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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结构协议书 合同书的框架结构(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06:40:03 页码:7
体系结构协议书 合同书的框架结构(6篇)
2023-01-15 06:40:03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写体系结构协议书(推荐)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首先成立了以校长挂帅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师生安全的各块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管人员,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人员具体抓,各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1、建立健全了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成立了以xx校长为组长,xx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综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由xx同志负责。

2、认真学习和领会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各安全领导组和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市、区综治工作的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分工,切实贯彻执行。

1、我校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法规划并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认真贯彻实施。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及qq群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法制内容,建立校内法制宣教阵地,营造氛围,增强舆论宣传。不定期请法制副校长和市普法讲师团的专家来作法制讲座。今年x月7日,邀请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科长对初一新生开展“食品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x月26日邀请xx公安分局xx指导员进对初一师生进行了一次“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安全讲座。

2、我校综治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能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综治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始终把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构建我校较为完善的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保障了我校半年来综合治理无事故。

1、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点。在教育活动中,注重加强实践锻炼促进行为养成。为使法制教育深入人心,进而转化成师生的自觉行为,我校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学年及学期工作计划,一是每年二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活动,每月一次国旗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另外学校还开辟了法制教育专栏。二是发挥法制副校长xx的作用。配合学校法制教育,家长学生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发挥法制教育活动的作用。坚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对违法违纪问题不回避、不手软,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惩前毖后,警钟长鸣。

2、为了培养全体师生的防震自救能力,我校按照防灾演练预案每学期举行两次紧急疏散演练。演练活动不仅是对我校《校园突发综合治理事件应急预案》的检验,而且也提高了我校实际应对和处置实发综合治理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师生防震、综合治理意识,真正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进行综合治理。我们坚持做到了以下三点:一是要合法合理,与国家和上级法规政策的要求相统一;二是明确责任,各项工作都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和落实检查制度;三是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和学生实际,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如我校周边有早市、早市人流车流较大,我校做到了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做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完善体系,确保制度实施。为了使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我校加强了管理体系的建设:第一,制定完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分步实施。每学期都能圆满完成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第二,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体制。校长、党组织、教代会、工会、职能部门、年级组、教研组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了各自的作用。第三,用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行了校务公开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招生规定、收费等事项,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第四,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综合治理事故报告制度,并建立了学生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确保了无重大综合治理伤害事故的发生。第五,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签订有关协议时特别注重以下几点:学校门卫一旦发现学校周围有异常情况,立即向学校报告,实行外来人员严格登记制度;门前三包,确保清洁,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第六,实行维权举报制度。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宣誓活动,不进入黑网吧,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美丑能力,文明上网,节制上网,不到未成年人不应去的地方;第七,忠于职守,加强值班检查,建立了教师护校队。每天早中晚有一位校级领导带班,在上下学的高峰期,分别在学校大门口及学校周边巡视,为创造良好周边环境,付出了辛勤的汗水。

1、做到了随时注意和掌握学校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了在学校门口摆摊卖小吃的问题。

2、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稽查、司法、环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城管部门,做好消除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种隐患,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学校无重大案件和事故发生。

3、扎实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和查处工作,坚持了实行矛盾排查责任制,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但我们分头向每位教职工做了大量工作,协调了方方面面的关系,化解了矛盾,保持了稳定和睦的同志关系。

总之,我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提高认识,完善落实制度,严密防范,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法制教育。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发挥广大师生加强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努力使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如何写体系结构协议书(推荐)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以人为本、全面防控,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原则,深化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教育和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坚强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依法治理、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和保障体系,着力形成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防力量配备到位、物防技防设施先进、师生安全素养较高、保障机制完善的防控格局,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

(一)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

1.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课时数及应急疏散演练频次。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将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在幼儿园与小学低年级全面开展体育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初级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区教育研究部门确保至少1名公共安全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定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教研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红十字会、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2.加强中小学生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一定规模的、多校区或多学段学校应酌情增加,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按照标准建立心理辅导室,为师生提供心理辅导,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各街镇)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学校、社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区妇联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办好社区家长学校,指导家长进行科学家庭教育,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各街镇)

4.构建广泛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区教育部门健全对校园内发生的侵害学生人身权利行为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相关未成年人保护部门与学校、家长等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构建对受到伤害学生和涉嫌违法犯罪学生的心理疏导、安抚救助和教育矫正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二)着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

5.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规划学校。区规划部门对学校建设规划和选址,严格执行《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上海市控详规划技术准则》等相关标准规范,在校舍建设过程中,区建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抗震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条件建设学校体育馆的,按照国家防灾避难相关标准建设;统筹规划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专门学校设施建设,保障残疾学生和专门学校学生安全参与学校活动。(牵头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防办、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6.强化学校建设质量监管和建筑风险排查。区建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校园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监管,学校切实做好校舍、设施设备使用管理与监督。区教育部门会同房管等部门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和应急保障维护机制,定期开展校舍抗震风险、教育教学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区建管委;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防办、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7.加强教育装备安全。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完善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安全地方性标准并推进实施。更新和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控设施,覆盖幼儿园内幼儿集体活动区域。(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8.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配齐配强专业安保力量。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公安部门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配齐配强校外治安辅导员;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巡逻必到点等制度,加大学校及周边区域力度;会同街镇为小学和幼儿园校门周边100米范围内配备1名社区网格巡逻保安并配防护器械;会同区交通部门及各街镇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9.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将学校周边200米划设为学生安全区域,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学校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区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和玩具市场监管与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各街镇)

10.加强网络环境建设。完善互联网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巡查监管和规范治理,建立网络举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强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学校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街镇)

(三)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11.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区教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指导、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规范管理。特别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保障制度。学校应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职责。(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12.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管理。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监督指导。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以及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区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贯彻落实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互通检查结果。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分类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预案。(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13.加强学校集体用车管理。区教育部门要加强校车管理,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开展校车许可审批和实时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校车年检、运行等监督检查力度。区交通部门要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和检查。学校集体活动临时用车(社会实践等),要租赁具有客运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14.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级。持续推进区、校视频安防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区、校平台对接和数据交换,并接入市级平台,逐步实现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网上巡查和评估机制,建设“雪亮校园”,提高监控能力,为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和打击犯罪行为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科委、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15.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区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和处置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学校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有效制止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16.加强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治。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依法坚决处置、严厉惩治,实行专案专人制度,同时建立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未成年学生及幼儿权利保护机制,细化并落实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机制。(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各街镇)

(四)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

17.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及时整合多方力量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和救治工作,及时启动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和责任认定等工作程序。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

18.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发生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故,有关部门要组建事故调查小组,依法查清事故真相、认定事故责任。区司法部门要加强案例指导,明确学生监护人职责,引导学生监护人、社会公众提高法治意识。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打砸学校财物等妨碍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置。(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

19.完善多元化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区教育部门统一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购买校方责任综合保险,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经费由区财政部门和民办学校举办者保障落实。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保险,分担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鼓励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镇)

1.组织保障。建立区委领导、区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判学校及周边安全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细则或办法,落实本实施方案要求。由街镇牵头,会同公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

2.政策保障。区教育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机制,推进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区编制部门统筹编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力量。区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将公办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公共安全教育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优先安排。民办学校举办者要保障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

3.宣传保障。新闻媒体要结合季节特点、寒暑假及重大节日,加大学生防火、防溺水、交通安全、治安防范、雨季汛期安全等公共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网站、新媒体等切实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加强内容审核,禁止上传对学生有诱导、暗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健康内容。

4.督导考核。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区教育部门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学校依法办学和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分。

如何写体系结构协议书(推荐)三

同志们:

刚才,x同志通报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请大家按照会议安排,特别是一会儿x副主任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的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专门设立了省信用办和省联合征信中心。我们x市也按照中省的要求,成立了市信用管理办公室和市联合征信中心,建立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x好人”、道德模范评选、“红黑榜”发布等诚信x建设工作非常重视,给予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应该说,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经济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诚信缺失的问题,使得大家对党和国家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因失信现象频发而产生了怀疑。生活中,这样的问题也普遍存在。所以,这些年我们很多产品、很多行业、很多企业出现问题,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信用问题。一个产业由于一个产品、一个企业的信用出了问题、质量出了问题,给这一产业带来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企业信用出现的这些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必须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区县、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好《x省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x市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本单位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使诚实守信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更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和渐进发展的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各区县、各单位要准确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则,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市各行各业的征信系统。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相关法规政策。推进任何一项工作都要严格按照中央、省上和市上制定的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推进,除了有些在道德层面上可以去谴责他,在舆论上可以去斥责他之外,更多的还是要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体现依法治国的要求。要将整个诚信建设纳入到国家法制法规建设的大框架中,要依法依规来推进此项工作。市、县信用和征信管理部门要带头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征信业管理条例》《x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等指导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发展改革、机构编制、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联合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安排部署的具体事项。市文明办要根据《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诚信x”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培育诚信理念、树立诚信典型、鞭挞失信行为、弘扬诚信文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

(二)不断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市信用办要根据x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安排部署,编制x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

重点推行六项制度。一是推行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目录管理制度。市信用办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两个清单”,牵头编制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和信用信息应用目录,并指导区县做好目录编制。二是推行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要贯彻落实《x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应用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三是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对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的内容、方式、程序、格式等明确规范,将信用承诺和践诺情况纳入x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推行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安全等行业领域的信用监测和预警,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五是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要贯彻落实《x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公示办法》,按规定格式、内容和程序,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典型案例信息。六是推行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要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通过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将其作为开展监管和服务的重要参考。

这六项制度,应该是当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六项重要机制。我们要重视对企业信用状况等级的评价,还要重视评价结果的应用。现在往往出现这样的问题,就是我们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那么我们评价信用机构的信用在哪里?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是不是被社会所认可,发布机构、评价机构究竟有没有信用,这是核心问题。我们机构的诚信和信用至关重要,如果这个机构和企业没有在社会上形成一种社会性的公认,那么这个评定等级不会被认可或者说认可度不高,这个问题要重视。另外,评定结果确实是货真价实,那么它在什么地方可以用?我觉得,现在正在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就应该对报名企业中综合信用等级高的,诚信程度高的,给予优先权,至少应该在评定和招投标过程中给予加分。所以,六项制度中最核心是这两项制度。把这两项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仅企业有积极性,社会对这项工作也能够满意。

(三)提升信用信息应用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级功能的作用,实现各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大数据”的角度上去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共用,围绕信用信息的建立与应用一并接入,一并发挥作用。各区县、各部门要抓紧办理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用户登记注册,x月底前全面完成接入,并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x”网站,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共享和发布更新工作。王益区是省政府今年确定的全省x个信用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区县之一,要抢抓综合试点重要机遇,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为全市乃至全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借鉴。

三、强化教育宣传,努力营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各区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尤其是市文明办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努力在全市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良好风尚。要通过“x大讲堂”、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等活动,促进领导干部提高守信意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

(二)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一要弘扬诚信文化,以全市公民为对象,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二要树立诚信典型,结合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诚信企业评定等活动,树立社会诚信典范,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让诚实守信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

(三)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针对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要加强各行业各领域诚信教育,开展诚信职业培训,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树立行业诚信风尚。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机制、抓法律法规的建立,“一手”抓宣传教育。因为诚信问题一定程度上是介乎于法律和道德之间,诚信是这个社会赖以健康成长进步的基石。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我们在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普及宣传、教育和文化。这是我们还需要下大力气来解决的问题,这个不完全是通过法律和法规都能解决的问题,这一点大家要引起高度重视,发挥各自职能来做好此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推动并参与制定本单位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要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负责组织好联席会议相关工作,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并对联席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定期总结通报。联席会议有好处也有弊端,往往是牵头部门忙,其他挂名单位不重视,忽视了作为一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该发挥的作用。各成员单位必须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区县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保障。各区县政府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要尽快建立相关制度,确定工作机构,有序同步开展工作。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作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三)创新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信用建设和管理职责,加强协作,主动作为,确保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市信用办要根据全市工作推进情况,争取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工作台账,随机对区县、部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同志们,今年是我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按照中、省的要求,完善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为建设“四个x”作出新的贡献。

如何写体系结构协议书(推荐)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就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奉行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温州”和“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市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794家,医疗机构床位总数44058张(其中重症医学科床位461张),医疗卫生人员总数85431人(其中卫技人员70248人);按户籍人口测算,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51人,每千人口床位5.29张。全市人均期望寿命81.71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70.08/10万,孕产妇死亡率3.1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97‰,婴儿死亡率2.01‰,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疗卫生战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受住了空前严峻的考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一)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共设立乡镇卫生院19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9家,村卫生室2281家,“20分钟医疗服务圈”基本形成。投入流动社区卫生服务车151辆,偏远山区、海岛群众实现“家门口就医”。坚持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模式优化。率全省之先建成19个县域医共体,实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全覆盖,瑞安市医共体省级试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洞头区在医共体建设中探索慢病分级诊疗试点等特色做法,获国家、省两级卫健委领导点赞;苍南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与辖区4个医共体的一次性谈判、集体签约,得到省政府成岳冲副省长批示肯定。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基层基本建设投入8.45亿元,新改扩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38家,改造提升村卫生计生室216个。全省首推“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组建队伍2107支,建立基层健康管理服务基地13个、服务点91个,完成15.6万户低收入农户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签约服务率达38.67%,其中十类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75.12%。推进温州-上海嘉定全科医生培养合作项目,每万户籍人口全科医生数同比提高15.43%。全市累计招录定向培养基层医生1703人,全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现场会在温召开。探索开展慢病医防融合试点,基层糖尿病防治项目通过全国唯一专项评估。2019年,全市县域就诊率平均增幅达5.14%,基层就诊率达65.16%,居全省前列。

(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持续提升。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覆盖近335家医疗机构,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网络,全市12家疾控机构均建有pcr实验室,市疾控中心检验能力始终排在全省前列。实施智慧预防接种服务,研发医疗机构产院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县级疾控系统疫苗出入库追溯全覆盖,实现流程更便捷、接种更安全、信息更透明。传染病控制成效明显,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未发生因防控不力导致的甲、乙类暴发疫情,经受住了登革热、新冠肺炎等疫情的严峻考验。慢性病防控效果显著,省级慢病示范县创建实现11个县(市、区)全覆盖,创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个。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小学生“明眸皓齿”工程,打造儿童青少年近视和龋齿综合防控的温州样板。职业健康管理不断加强,启动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重点职业病监测与风险评估县级开展率均达 100%。

(三)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全面加强。院前急救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急救站点增至92个,其中市区17个;抢救监护型救护车增至219辆(其中负压救护车增至19辆),达到每 5 万人配备 1 辆救护车的标准;将洞头区纳入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实现四个区急救站点120 统一调度;院前急救市区平均反应时间为11.62 分,相比15分钟的国家标准提速3.38分钟,各县市均低于15分钟。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11个县(市、区)创成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创成国家级卫生应急示范县1个,启动浙南卫生应急保障基地建设,探索形成海陆空立体式快速救援模式。血液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市献血服务点增加到52个,2019年无偿献血首超十万人次,血液采集人次增速领跑全省,临床供血总量稳居全省首位,血液酶免检测覆盖率和血液核酸检测覆盖率达100%。持续升级输血管理信息系统,强化采供血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推进临床精准输血和科学合理用血。

(四)卫生综合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初步形成全行业综合监管格局,市本级建成“智慧卫监”平台,深入开展医疗乱象整顿、公共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规范医疗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89万人次,监督检查各类机构3.29万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018件。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高频次的执法巡查,执法巡查力度、行政处罚力度及问题检出率均居全省前列。

(五)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不断扩大,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位稳定。精神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9.37%,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初步形成“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养医签约”的多元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4家,开设床位4533张,设置医疗康复护理型床位6582张,每千名老人医疗康复护理床位达4.35张,打造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获批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启动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获得感和健康水平。

(六)医疗卫生服务质效大幅提高。医学高峰建设加快推进,启动实施区域标志性医学中心、品牌学科建设和市直医院人才学科双倍增行动,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获批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入选浙江省十大医学重点培育专科;温医大附一医呼吸介入科获省级重点实验室,另有2个专业入选省级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高血压专病华东中心落户温州;全市3家医院科技影响力进全国100强,21个临床专科进全国50强,社会办医活力持续释放,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全市共培养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引进“国千”“国万”“省千”“省万”等高层次人才7人,温医大李校堃校长成为第一位本土产生的中国工程院生命健康方向院士。加快融入“长三角”,建立合作专科44个,名医(院士)工作室16个,与上海大学就共建医工结合温州研究院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顺利挂牌成为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2019年全市医疗服务水平同比提高1.31%,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同比降低4.66元。智慧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市级医院高峰排队平均时间2.42分钟,县级医院排队平均时间2.46分钟,门诊和病房智慧结算率分别达72.32%、69.17%;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医学影像云平台,实现检验检查互通,获国家健康惠民优秀案例;启动5g云诊疗平台建设,创新智慧医疗新模式,群众看病就医更舒心、更便捷。

(七)健康温州共建共享加速形成。探索健康影响评价试点,龙湾区被国家卫健委列为第三批全国健康促进区试点名单,瑞安、乐清等地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教育“百千万”工程和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知晓率和参与度,2019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76%,同比提高2.39个百分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市区(鹿城、龙湾、瓯海、洞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综合评估,5个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复审,省级卫生乡镇实现114个乡镇全覆盖。深入实施“五五健康基础工程”,打造各类健康场所、健康元素,全市确定健康县城试点2个、健康乡镇试点21个、健康村(社区)试点69个、健康单位试点60个、健康家庭7072户、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5家、银牌学校57家,创成省健康促进医院6家、市健康促进医院23家。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作,提高病媒生物控制水平,市区通过c级确认,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在这次疫情应对中,我市在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迫切需要我们采取坚决有力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全市医疗资源总量逐年提高,但人均资源配置不足,区域医疗布局不够均衡,尤其是基层薄弱问题更为突出。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床位数44058张,千人床位数4.74张,按全省平均5.98张测算,床位数缺口10592张,主要是传染病、精神病、妇女儿童等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床位配置存在较大缺口。现有综合医院、中医院感染病区专业设施与能力建设相对薄弱,尚不能在突发大规模传染病疫情时快速改造成“平战结合”的感染病房,隔离病房、负压病房的数量储备还不充足;部分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建设亟待加强。

二是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直被视为公共卫生的“守门人”,承担特殊的使命和责任,在防范重大疫情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但目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定位还不够清晰,仅作为技术指导机构,没有发布疫情数据和部署防控措施等行政权力,“吹哨权”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不充分,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激励机制等方面相对薄弱,造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引才留才难。

三是医防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医防融合还有很大空间,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还不够紧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传染病诊室、缺乏传染病专业培训,对传染病的早期辨识和筛查能力不足。院前急救体系与重大疫情防控需求还有差距,负压救护车的数量(疫情初期仅6辆,现增至19辆)无法满足病人转运尤其是确诊病人转运的需求。实验室检测能力亟待加强,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筛查需求。

四是药物器械应急保障体系亟待建立。面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日常医疗物资储备并不能满足应急需求,保持应对疫情的生产能力尤为重要,而我市药物器械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在这次疫情应对中,医疗物资短缺问题十分突出,在应急医疗物资生产、储备、采购、物流、保障等方面依然存在不足,迫切需要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物资储备供应体系。

目前,我市已启动温州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创新,着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推动重大政策创新、重大改革落地、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与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覆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全过程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治理、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院前急救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医疗求助、应急物资保障“六大能力”全面提升,打造浙南地区公共卫生高地。

(一)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健全各级政府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建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强化技术支撑。在市疾控中心设立市级公共卫生研究院,搭建公共卫生高层次研究平台,提升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参谋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不同级别和规模事件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管控等应对处置方案。依法明确应急响应的主体、等级、程序和方式,形成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系统,完善各类监测哨点布局。优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的信息推送、会商分析和早期预警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相关场所、人员、行为、物流和气候等特征分析与疫情追踪,及时监测预警高危区域、高发季节和高风险人群。各级疾控机构依法、独立、准确、及时发布疾病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医疗机构和个人诊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更好发挥医疗机构疫情“吹哨人”的作用。

三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综合应急、卫生健康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长三角、市际公共卫生合作,建立防控工作的平时会商和战时会战机制。坚持把城乡社区作为防控工作的最前线,落实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公共卫生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专职网格员、社区全科医生、基层公安民警、社区干部等多方联动,培育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筑牢公共卫生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疫情、舆情、社情综合管控,统筹防风险、战疫情和保稳定各项工作。

(二)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县域医共体框架下的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到2020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至少达到省级标准最低水平以上,2022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至少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设康复护理床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标准配备编制。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公共卫生工作,推进村级卫生室公共卫生哨点建设。做好学校和托幼托育机构医务室(保健室)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是健全稳定长效的基层卫生运行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严格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责任,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定项定额购买的办法给予补偿;对民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合理补助,并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

三是持续强化基层卫生专业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采取新改扩建等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基层卫生应急业务用房建设,到2022年底前,中心镇卫生院基本建成标准化感染性疾病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室。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大基层医疗设备配置,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5g 网络全覆盖,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改善基层卫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模式转型,全面推广互联网+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慢病连续处方、第三方配送和线上续方,落实签约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一是探索建立符合温州市情的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强化疾控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统筹、协调、谋划和管理职能,形成具有技术管理为基础和业务管理相协同的新型体制机制。配套落实市、县两级疾控人员编制,至2022年底前逐步配齐配足。推动将疾控机构纳入政府考绩体系,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各级疾控、医疗机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巩固提升疾控业务水平。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实施疾控网底工程建设,强化以疾控为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干,市、县两级公立综合医院为主要救治力量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合理构建统一质控、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打通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人员柔性双向流动通道,允许疾控机构人员在医疗机构执业,建立临床医师在疾控机构的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充分依托和利用温州医科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资源,建立公共卫生人才定向委培机制,培养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每年培养100名本科以上毕业生。

三是优化运行管理保障机制。实施疾控硬件设施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建设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p3 实验室和应急消洗中心,改善仪器装备条件,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提高传染病、健康危害因素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信息数据网络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市级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各类公共卫生信息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综合分析和预警研判。

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机制,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联动推进美丽田园、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美丽城区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深入实施健康温州行动,持续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五五”健康基础工程和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等系列活动,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发挥各级爱卫办、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团体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硬件设施提档升级。落实专项经费,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建成高效严密的重大传染病三级救治网络。改善县级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二级以上医院建成规范化感染性疾病门诊。提高患者收治能力,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医院具有独立的达标传染病楼(感染病楼),县级医院应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房的能力。建立健全全市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库,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加快推进市六医二期和三期、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等市本级,以及25个县级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实施、早建成、早投用,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能力。

二是加大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强化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储备,按传染病类型组建不同专业医疗救治专家团队。加强常态化备战管理,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及个人防护培训,组织1次模拟演练。依托温州医科大学优质教学资源优势,继续深化全科医生定向委培、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工作,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可转化病区建设,每个县(市、区)重点改善1家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达医院编制床位的2%-5%,并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加快推进检测能力和实验室安全性建设,两年内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验室达普通型p2实验室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实验室达加强型p2实验室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建设,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办医疗机构作用。

三是构建高效医疗救治体系。充分发挥温州医科大学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依托温医大附一医、附二医等综合医院平台,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开展重症治疗基础、应用和临床研究,切实提高重症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大医疗卫生高能级科创平台、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校地合作机制,加强联合科研攻关,积极打造浙南闽北医学高地,增强专业力量支撑。建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制度,分区域、分层级落实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加强基层采供血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动员献血机制,优化血液采集和血液运输应急保障。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挖掘整理经典中医药预防、救治、康复药方,不断完善中西医联合救治机制。加快推进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实现全市传染病房、重症监护室、集中隔离收治点信息和视频数据共享,提升医疗救治效率。组建专业化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五)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院前急救体系一体化管理。制定出台温州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发展与城市国际化水平相匹配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完善院前急救机构三级设置,县(市、区)建立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健全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的建设与管理体制。按标准提升(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急救站点,到2020年底前达到城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3-5公里,乡镇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10-15公里(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设1个急救点)的目标。

二是提升院前急救业务水平。加强院前急救宣传培训阵地建设,市级配置急救科普体验馆,各级院前急救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合理配置急救科普宣传点;推进温州市急救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健全院前、院内联动培养机制。强化社会参与和法治保障,提高“平战”结合的专业化、常备化水平,培养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研究完善相关法规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及激励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海陆空联动急救网络,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医学救援水平。

三是加强急救车辆配置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逐年增加急救车辆配置预算投入,逐步配置高性能底盘日常急救车辆、负压救护车和城市应急特种车辆(深涉水救护车、急救指挥车等),到2022年底,争取达到常住人口每4万人/辆的目标,其中负压救护车辆比例争取达20%。科学设置与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急救队伍编制,建立院前急救人员定向委培制度,完善院前急救人员转岗流动的保障机制,落实人才培养经费,鼓励院前急救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

(六)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医疗救助机制

一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障政策,加大大病保险统筹力度,夯实大病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大病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稳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个人筹资比重,医保财政补助优先向大病倾斜。进一步调整大病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下调起付标准。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保障内容,探索将部分重特大疾病治疗必需的诊疗项目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二是健全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相应诊疗方案,明确救治必需的药械清单,医保部门可临时将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完善医保基金预付制度,针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及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三是加大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倾斜机制。适当降低贫困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完善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建立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制度。

(七)加强医疗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机制。针对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建立各类应急物资目录体系并动态调整,科学测算需求规模进行战略储备。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捐赠、定向配备等方式筹集物资,确保医疗机构防护用品储备一般不少于10天用量。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机制,制定物资调拨管理工作、防控应急物资库房管理等制度,实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储备中心采供、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全方位闭环管理。建立生产、流通、储备、使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战时状态下的应急扩容能力。完善基层防控物资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和专项资金。依托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依托大型药械流通配送企业,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运营机制,按照平战结合的模式,平时可作为药械物流功能合理使用。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建设资金。落实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加强对统筹调配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基地建设、采购存储、运输调配、管理使用、日常运维等经费投入,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支持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的生产流通储备。

三是建设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体系。加快推进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市域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体系,实现全市传染病房、重症监护室、集中隔离收治点信息数据共享。搭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市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为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应急能力提供信息化保障。

如何写体系结构协议书(推荐)五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为重点,严格问责、完善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违规必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格界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2.分级组织、分类处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企业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3.客观公正、责罚适当。在充分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实事求是地确定资产损失程度和责任追究范围,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4.惩教结合、纠建并举。在严肃追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同时,加强案例总结和警示教育,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建立问责长效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在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基本形成,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方式清晰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实现有章可循。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追究问责,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显著增强。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发生下列情形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集团管控方面。所属子企业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集团发生较大资产损失,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集团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风险等。

(二)购销管理方面。未按照规定订立、履行合同,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交易行为虚假或违规开展“空转”贸易;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或未执行招标结果;违反规定提供赊销信用、资质、担保(含抵押、质押等)或预付款项,利用业务预付或物资交易等方式变相融资或投资;违规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业务;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等。

(三)工程承包建设方面。未按规定对合同标的进行调查论证,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投标,中标价格严重低于成本,造成企业资产损失;违反规定擅自签订或变更合同,合同约定未经严格审查,存在重大疏漏;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等。

(四)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方面。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授权范围转让;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违反相关规定;组织提供和披露虚假信息,操纵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鉴证结果;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造成资产损失;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交易原则,低价转让企业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等。

(五)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风险分析;项目概算未经严格审查,严重偏离实际;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投资,造成资产损失;购建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干预或操纵招标;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及时调整投资方案并采取止损措施;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建设内容;项目管理混乱,致使建设严重拖期、成本明显高于同类项目等。

(六)投资并购方面。投资并购未按规定开展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未进行风险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或估值违反相关规定,或投资并购过程中授意、指使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出具虚假报告;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决策未充分考虑重大风险因素,未制定风险防范预案;违规以各种形式为其他合资合作方提供垫资,或通过高溢价并购等手段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投资合同、协议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中国有权益保护条款缺失,对标的企业管理失控;投资参股后未行使股东权利,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采取止损措施;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并购价款等。

(七)改组改制方面。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故意转移、隐匿国有资产或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操纵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鉴证结果;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或无偿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改组改制过程中变相套取、私分国有股权;未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转让价款;改制后的公司章程中国有权益保护条款缺失等。

(八)资金管理方面。违反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权限批准资金支出;设立“小金库”;违规集资、发行股票(债券)、捐赠、担保、委托理财、拆借资金或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票据;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违规以个人名义留存资金、收支结算、开立银行账户;违规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因财务内控缺失,发生侵占、盗取、欺诈等。

(九)风险管理方面。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缺失,内控流程存在重大缺陷或内部控制执行不力;对经营投资重大风险未能及时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对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不到位;过度负债危及企业持续经营,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瞒报、漏报重大风险及风险损失事件,指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企业账实严重不符等。

(十)其他违反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对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认定损失金额及影响。

(一)资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与相关人员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金额及影响。间接损失是由相关人员行为引发或导致的,除直接损失外、能够确认计量的其他损失金额及影响。

(二)资产损失分为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和重大资产损失。涉及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查处的损失标准,遵照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涉及其他责任追究处理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

(三)资产损失的金额及影响,可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书面文件,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评估或鉴证报告,以及企业内部证明材料等进行综合研判认定。相关经营投资虽尚未形成事实损失,经中介机构评估在可预见未来将发生的损失,可以认定为或有资产损失。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任职期间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其相应责任;已调任其他岗位或退休的,应当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经营投资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一)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起决定性直接作用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企业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直接责任:本人或与他人共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或文件传签、报审等规定程序,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应作为第一责任人(总负责)的事项、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事项或应当履行的其他重要职责,授权(委托)其他领导干部决策且决策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其他失职、渎职和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二)主管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直接主管(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三)领导责任是指主要负责人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五、责任追究处理

(一)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

1.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

2.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

3.禁入限制。五年内直至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纪律处分。由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5.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二)国有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经过查证核实和责任认定后,除依据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外,应当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发生较大资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50%—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含)前三年5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及前一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五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对领导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30%—7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含)前三年30%—7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中长期激励权益、三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2.发生重大资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含)前三年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对领导责任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70%—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含)前三年7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五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3.责任人在责任认定已不在本企业领取绩效年薪的,按离职前一全部绩效年薪及前三年任期激励收入总和计算,参照上述标准追索扣回其薪酬。

4.对同一事件、同一责任人的薪酬扣减和追索,按照党纪政纪处分、责任追究等扣减薪酬处理的最高标准执行,但不合并使用。

(三)对资产损失频繁发生、金额巨大、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导致资产损失扩大的,以及瞒报、谎报资产损失的,应当从重处理。对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挽回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适当从轻处理。

(四)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处理的具体标准,由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资产损失程度、应当承担责任等情况,依照本意见制定。

六、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开展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受理。资产损失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按管辖规定及相关程序报告。受理部门应当对掌握的资产损失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属于责任追究范围的,应当及时启动责任追究工作。2.调查。受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核查资产损失及相关业务情况、核实损失金额和损失情形、查清损失原因、认定相应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等,必要时可经批准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并出具资产损失情况调查报告。

3.处理。根据调查事实,依照管辖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相关责任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但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责任追究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整改。发生资产损失的国有企业应当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防范损失的长效机制。

(二)责任追究工作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一般资产损失由本企业依据相关规定自行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上级企业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直接组织开展;达到较大或重大资产损失标准的,应当由上级企业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多次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或造成其他严重不良影响、资产损失金额特别巨大且危及企业生存发展的,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如何写体系结构协议书(推荐)六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展开活动,切实贯彻落实市、区综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重点抓了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消防安全整治、交通隐患整治、法制教育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我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同时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在切实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首先成立了以校长挂帅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师生安全的各块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管人员,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人员具体抓,各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1、建立健全了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成立了以xx校长为组长,xx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综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由xx同志负责。

2、认真学习和领会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各安全领导组和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市、区综治工作的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分工,切实贯彻执行。

1、我校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法规划并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认真贯彻实施。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及qq群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法制内容,建立校内法制宣教阵地,营造氛围,增强舆论宣传。不定期请法制副校长和市普法讲师团的专家来作法制讲座。今年x月7日,邀请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科长对初一新生开展“食品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x月26日邀请xx公安分局xx指导员进对初一师生进行了一次“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安全讲座。

2、我校综治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能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综治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始终把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构建我校较为完善的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保障了我校半年来综合治理无事故。

1、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点。在教育活动中,注重加强实践锻炼促进行为养成。为使法制教育深入人心,进而转化成师生的自觉行为,我校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学年及学期工作计划,一是每年二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活动,每月一次国旗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另外学校还开辟了法制教育专栏。二是发挥法制副校长xx的作用。配合学校法制教育,家长学生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发挥法制教育活动的作用。坚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对违法违纪问题不回避、不手软,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惩前毖后,警钟长鸣。

2、为了培养全体师生的防震自救能力,我校按照防灾演练预案每学期举行两次紧急疏散演练。演练活动不仅是对我校《校园突发综合治理事件应急预案》的检验,而且也提高了我校实际应对和处置实发综合治理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师生防震、综合治理意识,真正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进行综合治理。我们坚持做到了以下三点:一是要合法合理,与国家和上级法规政策的要求相统一;二是明确责任,各项工作都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和落实检查制度;三是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和学生实际,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如我校周边有早市、早市人流车流较大,我校做到了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做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完善体系,确保制度实施。为了使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我校加强了管理体系的建设:第一,制定完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分步实施。每学期都能圆满完成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第二,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体制。校长、党组织、教代会、工会、职能部门、年级组、教研组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了各自的作用。第三,用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行了校务公开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招生规定、收费等事项,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第四,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综合治理事故报告制度,并建立了学生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确保了无重大综合治理伤害事故的发生。第五,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签订有关协议时特别注重以下几点:学校门卫一旦发现学校周围有异常情况,立即向学校报告,实行外来人员严格登记制度;门前三包,确保清洁,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第六,实行维权举报制度。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宣誓活动,不进入黑网吧,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美丑能力,文明上网,节制上网,不到未成年人不应去的地方;第七,忠于职守,加强值班检查,建立了教师护校队。每天早中晚有一位校级领导带班,在上下学的高峰期,分别在学校大门口及学校周边巡视,为创造良好周边环境,付出了辛勤的汗水。

1、做到了随时注意和掌握学校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了在学校门口摆摊卖小吃的问题。

2、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稽查、司法、环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城管部门,做好消除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种隐患,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学校无重大案件和事故发生。

3、扎实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和查处工作,坚持了实行矛盾排查责任制,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但我们分头向每位教职工做了大量工作,协调了方方面面的关系,化解了矛盾,保持了稳定和睦的同志关系。

总之,我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提高认识,完善落实制度,严密防范,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法制教育。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发挥广大师生加强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努力使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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