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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力资源优化行动方案范文(优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2:51:20 页码:13
2023年人力资源优化行动方案范文(优质8篇)
2023-11-19 12:51:20    小编:ZTFB

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而制定出来的一种行动计划。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确保方案能够达到预期效果。以下是一些在实践中证明有效的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人力资源优化行动方案篇一

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大力推行“即来即办”,进一步大幅缩减办理时间;

能够打包成“一件事”的,一律打包成“一件事”并“一次办好”。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25%以上,平均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达90%以上。(省政务局牵头,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推进数据融合共享。全面完成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充分利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交换通道支撑保障能力,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将数据分类分区域分权限有序下沉市县使用。推动电子证照基本覆盖行政机关签发的各类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深度三级及以上事项比例达到85%以上,5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60种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场景化共享应用。(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三)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规范省、市、县、乡、村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要素,实现同一件“事”在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一)简化企业开办手续。企业开办涉及的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务及其他税控设备)及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六个联办事项组成的“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一次办结,办理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以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二)推行“准入即准营”。在更多行业、更广区域探索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级园区内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2021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80项以上。(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三)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减少或取消现场办理环节,拓展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完善“僵尸企业”、破产企业注销流程,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税务注销、银行销户、公章注销等同步办理、网上办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长沙海关等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一)探索推行“三零服务”。总结提炼施工图审查“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改革经验,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有条件的审批事项中逐步推广。深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内新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免费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提升稳定性,完善用户体验,与交通、水利、能源、房地产领域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全面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二)实施“拿地即开工”改革。新供应土地必须符合“净地”标准,拆迁到位、配套到位、规划到位。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分类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审分离”一批、告知承诺制一批、免于审查一批。对产业园区内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预先服务,在获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并备齐必要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交房即交证”改革。缩短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的全过程时限,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的同时即可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积极开展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清理处置。(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局、省税务局等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分批次推进,2021年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推行市政公用服务“一站通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网等业务报装综合受理窗口,“一站式”办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服务。对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通信行业不合理收费,严格按程序、按标准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等费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一)合理降低检查频次。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重点监管事项等,不得随意实施行政检查。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纳入湖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检查频次与被检查对象的风险等级、信用水平挂钩。推进跨部门联合行政执法,扩充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二)规范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研究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规范重点监管程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索、拿、卡、要”行为。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明确监管层级和执法事权,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级执法主体,杜绝重复执法。(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按照违法行为危害性和具体情节实施定档分阶裁量,并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向社会公布。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所有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省司法厅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四)推行柔性执法。制定跨领域跨部门省级“免罚清单”,用清晰的免罚事项给予执法机关明确指引,对首次、轻微的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免于、减轻或从轻行政处罚。(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一)提升涉法涉诉案件处置水平。坚决清理涉企类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立案后久拖不决、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和涉案财物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坚持有错必纠,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纠正常态化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清理,全力化解存量案件。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活动,推进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清零”,稳步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省委政法委牵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二)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优化企业破产办理机制及流程,在各市州和重点县市区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60天,无产可破等符合简易审理条件的破产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办结,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减少30%。(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三)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厂房、设备、车辆等涉案财物,原则上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产。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省委政法委牵头,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等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一)提高贷款可获得性。持续推进金融“暖春行动”,深度挖掘首贷企业。大力推行供应链融资、动产抵押贷款。推广“随借随还”、“信易贷”、“税银互动”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公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指导金融机构科学安排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实现小微企业首贷户数、信用贷款余额、续贷余额、中长期贷款余额高于上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二)降低中间环节费用。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推行依清单收费,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整治克扣放款金额、以贷转存、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违规行为。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为授信评估目的引入外部数据、信息或评级的,不得要求企业支付相关费用。(湖南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三)强化担保增信降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市州机构全覆盖、县市区业务全覆盖,扩大担保规模,简化担保流程,降低担保费率,到2021年底,实现全省融资担保在保余额800亿元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小支农支新占比80%以上,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一)全面兑现惠企政策。编制发布《湖南省民营企业政策支持手册》,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向企业精准推送。梳理改造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强化政策兑现专窗服务功能,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一次兑现”。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精准、快速到达市场主体。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对评估结果予以通报。(省政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二)推动政府依法承诺事项落实。全面清理政府及其部门、各园区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履约情况,依法依规化解存在矛盾和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对符合法律规定解除行政协议给企业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依法给予补偿。巩固“清欠”工作成效,加快推动有分歧欠款争议解决,力争在2021年底前解决分歧并完成欠款清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文资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三)集中整治转供电加价问题。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对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广泛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研究制定大工业转供电最高限价政策,从制度上规范工业园区转供电价。(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在湘供电企业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各级各部门要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紧盯本地区、本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攻坚行动。要进一步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查办和通报力度,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对攻坚行动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问责。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营造共创良好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各市州、省直各牵头单位要于2021年6月底前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进展情况每季度末报送至省优化办,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优化行动方案篇二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企业之间人才竞争的加剧,人力资源作为企业长远发展的必备资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的必要性、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促进应用型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的措施。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信息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意到人力资源管理对集团整体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人才又非常匮乏,因此许多应用型高校为及时改变目前人力资源方面人才匮乏的局面,纷纷在校内设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这类高校打算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育,为社会、为企业培养更专业、具有更强应用性的高素质人才。但是由于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兴起的时间比较短,在实践性教学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研究该专业在实践性方面的教学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目前是人才管理方面比较规范化的一门学科,它的发展势必会影响到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而且对企业员工自身素质的提高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是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质量的重要保障。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实践性教学,可以促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质量的提高。在国家高等教育改革要求中,明确提出高校应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化人才。

2.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是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随着大学教育的逐渐普及,大学生的就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光靠文凭行走江湖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大学生,尤其是实践性要求较强专业的大学生,要想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有更好地发展,就必须从大学时期就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在学习好理论知识的同时,积极的投身专业实践中,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强自身的就业竞争力。

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实践性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实践性教学其实对任课的年轻老师也是一项挑战,许多年轻教师由于缺乏实践性经验,在教学方面非常吃力。

1.实践性教学资金投入不足。实践性教学资金的投入是影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的重要因素。没有资金的投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实训地也就化为乌有,更不用说校外的实践基地。这样的结果最终就会导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只会纸上谈兵,真正到了工作中,也肯定会逊色于同专业的其他人。

2.师资力量比较薄弱。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我国兴起的时间并不长,这也就导致了老师尚且处于学习的状态。同时,许多老师都是年轻的老师,大部分缺乏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经验,因此对学生的教育也仅仅局限于理论式的'教学,缺乏实践方面的指导。

3.理论性教学与实践性教学时间分配不合理。据了解,现阶段开设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高校已不在少数,但是真正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统一的却非常少,大部分学校由于经费不足、师资力量薄弱等一系列问题,在实践性教学方面仅仅是形式化,没有深入实际,大部分学校在课程安排上仍然以过去的理论性教学为主。在时间分配上,理论性教学占据了课程学习的大部分甚至是全部,非常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1.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的重视,加大实践性教学资金投入。实践性教学其实对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高校要想真正的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教学改革,资金的投入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2.配备雄厚师资力量,开展“双师型”队伍建设。应用型高校要想真正实现实践性教学改革,除了要给学生配备理论指导老师,还要给学生配备实践性质的老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双师型”队伍建设,让老师可以根据自身教学特点合理安排自己的教学任务,真正做到术业有专攻,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3.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合理分配理论与实践教学时间。传统的人力资源专业的教学模式,虽然理论课与实践课都具备,但是对于这一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来说,实践课的比重应该加以提高,至少应该占到总体课程的三分之二,使学生可以在实践中学习,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让他们更主动的学习。

参考文献。

人力资源优化行动方案篇三

美国是商务专业教育发展较早并相对成熟的国家.很多国家的'商科教育都受美国的影响.它在教育理念、培养模式和教学上都有较大的优势和特色.本文拟通过对美国高等院校国际商务专业培养模式与特色的分析,力图给我们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培养方法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作者:林涛作者单位:厦门理工学院商学系刊名:出国与就业英文刊名:work&studyingabroad年,卷(期):2009“”(12)分类号:关键词:美国高校国际商务培养启示

人力资源优化行动方案篇四

3

“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开展以下。

9

个专项行动:

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查处力度,坚决破除不托人办不了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特别是将压力传导到一线,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营造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

着力整治简政放权缺乏针对性,放权含金量不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着力整治事中事后监管缺乏系统性,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监管方式单一、配合协调不够等监管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

“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

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

法制办。

)

9

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整治机关作风。

“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

(

法制办。

)

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

(

法制办。

)

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九个专项行动中除。

“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营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坚决整治机关“庸懒散慢乱”不良风气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营委办发〔。

1

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动员。

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建章立制。

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

广泛宣传。

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

查找问题。

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

具体落实。

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

“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

1

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人力资源优化行动方案篇五

高校扩招使师资队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更加突出.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把师资的开发与管理提到日程上来完善师资结构的合理配置,树立人本主义管理新理念,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发挥全体教职工群体效应作用.

作者:蔡莉孔燕作者单位:蔡莉(绵阳师范学院教务处,四川绵阳,621000)。

孔燕(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四川遂宁,629000)。

刊名:新西部(下半月)英文刊名:newwest年,卷(期):2009“”(12)分类号:g64关键词:高校师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人力资源优化行动方案篇六

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是从五十年代的“劳动经济学”专业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1993年中国人民大学在国内各大高校中率先开设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它是我国教育层面系统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开始。期间经历了五十年代的“劳动经济学”专业初创时期,“文革”的停办时期,1977年至1992年“劳动经济学”专业与“劳动人事管理”专业并行发展的时期。1992年国家教委决定将“劳动人事管理”专业更名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但直到部分院校仍以“劳动经济学”专业的名义招收“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才真正进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独立发展的时期。

经过四十多年的曲折历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我国已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是“人力资源管理”已被正式列入大学本科专业目录实现了从“劳动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第二是全国还只有37所高校开设该专业,开设该专业的院校已增加到61所,此外“人力资源管理”还被列为“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的一个专业方向。第三是“人力资源管理”在过去只是个别学校的少数教师相对孤立地从事的专业处于自发发展状态。第四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正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所认识“人力资源管理”的观念正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所接受。

(一)师资力量薄弱。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师资力量薄弱已经成为目前高校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普遍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教师对该专业研究深度不够。教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大部分教师并不是科班出生,对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不深入,现阶段高校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更多的也是处于学习和研究琢磨阶段,对如何培养出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也难以建立一个健全的体系。另一个方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忽视专业技能的实践应用,更多的是停留在理论上的研究。教学过程中教师大多只是给学生传授一些纯粹的理论知识,如何去应用这些理论知识基本靠这学生进入社会后自己慢慢摸索,导致学生在以后的职业生涯发展缓慢。

(二)教学传统化和古板化。

一方面是学课堂分离及学生与教师不能融合。教学是一个词语,“教”与“学”是不可分离的,有教必有学,有学必有教。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身是一个活跃性、主观性较强的专业,要让学生在活跃的环境学习。而许多老师难以认识到这根本点,上课时知识的硬灌、课堂气氛沉重、教师牵引力不足、缺少吸引点等现象,学生与教师无法融合成一个整体,整个课堂也完全分离开来。另一方面是教师对当代学生的思想不够了解。现阶段的大学生都是在经过了十几年的应试教育后走进大学,个性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压抑,学习思想上也只是停留在书本知识、考试内容,忽视了人文知识、社会交往、地理风俗等的学习,形成了思维比较封闭,反应较为缓慢。现阶段高校在培养该专业人才时忽视了仔细研究学生的学习思想特点,一个开放性、活跃型的专业与经历了十几年的应试教育制度压抑后的学生相结合,怎么样去平衡之间的差距,目前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三)课程安排缺乏严谨性。

高校在培养该专业人才时,培养体系不够完善,学校课程安排缺乏严谨性,不能突出该专业的特征。高校在课程安排上随意性大,变动较为频繁,课程安排前后顺序缺乏标准,什么课程必须安排在初期作为铺垫或者帮助学生心理定位等,导致对学生进行跳跃式教学,难以把握住该专业的中心点,始终停留在一个摸索的阶段。学生产生了学习迷茫感,对该专业的兴趣下降。

(一)建立相应的诱导措施。

1、寻求人力资源管理资深人才。现阶段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的短缺是高校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过程中一个严重问题,向外引进专业资深教师是高校解决该问题的方法之一。一方面是高校应制定相关的招聘计划,突出招聘信息的亮点,尽可能多的吸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资深人士前来。另一方面是高校应积极参加各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研讨会、学术会议等在自身学习提高的同时努力去寻求该专业的资深人才,与其沟通交流,将其尽可能纳入到高校的教师队伍中,从而提高高校的师资力量。

2、加大对教师的培养力度。一方面通过担任专业课授课任务,使教与学相结合,寻找自身需要提高的部分,从而更有目标的进行自我学习提高;参加有关科研课题的研究,结合送出去进修,提高个人的专业知识,学习更多的教学方法,引进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创新型观点;参加本专业学术会议等培养教师。另一方面通过与企业加强交流与合作,保持良好的关系,使教师能走进企业,深入企业从事实践操作,把理论与实践结合,使理论得到深化,同时改变以往理论脱离实践的授课模式,促使培养的专业人才。

(二)教学创新化,开放化。

1、课堂形式多元化,提高学生的积极主动性。现阶段高校的课堂都处于呆板、死沉的气氛,一直处于教师唱独角戏的形式,而活跃型、开放性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则需要一个互动性的氛围来拉动学生,促使学生建立起一种活跃、敏捷的思维,提高个人的主动积极性,使其具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个性,因此教师应该采取各种创新方法,比如:将专业知识与游戏相结合、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等等融入到课堂中,用不一样的教学方式来打动学生,将课堂打造得更加丰富化,突出课堂的特色,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增加学生的专业兴趣,进一步提高课堂质量。

2、重视实践模拟,培养实力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必须将相关的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实践紧紧结合进行教学,加强锻炼学生的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对事情的处理能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许多理论知识必须在相应的实质环境下,让自己真正的处在那种情形里才能真正的领会到其中的奥妙,让学生能真正的掌握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精髓。高校可以充分利用校内提供的资源,创建学生实践空间,并鼓励学生积极加入实践当中,将自身的理论知识结合实践,帮助学生找到自身不足的地方,并加以提高,培养优质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如:鼓励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积极参加到校内学生工作;高校建立模拟实验室,通过模拟该专业将会涉及到的工作;鼓励学生经常参加一些招聘会,观察企业人事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观察他们的模式;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输送学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工作。

人力资源优化行动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将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主要切入点,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50。

名经济体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开展以下。

5

个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着重检查执法部门执法程序不完善、操作流程不明确、自由裁量权不细化等问题。着力整治超越法定职权及职责分工擅自执法检查或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行为;着力整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继续或变相使用已废止或修改的收费项目,违规收取各种费用行为;着力整治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

着力检查服务行业企业收费不规范、不便利,流程不简明、不公开,相对其他省市存在收费过高或造成缴费主体负担过重问题;着力整治垄断行业项目配套费用高、不议价、工期难以保证等问题。

着力整治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工程款问题;应由政府负责的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配套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政府现行便企利民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政府招商承诺不兑现、净地不净等问题;未兑现诚信企业守信联合激励等行为;未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等行为。

着力整治落实企业迁移政策不到位、擅自设置附加条件限制正常迁移的行为;违反属地原则吸引外区企业到本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互拉税源的行为;影响要素流动等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

(

)

所属行政部门。

(

执法部门。

)

服务窗口单位服务类企业,以及相关单位。

(

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

(

)

政府的分管领导。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

5

个专项行动组。

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5

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梳理汇总发现问题,调度整治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定期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由市审批局牵头,市编委办、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局等部门参加。

由市法制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局、执法局、财政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建委、房产局、工商局、规划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督考办、市工商局、民政局、审批局、编委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规划国土局、外经贸局等部门参加。

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财政局、工商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参加。

3

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

.全面动员。

全市大会之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

2

.制定方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问题导向原则,抓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并于

12。

20。

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

.广泛宣传。

市政府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民心网、市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1

.自查自纠。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和各子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真正做到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

.交办整改。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按照属地、属事原则,交由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挂单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逐一跟踪落实。同时,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实效。

3

.督促检查。

各专项行动组及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重点,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责任地区、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把整治工作各项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成果具体化、制度化的要求,形成全市性窗口服务标准、行政执法规范、反垄断管理制度、企业正常跨区迁移实施细则及诚信失信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诉求受理、交办、整改、反馈工作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摆上日程,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要实行例会制度。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

1

1

5

个专项督查组,全程进行跟踪督查;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回访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事后评估,确保整治效果。建立疑难问题解决会商制度。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零容忍”。对于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及推诿扯皮、工作拖沓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事例要移送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人力资源优化行动方案篇八

2

25。

日至。

3

25。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有效遏制职业中介机构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改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内容包括:

对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要严厉打击;对欺骗、贩卖、强逼劳动者的黑色利益链犯罪团伙,要重点打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的组织和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依法打击以暴力手段威逼劳动者接受其职业介绍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含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监管,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虽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特别是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培训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违反规定将

“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海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海城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并根据清理整顿工作需要和专项行动进度情况,认真做好前期政策宣传和舆论准备工作

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分别对辖区内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聚居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由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确保效果的原则,会同公安、工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各部门要分工明确,统一行动,分工协作,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理,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抓住春节后农民工集中返城就业和开展

“春风行动”等就业援助活动,积极开展多样化的法律宣传活动,开通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单位,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3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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