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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如何写 警务合作协议签订仪式上的讲话(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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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如何写 警务合作协议签订仪式上的讲话(8篇)
2023-01-15 06:25:35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如何写一

年初以来,我们警务室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己任。以大调控,大调解为契机,努力打造平安**、稳定**为目标,认真开展了打防控、保平安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年初以来,我警务室共接警**起与去年相比减少**起。下降**%,其中110指令**起、直接警**起、有效警**起、无效警**起、求助**起、刑事案件**起、治安案件***起、纠纷**起、行政拘留**人、罚款*人、调解***起***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人。打击*种违法车辆**台,扣押报废车辆*台,抓获醉酒驾车人员*名。

按照县局党委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号和**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三次“五进七讲”活动,摸清了辖区的基本情况,掌握了辖区的动态,宣传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知识,特别对五小车辆进行了登记,发放了反光标示,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五进七讲”活动,掌握了辖区内宗教活

动的情况。通过“五进七讲”活动的开展,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进行清查,下发了整改书。而通过“五进七讲”活动摸清了辖区人口情况,辖区现有****户、*****人,重点人口**人、五犯**人、精神病人**人,上访重点人*人,流动人口**人等情况。对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和地理信息的采集打下良好的基础。

**乡是我县的重点上访乡镇之一,多年来,信访工作是我们警务室难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资源纠纷引发的上访已然成风。年初以来我们警务室涉法涉讼到市局上访发生*起、县局发生*起、因资源发包分配不公等到市县上访的**起、个体上访的**起,到乡里上方的约**起。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警务室采取提前介入、说服、开导等方法进行工作。全年未发生进省、进京等越级上访事件。

1、人性化执法方面:年初以来,我们警务室加强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开展了,以人为本、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前提的人性化执法活动,为社会稳定,化解矛盾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如:****年**月*日,**乡四家子村村民柳明与他淑柳春富,因经济纠纷发生矛盾,互相殴打,接到报案后,经调查双方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以往的执法活动,双方都应受到处罚,但我们考虑到双方是亲属关系,切两家人是柳性家族的主要力量,为此我们没有简单执法,而是对双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帮助由此引发的后果进行分析。通过我们的调解,叔侄双方互相谅解和好如初。

*、信访调控、矛盾排查方面。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使我们警务室的工作重点之一。信访案件居高不下,也是我们工作难点之一。而因资源纠纷引发的上访问题,也影响我们工作的开展。**西伯乡面积大,出警战线长,周边环境复杂。是我县历来信访案件、集体上访的重点乡镇之一。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了对信访案件的调控力度,处理了金城上访案、奚亚军上访案、林文杰上访案。特别对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四家子村、永发村、诺尔村群体上访案等进行了调控掌握。主要采取了建立秘密力量、提前介入等方法。如:永发村约**人在,***年*月**日预谋雇车进省上访,我们接到秘密力量报告后一方面将情况向县局汇报、一方面和乡政府提前进入永发村,入户宣传、说服、开导,及时制止了一次进省上访事件。

*、今后打算:****年将要过去,新的一年就要来临,我们警务室在县局党委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的帮助下,决心做好今后的工作。(1)加强学习提高干警的政治责任感、大

局意识。(2)加强打击力度,确保完成县局制定的目标、任务。(3)继续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力度,严格落实人性化执法活动,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4)加强队伍管理保证队伍不出现问题。

精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如何写二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我所民警共自破和协破各类刑事案件7起,立查治安案件12起,处理调解纠纷4起。共打击各类违法人员98名,其中抓获上网逃犯1名,治安拘留82人,治安罚款22人。今年以来,我所围绕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今年以来,我所始终把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大力加强了信息网络建设。控制的重点目标是重点人员。在做好日常控制工作的同时,结合敏感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存在不稳定苗头的企业单位,提早介入,做好前期预防、疏导工作,给企业党委当好参谋助手。

在工作中,我所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一是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二是夯实防范根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我所根据所辖企业的实际,不断深化“巡勤警务”工作机制,合理划分责任区,配置有效警力,细化、量化目标考核标准,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防范网络的效能,使警区工作走上规范。三是强化治安行政管理,规范管理办法。重点深化了

“暂住人口管理”。

近年来,我所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适应经济体制的暂住人口管理新机制,形成了暂住人口管理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所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以身作则,大力实施“树形象工程”。一是自觉接受企业监督,主动定期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听取建议;主动深入社区了解民情,征求意见;规范治安案件查处和民间纠纷调处程序,做到依法文明办案。二是强化服务职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在执法工作中,针对个别同志中有时还存在冷、硬、横、推、拉的现象,在执法程序化、执法规范化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我所还制定了民警去向指示牌、警示牌和举报箱及学习专栏,教育全体民警处处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我所严格按照分局的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带出了一支作风硬、素质强的公安队伍。日常工作中,我所全体民警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放弃了全部的节假日,坚守岗位线。在严以律己的同时,我所狠抓干警队伍建设。针对队伍当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跟上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和开展专题教育整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干警队伍的

思想教育工作,做到警钟长鸣。迄今为止,干警队伍未发生任何问题。

总之,我所在分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全所民警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分局交付的各项工作,为辖区的稳定、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要继续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竭力做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巩固好持续稳定的社会治安形势,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一个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精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如何写三

20xx年度,警务督察工作紧紧围绕我所改革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大力开展警务督察活动,强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确保了警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1、积极主动做好日常警务督察工作。警务督察室开展了对干警值班履行职责问题、警容风纪问题、监管安全问题,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存在问题的日常督察工作。做到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日常督察,并做好督察现场记录,现场取证拍照,物证留存等工作,每一次督察工作结束后,将现场督察的工作开展情况、督察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集整理,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得出结论形成书面工作通报上报所党委。

2、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台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提升软件实力。根据《河南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办法》和我所督察工作内容和采取行政措施的具体需要而制作工作台账,已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制度》、《警务督察人员学习记录》、《警务督察现场记录》、《警务督察日志》、《警务督察报表》、《督察通知书》、等多项工作台账。

二、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全所工作重点开展多样式督察 在全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主题活动中,督察室人员实行“随机式”督察。就是在正常学习活动中,随机抽查个人学习笔记,会议记录本;课后会后,随机抽查提问。如干警回答不出,由科队长接替回答,并计入绩效考核成绩。这种督察方式非常有效。现在上课开会,没有不带笔记本,没有开小差,没人不认真准备回答提问。目前先后抽查干警职工学习笔记100多人次,现场抽点答题90余人次,抽阅心得体会60多篇,促使干警职工自觉学习,成效明显提高。

在全所组织全体干警职工赴商丘监狱进行针对性的挂职学习和培训活动中,警务督察人员采取“跟进式”督察。督察室人员在每次学习培训前坚持点名考勤制度,对积极参加学习的干警职工提出表扬,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提出批评和通报。在学习中,督察室人员表现积极优秀,率先垂范,起到了模范标兵作用,督察室人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了全体干警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三、严格警务管理,严格执法,率先垂范,积极树立督察工作权威

在所党委的领导下,督察室工作人员积极强化对干警职工上下班考勤,警容风纪及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在值班所领导的带领下,督察室人员积极深入到各科室、大队检查工作,对个别迟到、早退的同志及时提出批评或通报,确保了我所正常工作秩序和充足的在岗警力。对干警职工值班在岗情况严格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干警脱岗、漏岗现象。严格检查干警警容风纪,

将《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分发到各科室、大队,完善制度上墙工作。严格着装要求和佩戴上岗证,以促进提升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坚持每天深入一线检查,干警基本做到了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正,精神饱满。强化了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督促干警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督察室干警在平时的工作中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执法,对各种不良现象敢管敢问。对严重违规影响场所安全的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真正树立起了警务督察工作的威信。

四、积极配合所纪检组,做好廉政建设

一是严格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开展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面积超标的进行了清理和腾退,规范了用房标准。二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勤俭干工作。公务活动严格按标准进行住宿和交通,坚决不安排无关的考察参观活动;在经费审查过程中,严控支出标准和支出范围,确保各项开支符合规定要求。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坚决杜绝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等行为。四是开展会员卡消费卡专项清退、畅通举报渠道等方式,开展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精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如何写四

为全面贯彻市公安局党委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和10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交警、治安联勤执法现场会精神,按照“整合警力资源、提升警务效能、完善警务机制”思路,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推行集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交警特巡警、交警派出所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新模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依据《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和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政府系统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安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方案》为契机,有效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创新改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务机制,达到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街面发案,提高路面见警率、违法查处率、交通管控率,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达到一警多用、一警多能的整体实效。

为确保我局推行“交治合一”警务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安福县公安局“交治合一”警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杜浪同志任组长,伍有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管雪云、彭至胜、管华同志任副组长,特巡警大队、法制大队、政工室、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办公室、交警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管雪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远胜、刘戈云、孙喜先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等日常事宜。

该模式主要分为:城区区域的交警、特巡警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模式和农村区域的交警、派出所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模式。原则为一是保持各警种原有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不变;二是县公安局对特巡警、交警和派出所执勤执法进行交叉授权,即民警上路既可以管交通,也可以管治安,实现一警多能。城区参照“路长制”做法,实行网格化日常巡逻和定点定岗执勤;授权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明确交警配合派出所做好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

(一)授权特巡警大队职责权限

局党委授权特巡警大队开展以城区道路为主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交警大队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和查纠。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执勤和设卡盘查中,对发现的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二、三轮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逆行及机动车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劝导或处罚;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进行拍照上网处罚。

2.开展交通秩序分流和疏导。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执勤中,尤其是在重大安保、重要活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发现路面出现拥堵立即进行交通分流和疏堵保畅工作。

3.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中,遇路面发生交通事故,对现场仅造成财产损失,且当事人对事故基本事实和成因无疑义,适用自行协商方式或引导当事人到交警一站式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其他一般性交通事故协助交警做好事故前期处置工作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二)授权派出所职责权限

局党委授权派出所开展以农村道路为主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交警大队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轻微交通违法查处。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的同时,对辖区内除国、省道以外的县、乡(镇)级道路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和超员超载等进行劝导或固定证据移送辖区中队处理;对违法停车实施现场拍照贴单处罚。

2.开展重点时段疏堵保畅。在重大安保、恶劣天气、重要活动及节假日期间,派出所可以立足辖区实际,主动应对辖区道路交通变化情况,对交通拥堵路段开展疏导,确保畅通。

3.开展交通事故处置处理。主动对辖区发生以下交通事故进行处置处理:对现场仅造成财产损失,且当事人对事故基本事实和成因无疑义,适用自行协商方式或引导当事人到交警一站式快速理赔中心处理;人员受伤交通事故,在通知交警到达前,做好先期处置,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和相关善后工作。

4.开展交通安全其他工作。熟悉辖区内车辆和驾驶人基本情况,做好日常排查、教育和管理。在日常进村入户走访和辖区法制宣传活动中,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授权交警职责权限

局党委授权交警大队协助配合做好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建立“周边需要、灵活调度、及时支援”的警务联动机制。

1.在城区,要及时、合力、妥善处置抗拒执法、暴力“袭警”等各类抗法袭警案件,依法有效搜集固定证据,切实保障执法权威。执勤中遇轻微治安案情和纠纷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并协助控制好现场秩序。

2.在农村,配合属地派出所做好不安定和治安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开展驾驶员的安全防范宣传工作,配合辖区派出所查处违法活动、打击犯罪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

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统一民警思想认识,克服畏难和抵触情绪,打消民警对执勤主体问题的顾虑,消除“不敢管”的错误认识。交警、治安、特巡警大队及派出所要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及时将“交治合一”警务改革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5日开始)

1.培训学习。由法制大队牵头,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和特巡警大队配合举办。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

培训时间:11月15日至11月25日,分三批次

培训地点:县局八楼会议室

培训授课:法制大队

培训课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

培训对象:交警大队民警及辅警、特巡警大队民警及辅警、派出所民警及辅警、治安大队民警及辅警。

2.规范执法。交警、治安、特巡警和派出所民警要按照规范执法要求,确保自身安全,佩带单警装备7大件参与执勤执法。同时,特巡警、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由交警大队统一授予简易交通违法行为权限,并使用统一印制并加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印章的法律文书,按照《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用规定》,将查处简易交通违法录入至交通管理联合应用平台,并将现场执法情况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上传采集站,严防出现交通执法乱象;交通民警遇轻微治安案件可以当场果断处置,遇重大治安案件及时移交治安大队处置。

3.履职尽责。要突出各警种工作特点,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联合管控,通过交、治、特巡警和派出所同步部署执勤警力和执勤岗位,发挥重点区域的联合效应,共同维护城区、国省道和乡镇圩镇交通秩序、停车引导、乱点治理和可疑人员车辆盘查核录等工作,确保重点区域良好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

4.提升宣传。政工室及相关警种要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通过“交治合一”改革,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整合和弥补一线警力不足现状,提高群众对该项改革措施的认知度。

5.落实奖惩。特巡警大队、派出所履行交通管理工作,对适用简易程序交通违行为进行处罚,交警大队以处罚金额50%返还给特巡警大队和派出所。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现象,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反馈,并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6.督导检查。所有参与人员都要尽职尽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提升效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参与部门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月31日)

20xx年1月31日前为总结提升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前阶段“交治合一”开展情况、成效及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的总结、分析、归纳、改进、提升,并部署下阶段的推进计划

(一)统一思想认识。“交治合一”警务改革模式是顺应公安改革的需要,也是做强基层公安战斗实体服务群众的需要。各参与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推进该项工作。全体民警、辅警要有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认识,转变理念,打消顾虑,齐心协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工作对接。警务改革中涉及到运行机制、经费、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汇报、沟通、协调等对接工作。相互理解和支持,为该项警务改革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加强业务培训。所有参与单位民警、辅警要主动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的基础业务知识,重点学习简易交通违法查处、交通事故前期处置和一般治安案件处置的业务,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确保及时适应警务改革的工作要求。

(四)严肃工作纪律。警务改革过程中,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个人诉求必须服从总体要求,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及时进行交接、不主动学习业务,因主观原因影响工作推进的,县局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开展社会宣传。及时将该项警务改革相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汇报,并向辖区群众做好宣传工作,防止群众因不了解而造成警务改革开展工作中的不配合。

(六)认真总结完善。在运行工作中,各参与单位要做好各阶段的分析和总结,工作中遇到的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汇总后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精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如何写五

警务督察工作紧紧围绕我所改革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大力开展警务督察活动,强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确保了警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1、积极主动做好日常警务督察工作。警务督察室开展了对干警值班履行职责问题、警容风纪问题、监管安全问题,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存在问题的日常督察工作。做到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日常督察,并做好督察现场记录,现场取证拍照,物证留存等工作,每一次督察工作结束后,将现场督察的工作开展情况、督察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集整理,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得出结论形成书面工作通报上报所党委。

2、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台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提升软件实力。根据《河南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办法》和我所督察工作内容和采取行政措施的具体需要而制作工作台账,已建立、健全《警务督察工作制度》、《警务督察人员学习记录》、《警务督察现场记录》、《警务督察日志》、《警务督察报表》、《督察通知书》、等多项工作台账。

二、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全所工作重点开展多样式督察 在全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主题活动中,督察室

人员实行“随机式”督察。就是在正常学习活动中,随机抽查个人学习笔记,会议记录本;课后会后,随机抽查提问。如干警回答不出,由科队长接替回答,并计入绩效考核成绩。这种督察方式非常有效。现在上课开会,没有不带笔记本,没有开小差,没人不认真准备回答提问。目前先后抽查干警职工学习笔记100多人次,现场抽点答题90余人次,抽阅心得体会60多篇,促使干警职工自觉学习,成效明显提高。

在全所组织全体干警职工赴商丘监狱进行针对性的挂职学习和培训活动中,警务督察人员采取“跟进式”督察。督察室人员在每次学习培训前坚持点名考勤制度,对积极参加学习的干警职工提出表扬,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提出批评和通报。在学习中,督察室人员表现积极优秀,率先垂范,起到了模范标兵作用,督察室人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了全体干警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三、严格警务管理,严格执法,率先垂范,积极树立督察工作权威

在所党委的领导下,督察室工作人员积极强化对干警职工上下班考勤,警容风纪及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在值班所领导的带领下,督察室人员积极深入到各科室、大队检查工作,对个别迟到、早退的同志及时提出批评或通报,确保了我所正常工作秩序和充足的在岗警力。对干警职工值班在岗情况严格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干警脱岗、漏岗现象。严格检查干警警容风纪,

将《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分发到各科室、大队,完善制度上墙工作。严格着装要求和佩戴上岗证,以促进提升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坚持每天深入一线检查,干警基本做到了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正,精神饱满。强化了人民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用语,督促干警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督察室干警在平时的工作中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执法,对各种不良现象敢管敢问。对严重违规影响场所安全的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真正树立起了警务督察工作的威信。

四、积极配合所纪检组,做好廉政建设

一是严格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开展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面积超标的进行了清理和腾退,规范了用房标准。二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勤俭干工作。公务活动严格按标准进行住宿和交通,坚决不安排无关的考察参观活动;在经费审查过程中,严控支出标准和支出范围,确保各项开支符合规定要求。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坚决杜绝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等行为。四是开展会员卡消费卡专项清退、畅通举报渠道等方式,开展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五、积极开展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

根据省委政法委“轻刑快办”试点工作的需要,我所被省司法厅定为轻刑犯收押试点。按照省厅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所的软实力,我所深入开展了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为我所的完美转型,夯实了思想、作风基础。

(一)积极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警容风纪是指人民警察在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方面的行为规范,是人民警 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精神风貌、纪律作风和战斗力的综合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 23 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为此全所上下积极动员,大力宣传,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了警容风纪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到了警容风纪是人干警察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 是权利更是义务。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警察意识

首先全所各单位充分利用每周一、三、五的学习日时间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公安部、司法部《人干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人干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的规定以及《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其次、规范了干警着装,要求干警按规定佩戴警衔标志,警衔佩戴应与所授予的警衔相符,严禁无授衔佩戴警衔或低授高戴、高授低戴以及硬式、软 式、套式的混戴;在警服的穿着上,严禁不同制式的警服混穿、 警便服混穿,切实做到了让干警从思想上重视着装,从行为上规范着装,从制度上严明着装,从管理上强化着装,确保了我所干警着装规范。

精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如何写六

xx年年,按照党委的安排部署,我分管党建、信访、精神文明、教育、工会等工作,现将我在这一年的学习、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在这一年中,我坚持不断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特别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的实际,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近期召开的xx大进行了深钻细研。通过学习,思想觉悟、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通过学习,增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预见性。能够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理清了工作思路,摆正了位置,找准了工作路子,理顺了工作关系,紧紧团结和依靠同志一道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坚持开创性、坚韧性和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坚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时刻注意班子的威信和形象,尊重班长、团结老同志;坚持站高一步,看远一步,想深一步,千方百计促进全乡社会经济的发展。

按照班子分工,我协助党委书记主要抓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政法综治、党建、信访、教育、工会等工作。

1、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xx年年在抓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引导和激励全乡人民围绕乡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而团结奋斗。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抓责任制的建立。把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村、到各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在全乡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单位活动,切实把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抓党员群众思想素质的提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科技知识为重点,不断加强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三是抓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用广播、专栏和黑板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知识。积极向外宣传新场。

2、政法综治工作

稳定是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条件,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和安定的社会环境,发展就没有保障。作为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副书记,深知维稳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我坚定不移地执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维护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的总方针,积极开展平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促进社会稳定;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各村、各单位的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加强治保、调解和治安巡逻队的建设,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xx年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4起;四是层层签订责任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五是协助公安机关建立了34个村的警务室和张坪、梁村二个中心警务室;六是加强治安状况的排查和“门徒会”的排查工作。

3、工会工作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抓工会工作中,我始终以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为宗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4、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及时盘点,对原有的不合时宜的组织建设制度,结合实际加以修改,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二是加大党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三是组建五支党员义务队伍,深入开展党员承诺制活动。四是积极开展贫困老党员救助、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五是开展“双向培养”和“一帮一”活动,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农村致富能手中的非党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六是开展“五个好”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支部书记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后进支部的刘里府支部进行改选重组。通过以上工作,增强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效地促进了全乡各项事业的发展。

除以上分管工作以外,还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先后参与农业生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生育、农村合作医疗、扶贫开发、等工作。挂村工作成效显著,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与此同时,心系“三农”经常深入基层,走访农户,倾听疾苦,帮助谋求发展之路。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全体干部团结协作的结果.

一年来,我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钟常鸣,牢牢筑起清正廉洁的防线,坚持做到不应该自己得的东西,绝不伸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洁身自爱、艰苦奋斗,不追逐名利,尽可能杜绝不必要的应酬和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不涉足黄赌等与党员干部不相称的不良场所。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不看重个人名利,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要求自己做到“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人情世俗所困,不为美色贪欲所诱,不为不正之风所压”。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廉洁奉公,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

在这短暂的一年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还有不足:

1、在学习上。学习方法还不够科学,对于一些问题自己虽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学习、研究,但是所获得的收益却很少,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学习内容还过窄,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还不够系统,对于有些方面的知识还知之不多,知之甚少。

2、思想还不够解放,还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虽然坚定不移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但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运用还不多,还不够。

3、在工作上。虽然在分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其他工作还不熟悉,还不够了解。除分管工作外,对全局性的事务想得很少,思考不够。

精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如何写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使用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的,应将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置换出来,最大限度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警务辅助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法使用、规范管理、财政保障原则。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因公(工)死亡后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专业技术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从事需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岗位工作。

第七条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或专业技术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八条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公安机关不得违反规定指派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应当由人民警察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享受本单位工会会议的福利待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六)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单独执法、值班和接处警;

(二)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三)违抗上级命令;

(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

(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

(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

(十)在工作、备勤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

(十二)佩戴警用标志,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礼节不规范;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招聘与解聘

第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第十五条各地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商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总体用人额度内,分职位提出招聘计划,制定岗位条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县级公安机关应侧重勤务辅警的招聘使用。

第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辅警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的辅警招聘工作。县级公安机关由政工部门组织实施本级辅警的招聘工作。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职辅警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辅警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应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正式聘用。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根据招聘辅警岗位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增加、简化环节或采取其他程序、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报同级政府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批后,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对以上人员,可单列计划定向招聘。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合法用工,应与劳务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或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四)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七)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第二十五条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确定、调整情况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况,应及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公布前没有依规招聘和各警种自行招聘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依本规定重新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重新聘用。

重新聘用相关细则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县级重新聘用有关工作参照执行。

第五章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岗位设置、招聘、绩效考核等工作;公安机关政工训练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财政保障工作,公安机关督察纪检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本部门辅警的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工作。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对本地警务辅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调配,建立人岗相适、布局合理、有序流动、动态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配置机制,实现警务辅助效能最大化。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和工作信息档案,基本情况报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警务辅助人员在招聘后需经初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初任培训不得少于十五天,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队伍建设规范、体能训练、受聘岗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保密教育等。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进行法律知识、保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能少于一周。对人民警察进行的教育训练应有计划的安排辅警参加。

第三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县(市、区)公安(分)局及市局各警种具体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政治部训练部门负责对全市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组织对优秀辅警进行高级培训。

第三十二条勤务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设定层级,根据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评定和晋升,勤务辅警人员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文职辅警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可根据工作岗位评聘职称;专业技术辅警可按照文职辅警管理也可按照企业同类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应按照公安部确定样式配发。根据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应收缴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第三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管理,具体细则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工会组织应吸收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依规加入工会,并发展为会员。

第六章考核、监督和奖惩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建立辅警管理考核、晋升奖励、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细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现实表现、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由政工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学习培训、岗位调整、奖励惩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与表扬奖励。

表扬奖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也可直接提出表扬奖励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从特别的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中招录人民警察有关事宜,按照事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单列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情况开展督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格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警务辅助人员给与处分或处理的,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给与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待遇与保障

第四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薪资、保险、培训、装备、奖励、工会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十五条勤务辅警的工资待遇由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和政工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勤务辅警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据此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文职辅警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专业技术辅警工资待遇可高于文职辅警,工资参照企业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金,签订短期合同或长期合同。

第四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线协助执法执勤和高危险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警务辅助人员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因工负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因工死亡或病故的,其近亲属依法享受抚恤和其他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精选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如何写八

县公安局:

学校是一个公共场所,是社会上一个弱势群体;老师除教书育人外,肩负起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经常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展开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还要经常做“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行为管理工作。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全体教师“一岗双责”,学校安全、人人有责。校园实行“首遇负责制”,对不安定因素谁第一发现,谁就是直接责任人、就主管、就负责,使得学校安全有了一个基本的保障。

但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尤其是福建南平事件之后,广西合浦、广东雷州等近期发生学生及教师伤害事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迫在眉睫,整个社会的关心和舆论也聚焦到学校,牵扯到家家户户的学校校园安全,已经不再单单是学校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因此,学校特别请示:

1、公安民警、交警、巡警、特警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盘查力度。

2、学校门口设立专门警务室,或依托学校门卫室设置治安岗亭,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

砀山县第五中学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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