方各甲方有关责任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才准改动,否则乙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9、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9.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9.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9.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9.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9.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9.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9.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换工种教育:

9.3.6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10、安全检查制度:

10.1乙方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0.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2.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2.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14、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15、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6.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16.2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16.4乙方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6.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7、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守纪律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18.1乙方要对乙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18.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18.3乙方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范围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18.4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8.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各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18.6乙方应指定至少两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的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行为,保持安定局面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6、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7、乙方的生活区应按照乌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安全奖罚。

甲方对乙方按双方签订的安全合同进行兑现外,还应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乙方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的签订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合同书在乙方进入现场进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分。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算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拨付计划;。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四)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消防、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工程的安全性能。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建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

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不能保证建筑结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设单位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有异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在勘察、设计方案中提出防范、补救措施。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经本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

第二十八条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第三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第三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第三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三十九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对职责范围内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妥善处理负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土建、电气和机械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晋升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二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拖延迟报、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投诉。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建筑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其停业整顿。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三)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四)将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挪作他用的;。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第四十八条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档为doc格式。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十四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安全科。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十五

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工地安排生产的同时,必须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使职工除了解应注意的事项外,还要充分熟悉自己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3、由工地技术人员作相应的施工技术交底,并把必要的数据规范地向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

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十六

摘要:安全生产事关建筑行业的成败,笔者从我国当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出发,提出了提高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对策和措施。此外,建筑企业还必须注重将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科研手段引入建筑市场,多环节、多层次、多角度加强和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1.1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当前我国关于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约有250余部,尤其是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出台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和行业的规范和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大作用,但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这些已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已不能适应新的需求,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依靠现有规章制度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只规范了特定施工阶段并未涵盖建筑生产全过程等,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不到位使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无法可依。

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但是由于制度方面的不完善,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漠,忽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等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普遍存在。

1.3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仍然停留在突击性、专项性的事后检查,缺乏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追踪问责机制。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客观、公正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处理中缺乏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尽快出台切合实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并在其中明确监理方在安全管理中的权力,例如工程开工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如果施工单位未获批准自行开工的,就暂扣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未编制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此外,还要进一步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权责等。

由于建筑行业施工过程和最终产品(大多属于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特殊性,如果缺乏政府的干预和管制,势必陷入混乱状态,故而必须建立科学高效严格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政府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做到“管建结合,相互促进”。

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施工现场各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建立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监督的远程监控体系,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品的不安全隐患扼杀在第一时间。同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以降低潜在的施工风险。

虽然建筑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但是在这个科技爆发的时代,建筑行业也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例如可以建立“高校—科研机构—施工企业”三位一体的产、学、研互动模式,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优势,同时促进科学技术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转化。

2.3.3新型建筑材料和新型施工技术的应用。

新型材料的产生以及在建筑施工领域的运用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提供了契机。例如高性能混凝土、墙体节能保温材料、节能保温绝热材料等既能满足稳定性、耐久性等方面的要求,又能使整体建筑更加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安全生产设备的购置及其日常维护费用;第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和安保技术的开发推广费用;第三,为施工操作人员配备法定的劳保用品、用具、设施等的费用;最后,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所需的费用以及紧急救援和日常演练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等。可以说上述四项费用是构成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投入,缺少任何一项都会为企业安全生产埋下隐患,但是当前大多数施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增大眼前利益,大量缩减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不仅使企业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保证,同时也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低下。

2.5提高施工人员素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针对上述建筑业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的现状,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如建立日常培训制度,并由政府拨款或强制施工单位设立“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基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的培训和业务素质及安全意识的提高。

3、结语。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对其所掌握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合理高效整合,最终生产出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这就凸显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高难度。因为不安定因素会在生产过程中不断集聚,然后在某一环节全部爆发,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注重对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环节的重视。

参考文献。

[2]陈燕.论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4).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十七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十八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房地产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一栋栋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出现[1].然而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各种安全事故频发,不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到建筑企业的信誉和形象[2,3].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现在已经变得越来越突出,频繁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对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制约作用,建筑工程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安全形势[4].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迫t在眉睫,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现实意义。

1安全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周期长、施工场地复杂多变、危险性比较大、立体交叉作业多、人员密集、作业强度高,因此,在建筑施工现场频繁出现安全事故,例如,高空坠落、触电、火灾等,面对这样的安全事故,我国建筑企业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安全监督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的监督管理,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实施安全监督能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制止建设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很多企业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问题,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于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表面上总是强调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却并没有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准确的定位。特别是遇到建设单位要求追赶工期,建筑施工企业就把安全抛在脑后,只重视生产。同时,建筑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的安全责任不够明确,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形同虚设。

2.2作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

由于我国建筑施工的一线作业人员多数由来自农村的农民工组成,这些人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缺少相关专业的学习、培训,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接受能力差,自我约束观念不强,而且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专业素质不过关,其安全生产的意识比较薄弱,在作业过程中频繁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安全管理的难度大。建筑施工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很多建筑施工问题,增加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与工作量。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企业领导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应有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监督体系没有建立,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在客观上削弱了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与力度。另外,企业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建筑施工的安全工作不能落实到位,导致安全管理效率低下。

3.1提高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为确保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作业人员必须要接受各种安全及技术培训。各施工项目部和施工队应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学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还应该加强组织工人进行相关技术规程以及规章制的学习,诸如现场演练、生动演说、播放视频等,不断的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教授正确的施工方法引导施工人员,以反面案例的惨痛教训警示施工人员,保证工人在施工中,能够按照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能够有效的对相关安全制度进行遵守,保证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

由于我国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责任制,使得生产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为了保证建筑施工管理的有效性,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岗位责任制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起到应有的作用。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就能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从而增加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心。

3.3加强监督项目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

任何建筑工程都存在不安全风险因素,因此,在施工前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相应的识别和评估,及时地发现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哪些安全风险,通过全面的风险识别,能够有效降低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的安全隐患。通过认真分析研究这些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问题加以解决,从而控制安全风险。

4结语。

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不仅关系到工程建设的顺利与否,而且还关系到工程的经济效益以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在建筑工程中,要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必须不断的加强对工人的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并且加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识别,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仕富.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探讨[j].四川水泥,(07):338.

[3]廖威.安全施工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与措施[j].中华民居,(12):384.

建筑生产管理方案篇十九

为确保本次xx项目组织施工安全,本公司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人员遵守公司的规范,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公司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承担完全负责,与公司无关。需上报安康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续由施工方负责处理,无需公司办理。

四、承诺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人员、公司生产和卫生、环境安全,对本单位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负责。

五、本承诺书是公司对外来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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