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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忠诚合同协议书 婚姻忠诚合同协议书范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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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忠诚合同协议书 婚姻忠诚合同协议书范本(2篇)
2023-01-15 07:02:12    小编:ZTFB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婚姻忠诚合同协议书一

女方:______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认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女儿名.现两人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如初的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此份离婚协议解除事实婚姻内容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解除事实婚姻(离婚).

2.子女抚养,抚养费与探望权:

女儿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双方共同分担(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女方每年每月初日前将抚养费元,男方每月支付______元.

在不影响孩子的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以随时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次探望孩子,同时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每月次探望孩子,同时提前通知男方,时间不少于一天.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与方法.

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一切违约金用于抚养孩子的额外费用.双方都将此费用行进行公开.如果任何一方对此协议不再履行,视不履行一方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诉讼.

三.其他

1.协议自当日签定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的地方,由双方协商后共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男方见证人:___________女方见证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推荐婚姻忠诚合同协议书二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x,男,1x年x月xx日,汉族,江西xx县人,住本市xx区路陶通公寓x栋x单元x室,身份证号:3xx2x31xx2x32,联系电话:13x1;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曹,女,1xx2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江西xx县人,住本市中路x栋x室,身份证号:3xx2x31xx21112。

上诉人因不服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x3)珠民一初字第3x1号民事判决书,向贵院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的(x3)珠民一初字第3x1号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婚姻关系的理由有两点: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不能相互沟通理解;2、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存在家庭暴力。

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中原告提供给法庭的证据不能证明上述两点。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夫妻感情其实一直很好,被上诉人所说没有半点感情基础不属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恋爱一年后结婚,并且婚后育有一子江文博,从这点来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是很好的。2、被上诉人在一审法院举证上诉人将其打成轻微伤乙级进而证明上诉人存在家庭暴力所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上诉人认为夫妻之间偶尔一次吵嘴打斗不足以认定上诉人存在家庭暴力。上诉人作为一位成年男性就会有性格和脾气,上诉人并不是无缘无故和被上诉人发生打斗的,是因为事发当天婚生子江文博生病了想要妈妈,此时被上诉人不在儿子身边,于是上诉人带着儿子找到被上诉人,而被上诉人却态度不好,进而与上诉人的母亲发生了争吵,最后造成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争吵打斗。虽然上诉人不慎将被上诉人打成轻微伤乙级,但是事出有因。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如何理解“给家庭成员的身体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家庭暴力作出了明确解释:“《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但对伤害后果的程度没有明确,使法官难以认定。因此,针对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的方式给家庭成员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家庭暴力,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法医鉴定结论来确定伤害后果,即对家庭成员的伤害达到了轻微伤丙级三次以上、轻微伤乙级两次以上、轻微伤甲级一次以上的,一般可理解为构成家庭暴力。”加之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传统婚姻观念,基于维护社会、家庭的稳定之需,一审法院应当慎重认定上诉人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不应当轻易判决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准予离婚。

另外,上诉人认为即使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是合法的,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也存在异议;诉争房产公寓x栋x单元x室系上诉人在x年x月22日(婚前)就已经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不存在任何按揭贷款,所以一审法院对该事实的认定也是错误的。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做出的判决证据不足,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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