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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河道清理协议书 河道清淤协议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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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河道清理协议书 河道清淤协议书(三篇)
2023-01-15 06:58:23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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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乡镇河道清理协议书一

一、留守儿童现状

儿童是国家之未来,民族之希望。一个人成长的速度有多快跟成长的家庭环境和教育环境有关。留守儿童在近年已经引起了社会较多的注意,尤其是留守中小学生,对留守学龄前儿童的关注还比较少。仅以建瓯市为例目前全市留守儿童的规模已经达到3849人,其中80%以上居住在农村。“三岁看大,七岁至老”,学前教育是孩子重要的成长阶段,是开发幼儿智力的关键时期。孩子们受教育机会不均等,原本智力水平相当的孩子,还没有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就形成接受能力上的落差,这些儿童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他们大多内向、封闭、有一种强烈的自卑心理。由于缺少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家庭教育,不同程度存在生活失助、学习失教、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安全失保等问题。

他们主要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亲子之间的沟通问题;二是这些孩子在与人的交往上出现一些心理障碍;三是在学习上出现了一些困难。”一个从小失去关爱的人将来很难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事实证明,儿童生活环境差、就学机会差,导致了将来就业机会也差,只能从事一些较低级的、社会认可程度和报酬较低的工作,甚至由于没有稳定生活来源而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在这样的背景下,留守学龄前儿童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可以说,留守幼儿的良好教育问题不只是教育安全问题,而应超越教育的问题,是孩子本身的需要,更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二、农村留守学龄前儿童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

按照国家的现行政策,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国家的财政支持并没有延伸到这一阶段,而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据教育厅数据,目前全省公立幼儿园约占有量30%,私利幼儿园占70%。由于在城市缺少住房,城市幼儿园收费高,总量不够等原因,从农村的调研情况来看,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绝大部分选择把孩子留在老家。农村各地出现了一些乡村一级的民办幼儿园和仅有的一所乡镇级的公办幼儿园。然而,农村学龄前留守儿童依然面临家庭关爱、家庭教育的缺失、学前教育滞后、社会关注不足的严重问题。(1)家庭教育的缺失。首先表现为监护人观念的落后。学龄前留守儿童一般是由祖辈监护,由于文化层次低,绝大多数缺少良好的家庭教育,孩子送去幼儿园的目的也就是找个人把孩子看着,不出事就行。绝大部分的监护人都严重忽视了孩子的智力开发。少数监护人有对孩子进行智力开发的意识,但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有限,无法对孩子进行适当的学前教育。调研中,我们明显感受到大部分留守学龄前儿童在语言表达能力、对安全的认知、问题反应速度、肢体活跃程度方面,与其他儿童均有比较明显的差距。(2)家庭关爱的缺乏。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儿童从小缺乏爱抚和亲子间的情感交流,这影响了留守幼儿情感和社会性的发展。亲子互动的缺失、抚养人模糊的职责意识,造成留守儿童缺乏对信任的感受和体验,孩子容易产生焦虑感和对别人的不信任,常常会表现出情绪、行为发展的异常,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些孩子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容易退缩、感情淡漠,患上“爱的麻痹症”;有的则过度活跃、过分在意别人的关注,表现出一种“爱的饥渴症”。缺少对爱的感受和体验极有可能造成这些孩子将来缺少“爱”的能力。(3) 学前教育的缺优。首先表现为幼儿园硬件设施的不足。农村一般一个乡设立一个幼儿园,其服务半径不足,且多为私立,办学条件较差。教室多为普通民房改建,室内、室外的活动场所都很有少,没有较为卫生的学生食堂和厕所,幼儿教育所需的配套设施也很缺乏,例如教辅资料、儿童玩具等。另外,农村幼儿园的师资力量相当薄弱。从事幼儿教育的老师多为本地居民,文化素质较低,未经过任何幼儿教育的相关培训,基本不具备幼儿教育的相关专业知识。有的地方还存在师资数量少且年龄偏老的情况。(4)社会关注的缺少。各级政府对中小学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入学问题做出了很多努力,但是针对学龄前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还在思考阶段。没有真正拿出可行的措施或方案予以落实。

三、对策建议

透视我国留守儿童现状,很显然,幼儿教育只靠学校头热解决不了问题,需要国家、政府着力扶助。现就我市留守儿童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审时度势,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建议将幼儿教育纳入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幼儿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使得幼儿教育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为辅的局面。对已有的农村幼儿园增加财政补贴,并建议把农村留守幼儿教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之中,实现幼儿教育的均等化。

(2) 有的放矢,开展贫困家庭幼儿教育的补助/救助活动。可制定“优先教育区”政策,针对经济条件差的家庭,以对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不利的儿童给予更大的重视和帮助。尤其通过对贫困家庭的幼儿进行早期补偿教育,使这些家庭走出代代贫穷的恶性循环圈。政府在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方面,优先考虑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不利的儿童,采取特别扶持的政策提高那里儿童的入园、入学率,力求赶上国家规定的水平。此外,在取得办园合格证的前提下,还通过多种途径发展多样化的幼教机构,特别是适应各种文化背景的、适应贫困、单亲家庭和各种“社会处境不利”儿童的幼教机构,以“补偿”这些儿童因家庭照顾和教育不足而带来的发展缺失。

(3) 强化培训,努力提高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开办幼儿园资格审批。通过政府投入专项经费招聘合格师资和管理者,定向委托学校培训等多种形式,为幼儿园配备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确保幼儿园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和稳定性。在农村,建议召集当地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如高中毕业生、返乡寻求就业机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进行幼师教育培训,对于开设幼儿园的业主对其进行资格认证,提高该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4) 拓宽渠道,引导全民树立正确的“早教”观念。借助一些社会团体开展义务培训活动,引导全民树立正确的“早教”观念,树立科学育儿观,特别是在农村,对留守幼儿的监护人进行观念转变的引导以及相关早教技能的培训。如,今年暑期,针对暑假期间留守儿童没人照看情况,顺昌县双溪街道计生协会出台的一项帮扶举措,将12个行政村的“农家书屋”全部免费向留守儿童开放,让书香四溢的“农家书屋”成为留守儿童暑假期间的好去处,在炎炎夏日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知识的绿荫。此外,创设各种平台,以政府行为的方式让出版专门的简易幼儿教育书籍,在报刊杂志上创立相关的专题,电视广播节目中设立专门栏目版块。

(5) 提供条件,将“留守儿童”转变为“流动儿童”

有条件的地方,使留守儿童尽可能与父母一起生活,就近入园。一方面通过提供廉租房,方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把孩子带在身边,将“留守儿童”逐步转变为“流动儿童”,另一方面,为这些进城的流动儿童提供“教育券”,享受平等的入园政策,使其能够在住所就近的幼儿园入读,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6) 借鸡生蛋, 通过立法保障和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帮扶。借力发力,使社会上的企业、个人、非营利组织等有合法便捷的渠道对留守幼儿的教育进行爱心扶助。动员社会力量来帮助这些孩子,建立联动的机制,政府、教育部门、公益组织、志愿者等多位一体,齐抓共管,来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如鼓励志愿者下乡为农村幼儿园做义工,为上晚班、周末班的家长看孩子,为农村幼儿园捐赠图书、玩具等等。政府应该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审批制度,并逐步推进幼儿教育均衡发展。对幼儿园的管理做到堵疏结合,在大规模新建、改建、规范幼儿园的同时,依法加大对非法和不规范办园行为的整治力度,取缔无证办园。建议政府要把农村学前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这是一件很接地气的大事实事。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指标,教育资源更加注重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专门的项目支持和政策制度保障。在现有城乡教育资源调配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政府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会教育机构到农村进行教育服务,政府层面,“埋单”的方式为广大农村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资源;学校教育层面,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注重心理疏导,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建立《教师结对帮扶制度》等。

“留守儿童就像外出打工父母的“后院”,一定要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尤其是学龄前留守儿童问题,不能“后院”起火,让留守儿童不要成为外出农民工心中的痛。”留守儿童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大局,更关乎一个民族的希望与未来。”是时代发展的内在需求,务必引起政府及社会的广泛的重视与关注。

推荐乡镇河道清理协议书二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我县“河长制”工作自去年11月开启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河湖情况

我县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4条,分别是珠溪河、万年河、大源河、乐安河;重点中小河流共21条;列入县级“库长制”管理的中型水库3座,分别是大港桥水库、群英水库、张家山水库;小一型水库33座,小二型水库186座,山塘水库852座。以上河流、水库构成我县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二、工作进展

(一)主要工作

2015年11月2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县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出台方案。2016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万年县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万办发〔2016〕2号)。《万年县2016年“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要点》和县级“河长制”、“库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讨论稿)也印发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成立机构。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副总库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担任县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库长。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明确了28个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和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成立了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张晓文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3、公示名单。2016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万年县“河长”、“库长”名单,并于3月底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4、启动试点。确定了陈营镇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乡镇,确定珠溪河(上坊乡公路桥至永乐铁路桥段)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河流。我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已按要求编制水质不达标河流实施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上饶市河长制办公室。省河长办对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的要求是,今年3月底前要在网站公布试点河流覆盖到村的“河长”名单,制作并设立河段长责任公示牌,建立并实施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辖区内河湖专项治理,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县、乡、村三级“河长”都要戴“红袖章”履责,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

(二)主要做法

1、迅速行动。省级、市级“河长制”方案出台后,我县积极响应,迅速出台了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并在政府网上公告了县级“河长”、“库长”名单。

2、拓展内容。省级“河长制”方案未将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市级“河长制”方案未将小(一)、(二)型、山塘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我县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到水库水资源是我县、乡、村主要饮用水源地,为保护好水库水质,我县将所有水库均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县域水域管理全覆盖,并形成“库长制”,明确每座水库单独设立“库长”。3座中型水库由县级负责,各设一名县库长、库长,分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担任;33座小一型水库设“县库长”、“乡库长”,由县、乡(镇)分级负责;186座小二型水库设“乡库长”,由各乡镇负责;同时,我县852座山塘水库也纳入了“库长制”管理体系,设“村库长”,由各村委会负责。

3、有效对接。一是时间节点同步。市里要求到2015年底建立县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16年底,4条主要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和全县大小水库全面实施“河长制”。目前,县“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已建立,要求今年乡、村两级组织体系建立,并启动工作。二是量化指标一致。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为7.7%,我县为6.5%;其余4个指标,分别是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与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4、夯实基础。一是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我县在大源镇开展水生态文明乡镇试点,在龙港、越溪等相关村开展了水生态文明村试点,为“河长制”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推进河湖划界确权调查工作。完成了我县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8处国有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工作,编制上报了划界确权实施方案。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工业点源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畜禽养殖污染;④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难度的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

四、下步工作建议

围绕省市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县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库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是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今天会议结束后,各位县乡河长要迅速分乡镇、分河段召开河长会议,落实乡镇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珠溪河陈营段为县级试点河段,县河长及陈营镇政府要迅速行动,调查摸底,拿出方案,落实责任。其它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确定试点河湖,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3、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山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4、加强能力建设。7月底前,各乡、村建立起“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在进一步充实县河长办工作力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要做到三到位;加快开发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丰富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5、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县把水环境整治作为“十大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建议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建立河湖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市委政府统一安排,继续推进相关整治活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分别是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和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由农业、水产部门牵头,开展水库养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三个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拿出相关整治方案,经县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后认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担责,认真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

五、已递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事项

①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

市里已明确规定“河长制”是常设机构,确定了三人固定在“河长办”工作。同时,市财政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为此,根据市里的做法,建议由县编办牵头,落实县河长办机构,明确1名县河长办副科级的专职副主任。考虑到向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或直接向县河长办增编增人的困难,建议通过解决县水务局机关目前有编缺员问题,从中挑选3-5名工作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并每年解决工作经费20万元和相应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同时,请县政府办核发《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简报》政务刊号,便于“河长制”、“库长制”日常工作信息动态畅通。建议开通全县“河长制”、“库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县河、库违法行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

②落实好乡镇层面工作推进。

今年是“河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村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为此,需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并由县乡财政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靖安县做法,河流2至3公里设一名保洁员,报酬在600-900元)。同时,全面落实乡、村“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推荐乡镇河道清理协议书三

基层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序、有活力的基础运作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作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范围内的治欠保支工作,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加强治欠保支治理,是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平安文山的刚性任务,是决胜全面小康必须同步抓好的关键环节。今年5月,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集中时间精力,组织相关股院,深入城区部分建筑企业、务工群体实地查看、沟通走访、座谈交流,经过系统梳理、研讨,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等规定,市人社局重点开展治欠保支工作。

(一)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等规定,文山市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31个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欠薪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解决欠薪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清欠责任,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实现欠薪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和长效治理,有效遏制欠薪违法行为。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有关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责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二)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从清欠到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律停止工程建设。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无人社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证明》,一律不得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管责任,和发改、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签署欠薪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逐步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监管信息,使拖欠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依法处置欠薪案件、打击使用童工现象

1—4月,开展日常巡查30户,接到投诉118件,结案115件,涉及人数877人,金额1396万元。同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疫情期间,建议来投诉人员尽量在12345、12333平台上投诉。1—4月份,平台上共接到了投诉96件。共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农民工维权手册》、《外出务工知识问答手册》、《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宣传资料600余份。出动车辆20车次,宣传人员30余人次,张贴标语2条,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

治欠保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欠薪治理制度落实不够、恶意欠薪打击力度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等诸多问题,仍然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中央、省、州的制度还未完全落实。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1号文件”,明确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突出的问题,提出各类企业应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以包代管;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等诸多举措。但到目前为止,文山市用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分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还未实现建设项目全覆盖,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且结算纠纷频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也还不到位。

(二)建筑行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比较突出。建筑企业原本应承担的按月支付薪酬、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定责任,最终转嫁到一些不规范的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身上,从而导致工程质量和工程款纠纷和欠薪事件的发生。其次,借用资质、挂靠经营现象较为严重,这也成为引发工程款拖欠和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

(三)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基础弱化。农民工大多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出现工资拖欠时,不能理性的依法依规维权,过度依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而现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编制、执法装备等均未达到基本工作需求。

(一)完善治欠保支治理工作“大保障”。建议在“人、财、物”等方面逐步加强保障,强力推进治欠保支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一是重点推进治欠保支行业部门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县(市)、乡、村三级联治建设,积极整合人社、住建等信息资源、矛盾纠纷化解等机构,落实人手力量配备、软硬件建设资金投入,实现整体推进、联勤联动。二是健全网格化监管服务建设。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健全完善市级行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将涉及治欠保支治理职能部门的人员、资金、设施等资源下沉进网格,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逐个解决。着力加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市)、乡网格管理员,加强技能培训和教育管理,严格工作质效考评,提升服务质量。

(二)推动治欠保支治理理念的“大转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也是一项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性工作,还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涉及广大劳动者切实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实抓好。要推动治欠保支治理重心向社会普及、向企业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良性互动。一是要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准的普法宣传教育,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应有之义。市人社局除了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服务,还依托就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招聘,综合开展普法宣传,做到服务全方位,实现17个乡镇(街道)村委会、村小组法律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要树立“协同”理念。推动部门力量从分散游离向聚集协同转变,正视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服务行业、示范企业力量在治欠保支治理中的作用,激发社会协同活力。三是树立“参与”理念。推动基层群众从徘徊观望向共建参与转变,全面营造良好的“治欠保支治理共建共享”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务工人员了解、理解、参与、支持治欠保支治理工作。四是树立“服务”理念。推动治理主体从管控打防到精细服务转变,即将治理思路从“要把治欠保支管理好”转变为“要为治欠保支服务好”,将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风险防控从“问题出现了怎么办”转变为“务工人员、企业有哪些多元需求,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来实施摸排、预防、化解等工作。思想认识到位。

(三)推进治欠保支治理模式的“大融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目标任务明确要求,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具体而言,与其他部门和社会行业依法依规实施动态监管和联合惩戒。所以:一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坚持企业守法、务工用法。努力推动企业、务工者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维护法律尊严。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要深入倡行德治教化。坚持以规立德。完善、推广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务工者成员的行为准则,强化规范约束,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坚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社会成员讲道德、守法纪,讲诚信、守承诺,正向推动企业和社会德治良性发展。三是监督开展自治服务。努力实现“企业能做的监督企业去做,务工人员能做的引导务工人员去做”,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企业自治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责任落实一定到位。重点要落实属地总负责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牵头责任、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总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工资责任和清偿责任。五是欠薪隐患问题的排查化解到位、认真督办。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主管部门牵头,财政、发改、人社和工会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本行业政府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做到不隐瞒、不瞒报、底数清、情况明;对已发生欠薪或存在欠薪隐患的政府工程项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挂牌督办,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责任不推诿、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升级,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做好2019年度治欠保支各项工作。六是落实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责任制。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对象,尽快建立完善相关信用档案,及时汇总有关单位的信用信息,并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监管信息,使拖欠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推进治欠保支治理体系的“大完善”。一是要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强化预防预警能力,有效防范矛盾风险,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强化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巩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的打击处罚力度。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为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公安机关等相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类案件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建立人社、住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密切分工协作,依法移送和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于恶意欠薪企业,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以及以堵路、封门等非法手段讨要工资的坚决予以严惩,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专门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五)推进治欠保支治理体系手段的“大提升”。提高治欠保支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思路,加强对科技信息建设统筹,发挥好大数据作用,推动广泛融合共享内外数据。积极优化治欠保支治理平台建设,为社会治安防控和监测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提高科技在企业治理的运用深度,积小安为大安。推动治欠保支治理专业化,培养一批懂电脑、懂信息、懂数据的干部队伍,提升治欠保支治理队伍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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