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 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九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05:21:52 页码:13
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 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九篇)
2023-01-15 05:21:52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推荐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推荐)一

据组织要求,现汇报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

城管执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强拆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临街破墙开店及建筑物外表装饰的审批;负责市区建筑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绿化带、绿岛等公共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临时占道摊点和夜市排档的管理,对擅自挖掘道路、侵占城市道理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各类出租车营运的审批和管理等。

职责要求我必须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快速进入角色,才能出色完成任务。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的法律条规知识,20xx年5月份还参加了市法制办在**市举办的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收获很大。为履行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

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特别是县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制定了我局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计划,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同时与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在过去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车辆管理,设备管理,招待费管理,工作制度与工作纪律,完善了网格化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实行“一站”式简洁高效服务,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ab岗制制度等。加强效能督查、建设效能型机关。

三、坚持原则、认真履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要求我们工作永不止步、永不懈怠。作为监察室主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纪,秉公办事,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电脑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进行清理,对市容市貌的管理情况以及违法建设的巡查、拆除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的督查,经常对执法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他们能牢筑拒腐防变的防线,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在工作中,严以律己,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始终廉洁自律的规范来约束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警钟常鸣,谦虚谨慎,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群众观念和大局意识,为搞好城管工作献计献策。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局党组保持一致,有损团结的话不说,有损团结的事不做,维护本部门的团结。坚决做到严守组织秘密,不跑风、不漏气,真正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敢于担当不推诿,工作中特别在拆除违法建设时顶住人情风、说情风,为城市建设尽一份力。

以上是我在20xx年所作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业务知识有待提高,工作方法简单有待改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此,我以这次百名股长考评为契机,认真回顾和反思这半年的工作,对一些不适宜的方法和思维加以调整和改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斗志,尽职尽责,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推荐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推荐)二

工作总结能加强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够很好的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让自己的工作变得更加的轻松,能够让自己避免工作中的失误,全文如下:

一年来,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坚持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各项法律、法规,以行政执法责任为重点,依法行政为核心,不断拓展商务管理行业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流通市场秩序,促使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我县商务综合执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年来,我县商务综合执法工作,从分散到规范,根据商务部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抓巩固、三年促提高”的总体思路,从整合执法队伍,建设基本设施配备、基本装备,健全基本制度入手,基本形成权责准确、行为规范、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的商务执法体系;并顺利通过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工作检查评估验收。一年来,共处理违法违规案件20起,处罚金额4。01万元,其中:酒类流通案件7起,处罚金额1。06万元;成品油案件13起,处罚金额2。95万元,通过处罚教育相结合,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一)领导重视,整合执法队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归属商务管理行业越来越多,商务执法监管职能越来越繁重,加强商务流通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尤为重要,从20xx年7月组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到今年9月正式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在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为有编制,有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机构。下设一、二中队和“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网点,一中队负责生猪屠宰、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等综合执法监管,二中队负责酒类流通执法监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成立,解决了商务部门执法职能缺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实问题,是探索商务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行政执法体系的迫切需要。

(二)加大投入,强化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为提升我县商务执法职能水平,大队在资金极度困难情况下,在商务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想方设法先后投入资金20多万元,对原县民爆公司办公室处(凯萨皇都三楼)进行整理和装修;现有办公室8间,分别是:大队长办公室、副大队长办公室、一中队办公室、二中队办公室、12312举报投诉服务网点办公室、档案室、陈列室和会议室,总面积200余平方米;配备电脑7台、复印机2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支和执法装备及相关配套所需设备;从而解决了执法大队办公条件和环境,做到了办公场地宽敞、办公设施设备基本齐全,提升了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影响力。

(三)加大宣传,使商务执法家喻户晓。今年来,为加强商务职能的宣传,扩大商务工作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商务执法形象,我们通过开办培训班,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横幅、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到乡镇、甚至村级集市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广大消费者了解、熟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范围;先后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宣传手册500册、报道50余条、宣传横幅20余条、出动宣传车10台次。今年8月,我商务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锦和镇廖某私设屠宰场(点),我商务执法大队迅速出击,联合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20余人对非法私设屠宰点进行强制拆除,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县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通过电视台报道后,群众称赞商务执法行动快、效果好。

(四)强化管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商务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净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我们着手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强化执法纪律,我们制定一系列比较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要求执法队员按照职责范围,严格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手续完备”的24字方针,保证案件质量;二是加强执法队员法律、法规方面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素质;先后参加局里,邀请县法制办、司法部门相关法律专家讲座5人次,参加培训人员80人次;三是规范统一执法文书,要求执法文书严格按照商务部令20xx第6号《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统一文书格式;严格办案程序,处罚数额较大的,通过召开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实现结案归档“一案一卷”;四是坚持例会制度,每周五召开会议,集中分析该周执法工作小结,合理安排下周工作;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使商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办事形成常规。一年来未出现一例复议和申诉案例。

(五)强化执法监管,净化消费环境。在酒类执法监管,我们对全县酒类经营者实行酒类经营许可和备案登记,严格推行“随附单”监管制度,建立酒类经营责任追溯制。同时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湘商运调[20xx]7号)和《麻阳县商务局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集中力量对全县24个乡镇开展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出动车辆19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使酒类批发持证销售登记率达100%,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率达95%,《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达98%,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警示牌》县城100%、乡镇95%,在开展整治行动中,查获违法违规案件7起,结案7起,处罚金额1。06万元,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商务执法,有力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酒类市场秩序,净化酒类经营环境。

在成品油及其他领域执法监管。一年来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成品油市场、报废汽车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对全县24个乡镇加油点进行排查共出动执法车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查出非法加油案件13起,处罚金额2。95万元。

(六)部门联动,促进执法监管到位。商务领域执法监管工作量大,线长面广,问题复杂,仅靠商务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和力量难以将市场执法监管到位,我们根据相关部门执法联动制度,建立了“部门联动、区域联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今年5-7月,我们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肉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麻政发[20xx]13号),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畜牧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共出动宣传车4台次、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查处违法违规肉品摊点25起,规范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今年8月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商务、工商、公安、消防以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作为成员单位,大队抽调5人,专门协助这次整治行动;同时按照职责权限,我们执法人员冒着40度高温对全县成品油(柴油、汽油)进行排查,查出非法销售成品油11起,立案1起,其余10家移交危险化学品“打非”专项行动执法领导小组处理。今年元月,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举报,麻阳境内有制售锦江泉假酒嫌疑,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立即驱车到我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联合行动,后经侦查,没有制售假酒,是锦江泉酒厂未开《酒类流通随附单》引起的。

(七)开展商务“12312”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举报投诉工作。今年来,我们在开展商务“12312”举报投诉服务工作中,在超市、集贸市场显著位置张贴商务“12312”举报投诉标识及其内容,其次在互联网建立“12312”投诉举报服务热线,建立“12312”热线台帐,一年来共接到举报投诉咨询18起,其中:举报投诉5起,咨询13起,通过我们的热情解答,及时办理投诉案件,反馈案件处理结果,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二、20xx年工作打算

1、加强商务执法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整体素质。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开展法律知识理论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通过学习和实践,使每一位执法队员执法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2、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要建立严格制度管理:一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案件查处:“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二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对执法案件制定相应的目标考核。

3、加强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不断提升商务综合执法的影响力。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力争配置1台执法车辆,加大对执法所需设备的投入,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时效性,安全性。

4、加强商务执法工作信息收集,扩大商务执法工作经验交流。信息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动态“晴雨表”,是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经验和相互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向上级反映问题主要渠道,加强信息工作是促进商务综合执法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

5、加强相关执法部门联动,进一步促进商务执法监管到位。要加强同公安、工商、城管、畜牧等部门协作,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各自执法权限,联合对商务领域经营活动执法监管。

6、拓展商务执法领域,促进商务执法职能转变。随着形势发展,商务执法职能转变,商务执法监管的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有可能划归其他职能部门。因此,我们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把再生资源回收、商业特许经营、洗染业、美容美发业、典当等行业的执法监管行使起来,促进和提高商务执法的职能转变。

总之,我县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支持和关心下,我们一定能成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文明”的商务综合执法队伍,为推进我县商务执法工作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推荐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推荐)三

一、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推动市委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制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创建三年规划》,把今年乃至今后两年的创建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具体化,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责任落实。

(二)为了巩固去年以来的创建成果,狠抓日常管理。1、在市区范围内新建户外公益广告招牌260多块,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2、落实“门前三包”。清理门前“十乱”入手全面落实包保责任。3、成立四个“牛皮癣”、野广告专业清洗分队,使各类乱涂乱写乱画得到及时清除。4、规范摊群点,做到守时经营、定点经营、合法经营。5、严格规范门头广告的管理,做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审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受理,不符合亮化要求的不上墙。

二、积极开展“六项专项治理”:

(一)积极开展修车、洗车、卖车等“三车”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专项治理;

(二)积极开展宾馆门前、商场门前、浴场门前、酒店门前、窗口单位门前等“五门”乱停乱放、秩序混乱的专项治理;

(三)积极开展路口、桥面、学校周边、广场游园周边等堵人、堵车、无序经营的专项治理;

(四)积极开展摊群点不定时、不定点的专项治理;

(五)积极开展“牛皮癣”、野广告的专项治理;

(六)积极开展各类户外广告不规范的专项治理。

三、成立市容市貌督查组

对全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一周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单位。

四、严格控制和拆除违法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查违、控违和拆违的力度,查处违法建设52185平方米,共454户。其中拆除245户,28179平方米;控制209户,24000多平方米。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坚持一天两次巡查制度。尤其是加大了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违法建设控制在初始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甚至得寸进尺。

(二)设立举报和投诉受理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局里除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外,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大队负责人的主要通讯方式通过网络等形式全部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三)逐户建立违法建设档案,把违建户的所有信息通过录音、录像和拍照取证等形式,建成一户一档。对已拆除的或控制的违法建设,包保到人,实行责任追究,防止反弹。

(四)定期选点拆违,始终保持拆违的高压态势。根据违法建筑物面积的大小、违法户的典型程度、违建户违法区域的不同,选择拆违典型,集中城管、公安、土地、建设、房产、卫生、宣传等部门,组成精兵强将,采取大兵团作战,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切实震慑违法。今年以来,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南部新区和北部新城等地,采取500人的大兵团作战的拆违行动达到17次,从而起到了拆除一次,震慑一片的作用。拆违期间,执法队员还发扬“四不怕”的精神:不怕围攻谩骂、不怕砸毁执法车辆、不怕被人身攻击和打伤、不怕威胁恐吓,坚持执法到位。

(五)成立专门督查组,随时督促检查、印发督查简报,及时跟踪曝光。对控制不力,行动迟缓,执法不严,甚至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五、积极推进全市城区亮化工程和广告专业规划

抽调专门人员,组织专门力量,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和国内知名专家,对我市的城市现状进行科学论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将在11月2日组织评审。11月底完成全市亮化专业规划。

六、招商引资任务完成760万元

我局招商引资项目是××市光明路再就业农贸市场。市外投资主体是广东德鑫制药有限公司,该项目于今年8月12日举行奠基仪式,并开工建设。该项目位于宋汤河西岸蚂蚱庙社区,总投资720万元,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主体地上一层,局部二层,钢结构大棚,设计经营户600户,设计标准为国家三星级标准的农贸超市。光明路再就业农贸市场选址科学、设计精美、建设规范,它的建成和使用,对于促进流通,推动农产品贸易行业的发展;对于方便广大群众,满足消费需求;对于规范市场管理,杜绝无序竞争;对于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对于改善区域综合环境,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的建成和使用,不仅能够确保××市民吃上“安全菜、放心菜”,还能大大加快××城市化、文明化的进程,也必将成为××民生工程的一大亮点。

七、抓作风、促效能

(一)抓学习理论,观念更新。紧密结合执法局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观念的现状。组织效能暨城管执法大讨论,破除思想禁锢,荡涤思想深处的污泥浊水,强化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敢于突破,勇于创新。

(二)抓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多渠道、多方位,广开言路、开门纳谏,找出、找准体制机制、作风效能、环境形象等方面的问题。

(三)抓作风整顿,勤政为民。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荣八耻”的要求整顿作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一线管理知民情,广开渠道集民智,关心群众解民忧,优化形象聚民心。

(四)抓岗位责任,强化服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为人民群众和管理对象多办实事好事。

(五)抓长效机制,巩固成效。通过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巩固效能成果。

(六)抓强化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制。在“有错必究”中树立执法局公信力。对不按规定的权限、程序执法,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必须按效能办法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坚持把人民群众对城市执法状况的评议意见,作为考核城市执法人员的依据,把考核结果作为评议执法人员政绩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一个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队伍。务求在解放思想上有新突破,在职能转变上有新举措,在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城市管理上有新成绩。

推荐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推荐)四

随着各地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城市管理已成为摆在城市管理者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严峻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座好的城市不是“造”出来的,而是“管”出来的。如果没有管理,道路建得再宽也会拥堵,小区建得再美照样脏乱。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群众的生活质量。作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除了熟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我认为管理好城市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独特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

运用公关策略汇集民众力量,而公共关系运作核心之一,就在于如何借助媒体的传播力及活动的影响力进行积极有效的_引导,将民众的注意力、民众的情绪、民众的责任意识汇集到某一个点上,形成一种威力无穷的群体性力量,这种力量的介入将大大推动城市管理的进程,通过大量的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从了解城管法规到自觉遵守城管法规,潜移默化的陶冶人的思想情操,启迪人的文明意识并形成一种有利于城市管理的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使城市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现行的城市管理模式以运动式、突击式执法比较普遍,个体工商户与城管人员“打游击”。常态式、长效式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这种现象是由于法律、法规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不足,证据的收集成了难点,做出行政处罚又很难执行,所以本人认为首先,应该为执法队员配备照相机或摄像机,在做出具体行政处罚前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给一些流动摊贩及违章个体工商户造成心理上的压力;其次,要堵疏结合从源头上根治,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充分考虑到流动摊贩的安置问题,即方便了市民又从源头上根治了流动摊贩;再次,城市管理职能中存在职责交叉及管理职能不规范,在执法中各自为政,形成了城市管理的混乱,“八个_管不了一个破草帽”的情况经常发生,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所以我认为地方政府应该协调明确各单位的管理职责,才能使城市管理走上健康有序轨道,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

由于在行政执法中疏忽了法定程序,导致行政诉讼及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即损害了单位形象又在市民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所以我认为我们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1.不颠倒法定程序;2.具体的行政行为以法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如:不能以口头通知代替书面告知或送达的送达形式);3.按规定的方式完成行政执法(如:主动表明执_份,对行政违法行为先取证后处理,不能先处理后取证等)。

四是加强队伍形象建设,把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执法队伍的作风和形象是文明执法的前提,经常可以看到报道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且不说报道是否客观,但其负面影响却是不可估量的。我们在执法中经常面对的是弱势群体,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他们进行多次教育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才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可是市民通常都只是站在同情弱势群体的角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改变以往衣着不整,行为不端庄,满嘴粗话的陋习,在市民心目中树立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说好一段话,做好一个法律文书”是文明执法的关键。反过来说文明执法是保护自身安全的“防弹衣”。因此,只有将文明执法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才可以使我们的执法环境得到改善,才会创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说好一段话,记住一段准确的法律条款,做好每纪录”,我们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才能把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五是细化自由裁量,使执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不合理行使,会造成行政处罚“同案异罚”现象,客观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我认为我们应该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将违法情节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等几类情况,对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行政处罚的幅度,并向执法相对人公开。这样将自由裁量量化、细化做出的行政处罚才能体现出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性,才能被当事人接受,才能被公众认可。

六是用情用理,使执法工作体现人性化。

执法过程中,只要思想工作做得好、做得细致,做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心坎上,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耐性细致不怕麻烦的讲解及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人格,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在发放的各类告知书中,附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等,使公正执法和执法效果得到统一,即缓解了执法氛围又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七是增强协调能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许多问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解决。注重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才能使我们的工作顺利进行并使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八是规规范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档案。

规范的执法文书是法定程序是否合法的依据,也是保证文明执法的前提和条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充分讨论、不断完善执法文书格式、统一装订顺序,确保案件卷宗资料齐全规范,在规范整理文书中体现行政执法要领,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避免错案的发生及程序不合法导致的行政诉讼。

推荐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推荐)五

法律底线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底线之上,方是具体执法部门可寻找办法、解决现实需要的求解空间

“合同工”、“临时工”再次聚拢舆论目光。《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6月1日起施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广东此举并非首吃螃蟹。自20xx年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河南、重庆、黑龙江、云南昆明等多地先后出台过“禁止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的明文规定。广东此次仍能引发舆论“激动”,盖因现实与法理的错位:临聘工、合同工,仍是当下执法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屡见报端的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事件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推到前台当“挡箭牌”。最近陕西延安城管执法人员被指残暴地“跳起来踩头”,当地回应也称“涉事人为临时工”。

法理上早已丧失了正当性,现实中却总能顽固生存,当然有现实的复杂性:能拿到桌面上说的是“正规编制少、工作量大,我们又有这样那样的新情况、新任务,不得已而为之”;拿不到桌面上说的则可能是,“临聘人员”执法,比起正式职工来成本小、干活多、好管理、易指挥,出了问题还可以断尾求生,不啻一道便利的“防火墙”。

可关键在于,我们不能容忍“小道理”随便就挤走“大道理”,也不该容忍法理向现实无限度地迁就妥协。一波又一波的“临时工”横行执法,引发舆论强烈不满,已严重冲刷了权力公信,成为法律威严之“伤”,必须着眼于全国范围,正本清源,有一个“一揽子”解决思路。

首先是再度明确临时工执法的非正义、违法性。行政单位不能非法用工,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凡签订合同就是单位职工,“临时聘用”显然不能成为避责的挡箭牌,相反,追究起责任来甚至要“罪加一等”——为什么要聘用这么多临时工?如此倚重临时工干活,“正式工”是否涉嫌团体性偷懒?

其次是对辅助人员的规模、权限、任务必须廓清边界。即便有的领域暂时离不开临聘人员,需要时间过渡,哪些工作可以做,哪些工作不能做,也必须限定得一目了然,绝对不能眉毛胡子分不清。有权必有责,无责必无良,这是权力运行的基本逻辑。随意将执法权授予临聘人员,一旦闯祸被揪出来,执法单位必须被倒追责任。法律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用来规范权力运行的。行政执法队伍,尤其要成为依法执法的典范。

短期来看,有些单位使用临聘人员可能有这样那样的苦衷,但苦衷绝不是对法律置若罔闻的借口。苦衷之外,还有起码的底线——无条件地遵守法律、确定性的执法授权、极高透明度的公众监督,这些都是行政权运行最基本的要求,是不容任何状况压倒的最大道理。法律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底线之上,方是具体执法部门可寻找办法、解决现实需要的求解空间。这是我们对待行政伦理的基本态度,也是树立法治思维、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推荐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推荐)六

____年三季度,综合行政执法局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偷倒垃圾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非法码头整治、别墅区违法建设整治为重点,针对占道经营(夜排档)、偷倒垃圾、违法建设、违规广告、违法停车等显见性市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近期对京杭运河大桥、望虞河大桥2处桥下空间违法占用问题进行了整治,并在市、区两级整治办的见证下,按照管理权限移交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至此,区城管部门承担的铁路(已验收)和高速公路(待验收)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配交通部门强力开展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对码头内的违规乱堆放、乱占用问题进行整治,共计清理27000平米,对已整治拆除的非法码头进行复绿,目前已完成复绿面积达19100平米。

二、市容秩序百日攻坚。

按照__市政府《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创建四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锡创文办发〔____〕4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相关工作要求,执法大队制定了《__高新区(新吴区)“百日攻坚”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并牵头各街道城管、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不分昼夜,全力奋战,截至目前共实施开展各类整治活动480余次,管理无证摊贩、占道经营3200余次,暂扣各类经营车辆927辆,沿街店面乱堆放整改1450余起、店外经营1510家,辖区市容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三、违法建设整治。

主要对龙湖滟澜山、凤鸣山庄、清华紫光园、美新玫瑰小区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拆除,对其他违建业主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对全区1304家“散乱污”企业开展深入全面排查,建立底册,同时对存在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目前已拆除违建320处,面积共计11.73万平米。同时,配合黑臭河道整治工作,对泊渎河及43条支流强力开展违建拆除。

四、渣土车、建筑垃圾偷倒整治。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整治人员4100人次,联合交警每周设卡2次,每次7处,共计查处车辆抛撒滴漏、偷倒垃圾等违法运输行为136起。通过在现场偷倒垃圾中查找线索及调取周边监控录像等方法,累计追踪破案16起,有效震慑了偷倒者的嚣张气焰。

五、物博会保障。

牵头制定了《____年世界物联网博览会高新区(新吴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对物博会会场、酒店及车站、机场、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商业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市容环境秩序进行了保障。保障期间,共出动人员2600余人次,执法车辆550余车次,拆除违法广告(店招)68处;查处占道经营(夜排档)63起;查处道板违停538起,强制拖车5辆;查处建筑垃圾偷倒(违规运输)4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800余辆,拖移共享单车(电单车)1000余辆;拆除违法建设13618.7平方米;清理绿化带乱堆放50余起,整治清理“三乱”120余处。确保了本次物博会圆满成功。

推荐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推荐)七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市容秩序管控和环卫长效保洁两条主线,抓好体制改革、市容管控、环卫管理、队伍建设和“三改一拆”等五方面重点工作,积极助推经济实力强、特色功能强和生态美、生活美的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建设。截止9月底,依法查处行政处罚案件共1653起,开展集中整治328次、执法力量3658人次,办理行政审批233件、广告5153份,咪表人行道违停抄告7911张,办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6件,受理信访举报件7902件,处置生活垃圾176654吨。现将上半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攻坚“四大役”,有效提升市容秩序管控

一是强化示范路及保序路创建。化整为零,新立坐标,确定省级街容示范街1条、市级示范路7条、市级保序道路5条,16处地段为重点敏感区域。并自觉拉高标杆,深化责任落实,调整勤务模式,加强对水果店、铝合金加工店等重点行业、地段、时段街面管控能力。累计更新维修硬隔离设施106处,教育跨门占道商户860余户,劝离流动摊580余人次,暂扣流动摊159起。

二是强化户外广告整治。重点整治各类擅自设置、不规范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环境的屋顶广告、大型支架式广告、墙体广告及店面招牌、标识标牌等户外设施。累计上门入户登记宣传800余次,拆除道路两侧广告120余处,并在拆后进行外立面的美化、亮化。出台《关于构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管理、运行等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智慧城管功能。完善部门联动,突破瓶颈制约,今年协同网络单位扩展至42个,建立运作石浦分中心,街面高清视频新增至45个并接入3278个公安视频,有效扩大智慧城管工作覆盖面。强化服务民生,受理各类案件26785件,结案26324件,按期处置25335件,按期处置率94.59%和处置率98.28% ,完成视频督查1482件,路段督查1985件,96310热线投诉312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处置率得到有效提升。

(二)打好“组合拳”,城乡环卫保洁统筹推进

一是落实日常保洁。持续推进道路清爽行动,实行“人扫、机扫、冲洗”三位一体的15—18小时动态保洁,城区总机扫率达55%,主要街道机扫率约75%。加大人行道、背街小巷细化管理与作业力度,消除城区保洁盲区。建立30分钟到现场快速处理机制,有效执行应急任务50起。获得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市市容环卫行业竞赛中获得“市容环卫杯”获奖单位等多项荣誉。

二是加快设施建设。严格抓好水桶岙垃圾填埋场整改提升工作,全部完成进场道路项目、封闭式管理围栏及大门工程、调节池加盖工程等配套工作,雨污分流系统二期正常使用,沼气综合处理项目运行良好,日发电量约3万度。会源环卫综合服务站进行土地政策处理阶段,白鹤中转站土建工程已全面完工,生活垃圾生态化循环改造项目于9月正式移交第三方机构管理,并逐步启动建筑装潢垃圾生态化循环处理项目。完成智慧环卫管理系统二期,各项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是完善垃圾收运。中心城区推行果皮垃圾、餐厨垃圾上门直收处置试点,城乡结合部地区接轨主城区实行垃圾以桶换桶收运。平稳推进餐厨垃圾集中回收处置,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回收处置单位达70家,日收集处置量9吨左右,残渣4.5吨,并对残渣进行生物处理,有效解决终端处置问题。

(三)绘制“路线图”,改善城区静态交通秩序

一是严格执法,提高路面查处率。成立人行道违停查处网格小组,实行定人、定岗、定段,进一步密集巡查频次,充分利用智慧城管视频抓拍,点、线、面有机结合,整体推进人行道违停查处工作。今年以来共抄告人行道违停车辆8652起,有效改善人行道停车秩序。

二是人性管理,改善执法外部环境。创新以管代罚模式,对城区内非主干道路段、区域下发温馨提示卡3000余张、点对点开进行短信提醒,督促市民主动纠正违章行为,引导正确停车,教育劝离违停车辆9000余车次。新增机动车公共泊车位500余个,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免费开放,最大限度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三是智慧引领,探索违停治堵新模式。11月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智能化停车系统建设,运用“手机app+地磁车辆检测器+视频抓拍+巡逻车识别”技术,基于覆盖城区主干道及主要停车场车位信息的大数据平台,建立起集停车服务、停车缴费、车场联营、车位信息发布、停车诱导、违停抓拍、监管执法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停车诱导系统,力争于今年12月前建成后台系统及一期1000个智能化停车泊位,淘汰更新城区老旧咪表设施设备。

(一)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一是紧盯疑难点,高压管控严把源头。加强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全程许可管理,开工前实行预告知制度,规范处置申报、方案报备、清运发证等审批核准工作,共受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9件,处置建筑垃圾569620.04立方。二是把握着力点,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重点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乱倾倒多发点、清运车辆运输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集中整治110余次,排查乱倒乱排、无资质清运、擅自设置消纳场地等案件线索49起,其中立案40件,结案36件,定点设卡检查31余次,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48份。三是找准切入点,有效破解处置难题。积极协调拓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全面落实好大目湾区块、道人山区块两处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探索建筑泥浆资源化利用渠道,积极扶持泥浆现场干化和工厂化干化项目,多举措破解工程项目建筑泥浆处置难题。四是抓好关键点,整治治理双管齐下。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互通建设工程开工信息,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审批。与镇乡、街道建立农居民建房信息传达机制,加强农居民建房垃圾乱倾倒治理。统筹建立常态执法巡查,快速处置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二)稳步推进“一打三整治”。一是精管理,明晰责任。对城区范围内四个菜市场定期开展巡查管控,加强夜间执勤,加大巡查频次,组建菜场网格管理小组,实施菜场无休息日执勤。二是强整治,扎实推进。延伸管控触角,延长执勤时间,实行错时上班,盯牢“街巷市场”、“马路市场”,共开展专项集中整治28次,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查获违禁渔获物564.8斤,流动销售违禁渔获物行为得到有效管控。三是固成果,长效管理。强化督导考核,严格督促各属地中队常态化开展巡查整治,从管控力量上、管控时间上、管控布局上全面营造严打、严查、严管的高压氛围,使“一打三整治”工作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

(三)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推出“微信+上门”模式。通过列好清单、线上服务、微信咨询等方式,打造“微信指导+上门服务”模式,累计通过手机微信预审批平台办理审批事项64件,通过微信回复咨询70余件,事项办结率为100%。二是梳理事项做好“减法”。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通过全面梳理,取消人行道临时行驶、停放机动车审批事项及不必要、没有明确规定的13项申报证明材料,最大限度缩短承诺办理时限。三是实行现场审批制度。对门面装修等临时占道审批事项实行现场申报制度,进一步减少申报时间,让办事群众跑变成工作人员跑。

(一)“三改一拆”硕果累累。以城中村改造和拆后土地利用为重点,以“四边三化”、“治危拆违”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推动“三改一拆”向纵深挺进。截至10月底,完成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厂区改造建筑面积339.39万平方米,占年目标任务的377.10%,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05.35万平方米,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17.05%,拆后利用率为79.46%,各单项任务均超额完成。并于5月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无违建县”,18个乡镇全面创建省首批“无违建乡镇”。一是专项治理稳步推进。深入一线排摸,掌握违建底数,全面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设施农业用房、工业企业内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和周边环境的违法建筑等开展专项治理。二是全面监管狠抓长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增违建管控相关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落实好新增违建月报制度、“四到场”制度、农村建房动态信息监管等,及时处置22处新增违建,加快问题整改进度,工作效率较2016年有了提升。三是统筹结合强化提升。深化“四边三化”“两路两侧”专项治理,开展整治问题“回头看”查找出117个新问题点位,并逐一整改到位。同步开展盛宁线、环港公路的省级精品示范道路创建工作,全面完成s19甬台温高速复线象山戴港出口的形象提升工程。

(二)“环境保护”稳步开展。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5件次,均已全部办理及回复。深化落实五水共治“河长制”,开展“剿劣”攻坚战,一把手每月定期带队对西大河开展巡查,对各类问题逐一整改整顿,并落实专人负责好巡查管控工作。建立并完善日常巡查巡护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向河道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清理城区河道地笼网50余只。组建“河小二”开展志愿服务,由协管员、城管义工、青年干部组成,采用“2+4”河道巡查模式,组织8次志愿服务活动,教育劝导不文明现象30余起,清理河道沿线垃圾50余袋。

(三)“垃圾分类”稳步实施。宣传动员先行。以媒体平台为载体,开展系统性持续性宣传,累计推送分类常识、资源化利用小窍门等信息80余条,组织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进小区、进农村培训活动约40批次,受众8000余人次,印发宣传册2万册及相关资料8000余份。工作机制跟进。组建专项工作班子,并落实中心城区100余个督导员和30个保洁员,开展入户指导和楼群分类成效检查,基本建立起垃圾分类培训、入户指导、监督检查、分类收运等工作体系。今年以来,中心城区22个小区、119家企事业单位和镇乡86个行政村已先后推广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居民数3631户,农户约18000户。配套保障完善。调整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增至48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完善设备保障,积极落实专项经费,配设户内厨余垃圾收集桶3631只、户外四分类收集桶255只,落实5辆厨余垃圾收运车,建成厨余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确保垃圾分类从源头到终端的无缝对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督查3次,群众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一是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主动加强与职责划转部门的协商对接,接收人防(民防)、城乡规划等已划转职能,依法开展市容环境、工商行政等13大类涉及260项职能工作。精简机构、扩充人员,明确机关6个科室、直属3个中队、智慧城管及县环卫处,新招录28名公务员、17名事业人员、65名协辅人员,组建10个镇乡(街道)派驻中队并做好人事调派,逐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体系。

二是抓实规范化队伍建设。实施兼职法制员制度,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培训14次,全方位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建立9只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强化要素保障,细化内部管理,统一标识执法车辆、配发制服及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勤装备,力争年底全部通过市星级中队创建。

三是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落实现场执法记录仪发放,逐一配备并要求执法过程中全程视频记录执法过程,严格按照程序执法。以市网上办案系统为依托,大力推进传统纸案卷向网上电子卷转轨,做到案卷记录电子化。

一是严字当头,锤炼干部队伍优良作风。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两学一做”、正风肃纪等学习教育为依托,坚持领导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强化领导班子团队向心力、凝聚力。积极配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查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剖析自查,找准症结、抓好整改。落实“三会一课”、每周学习日等制度,采取封闭集训、学习讲座、案例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化正风肃纪检查,落实婚丧礼俗整治,突出经常性常态化教育,今年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25次,对9名违纪人员进行问责。

二是细上着力,打造履职尽责执法队伍。充分贯彻落实“721”工作法,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高效解决群众投诉热点、难点问题。累计共接到各类民生投诉多达300余件,投诉事项涉及房屋装修、噪音污染、小区绿化、露天垃圾焚烧等多个领域,执法队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为群众化解矛盾,实现了执法手段从单一处罚向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转变。

三是实字托底,营造和谐良好执法环境。继续开展县“孙茂芳式‘五小’服务先锋一月一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城管义工力量,组织开展慰问结对困难群众、环卫工人、退休党员,卫生服务进社区,垃圾分类进学校等活动,进一步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管形象。强化媒体合作,通过完善政务网站建设、新闻媒体宣传等,全方位展示城管工作新思路、新成效,共在省、市、县报刊杂事发表报道78篇、电视新闻8条、各类综合型网站宣传报道45篇、各类微信公众平台发送动态消息90余条。

今年,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理顺,改革工作还需深入推进;二是现有城市管理水平与“两强两美”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的建设目标尚有差距,城市治理能力还需提高;三是队伍现状还不能满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明年及以后的工作中逐一加以改进和提高。

推荐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推荐)八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查复审工作会,主要任务就是在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进入临检阶段的最后时刻,动员全区上下拿出百米冲刺的劲头和争创“一流工作”的精神,抢抓当前,为夺取“国卫”迎检复审的胜利而努力奋斗。刚才,郑蓉代区长分析了我区迎检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布置了迎检前的工作,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我完全同意。为夺取“国卫”迎检复审的胜利,城乡结合部乡镇、城区街道、区城管、区卫生、区工商等部门表了决心,希望以上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扎实作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卫”暗查复审在我区顺利通过,讲三点意见。

一、精神饱满,进入状态,全力以赴投入迎检准备工作

这次“国卫”暗查复审,在我们原来的工作 计划 中没有安排,是一项临时增加的任务,现在市委、市政府把它作为一项单项目标考核内容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自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我们在加强城市卫生管理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由于城市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市民卫生意识还不够强等等原因,我们在很多方面相对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现在有部分同志觉得去年我们刚通过“创卫”检查,眼下又要迎接“国卫”暗查复审,因而在思想上有一些厌烦、有一些麻痹、有一些松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国卫”成果,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不是一天两天、一朝一夕就可以见效的,需要我们长期艰苦的努力。去年市上搞了百条小街小巷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从我区近段时间的工作看,效果还不明显。为迎接“国卫”暗查复审,我们还不得不再来一次突击,每一次突击都有利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完善和健全。所以今天我们召集区、乡镇街和社区三级干部开这个全区性的动员会,目的就是分析问题、部署工作,动员全区上下集中精力利用国庆节前的10多天时间,争取把迎检准备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今天一早,市委袁书记、市政府朱市长专门带队深入街道、社区视察迎检准备情况,把声势造起来了。现在需要我们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打一场迎接“国卫”暗查复审的攻坚战。这次检查,国家爱卫办专家组什么时候来,具体采用什么方法检查,要去哪些地段检查,事先我们都不知道。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爱卫办专家组的工作作风是务实的,他们看的是我们城市卫生的真面目,检验的是我们城市管理的真工夫。这次迎检时间不是很长,从现在起到国庆节,只有10多天时间,天气也比较凉爽,有利于我们突击攻坚。对外就是要“干干净净迎国庆”,对内就是要“真抓实干迎接检查”。无论困难有多大、任务有多重,我们一定要克服厌战情绪,以饱满的精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把国家卫生城市暗查复审这件事抓好,抓扎实。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我们的重点:一是要大力开展“五大整治”。“五小”、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市容环境、农贸市场的治理,基本上涵盖了卫生城市检查的主要内容。工商局、卫生局、城管局等职能部门要想方设法抓好治理工作;城乡结合部涉及的相关街道和乡镇,必须抓紧工作,对暴露的垃圾、牛皮癣、公路沿线边沟进行彻底清理。二是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责任体系;同时城管、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三个街道和城乡结合部乡镇对辖区重点部位要定人、定点、定段、定任务,扎实抓落实;联系社区的单位和县级 领导 ,都要深入社区帮助做好迎检工作。今天会后,联系社区单位 领导 要带队到社区去,与社区一起研究、解决问题。三是宣传动员要到位。现在迎检气氛还不浓,要加大宣传力度。不但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加强宣传,更多是要通过街道、部门、社区干部深入群众宣传。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学生利用双休日上街搞卫生,积极营造“干干净净迎国庆”的气氛,各社区要把橱窗、板报办好,尽快把气氛营造起来、浓厚起来。有了浓厚的气氛,我们开展迎“国卫”复查的各项工作,就有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四是督查督办要到位。区爱卫办要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督办小组,分片负责,大力开展督促督查工作。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要及时帮助,协助解决;对问题要及时发现,敢于碰硬,立查立改。

三、严明纪律,逗硬考核,确保复审在我区的顺利通过

确保国家卫生城市暗查复审成功,是市委、市政府的既定目标和不可动摇的决心。我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扎实的作风、苦干、实干的精神,团结和带领全区人民群众,全力以赴抓落实、抓迎检。为此,我在这里明确以下纪律:一是从现在开始到10月1日前,区级机关干部一律停止休假,区级部门干部职工要正确处理工作和迎检的关系,合理安排人员深入所联系社区协助开展迎检工作,街道和社区要做好考勤;二是坚决保证政令畅通,凡是区委、区政府、区爱委会交办督办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执行;三是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作中的矛盾、问题一律不上交,想方设法在自己范围内解决好;四是区纪委要组织人员对各迎检责任单位进行迎检效能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相互推诿而影响整体进度和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年终目标管理奖励。纪律要求我们年年都在讲,在我的印象当中,多年以来还没有哪一个同志因违反创卫工作纪律而受到处罚的,这是好的现象。虽然每次我们都把话说得很狠,要求也很严格,但同志们确实也很自觉。我也希望在这次“国卫”迎检工作中,没有哪个单位、哪个干部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处理。

总而言之,这次“国卫”暗访复审工作时间非常紧,任务也很重,市上要求也很高,我们要全力以赴,扎实苦干,保证在不丢分,在不出问题,以一流的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暗查复审顺利通过。

推荐城管执法监察建议书范文(推荐)九

根据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管执法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教育与处罚、疏导与治理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管执法部门不得以罚款作为经费来源和创收途径,不得以罚款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第四条城管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城管执法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城管执法工作。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

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执法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协调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工作,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宣传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新确定和调整的行政处罚职责,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城管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对流动状态的违法行为,由相邻区域的城管执法部门约定管辖。管辖权发生异议的,报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对有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可以直接管辖,也可以组织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市、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其执法行为承担责任。

第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具有下列执法职责:

(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依据城乡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三)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临街商业门点产生的音响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及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行为;

(五)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

(六)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

(七)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第十一条已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仍行使已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行政管理部门不因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而改变其他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

第十二条因城管执法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建议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程序合法。

第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调查笔录;

(二)进入正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收集违法证据,制止违法行为;

(三)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执行。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公共利益或者案件查处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先行查封、扣押,但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应当会同持有人对被查封、扣押工具、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查点清楚,开具查封、扣押清单。

查封、扣押清单由执法人员和持有人签名,各执一份。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查封、扣押清单上注明。

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物品易腐烂、易灭损或者不易保存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处理。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将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退还给当事人。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城管执法部门决定解除查封、扣押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工具、物品,无法通知当事人的,应当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应当在通知和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领取,超过规定的期限延迟领取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调查取证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需要鉴定的证据数量较大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进行。

抽样取证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样品的数量以能够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为限。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采取其他方式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时,应当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改进执法工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二十九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城市管理信息。

第三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或者专项整治活动,可以联合执法。

第三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三十三条审批与城管执法有关的事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和相关资料告知或者抄送同级城管执法部门。

第三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当或者违法的,应当责令改正。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不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查处或者直接查处。

第三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保证和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城管执法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刁难、侮辱、殴打或者唆使他人殴打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毁当事人财物的;

(五)截留、挪用、私分罚款或者扣押、没收财物的;

(六)索要、收受他人财物的;

(七)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八)有其他违法执法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条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仍行使已交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拒绝、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