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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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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大全12篇)
2023-11-19 12:10:05    小编:ZTFB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快速回顾和了解某一事件或事物的重要信息。首先,我们应该全面梳理一段时间内的主要工作、学习或生活内容。以下是一些有效应对压力的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保持心理健康。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一

最近,局里要进行一次分房,解决一些符合条件的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据说这是最后一批福利分房,以后国家要调整国有单位的住房政策。听到这个消息,局里议论纷纷,那些住房困难的人,都想找找关系,托托门子,以便赶上这最后一趟分房的末班车。所以,这些天找局长的人和电话特别多,局长烦不胜烦,特别头疼,就叮嘱秘书郭静遇到此类的人和电话一律挡驾。这下可难为坏了郭秘书,来找局长说情的人大都死缠烂打,摆出见不着局长誓不罢休的样子,闹的郭秘书一个头两个大,什么事情也做不了。还不能对他们发火耍态度,否则更是火上浇油。又不能直截了当地说局长不想见他们,只能态度坚决地推托局长不在到市里开会去了或说局长到下属单位视察去了等。

由此,得罪了很多人,他们都在背后骂郭秘书:“狐假虎威,瞎神气。”有人偷偷告诉郭秘书背后的闲言闲语,郭秘书也只能苦笑作罢。有一天,财政局经常和他们局打交道的刘科长来了,要见局长。这时候来,明摆着也是来说情的,为在他们局里上班的妹妹家分房子的事来找局长走走后门。郭秘书来到局长办公室跟局长一说,局长也不想见他,因为见了答应也不是,不能一碗水端平,后患无穷;不答应也不是,得罪了财神爷,将来不好办事。所以也让郭秘书挡驾。郭秘书还没来得及出去,刘科长已经敲门自己走了进来,问道:“怎么,李局长,连我也不想见啊。”李局长很尴尬,马上说:“哪里,哪里,欢迎,欢迎,很忙啊。‘这时,郭秘书见状,急中生智对李局长说:“对不起,局长,我是来提醒您,您该出发了,自来水厂的问题还急等着您去现场处理呢。”李局长一听,马上接过来说:“对,对,你看我都忙糊涂了。对不起啊,老刘,那边的事情很棘手,你的事要是不急,咱们改天再谈,或者你跟郭秘书先谈一下,我有急事先走一步。”局长说完,如释重负地走了。郭秘书请刘科长坐,捧上热茶,对刘科长说:“刘科长请喝茶,您有事请说吧,等局长回来,我替您转达。”刘科长淡淡地说:“也没什么大事,改天再说吧。”喝了口茶,悻悻地走了。

【案例思考】。

3.从本案例中我们可以领会到哪些秘书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案例评析】。

秘书的职责之一就是为领导排忧解难;领导不方便出现的场合或不方便说的话,秘书应该挺身而出,代领导出席,代领导沟通。但也要在领会领导意图的基础上既坚决执行领导交给的任务,又要注意沟通和处理的方式方法。要与领导在工作中形成一种默契,能够在遇到尴尬的或不利的处境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巧妙地予以化解。郭秘书在执行局长交给的任务时,就注意了这一点,虽然造成了别人的误解,得罪了人,但为领导客观、公平地处理事情和做决策扫清了障碍,保证了领导工作的主动性。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二

[分析]这位热情的教师出发点虽然很好,但事与愿违,反而产生分散学生注意,影响学生集中学习的效果。根据无意注意的规律,趣味的图画,室内的花草、植物这些新异的刺激物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尤其对低年级学生,他们容易把注意转移到欣赏图画、花草植物上,而影响了专心听课。

[案例2]。

[分析]目的是加大形近字的区别,使学生易于掌握形近字。

(1)贴合知觉选择性规律:知觉对象与知觉背景差别越大,对象越容易被人知觉。

(2)贴合感觉的相互作用中同时性比较规律:红白构成鲜明的比较,使学生容易区别形近字。

[案例3]。

[分析]这些教法对我们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作用。心理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凡是有意义的材料,必须让学生学会进取开动脑筋,找出材料之间的联系;对无意义的材料,应尽量赋予其人为的意义,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记忆效果就好。简言之,教师应教学生进行意义识记。

[案例4]。

[分析]选择和确定主要经过再认解答;填空、问答主要经过重现来解答。由于再认和重现的水平不一样,人的再认记忆优于重现记忆,并且能再认的不必须重现。所以仅靠确定、选择难以说明记忆已到达牢固坚持的程度,往往借助于问答、填空等题型。

[案例5]。

在实际的教学中,有的教师对学生作业采用“漏一补十”“错一罚十”的做法。你怎样看待这一现象请运用记忆的有关规律加以分析。

[分析]这种做法违背记忆规律,也是行之无效的。学生识记的效果和识记材料的性质和数量有关,在必须的时间不宜过多,否则,易引起学生过度的疲劳,降低记忆的效果,同时,“漏一补十”“错一罚十”的做法易使学生丧失学习兴趣和记忆的信心和主动性,对进一步学习制造一些心理障碍。

[案例6]。

在课堂上,教师让学生“列举砖头的用处”时,学生小方的回答是:“造房子,造仓库,造学校,铺路”;学生小明的回答是:“盖房子,盖花坛,打狗,敲钉”,请问小方和小明的回答如何你更欣赏哪种回答为什么请根据思维的原理进行分析。

[分析]小方回答砖头的用途都是沿着用作“建筑材料”这一方向发散出来的,几乎没有变通性。而小明的回答不仅仅想到了砖头可作建筑材料,还可作防身的武器,敲打的工具,这样的发散思维变通性就好,其新的思路和想法,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案例1:。

答:这位教师的困惑,主要在于他对当今时代社会的新生事物,新鲜词的不理解,换句话说是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跟不上步伐。

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教师素质的现代化。因为教育中的任何活动都要靠教师进行,教育的目标的实现,效果如何都取决于教师。

教师素质的现代化包括: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职业道德素质的现代化,本事素质的现代化。总之,教师素质的现代化是现代社会对现代人的总体要求在教师职业上的特殊反映。

案例2:。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任何公办、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小学阶段各类学科竞赛(如小学数学奥赛等)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问题:你对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有什么看法请从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出发对奥赛进行评价。

答:我认为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除了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的办学,避免教育偏离它的轨道,成了变相教育。这个规定也促进了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实现。实施全面发展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必然要求。全面发展教育由德、智、体、美、劳动技术教育等五育组成。在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前,注重智力发展是当代世界各国教育的共同趋向。奥赛正是发展学生的智力,用知识的精华去武装学生,迎合教育的趋向。但许多人却一味地为了奥赛。只注重去发展学生的智育,而忽视其它四育的发展,厚比薄彼,有所偏废。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只知竞赛,而不知其他是不是健全的。

案例3:。

读者者薛女士反映,转学还不到一学期的10岁儿子小雷(化名)跟过去比好像换了个人。以往由于喜欢做小动作,小雷没少挨教师的骂,结果看到教师就害怕,不得不转学。到新学校后不久,小雷在上课时又忍不住做起了不动作,被教师发现了。新教师什么也没说,只是微笑着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背,便继续上课了。以后,每次新教师走过小雷身边,如果小雷没做小动作,教师就会对他微笑并点头表示赞许。很快,小雷改掉了坏习惯,还爱上了学习,自信心大增。

问题:请从该案例分析,对待有问题的学生新教师的教育机智。请从小学生的生理及心理发展特点来分析。

答:小学生身高体重处于两次增长高峰期之间,是相对稳定发展时期。他们的有意注意已开始发展,但无意注意仍占优势,他们的注意力不稳定不持久,小学生的情感不稳定性以及不善于控制的特点也很突出,异常是小学低年级还是依据他人的要求评价自我。这些都是小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的发展特点。

上头这位新教师正是正确认识到了这点,并机智地运用这个特点来引导小雷,既纠正了他,又不伤害他的自尊心,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必须要注重培养孩子的情感,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重要和紧迫。

案例4:。

19世纪末,美国西部有个坏孩子,他把石头扔向邻居的窗户,把死兔装进桶里放到学校的火炉里烧烤,弄得到处臭气熏天。9岁那年,他父亲娶了继母,父亲对继母说:“你要注意着孩子,他在我们那里最坏,让我防不胜防,关痛死了。”继母好奇地走进孩子,对孩子进行了全面了解后,对丈夫说:“你错了,亲爱的,他不是最坏的孩子,而是最聪明的孩子,只是我们还没有找到发挥他聪明才智的地方罢了。”继母很欣赏这个孩子,在她的正确引导下,孩子很快走上了正路,之后成为美国的企业家和思想家,他说是戴尔卡耐基。

问题:你怎样理解“坏孩子”“差学生”你从这个故事中得到什么启发。

答:所谓差等生就是指那些不能到达基本教育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水平较差或发展不平衡的学生。学生都是可教育的,没有哪个学生天生就是不想学好,世界上仅有教不好学生的教师,决没有不可教育的孩子。教育的力量是巨大的。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能够明白:1、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尊重、理解、信任他们,使他们主动理解教育。2、一分为二地看待他们,找出教育的切入点。3、给差等生以高尚的教育爱,转变差等生并不难,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也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案例5。

当代有一位教育专家兼作家这样叹息中国的教育:“要想使中国的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好前程,此刻中国父母要做的恰恰不再是帮忙学校把他们的考分再提高一些,而是保护好自我孩子的天赋别再受学校的侵害吧!”

问题:这段话引起了你怎样的思考,请你从教育的根本目的出发对中国当前的教育进行反思。

答:这段话指出了当前中国教育的弊端,当前中国教育趋向于分数教育(即应试教育),都是以分数来衡量一个学生的好坏,学生已经变成读书机器,而失去了本身拥用的天赋,没有自我了。

实施全面发展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必然要求,全面发展教育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等部分组成要能迎接新世纪的挑战,中国教育已经开始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解放人的自我了。

案例6:。

《中国教师》杂志对儿童的生存状态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833名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学生中,有47%的学生认为自我的童年不欢乐。主要表现是:受考试折磨、没有自由、压抑、紧张、忙碌。期中考试时学生认为童年不欢乐的主要原因。学生的年龄越高越觉得自我的童年不欢乐。

一位每逢考试就会犯“间歇性精神错乱“的学生,高考后却被中国人民大学录取了。之后是他给中学班主任的信揭了谜。原先,为了逃避每月一次的考试排行和在排行中总位居30多名时所遭受到的同学鄙夷目光、父母的数落和自我的失望,他精心设计了骗局,瞒过教师、同学和父母。为了避免他再次“犯病”,学校允许他仅把考卷作为作业来完成,也不参加成绩排行。父母不再苛求他的成绩,转而开始担心他会因学习而熬坏身体。父母丢掉了过重的幻想和期望后,生活也开始变得简便。自我也没有了来自家庭和排行的压力,心境变得舒展、学习也感到了简便,学习效果也变得更好。

问题:从调查数据以及上头的案例分析,我们的教育出了什么问题。

答:从调查数据以及上头的案例分析,我们的教育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就是以发展人的单方面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活动或以帮忙学生经过学生选拔考试为根本目的。这就是所谓的应试教育,应试教育因其把单纯提高学生的应试本事,作为学校的追求而成为片面教育。并且是学生各方面素质发展的绊脚石。

案例7:。

对学生来说,由于知识基础的差异和个性品质的不一样,对课程也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比如,新课程提倡的研究性学习,就有很多学生不知所措。一个班少则有四五十人,多则六七十人,要进行有效的合作的探究,难度很大。椐上课教师分析,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有哪些主动性强的学生受益,三分之二的学生是跟着走或跟不上。在众多的课堂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只是那些性格外向的学生,性格内向的学生只能做旁观者。这种善很容易导致学生出现两极分化。

答:对于新课程改革遇到这个问题,应当重视智力开发与学生本事的培养,在加强基础知识教学中,重视思维本事,学习本事的培养,异常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本事,使学生“学会学习“。还应重视个别差异。加强个别指导,每个学生已有的经验及其天资、禀赋、兴趣、性格等心理品质差别很大,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

案例8:。

课堂上有位学生指出教师对某个问题的解释有错误,教师当时就恼怒起来:“某某同学,算你厉害,教师不如你,以后教师的课就由你来上好了!”全班同学随教师一齐嘲笑这位学生,该生从此在课堂步能发现问题,不能主动回答问题了。

问题:请你从该实例,评价该教师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这种行为违反了哪条教学原则。

答:该教师对待提出质疑的学生,一棒喝退,严重挫伤了该学生的学习进取主动性,这种行为违反了“教师主导与学生自觉性相结合”的原则,异常是违反了“创造民主的教学环境”。民主的教学环境,能使学生的思维经常处于进取的活动之中,主动地探索新知,能使学生的聪明才智限度地发挥出来,从而使启发的效果处于状态。

案例9:。

从秋季开始,江西省的小学生们告别沿袭了一贯的百分制,实行新型的成绩考核评价机制--“等级+特长+评语”。

问题:你对江西和山东潍坊市所开展的教育评价改革持什么态度。

答:江西和山东潍坊市所开展的教育评价改革是贴合当前素质教育的需求,废除百分制,使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用“等级+特长+评语”,因材而评价,面向全体学生,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才是教育的目的所在。

案例10:。

初二的时候,我(台湾作家三毛)数学总是考不好。有一次,我发现数学教师每次出考试题都是把课本里面的习题选几题叫我们做。当我发现这个秘密时,就每一天把数学题目背下来。由于我记忆力很好,那阵子我一连考了六个100分。数学教师开始怀疑我了,这个数学一向差劲的小孩功课怎样会突然好了起来呢一天,她把我叫到办公室,丢了一张试卷给我,并且说:“陈平,这十分钟里,你把这些习题演算出来。”我一看上头全是初三的考题,整个人都呆了。我坐了十分钟后,对教师说不会做。下一节课开始时,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最喜欢吃鸭蛋,今日教师想请她吃两个。“然后,她叫我上讲台,拿起笔蘸进墨汁,在我眼睛周围画了两个大黑圈。她边画边笑着对我说:”不要怕,一点也不痛不痒,只是晾晾而已。“画完后,她又厉声对我说:”转过身去让全班同学看一看!“当时,我还是一个不明白怎样保护自我的小女孩,就乖乖地转过身去,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起来。第二天早上,我悲伤地上学去,两只脚像灌了铅似的迈不动,走到教室门口,我昏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从此,我离开了学校,把自我封闭在家里。

答:有效地进行德育,不仅仅要掌握德育工作的特点,客观上也需要依据必须的原则来解决和处理好各种各样的关系和矛盾;掌握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卓有成效进行德育所必需的。而三毛的数学教师发现了三毛的错误,没有进行个别教育,直接在全班同学的面前用极端的手段打击学生,没有正面教育,疏通引导,使学生丧失了信心,从此害怕上学,造成严重的负面效果。

如果我是三毛的教师,我会对学生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以进取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相结合,让德育发挥到效果。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三

年轻的小王大学毕业以后,应聘到一家规模很大的贸易公司的杭州分公司工作。凭着他的聪明和能力,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被分公司的李经理看中,调到经理办公室当秘书,王秘书干得倒也有声有色。这些天王秘书很兴奋,因为几天后总公司的张副总经理要来他们分公司视察工作。

由于他工作出色,人又机灵,李经理点名让他陪同一起向张副总经理汇报工作。王秘书心想机会来了,他要精心准备一番,一定要在副总经理面前好好表现一把,不光让李经理脸上有光,说不定借此以后还可以调到总公司工作。所以,在张副总经理视察其间,王秘书总是抢着介绍公司某些具体情况,侃侃而谈,娓娓道来,从现状到未来发展趋势、从具体工作到宏观评价无一遗漏。对自己了解得不太准确的情况,也能灵机一动,迅速做出汇报。对张副总经理给公司布置的任务,王秘书也毫不犹豫地承诺下来。

视察结束后,王秘书还给张副总经理留了名片,表示今后张副总要办什么事,无论公私,都可以直接找自己。送走张副总经理以后,王秘书对自己的表现有些沾沾自喜,可是,他发现李经理的脸色有些不对头,并没有表扬他,只说了一句:“辛苦了。”过了几天,王秘书被调到销售科当业务员去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果,郁闷极了。

【案例思考】。

1.王秘书在接待工作中的表现合适吗?’。

2。王秘书在整个接待工作中应该怎么做?

3.经理事后调王秘书去销售科当业务员,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案例评析】。

王秘书该郁闷,他的接待工作越位了,抢了领导的风头,喧宾夺主。作为领导的秘书在工作中应该有积极主动的精神,辅佐自己的领导做好接待的准备工作,并在接待的过程中做好服务和补充工作。但是,秘书永远不是主角,是领导背后的影子,对自己的工作和职权都必须有清醒和明确的界定。王秘书由于忽视对自己工作和职权的界定,“积极主动”过头,出现“越位”现象。

在接待上级领导过程中,一是汇报工作越位,本来应由领导来汇报的情况,他抢先汇报;二是表态越位,超越自己的身份,胡乱表态。在工作中,秘书热情过高造成工作越位,只要不是“武大郎”式的领导,一般还不会过于计较,但秘书必须严格把握好自己,因为热情过高,表现欲过强而造成工作越位,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干预领导的职权范围,这对于领导来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如果秘书经常犯这样的毛病,领导就会设法来“制裁”你,最直接的做法就是请你另谋高就。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四

季某是成都某公司的技术总监,北京一家公司招聘技术副总裁,季某经过网上视屏面试,北京这家公司正式向季某发出offer,通知其国庆后即来北京上班报到。

季某为此很高兴,请亲朋好友多次聚会,花费上万元。

国庆后季某刚到北京,公司就通知其撤回offer,原因是该职位已经有更合适的人员。

季某大为光火,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北京公司履行与自己的劳动合同。

本人观点:北京这家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妥,有违诚信的市场原则,但是从劳动法角度,季某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单位发出offer,应视为要约邀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

offer不等于劳动合同,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第二章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引发的劳动争议。

案例一:到底是辞职还是解雇?

曾某是单位的主管,工作能力一般,与同事相处也不和谐。

人力资源总监与其谈话,要求自动离职,并且手写一份辞职申请书。

曾某写完辞职申请书并且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非常后悔,认为自己被单位算计了。

于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而单位称曾某是自己提出离职了,有辞职申请书为证。

本人观点:本案看似复杂,其实关键一点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劳动者同意了,双方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申请书只是一个表象。

本案既不是辞职,也不是解雇,而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进一步讲,本案的关键在举证。

如果曾某能举证证明人力资源总监的谈话内容,则应认定为协商一致,如果不能举证,那么辞职申请书就具有强大证明力,足以证明是劳动者自动离职。

第三章因劳动合同的终止引发的劳动争议。

案例一: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无效。

魏某(女)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单位提前一个月发出不予续签通知书。

在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但是几天后魏某发现自己已经怀有身孕,随要求与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单位称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并且也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不可能继续履行。

本人观点:《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劳动者在医疗期等,如遇劳动合同到期,则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上述期限届满。

本案中魏某在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已经怀孕,实际上此时劳动合同并没有到期,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予续签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魏某有权回单位上班,并享受相应孕期待遇。

进一步说,女职工的三期以及医疗期等可以改变劳动合同期限,使其延长,可以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变得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这些期间不能对抗《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性解除——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即使正处于医疗期,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因调岗调薪引发的劳动争议。

案例一:增设部门总监,对部门经理是否意味着调岗。

张某是公司的财务经理,是财务部的一把手,全面负责财务部的日常管理。

后公司架构调整,在财务部设立财务总监的职位,其级别高于财务经理。

张某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认为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没有协商一致,要求恢复自己对财务部全面管理工作。

本人观点:公司出于发展需要进行必要的战略调整,增设或者减少一些部门或者岗位,法律是允许的,只要不调整薪酬,问题就很好解决。

所以,对于某个员工欲进行调岗调薪,可以分两步走,先调岗不调薪,待其接受这一事实或者劳动仲裁败诉后,再相应的调整薪酬。

并且,就调岗的合理性来说,财务经理原先承担着巨大的工作压力,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权利。

(用人单位的义务是给付工资,劳动者的权利是获得报酬)。

现在增加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的义务少了,相当于用人单位放弃了自己的部分权利,从民法原理角度,是符合权利可以放弃的原则的。

案例二:岗变薪不变,员工拒绝到新岗位报到被企业辞退。

陈某是单位的技术总监,在总部北京工作。

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在南京开设了分公司。

人力资源负责人和陈某协商,希望调任陈某至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某认为公司将自己调往南京,是想把自己支走,因此不同意。

双方发生争议,诉至劳动仲裁委。

本人观点:劳动合同履行地点是劳动合同重要条款。

将陈某调往外地,是对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双方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

本案双方已诉至劳动仲裁委,可以预见陈某将胜诉。

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陈某将继续在北京总部工作。

公司的快速多元化发展,在各地设立分公司,并派驻总部人员常驻是常有的事。

但从法律角度,应遵循协商一致原则。

提出两点对策,一是充分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而是不任命分公司的职位,以出差的名义排其前往工作,即不形成对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五章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

案例一:设计师昼夜加班,离职时索要加班费。

本人观点:由于岗位需要,广告公司平面设计人员一般是晚上工作,并且每天实际工作时间是超过8小时的。

因此比较稳妥的方法是申请综合工时制,这样即不存在延时加班等情形。

当然,劳动者主张延时加班,是要由劳动者举证的。

这些证据包括——与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在延长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并有相应记录、证人证言(效力较弱)、往来收发的邮件等等。

案例二:客户毁约,离职销售员索要提成工资。

白某是一家培训公司的销售人员,一次与某事业单位顺利签单。

该培训公司与事业单位的合同约定总款项30万元,分3个月支付。

根据培训公司提成制度,当月回款额5%作为提成发放。

合同签订后,白某因为身体原因而提出离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

但是商海难料,事业单位解除了该培训合同。

白某得知后,认为自己在职时签下此单,根据规章制度公司应支付提成,至于该合同时候履历,则不关自己的事情。

本人观点:剥茧抽丝,本案的关键就是提成制度的效力以及执行的问题。

只要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协商或者公示并有劳动者签字,同时内容合理合法,就是有效的。

具体本案中,提成制度明确规定,支付提成的前提是当月有回款,而不是签订合同就支付,所以白某的要求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第六章因日常管理引发的劳动争议。

案例一:员工拒不交接工作,却反诉企业拖欠工资。

岳某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不打算续签。

在向岳某发出不予续签通知书后,岳某表示反对,称自己找不到其他工作,于是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仍然每天来上班,并且每天在公司门口,拿一份当天的报纸拍照,以证明自己每天来上班。

岳某为人蛮横,公司同事都不愿招惹。

此状况一直持续两月之久。

鉴于岳某每天都来,公司也支付的工资。

后单位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自x月x日起将不再支付工资。

岳某随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等。

本人观点: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完全有权利不续签。

个别劳动者的蛮横无理,用人单位应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

本案中用人单位大意失荆州,岳某每天来上班,单位还支付工资,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事实劳动关系相当于原劳动合同的续签,因此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在发出解除通知书后还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拒不交接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停发工资,停止缴纳社保,谨防因为拖延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案例二:预休年假,企业想收回不容易。

2008年颁布了《国务院年假管理条例》,对于年假有了详细的规定。

除非与员工有书面协议,否则年假不能存入下一年度,即在当年必须使用完,或者按照300%来支付。

支付300%,包含本身工资,其实是多支付2倍,这一点与法定节假日支付300%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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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五

秘书工作实务强化练习题案例分析题的答案是什么?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秘书实务案例分析答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琳达是施露化妆品(上海)公司财务总监的秘书,她每天早晨都要在上司上班之前整理好上司的办公室。下面是她整理上司办公室时做的一些工作:

a、检查上司写字台旁边的垃圾箱是否清空了。

b、检察窗前花盆里植物叶子是否枯萎,需不需要浇水。

c、检查上司写字台抽屉的物品摆放是否方便工作。

d、检查写字台桌面上的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e、检查上司的记事用纸、铅笔等日常用品是否足够,需要添加。

请从上面5个选项中挑选出1个你认为不合适的,并说明理由。

本题答案c。

写字台的抽屉属于上司的私人空间,是否方便使用也只有上司本人才能知道,所以,在上司没有指示的情况下,即使是秘书,去整理上司的抽屉也是不合适的。

琳达是莫尔食品(成都)公司总经理的秘书。这天总经理上班后不久,就对琳达说自己的头有点胀,身体不舒服,需要休息一会。面对这种情况,琳达应该怎么办?下面有5个选项:

a、知道总经理的老毛病又犯了,马上到柜子里把备用药找了出来。

b、向总经理建议:“您太疲劳了,回家休息吧!”

c、马上与公司里的有关人员打招呼,作个简要说明,今天没有急事就不要来找总经理了。

d、马上调整总经理的工作日程,取消一切约会。

e、请原来做过大夫的刘经理过来给总经理检查一下。

请从上面5个选项中挑选出1个你认为不合适的,并说明理由。

本题d。

秘书发现上司身体有些不舒服因而有些担心是很正常和自然的。但是,不能表现得过份了,因为上司不仅事很多,有些也相当重要,作为秘书你可以表示自己的担心,但你不能替上司发号施令。上司的身体再怎么不舒服,秘书都不能越权。

琳达是施朗化工仪器(北京)公司总经理的秘书。下面是琳达这天早上在上司上班之前做的工作:

a、上司来电话说他临时有点事,要十点后才能到办公室,所以,琳达通知了各部门的经理秘书。

b、因为上司来电话说要晚一会儿到办公室,所以,琳达比平时多花些时间清扫上司的办公室。

c、查看上司当天的日程表,发现上司当天的日程安排要变更,马上打电话与有关人员确认。

d、把上司每天上班后必看的报纸整齐地放到上司的办公桌子上,并将上司感兴趣的文章标题用红笔打上波浪线,以引起上司的注意。

e、行政部经理来电话,说上司上班后请马上通知他,他有几件急事要请示上司,琳达同意转达。

请从上面5个选项中挑选出1个你认为不合适的,并说明理由。

本题答案a。

虽然上司上班要晚一会儿,但那只影响与上司面谈的人或相关会议,琳达只需要与这部分人联系。那些今上午与上司工作没有关系的人或部门就没有必要打招呼,所以给所有部门经理秘书打电话是不合适的。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六

这天早晨老总眉头紧锁,一言不发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秘书于雪跟他打招呼“早上好!”他也爱理不理的。老总平时和蔼可亲,常常跟下属开玩笑。于雪心想老总肯定遇到烦心的事了。面对这种情况,于雪应该如何处理?现在于雪有这么几种选择:

a、既然老总心烦,他肯定需要一个人独自呆一会,所以先不去管他。

b、心烦归心烦,工作是工作。今天有一大堆事等他决定,所以拿上一叠文件到老总办公室去找老总批阅。

c、翻出老总的日程表,取消老总今天的一切约会安排。

d、泡上一杯浓茶送给老总,问他是不是要先休息一会。

e、马上跟着老总进去,问老总出了什么事。

二、问题。

对于于雪以上几种选择,你认为哪种选择比较合适,请说明理由,并对其他几种选择进行评析。

三、分析。

本题的最佳选择是d。

如果对方不是你的上司,仅仅只是你一般的朋友,那么,选a应该说是不错的,但你现在毕竟是老总的助手,双方之间至少还有工作关系,所以,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有些不合适。

选b肯定是不合适的,因为你一点也不体谅上司的心情。

选c也不对,因为秘书毕竟只是秘书,无权代替老总作出任何决策;c是一种典型的越俎代庖行为,是这几种选择中是最坏的一种选择。

选e也很不妥当。老总不管是什么原因而心烦,他没有义务告诉秘书;虽然秘书的热情值得赞许,但她忘了自己仅仅是个秘书。

选择d表现出秘书恰到好处地把握了分寸。作为秘书,对自己上司的烦恼不可能不闻不问,因此给他泡上一杯浓茶体现了自己的热情;但在送茶时又仅仅是只问上司需不需要休息,既没有去探究上司的隐私,更没有自作主张自行来安排上司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优秀的秘书应该能凭直觉知道老总为什么闷闷不乐:也许工作压力太大?也许是为孩子的事操心?也许久等的客户没来?也许是昨晚与太太吵架了……知道老总为什么心烦,就可以作好相应的准备。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七

琳达是东讯电子(广州)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秘书。这天上午上司正在主持召开公司的董事会。公司有规定,在开董事会时,参加人员一般不接电话,等散了会再说。十点左右,朗日公司的总经理胡戈来电话找上司。朗日公司是本公司的大客户,胡总对琳达说他有急事要与上司商量。面对这种情况,琳达应该怎么办?下面有5个选项:

a、胡总,对不起!我们总经理正在开会,不能接听电话。

c、胡总,请您稍等一下,我们总经理刚刚散会,我马上帮您去找找。

d、胡总,请您等一下,我马上叫我们总经理来接电话!

e、胡总,实在对不起,我们表总不在公司。

请从上面5个选项中挑选出1个你认为合适的,并说明理由。

本题c。

当你说帮对方去找找以后,你就可以去向上司悄悄汇报,听取他的指示,如果他认为事情不急,不愿意去接电话,那么,你就要这样回答对方:“实在对不起,这会儿不知总经理上哪儿去了,回头见着总经理,我们就给您去个电话,您看这样可以吗?”如果上司愿意来接,你就可以说刚刚找到了丧总。这样,你既没自作主张,又照顾到了对方的面子。

上司不想接广告公司的电话。

琳达是全能食品(广州)公司总经理的秘书。快到年底了,公司马上就要开懂事会了。由于销售大幅度滑坡,总经理的心情非常烦躁。这天上午十点左右,广告公司的总经理郑斌来电话,想就明年的广告代理问题与总经理交换一下看法。正忙得晕头转向的总经理一听说谈明年的广告问题,就对琳达说:“不就是明年的广告的事吗?现在没时间!”面对这种情况,琳达应该怎么办?下面有5个选项:

a、郑总,我们总经理今天安排实在太满,很难抽出时间,回头我们给你打过去,可以吗?

b、郑总,您的事我们总经理知道了,下次再约时间吧。

c、郑总,我们总经理正急着赶份材料,不能接电话。

d、郑总,关于明年的广告问题,跟我们公司市场部梅经理谈谈可以吗?

e、郑总,我们总经理今日身体有些舒服,您先跟我说说,我再转告他可以吗?

请从上面5个选项中挑选出1个你认为合适的,并说明理由。

本题a。

一个优秀的秘书在于与上司之间形成一种默契,她能理解上司的每一个意图。在年终这个事情繁杂,再加上业绩欠佳的时候,上司的心情烦躁,说些言不由衷的话是很正常的,因此,在这个时候,应该更好地去了解和把握上司的,成为上司名副其实的助手。年底说忙,对方完全能理解,这样,待上司心情好些之后,上司自然会与对方联系。

接受指示时来电话。

琳达是冰川钢铁(中国)公司总经理的秘书。下周就要召开全国经销商大会了,这天上午琳达正在就会议的筹备工作接受上司的指示的时候,她办公桌上的外线电话响了。琳达只好对上司说了声“对不起”后回自己办公室接电话,结果这电话是找上司的。而对这种情况,琳达应该怎么办?下面有5个选项:

a、问对方是什么事情,如果是急事就转给上司。

b、说上司现在很忙,问对方可不可以先找公司的其他人。

c、像平时一样问对方是什么事情,她帮助转达给上司。

d、告诉对方说上司正在商量工作,完了之后就马上打电话给他。

e、说上司现在正在商量工作,完了以后再转达给上司。

请从上面5个选项中挑选出1个你认为合适的,并说明理由。

答案c。

即使秘书是在接受指示的过程中,如果外线电话响了(这意味着是由公司外部打来的),秘书就应马上去接电话,更何况这电话本来就是打给上司的。把对方的意思转达给上司,虽然会影响上司作指示,但这影响并不大,转达完了仍可以继续,所以,应像平时接电话那样,问对方是什么事情,她帮助转达给上司。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八

1997年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

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

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

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

(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

(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

(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

(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答案:

(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

但公司可对其工作人员售票员进行追偿,让其承担部分责任。

(6)对于赵某的流产,如果王某没有过错,王某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责任主要由运输公司承担。

(7)客运公司应对丙的人身伤害负责。

解题思路。

本题可分为两个部分,第(1)-(3)问为第一部分,考查客运合同的权利义务,第(4)-(7)问为第二部分,考查违约责任及人身侵权责任的承担。

本题设计思路比较简明,法律关系也比较简单。

法理详解。

(1)、(2)、(3)《合同法》第294条规定;“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超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297条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

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根据以上两个条文的规定,可得出第(1)-(3)问的答案。

(4)、(5)、(6)、(7)《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拱乘的无票旅客。

依该规定,客运承运人对旅客的伤亡应负无过错责任。

本案中赵某作为旅客,在乘运期间人身受到伤害,客运公司依法应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丙的伤害赔偿责任,依第302条第2款之规定,仍应由客运公司负担。

因为在第(7)问的假设中,检票员未将不买票的丙赶下车,而是同意将其带到某某站,这就意味着丙是经承运人许可拱乘的无票旅客,在运输途中发生人身伤亡的,照样适用第302条第1款的规定。

至于丁对赵某的责任,应是建立在一般侵权的责任基础之一的,而王某并无过错,对赵某不应负担责任。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九

答:陈教师的方法用得恰到好餐,树立了学生的信心,挽救了一个后进生。从德育方面来看,陈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主要运用了知行统一原则,正面教育,疏通原则,并在运用中“活化”了原则,以及运用了自我修养法,品德评价法等德育方法。

案例2。

一位家长在星期一发现儿子上学时磨磨蹭蹭,遂追问是怎样回事,孩子犹豫了半天才道出实情。原先在上个星期二早上,班主任教师召开全班同学会议,用无记名的方式评选3名“坏学生”,因有两名同学在最近违反了学校纪律,无可争议地成了“坏学生”;而经过一番评选,第三顶“坏学生”的帽子便落在儿子头上。这个9岁的小男孩,居然被同学选出了18条“罪状”。当天午时初二年级组长召集评选出来的“坏学生”开会,对这三个孩子进行批评和警告,要求他们写一份检查,将自我干的坏事都写出来,让家长签字,星期一交到年级组长手中。

该家长当着孩子的面,没有表示什么,签了字便打发孩子去上学。随后,她打通班主任的电话,询问到底是怎样回事,班主任说:“你的孩子是班上最坏的孩子,这是同学们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来的。”当她质疑这种方法挫伤脑筋孩子的自尊心时,教师却回答:“自尊心时自我树立的,不是别人给的”,并说他们不认为有什么不对,其目的也是为了孩子好。

自从这个9岁的孩子被评选为“坏学生”后,情绪一向十分低落,总是想方设法找借口逃学。

问题:请用相关的德育教育原则对该班主任的做法进行批判。

答:该班主任用无记名方式评选了3名“坏学生”,其用意是想以其严格要求学生,让学生引以为戒,想用此对学生进行教育,但这种做法违反了德育原则中“以进取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原则,致使消极因素增长。

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应当在教育中因势利导,长善救失,运用名种形式,不断强化和发扬学生自身进取向上的一面,抑制或消除落后的一面。

案例3。

开学第一天,新任班主任邹教师走进初二(5)班教室,发现黑板上写着“你也下课吧”五个大字。原先,该班已连续换了两任班主任,原因是该班学生无论是学习、办及卫生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表现都极差,前两任班主任就因为在班主任积分上被扣分而失去了当班主任的资格。

问题:如果你是邹教师,你该怎样办。

答:我会在知行统一原则和以进取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原则的指导下,运用陶冶教育法。作为一名教师,不仅仅要能言传、言教,还要善于身教、情教。这种不言之教主要是以自我的行为举止,对学生深切期望和真诚的爱,以及自我的精神情操来接触、感化学生。这种感化由学生对教师的注目而产生。

案例4哲学家黑格尔当年从神学院毕业的时候,他的教师给她写过一则评语:“黑格尔,健康状态不佳。中等身材,不善辞令,沉默寡言。天赋高,确定力健全,记忆力强。文字通顺,作风正派,有时不太用功,神学有成绩,虽然尝试讲道不无热情,便看来不是一个优秀的伟道士。语言知识丰富,哲学上十分努力。

问题:黑格尔教师的评语有什么特点你认为怎样给学生写评语。

答:我觉得黑格尔的教师的评语,以比较艺术的方式,让孩子和家长明白缺点与不足的地方,这样有利于孩子的提高,这评语从平静的语气,应力求写出“这个人”来,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写给学生看出。2、写出“这个人”。3、写“这个人”的“新起点”应运用发展的眼光,经过鼓励的方式让学生交流,对学生的发展和取得成绩表示认同。使学生构成健康的目的,自我认识,更好地把握自我未来的发展,更体现必须“教育性”。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十

案例。

19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

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

”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

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

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

”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

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

”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

(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

(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

(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

(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答案;。

(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

但公司可对其工作人员售票员进行追偿,让其承担部分责任。

(6)对于赵某的流产,如果王某没有过错,王某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责任主要由运输公司承担。

(7)客运公司应对丙的人身伤害负责。

解题思路。

本题可分为两个部分,第(1)-(3)问为第一部分,考查客运合同的权利义务,第(4)-(7)问为第二部分,考查违约责任及人身侵权责任的承担。

本题设计思路比较简明,法律关系也比较简单。

法理详解。

(1)、(2)、(3)《合同法》第294条规定;“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

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超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297条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

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根据以上两个条文的规定,可得出第(1)-(3)问的答案。

(4)、(5)、(6)、(7)《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拱乘的无票旅客。

依该规定,客运承运人对旅客的伤亡应负无过错责任。

本案中赵某作为旅客,在乘运期间人身受到伤害,客运公司依法应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丙的伤害赔偿责任,依第302条第2款之规定,仍应由客运公司负担。

因为在第(7)问的假设中,检票员未将不买票的丙赶下车,而是同意将其带到某某站,这就意味着丙是经承运人许可拱乘的无票旅客,在运输途中发生人身伤亡的,照样适用第302条第1款的规定。

至于丁对赵某的责任,应是建立在一般侵权的责任基础之一的,而王某并无过错,对赵某不应负担责任。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使用,乙将该房屋用于水果零售,后乙业务发展,又向他人租借了更大的场地,便擅自将向甲租用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租给丙,尽管乙始终按时支付房租,但甲得知后,便以乙擅自转租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乙的合同。

正在诉讼期间,该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强台风的袭击,导致该出租的房屋倒塌,造成丙财产损失5000元。

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1)甲的合同解除主张能否获得法院支持,为什么?

(2)该出租房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s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期紧迫,而事先未能与有关厂家订好供货合同,造成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急需100吨水泥。

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b市丰华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a市海天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省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于当天验收并接收了货物。

b市丰华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某建筑工程公司,结果遭到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

理由是:本建筑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丰华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丰华水泥厂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

问题:

(1)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

(2)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是否于法有据?

(3)对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如何定性?

(4)海天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

(5)设建筑工程公司收到海天水泥厂的回信后,于次日再次去函表示愿以吨价1599元接货,海天水泥厂收到该第二份函件后即发货100吨至建筑工程公司。

那么,二者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

答案:

(1)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

理由:某建筑工程公司并不确定丰华厂是否有其所需的水泥,某建筑工程公司发出的函件不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应当视为要约邀请,丰华后来的实际行动应视为要约,二者之间尚未成立合同关系。

(2)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于法有据。

依据: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某建筑工程公司当然有拒绝的权利。

(3)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应当视为一个要约。

(4)海天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的合同,于建筑工程公司验收并接收货物时成立生效。

合同内容以建筑公司的`承诺为准,即货物以接收的为准,价格等其它条件以海天水泥厂的要约内容为准。

(5)二者之间的合同成立。

海天水泥厂的要约中并未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且海天水泥厂在接到回信后并未及时反对,而是以实际行动去履行,表明其默认接受建筑公司的承诺,顾该承诺视为有效。

合同内容以建筑公司的承诺的内容为准。

学计算机的小熊毕业后到一家软件公司工作,试用期间表现优秀,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可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小熊突然离开公司。

半年后,他又重新应聘到这家公司,经过重重面试,最终又被公司录取,但公司规定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6个月的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转正。

小熊还得继续等待漫长的试用期。

小熊还得在公司实习,小熊在第一次在软件公司试用期间离开公司,表明小熊无条件解除了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第二次来到同一公司是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就不适用),因此小熊还得继续等待漫长的试用期。

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

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

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

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

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

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

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20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

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

原来,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

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

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

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

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1.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权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负担。

(2)甲的维修属于无因管理人的行为,由乙承担其支出的必要费用。

瓦片质量问题不影响乙对该项义务的承担。

(3)因维修影响了甲的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但装修期间不在延长租期的范围。

3.(1)甲丁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例如,费用承担问题适用赠与合同的规则,完成工作问题适用承揽合同规则。

(2)应由丁承担。

因为丁为雇主,应对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乙可以要求甲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理由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无权。

造成第二次漏水是甲自身的原因,乙无过错,因此损失应由甲自行承担。

6.丙有权对乙主张自己基于原租赁合同对该别墅的承租使用权。

因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7.丙有权请求戊返还原物。

因为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合法占有人,有权请求侵占人返还原物。

甲多年在外国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套商品房,因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甲父管理。

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一个月后办过户手续,逾期支付违约金。

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决反对,甲根据物权法规定提起诉讼要求乙归还房产,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

乙因此损失了部分房屋装修、搬家等费用,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乙遂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

(1)如何评价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甲父是否要对不能依约办理登记过户承担违约责任?

(3)乙对甲父享有哪些权利?甲父应对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

(3)乙可以对甲父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甲父应对乙房屋装修、搬家等信赖利益损失予以赔偿,而房价上涨的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

(因为房价上涨是市场价格波动的结果,不能列入预见利益损失)。

4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

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

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

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

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

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

(1)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2)为什么?

答题要点:

(1)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该案涉及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

抵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2)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11月陈某将自己的电脑借与王某使用。

同年12月,王某将该电脑以市场价卖予张某。

张某在买该电脑时并不知道该电脑并不为王某所有。

陈某在得知这一情形后告知张某,该电脑为其所有,并要求张某将电脑返还给他,张某表示不同意。

两人因此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根据张某的要求追加王某为第三人。

问:该电脑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本案应如何处理。

其次是回答合同效力如何,合同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我国合同属于债权,善意取得制度属于法定,而非意定,所以即使没有合同物权也以发生变动。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十一

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乙认为甲违约在先。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

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丙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问题:

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属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

3.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合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

4.乙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为什么?

5.针对甲要求乙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6.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什么?

7.丙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甲、丙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于2月1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行为。

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即由原所有权人甲变更为丙。

2.甲、丙之间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尽管甲已就该房与乙签订了合同,但甲丙的行为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的因素。

丙的行为仅为单纯的知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因其不以损害乙的权利为目的。

3.2月12日,甲、乙之间修改合同的行为,该行为有效,其性质属于双方变更合同。

双方受变更后的合同的约束。

4.乙与甲通过协商变更了合同,且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且已经办理了物权变动的手续,故乙关于确认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由甲交付01号房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但是,乙可以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乙同意变更合同不等于放弃追索甲在01号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5.乙可请求解除合同,甲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乙。因政策限购属于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形,且合同出现了履行不能的情形,乙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责任。

6.应当由丙和a公司承担。

张某是受雇人,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a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丙聘请没有装修资质的a公司进屋装修,具有过错,也应对丁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b公司承担。

李某维修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行为后果由b公司承担(合同上的赔偿责任)。或者李某虽然离职,但经维修处负责人指派,仍为执行工作任务,应由b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脊柱科案例分析及答案范文范本篇十二

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乙认为甲违约在先。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

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丙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问题:

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属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

3.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合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

4.乙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为什么?

5.针对甲要求乙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6.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什么?

7.丙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1.甲、丙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于2月1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行为。

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即由原所有权人甲变更为丙。

2.甲、丙之间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尽管甲已就该房与乙签订了合同,但甲丙的行为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的因素。

丙的行为仅为单纯的知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因其不以损害乙的权利为目的。

3.2月12日,甲、乙之间修改合同的行为,该行为有效,其性质属于双方变更合同。

双方受变更后的合同的约束。

4.乙与甲通过协商变更了合同,且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且已经办理了物权变动的手续,故乙关于确认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由甲交付01号房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但是,乙可以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乙同意变更合同不等于放弃追索甲在01号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5.乙可请求解除合同,甲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乙。因政策限购属于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形,且合同出现了履行不能的情形,乙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责任。

6.应当由丙和a公司承担。

张某是受雇人,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a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丙聘请没有装修资质的a公司进屋装修,具有过错,也应对丁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b公司承担。

李某维修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行为后果由b公司承担(合同上的赔偿责任)。或者李某虽然离职,但经维修处负责人指派,仍为执行工作任务,应由b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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